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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工程特点、技术标准 ...............................................................................................1
工程概况 ....................................................................................................................1
工程特点 ....................................................................................................................1
安全技术标准、编制依据 .........................................................................................1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2
监理工作范围 ............................................................................................................2
监理工作重点 ............................................................................................................3
第三章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4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4
第四章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4
专项安全监控要点 ....................................................................................................5
临时设施 ..........................................................................................................5
施工现场防火 ..................................................................................................6
爆破器材管理 ..................................................................................................6
施工机械 ..........................................................................................................9
锅炉及压力容器 ............................................................................................11
混凝土与砌体工程 ........................................................................................11
高处作业安全监控要点 ................................................................................16
季节性施工 ....................................................................................................16
路基工程 ........................................................................................................17
桥涵工程 ......................................................................................................22
隧道工程 ......................................................................................................37
跨公路、河道施工 ......................................................................................48
安全生产监理控制目标 ..........................................................................................50
监控手段 ..................................................................................................................51
第五章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55
监理工作方法 ..........................................................................................................55
监理工作控制措施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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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特点、技术标准
工程概况
本标段为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监理第四标段(NAJZ-4
标),对应施工标段为NASZ-5标,包含以下工程:
1、包含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DK80+500- DK156+000(计正线
公里)范围内站前及站后全部工程(不含DK80+500-
DK156+000铺轨工程)。
2、宁芜上行线改建线下工程和营业宁芜线改建线下工程(不含铺轨
及T型梁架设)。
3、新建皖赣铁路与宁安城际同步实施线下工程(芜湖站至弋江段D
K84+950~DK100+200)。
工程特点
宁安铁路监理四标段工程沿途经过芜湖、铜陵两市,该区段交通发
达,公路众多,沿线水塘密布,河渠纵横交错,桥梁跨越既有铁路,与
国、省级公路交叉、跨江河施工,以及穿越天然气管道,给排水管道、
电力、通信光缆等地下埋藏物施工作业。桥梁工程所占比率大、桥位制
梁较多。同时,工期紧迫,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理任
务繁重,责任重大。
安全技术标准、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
3、《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建设〔2006〕17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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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1-
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2-
2009)、《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3-
2009)、《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4-2009)。
5、《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l0402——2007〕
6、上海铁路局、建设单位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办法、规定和要
求;
7、监理委托合同、经审批的监理规划。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监理工作范围
1、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依据国家、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宁安公
司规定的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明确安全
生产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措施,确定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
监理人员及其职责。
2、明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承包
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
资格证、上岗证是否有效,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构及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
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审
查意见。
5、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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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安全交底安排。
6、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核
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记录并备案。
7、定期、不定期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
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8、参加宁安公司等上级领导组织的安全检查。
监理工作重点
1、本标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
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
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8)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9)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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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边坡施工
(11)营业线施工
(1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进行重点控制,在施工前要求施工
单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要求
施工单位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施工过程中采取日常巡查、旁站监理等
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第三章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检查
内容
施工单位编制施
工安全组织设计
监理审查
修改再报
1. 安全保证体系是否
健全
2.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
持证上岗
3. 安全措施是否符合
实际并切实可行
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组织
实施,专业监
理工程师监督
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建
立实时方案报总监批准 1. 人的不安全行为
2. 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3. 施工用料(爆炸品
、易燃品、模板、
挂篮、脚手架)安
全
4. 施工方法(深水围
堰、墩台爬模、梁
体悬罐、高空作业
)是否符合要求
5. 施工用电安全情况
6. 不良地质(气象)
对安全的影响
7. 其他不安全行为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继续施工
1.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2.紧急情况总监先下
停工令后报建设单位
3.安全隐患消除并经
监理确认后方可恢复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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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专项安全监控要点
临时设施
1、临时建筑应实行封闭管理,各区域应合理划分并采取适当的隔离
措施。
2、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临时房屋选址和建设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要求。
4、变配电所、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
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栏和警告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
不得入内。
5、临时设施使用前,应进行专项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者严禁投入
使用。
6、行人、车辆通过频繁的临时道路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临近路堑、基坑的临时道路应设置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识。
7、临时道路需设便桥时,应根据运输荷载进行设计,应有足够的承
载力、刚度和稳定性,满足泄洪、通车等条件要求。桥面应设栏杆扶手
,其高度为米,并应设限速、限载标识。
8、临时道路应避开滑坡、坠石、软土地段,当必须通过时应采取特
殊防护措施。
9、运梁便道应进行专门勘察设计,应满足运梁车运梁荷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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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宽度、净空、坡度、曲线半径应满足运梁车的性能要求。两端应有限
载、限速、限宽标识。
施工现场防火
1、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消防管理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动火审批
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办法。
2、施工现场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
3、
施工现场应划分防火责任区,应根据现场需要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4、各类灭火器材、消防栓及水带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5、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险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当地消
防部门报警,并清理通道,为消防灭火做好准备。
6、电器取暖设备、火炉在无人使用时,应熄灭;焊、割作业开始前
,应将作业现场下方和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采取浇
湿、隔离等安全措施。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认真检查现场,确
认无余热引起燃烧危险时,方可离开。
7、焊、割作业严禁与涂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同
部上下交叉作业。
8、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发火花、短路、发热和
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采用防爆
的电器设备,严禁进行产生火花的施工和带电作业。
爆破器材管理
1、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应具有爆破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并取得爆炸物
品的购买、存储、运输和爆破作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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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施工现场应建立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
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响应
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4、爆破器材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
爆破器材;
2)专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时,禁止在人口稠密区、重要设施附近停
留;
3)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不得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
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或木箱内;
4)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得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
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5、爆破器材装卸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专人在场监督;
2)设置警卫,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3)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
4)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5)遇暴风雨或雷电时,不得装卸爆破器材;
6)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
7)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码平、卡牢,不得摩擦、撞击、翻滚及倒
置爆破器材;
8)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得超过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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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爆破器材应储存在专用的爆破器材库,库房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器材应码放整齐、稳固,不得倾斜;
2)进入库区不应携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
3)进入库区不应穿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
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4)库区的消防、通信设备、警报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
5)库区应昼夜警卫。
7、小型爆破器材库的最大储存量不应超过一个月的用量。
8、爆破器材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工领取爆破器材,应根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
两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
2)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
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2)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
(3)支护规格不符合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4)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瓦
斯突出征兆;
(5)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
4)爆破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使用追踪制度,每一环节
责任人必须签认。
5)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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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警戒标识,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6)从炸药进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
7)填塞作业应避免夹扁、挤压和拉扯导爆管、导爆索,并应保护雷
管引出线。
8)检查人员发现哑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
现场设立警告标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9)施工现场每天剩余爆炸物品必须当日清点,登记退库。
9、爆炸物品的管理、储存、搬运、使用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
施工机械
1、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3)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
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4)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
超负荷运转;
5)驾驶室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6)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
障作业;
7)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将带负荷的部件
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2、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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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良好后,报监理验收合格方准使用,并按宁安公司规定执行挂牌管理
制度;
2)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
要求;
3)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设专人看管,并设消防器材和工具;大
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
4)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架桥机等机械的作业区域,应采取安
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识;
5)施工机械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灯自动报警、信
号装置应齐全、完好和有效,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
,发现不正常时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3、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
械设备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
(2)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
(3)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
(4)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3)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
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
机。
4)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
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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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重吊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
,不得带荷自由下落。
4、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用 途 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 吊索(无弯曲时) 6
手动起重设备 捆绑吊索 8
机动起重设备 5 载人升降机 14
锅炉及压力容器
1、锅炉及压力容器的使用与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按要求办
理相关手续,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时,应及时予以报废并注销。
2、操作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及安全操
作规程,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
位承担,并由所属地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使用中,应定期检验和运
行检验。
4、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等安全附件的检验和维
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5、作业过程中,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瓶间必须保证
5m以上距离,气瓶与明火间必须保证10m以上防火距离,火钳点火时不
得对人,发生回火时必须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6、乙炔瓶内气体必须保证不低于的剩余压力,严禁用尽。
混凝土与砌体工程
1、模板及支(拱)架施工安全监控要点
1)模板、支(拱)架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工具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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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及危险性较大的支(拱)架应编制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2)模板、支(拱)架的地基必须符合承载力和沉降要求,并应采取
防、排水措施。位于河道中的支架还应有防洪和漂流物冲击的措施。
3)模板、支(拱)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能承受
新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和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
4)模板、支(拱)架的构件应力安全系数不得小于,稳定性安
全系数不得小于。
5)作业人员登高必须走专用斜道或爬梯,不得利用模板支撑和脚手
架上下攀登。
6)模板、支(拱)架安装后、使用中、拆除前及遇异常天气时,应
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当发现沉落、变形、跑模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
工,并经整修加固安全后方可复工。
7)模板安装、支撑稳固前,不得松手或摘钩。模板安装时,四周应
设斜支撑撑牢或加设缆风绳,背带间距、拉结螺栓(拉杆)设置必须经
检算并具有一定安全储备,不得随意变更或减少。模板的支撑体系应自
成体系,严禁与脚手架连接。
8)支(拱)架搭设前应清除搭设范围内地上与地下的障碍物、电缆
、管线,构件连接应稳固,并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纵、横、斜向支撑和水
平拉杆,确保支(拱)架的整体稳定性。
9)模板、支(拱)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2)拆除时必须设立警戒区,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
(3)拆除顺序应按施工方案执行,方案未规定者,应执行先支后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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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自上而下,分层分段拆
除的顺序和原则;
(4)拆除人员应使用稳固的登高工具,保持自身平衡,防止失稳坠
落,严禁使用吊车吊拆未松动的模板;
(5)拆除过程中,对有倾倒危险的模板、支(拱)架应进行临时支
撑加固;
(6)作业时料具、构件应传递,严禁抛掷;
(7)拆下的模板、构件严禁堆放在支架上,应及时向下传递运出,
临时堆放的位置、高度、地点不得影响通行和作业安全。
10)模板、支(拱)架施工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2、钢筋施工安全监控要点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按规定佩戴护目镜、面罩、绝缘手
套、绝缘鞋、鞋盖等防护用具。
2)钢筋调直中,调直机或绞磨机必须地锚固定,调直场地两侧应设
防护遮拦,调直至末端时,应采取防止钢筋甩动和弹出伤人的措施。
3)钢筋切割下料时,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严禁将双手
分在刀片两侧俯身送料。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距离应保持15cm以上
,当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采用套管或家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4)钢筋弯曲机使用前应检查工作台、柱、盘,安装稳固方可启动。
弯曲钢筋旋转半径范围内和机身无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被弯钢筋直
径不得超过弯曲机规定的允许值。人工弯曲时,应检查扳口方正,操作
时板子应放平、压牢,防止滑脱。
5)焊接场地应干燥无可燃物,施焊时的防火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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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可靠的漏电保护和接零保护。焊钳连接导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
6)雨天不得进行室外焊接作业。
7)闪光焊时,焊机应安装遮光围屏,焊接长钢筋时应设钢筋托架,
闪光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
8)室内进行电弧焊时,必须设置有效的通风除尘设施,操作者应佩
戴防尘口罩。
9)钢筋焊接的防火应符合本手册的有关规定。、
10)人力抬运钢筋时应动作一致,起落、上下坡道、拐弯时应互相呼应
。跨越铁路线路和道口时,必须设防护员防护,统一指挥。竖向运输钢
筋时,应搭设运料斜道。
11)吊运钢筋骨架时,不得碰撞脚手架、模板及支(拱)架,骨架
下方严禁站人,骨架到达作业面下方1m时,方可扶正就位并在支撑牢固
后摘钩。
12)严禁碰刮脚手架、模板、支(拱)架。不得在钢筋骨架上直接
敷设电线、电缆。
13)钢筋绑扎前,应检查模板、支(拱)架、脚手架,确认稳固后
方可进行绑扎施工。
14)钢筋施工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3、混凝土施工安全监控要点
1)混凝土搅拌、机械运输应符合规定要求。
2)振捣机械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电源线规格应符合设备要求,保护
零线应符合要求。
3)检修或作业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用电缆线、软管拖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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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挂振捣器。
4)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作业平台应稳固,浇筑过程中应对模板、支(拱)架、钢筋骨架
的失稳、变形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整修
加固合格。
6)养护时,严禁向输电线路及电器设施上喷水。
7)混凝土施工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4、预应力施工安全监控要点
1)预应力张拉悬空作业时,应搭设稳固的作业平台。雨天张拉时,
应设防雨棚。
2)混凝土应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弹性模量值后,方可施加预应力。
3)预应力筋、锚具、夹片和连接器应具有足够的锚固性能、足够的
承载能力,必须保证不影响预应力筋的锚固、不危及操作人员安全。
4)张拉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两端必须设置防挡板,且应高出
最上一组张拉筋,挡板应宽出张拉端两侧各不小于1m。
5)张拉时,千斤顶后面严禁站人,不得踩踏高压油管。油泵工作时
,严禁操作人员离岗。
6)张拉千斤顶张拉吨位不得小于设计张拉力的倍。预应力张拉
控制应力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最大张拉控制应力。
7)注浆时应调整好安全阀,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并
应穿防护服、戴护目镜。
8)预应力施工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5、砌体施工安全监控要点
1)砌体施工必须按标准规定佩戴安全帽、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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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基础开挖影响路基稳定时,必须采取加固防护措施。
3)在距离地面2m及以上的高处或高边坡坡面上作业时,必须搭设
脚手架作业平台并设防护网防护,作业人员系安全带。
4)挡护工程砌筑时,应做好排水,经常检查基坑边坡稳定情况。高
出地面时,人员严禁靠边墙脚或坡脚。砌筑锥体或坡面时,严禁自上而
下自由滚落的方式运送石料。
5)砌筑破面时,应预先清除上方不稳固石块等物料。
6)混凝土施工作业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高处作业安全监控要点
1、高处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艺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特殊
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落
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
3、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多根安全带或一根
安全带上栓多个人。
4、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式爬梯上下,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
必须牢固可靠。
5、防护设施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6、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网、防护层和防护廊。
7、临边作业应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保证
稳固可靠,栏杆搭设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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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必须经
过安全技术检算,并验收合格。悬空吊装构件时,严禁在构件上站人。
9、高空作业施工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
季节性施工
1、在汛期等季节应成立防洪抢险组织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及时掌
握气象情况,采取施工防范措施。
2、雨季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洪防涝准备,配备充足的物资
、设备、防护用品。
3、雨季施工前,对施工场地、在建工程、材料堆放场、设备存放场
、运输便道等的防洪设施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固,疏通排水沟渠
。
4、雨季施工时,作业场所的脚手架、跳板、桥梁、墩台等作业面应
采取防滑措施;车辆行驶应减速防滑,靠停基坑边缘卸料时应设置止挡
。
5、雷雨天气严禁从事露天钢结构、钢脚手架、钢支(拱)架、钢模
板等的安装、拆除及焊接作业。作业人员不应在大树、施工机械下停留
,不应靠近电线杆、铁塔、架空线路以及避雷装置接地导线。
6、雨期施工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路基工程
1、一般规定
1)路基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土石方工程和特殊地段的安全技术措施。
2)路基土石方施工前,应先做好场地布置,对岩体裂缝及滑动面、
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路基位于滑坡体上施工时,应在滑坡体上设观测桩,由专人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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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体位移情况。若有变化,应采取相应措施。
4)在崩塌、岩堆地段开挖石方应采用控制爆破。在崩塌地段刷坡应
设明显的安全标志。
5)施工场地狭小、行人和机械作业繁忙的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
。
6)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2、路堤
1)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塌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应
离开填方坡脚线5m以外,并应设警告标志。
2)采用机械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填土区边缘应设置安全标志;
(2)土方机械作业时,无关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机械;
(3)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
(4)铲运机的运行道路宽度应大于铲运机宽度 ;
(5)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
(6)在水中填筑路堤,应先查明水深和流速,制定打捞抢救措施;
(7)高边坡路堤施工,应制订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路堑
1)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严禁掏底开挖。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
严格按施组设计施工。
2)开挖时应定期对坡面、坡顶的稳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
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立即处理。
3)分层开挖时,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
4)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如发现应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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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路堑开挖危及运输道路及构筑物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清理过程中,发现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
理。
7)弃土时不应影响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稳定。严禁在泥石流沟弃土
石。
4、特殊路基
1)软土路基施工应根据现场条件、施工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
施。
2)运土道路的填筑、路面结构应能符合使用要求。
3)在软土路基地段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并按设计要求作好地
基处理;填筑中,应先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防止路堤坍塌危及人身安
全。
4)滑坡、崩塌、岩堆和陡坡地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作好滑坡体外的截、排水沟,阻止水流入滑坡体内;
(2)滑坡体应设置观测点,观测其动态变化,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采
取防范措施;
(3)在滑坡范围内不得搭盖工棚、堆放机具;
(4)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
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滑坡体内
;
(5)开挖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路堑,应先清理危石和修建拦截建
筑物;岩堆开挖前,必须将坡面的松动危石清除;开挖过程中发现山体
有滑动或崩塌迹象时,应即停止开挖,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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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陡坡施工时,严禁重叠作业,必要时应设临时拦挡设施防止
落石伤人;
5)雨期和冰雪融化期不宜开挖堆积体,不得夜间施工;
6)人行道必须设在距边坡线或主要裂缝5m 以外,并设警告标志。
7)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基础应牢固、平整,设备组装时应防止
不均匀下沉。
5、支挡结构
1)挡土墙、护墙明挖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开挖较深且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基坑,应分段跳槽开挖,加强
临时支护;
(2)基坑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应不影响基坑的稳定。
2)砌筑挡土墙、护墙不得重叠作业,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
应小于1m ,且应采用静压方式。
3)支顶危石或嵌补坡面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4)预应力锚索施工脚手架平台应用锚杆固定在岩壁上,平台四周应
设防护拦杆。钢绞线锚具端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张拉时近旁严禁站人。
5)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安
全帽,并在每次作业前详细检查。工具应放在工具套或工具袋内。
6)施工脚手架必须连接牢固,不得有浮起活动之处。如有雨水、冰
雪,要有防滑措施。在电力线附近搭设架子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安
全措施施工方可进行。不得将电线拉在架子上。如必须在架子上装临时
电线,应有绝缘措施。
7)支挡结构基础基坑开挖后,应认真核对地质资料,经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基础施筑,当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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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审核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
应的技术措施。
2)在厂矿区、居民区、交通干道、重要工程设施、水油气管道附近
进行爆破施工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
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4)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
药完毕后,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2)不得使用金属装药;
(3)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5)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火索起爆时,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撤离线
路及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火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信号雷管的
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点炮线短 m,其总长不得小于1 m。
(2)火花起爆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
打火机。爆破中应记录起爆个数,最后一炮响后20min
,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
(3)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
用电雷管起爆。
(4)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
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
6)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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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7)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1)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2)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
炮地点200米,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3)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
护;
(4)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
输部门取得联系;
8)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
9)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
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位置应
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米内禁止人员通行。
(2)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
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3)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4)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5)可在距瞎炮不小于米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6)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
10)爆破工程所用的爆破器材,必须经过检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才
可使用;严禁使用过期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的检验、运输使用、保管
与销毁必须遵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72)的规定。从事爆破作
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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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工程
1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2003)的有关规程及规定,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的
技术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每项工序开工前,应按《铁路工程施工
安全技术规程》(—
2003)的有关规程及规定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交底。
3)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
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准上岗。
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
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2、明挖基础
1)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开挖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提前采
取安全防护措施。
(2)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3)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
(4)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
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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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应采取其他措施。
(5)用卷扬机牵引小车上坡时,宜用小钢丝绳牵引,其安全系数不
应小于5。
(6)在土石松动地层或在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
;当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中的有关规定;土质松软层基坑开挖必须进行支护。
(7)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
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
工。
(8)采用天然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水文、气温等情况,分
层冻结、逐层开挖,严禁破坏冻结层。当气温剧烈回升、河水上升时,
应提前搞好防水、排水工作。
(9)基坑采用排水法降低水位时,对降低水位区域的建(构)筑物
可能产生沉降,应加强观测,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10)在排水过程中,当出现大量砂漏、围堰裂缝漏水较大、围堰内
侧坍塌等情况时,应暂停抽水,采取加固措施。
(11)拆除多层井点应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中
,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
2)基坑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挡板支撑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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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分段分层支护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宜超过,边挖
边支;
B. 当发现支撑变形或折断时,应立即加固;
C. 支撑拆除应自下而上分段进行。
(2)喷射混凝土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护壁前,应对坑口顶缘进行防护加固;
B. 喷射混凝土时,喷嘴不得面对有人方向;
C. 作业中,喷射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停风、水后再处理。
(3)混凝土围圈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混凝土围圈应开挖一段、灌筑一段;
B. 顶层护壁口应高出地面以上。
3)基坑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结构应能承受水、土和外来的压力,并防水严密;
(2)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暴涨或漏水渗入不能控制时,作业人
员应立即撤离;
(3)土围堰填筑宽度应满足水压力及流水冲刷要求;
(4)钢筋笼卵(片)石围堰,钢筋笼下水时应打桩固牢。
4)钢板桩围堰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板桩起吊需要改变吊点位置时,其吊点位置不得低于桩顶下
1/3的桩长;
(2)钢板桩用锤击下沉时,桩顶应有桩帽;桩帽变形时,应及时更
换。
5)套箱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套箱到位下锚时,应防止锚链(绳)缠绕或刮带伤人;抛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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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应设置浮标;
(2)钢套箱落床尚未稳定前,应防止往来船舶、漂流物等碰撞导向
船,浮标和锚索等;
(3)钢套箱取土下沉时,抓泥斗不得碰撞钢套箱侧壁。
6)双壁钢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壁板或隔板内焊接时,应采用机械通风,舱内的空气温度不
得超过25°C,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含量不得超过%。
(2)围堰在浮船或浮箱上组拼或定位时,浮船或浮箱的四个方位均
应设置缆风绳并下锚固定,在锚碇路线上应设浮标。浮船及浮箱上,应
备有足够数量的救生及防火设备。
(3)双壁钢围堰接高下沉加载时,应加强缆风绳固位,防止围堰倾
斜。围堰顶面应高出水面以上,有涨潮或风浪时应考虑加高。
(4)围堰内开挖需要潜水爆破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
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
(5)当双壁钢围堰水下切割成上、下两节时,在连接构件处,应装
倒插连接装置,并加设支撑。在吊卸时,起吊绳不得反弹。
3、桩基础
1)钻孔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
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
(2)钻孔时,钻速不得过快或骤然变速;孔内弃土不得堆积在钻孔
周围;
(3)停钻后,钻头应提出孔外安全放置,孔口应遮盖防护。
2)冲击钻机造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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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用的钻头、卷扬机、钢丝绳应配置适当。冲击中,钢丝绳的
松弛度应适宜,制动良好。
(2)冲孔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冲击区范围内。当检、测钻孔或
吊泥浆出孔时,钻头应放置在安全位置。
(3)提升钻头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
3)旋转钻机进钻时,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水龙头与胶管连接处应
用双夹卡住。钻机旋转时不得提升钻杆。加接钻杆时,连接螺栓严禁用
普通螺栓代替。
4)挖孔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孔桩较深时,孔壁应支护,渗水时应采用抽排水措施。
(2)桩孔周围应设防、排水设施。
(3)孔口围堰应高出地面以上,并设防护栏。孔口安全梯应挂
牢固。
(4)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盖防护。
(5)孔内作业时应有防止物体堕落措施。相邻两孔中,当一孔爆破
或灌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工作,并撤出井孔。
(6)人工挖孔,当孔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或作业人员已感不
适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7)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挖孔深度大
于15m时不宜采用人工挖孔。
(8)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严格控制炸药用量,不得使用火雷
管。
5)桩基承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的操作平台及支撑系统应连接牢固,并能承受所有施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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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与用料的重量。
(2)插打桩基的定位桩组成的施工平台,应高出设计施工水位
。平面结构的顶层、底层,应连接成一个牢固的平面整体。平台周围通
道应设栏杆及脚手板。
(3)在平台上安装的导向架,在插打钢护筒时,应将平台牢固地支
撑在钢护筒上。
(4)在围堰内除土、吸泥,直至封底前,应经常检查围堰内水流的
冲刷情况,并有防止围堰倾斜的措施。
(5)在处理桩顶被锤击的破损部分(混凝土、钢桩)的残碴及浮浆
时,应加强安全防护。在绑扎钢筋连接时,作业人员应互相配合。
(6)当承台及墩身混凝土灌筑后,应将承台顶面的钢结构切除。
4 、桥梁墩台
1)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采用分段整体吊装时,应联结牢固;在起吊安装时,应栓
溜绳;模板合缝时,不得徒手操作。
(2)工作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围栏及梯
步。墩台高度超过2m时,应张挂安全网。
(3)施工中不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4)模板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应按规定的拆模
程序进行。
2)爬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爬模自身的脚手平台、接料平台、吊挂脚手架应安装牢固,并
能满足施工要求,在悬空处应张挂安全网。
(2)爬模爬升体系应设保险装置。架体提升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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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升的模板或爬架上。
(3)用液压千斤顶作爬模提升设备时,在提升前应全面检查。
(4)提升时,除纠偏需要外,油压千斤顶应同步进行作业。
3)桥台排水及防护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锥体和台后路基填筑时,应防石头翻滚砸伤人员;
(2)用汽车卸料时,不得从路基边坡上往下倾卸;
(3)导流建筑物采用脚手架或船只投放石笼时,应按顺序投放,并
连接牢固。
5、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预制与及运架
1)制梁台座和模板装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梁台座的地基应坚实平整、不沉陷,台座抗倾安全系数不
应小于;
(2)机具升吊模板,吊点位置必须正确,调整位置时,不得徒手
操作;大型拼装式模板安装就位后应及时支撑固定,保持模板整体稳定
;
(3)制梁模板与工作平台的支撑不宜互相连接,确需连接时,应
用支撑加固;
(4)模板拆除时,不得强拉强卸。
2)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振动器应安装牢固,电源线路必须绝缘耐压,防水性能良好
。
(2)预应力钢绞线整梳、编束时,在切口端应用铁线扎紧。
(3)抽拔胶管时,应防止胶管断裂。
(4)采用金属波纹管制孔时,应防止划伤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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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钢绞线穿束后,梁端应设围栏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束
及钢筋。
(6)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
全阀。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并戴防护眼镜。
3)梁的存放、横移、起吊、装卸、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的存放场应有坚实的存梁台座和地面排水系统。梁片存放
时,应支垫牢固,不得偏斜,并有防止梁体倾覆的措施。
(2)采用就地横移梁片铺设的专用轨道应平顺,轨距正确,轨道
接头不得有错台、错牙,道床无沉陷。
(3)梁片的起顶、支垫、卸顶应对称平衡,支垫牢固。
(4)梁体移位交换支点时,千斤顶起落高度不得超过有效顶升行
程。移动梁体时,两端行程应同步。
(5)梁体运送中出现支撑松动,应停止牵引。
(6)采用滑道横移梁片时,滑道位置应与卸梁轴线垂直,两股滑
道之间的距离必须一致。滑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7)梁片滑移时梁底面与滑道之间,必须加设滑板,两侧应有能
随梁体移动的保护支撑。
(8)梁片移动、装运、存放时,必须按要求设置支撑点,在梁端
两侧应支撑牢固。
(9)梁片起吊装车运输时,两端的高差不得大于30cm。
(10)梁片用千斤顶装车运送时,千斤顶的起重吨位不得小于梁重
的倍。横移时,应保持梁体的平衡和稳定,两端不得同起同落。
(11)牵引车运送梁片到位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5km/h,牵引车
前后必须派专人指挥。梁车到位后,应制动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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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架桥机架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悬臂式架桥机、单梁式架桥机、双梁式架桥机和铺轨架
桥机进行架梁作业时,均应按现行铁道部标准《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
(TB1021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选用其他类型架桥机架梁时,应根据架桥机的性能,按现行
国家标准《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和《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
TB10213)制订安全操作细则,并经批准后执行。
(3)架梁前应对桥头路基进行压道。压道时,严禁使用已组装的
架桥机压道;当压道出现路基下沉严重时,应对路基进行加固。
(4)架桥机通过地段的线路静空应满足架桥机的要求。
(5)在大坡道上停车对位、架梁时,应设专人安放止轮器和操作
紧急制动阀。吊梁小车或行车的制动装置必须可靠,并设制动失灵的保
险设施。
(6)下坡道架梁时。应在架梁列车后安装脱轨器及防止车辆脱钩
的措施。
(7)架梁时应保持规定风压。
(8)应有专人防止运梁小车向下坡方向溜动,并备有止溜木楔和
止轮器。
(9)当风力导致架桥机梁臂不稳定时,应停止架梁对位。对位后
应用枕木支垫架桥机背风面,并用钢丝穿滑车拉住大臂前端,配合摆臂
速度收放。
(10)架梁时应由专人检查、加固,非作业人员应撤离架桥作业范
围。
(11)拼装式架桥机结构应按设计制造,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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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机设计规范》(GB3811)的有关规定。临时支架搭设应牢固可靠,并
与架桥机的行走轨道相对应。轨道安装应平顺,道床无沉陷,轨距和轨
缝应符合安全要求。
(12)拼装式架桥机架梁前应进行静、动载试验和试运转,静载试验的
荷载为额定起重量的倍;架梁时,应安装超载限制器、提升(下降)
限位器、缓冲器、制动器、止轮器等装置。架桥机就位后,应使前后支
点稳固。用液压爬升(下落)梁体时,爬升杆应同步,其高差不得大于9
0mm。梁体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
(13)拼装式架桥机到下一桥孔架梁时,台车及前后龙门天车的位置应
符合设计规定;当桥梁的一端在运梁台车上,而另一端在龙门天车上吊
起准备前移时,龙门天车与运梁台车应同步。
(14)拼装式架桥机应定期对重要部件(如轮、轨、吊钩、钢丝绳
等)进行探伤检查。
6、桥位制梁
1)桥位制梁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挂篮、移动模架、移动支架等大型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设计、制造;
(2)设备设计、制造厂家应制定明确非标设备研制方案和验收大
纲,并组织相关专家审定,依据验收大纲进行制造过程验收和出厂验收
。
(3)设备进场时应对各构件规格、型号、尺寸和数量进行认真核
33
对,检查构件有无损坏,表面有无损坏和锈蚀,配件和专用工具是否齐
备等,并做好记录。
(4)设备安装后应进行检查、调试。非标设备正式投入前应进行
载荷试验。
3)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应停止桥位制梁作业。
4)跨越公路、通航河道作业时,应事先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联系,
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
5)桥位制梁施工中的起重吊装、施工用电、现场防火、高处作业、
季节性施工、钢筋、模板、混凝土和预应力施工等除应符合本细则相关
规定外,尚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1-
2009)和《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3-
2009)的有关规定。
6)支架法制梁安全控制要点
(1)支架所用材料应为钢结构,其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
(2)支架应采用不小于倍施工总荷载进行预压。预压应分级加
载,分级卸载,并检验支架的稳定性。采用砂袋预压应注意防雨。
(3)梁体已按设计要求张拉完成后方可拆除承重模板,梁底模及
支架卸载顺序应严格按照从梁体挠度最大处的支架节点开始,逐步卸落
相邻节点,当达到一定卸落量后,支架方可拆除。
(4)支架在承重期间,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受力杆件。
7)挂篮悬臂浇筑法安全控制要点
(1)挂篮总质量的变化不应超过设计质量的10%。
(2)梁段混凝土浇注及走行时的抗倾覆安全系数、自锚固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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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系数,均不应小于。
(3)挂篮底模悬吊系统使用精轧螺纹钢筋作吊杆时,应采取防护
措施。
(4)墩顶0号块托架施工时,应对各部件的焊接质量进行重点检查
。
(5)挂篮拼装和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挂篮杆件及使用的机具设备应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B.
挂篮拼装应对称进行,构件及时稳固,联为一体,防止倾倒伤人;
C. 挂篮作业平台应挂安全网,四周设围栏,上下应有专用扶梯;
D.
拼装中,严禁随意对螺栓孔进行切割扩孔,如需扩孔时,必须经挂篮设
计单位同意。严禁在精轧螺纹钢筋吊杆上进行电焊、搭火,所有精轧螺
纹钢筋吊杆必须使用双螺母锁紧;
E.
挂篮现场组拼后,应全面检查安装质量,并进行载荷试验,以测定挂篮
变形量,消除非弹性变形。预压过程中如发现局部位置变形过大,应立
即停止加载,及时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F. 挂篮拆除应按要求顺序对称拆除。
(6)悬臂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挂篮的锚固系统、吊挂系统和限位装
置等进行全面检查。梁段应对称浇筑,不平衡重不得大于设计允许值。
合龙段、体系转换施工应按设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7)横向预应力张拉应设吊篮工作平台。
(8)挂篮移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35
A. 滑道应铺设平顺,并按要求做好锚固;
B. 挂篮行走前应检查走形系统、吊挂系统、模板系统;
C.
墩两侧挂篮应对称移位,尾部设制动装置,移动速度应控制在
以内。挂篮移动到位后应及时锚固,前吊杆、后锚杆的锚固力应调试均
匀、前端限位装置应设置牢固;
D. 遇有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移动挂篮。
(9)拆除临时支座时,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要求执行,设置环
墩工作平台及安全爬梯。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并佩戴护目镜、
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桥下应有人员警戒,严禁人、车、船等通过警戒
区。
(10)挂篮悬臂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滑道、主桁节点、锚固、吊
挂和模板等系统的日常检查,并注意不平衡力矩的控制,确保施工安全
。
8)移动模架质量安全控制要点
(1)移动模架设计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
(2)移动模架上部两侧应设置人行道和栏杆,两端须增加栏杆,并
挂好安全网。
(3)移动模架应有风速仪、避雷针等装置,以及防风锚定措施。
(4)移动模架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进场后,应清点、检查所有部件,对重点部位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检测,
对发现的问题应联系制造厂家处理;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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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装场地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要求;临时支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
定性;
C. 应对桥墩或桩基承台的受力进行检算,必要时采取加强措施;
D. 严禁重复使用摩擦型高强螺栓;
E. 拼装完后,必须对电路、液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F.
上行式模架后支腿应置于已浇筑梁段腹板中心线上,支承面积应满足模
架设计要求。拼装完成后,应全面检查各挂件紧固件连接情况;
G.
下行式模架安装前,应对固定支腿的精轧螺纹钢筋、夹具及连接器进行
外观检查,并做力学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时按设计要求张拉,
双帽紧固,其使用次数应不超过设计规定。
(5)移动模架拼装就位后应进行预压,每套移动模架首次拼装后应
用不小于倍的施工总荷载进行预压,每次重新拼装后应用不小于倍
的施工总荷载进行预压。每级加载完成,都必须堆焊缝和螺栓连接处逐
一进行检查。卸载应分级进行。
(6)移动模架过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梁体初张拉完成后方可进行;
B.
过孔前应清理影响移动模架横移及前移的障碍物。过孔前后,应检查受
力构件的焊缝质量,发现裂纹,及时补焊;
C.
模架打开过孔前,应确认电路、油路运行正常,且所有影响移位前后端
均应保持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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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移动模架应有可靠的纵向过孔限位装置;
E. 过孔后,应及时将外模系统合龙,模架就位。
(7)移动模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在不带电状态下进行;
B. 应对称进行,防止整体结构失衡失稳;
C. 拆除主梁等连接设备前,应采取增设缆风绳、临时支撑等措施;
7、桥梁支座安装
1)桥梁支座安装时,墩顶应设置栏杆、步梯等安全防护设施。
2)支座在墩顶存放时应固定牢固。
3)顶落梁用的千斤顶须附有球形支撑垫、保险圈、升程限孔。共同
作业的多台千斤顶应选用同一类型,并用油管并联。油压千斤顶、油泵
、油管、压力表等在使用前应分别进行试验。
4)使用千斤顶顶梁安放支座时,应及时落梁到支座,严禁长时间用
千斤顶支承梁体。
5)顶落梁时,应有保险设施,随着活塞起落及时安放或撤除。两端
支点不得同时起落。试顶或纵、横移时,应缓慢平稳,各道工序应派专
人检查,统一指挥。
6)连续梁进行体系转换前,必须对支座进行检查。
7)桥梁支座安装施工中的起重吊装、施工用电、现场防火、高处作
业、季节性施工等应符合本细则相关规定及《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
全技术规程》(TB 10301-2009)的规定。
8、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桥面系施工应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围栏、吊篮、人行道和避车台支架的安装应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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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声屏障安装时应有防坠物设施和防风措施,桥下应设防护。
4)遮板施工时,桥下应设防护。遮板吊装就位并与预埋钢筋焊接牢
固后,方可松除吊钩。
9、涵洞、渡槽、倒虹吸管
1)涵洞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涵洞基础采用明挖时,应按明挖基础有关规定执行;
Ⅰ基础砌筑时,机具材料应堆放在基坑边坡顶的安全距离以外;
Ⅰ使用吊机装卸、安装圆管,预制拱圈、盖板时,吊点位置应正确
,吊绳应挂牢。吊放时,不得撞击和翻滚。
Ⅰ拱圈、盖板就地灌筑时,拱架、模板、支撑应安装牢固,必要时
还应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进行防护。
2)渡槽、倒虹吸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修建渡槽时,应根据基础开挖深度采取加固措施。
Ⅰ支墩及脚手架应安装牢固,并对受力杆件检查验收。
Ⅰ就地灌筑渡槽时,支撑、模板、脚手架平台应安装牢固,通道及
平台周围应设防护。槽下严禁人、车通行。
Ⅰ倒虹吸管施工时,吸管安装应互相配合,并及时将管井加盖封闭
。
10、防水层施工
1)TQF-Ⅰ型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防水涂料在运输、储存中,应防止日晒雨淋及碰撞,并远离热源
、火源;
Ⅰ防水卷材应平放、储存高度以平放5个卷材高度为限;
Ⅰ铺设防水层的环境温度低于0°C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不得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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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
2)铺设热沥青防水层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在熬制石油沥青时,应采用专用消烟沥青锅炉;
Ⅰ熬制热沥青时,应经常检测温度;当沥青表面停止起泡,温度达
到175°C时,应停止加热升温,只能以微火保温待用;
Ⅰ涂抹(刷)沥青时,基层的表面不得有水,涂抹(刷)层应干燥
、清洁;
Ⅰ铺设沥青砂胶防水层时,应防止沥青砂胶飞溅烫伤人员。
隧道工程
1、洞口工程
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
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
检查,特别是在雪雨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3)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
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4)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5)隧道门及端墙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
。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2)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
坠落。
(3)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
2、开 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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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隧道开挖应根据各种施工方法及地质情况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监理应进行严格审查。
2)钻眼作业符合下列规定:
(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
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
住的钎子;
(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3)爆破作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2)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
A. 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
B. 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
C. 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
D. 双线上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
E. 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
(3)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A. 照明不足;
B. 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C. 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D. 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E. 没有警戒好的。
(4)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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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6)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A. 有无瞎炮;
B. 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C. 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D. 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7)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8)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当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凿深孔爆破
并采取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项限制:
A. 施工单位应制定操作细则,并经批准;
B.
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
于;
C. 钻孔与装药人员必须分开。
(9)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
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作业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
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10)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远离洞口50m以外。若洞口距开挖面大于1
000m时,可在洞内适当地点设立加工房,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量;
B.
洞深应大于10m,并与隧道中线有60°的交角,设有两道外开的门;
C. 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
42
D. 加工房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11)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有关规定。
4)出碴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车司机应按信号指示行驶。当通过翻车机室和后配套区等地
段时,应减速鸣号。
(2)列车在行驶时,施工人员不得穿越。
5)掘进机维修保养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维修保养过程中,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的停机和启动程序;
(2)维修保养结束后,应恢复因维修保养而临时拆除的安全保护装
置;
(3)电气维修时在工作区应设专人急停开关或在主断路器旁监护。
6)刀具更换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刀盘转动互锁装置和报警系统应完好,防止换刀作业时主控室
错误启动刀盘;
(2)作业人员应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7)初期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护作业区应设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监护;
(2)在塌方或岩爆地段作业时,应加强防护。
3 装碴与运输
1)装碴与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2)当采用新型机械设备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轨距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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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
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2)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3)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
(4)用扒碴机装碴时,若遇岩块卡堵,严禁用手直接搬动岩块,身
体任何部分,不得接触传送带。
(5)装碴时若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及时处理。
(6)机械装碴的辅助人员,应随时留心装碴和运输机械的运行情况
,防止挤碰。
3)无轨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
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2)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
光灯,显示限界。
(3)车辆行驶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
cm;同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间距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
予加大。
(4)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处应设置
挡木。
(5)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
4)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2)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运送,电雷管应装在绝缘箱内运送。
44
(3)用汽车运送爆破材料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车间距应大于50m,并
派专人护送;
B. 运行中应显示红旗或红灯;
C. 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
4、支护
1)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
(2)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
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4)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
,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5)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2)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2)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3)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
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4)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
风、水、料的运送。
(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运作,在本排钢架
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
45
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6)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
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7)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
5、衬 砌
1)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
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4)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
源、电源。
(5)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2)模筑混凝土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拱墙模板架及台车下应留足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
限界及缓行标志;
(2)台车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3)拆卸混凝土输送管道时,应先停机。
3)喷锚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射机连接的风水管路应牢固通畅;
(2)施工台架或施工台车应牢固稳定,台架上应满铺底板,周边应
设置栏杆,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
(3)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
46
(4)钻眼、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及喷射混凝土,当在高于2m的高
处作业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4)仰拱与隧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仰拱上的运输道路应搭设牢固,当向坑内倾卸混凝土时,非卸
车人员应避让至安全地点;
(2)当仰拱超前边墙施工时,应加强基坑坑壁的临时支护。
6、施工通风、防尘防毒及风水电供应
1)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
得超过%;
(2)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
,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4)人员严禁在风管道进出口停留。
2)防尘防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
体浓度;
(2)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3)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3)施工供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关机后进
行;
(2)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控制闸阀;检修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
部分管路的闸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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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风系统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检查养护,保护供风管路不得损
坏。
4)施工供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水水池位置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
控制过高水压。
(2)机械抽水应有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洪措
施。水池与机房之间应有信号联系。
(3)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
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4)检修供水管路前,应先关闭控制该管路供水的闸阀。
5)施工电力线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有斜井、竖井的隧道,施工中应由两路独立的电源供电。当
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
(2)洞内配电变压器不得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3)成洞地段采用10kv高压电缆送电及在洞内设置10kv变电站时,
应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7、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
1)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
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
员撤离危险区域。
(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理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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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
2)软弱破碎富水围岩隧道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
并应制定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3)岩溶地质隧道施工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
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沙和泥石流。
(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洞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
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4)流沙地质隧道施工时应先护后挖,随挖随封闭,遇缝必堵,防止
砂粒漏出,并加强防水措施。
5)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
(2)采用严防水、少扰动、早封闭的措施;
(3)施工期间应有专人检测;当围岩变形加速时,应及时撤走人员
。
6)岩爆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岩爆地段应有专人观测,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立即示警撤
离人员;
(2)发生岩爆应先撤人后撤设备;
(3)岩爆地段严禁人员停留;
(4)岩爆后应加强找顶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
8、具体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49
1)施工前应先用水泥砂浆将隧道范围内的地质钻孔进行封闭。
2)重点抓好洞口及浅埋段的施工组织,避免坍塌、扰动土体和破坏
地表植被,确保施工安全。
3)在施工到设计图纸标明或超前地质预报显示的断层破碎带之前,
应采用超前钻探,探明断层破碎带地质情况,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确
定安全合理的施工方案。
4)出现欠挖需要补炮时,应在下一循环开挖前进行。超挖部分初喷
时应喷平。
5)隧道施工应贯彻仰拱先行的原则,仰拱填充不应与仰拱混凝土同
时灌注。仰坡及填充施作各段应一次成型,避免横向分段灌注,不得留
纵向施工缝。仰坡及底板施工前应严格清底,不得留有虚碴。
6)隧道下钻高速公路地段采用大管棚超前支护,要加强监控量测工
作,保证隧道施工过程中高速公路的安全运营。
7)不同围岩的开挖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本段隧道开挖方法主要采用台阶法、三台阶临时仰拱法、双侧壁导
坑法。
(1)Ⅰ-
Ⅰ级围岩台阶法施工时,台阶长度可根据施工组织需要确定。喷混凝土
和锚杆必须在清碴后及时施做。二次衬砌可根据监测情况,位移收敛后
施做。
(2)IV级围岩台阶法施工
A.
IV级围岩采用二台阶法施工时,上、下台阶距离不应超过10m,在设有
超前支护的情况下,每循环进尺不应大于,并且在下一循环开挖之
50
前必须完成设计要求的初期支护;下台阶开挖后应及时施作边墙初期支
护和仰拱,永久仰拱与下台阶开挖面距离不应大于15m。
B.
二次衬砌应按时跟进,二衬与下台阶开挖面的距离不应超过30m。
C.
IV级围岩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各相邻台阶距离不应超过10m,在设有
超前支护措施的情况下,上、中台阶每循环进尺不应大于,下台阶
每循环进尺不应大于,并且在下一循环开挖之前必须完成设计要求
的初期支护;下台阶开挖后应及时施作边墙初期支护和仰拱,永久仰拱
与下台阶开挖面距离不应大于15m。二次衬砌与下台阶开挖面的距离不
应超过30m。
D.
V级围岩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台阶法施工要求与IV级围岩相同,每台阶
开挖后必须及时封闭临时仰拱。
(3)双侧壁导坑法施工
A.
双侧导坑可同时开挖,也可以前后错开开挖。导坑可以提前贯通。
B.
侧壁导坑开挖时,根据围岩情况,可以采用全断面或台阶法施工,每开
挖完一个循环必须及时施作导坑初期支护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开挖施
工。
C.
上导坑开挖采用台阶法施工,每循环进尺不应大于,并及时施作拱
部初期支护。上导坑开挖面与剩余部分开挖面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51
D.
中部剩余部分施工可以采用台阶法或一次性开挖,开挖之后必须及时封
闭仰拱,仰拱封闭后可以拆除侧壁导坑临时支护。
E.
侧壁导坑临时支护拆除后,二次衬砌应紧跟施工,二次衬砌距离中部剩
余部分开挖面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跨公路、河道施工
为确保公路、通航和构筑物施工安全,要从施工准备、封锁施工、
恢复开通三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监控。
1、跨越公路、河道和构筑物施工需要做到“六不准、六到位”。
“六不准”: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无应急预案不准施工;技术
交底不清、安全责任不明不准施工;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施工负责人
不到位不准施工;安全检查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六到位”: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防护措施到位;应急
措施到位;业务水平到位。
2、施工前与公路管理部门、构筑物主权单位分别签订施工配合协
议、《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安全分工、安全监督(配合)等。在具体开工前
向公路管理部门、构筑物主权部门单位提出核查要求,共同制定针对性
强、切合实际防护措施。
3、及时提报影响公路正常运营及河道正常管理的施工方案,报公
路、河道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再施工。施工时,请管理单位派员进行现
场指导配合。
4、对所有影响公路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实行调度报告登记制度。
52
项目经理部派驻联络员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系网络,并定期沟通情况、征
求意见、取得支持和指导。
5、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流水作业办法,提
高作业效率。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
项安全规章,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杜绝违章蛮
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和公路及河道、构筑物的安全。
6、施工场地采用标准围栏进行封闭,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跨越
部分设全包防护网板,严防各种物件的掉落。
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
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工作选项派责任心强、具
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必要时请相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
持证上岗。
对跨公路现浇(悬浇)连续梁,行车道前方设置限位门架,禁止超
高、超宽车辆通行,支架支墩设置防撞墩加以保护,支架下方设防护钢
板网以防浇物伤及车辆、行人。
跨公路施工时,尽量维持原有的行车道数量,至少不少于两车道。
行车道前方设置全天候限速牌、警示牌,并设交通疏导人员保障交通畅
通。
(7)跨公路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原有路面及交通设施。跨河道
施工时,其前后方设置警示标志。对于跨越公路梁体架设时,梁体落位
前,封锁该行车道交通,落位稳定虚拟现实界面恢复交通。
(8)如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
,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53
(9)跨越公路、河道的各施工点,要根据各自情况,分别制定详
细的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监理控制目标
监理站控制本项目实施期间达到:
1、杜绝人身死亡责任事故;
2、消灭机械设备大事故及以上责任事故;
3、实现生产安全零事故;杜绝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消灭
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
4、消灭重大火灾事故。
监控手段
方案审查与批准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
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
工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2、基坑支护与降水、围堰、沉井、高陡坡土石方开挖、起重吊装
、钢结构安装、爆破工程,隧道开挖,高空、水上、潜水作业等施工
方案;
3、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桥梁工程的专项施工方家;
4、架梁、营业线施工防护方案;
5、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
6、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排水、防火措施。
过程检查与控制
1、过程检查内容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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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工前建立以岗位责任为中心的安全责任制,制度明确,责任到人。
2)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对方案可行性及
效果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及整改意见。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能否
有效运转。
4)检查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施工过程中督
促、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
5)检查现场施工和工作人员,是否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6)对投入的设备和施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方
立即整改完善。
7)对施工现场设置的护栏、安全标志和警告牌进行检查,不符合要
求必须进行整改。
8)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
程,确保施工安全。
9)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可下令部分停工或停止
有关作业人员的作业:
(1)未经安全教育即上岗作业者;
(2)特殊工种没有上岗证者;
(3)安全防护人员不到位、安全施工措施不落实者;
(4)违章作业或存在安全隐患。
10)按规定和职责参与各种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过程,并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安全生产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咨询和管理。
2 过程控制内容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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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等级和项目经理、副经理、专职安全
人员的安全资格,如与所承揽工程等级不符,应上报宁安铁路有限责任
公司并建议更换承包队伍。
(2)审查施工单位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
。
(3)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安全
教育。
(4)审查施组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
(5)审查施工单位《危险源分析及对策》的全面性、完整性、符合
性。
(6)审查施工单位《安全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并督促应
急预案的演练。
a.
审查危险源、风险点和难度的等级、分级的是否准确,现场的危险源、
风险点是否进行全面排查和辨识;
b. 审查风险点和难度的监控手段是否到位;
c.
审查抢险的组织体系、组织结构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的具体
每名人员头上;
d. 审查抢险方法、降低灾害办法和工艺要求是否有效和切实可行;
e.
审查预案中的报告程序、联系人员及电话、事故调查程序是否正确;
56
f.
审查预案中的抢险物资是否充足,并在实际中检查抢险物资的准备情况
是否到位;
g. 审查重大风险源的方案是否经过专家审查;
h.
现实中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安全预案进行演练,确保一旦风险发生,相关
单位及人员能够迅速、稳妥、有效的处理,使损失和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程度。
2)事中控制
(1)检查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到位情况以及安
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搞好各级各类安全教育。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
严格按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5)日常监理过程中,将安全监理放在首位,发现施工中存在安全
事故隐患的,立即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立即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建
设单位。
(6)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和
限期整改来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安全工作。
3)事后控制
(1)发生安全事故,首先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将
伤亡和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2)按照国家、铁道部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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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
(4)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搞好事故分析、隐患整改
和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分析事故教训、分清事故责任,使全体
人员从中受到应有的教育。
日常检查、巡视
1、日常检查、巡视频率
总监对本标段安全巡视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副总监对所分管范围安
全巡视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监理站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巡视检查每
月不少于3次;监理组长对所分管监理组安全巡视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
监理组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管内安全巡视
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
对本标段重点工程和控制工程安全巡视检查,总监或副总监每周不
少于1次;监理站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每周不少于2次;监理
组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分管范围安全检查
每天不少于1次巡查。
2、日常检查、巡视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
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安全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现场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
劳保用具,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安全生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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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五章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监理工作方法
1、旁站监理
对基坑开挖、支护、混凝土浇注及输送时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检查
,对塔吊、龙门架附墙预埋件的安装等进行安全旁站监理。
2、测量
监督施工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工程支撑体
系、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开关、漏电参数进行检查测量,
对不符合要求者,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
3、试验
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
,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4、指令文件
1)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
工程师通知等指令和要求的书面文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2)如遇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项目
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审查不合格施
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安全设施未经检验而擅自使用的。
(2)对监理工程师查出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3)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的。
(4)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或擅自替换、
变更工程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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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
现场的。
3)如因时间紧迫,监理工程师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可用口
头指令下达给施工单位,但随后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
认。
5 使用支付手段和合同手段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即使工程质量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安全管理混乱
,发生或存在上述条款中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在形象进度工程款签发时
,有权停止签发施工单位部分或全部工程款。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有
权建议建设单位解除施工承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总包
单位解除分包合同。
监理工作控制措施
监理工作控制措施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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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控制措施表
施工内容 可能出现的问题 拟采取的措施
地基处理
1.机械组装和操作,高大机械倾覆
;
2.影响毗邻既有建(构)筑物、设
备和管线;
3.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人员和机
械安全;
4.施工噪音、排放泥浆等环境因素
。 5.人员伤害。
1.机械按规程组装、操作,地基处理,保证施工场地
平整、坚实,并用缆风绳加固,钻机移位时专人指
挥。
2.了解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分布,探明
地下管线。
3.大风、大雾等气候条件下提前对机械采取防护措施
,特别恶劣时停止作业。
4.施工噪音按规定控制,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
进行相应处理。5.现场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由
专人管理。
路堤施工
1.影响施工的水;
2.人机混合作业;
3.深取土场(坑)。
1.做好临时防、排水系统。
2.人机混合作业时,设专人指挥,明确指挥信号,保
持安全距离。
3.取土场(坑)坡度、深度应符合要求,设排水设施
,四周进行围护。
路堑施工
1.高边坡、不良地质、周边环境复
杂路堑;2.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
、使用、销毁及爆破施工。3.危岩
和坡面坡顶危石伤人;
4.人员、车辆坠入。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设计坡度放坡,进行监测,
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垮塌;
2.严格按爆破施工相关规定管理、使用爆破品,进行
爆破作业;
3.自上而下清理危岩、危石,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4.修建拦截设施,并设警示标志和专人防护。
特殊路基 1.岩溶及坑洞; 2.滑坡、崩塌等。
1.施工前核查洞穴位置和分布情况,进行防护,采取
注浆处理。
2.滑坡、崩塌地段设观测点,专人监测和巡查,发现
异常立即撤离,并采取措施。
水上作业 1.溺水; 2.船只碰撞;
1.对作业平台进行安全围护,配救生设施;
2.设信号标志
桩基础
1.钻机倾覆;
2.人坠入孔及泥浆池。
1.保证作业场地平整、密实,可设缆风绳固定;
2.做好孔口及泥浆池防护。
围堰 1. 围堰变形、渗水; 1.对围堰变形、渗水及冲刷及时监测、处理;
基坑开挖 1.基坑垮塌;
1.按设计坡率放坡,采取排水措施,观测基坑变形,
及时处理、支护。
承台、墩
台
1.作业平台、脚手架、塔吊垮塌、
倾覆; 2.高墩模板爬升坠落;
3.高大模板、爬模、翻模施工;
4.墩台钢筋倒塌; 5.暴模;
1.作业平台、脚手架、塔吊基底应平整、密实,搭设
稳固,塔吊可用缆风绳固定;
2.高墩模板爬升体系应设置保险装置;
3.高大模板、爬模、翻模施工编制专项方案;
4.墩台钢筋应固定,大风天气应用缆风绳固定;
5.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支承稳固,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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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人检查并及时调整加固。
箱梁预制
及架设
1.制、存梁台座沉降;
2.龙门吊倾覆;
3.张拉伤人、钢绞线伤人;
4.蒸汽锅炉爆炸、火灾;
5.提、运、架梁中倾覆;
6.架梁高空坠落,坠物伤人。
1.台座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周边排水顺畅;
2.龙门吊作业统一指挥,停止时放铁鞋,大风天气提
前固定;
3.张拉作业时顶后不得站人,张拉区应设警示标志和
防护屏障。钢绞线下料时应配置专门防护架,防止
弹出伤人。
4.锅炉房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并配灭火器材,定期
检查压力表等计量器具和安全阀。
5.提、运、架设备应符合规定并定期检查,作业时按
规章操作。
6.梁上应设安全防护网等,防止人员、物品坠落,作
业人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桥位制梁
1.吊装伤害; 2.高空坠物、坠人;
3.大型设备设计、制造、验收不合
要求;
4.支架倒塌;5.梁上荷载不对称;
6.挂篮锚固不牢、无限位装置,移
动悬臂吊机无制动设施;
7.顶推手段不统一;8.移动模架违
章过孔、模架部件焊缝开裂;9.恶
劣气候作业。
1.按操作规程进行吊装,专人指挥;2.高空作业佩戴
防护用品,设防护网等防护设施;3.检查设备各构件
型号、规格等是否满足要求,使用前进行荷载试验
,抗倾覆稳定系数符合要求;4.检查支架强度、刚度
、稳定性及地基承载力,并进行预压;5.梁端同步作
业;
6.检查挂篮是否锚固牢固,是否有限位装置,移动悬
臂吊机是否有制动设施
7.同一墩台及各墩的顶推设备应同步启动和同步纵向
运行,顶力保持恒定不变。
8.按操作规程过孔,排除障碍物,检查焊缝质量,发
现裂纹及时补焊。9.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禁止作业
。
钻爆施工
1.超欠挖、塌方
2.开挖面掉块、初期支护开裂;
3.钻眼台车倾覆;4.飞石伤害;5.
爆破材料爆炸、瞎炮爆炸。6.涌水
、涌泥。
1.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爆破和机械人员持证上岗,
爆破按设计进行,控制药量,光面爆破,防止超欠
挖和塌方。2.爆破面平顺,避免应力集中导致开挖面
掉块、初期支护开裂;3.钻眼台车设安全限界,专人
指挥,不的倾斜。4.爆破时,撤离闲杂人员,设安全
限界。5.
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
起爆、瞎炮处理等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的规定。6.增加地质预报频率,提高预报精度,提前
采取措施。
隧道开挖
找顶作业
坠石伤人
专人指挥,照明充足,采用机械找顶,找顶后进行
安全确认,合格后其他人员方可进洞作业。
锚杆施工 锚杆滑脱; 制定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锚杆抗拔力试验
喷射砼
1.塌方、落石伤人; 2.粉尘伤害;
3.输料管爆裂,喷头伤人。
1.喷射前清理松动岩石,确认无塌方、落石等危险源
后再作业。
2.定期检查粉尘含量,设通风设备,佩戴防尘口罩、
防护镜等劳保用品。
3.专人检查管路破损和堵塞情况,处理管路堵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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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头应由专人看护,以防喷头摆动伤人。
钢拱架
施工
1.
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坠落;
2.落石或塌方;
3.钢拱架倾覆;4.人员坠落。
1.制作和搬运中,钢拱架构件应捆绑牢固。
2.由专人按规定信号指挥,随时观察围堰状态和初喷
砼层的变化情况。
3.钢拱架基础面垫平,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拱架
连接牢固。
4.顶部连接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劳保用具。
衬砌施工
1.衬砌台车碰撞;
2.作业平台倒塌。
1.台车净空应保证通行,并设缓行标志,混凝土梁端
挡头板安装牢固。台车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2.作业
平台搭设应稳固,进行防护,作业人员佩戴劳保用
具。
起重吊装
作业
吊物坠落伤人
吊装物下严禁站人,作业前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要
求。吊装物捆绑牢固,多点起吊
高处作业
高空坠落伤害、高空坠物伤害 高空作业严格按要求系安全绳、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设置防护栏杆、挂防护网;高空作业区下方设警
示区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