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6
International
Transportation and
its Insurance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买
方或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
定的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根据一定
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后,
对于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承保
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保障范围 风险
损失
费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
围
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风险
风 险
• 海上风险---一般是指起因于航海或附
随于航海所发生的风险,又称为海上
基本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两种。
• 外来风险---又称特殊风险,指海上风
险以外的其他外来风险引起的风险。
即不属于基本险承包范围内的风险,
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两
种。
风 险
• 自然灾害——一般是指由于自然界变异现象的力量而
造成的灾害,即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比如:恶劣
气候、雷电、海啸、地震等)
• 意外事故——指由于偶然的非意料之中的原因造成的
事故。(比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
爆炸、失踪等偶然原因造成的事故) 海上保险业务中
的意外事故,并不局限于发生在海上,也包括发生在
陆上的意外事故。
•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引起风险而
造成的损失。(比如:偷窃、漏损、钩损、玷污、发
霉、窜味、浪冲甲板、锈损等)
•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国家的政策、法令、行政
命令、军事等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比如:战
争、罢工、暴动等)
海上损失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损 失
全 部 损 失
指被保险货物遭受全部损失,分为实
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部分。
• 一张保单所保货物的完全损失
• 一张保单上所保的分类货物的完全损失
• 一张提单项下的货物损失
• 一条驳船所载货物的完全损失
• 整件货物落海
实 际 全 损
指保险货物完全灭失,或指货物完全变质,或货物
已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
• 保险标的已经完全灭失(如:船只触礁沉没,棉花与
火焚毁,盐被海水所溶解等)
• 保险标的遭到严重损害,已丧失了原有的用途和价值
(如:饼干早海水浸泡无法食用、面粉遭海水浸入而
成糊状等)
•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地被完全剥夺
(如:船只被海盗劫去,虽然船货本身并为遭受损失,
但已不可能收回)
• 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
推 定 全 损
• 一般是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全
部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修
复所需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再加上
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的总和,估计
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
价值。
• 保险标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或者是为了
避免实际全损,需要花费的施救费用,将超过
获救后标的的价值。
•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使被保险人失去标
的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所需花费的费
用,将超过收回后的价值。
• 保险标的受损后,整理和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
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 保险标的受损后,修理费用已超过货物修复后
的价值。
部分损失: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
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
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
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
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 共同海损应由有关利害关系方共同
分摊
共同海损应具备的条件
• 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须确实存在,
不可避免
• 船方采取的措施是有意识的、合理的,
有益有效的
• 所产生的牺牲和费用须是有效果的,必
须是共同海损时的直接后果
部分损失: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 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
的利益的损失。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
•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
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
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的造成的一种损失。
•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
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
共同分摊。
CASE STUDY
• 某货轮在航行途中货舱起火蔓延至机舱,为
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往舱中灌水灭
火,火虽扑灭,但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
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往附近港
口修理,然后再驶往目的港,事后经调查发
现,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有:
(1)800箱货被火烧毁;(2)300箱货由
于灌水被水浸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
烧坏:(4)雇佣拖船支出的费用;(5)额
外增加的燃料费及船长、船员工资、给养开
支。请问上述各项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
?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并述理由。
CASE STUDY
• (2)(4)(5)属共同海损,
(1)(3)属单独海损。
• 根据我国海运保险条款的规定,单独海损
是由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一般是
被保险货物本身,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或
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的损失,
除标的物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
基本险
附加险
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
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
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
损失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沉没、触礁、互撞、与
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
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
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
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平安险()
4、 在装卸或转运时 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
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
的货物 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损
的 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
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 运输工具遇海难后,在避风港由于卸
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
由于卸货、 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
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
用。
8、运输契约订有“ 船舶互撞责任”
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
还船方的损失。
水渍险:其责任范围除包括平
安险的各责任外, 还负责被保险
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
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部分损失。
水渍险( or )
一切险: 其责任范围除包
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
任外,还负责货物在运输过
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
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一切险()
基本险承保责任的起讫
——仓至仓条款 W/W
• 1、一般情况下,从货物运离启运港发货人仓库开
始直到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为止,在仓库中发生
的损失不予负责;
• 2、如果货物到卸货柜,全部卸离了船舱,但并没
有进入仓库,保险责任从卸离海轮时起满60天终
止;
• 3、如果货物在卸货港或目的港将货物进行分配或
分散进行转运,保险责任从开始分配时即终止。
一般附加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
原因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成的各种
损失的险别。
•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
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
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
钩损险、包装破裂险和锈损险等
附加险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是指由于特殊外来原因引
起风险而造成损失的险别。 主要是由于
政治、军事、国家政策法令、行政措施等
特定的外来原因而造成的。它不能单独投
保,必须依附于主险而加保。
• 包括战争险、罢工险、交货不到险、进口
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等
特殊附加险
注意
这些附加险,只能在投保
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
而不能单独投保。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
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
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及除
外责任。
除外责任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基本险
ICC(C)
ICC(B)
ICC(A)
.
.
.
1、Insured amount 投保金额
• 指保险公司对你赔偿的最大限额
• 以商品投保价值为基础,包括:商品货
价、运费(F)、保险费(I)、预期利
润
• 投保金额不能超过投保价值,超出部分
无效
• 大多数情况下,以
CIF×(1+投保加成)
来确定投保,投保加成通常为10%
价 格 换 算 :
CFR=FOB+F
CIF=FOB+F+I
• CIF=
CFR
1-(1+投保加成)×保费率
保险费(Premium)=投保金额×保险费率
即上面公式中的 I
如果不是以CIF为基础,而是以FOB,则:
FOB×(1+平均保险费率+平均运费率)
• Insurance Documents
• Insurance Policy保险单,大保单,
P313;
• Insurance Certificate保险凭证,
小保单:
小保单比保险单简单,在背面不
载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的义
务与权利,其余的内容均与保险
单相同,与保险单具有平等效力,
保险凭证尚未列明的内容,以保
险单为准。
如果证实了保单与保险凭证内容
有抵触,应以保险凭证为准。
CASE STUDY
• 某公司以每吨1万英镑,CFR
London加成10%投保,保费
率为1%,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应
分别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