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26保留金付款证书
(监理[] 付证 号)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致:(发包人)广水市高峰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经审核现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保留金金额共计为(大写) (小写)。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请贵方在收到 该保留金付款证书后的天之内完成审批,将上 述
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支付保留 金
已具备 的条
件
□于 200 年月日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于 200 年月日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保留金总金额 佰 拾万仟佰拾元 角 分
已支付金额 佰 拾万仟佰拾元 角 分
尚应扣留 的 金
额
佰 拾万仟佰拾元 角 分
扣留的原因:
□施工合同约定
□未完工程或缺陷
□
保留金支 付
金额
应支付金额 佰 拾万仟佰拾元 角 分
监理机构:(全称及盖章)孝感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高峰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
理处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证书一式份,由监理机构填写。监理机构及发包人各 1份,承包人 2份,办理 结
算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