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材料、部品技术要点
1 厨房
材料选择
橱柜产品技术要求
(1)橱柜产品使用的材料应符合 GB/T3324 中第 节的用料要求,其材
料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加工所在地区的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加 1%。
(2)游离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 9mg/100g。
(3)由人造板制成的部品应进行封边处理。
榫结合处应涂胶,外表结合缝隙不大于 ;不允许有脱胶、透胶、鼓
泡、压痕及表面划伤、麻点、裂缝、崩角和刃口;外表的倒棱,圆角应一致,
产品色泽相似。
(4)力学性能应符合 GB/T10357-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的规定。
(5)柜体使用的人造板应为防潮型,其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以下规定:
GB/T4897-1992《刨花板》
GB/T11718-1999 《中密度纤维板》
GB/T15102-1994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6)人造板的贴面材料应符合 GB/T7911-1999《热固性树脂浸渍高压装饰
层积板(HPL)》的规定。
(7)柜体的长、宽(进深)、高应严格遵守橱柜外形尺寸系列,极限偏差
为±,柜体的对角线的长度差为不大于 2mm。
(8)金属拉手、内置式金属配件,如铰链、转篮、拉篮、挂架、抽屉滑道
等应具备而酸碱性能。
(9)金属水嘴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质量符合 GB/T18145-2000《陶瓷片密
封水嘴》及 QB/T1334-1998《水嘴通用技术条件》。
(10)厨房洗涤台的进水系统和排水管线、水槽与橱柜结合严密,不漏不渗;
低柜宜设踢脚板,调整地脚应坚固、调整灵活。
(11)操作台的台面宜用中密度纤维板或选用人造大理石制作。人造大理石
台面应符合 JC/T644-1996《人造玛瑙及人造大理石卫生洁具》的规定。
(12)操作台阻燃性能应符合 GB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中规
定的等级 B1 级(难燃材料),其他部位用材的阻燃性能等级为 B2 级(可燃
材料)。
(13)厨房装修应选择无安全隐患和污染隐患对人体无害的环保材料。
(14)吊柜、低柜的安装,按照 GBJ203-1991《砖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垂直度允许偏差为不大于 2mm。
电气
(1)厨房灯具宜选用 100W 的白炽灯泡和吸顶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
取保护装置,厨房照度一般在 50Lx-100Lx,除顶部照明外,在主要操作面应
配置局部照明。
(2)厨房电气分支回路截面应不小于 4mm2。
(3)厨房应提供数量足够,位置合适的 220V、10A 防溅水型单向三线和单
向二线的电器插座组,厨房电源插座不宜少于 4 组。插座安装高度应在
(4)厨房电源插座应设置单独回路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开关、插座和照
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5)选用的电器应具有出厂随机印刷品,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证、
装修单和标识等,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6)厨房设备安装接线时,应避免燃气灶、洗涤池等操作不便,接近水、
火的电线应加保护层。
厨房内的吊顶、墙面及地面均应选用 A 级装修材料:不燃材料。
质量检查
外观质量
柜体表面应光滑无凸凹,光泽良好,无划痕和磕碰伤等缺陷;同一色号的颜
色应无明显差异。缝隙均匀一致,踢脚板连接牢固严密。门板下端应在同一平
面上,相邻柜体连接坚固;台面板安装牢固、整齐;柜与柜间的层错位、面错
位不大于 1mm,门与门间隙不大于 4mm,柜门与柜体的上下间隙不大于
3mm,柜门与柜体的左右间隙不大于 3mm,柜与柜间的间隙不大于 ,
抽屉上下、左右的间隙不大于 。
安装质量
(1)吊柜
吊柜安装后必须牢固可靠,吊码、胀锚螺栓等牢固到位,搁板安装平衡,门
开启灵活,铰链无松动现象;榫及部件结合牢固严密,外表结合处缝隙不大于
;吊柜的柜体宜在同一平面上,吊柜与底柜的相对应侧面宜保持在同一
平面上,吊柜与底柜的水平面垂直。吊柜的直线度不超过 ,吊柜的门板
与油烟机立板的上平面应在同一平面上。
(2)低柜
低柜安装后必须牢固可靠,相邻柜体连接牢固,搁板安装平衡,门开启灵活
无阻滞,铰链没有松动现象,柜体处于同一水平面上,门应调整水平。
(3)水槽柜
水槽及其配件装配牢固,垃圾桶及盖紧固到位,垃圾桶、热水器、反水弯间
应无干涩现象,热水器溢水阀插入下水口,门开启应灵活,铰链没有松动现象;
将水槽内装满水,30min 后检验各管件衔接处,水槽密封处等不得有渗漏现象。
(4)灶台柜
门板开启灵活,铰链无松动现象;拉篮运行自如,无阻滞现象。
(5)米柜
推拉自如,无阻滞,按钮灵敏。
(6)调料柜
调料拉篮安装到位,无歪斜,推拉时运行灵活无阻滞现象。
厨房电器设备
电器功能件:冰箱、微波炉、干燥柜、洗碗机、排油烟机等应具有检验人员
签署的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全部随机文件。
(1)排油烟机安装牢固可靠,悬挂必须水平并正对灶台,排油烟机距灶台
灶面高度不大于 700mm。排油烟机的排气处应设置避风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装
置。
(2)燃气热水器安装应牢固可靠,除密闭式燃气热水器外,其它燃气热水
器不应设置于无自然通风的部位。
五金件
五金件如铰链、转篮、拉篮、挂架、水嘴、拉手等应牢固严密、无松动或歪
斜现象,各部件外表应光滑、无锈蚀、无电镀缺陷或喷涂缺陷,并应耐酸碱。
陶瓷片密封水嘴质量参见 GB/T18145-2000《陶瓷片密封水嘴》及
QB/T1344-1998《水嘴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验收。
燃气管道、阀门及灶具
燃气管道应进行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提交试验报告。
燃气阀门、表具应进行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提交
检验报告。
燃气器具应具质量合格证,附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露自动报警系统,性能
和要求应符合《家用燃气灶》的规定。
电气配线及电源插座
厨房电气配线应装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
GB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电源插座应是防溅水型的单向三线和单
向二线的电器插座组,数量应符合厨房家电的需要。插座安装应符合
GB50259-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器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卫生间
普通卫生间
材料选择
(1)便器的选择
℃陶瓷便器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标(GB/6952-1999)瓷质应平滑,
细腻且有光泽;轻击便器的声音应清脆。
℃确定坑距和排水方式(坑距,即落水口中心到毛坯墙之间的距离),应根
据坑距和排水方式确定购买相对应尺寸型号的便器。
℃便器应达到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6566-86)。
℃便器的冲洗量应符合节水的要求,宜选择一次冲洗量小于 6 升节水型便器。
(2)浴缸的选择
℃浴缸按制作材料可分为:SMC 模压浴缸、珠光浴缸、铸铁搪瓷浴缸、钢
板搪瓷浴缸、压克力浴缸等几种。
℃SMC 模压浴缸的质量应符合行标(JC/T779-2000)。
℃铸铁搪瓷、钢板搪瓷浴缸的质量应符合 QB/T3564-1999,压克力浴缸的质
量应符合 JC/T779-2000 的规定。
℃浴缸的质地应细密,釉面完好,没有暴瓷等重大的缺陷,光泽、耐酸碱性
能、耐冲击性能、耐磨性能、抗负载性能均应良好。压克力材料浴缸应表面平
滑,平整,有光泽,背部附层有足够的强度,底面应加厚或用木板类材料加固。
(3)洗面盆的选择
℃陶瓷洗面器的表面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国标(GB/6952-1999)。
℃台盆的台面宜选用人造大理石。
℃在较大和较高的卫生间环境中,宜选用人造大理石的整体洗面台。
(4)水嘴的选择
℃水嘴应采用陶瓷阀芯,在对温度控制要求较高的场合中,宜选用恒温水嘴,
质量应符合《陶瓷片密封水嘴》(GB/T18145-2000)。
℃水嘴等五金件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无锈蚀、无裂纹、无电镀缺陷。耐
腐蚀性能等级按《轻工产品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3832-1999)判
断。
质量检查
(1)便器
℃便器安装后完好无损,进水管连接规范,脚阀开关自如。便器底部不得用
水泥沙浆固定,应用膨胀螺栓与地面固定安装,用油石灰或硅酮胶密封。
℃整个便器安装应稳固,不晃动,冲洗效果好。
℃水箱水位应低于水箱扳手孔 10mm 以上。
℃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时,应进行不少于 2 小时盛水试验无渗漏。
(2)浴缸
℃安装完毕后,在浴缸内盛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水放置 2 小时以上,浴缸应
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所有浴缸与墙面的连接面应用硅胶类材料密封,且浴缸与墙面的连接界面
无任何外力。
℃浴缸周围的瓷砖应平直,浴缸的挡水卷边应埋入墙内。
℃浴缸排水应采用硬管连接。
(3)洗面盆
℃洗面盆安装完毕后应稳定,不晃动。
℃台下盆与台面板间隙应尽可能小。给水排水应通畅,连接处应无渗漏。
℃台面板支托(架)安装后应牢固,平整。
℃当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时,将洗面盆盛水至溢水口,2 小时后应无渗
漏。
(4)水嘴
水嘴安装后,使用时手感应轻便,出水状态良好,水嘴关闭后不滴水,且其
他所有连接处无渗漏。
整体浴室
技术要求
(1)外观要求
由 SMC 防水盘、壁板、顶板形成整体框架,配上各种功能洁具形成的整体
浴室,应具有淋浴、盆浴、洗漱、便溺等功能的任意组合。
℃SMC 防水盘的外观应符合 GB/-2000 的要求;
℃SMC 浴缸的外观应符合 JC/T779-2000 的要求;
℃SMC 墙壁板、顶板的内表面应光洁平整,颜色均匀,应无裂纹、气孔、
气泡,外表面应无缺损,切割表面应无分层、毛刺;
℃金属件表面加工良好,无裂纹、气孔、毛刺、蚀痕,喷涂部分无脱落、斑
点等明显缺陷,电镀部分无剥落或颜色不均等明显缺陷,易锈部位应作防锈处
理;
℃其它各部件外观无明显缺陷与异味。
(2)安装要求
℃起隔离和保护作用的 SMC 防水盘、壁板、顶板组成的整体框架,相互间
连接应牢固;
℃电器设备工作正常、安全、无漏电现象;
℃与水直接接触的木制件应做防水处理;
℃易生锈的金属零部件不应外露,必要时应做防锈处理;
℃所有构件、配件应便于保养、检查、维修和更换。
(3)使用要求
℃可洗浴,浴缸应可供冷、热水,并有淋浴器。
℃可洗漱,洗面盆应可供冷、热水,并备有镜子等设施。
℃可便溺,便后可冲洗。
℃应有通风设备,能够换气。
℃应设有带锁的门,意外时可由外部开启。
℃浴缸、座便器及洗面盆排水应通畅。不渗漏。
℃浴室应便于清洗,清洗后地面无积水。
℃整体浴室宜具有化妆或储物功能。
℃无其他不安全及影响使用的故障。
(4)配件要求
℃卫生洁具:SMC 浴缸的质量应符合行标(JC/T779-2000),便器及水箱、洗
面盆等陶瓷制品应符合 GB/T6952-1999 卫生陶瓷规定;人造大理石卫生洁具应
符合 JC/T644-1996 的规定,其它材料的卫生洁具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卫生洁具配件:洗面台水嘴应符合 JC/T758-1996 的规定,浴缸水嘴应符
合 JC/T760-1996 的规定,水箱配件应符合 JC707-1997 的规定,排水配件应符
合 JC/T761-1996、JC/T762-1996 的规定。
℃门:门框宜采用铝合金材料,面板宜采用高级复合板,防水,开启灵活。
℃管道及管件:整体浴室所用管道、管件应不易锈蚀,给水管宜采用铝塑复
合管或铜管。
℃电器:包括换气扇、照明灯具、电插座及烘干器等,所有电器应符合
-1998 及其它相应的标准。
℃配件:包括毛巾架、浴巾架、扶手、帘杆、纸卷器、肥皂盒、镜及门锁等,
所用材料均应防水或不易锈蚀,并符合相应的标准。
(5)性能要求(见表 2-1)
表 2-1
项 目 性 能
(1)通电 安全正常,无漏电现象
(2)光照度 浴室内光照度大于 70Lx,洗面台上方光
照度大于 150Lx
(3)耐湿热性 无变形、裂纹、气泡、剥落
绝缘电阻 >5MΩ
绝缘耐压
1500V、连续 1 分钟以上无击穿烧焦等现
象 (4)电绝缘
耐湿绝缘
电阻
1MΩ以上
壁 板 冲击强
度 防水盘 无变形、开裂、划伤、破损等缺陷
顶 板 最大挠曲量<7mm (5)强度
挠 度
壁 板 最大挠曲量<7mm
防水盘 最大挠曲量<3mm
(6)接合
部位密封
性
壁和壁,壁和防水盘,
壁和顶板接合部 无漏水及浸渗现象
(7)配管
检漏
洗面盆、浴缸、座便
器低水箱等配管 无渗漏现象
质量检查
(1)通电检查
℃浴室接通电源,插座、灯、排气扇等电器设备工作应正常、安全。
℃在卫生间带电部位(如灯口、插座)与不应带电的金属件(如门框、毛巾
架)之间施加 1500V 的交流电压,1 分钟后检查,应无击穿烧焦等现象。
℃浴室内光照度应大于 70Lx,洗面台上方应大于 150Lx。
(2)外观检查
℃SMC 制品表面应平整,光洁,无裂纹、气孔、气泡,颜色均匀。
℃其它材料卫生洁具或配件应外观光滑,边缘整齐,颜色均匀,无裂纹、无
脱落。
℃各部件及零配件完整无损。
(3)性能检查
℃SMC 防水盘、壁板、顶板及门安装应牢固。
℃浴室门开启应灵活,浴缸(或淋浴器)、洗面盆应满足使用性能,座便器
冲水应正常、干净。
℃防水盘的性能应符合表 2-2 的规定。
表 2-2
序号
项 目 性 能 要 求
1 挠度 最大挠度应小于 3mm
2 巴氏硬度 巴氏硬度不小于 35
3 耐砂袋冲
击
表面无变形,破损及裂纹等缺陷
4 耐落球冲
击
表面无裂纹及玻璃纤维露出等缺陷
5 耐渗水性 无渗漏现象
6 耐酸碱性 耐酸碱试验后,表面的巴氏硬度应不小于 30,且无裂纹、
分层等缺陷 7 耐污染性 色差℃E 不应大于
8 耐热水性 耐热水性试验后,表面应无裂纹、鼓泡或明显变色
(4)配管检漏
℃冷、热给水管: 从进水口注入常温清水,排除管内空气,然后关闭浴室
内所有供水管的终端阀门,用试压泵打压至压力为 ,保持压力 2min 后,
各密封面及连接处应无渗漏。
℃排水管:封闭浴室排水管的末端,加水至浴缸和洗面盆的溢水口,放置 30
分钟后,连接应无渗漏。检查浴缸、洗面盆的排水口、管道及各接头、弯头、
三通及地漏接头应无渗漏。
℃污水管
封闭浴室排污管的末端,加水至便器的上缘,放置 30 分钟后,水箱水管及
各连接处应无渗漏。
3 隔墙与隔断工程
注:隔墙与隔断工程饰面见第六章墙面。
材料选择
技术要求
内隔墙、隔断所采用骨架、罩面板、饰面等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
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
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轻钢龙骨
a.用作墙体的轻钢龙骨,其厚度应≥。墙体龙骨可根据设计要求选用断
面宽度为 50mm、75mm、100mm 和 150mm。
b.外观质量:龙骨外形要平整、棱角清晰,切口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毛刺和变
形。镀锌层不允许有起皮、起瘤、脱落等缺陷。对于腐蚀、损伤黑斑、麻点等
缺陷,按规定方法测量时应符合表 3-1 的要求。
表 3-1 轻钢龙骨外观质量要求
缺陷种类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腐蚀、损伤、黑斑、麻
点 不允许
无较严重的腐蚀、损伤、黑斑、麻点。
面积不大于 1cm2 的黑斑每米长度内不
多于 3 处
c.龙骨及配件表面应镀锌防锈,保证使用三年内无严重锈蚀。镀锌量应符合
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d.底面和侧面的平直度应不大于表 3-2 的规定。
表 3-2 底面和侧面的平直度 mm
品 种 检测部位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侧面
横龙骨和竖龙骨
底面
℃木龙骨
木龙骨宜采用红松或杉木,应根据其特性按规定进行防裂、防虫、防火、防
腐处理。含水率为 8%?12%。
(2)罩面板
℃纸面石膏板
a.隔墙用纸面石膏板厚度应不小于 12mm。
b.外观质量:纸面石膏板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破损、波纹、沟槽、
污痕、过烧、亏料、边部漏料和纸面脱开等缺陷。
c.尺寸偏差:纸面石膏板的尺寸偏差应不大于表 3-3 的规定。
表 3-3 纸面石膏板尺寸允许偏差 mm
项 目 长 度 宽 度 厚 度
尺寸偏差
0
-6
0
-5
±
d.对角线长度:石膏板应切成矩形,对角线长度误差应不大于 5mm。
e.楔形棱边断面尺寸:楔形棱边宽度为 30mm?80mm,楔形棱边深度为
f.石膏板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表 3-4 的规定。
表 3-4 石膏板单位面积质量
板材厚度(mm) 单位面积质量(kg/m2)
g.含水率应不大于表 3-5 的规定。
表 3-5 纸面石膏板含水率(%)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平均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最大值
h.石膏板断裂荷载应不低于表 3-6 标准。
表 3-6 断裂荷载
断 裂 荷 载(N) 板 材 厚 度
(mm) 纵 向 横 向
360 140
12 500 180
15 650 220
18 800 270
21 950 320
25 1100 370
i.护面纸与石膏芯应粘接良好,按规定方法测量时,石膏芯不应裸露;
j.有耐水要求的,普通耐水纸面石膏板吸水率应不大于 10%,高级耐水纸面
石膏板的吸水率应不大于 5%,板材的表面吸水量应不大于 160g/ m2。
k.有耐火要求的,普通耐火纸面石膏板遇火稳定时间应不小于 20 分钟。高级
耐火纸面石膏板遇火稳定时间应不小于 45 分钟。
l.有吸声要求的,穿孔吸声板的吸声系数应不小于 。
℃胶合板、纤维板(宜采用刨花板和细木工板做隔墙板材)
同第四章木质产成品同类材料规定。
℃纤维水泥压力板
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质量的有关标准。
(3)石膏板接缝材料应选用专用嵌缝石膏和专用嵌缝带,不得选用普通石
膏粉加 107 胶等调制的劣质嵌缝材料。
(4)填充材料
宜选择岩棉、聚苯泡沫板、矿棉或玻璃丝棉等做为隔声和保温填充材料。
塑钢玻璃隔断
(1)塑钢玻璃隔断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按设计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2)当隔断构件长度超过规定尺寸时,其内腔必须加衬增强型钢,增强型
钢的壁厚应不小于 。
(3)塑钢隔断不得有开焊、断裂等损坏现象,如有损坏,应予以修复或更
换。
铝合金玻璃隔断
(1)铝合金玻璃隔断及窗型材壁厚宜不小于 ,门型材壁厚宜不小于
。
(2)表面应光滑平整,外观顺直、方正、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
等缺陷。
板材式隔墙
(1)板材式隔墙(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钢丝网水泥板等隔墙)的
材料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板材式隔墙厚度应不低于 100mm。
活动隔断
活动隔断所用墙板、配件、五金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质量检查
技术要求
隔墙骨架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样式以及隔断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
计要求。
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轻钢龙骨
a.轻钢骨架使用的紧固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构造功能,安装轻钢骨架应无
弯曲变形。
b.龙骨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 800mm,固定应牢固可靠,边框龙骨与基体之间,
应安装密封条。
c.轻钢骨架沿地、沿顶龙骨位置应准确,相对垂直。竖向龙骨间距为 300mm
(卫生间)、400mm 或 600mm,应分档准确,定位正直,无扭曲变形,应留
出伸缩量(一般竖向龙骨长度比实际短 10mm)。
d.门窗或特殊节点处,使用附加龙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龙骨
a.安装木龙骨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留设预埋件,且预埋件的位置、尺寸准确。
b.安装靠墙、柱竖龙骨,宜采用木楔圆钉或膨胀螺栓固定。
c.安装其它竖龙骨,竖龙骨间距应与板材规格配合,钉成方框。竖龙骨应垂
直,其上下端应顶紧沿地、沿顶龙骨。
d.安装斜撑时,斜撑不可与竖龙骨垂直,应将其两端按相反方向稍锯成斜面,
以便楔紧和钉钉。横撑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在门樘边应加大断面或双根并
用,门樘上方应加设人字撑固定。
e.所有裸露木材均需刷底油一道,罩面漆两道,并进行防火处理。
℃安装罩面板前,应检查龙骨的牢固程度,如有不牢固处应进行加固,骨架
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7 的规定。
表 3-7 隔墙龙骨允许偏差 mm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立面垂直 3 用 2m 托线板检查
2 表面平整 2 用 2m 直尺、楔形塞尺检查
3 竖龙骨间距 3 尺量
(2)罩面板
℃罩面板固定后,表面应平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脱层。
℃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表面不得有污染、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钉
固间距、钉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纸面石膏板
a.石膏板铺设方向应正确,安装牢固、接缝密实、光滑、表面平整。
b.螺帽应埋入板内
c.螺钉距石膏板包封纸边缘不小于 10mm,在切割的边缘不小于 15mm。
d.螺钉间距,板周边不大于 200mm,板中部不大于 300mm。
e.石膏板接缝应留 2mm?5mm 缝隙,并选用专用嵌缝材料进行处理。
f.石膏板之间及板与主体结构之间应粘结密实、牢固、接缝平整。
℃胶合板、纤维板质量检查同第四章木质产成品同类产品。
℃水泥加压板安装质量要求参考石膏板安装质量要求。
℃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8 的规定。
表 3-8 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 mm
允 许 偏 差
项
次
项 目
石膏板 胶合板 纤维板
石膏条
板
检 查 方 法
1 表面平
整 3 2 3 4
用 2m 直尺和楔形塞
尺检查
2 立面垂
直 3 3 4 5 用 2m 托线板检查
3 接缝平
直 3 3
4 压条平
直 3 3
拉 5m 线检查,不足
5m 拉通线检查。
5 接缝高
低 1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
查
6 压条间
距 2 2 用尺检查
塑钢玻璃隔断
(1)在塑钢玻璃隔断安装五金件时,必须先打孔,后自攻螺钉拧入,严禁
直接锤击钉入,以防损坏隔断。
(2)与墙体连接的固定件应用螺钉等紧固于框上,调整至横平竖直。固定
件与墙体宜用尼龙胀管螺栓连接牢固。
(3)框与基体间隙应用泡沫塑料条或油毡卷条填塞,填塞不宜过紧,以免
框架变形。框架四周的内外接缝应用密封膏嵌缝严密。
(4)塑料玻璃隔断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同塑料门窗,应符合表 3-9 的规定。
表 3-9 塑料门窗工程质量允许偏差 mm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验 方 法
1 门窗槽口对角线
尺寸之差
≤2000mm
>2000mm
≤3
≤5
用 3m 钢卷尺检查
2
门窗框(含拼樘斜)
的垂直度
≤2000mm
>2000mm
≤2
≤3
用线坠、水平靠尺检
查
3 门窗框(含拼樘斜)
的水平度
≤2000mm
>2000mm
≤2
≤3
水平靠尺检查
4 门窗框搭接宽度
≤2㎡
>2㎡
±1
±
用深度尺或钢板尺检
查
5 门窗横框标高 ≤5 用 3m 钢卷尺检查
6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用线坠、钢板尺检查
7 双层门窗内外框、框(含拼樘斜)
中心距 ≤4 用钢板尺检查
铝合金玻璃隔断
(1)铝合金玻璃隔断与周边基体固定必须牢固,框架应横平竖直,高低一
致。框架与基体间的伸缩缝内腔宜采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
料分层填塞。表面用嵌缝膏密封,应平整无裂缝。
(2)检验时参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
(3)铝合金玻璃隔断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同铝合金门窗,见表
3-10。
表 3-10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尺寸允许偏差 mm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验 方 法
1
门窗槽口宽度高
度
≤2000mm
>2000mm
±
±2
用 3m 钢卷尺检查
2
门窗槽口对边尺
寸之差
≤2000mm
>2000mm
≤2
≤
用 3m 钢卷尺检查
3
门窗槽口对角线
之差
≤2000mm
>2000mm
≤2
≤3
用 3m 钢卷尺检查
4 门窗框(含拼樘斜)
的垂直度
≤2000mm
>2000mm
≤2
≤
用线坠、水平靠尺检
查
5 门窗框(含拼樘斜)
的水平度
≤2000mm
>2000mm
≤
≤2
水平靠尺检查
6 门窗框搭接宽度
≤2㎡
>2㎡
±1
±
用深度尺或钢板尺检
查
7 门窗开启力 ≤60N 用 100N 弹簧秤检查
8 门窗横框标高 ≤5 用 3m 钢卷尺检查
9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用线坠、钢板尺检查
10 双层门窗,框(含拼樘斜)中心
距 ≤4 用钢板尺检查
板材式隔墙
(1)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隔声、隔热、
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2)隔墙板材安装所需的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应符合
设计要求。
(3)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光滑、洁净,接缝均匀、顺直,线角方正、清
晰美观。
(4)隔墙板材所有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准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棱掉角。
(6)隔墙板材安装必须牢固、无松动。
(7)隔墙上的孔洞、槽、盒位置应准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8)板材隔墙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11 的规定。
表 3-11 板材隔墙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 mm
允 许 偏 差
项
次 项 目
金 属
夹芯板
其
它
复合墙
板
石
膏
空心
板
钢丝
网
水泥
板
检 查 方 法
1 表面平整 2 3 3 3 用 2m 直尺和楔形塞尺
检查
2 立面垂直 2 3 3 3 用 2m 托线板、钢直尺
检查
3 接缝平整 2 3 2 3 用钢直尺和楔形塞尺检
查
4 阴阳角方
正 3 3 3 4
用 200mm 方尺和楔形
塞尺检查
活动式隔断
(1)活动隔断所用墙板、配件、五金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
设计要求,有阻燃等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2)活动隔断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角方正、清晰美观。
(3)活动隔断用于组装、推拉、制动的构配件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使
用灵活、安全。
(4)活动隔断制作方法、组合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活动隔断轨道与基体结构的连接应牢固、无松动,位置准确。
(6)活动隔断上的孔洞和槽位置应准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7)活动隔断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12 的规定。
表 3-12 活动隔断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 mm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查 方 法
1 表面平整 2 用 2m 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 3 用 2m 托线板、钢直尺检查
3 接缝平直 3 拉 5m 线和尺量,不足 5m 线拉
通线
4 接缝高低 2 用钢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5 明缝间距 3 尺量检查
第四章 木质产成品
吊柜、壁柜、木内门窗
材料选择
(1) 主材
℃木制品含水率不得大于 12%,在施涂前(胶拼接件木材含水率应为
8%?10%)。
℃细木制品制成后应刷防潮底油一遍。
℃胶合板应表面平整,木制纤维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不得使用腐朽生蚀的木材。木材外表不得有死节、电眼和裂缝。
℃应满足设计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面层(同第六章相关内容)
质量检查
(1)主材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
除外)。表面应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采用贴面材料时应贴平整牢固,
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柜门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
行。小五金件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壁柜及吊柜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4-1 的规定。
表 4-1 壁柜及吊柜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 mm
项 目 允许偏差 验 收 方 法
柜门缝宽度 ≤ 量具 测量方法
垂直度 ≤ 楔形直尺
每柜随机选门一扇,测量
不少于两处
壁
柜
吊
柜 对角线长度差(柜体, ≤ 线锤钢卷
柜门) 尺
注:本表指标以一米为基础,超过一米以百分比类推。
℃木内门窗的安装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4-2 的规定。
表 4-2 木内门窗的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验 收 方 法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量 具 测量方法
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3 托线板和钢卷尺
框对角线长度差 ≤2 钢卷尺
框与肩、肩与肩接触处
高低差
≤2 用钢卷尺和楔形
直尺
门窗肩与框的留缝宽
度
〜
内 门 6〜8
卫生间 门肩与地面留缝宽度
厨 房
10〜12
楔形直尺 全数检查
(2)面层(同第六章相关内容)
胶接工艺木质产成品
由散材手工施工模式转为工厂已喷漆产成品现场装配集成,墙壁不需打孔、
用钉、刷漆,安装方式采用进口膨胀胶及特殊五金件将成品与水泥墙体牢固结
合,安装时无噪音,安装后无垃圾,无有害气体。
技术要求
(1)凡与墙体直接结合部位的基板不得选用实木材,需用 600kg/m3 的中
密度板或高密度板制作,质量应符合 GB/T11718-1999 和 GB12626-90 中 1 级
品的要求,其强度须符合 GBJ206-83 中标准规定。且在与墙体结合处的基板背
面热压≥80g 的防潮平衡纸。
(2)凡不与墙体直接结合的基材,可用实木指接材或达到国标 1 级以上的
优质细木工板,其质量应符合厂家质量保证书或 GB/T5849-1999 规定。
(3)生产过程中板材、部件组合不得用白乳胶,选用的热溶胶、拼板胶等
粘接强度≥80kPa,且老化寿命达 10 年以上。
(4)基材与饰面材之间粘接不得用手工常温常压,需用 80℃?140℃温度,
80T?160T 压力高温热压成型。
(5)机加工成型的零部件几何尺寸公差应符合图样规定,压力 80t?160t。
(6)成品板材构件分实心或空心两种,400mm 以上长度的实心板材构件不
得使用整实木材,需用比重为 800 kg?100 kg/m3 高密度板制作。框架结构空心
板材构件内部需安装六角形蜂窝芯,蜂窝芯整体高差≤,蜂窝芯需用专
用设备电加热拉伸定型,六角形几何尺寸误差≤1mm。
(7)各构件制作平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3。
表 4-3 各构件制作平面允许偏差(DBJT14-2) mm
允 许 偏 差 项
次
项 目 构件名称
I 级 II 级 III 级
边框构件 3 3 4
1 翘曲
平面构件 2 2 3
2 对角线长度差 平面构件 2 2 3
3 1m2 内平整度 平面构件 2 2 3
边框构件
0
-1
0
-2
0
-3
4 高、宽、厚
平面构件
+1
0
+2
0
+3
0
5 裁口、线条和结
合处
平面及边框
构件
1
6 帽头或棂子对
水平线
平面构件 ±1 ±2 ±3
6 场所景观
健身运动场
居住小区的运动场所分为专用运动场和一般的健身运动场,小区的专用运动
场多指网球场、羽毛球场、门球场和室内外游泳场,这些运动场应按其技术要求由专业
人员进行设计。健身运动场应分散在住区方便居民就近使用又不扰民的区域。不允许有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穿越运动场地。
健身运动场包括运动区和休息区。运动区应保证有良好的日照和通风,地面
宜选用平整防滑适于运动的铺装材料,同时满足易清洗、耐磨、耐腐蚀的要求。室外健
身器材要考虑老年人的使用特点,要采取防跌倒措施。休息区布置在运动区周围,供健
身运动的居民休息和存放物品。休息区宜种植遮阳乔木,并设置适量的座椅。有条件的
小区可设置直饮水装置(饮泉)。
休闲广场
休闲广场应设于住区的人流集散地(如中心区、主入口处),面积应根据住
区规模和规划设计要求确定,形式宜结合地方特色和建筑风格考虑。广场上应保证大部
分面积有日照和遮风条件。
广场周边宜种植适量庭荫树和休息座椅,为居民提供休息、活动、交往的设
施,在不干扰邻近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证适度的灯光照度。
广场铺装以硬质材料为主,形式及色彩搭配应具有一定的图案感,不宜采用
无防滑措施的光面石材、地砖、玻璃等。广场出入口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广场地
面材料选择可参见 路面分类及适用场地)
游乐场
儿童游乐场应该在景观绿地中划出固定的区域,一般均为开敞式。游乐场地
必须阳光充足,空气清洁,能避开强风的袭扰。应与住区的主要交通道路相隔一定距离,
减少汽车噪声的影响并保障儿童的安全。游乐场的选址还应充分考虑儿童活动产生的嘈
杂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离开居民窗户 10m 远为宜。
儿童游乐场周围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保持较好的可通视性,便于成人
对儿童进行目光监护。
儿童游乐场设施的选择应能吸引和调动儿童参与游戏的热情,兼顾实用性与
美观。色彩可鲜艳但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游戏器械选择和设计应尺度适宜,避免儿童
被器械划伤或从高处跌落,可设置保护栏、柔软地垫、警示牌等。
居住区中心较具规模的游乐场附近应为儿童提供饮用水和游戏水,便于儿童
饮用、冲洗和进行筑沙游戏等。
儿童游乐设施设计要点
7 硬质景观
雕塑小品
硬质景观是相对种植绿化这类软质景观而确定的名称,泛指用质地较硬的材
料组成的景观。硬质景观主要包括雕塑小品、围墙/栅栏、挡墙、坡道、台阶及一些便
民设施等。
雕塑小品与周围环境共同塑造出一个完整的视觉形象,同时赋予景观空间环
境以生气和主题,通常以其小巧的格局、精美的造型来点缀空间,使空间诱人而富于意
境,从而提高整体环境景观的艺术境界。
雕塑按使用功能分为纪念性、主题性、功能性与装饰性雕塑等。从表现形式
上可分为具象和抽象,动态和静态雕塑等。
雕塑在布局上一定要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恰如其分地确定雕塑的材质、
色彩、体量、尺度、题材、位置等,展示其整体美、协调美。
应配合住区内建筑、道路、绿化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而设置,起到点缀、装饰和丰
富景观的作用。特殊场合的中心广场或主要公共建筑区域,可考虑主题性或纪念性雕塑。
雕塑应具有时代感,要以美化环境保护生态为主题,体现住区人文精神。以
贴近人为原则,切忌尺度超长过大。更不宜采用金属光泽的材料制作。
便民设施
居住区便民设施包括有音响设施、自行车架、饮水器、垃圾容器、座椅
(具),以及书报亭、公用电话、邮政信报箱等。
便民设施应容易辨认,其选址应注意减少混乱且方便易达。
在居住区内,宜将多种便民设施组合为一个较大单体,以节省户外空间和增强场所
的视景特征。
音响设施
在居住区户外空间中,宜在距住宅单元较远地带设置小型音响设施,并适时地播放
轻柔的背景音乐,以增强居住空间的轻松气氛。
音响设计外形可结合景物元素设计。音箱高度应在 之间为宜,保证声源
能均匀扩放,无明显强弱变化。音响放置位置一般应相对隐蔽,。
自行车架
自行车在露天场所停放,应划分出专用场地并安装车架。自行车架分为槽式单元支
架、管状支架和装饰性单元支架,占地紧张的时候可采用双层自行车架,自行车架尺寸
按下列尺寸制作。
自行车(摩托车)停车车架尺寸
(8)其它同 。
(9)注胶、拆装
℃应将膨胀胶罐摇晃半分钟以上,使其均匀,喷射时将罐倒置。
℃胶嘴插入距门套立挺边缘 25mm?30mm 处打胶,胶要打均匀。
℃如遇胶缝过大时,应加大木方或其他垫物,以增加结构的坚固性。
℃打胶 8 小时后拆除工装,由于膨胀胶作用,会使工装与立挺之间结合的比较坚固,
不能用力硬把工装从门套中拉出,应先松动工装横撑螺丝,以免划伤门套。
质量验收(参见 )
5 地面
材料选择
涂料(同顶面同类材料规定)
陶瓷制品(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石材(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木制地板
(1)实木地板类
℃实木地板的品种、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实木地板的含水率应为 8%?12%。
℃实木地板的企口咬合应精确,拼装间隙,应严格合缝,相邻板间手感应无明显高
度差。
℃实木地板应是同一树种,基材应无死节、活节、开裂、腐朽、菌变、曲翘等缺陷。
℃实木地板表面漆膜、漆面应光洁、无气泡、漏漆现象。
(2)强化复合木地板类
℃强化复合木地板用手感及目测检验的项目。
a.凹凸槽的加工工艺精确度:可将两块相同的地板拼装在一起,拎起其中一块,另一
块不掉的为合格。
b.平行落差:将两块地板平行拼装在一起,用手摸感觉无落差的为合格。
c.地板是否弯曲:将两块地板平行拼在一起,目测无缝隙为合格。
℃强化复合木地板的专业检验项目。
a.表面耐磨转数:家用强化复合木地板的耐磨转数应在 6000 转以上。
b.游离甲醛含量:应不超过 8mg/100g。
c.吸水厚度膨胀率:应不超过 2%。
d.内结合强度:应为 1Mpa 以上。
e.表面阻燃性:将点燃的香烟放在地板上,其表面应无龟裂、黑斑及鼓泡。
f.表面耐冲击性:在 1m 的高度,以一个 500g 重的钢球自由落在产品表面,应无明显
的表面凹陷。
g.表面耐划痕:以一尖锐物在表面磨划,应无明显划痕印。
(3)实木复合木地板类
℃实木复合木地板宜选用零甲醛含量,表层涂层均匀、透明度高,具有良好的阻燃
性和耐磨性的产品。
℃实木复合木地板表层应为同一优质树种实木,表层应无死节、活节、开裂、腐朽、
菌变、曲翘等缺陷。
℃实木复合木地板表面的粘接应严密合缝、平整。
℃宜选用中硬度木材为中间基材、底层为整板的实木复合木地板。
℃实木复合木地板的含水率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1983)
第 条的有关规定。
(4)木制地板配套使用辅料(胶粘剂、地垫、木龙骨等)宜选用防潮性能好、胶合
强度高、耐老化性能好、零甲醛含量的优质环保产品。
(5)木制地板配套使用配件(踢脚线、扣条等)宜选用无变形、曲翘,表面色泽均
匀、平直光滑、无麻面、划痕等缺陷的优质产品。
地毯
地毯的品种、规格、色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衬垫和收口,交接材料必须符合
现行有关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塑胶类地面
塑胶类板块和卷材板的品种、规格、颜色、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规定,面料与粘接料应配套。
质量检查
涂料(同顶面同类材料规定)
陶瓷制品(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石材(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木制地板
(1)铺设木制地板的基底所选用的木龙骨、毛地板和垫木,安装必须牢固平直,铺
设方式和固定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基底工程验收记录。
(2)各种木质板面层与基层铺钉应牢固无松动,粘贴使用的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脚踩或小锤轻击检查,并检查胶的品种及合格证书。
(3)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面的 1/8,且不超过抽查总数的 5%者,为合格。
(4)木质面层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木质板面应平整光滑、无刨痕、戗碴和毛刺,图纹清晰,油膜面层颜色均匀。
优良:木质板面层平整光滑、无刨痕、戗碴和毛刺,图纹清晰美观,油膜面层颜色
一致。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和脚踩检查。
(5)木质板面层接缝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板面层
合格:缝隙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
优良:缝隙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拼缝平直方正。
℃拼花木板面层
合格:接缝严密,粘钉牢固,表面洁净,粘结无明显溢胶。
优良:接缝严密,粘钉牢固,表面洁净,粘结无明显溢胶,板块排列方式合理美观,
镶边宽度周边一致。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6)复合木地板的检查:
℃地板与地板之间平均拼装离缝不应超过 ,最大拼装离缝不应超过 。
检验方法:用精度为 的塞尺检验。
℃地板与地板之间平均拼装高度差不应超过 ,最大拼装高度差不应超过
。
检验方法:用精度为 的塞尺检验。
℃地板表面应没有损伤、破坏、划痕、大面积残留胶水、杂质。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木地板扣条要牢固于地板接口部位,同时要留足伸缩缝,一般北方地区
10mm?12mm,南方地区 12mm?15mm。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7)木地板踢脚线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优良:接缝严密,表面平整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接缝排列合理美观,上口
平直,割角准确。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8)木地板打蜡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木地板烫硬蜡、擦软蜡、蜡分布均匀不露底,色泽一致,表面洁净。
优良:木地板烫硬蜡、擦软蜡、蜡分布均匀不露底,光滑明亮,色泽一致,厚薄均
匀,木纹清晰,表面洁净。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9)木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1 的规定。
表 5-1 木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 目
松木
长
条木
板
硬木
长
条木
板
拼 花
木 板
检 验 方 法
1 表面平整度 2 1 1 用 2m 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2 踢脚线上口平
直 3 3 3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和尺量检
查
3 板面拼缝平直 2 1 1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和尺量检
查
4 缝隙宽度 2 < 用塞尺与目测检查
地毯
(1)地毯面层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地毯固定牢固,毯面平挺不起鼓,不起皱,不翘边,拼缝处对花对线拼接密
实平整,不显露拼缝,绒面毛顺光一致;收边合理,表面干净,无油污染物。
优良:地毯固定牢固,毯面平挺不起鼓,不起皱,不翘边,拼缝处对花对线拼接吻
合密实平整,不显露拼缝,绒面毛顺光一致;异形房间花纹顺直端正,裁割合理,收边
平正,无边毛。
检验方法:目测、脚踩检查。
(2)地毯同其它地面交接处和收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地毯同其它地面交接处和收口应顺直,压紧、压实。
优良:地毯同其它地面交接处和收口顺直,压紧、压实,接口处和相邻部位地面要
齐平,脚感舒适。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塑胶类地面
(1)塑胶类地面的面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严密,周边顺直、无胶痕,与墙边交
接严密。
优良: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严密顺直美观,拼缝处的图案、花纹
吻合,无胶痕,与墙边交接严密,阴阳角收边方正。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2)地面镶边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用料尺寸准确,边角整齐,拼接严密。
优良:用料尺寸准确,边角整齐,拼接严密,接缝顺直。
(3)面层与基层粘接必须牢固,不翘边,不脱胶,粘接无溢胶。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和脚踩检查。
(4)塑胶类地面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 5-2 规定。
表 5-2 塑胶类地面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表面平整度 2 用 2m 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2 缝口平直 1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和尺量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用靠尺和塞尺检查
4 踢脚线上口平直 1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和尺量检查
6 墙面
材料选择
涂料
(1)涂料的品种、质量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3)涂料工程所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固。采用滑石
腻子时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或白乳胶,以增加其强度的粘结性。
(4)在北方,应注意选择适应低温环境的涂料。
(5)厨房、卫生间、浴室应采用具有防火、防霉、防污染,易清洗特点的涂料,并
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6)为确保居民身体健康,严格控制各种涂料中有害有毒物的含量。涂料中不允许
人为添加甲醛及甲醛聚合物和含有重金属的化合物。应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
HJBZ4-199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对水性涂料进行控制。
壁纸、壁布类材料
(1)壁纸、壁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2)壁纸、壁布应整洁、图案清晰。PVC 壁纸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聚氯乙烯壁纸》
(QB/T3805-1999)的规定。
(3)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6-1 的规定。
表 6-1
等 级
名 称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色 差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明显差
异
允许有差异,但不影响使用
伤痕和皱
折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允许基纸有明显折印,但壁纸表面不许
有死折
气 泡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影响外观的气泡
套印精装 偏差不大于
偏差不大于1mm 偏差不大于 2mm
露 底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允许有 2mm 的露底,但不允许密集
漏 印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影响外观的漏印
污 染 点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允许有目视明显的污染点,但不允许
密集
(4)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6-2 的规定
表 6-2
指 标
项 目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退色性(级) >4 ≥4 ≥3
耐摩擦色泽 干摩擦 纵向 >4 ≥4 ≥3
横向
纵向
度试验
(级)
湿摩擦
横向
>4 ≥4 ≥3
遮挡性(级) 4 ≥3 ≥3
纵向 湿润拉伸负荷
N/15mm
横向 >2 ≥2 ≥2
粘合剂可拭性* 横向
20 次无外观上
的损伤和变化
20 次无外观上
的损伤和变化
20 次无外观上
的损伤和变化
注:*可拭性是指粘贴壁纸的粘合剂附在壁纸的正面,在粘合剂未干时,应有可能用
湿布或海棉拭去,而不留下明显痕迹。
(5)当壁纸、壁布用于有污染和湿度较高的地方时,其可洗性应符合表 6-3 的规定。
表 6-3
使 用 等 级
可 洗
可 刷 洗
特制可洗
30 次无外观上的损伤和变化
40 项无外观上的损伤和变化
100 次无外观上的损伤和变化
(6)胶粘剂应按壁纸和壁布的品种选配,并应具有防霉、耐久等性能。用在厨房中
的胶粘剂应具有耐高温不起层的性能。
(7)湿度较大的房间,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壁纸和胶粘剂。
木质品(详见第四章)
陶瓷制品
(1)品种、规格、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釉面砖、无釉面砖,表面应光洁,质地坚固,尺寸、色泽一致,不得有暗痕和
裂纹,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吸水率不得大于 10%。
(3)陶瓷锦砖及玻璃锦砖应质地坚硬,边棱整齐,尺寸正确。锦砖脱纸时间不得大
于 40min。
石材
(1)品种、规格、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采用水泥用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 425 号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
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3)安装饰面板用的铁制锚固件,连接中,应镀锌或经防锈处理。镜面和光面的大
理石、花岗石饰面板、应用铜或不锈钢制的连接件。
(4)天然大理石、花岗石饰面板,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缺陷,不宜采用易褪色
的材料包装。
(5)天然大理石、光面花岗石饰面板镶贴后,如有轻微损坏处,经有关单位同意,
可用胶粉粘剂或腻子修补。胶粘剂和腻子配合比如下:
℃环氧树脂胶粘剂
6101 环氧树脂 100
乙二胺 6-8
钾苯二甲酸二丁酯 20
颜料(与大理石或花岗石颜色相同) 适量
℃环氧树脂腻子
6101 环氧树脂 100
乙二胺 10
钾苯二甲酸二丁脂 10
水泥 100-200
颜料(与大理石或花岗石颜色相同) 适量
(6)天然大理石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a.普通型板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4 的规定。
表 6-4 mm
部 位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长、宽度
0
-
0
-
0
-
≤15 ± ± ±
厚 度
>15 - - ±
b.异形板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c.板材厚度小于或等于 15mm 时,同一块板材上的厚度允许偏差为 ;板材厚度
大于 15mm 时,同一块板材上的厚度允许偏差为 。
℃平直度允许极限偏差:
平直度允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6-5 的规定。
表 6-5 mm
允 许 极 限 偏 差 值
板材长度范围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400
>400-<800
≥800<1000
≥1000
℃角度允许极限偏差:
a.角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6-6 的规定。
表 6-6 mm
允 许 极 限 偏 差 值
板材长度范围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400
>400
b.拼缝板材,正面与侧面的夹角不得大于 90°。
c.异型板材角度允许极限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外观质量
a.同一批板材的花纹色调基本调和。
b.板材正面的外观缺陷应符合表 6-7 规定。
表 6-7 mm
缺 陷 名 称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翘 曲
裂 纹
砂 眼
凹 陷
色 斑
污 点
有,但不影响使用
正面棱缺陷长≤8,宽≤3 1 处
正面角缺陷长≤3,宽≤3
不允许 不明显
1 处
c.板材允许粘接和修补。粘接或修补后不影响板材的装饰质量和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
a.板材的抛光面应具有镜面光泽,能清晰地反映出景物。
b.吸水率不大于 %。
(7)天然花岗石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值:
a.普通型板材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6-8 规定。
表 6-8 mm
分 类 细面和镜面板材 粗 面 板 材
等 级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长、宽度
0
0
0
0
0
≤15 ± @
+
-
厚度
>15 ± ±
+
+
+
+
b.异型板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c.板材厚度小于或等于 15mm,同一块板材上的厚度允许偏差为 ;板材厚度大
于 15mm,同一块板材上的厚度允许偏差为 。
℃平直度允许极限偏差:
平直度允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6-9 规定。
表 6-9 mm
细面和镜面板材 粗 面 板 材
板材长度范围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400
>400-<1000
≥1000
℃角度允许极限偏差
a.普通型板材的角度允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6-10 规定。
表 6-10 mm
细面和镜面板材 粗 面 板 材
板材长度范围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400 0.80 0.80 1.00
>400
0.40 0.60
1.00
0.60
1.00 1.20
b.拼缝板材正面与侧面的夹角不得大于 90°。
c.异形板材角度允许极限公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外观质量
a.同一批板材的色调花纹应基本调和。
b.板材正面的外观缺陷应符合表 6-11 规定。
表 6-11
名
称
规 定 内 容
优等
品
一等
品
合格品
缺
棱
长度不超过 10mm(长度不小于 5mm 不计),周边
每米长(个)
缺
角
面积不超过 5mm×2mm(面积小于 2mm×2mm 不计),
每块板(个)
裂
纹
长度不超过两端顺延至板边总长度的 1/10(长度
不小于 20mm 的不计),每块板(条)
色
斑
面积不超过 20mm×30mm(面积小于 15mm×15mm
不计),每块板(个)
1 2
色
线
长度不超过两端顺延至板边总长度的 1/10(长度
小于 40mm 的不计),每块板(条) 2 3
坑
窝 粗面板材的正面出现坑窝
不允
许
出现,但
不影响使
用
℃物理性能
a.镜面板材的正面应具有镜面光泽,能清晰地反映出景物。
b.吸水率不大于 %。
℃预制人造石饰面板应表面平整,几何尺寸准确,面层石粒均匀、洁净,颜色一致。
(8)水磨石
℃尺寸极限偏差见表 6-12。
表 6-12 mm
一 级 品 二 级 品
长 宽 厚 长 宽 厚
0
-1
0
-1
+1
-2
0
-2
0
-2
+1
-3
℃平度允许偏差见表 6-13。
表 6-13 mm
允 许 偏 差
产品长度范围
一 级 品 二 级 品
<400
≥400-<500
≥500-<800
≥800-<1000
≥1000
℃矩形制品角度偏差,一级品不大于 ;二级品不大于 (注:拼缝产品
正面与侧面所成角度不大于 90 度)。
℃每块制品磨光面的棱边上单个缺口的面积不得超过 14mm2。缺口的总个数和分布
应符合表 6-14 的规定。
表 6-14
制品磨光面周边总长度(m) 允许出现缺口总个数 一个棱边上允许出现缺口总个数
<1
≥1-<2
≥2-<3
≥3-<4
≥4
2
4
6
8
12
1
2
3
3
4
℃制品上表面缺陷要求见表 6-15。
表 6-15
合 格 标 准
缺 陷 种 类
一级品 二 级 品
杂质、返浆 不许有
不超过 2 处
每处不大于 10mm×10mm
气孔、剥落、划痕、颜色不均匀,杂石、漏
砂 距 目测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