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税务代理实务
Tax Agent Practice
消费税的基本规定消费税的基本规定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及账务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及账务处
理理
代理填制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方的方
法法
消费税纳税筹划消费税纳税筹划
内 容 提 要内 容 提 要
能力目标
教学方法教学方法
能够理解消费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
能够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
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重点掌握
代理消费税纳税审查的操作要点
启发式教学
案例教学法
归纳教学法
教学时间
教学重点教学重点
理论教学6学时
消费税纳税申报的操作规范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纳税
申报表的填制
消费税的纳税审查以及纳税
审查报告编制
教学难点教学难点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
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消费税的纳税审查以及纳税
审查报告编制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
纳税人纳税人
税率税率
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14——14个税目个税目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
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
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
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自自20122012年年1111月月11日起,催化料、焦化料属于日起,催化料、焦化料属于
燃料油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消费税。燃料油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消费税。
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消费品 征税环节
(1)金银首饰、铂金
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零售环节纳,其他环节不纳
(2)卷烟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
(3)其他应税消费品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缴纳
2.征税环节
案 例 分 析
【【单选题单选题】】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2014年年22月取得不月取得不
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18万元:万元:
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
子包装物押金子包装物押金万元,该押金于万元,该押金于20132013年年2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
消费税( )万元。消费税( )万元。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AA
『答案解析』『答案解析』只有木制一次性筷子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只有木制一次性筷子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
应的逾期包装物押金也要计算消费税。应的逾期包装物押金也要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2×5%+÷×5%==12×5%+÷×5%=(万元)(万元)
纳税人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自自20092009年年11月月11日起,增加了国务院确定日起,增加了国务院确定
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为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在零售环节、对卷烟批发企业征税提供了在零售环节、对卷烟批发企业征税提供了
依据。依据。
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消费品 税率形式
啤酒、黄酒、成品油 从量定额
卷烟、白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 复合征税
其他应税消费品 从价定率
税率税率
税率税率
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况: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况:
1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
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
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2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
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
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
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消 费 税 的 基 本 规 定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案 例 分 析
【【多选题多选题】】((20042004年)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消年)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消
费税的消费品有( )。费税的消费品有( )。
.啤酒啤酒
.黄酒黄酒
.粮食白酒粮食白酒
.卷烟卷烟
.果木酒果木酒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CDCD
『答案解析』『答案解析』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一)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四)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五)零售应税消费品
(六)进口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
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定额
(成品油、
啤酒、黄
酒)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课税数量的规定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纳税人
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
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复合计税
(卷烟、
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代理消费税的纳税申报与审核可以与增值税同步进行,
尤其是采用从价定率征收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其
计税依据都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综合题常见的出题方式是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会计核
算、纳税审核放在一起考。
常考的业务:(1)销售产品;(2)采购材料;(3)
销货退回;(4)委托加工;(5)非正常损失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1.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税法新增)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
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
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
品对外销售的
2.价外费用的范围
1)价外费用不包括:
①增值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
率或征收率)
②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代垫运费
2)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
费”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3.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支付代购手续费等也要视为销售行为
(1)按增值税中所讲内容确认销售收入,并
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提应纳消费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规定及账务处理(1)
税法规定 具体情形 账务处理
销
售
包
装
物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
销售的,无论包装物
是否单独计价,均应
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
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
独计价的包装物
其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应缴
的消费税应一同记入“营业税金及附
加”
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
计价的包装物
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消费
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规定及账务处理(2)
具体情形 税法规定 账务处理
包装
物押
金
一般商品
收取时,不纳消费
税和增值税
逾期时,缴纳消费
税和增值税
(1)收取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逾期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
应缴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包装
物押
金
啤酒、黃酒
以外的其他
酒类产品
在收取押金时计征
消费税和增值税
(1)收取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增(销)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逾期时
借:其他应付款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业务收入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规定及账务处理(3)
具体情形 账务处理
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
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收
取的押金,在包装物逾期未收回,
没收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增(销)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营业外收入
案 例 分 析
案例:
2013年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押金1170元,逾期一年未收回包装物,
消费税适用税率10%。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收取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1170
贷:其他应付款 1170
逾期时:
借:其他应付款 117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某企业2014年2月销售白酒不含税价10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元,
消费税适用税率20%,从量计征的消费税500元。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借:银行存款 1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其他应付款 1000
借:其他应付款 [1000÷×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00 [10000×20%+500]
其他应付款 [1000÷×2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案 例 分 析
案例:
(2003年单选)下列有关消费税征税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商场零售化妆品时,其包装物不能分别核算的,计征消费税
B.收取啤酒包装物押金时间超过一年不再退还的,该押金应按含税价
计征消费税
C.收取的一年以上不再退还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不再征收消费税
D.按现行税法规定,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无论如何核算均在收取当期计
征消费税 。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D
选项A注意应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零售环节不存在计税问题。啤酒是从量
计征消费税,而不是从价计征消费税,因此,包装物押金不会涉及缴纳消
费税的问题。对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一般应税消费品,收取的一年以上不
再退还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需要征收消费税。
案 例 分 析
案例:
【多选题】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的下列款项,应计入消费税计税依
据的有( )。
A.集资款
B.增值税销项税额
C.未逾期的啤酒包装物押金
D.白酒品牌使用费
E.装卸费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ADE
集资款、白酒品牌使用费和装卸费属于价外费用,要并入计税依据计算消
费税。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需要并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啤酒从量计征消费
税,包装物押金不计算消费税。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5.应税消费品以物易物、以货抵债、投资入股的税务
处理(重要)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
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按纳税
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账务处理如下:
消费税 以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增值税 以平均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 以平均售价作为视同销售收入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账务处理如下:
分类 账务处理
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
产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能够可靠计量的:按换出
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
资产的成本
(1)确认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材料、应付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销)按平均售价计算
(2)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按最高售价计算
不符合上述条件:以换出
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
定换入资产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材料、应付账款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销)按平均售价计算销项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按最高售价计算
案 例 分 析
案例:
【例题1·单选题】(2010年)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9年1月将自产的化妆品与某商场进行商品交换,用5箱折价10万元(不
含税)化妆品换进劳保用品一批。已知该化妆品本月最高不含税售价是每
箱3万元,平均不含税售价是每箱万元。则该批化妆品交换商品应缴纳
消费税( )万元。(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D
应纳消费税=3×5×30%=(万元)
案 例 分 析
案例:
【单选题】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8
日销售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价600元;15日销售同类化妆品500箱,每
箱不含税价650元。当月以200箱同类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精油。该厂当月
应纳消费税( )元。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D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
债务,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
消费税=(600×400+650×500+650×200)×30%=208500(元)
案 例 分 析
案例:【简答题】(2008年,6分)甲企业是制造摩托车的内资企业,最近
与乙企业合办了一个摩托车经营公司。双方协定,甲企业不投资现金,而以
其制造的某品牌摩托车作为投资。假定该品牌摩托车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
问题:
1.甲企业的这笔投资业务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2.甲企业的这笔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1)该投资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的确定
①应按当月该品牌摩托车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
据;
②应按当月该品牌摩托车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2)该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企业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应分解为按公允价格销售该品牌摩托车和投资两
笔业务,应按当月该品牌摩托车的平均销售价格确认收入,并确认相应的销
售成本,以收入减去成本及相关的税金及附加后确认资产转让所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6.关联企业转让定价审核要点
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进行纳税调整。方法:
①按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②按照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
收入和利润水平;
③按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④按照其他合理方法。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注意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情形 税务处理
①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
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
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
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
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
售价格70%以下的
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
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
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
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
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
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③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
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
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
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 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④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
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
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
上的白酒
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方 法 及 账 务 处 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注意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
销售单位的含义
1.销售单位: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
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2.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
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3.包销: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
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1.纳税的规定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2.销售额的确定——四个字:顺序(先售价,后组价)、
组价
(1)同类产品售价;
(2)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
3.账务处理
在会计核算上,凡未作收入的,其销售税金及附加就不能列入
收入的备抵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只能由有关科目来负担。
征税方式 消费税 增值税 成本利润率
从量定额(啤酒、黄
酒、成品油)
按销售数量征消费税
成本+利润+消费税
税额
10%
从价定率 (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按消费税中应税消费
品的成本利润率复合计税(卷烟、白
酒)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
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1.注意审查是否属于假委托加工
2.如何纳税
3.计税依据
4.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销售的税务处理
5.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1.注意审查是否属于假委托加工
(1)委托加工: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不属于委托加工的情形
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②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③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如何纳税
委托方 受托方
增值税 增值税的负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提供加工劳务)
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人 除个体经营者外,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补税的计税依
据为:
(1)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委托加工业务的组价)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3.计税依据
(1)增值税——加工费用
(2)消费税——四个字:顺序、组价
材料成本:不含增值税的材料成本
加工费: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成本,但是不包括随加工费
收取的增值税和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受托方同类应税
消费品的售价
从价定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案 例 分 析
案例:【单选题】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该批原材料
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
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
价格为( )万元。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B
组成计税价格=(10+4/)/(1-5%)=(万元)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4.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销售的税务处理
情形 税务处理
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
售的,为直接出售
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
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
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
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案 例 分 析
案例:【简答题】(2009年,5分,修改)某化妆品生产企业2014年打算将购进的
100万元化妆品原材料加工成化妆品销售。据测算若自行生产需花费的人工费及分摊
费用为50万元,而如果委托另一长期合作企业生产,对方收取的加工费用也为50万
元,此两种生产方式生产出的产品对外销售价均为260万元。
问题:假定成本、费用、产品品质等要件都相同,且不考虑生产和委托加工期间费
用,分别计算两种生产方式下应缴纳的消费税、企业利润,并指出两种生产方式的
优劣。
(提示:消费税税率为30%,忽略城建和教育费附加)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1)自行生产
自行生产的消费税=260×30%=78(万元)
自行生产方式下的利润=260-100-50-78=32(万元)
(2)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代扣缴消费税=(100+50)÷(1-30%)×30%=(万元)
委托方销售缴纳的消费税=260×30%=(万元)
委托生产方式下利润==32(万元)
(3)比较
两种生产方式在缴纳消费税、形成企业利润角度无差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5.账务处理
用途 税收政策 对账务处理的影响
委托方将委托加
工产品收回后直
接用于销售的
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
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等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
售的:缴纳消费税;可扣除
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
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
终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
委托加工产品收
回后用于连续生
产产品
已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的
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
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
最终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
不予扣除的
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
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组成
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材料
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随同加工费支付的、不得抵扣的增值税
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
支付的收回后直接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
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
支付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新兴摩托车厂委托江南橡胶厂加工摩托车轮胎500套,新兴摩托车厂提供橡
胶5000公斤,单位成本为12元,江南橡胶厂加工一套轮胎耗料10公斤,收
取加工费10元,代垫辅料10元,则新兴摩托车厂委托加工摩托车轮胎应纳
消费税=500×[(10×12+10+10)÷(1-3%)]×3%=(元),
应纳增值税=(10+10)×500×17%=1700 (元)。
新兴摩托车厂收回轮胎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
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案 例 分 析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新兴摩托车厂收回轮胎后直接对外销售,相关账务处理为:
(1)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00
贷:原材料——橡胶 60000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3)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收回入库后 借:原材料——轮胎
贷:委托加工物资
(5)对外销售时 除了作收入的账务处理外,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轮胎
案 例 分 析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若用于连续生产同类应税消费品,按前例的数据,则(1)、(2)
的账务处理相同,其他账务处理如下:
(3)缴纳委托加工轮胎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4)继续加工后的轮胎以不含税价20万元售出
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5)计提最终产品销售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00
(6)缴纳实际应纳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案 例 分 析
案例:
(2006年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应计入收回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
A.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B.随同加工费支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已通过税务认证)
C.支付的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
D.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包含的增值税
E.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材料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ACDE
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已通过税务认证)
不用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而是应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中。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
费 品 连 续 生 产 应 税 消 费 品费 品 连 续 生 产 应 税 消 费 品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
消费品,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
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
注意:
(1)酒及酒精、成品油(石脑油、润滑油除外)、小汽
车、高档手表、游艇,不抵税
(2)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
(3)除石脑油外,其他的要求必须是同类消费品抵税
(4)继续生产抵税,零售不抵税
案 例 分 析
案例:【单选题】某白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用粮食酒精勾
兑白酒100吨,全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含税销售额万元,当月购进
粮食酒精买价120万元,月初库存外购粮食酒精买价98万元,月末库存外购
粮食酒精买价40万元。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A
领用酒精生产白酒,不得抵扣酒精已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
=÷(1+17%)×20%+100×2000×÷10000=(万元)
零 售 应 税 消 费 品零 售 应 税 消 费 品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情形 计税依据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
售
销售额全额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 包装物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
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
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
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销售金银首饰 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进 口 应 税 消 费 品进 口 应 税 消 费 品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1.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2.账务处理
(1)企业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的次日起15日内
缴纳税款,企业不缴税不得提货。进口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一
般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核算,在将消费税计入
进口应税消费品成本时,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先提货、后缴纳消费税的,或者用于连续生
产其他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扣税的,可以通过“应交税费——应
交消费税”科目核算。
征税方式 消费税 增值税
从价定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
成品油)
按销售数量征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
费税税额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案 例 分 析
案例:(2008年综合题,修改,16分)
问题:1.根据下列业务,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2.计算当月该厂应缴纳的
增值税、消费税和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乐居地板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实木漆饰地板(以
下简称漆板),也接受委托加工实木漆饰地板。(漆板消费税税率5%。)
2008年2月期末: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8000元;各种增值税抵扣凭证均合法
有效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了认证手续。
2008年3月有关购销经济业务如下:
(一)账务处理
月2日发出漆板一批,成本价格为100 000元,委托代销商代销;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1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7日向林场购进其自产原木一批,取得林场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价
款250 00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付讫;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进项税额=250000×13%=32500(元)
借:原材料-原木 217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5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8日发出原木一批,委托协作厂加工实木白坯地板,实际成本l00 000
元;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0
贷:原材料-原木 100000
月9日接受某装潢公司委托定制一批特种漆板,装潢公司发来加工用木
材一批,成本为50 000元,已全部交到生产车间进行加工;以银行存款收
取装潢公司加工定金3000元;
解析:委托方发来的木材做代管物资备查记录。
银行存款收取装潢公司加工定金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他应付款 3000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11日向木材公司购进木材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200000元,税额34000元,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一份;取得木材运输部门通过
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8000元,增值税240元,款
项用支票付清;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进项税额=34000+240=34240
借:原材料―木材 208000
应交税费-增(进) 34240
贷:应付票据 234000
银行存款 8240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12日协作厂实木白坯地板全部加工完毕,提货时,协作厂收取加工费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 000元,税额2380元,另代扣消费税
6000元,款项均已经支付。白坯实木地板收到后拟再生产漆板;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借:委托加工物资 1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380
-应交消费税 6000
贷:银行存款 22380
借:原材料-白坯地板 114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14000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13日因材料仓库发生火灾,部分库存材料发生损失,经盘点损失情况
为:外购原木30 000元,外购木材20 000元;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进项税额转出=30000÷(1-13%)×13%+20000×17%=(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原木 30000
-木材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l5日新办公楼在建工程领用漆板一批,成本价格为70 000元(同类产
品销售价格为90 000元);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销项税额=90000×17%=15300(元)
应纳消费税=90000×5%=4500(元)
借:在建工程 89800
贷:库存商品-漆板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
-应交消费税 4500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l6日收到上月委托代销商的代销货物汇款60 000元,并取得代销清单;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1+17%)×17%=(元)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同时结转其成本,但没有相应数据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18日上月销售的一批漆板因质量有问题,经与购货方协调,购货方以8折购进,
凭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
发票注明:价款-20 000元,税额-3400元:同时款项也退还给购货方;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22日零售给居民个人漆板一批,价税合计11 700元,应居民要求上门进行铺
装,另收铺装费2000元,款项均收到并缴存银行 ;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增值税销项税额=(11700+2000)÷(1+17%)×17%=(元)
应纳消费税=(11700+2000)÷(1+17%)×5%=(元)
借:银行存款 13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25日装潢公司定制的特种漆板加工完毕,全部发给装潢公司,按协议约定收
取加工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00元,税额1190元,余款5190元及代
收代缴的消费税装潢公司尚未支付;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000+7000)÷(1-5%)×5%=3000
借:应收账款 8190
其他应付款 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0
应交税费-增(销) 1190
应交税费—代收代缴消费税 3000
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28日厂门市部报来零售漆板收入合计351 000元(按出厂价计算为292 500元)
,其中234 000元开具普通发票,其余部分未开具发票,所有款项已解存开户银行
;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增值税销项税额=351000÷(1+17%)×17%=51000(元)
应纳消费税=351000÷(1+17%)×5%=15000(元)
借:银行存款 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00
结转成本略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31日发来本月剩余的代销漆板清单,当月代销收入价税合计409 500元,应付
代销手续费15 000元,扣除3月16日已汇款项,收到代销商汇款334 500元 ;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主营业务收入=(409500-6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7%=(元)
借:银行存款 334500
销售费用 1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00000
案 例 分 析
案例:
15.经核实3月白坯实木板期初无余额,期末余额为12 000元,发出额系生
产漆板领用,其他业务无涉税事项。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当月生产领用白坯实木板成本=0+114000-12000=102000(元)
生产领用漆板,准予在本期抵扣的消费税=(114000-
12000)÷114000×6000=(元)
案 例 分 析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二)计算当月该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1.增值税
销项税额=15300+-3400++1190+
51000+=(元)
当期可抵进项税额=32500+34240+2380-
+8000(留抵税额)=(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元)
2.当月生产领用白坯实木板成本可以抵扣的消费税:(元)
应纳消费税=4500+++15000+
=(元)
此外,本月因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退回不含税价格20000元的漆板,
应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
1000元,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000+7000)÷(1-5%)×5%
=3000(元)
代理填制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的方法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五类:烟类、酒及酒精、成品油、小汽车、其他应税消费
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注意:
(1)纳税申报表中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不含出口免税部
分
(2)“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案 例 分 析
案例:
计算A卷烟厂2014年1月份应纳的消费税税款,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填
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资料:A卷烟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其不含增值税的
调拨价格为68元/标准条,税务机关为其核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该厂
2014年1月1日未缴的消费税为4 360 000元,2014年1月10日缴纳到税务机
关。该企业的卷烟属于乙类卷烟,比例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元/支,
即150元/标准箱。
2014年1月份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烟丝的买价为300万元。
月8日购入烟丝,不含增值税价款为500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
票。发票账单和烟丝同时到达企业,该批烟丝已经验收入库。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案 例 分 析
案例:
月9日委托B烟丝厂加工烟丝一批,原材料成本为100 000元,支付不含
增值税的加工费为40 000元。B烟丝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1月25日
烟丝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取得B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一张。收回烟丝后用于生产卷烟。
月10日,将本厂生产的200条卷烟用作礼品,赠送给客户,其生产成本
为5 600元。
月22日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卷烟1 000标准箱(5000万支),取得不含
增值税销售额1700万元,该批卷烟的销售成本为700万元。
6.月末烟丝存货为200万元。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案 例 分 析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2.将外购烟丝用于生产卷烟,可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烟丝已纳消费税
借:原材料——烟丝 3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000
贷:银行存款 5 850 000
3.由于B烟丝厂无同类消费品售价,则委托加工这批烟丝的组价为:
应由B烟丝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000×30%=60000 忽略城建和教附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
贷:原材料 10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时 应纳增值税=40000×17%=6800(元)
B烟丝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000×30%=60000(元)
账务处理为:借:委托加工物资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8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 000
贷:银行存款 106 800
案 例 分 析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3)加工完成收材料 借:原材料 14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40 000
4)用于生产卷烟时 借:生产成本 140 000
贷:原材料 140 000
4. A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的卷烟赠送客户,属于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用于其他方面,应该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应该按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68元/条确定销售额。
计税销售额=68×200=13600(元)
应纳的增值税=13600×17%=2312(元)
应纳消费税=13600×36%+200×200×=5016(元)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2 928
贷:库存商品 5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312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 016
案 例 分 析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5.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00×17%=2890000(元)
应纳消费税=17000000×36% + 1000×150 =6270000(元)
确认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19 89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卷烟 17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890 000
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 27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 270 0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7 000 000
案 例 分 析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6.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的买价或数量=300+500-200=600(万元)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600×30%=180(万元)
全月应纳消费税=5016+6270000-1800000-60000=4415016(元)
由B烟丝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0000元。
赠送的卷烟为200条,折合4万支,销售的卷烟为5000万支,因此销售数量
为5004万支。
销售额=13 600+17 000 000=17 013 600(元)
案 例 分 析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适用税率
销售
数量
销售额 应纳税额
定额税率
比例
税率
卷烟 30元/万支 36% 5004 17 013 6 275
卷烟 30元/万支 56% 0
雪茄烟 —— 25% 0
烟丝 —— 30% 0
合计 —— —— —— —— 6 275
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
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经办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1 860 000
本期减(免)税额:
期初未缴税额: 4 360
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4 360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
授权声明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为
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
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章:
本期预缴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4 415
期末未缴税额: 4 415
案 例 分 析
案例:
要求:审核下列资料,扼要指出存在的纳税问题,正确计算企业2011年4月
份应补(退)的各流转税税额及附加。(各步骤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料:兴兴酒业是一家综合性的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
月份税务师事务所对该企业4月份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获得如下资料:
1)外购一批生产用的工具器皿,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0000元,增
值税3400元,运输发票注明的运费为300元,装卸费为100元,货物已验收
入库,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周转材料 203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21
贷:银行存款 23800
审核人员发现,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有1/3货物被盗,经查为管理人员粗
心造成,企业未作相关会计处理。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案 例 分 析
案例:
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购凭证,注明的金
额为500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款项未支付,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50000
3)将新开发出的高级粮食白酒1吨送往本省“品酒会”供参会人员免费品尝,
账面成本计15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00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案 例 分 析
案例:4)单独出租一批白酒包装物,租期一年,约定年租金为24万元,约
定租期满后统一结算。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000
5)车间将生产中出现的一批残次酒瓶直接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款共计11700
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现金 11700
贷:生产成本 11700
6)当月向本公司本市设立的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发出粮食白酒15吨,内
部绩效核算价格为每吨不含税3800元。门市部对外销售粮食白酒10吨,取
得含税销售收入46800元,企业对粮食白酒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666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69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6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6400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案 例 分 析
案例:
7)退回上月销售粮食白酒出借包装物押金117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1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月应纳的各税均已申报和缴纳完毕,增值税无留抵。
2)本题中适用税率:增值税税率17%,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20%,从量征收
每斤元,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粮
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
3)该企业已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均已认
证通过。假设不考虑抵扣期限的问题。
4)题中未涉及事项,视为无纳税问题。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案 例 分 析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1.存在的纳税影响问题:
1)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税转出。
进项税转出额=3421÷3=(元)
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应按收购凭证上注明金额13%计算进项。
应计算进项税额=50000×13%=6500(元)
补计进项税额=6500-=(元)
3)供酒会免费品尝酒,税法上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和消费税,因为
是新产品没有销售价,所以,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税额。
粮食白酒组成计税价格=[15000×(1+10%)+1×2000×]÷(1-20%)
=21875(元)
粮食白酒应补销项税额=21875×17%-2550=(元)
粮食白酒应补消费税=21875×20%+1×2000×-4000=1375(元)
4)对外出租包装物,预收租金的,应在预收租金时计算应纳的营业税。
补缴营业税=20000×5%=1000(元)
案 例 分 析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5)销售残次酒瓶应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
6)生产企业本市有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的,按门市部的对外销售额计算征收
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46800÷×17%=6800(元)
企业计算销项税额=9690(元)
调减本期销项税额9690-6800=2890(元)
应纳消费税=46800÷×20%+10×2000×=18000(元)
企业计算消费税=26400(元),应调减本期消费税=26400-18000=8400
(元)
7)退回粮食白酒包装物押金,已计算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和消费税,不得
抵减或退还。
调增销项税额=1700(元)
案 例 分 析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解析:
2.计算应补流转税及附加:
1)应补增值税=-++1700-2890+1700
=(元)
2)应申请退消费税=8400(元)
应补消费税=1375(元)
3)应补营业税=1000(元)
4)应补城建税=(+1000+1375)×7%=(元)
5)应补教育费附加=(+1000+1375)×3%=(元)
6)应申请退多缴消费税导致多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应申请退城建税=8400×7%=588(元)
应申请退教育费附加=8400×3%=252(元)
消 费 税 纳 税 筹 划
第7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审查代理实务
1.单独设立销售公司;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组合、包装由生产环节改为在
销售环节进行。
本 章 小 结
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审核代
理实务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审
核代理实务
资源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
复习与思考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