目 录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1
2012 年沈阳工业大学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招生领域目录 ......................6
2012 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1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2
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13
现场确认点操作流程图 .....................................................................................14
招生单位操作流程图 .........................................................................................15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16
预报名承诺书 .....................................................................................................17
准考证样本及考号编制说明 .............................................................................18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21
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22
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简介 ............................................................................24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工作流程 .............................................26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沈阳工业大学为在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在 2012 年
继续招收培养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
硕士学位。相关章程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
二、报考条件
工程硕士: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
管理教学的教师;
(一)2009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二)2008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三)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
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
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
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
答辩。
工商管理硕士(MBA):
2009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
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
平台。
6 月 25 日至 7 月 10 日,考生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
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
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 2)。招生单
位将在照片上传 48 小时内,在信息平台中对报考本单位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
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
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7 月 13 日至 16 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
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
表)》(附件 6),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
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 8。
(二)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
(见附件 7),并于 10 月 10 日至 11 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
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核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
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考生身份证内的电子
照片。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
处理。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
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学历认证承诺书》(见附件
13),并于 10 月 10 日至 11 日向学校提交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
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且获得国外学历的考
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兑现承诺的,本次报
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下载准考证
10 月 17 日起,信息平台开通 2012 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下载功能。
四、初试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 2012 年 10 月 28 日,详见附件 1。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
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
出版社出版)。
MBA 综合能力和英语参见《2012 年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综合
能力考试大纲及报考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版)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
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五、复试
(一)资格审核
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一般在 11 月末 12 月初),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
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
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
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
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学校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
将不予录取。学历学位信息未在国家学位学历认证系统中查实的考生,须提供认证部门
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核查。
(二)复试
工程硕士:复试含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课考试满分 150 分,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命题依据《2012 年沈阳工业大学工
程硕士招生领域目录》指定参考教材。
专业综合面试是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专家小组以面
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相关知识覆盖面的广泛程度,所积
累的工程实践经验情况,分析和解决工程、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
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如思路是否清晰,反应是否敏捷,运用
原理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合理,论述表达是否清楚等;考核考生的岗位经历和业绩。
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含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面试。
政治理论笔试满分 150 分,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
专业综合面试是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专家小组
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相关知识覆盖面的广泛程度以
及英语的听说能力,并重点考察考生的领导能力和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和决策能力、沟
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三)复试和面试考试时间:
复试和面试一般在联考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完成,一般在 12 月中旬前完成,详见联
考成绩公布后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生入
学考试成绩(含复试)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
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
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 10%;MBA 招生规模为 75 人。
全国联考 GCT 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
总学费 23000 元(授课过程在校内者),学费含入学后课程学习、课程考试、论文
指导及论文答辩费,不含教材、资料费、论文开题答辩费等。培养费必须在入学时交齐。
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
原单位负责。返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该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制
定,学制 3-4 年,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其中课程学习
时间为 年,学员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授课形式为面授,时间安排在业余时间,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
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问题进行论文研究工作,
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 年。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按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
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总学费 34000 元(授课过程在校内者),学费含入学后课程学习、课程考试、论文
指导及论文答辩费,不含教材、资料费等。培养费必须在入学时交齐。学员在读期间,
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返
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工商管理硕士培养方案制定,
学制 年,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4 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
为 年,学员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授
课形式为面授,时间安排在业余时间,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
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问题进行论文研究工作,
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 1 年。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按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
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部 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联 系 人:姚勇 顾颖
电 话:(024)25496237 25499973
传 真:(024)25494900
网 址:
通 信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11 号 627 信箱 邮编:110870
研招办地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 A213 室
各学院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 郎咸颖 2549627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 鑫 25496785
电气工程学院 高 君 25496713
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李 政 25496380
管理学院 黄 瀛 25496552
石油化工学院 张 木 (0419)5319252
理学院 李 倩 25496503
MBA 教育中心 曾文军 25691541
2012 年沈阳工业大学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招生领域目录
学院 专业领域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001
机械工程
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1.现代制造技术与精密测量
2.数控技术与装备
3.设备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
4.智能机械及智能控制技术
5.流体传动与控制技术
6.摩擦、磨损与润滑技术
7.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
8.特种工艺与装备
9.工业机器人
10.工业工程与制造系统
11.车辆制造技术与检测
12.产品设计方法与技术
①GCT 联考(英语、
日语)
①专业课考试:801 机
械设计
001
机械工程
学院
085236
工业工程
1.生产系统构造及运作管理
2.价值工程
3.物流工程及管理
4.人力资源管理
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6.质量工程与可靠性
7.作业研究与作业设计
8.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及管理
9.先进制造系统与虚拟网络制造
10.成本控制与工程经济分析
11.企业过程重组与生产流程优化
12.人因工程
①GCT 联考(英语、
日语)
①专业课考试:811 基
础工业工程、J631 管
理学(任选一)
001
机械工程
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
1.物流装备及其自动化
2.物流系统规划与管理
3.物流系统分析与仿真
4.现代运输与仓储
5.第三方物流运作管理
6.供应链管理与应用
7.物流信息系统
8.物流配送中心设计
①GCT 联考(英语、
日语)
①专业课考试:811 基
础工业工程、F502 设
施 规 划 与 物 流 分 析
(任选一)
002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
院
085204
材料工程
1.金属材料及应用
2.金属凝固及铸造合金新材料
3.金属焊接性及焊接新材料
4.材料表面强化
5.材料成型工艺及过程控制
6.模具技术及数值模拟
①GCT 联考(英语、
日语)
①专业课考试:803 材
料科学基础
003
电气工程
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1.特种电机及其控制技术
2.电力变压器工程
3.电气装备电磁场分析与优化设计
4.现代电器装备及智能化技术
5.高电压绝缘与高电压测试技术
6.电力系统自动化
7.交流伺服系统与实现方法
8.电工理论、新型电工材料及测试
技术
9.电力系统过电压及其防护
10.过程控制技术
11.电磁成像技术
12.电力电子电机及其控制
①GCT 联考(英语、
日语)
①专业课考试:804 电
工基础(电路部分)
004
信息科学
与工程学
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
程
1.生物特征识别
2.无损检测技术
3.精密测量及控制
4.计算机视觉检测技术
5.过程检测及控制
6.智能仪器及测控系统
①GCT 联考(英语、
日语)
①专业课考试:F516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F520 微型计算机原理
及应用;J618 信号与
系统;F517 电子测量;
J617 非电量电测技术;
J623 电子技术(含模
拟、数字)(任选一)
004
信息科学
与工程学
院
085210
控制工程
1.嵌入式控制技术
2.机电装备控制技术
3.工业过程控制
4.企业综合自动化
5.智能控制技术
6.先进制造系统
7.电力自动化系统
8.企业信息系统
①GCT 联考(英语、
日语)
①专业课考试:904 电
路基础;F512 自动控
制原理;F516 单片机
原理及应用;808 数据
结构;F560 计算机软
件技术基础;F531 常
微分方程(任选一)
004
信息科学
与工程学
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1.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
2.智能信息处理
3.计算机图形学与可视化技术
4.嵌入式系统与应用
5.智能控制与机器人
6.数据库系统及应用
①GCT 联考(英语、
日语)
①专业课考试:808 数
据结构;F522 数据库
原理;J625 计算机操
作系统;F523 计算机
网络(任选一)
004
信息科学
与工程学
院
085212
软件工程
1.可视化软件与系统仿真
2.智能软件
3.实时系统与嵌入式软件
4.网络与信息安全
5.软件项目管理
6.信息处理与数据库
①GCT 联考(英语、
日语)
①专业课考试:808 数
据结构;F522 数据库
原理;J625 计算机操
作系统;F523 计算机
网络(任选一)
006
石油化工
学院
007
理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1.反应工程
2.分离工程
3.有机化工工艺
4.工业催化技术及应用
5.精细化学品合成与应用
6.材料的制备与功能化
7.高分子合成及应用
8.环境化学工程
①GCT 联考(英语、
日语)
①专业基础部分:
石化学院:
F535 化工原理;F534
物理化学(任选一)
理学院:
819 化工原理;820 物
理化学(任选一)
008
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
1.项目可行性评估与投融资管理
2.项目进度、费用与质量管理方法
与技术
3.项目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4.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设计
5.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6.工程项目管理规划与设计
①GCT 联考(英语、
日语)
①专业课考试:J631
管理学
012
MBA 教
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硕
士
1.生产运作与物流管理
2.战略与营销管理
3.科技与项目管理
4. 财会与公司金融
①综合能力
①英语
代码 名称 参 考 书 目
801 机械设计 《机械设计》第七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濮良贵主编
811 基础工业工程 《基础工业工程》机械工业出版社 易树平等编
J631 管理学 《管理学》第三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周三多编
F502
设施规划与物流
分析
《现代物流设施与规划》第二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方庆琯
等编
803 材料科学基础 《材料科学基础》 冶金工业出版社 陈立佳编 2007 年
804 电工基础 《电路》(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邱关源编
F516
单片机原理及应
用
《单片微型计算机与接口技术》第三版 电子工业出版社
李群芳等编
F520
微型计算机原理
及应用
《微计算机技术》清华大学出版社 马群生等编
J618 信号与系统 《信号与系统》(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 郑君里编
F517 电子测量 《电子测量》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何新编
J617 非电量电测技术 《非电量电测技术》机械工业出版社 严仲豪编
J623
电子技术(含模
拟、数字)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 毕成英编
《数字电子技术简明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阎石编
904 电路基础 《电路》(第五版前十章)高等教育出版社 邱关源编
F512 自动控制原理 《自动控制理论》(第四版)国防工业出版社 胡寿松主编
808 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C 语言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严蔚敏
《数据结构》C++版 国防工业出版社 王宏生 宋继红编
F560
计算机软件技术
基础
《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 清华大学出版 徐士良编
F531 常微分方程
《常微分方程》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东北师范大学微
分方程教研室
F522 数据库原理 《数据库系统概论》第四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萨师煊编
J625 计算机操作系统
《计算机操作系统》修订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汤
子瀛编
F523 计算机网络 《计算机网络》第五版 电子工业出版社 谢希仁编
F535 化工原理
报考石油化工学院参考书目:
《化工原理》上、下册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夏清 陈常
贵主编 2005 年修订版
F534 物理化学
报考石油化工学院参考书目:
《物理化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年 天津大学编
819 化工原理
报考理学院参考书目:
《化工原理》上、下册 2002 年版 化学工业出版社 陈
敏恒 丛德滋 方图南编
820 物理化学
报考理学院参考书目:
《物理化学》(上下册)第四版 天津大学出版社 王正烈
《物理化学解题指南》2003 年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肖衍
繁等
GCT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MBA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MBA 综合能力
《2011 年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综合
能力考试大纲及报考指南》
(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版)
附件 1:
2012 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科目
类别
10 月 28 日
8:30-11:30
10 月 28 日
14:30-17:00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外国语
教育硕士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外国语、英语二
体育硕士 体育硕士入学资格考试 ——
工程硕士 GCT ——
农业推广硕士 GCT ——
兽医硕士 GCT ——
风景园林硕士 GCT ——
公共卫生硕士 公共卫生综合 外国语
工商管理硕士 综合能力 英语
公共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外国语
会计硕士 综合知识 英语
艺术硕士 艺术硕士入学资格考试 ——
职业学校教师在
职攻读硕士学位
GCT ——
附件 2: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 像素(高)× 390 像素(宽),头部宽度为 248~283
像素,头部长度为 331~390 像素,分辨率 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 20~200 kB,
JPG 格式。图像尺寸为 48 毫米(高)× 33 毫米(宽),头部长度为 28~33
毫米,头部宽度为 21~24 毫米。
3.颜色模式:24 位 RGB 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照片背景为
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
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
(20kB~200kB),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
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
附件 3: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报名信息
填写/修改报名信息
注册
登录
初步资格审查
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样表)》
确认报名信息、采集第二代
居民身份证内电子照片
上传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
准,该照片将使用在《报名登记
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
成绩单和学位证上)
网上下载准考证
核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
件后入场参加考试
不通过
网上报名阶段
现场确认阶段
考试阶段
查询招生信息
本人在《报名登记表》上
签字确认
考后阶段
网上查询考试成绩
下载《资格审查表》
参加招生单位复试
查询录取信息
手机短信订阅
◆预订考试信息
◆预订考试成绩
◆预订录取信息
查询网报公告
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照片审核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附件 4: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现场确认点操作流程图
发布网报公告
查询、统计本确认点网报数
据,网报监控
核对数据,将《报名登记表》
上交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
管部门备案
现场确认阶段
网报开始前
网上报名阶段
联网核验考生报名信
息、采集考生第二代居
民身份证内电子照片
打印《报名登记
表》,由考生本人签
字、两名工作人员核
对后签字确认并留存
现场确认场所互联网接口安
装、网速扩容、相关设备调试
附件 5: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招生单位操作流程图
填报基本信息
查询、下载、统计报考本单位考
生数据,审核考生上传电子照
片,网报监控,考生答疑
下载考生成绩数据
现场确认后
网报开始前
网上报名阶段
考后阶段
下载本单位
有效报名数据
接收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
查表》,并审查其资格
组织复试
提交录取结果
发布复试公告
上传招生单位联系人简况表
设置招生学位类别及领域信息、发布网报公告
附件 6: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及城市: 现场确认点名称: 现场确认时间:
姓名 姓名拼音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性质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工作单位名称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工作岗位 考生来源 移动电话
工作电话 家庭电话 亲友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最高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最高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士学位 证书编号
报考学校 报考学位类别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备 注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考试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新 18 号令)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
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由于以上信息虚假或错漏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和后果。
三、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个人负责。
考生签名:
2012 年 月 日
请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本人、照片及身份证中信息后打勾并签字: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一致,进行现场确认。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得现场确认。
现场工作人员签名:
2012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 7: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预 报 名 承 诺 书
省市代码 省市名称 网报编号
本人为参加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的考生。因
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 2012 年 10 月 10 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2.在规定的时间 月 日到 补验并修改本
人的身份证件信息;
3.我可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预报名作
废,自愿放弃参加 2012 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所交报名考试费不退,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现持证件名称:
现持证件号码:
联 系 电 话 :
网 报 编 号 :
新证件名称:
新证件号码:
考生本人签字:
考生本人指印:
年 月 日
附件 8: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准考证样本及考号编制说明
一、 准考证样本
报名编号条码
2011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准 考 证
(学位类别名称)
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内电
子照片
考 号
姓 名
身份证件号
报 考 学 校
工 作 单 位
考生本人上传
电子照片
考试日程表
2011 年 10 月 29 日 2011 年 10 月 30 日
时间 8:30-11:30 8:30-11:30
考试科目
上
午
监考签字
时间 14:30-17:00 14:30-17:30
考试科目
下
午
监考签字
考试地点: 考场号: 座位号:
考 生 须 知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
等相关注意事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2.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
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持第二代居
民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
外籍护照)可按考点提示提前入场,考试正式开始前十
五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
令),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3.考生可携带蓝、黑色水笔、签字笔、2B 铅笔、橡皮、尺、
圆规、普通计算器。除此以外,其它物品(纸张、文字
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翻译工具、涂改
液等)带入考场都按考试违规处理。
4.交卷时,考生须配合监考员验收,请监考员在准考证上相
关考试科目栏签字(作为交卷的凭据),并妥善保存,否
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试成绩约在 12 月陆续通过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
管 部 门 及 招 生 单 位 下 达 。 免 费 成 绩 查 询 网 址 :
二、考号编制说明
考号由 14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组成顺序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考试年度 地区代码
学位类别
代码前2位
考
区
号
考点号 考场号 考生序号
例如:考号是“11114210701526”,则“11”代表 2011 年,“11”代表北京市,“42”代表
拟攻读的学位为教育硕士,“1”代表北京市第一考区,“07”代表北京市第七考点,“015”
代表第七考点的第十五考场,“26”代表第十五考场的第二十六位考生。
1.地区代码
代码 地区名称 代码 地区名称
11 北京市 42 湖北省
12 天津市 43 湖南省
13 河北省 44 广东省
14 山西省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
15 内蒙古自治区 46 海南省
21 辽宁省 50 重庆市
22 吉林省 51 四川省
23 黑龙江省 52 贵州省
31 上海市 53 云南省
32 江苏省 54 西藏自治区
33 浙江省 61 陕西省
34 安徽省 62 甘肃省
35 福建省 63 青海省
36 江西省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
37 山东省 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1 河南省
2.攻读硕士学位代码
代码 攻读硕士学位名称 代码 攻读硕士学位名称
4101 法律硕士 4201 教育硕士
4301 工程硕士 4601 工商管理硕士
4701 农业推广硕士 4801 兽医硕士
4901 公共管理硕士 5101 公共卫生硕士
5201 军事硕士 5301 会计硕士
5401 体育硕士 5501 艺术硕士
5601 风景园林硕士 9201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0: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及城市:
姓名 姓名拼音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性质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工作单位名称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工作岗位 考生来源 移动电话
工作电话 家庭电话 亲友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最高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最高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士学位 证书编号
报考学校 报考学位类别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备 注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考试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新 18 号令)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
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由于以上信息虚假或错漏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和后果。
三、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我个人负责。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省级主管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招生单位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9:
附件10: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
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2011 版)
一、考生应试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2.必须凭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为第二代居民身
份证,其他人员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
报名,届时,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本考试管理所需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并对
签字确认的考试报名信息承担法律责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修改,由此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考试期
间不得提前离场。
4.必须凭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
得入场考试。
5.必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答题、填写考生姓名、考号等;用 2B 铅笔
填涂答题卡、考号。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
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用具。其它物品,如:文字资料、
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不准带入考
场。
6.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 15 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
播放(或宣读) 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考生应认真听取、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迟到
考生责任自负。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
便监考员核查。
8.正式答题前,必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
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
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
9.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卷。
10.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
做暗号;不准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1.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请示,经监考员同意后方
可提问。对试卷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终了指令发出时,必须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齐考试材料,
核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退出考场。签过字的准考证作为考
生交卷的凭证,请妥善保存。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验收签字或不配合监考员工作,
造成答卷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13.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14.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可以选择继续考试
(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除外)或放弃考试,但必须保持冷静,不得在考场内与工作人员争
吵,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考试结束后,可按照《违规处理告知书》告知的权利
和办法,书面申诉。在考场内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者,将被带离考场,取消
考试资格。
二、 违规处理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如
有违纪或作弊行为者,考务管理部门将按相应规定处理,并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 11:
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简介
为满足求职招聘、派遣接收、升学(考研、专升本)、出国留学、干部任免、职称评
定、信用评估等领域的需要,学信网依托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数据库,对学生的学籍、
学历、招生录取等相关信息提供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验证报告由学信网提供在线验证功能,报告持
有人登录网站在线验证页面,输入在线验证码即可免费验证报告内容。报告中的信息也
可通过扫描二维验证码进行验证或手机上网再验证。报告可在验证有效期内多次打印、
多次验证。
用户可以在线打印验证报告,也可下载 PDF 格式的验证报告,还可以以 html 格式
将验证报告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以邮件附件方式提供 PDF 格式的报告)。验证报告持有
人可在 30 日有效期内,通过网站的在线验证系统或点击验证报告(邮件格式)中的在线验
证码,进行不限次地免费打印和验证,用户也可以对验证报告进行延期【如何延期】
(目前延期功能仅限于“学信档案”中生成的验证报告)。
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英文版)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
规定》(教学[2001]4 号)对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审核备案的结果。它是在学历网上查询系统
的基础上,利用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库,为企业、个人或相关机构提供
多种形式的学历查询结果,并提供权威、便捷的在线验证服务。
申请方式:
方式一:进行实名注册后,登录学信档案,进入在线验证栏目即可申请(范围为 1991
以来的学历);
方式二:非注册用户可以通过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范围为 2001 年以来的学
历,不含 1991-2000 年的学历),该方式仅限申请中文版。
系统为用户提供三种样式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i 打印版 ii 电子邮件(html 格式) iii PDF 电子文档
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21
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 号)对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的结果。它是在学籍网上查询系统的基础上,利用全国高等教育
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库,为企业、个人或相关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学籍查询结果,并提供
权威、便捷的在线验证服务。
申请方式:
进行实名注册后,登录学信档案,进入在线验证栏目即可申请;
系统为用户提供打印版、电子邮件(html 格式)和 PDF 文件三种样式的《教育部学籍
在线验证报告》。报告样式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类似。
i 打印版 ii 电子邮件(html 格式) iii PDF 电子文档
附件 12: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工作流程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 19 号
邮政编码:110032
咨询电话:024-26901808
传 真:024-26901806
联系人:张老师 白老师
咨询邮箱:lnxlrz@
网 址:
二、认证项目:
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中文认证、英文认证
高等院校课程中、英文成绩单认证
中英文学历认证报告备份
三、认证申请材料
特别说明:
1、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
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
时认证“专科”学历。
2、各省市电大颁发的学历证书,申请认证时,须注明所在分校校名,具体办学地
址。
3、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认证,需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原件。
4、办理英文认证报告或英文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中文认证报告或中文成绩单认
证。
5、办理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学历证书认证。
6、原毕业证书丢失,需回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
(一)辽宁省内高等院校颁发学历证书
1、1991 年之前(含 1991 年)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以及 1991 年-2001 年间就读
于部分特殊院校(包括“各类职工大学”、“各省市教育学院”、“各省市师范专科学校”及各
合并、撤并类院校等)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mailto:lnxlrz@
(1)毕业证书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一份(A4);
(2)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一份(A4);
(3)学历证明原件
由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学生处、档案馆、教务处等)出具的具有毕业证书相关信息
的证明(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在校时间,专业,学制,学习类型(普通、成人)等;主要
体现毕业证书号码),该证明要求证明人手写签字,注明办公电话,并加盖证明人所在
部门公章。如毕业院校现已更名、合并或撤并,该证明则由现主管档案部门出具,并注
明更名、合并或撤并的相关信息。
(4)招生录取底册
由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学生处、档案馆、教务处等)出具,要求提供名册首页及含
有学生姓名页,并在学生姓名处加盖主管部门公章。部分院校出现档案断档,无法提供
当年招生录取名册的,可在本人档案中查找《考生登记表》(要求复印件完整清晰或提
供原件)。
(5)毕业生登记表
一般保存在个人的人事档案中,要求把《毕业生登记表》整本复印(清晰完整,A4),
首页加盖公章其余页加盖齐缝章或提供原件。如个人档案丢失,可提供由学校的学籍主
管部门(学生处、档案馆、教务处等)出具的《毕业生名册》。
2、1991 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上第一点所涉及的部分特殊院校除外),
需提供如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一份(A4);
(2)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一份(A4);
(二)辽宁省自学考试学历证书
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三沟通证书学历认证,需提供如
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一份(A4);
2.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一份(A4);
3.辽宁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出具的学历证明(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开具此证明的时
间为每个月前三个工作日);
4.入学时间为 1996 年以前(不含 1996 年)的卫电教师三沟通学历证书认证时,需申
请人另外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认证,需专科、本科同时认证;
(三)辽宁省外院校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申请辽宁省外院校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一份(A4);
2.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一份(A4);
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如能按上述第(一)点提供材料,将会缩短您的认证
时间。
注意:
(1)以上材料提供完整后,请注意检查相关材料中的个人信息是否一致,主要包括姓
名、出生日期。如不一致,需另外出具相关责任部门证明:① 个人户籍信息出现变动的,
由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曾用名或出生日期变更证明。① 学校由于书写等原因造成错误
的,则由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生处、档案馆、教务处等)出具误写(误录)等相关证明。
(2)所有证明,均要求有经办人手写签字,注明办公电话,并加盖证明人所在部门公
章。
(3)认证过程中如需提供其他材料请予以配合。
(4)提供所有相关材料不得随意涂改,否则不予受理。
四、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一)、现场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认证材料(详见:三、认证申请材料)
第二步、提交认证材料并现场确认;
第三步、填写《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第四步、将填写完整的认证申请表和相关认证材料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审核
认证材料,如材料齐全、无误,由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开具《学历学位认证收费通知
单》。
第五步、申请人持《学历学位认证收费通知单》到财务室交费。
第六步、申请人将《学历学位认证收费通知单》交回学历认证窗口。
第七步、工作人员将《高等教育认证进程查询和结果领取提示卡》交予申请人,申
请人按照提示卡上的提示进行学历认证申请进度查询。
第八步、当查询结果提示为“您的认证申请已完成”,即可携带发票原件和身份证(申
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我中心领取结果;若认证结果服务方式选取为回邮服务的,
请您注意查收邮件。
(二)邮寄办理流程:
特别声明:
1、因办理学历认证须审核证书原件,为避免在邮寄过程中出现证书原件、材料的
丢失,本中心不建议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学历认证。申请人如需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认证业务,在邮寄过程中若有证书原件、材料等丢失的现象发生,此责任由申请人自行
承担,本中心概不负责。
2、2001 年之后(含 2001 年)取得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毕业证与身份证上相关
申请人的个人信息相符且证书没有涂改的,方可申请办理邮寄业务。
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学历认证办法:
第 一 步 : 填 写 《 辽 宁 省 高 中 等 教 育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申 请 表 》 ( 点 此 下
载)[
第二步:准备认证申请材料: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辽宁省高中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
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
2.申请成人及网络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辽宁省高中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
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
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3.申请辽宁省颁发的自考学历证书认证,需提交《辽宁省高中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
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辽宁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证明原件。
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
《教师资格证》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第三步:选择报告领取方式
A.到认证现场自取
申请人可凭交款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另出具代领人身份
证,并登记领取人身份证号码。
B.邮寄认证报告
如需办理邮寄,需同时交纳邮寄费(30 元/份)。
注意事项:
如选择邮寄方式,需预先交纳邮寄费,并在《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表》背面注明回邮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如未交邮寄费或邮寄费不足,将按
现场自取方式处理;如回邮信息不准确,造成邮寄无法送达,责任自负。
第四步:邮寄认证申请材料并汇款
根据您选择的服务项目,将《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所需认证
资料,以及相应的认证费用(具体请参见《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中
收费标准)邮寄到以下地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 19 号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邮 编:110032
收件人/收款人:辽宁学历认证
注意事项:
1.办理汇款时,汇款人姓名须与申请认证的证书上姓名一致,否则无法正常受理。
汇款后请将《邮局汇款收据》复印件连同认证材料一起邮寄到中心。
2.请不要在邮寄资料中夹带认证款,如有丢失,后果自负。认证费用只能从邮局单
独汇款。
3.中心目前只接收邮局汇款,暂不提供网上支付、银行转账等服务。
4.凡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办理学历认证的,本中心不予受理加急。
5.办理英文认证报告或英文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中文认证报告或中文成绩单认证。
办理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学历证书认证。
五、学历认证时限
1.加急办理学历认证,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
日)完成。
2.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认证周期较长。
4.如超出 20 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中心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办理
处理。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
5.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中心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
费用。
6.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
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7.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
影响。
特别提示:
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学历认证,受理时间自收到汇款及认证材料并核对无误后开始计
算。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一)认证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
节假日、双休日 )后,申请人可登陆“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页面
(
(二)认证结果领取
A.到认证现场自取
申请人可凭交款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另出具代领人身份
证,并登记领取人身份证号码。
B.邮寄认证报告
如需办理邮寄,需同时交纳邮寄费(30 元/份)。
七、申请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 2 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
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
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毕业生名册或毕
业生登记表。(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 2 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
证)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
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八、其它特别说明等
学籍学历认证相关信息于 2012 年 6 月 8 日摘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附件 13: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学 历 认 证 承 诺 书
省市代码 省市名称 网报编号
本人为参加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的考生。因所
出具的学历在“学信网”无法查实,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 2012 年 10 月 10 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2.在规定的时间 月 日到 提交本人的《教
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若本人未按规定日期提供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则本人此次预报名
作废,自愿放弃参加 2012 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所交报名考试费不退,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学历证书编号:
学位证书编号:
联 系 电 话 :
网 报 编 号 :
在线验证号码:
认证报告号码:
考生本人签字:
考生本人指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