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
可自由编辑
当月累计三次记过的干部自己引咎辞职,上交集团人力资源
部并建议解除劳动关系。
4、本单位工作质量事故问责条款与月度经济目标责任制考
核条款相一致的,除按月度经济目标责任制予以相应的考核外,
另按本规定予以问责。
三、工作质量事故管理职能划分
品质管理品质知识新版工
作质量事故 2、工作质量事
故由企业管理科负责牵头
组织排查、调查、认定,并
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处
罚,根据工作质量事故性质,
由相关职能科室配合排查、
调查、认定。
3、企业管理科、安全科要及时对所发生的工作质量事故进
行分析、总结,整理工作质量事故案例,在事业部内予以通报。
4、发生工作质量事故后,统一由办公室对当事人及本单位
负责人填写责任过失单,并进入年度工作档案,作为干部评级任
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统计好年内各级干部工作质量事故问责
办法处理、处罚累计情况,及时按照本办法向厂部提出对相关责
任人的处理意见。
四、相关要求
1、各科室、车间负责人要根据此规定内容,详细制定防范
措施和办法,并予以层层分解落实。
2、对于修订后的工作质量事故,办公室要统一制作牌匾悬
挂于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并在本单位岗位张贴公示。
3、本规定由企业管理科负责解释,安全科、调度室配合监
督执行。
五、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1、各科(室)、车间共性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2、各科(室)、车间特性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各科(室)、车间共性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记过: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的,对责任人予以记过处
理,同时予以 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因本单位工作质量差严重影响整体或其它单位工作。
2、涉及企业形象,未请示总经理允许或未征得总经理同意,
擅自发表个人言论或主张。
3、各单位在日常与集团各部门协调过程中,需按程序审批、
解决的事宜如材料配件请购计划、合同、协议、报告、结算、请
示出现延期,或条款内容有误、数据不实、不详或错误,在执行
过程中出现问题。
4、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二、记大过: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的,对责任人予以记过
处理,同时予以 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1、不注重自身修养,发生有损集团及本企业形象和声誉的
行为。
2、未严格执行集团及事业部异常情况汇报制度,致使问题
拖延、事态恶化,给集团和事业部造成重大损失与严重影响。
3、本单位所属人员出现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4、本单位所属人员出现泄露集团和事业部内工艺、机械、
炼焦技术、重要设备参数、工业试验数据、技术改造方案等机密,
出卖集体利益等重大违纪行为;
5、因管理不善,发生印鉴丢失或各类票据、资料丢失。
6、单位内部工资核算出现克扣工人工资、虚报(包括代领
工资)现象。
7、工作期间所属人员发生冲突、打架不能及时制止,造成
恶劣后果或严重影响。
8、因维护、保养、检查不到位发生机械、电气设备事故,
或因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不到位,导致无计划停产 4 小时以上
(含 4小时)、8小时以下事故。
9、因管理不善,区域范围内发生车辆撞物事故。
10、未经批准,私自改动护栏、护罩、急停、连锁、安全阀
等安全设施,安全设施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后未能及时发现或发
现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运行设备的。
11、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三、停职反省: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的,对责任人予以停
职反省处理,同时予以 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1、因维护、保养、检查不到位发生机械、电气设备事故,
或因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不到位,导致无计划停产 8 小时以上
(含 8小时)、24小时以下事故。
2、所属范围内发生重大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等事故,未及
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3、管理不到位,导致本单位重要资产发生损毁,造成严重
影响的。
4、因管理、协调不到位,造成本单位员工发生罢工或大范
围人员流失或班内当班请假人数超过编制人数的 30%,严重影响
正常生产秩序。
5、因管理不善,区域范围内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
6、A类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致使发生突发性设备故障。
7、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致使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8、安全防护设施如连锁装置、应急装置、护栏护罩、消防
设施等使用时起不到应急或保护作用,造成事态扩大。
9、需本部门验收的各类材料、物资等,在验收过程中把关
不严、不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
10、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四、撤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的,对责任人予以撤职处
理,同时予以 2000 元以上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
动关系,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所管辖范围内技改、扩建等作业未起到优化设计作用,
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及验收把关不严,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和人身
伤害等恶性事故的。
2、责任范围内各类安技措施技术交底与技术培训不到位,
导致作业时引发隐患或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
3、管理不到位,造成区域范围内及周边发生重大环境污染、
火灾等灾害事故。
4、票据管理不善、程序把关不严或管理不到位,造成本单
位材料、原料、产品及各类物资等发生失盗,造成重大损失或严
重影响的。
5、因维护、保养、检查不到位发生重大机械、电气设备事
故,或因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不到位,导致系统连续停产 24 小
时以上(含 24小时)。
6、本单位发生 1人以上(含 1人)重伤事故。
7、本单位内发生 3人以上(含 3人)人身伤害交通事故。
8、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致使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9、大型活动组织不到位,发生群体性事故或事件。
10、集团或上级部门检查的安全隐患、问题,已经明确下达
具体整改通知,而本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致使发生重伤
以上安全事故。
11、各单位负责人接受业务单位回扣,接收客户和下属人员
礼品,与客户借款。
12、个人生活作风不正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13、参与打麻将等各类赌博活动的。
14、各单位负责人之间发生破口吵架、互殴现象,在事业部
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的。
15、协调不到位,本单位员工与外单位员工、施工人员及周
边村民发生群殴事件或造成严重影响的。
16、区域范围内的氧气、乙炔瓶因保管、使用不当,致使发
生燃烧、爆炸事故。
17、员工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擅自安排上岗作业发生重大设
备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
18、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五、发生上述工作质量事故性质特别严重的,上升一级处理
标准执行。
六、分管或兼管领导及相关联的职能科室按相关问责条款降
一级处理,同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生产(安全)总监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协调不力,出现内调精煤不及时或质量超标,影响我厂
正常生产。
2、周边森林发生火灾或已发生未发现、未及时组织处理。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由于预见性、判断性失误,不积极采取措施,导致完不
成生产任务或产品质量出现严重波动。
2、雨季、冬季“三防”工作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力或临时
处置不当,从而引发隐患或造成事故。
3、由于组织、指挥、协调、调度不力,严重影响各环节正
常运行。
4、未严格执行公司及厂部异常情况汇报制度,致使问题拖
延、事态恶化,给公司和我厂造成重大损失与严重影响。
5、所属范围内发生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人身伤害(轻
伤、轻微伤)等事故。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启动预警系统、组织应急分队,行
动迟缓,处置不力,造成后果严重事故。
2、因管理、协调不到位,造成员工发生罢工、大范围人员
流失,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
3、因组织、协调安排不当,安排工作时责任不清、分工不
明、导致生产秩序混乱而引发隐患或造成事故。
4、未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程序而擅自安排作业从而引发
隐患或造成事故。
5、重大安全隐患失查,造成隐患长时间存在或即将可能造
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而被公司或上级单位查处的。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煤仓与焦仓内发生人员坠落伤害事故。
2、皮带桁架发生火灾、垮塌、爆炸事故,造成桁架烧毁、
损坏。
3、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性质严重事故或重大隐患隐瞒不报。
4、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重伤以上伤害事故的。
5、违反或不执行公司、厂部有关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要
求,违章指挥生产人员作业,引发重大隐患或重大事故。
6、本人分管、监管、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发生其它重伤或
性质严重事故。
责任人:郭建伟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技术总监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各单位工艺流程、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不合理,
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
2、工艺、质量安全问题未积极妥善处理,从而引发隐患或
造成事故的。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不严,导致技术设计不合理,留下安
全隐患或在作业过程中引发隐患、造成事故。
2、质量长期波动,受到集团批评或客户反馈。
3、炼焦技术各种档案及重要资料丢失,造成影响工作或对
集团造成经济损失。
4、各类工业、生活用水未经生活污水处理站,直接排入河
道造成污染事故。
5、机电设备故障或连续维修影响生产超过 8小时以上(含 8
小时)、24小时以下。
6、因配煤方案审批失误、失策,造成产品质量大幅波动,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7、所属范围内发生违章作业,发生人身伤害(轻伤、轻微
伤)等事故。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对各项技术改造工程复核、验收把关不严或出现失误,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外发产品质量超标,对集团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
3、焦炉发生高、低温事故、炉体无序膨胀等严重影响焦炉
寿命的事故。
4、机电设备故障或连续维修影响生产超过 24小时以上。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各类环保设施发生故障,导致违规排放造成河道污染、
空气污染等影响整体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
2、造成 2孔以上(含 2孔)焦炉损坏事故。
3、焦炉本体、附属设施(总、支烟管、烟道等)发生大面
积垮塌、烟道漏水影响余热发电,以及因此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4、本人分管、监管、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发生其它重伤或
性质严重事故。
责任人:张留峰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办公室主任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未严格执行集团人员招聘程序,私自招工等人事管理秩
序混乱。
2、未经集团或厂部批准,私自允许外人在厂区拍照、摄影。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重要档案、印鉴、证照或我厂各单位重要信息等资料发
生遗失、损毁。
2、因对外出具的公函、文件、证明、材料发生重大文字错
误,给企业政治、经济、企业形象等方面造成严重影响。
3、未按照集团规定,未按次序发放劳保、福利用品,造成
员工意见反映强烈。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对管理人员和干部评议出现弄虚作假,私送人情现象被
集团批评。
2、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组织不力,严重影响会期、会议效
果或造成群体事件。
3、未按照集团规定及时签订、续签、解除劳动合同,人事
管理混乱,造成劳资纠纷。
4、公寓楼出现影响恶劣的打架、闹事事件。
5、事业部所属范围各类公益性建筑工程监管发生严重质量
问题。
6、因管理不善,厂区对面河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7、通勤车站台处人员通行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交通
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所管辖或负责的公务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与周边乡村协调不到位,发生冲突、群殴事件,给集团
和企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3、办公楼、公寓楼、存车棚、餐厅等后勤区域发生失火事
故。
4、餐厅发生食物中毒、液化气爆炸事故。
责任人:王明
山西沁新煤焦股份有限公司焦炭事业部
企业管理科科长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备用金管理出现违反集团财务规定。
2、未严格审核工资,出现虚报冒领和克扣工人工资、带工
资现象。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工资核算出现重大错误,造成重大影响。
2、重要设备资产发生损坏现象,未及时上报保险理赔。
3、因为厂内各单位职责不明或不执行制度、规定,不履行
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被上级部门检查出有财务问题,给企业声誉、经济造成
严重影响与重大损失。
2、各类报支手续不规范、私自涂改发票数据、伪造领导签
字。
3、精煤调拨、产品外发、材料领用等确认、验收程序存在
漏洞,造成物资、材料失盗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对各类付款手续把关不严,造成付款出现重大差错。
2、备用金管理不善造成现金丢失事件。
责任人:李世俊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调度室副主任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生产系统各单位工作计划审核、下达、安排不到位、不
合理,致使生产任务难以完成,造成严重影响。
2、未经集团或厂部批准,私自允许外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域
拍照、摄影或进入配煤仓、焦炉间台、煤场等重要区域。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协调、调度不力,出现内调精煤不及时或质量超标,严
重影响我厂正常生产。
2、生产区域、周边森林发生火灾或已发生而未发现、未及
时组织处理。
3、由于预见性、判断性失误,不积极采取措施,导致完不
成生产任务或焦炭质量出现严重波动。
4、雨季、冬季“三防”工作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力或临时
处置不当,从而引发隐患或造成事故。
5、由于组织、指挥、协调、调度不力或违章指挥等严重“三
违”,严重影响各环节正常运行。
6、生产区域由于确认、联系程序出现错误或存在问题,致
使发生上错煤、出错焦、停错电、送错水等事故。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启动预警系统、组织应急分队,行
动迟缓,处置不力,造成后果严重事故。
2、停、送电调度不力,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后果。
3、对各单位材料、物资领用审察不严、不细,致使发生材
料、物资流失、失盗现象。
4、因生产三大班人员作风、纪律不严,“三违”现象严重引
发隐患或造成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生产区域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影响。
2、煤仓与焦仓内发生人员坠落伤害事故。
3、皮带桁架发生火灾、垮塌、爆炸事故,造成桁架烧毁、
损坏等。
4、生产区域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性质严重事故或重大隐患
隐瞒不报。
5、生产区域交通秩序混乱,致使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的。
6、违反或不执行公司、厂部有关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违章指挥生产人员作业,引发重大隐患或重大未遂事故。
责任人:张晓刚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安全科科长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未经批准私自改动、拆除设备、设施现有的安全设施现
象,本部门未发现、未采取措施而被其他人员发现。
2、未办理特种作业工作票而从事特殊作业不制止、不处理。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有禁不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
定,没有发现、查处而造成伤害事故与重大未遂事故。
2、回收的火工品管理不善发生丢失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
故。
3、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到现场、行动迟缓、监督不力,
造成事态发展严重及对集团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4、监管不力,生产区域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
5、各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不合理,存在重大隐患或漏
洞,造成事故的。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重大高空、吊装作业或排除重大危险源时,未根据危险
源等级派相应人员进行监察、监督,造成事故。
2、发生重大未遂人身伤害事故。
3、人员未经必要的岗位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培训合格,而
安排上岗发生重大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经本部门制定和审批后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不严密,存
在管理制度缺陷,以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对全厂的消防管理检查不到位,导致焦仓、煤仓、皮带
桁架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3、发生煤仓、焦仓坠落伤害或仓内作业人员窒息事故。
4、全厂范围内发生重伤以上事故。
5、因对各类作业安全评估、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一次性
发生 2人以上轻伤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
责任人:李国庆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机电科科长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物资材料验收把关不严格,出现不合格物资材料验收入
库。
2、各类计划编报不及时,常规物资材料储备不足,造成影
响正常生产。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对设备管理不力,出现重大影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配电室或各总控室人员因操作失误越级跳闸到电厂。
3、因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造成轻微伤事故。
4、发生机械、电气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产 4小时以上(含
4小时)、8小时以下事故。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对厂内及集团机电技改工程进行复核验收,验收、把关
不严或出现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大型的技改、检修方案制定不详细、技术参数出现误差,
导致技改、检修出现严重的缺陷或严重影响生产。
3、因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造成轻伤事故或重大机械设备
伤人未遂事故。
4、物资材料计划编报错误,出现计划与实际不符,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
5、发生机械、电气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产 8小时以上(含
8小时)、24小时以下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对所管辖范围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发生电气、设备伤
人事故或火灾事故。
2、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设计不合理、不科学,导致发生
重大机械伤人或触电事故的。
3、发生煤仓坠落、桁架垮塌事故。
4、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
身伤害事故。
5、大型的技改、检修方案制定不详细、技术参数出现误差,
导致在作业过程中发生致人轻伤以上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的。
6、发生重大机电设备故障,导致停产 24小时以上。
责任人:高宏强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技术环保科科长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未经批准私自变更配煤方案。
2、配煤失误,影响我厂生产或造成产品质量波动。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出现泄露、丢失集团和我厂机密技术资料,出卖集体利
益等重大违纪行为。
2、因操作规程不规范、规程执行不到位,而日常检查、督
办调整不及时,从而引发产品质量长期波动,受到集团批评或客
户反馈。
3、对上煤、配煤、出焦、筛分等质量管控环节监督、检查
不到位,导致发生配煤或产品质量超标事故。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或外发产品质量超标,对集团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
2、各类工业、生活用水未经生活污水处理站,直接排入河
道造成污染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焦炉发生高、低温事故、炉体无序膨胀等严重影响焦炉
寿命的事故。
2、各类环保设施发生故障而未及时发现、处理或因违规排
放导致河道污染、空气污染等影响整体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
3、造成 2孔以上(含 2孔)焦炉损坏事故。
4、焦炉本体、附属设施(总、支烟管、烟道等)发生大面
积垮塌、烟道漏水影响余热发电,以及因此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5、因配煤不合理或工艺操作违规发现不及时,措施滞后,
导致大批量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因此造成严重影响的。
责任人:李惠奇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研发中心副主任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因管理、协调不到位,导致试验失败或发生重大失误的。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出现泄露、丢失技术研发资料,出卖集体利益等重大违
纪行为。
2、因协调、组织、表单传递不到位,致使发生混焦、混煤
等质量事故。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本单位所属人员不服从、执行相关单位规程、制度,导致发
生重大未遂伤害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对本单位所属人管理不到位,引发人生伤害事故。
责任人:郝建祥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客户服务部经理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客户档案建立缺失或丢失。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未能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导致发生客户质量反馈至上
级部门,经调查属实的。
2、因合同签订、发运、结算等程序延误,服务不到位,导
致客户流失。
3、外购原料质量把关不严,质量低劣,以次充好,与要求
严重不符。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发生客户质量反馈后,未及时现场协调解决,致使问题
扩大。
2、因了解、掌握焦炭各类产品及同行业生产经营情况不明,
提供数据失真,致使领导决策发生重大失误。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收受客户礼品、礼金,联合客户欺瞒集团或事业部,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
2、客户反馈的问题未及时汇报,导致发生重大纠纷,造成
重大损失及影响。
责任人:关旭东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备煤车间主任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皮带秤计量不准确,造成产品质量波动。
2、未执行分类堆放或上煤要求,导致入炉煤质量超标的。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煤场管理混乱,造成煤种混堆现象。
2、发生“原料验收专用章”丢失或管理不善,司机私自盖
章等。
3、对承运车辆管理不到位,发生撞坏设备、设施事故。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联系、确认不到位,致使发生堆错煤、上错煤、配错煤
事故,或因此造成质量超标事故。
2、回收的火工品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煤仓发生人员坠落伤害事故。
2、配煤仓因结构损坏等因素造成跨塌、坠落事故。
3、皮带桁架发生火灾、垮塌事故,造成桁架烧毁、损坏。
4、因煤场管理不善或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发生原料
煤丢失事故。
5、发生油罐、油桶爆炸、火灾事故。
6、发生煤堆坍塌伤人事故。
7、对铲车管理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交通事故。
8、在各类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措施、制度、规程等制定、
执行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隐患或重大未遂事故。
责任人:刘军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冶金焦车间主任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焦炉炉体和主、支集气管出现长时间超高温或低温事故。
2、焦炉热电偶发生失盗事故。
3、发生炉门掉落事故。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因检查不到位、发现不及时,导致发生大车托煤板链条
断裂事故。
2、操作失误,导致精煤与炭隔膜混合、污染事故。
3、违章操作或检查不到位,造成吊运工具断绳、断链、脱
轨或发生设备高空坠落。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发生高温、低温事故,致使桥管、烟道烧坏或烧损。
2、焦炉调火工艺发生改变未及时测量升降温前后的护炉铁
件数据,导致炉体无序膨胀。
3、发生推错焦事故。
4、联系、确认不到位,发生试验焦或不同质量焦炭倒错焦
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捣固站煤仓、钢仓因结构损坏等因素造成跨塌、坠落事
故。
2、造成 2孔以上(含 2孔)焦炉损坏事故。
3、发生大车或布煤小车撞人事故。
4、发生行走平台或焦炉炉顶人员坠落,造成轻伤以上事故。
5、发生大车脱轨事故。
6、推焦、装煤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焦炉本体及附属
设施严重损坏。
7、炉区或烟道内作业,发生人员中毒或烧伤事故。
8、在各类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措施、制度、规程等制定、
执行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隐患或重大未遂事故。
责任人:史忠明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铸造焦车间主任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焦炉炉体和主、支集气管出现长时间超高温或低温事故。
2、焦炉热电偶发生失盗事故。
3、发生炉门掉落事故。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因检查不到位、发现不及时,导致发生大车托煤板链条
断裂事故。
2、操作失误,导致精煤与炭隔膜混合、污染事故。
3、违章操作或检查不到位,造成吊运工具断绳、断链、脱
轨或发生设备高空坠落。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发生高温、低温事故,致使桥管、烟道烧坏或烧损。
2、焦炉调火工艺发生改变未及时测量升降温前后的护炉铁
件数据,导致炉体无序膨胀。
3、发生推错焦事故。
4、联系、确认不到位,发生试验焦或不同质量焦炭倒错焦
事故。
5、因管理不到位,致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捣固站煤仓、钢仓因结构损坏等因素造成跨塌、坠落事
故。
2、造成 2孔以上(含 2孔)焦炉损坏事故。
3、发生大车或布煤小车撞人事故。
4、发生行走平台或焦炉炉顶人员坠落,造成轻伤以上事故。
5、发生大车脱轨事故。
6、推焦、装煤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焦炉本体及附属
设施严重损坏。
7、炉区或烟道内作业,发生人员中毒或烧伤事故。
8、对蓄水池管理不善,发生饮用水中毒事故。
9、在各类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措施、制度、规程等制定、
执行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隐患或重大未遂事故。
责任人:柴茂生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配型焦车间主任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焦炉热电偶发生失盗事故。
2、未经批准,承包方私自改变调火工艺。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安全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承包方人员伤害事故。
2、黑头焦产率控制不到位,造成客户反馈强烈事故。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发生外单位人员拍照、摄像,对集团或事业部造成社会
影响。
2、生产承包方车辆撞坏各类设备设施。
3、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发生煤仓或小煤塔坠落伤害事故。
2、由于炉温监控不当,造成 2 孔以上(含 2 孔)焦炉损坏
事故。
3、生产承包方车辆或本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
害事故。
4、监管不力,本区域内发生材料、物资、资产等失盗事故。
5、发生油罐、油桶爆炸、火灾事故。
6、在各类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措施、制度、规程等制定、
执行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隐患或重大未遂事故。
责任人:王旭兵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筛焦车间主任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焦炭水分、下限连续超标措施采取不力。
2、发生筛帮、筛体散架事故。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未经批准,私自调整筛板孔径造成质量波动。
2、发生“焦炭发货专用章”丢失或管理不善,司机私自盖
章等。
3、对承运车辆管理不到位,发生撞坏设备、设施事故。
4、区域内发生落焦伤人或焦炭飞溅伤人事故。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确认错误,导致发生装错焦、入错库事故。
2、发生焦仓着火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焦仓发生坠落伤害事故。
2、皮带桁架发生火灾、垮塌事故,造成桁架烧毁、损坏。
3、下属员工向司机索贿或接受贿赂,致使装运产品与实际
不符的。
4、因管理不善或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发生产品丢失事故。
5、对本区域内铲车、运焦车辆管理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
6、在各类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措施、制度、规程等制定、
执行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隐患或重大未遂事故。
责任人:李虎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质检车间主任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化验指标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汇报不及时,致使发生重大
工作影响。
2、未经批准,私自对外来样品进行检验,或私自向外提供
检验数据、资料和各类报表的。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所属人员私自撰改化验数据、伪造化验指标,人为造成
产品质量事故。
2、未按要求进行采样、检验,或化验结果不准确,化验数
据失真,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决策失误。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对入厂原料、出厂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出现批量质量不合格
现象,而未及时反馈相关单位,给生产和产品质量造成严重后果。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所属范围内发生火灾或重大未遂人身事故。
2、各类危险化学药剂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或造成严重负面
影响的。
3、异常指标汇报不及时,造成产品大面积质量波动或外发
质量超标事故。
4、外购原料不合格时,撰改检验数据、伪造化验指标,以
次充好。
5、对采样人员管理不到位,致使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
6、在各类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措施、制度、规程等制定、
执行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隐患或重大未遂事故。
责任人:吴飞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检修车间主任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检修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因检修质量问题造成被检修
设备配件损坏影响生产。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所辖范围内水、暖、电及通讯设备设施因日常检修、维
护不到位,发生失火事故或其它故障,造成无计划停电、停水、
停暖、通讯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生产与生活秩序。
2、因维护、保养不到位、检修质量不合格或重复检修,造
成系统停产 4小时以上(含 4小时)、8小时以下事故。
3、所属车辆发生撞坏设备、设施事故。
4、各类计划编报不及时,常规物资材料储备不足,对正常
生产造成影响。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A类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致使发生突发性设备故障。
2、各类材料、设备验收把关不严不细,致使质量低劣、不
能使用,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未经批准,私自改动安全防护设施,或更改设备技术参
数、性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4、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设备等丢失、失盗事故。
5、因维护、保养不到位、检修质量不合格或重复检修,造
成系统 8小时以上(含 8小时)、24小时以下事故。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违章操作致使吊运工具、起重机发生坠物伤人或设备高
空坠落事故。
2、检修作业过程因采取的措施不当,违章操作,发生桁架、
煤仓火灾或人员坠落伤害事故。
3、因维护、保养不到位、检修质量不合格或重复检修,导
致停产 24小时以上事故。
4、设备设施检修、保养后,护栏、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恢
复不到位,或检修质量不合格,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或重大设备损
坏事故。
5、物资材料计划编报错误,出现计划与实际不符,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
6、电瓶车、叉车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
7、在各类生产、检修作业过程中,因措施、制度、规程等
制定、执行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隐患或重大未遂事故。
责任人:孙晓勇
沁新集团焦炭事业部
焦粉洗选车间主任工作质量事故问责办法
一、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过处理:
1、检修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因检修质量问题造成被检修
设备配件损坏影响生产。
2、焦粉洗选质量出现偏差或失误,导致无法进行炼焦配合
使用。
3、未经批准,私自向外提供洗选数据、资料和各类报表的。
二、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记大过处理:
1、发生“收料专用章”丢失或管理不善,司机私自盖章等。
2、因安排、计划不到位,导致洗选焦粉储备不足,严重影
响炼焦正常生产。
3、电瓶车或区域内承运车辆发生撞物事故。
4、出现泄露、丢失洗选技术资料,出卖集体利益等重大违
纪行为。
三、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停职反省处理:
1、药剂库发生泄漏、火灾等重大事故。
2、发生煤泥水外排污染事故。
3、A类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致使发生突发性设备故障。
四、发生下列工作质量事故,予以撤职处理:
1、违章操作致使吊运工具、起重机发生坠物伤人或设备高
空坠落事故。
2、检修作业过程因采取的措施不当,违章操作,发生桁架
火灾或人员坠落伤害事故。
3、设备设施检修、保养后,护栏、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恢
复不到位,或检修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重大设备损
坏事故。
4、电瓶车或区域内承运车辆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
5、因管理不善或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发生产品、材
料、物资等失盗事故。
6、在各类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措施、制度、规程等制定、
执行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隐患或重大未遂事故。
责任人:董龙
感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