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优化人
力资源配置。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的招
聘管理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原则
适才适岗原则:选择适当的人才来承担企业的工作,既不可低于任职要
求,也尽量避免选用资历过高于任职要求的人。
避亲原则:公司原则上不聘用与公司员工有夫妻、直系亲属或亲戚关系的
人员,拒收员工个人推荐的应聘资料,面试人员如遇同学、朋友或以前同
事前来应聘应主动回避。
健康原则:为了保障员工健康,应聘者须由公司组织进行体检,有严重
疾病者,不予录用。
诚信原则: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不实或持假证应聘者,
一律拒绝录用。
招聘
招聘政策
招聘工作应按照每年度的《年度人员招聘计划》进行,《年度人员招聘计
划》由各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权限制定。计划外招聘须经相关领导审批后
方可实施。
招聘实施
招聘形式及渠道
(1)招聘形式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各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需要,
选择合适的招聘形式开展招聘。
(2)内部招聘由各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集团人力资源部门
对各下属公司的内部招聘工作具有督导权。
(3)外部招聘主要通过网络、现场招聘会、各种平面媒体等渠道来开展,集
团人力资源部门对人才招聘网站的使用权限进行统一调配,各下属公
司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权限实施网络招聘;各下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如
需通过媒体广告、现场招聘会等渠道来开展招聘,须将实施方案提交
至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4)对于高级人才等部分特殊岗位的需求,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需要选
择猎头、中介代理等渠道来实施招聘。
(5)内部推荐仅限于关键和紧缺岗位,由各人力资源部门向集团提出申请,
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上报并组织选聘工作。
资料筛选及面试组织
(1)各人力资源部门遵照招聘职位要求对应聘资料进行筛选后交至用人部
门签收,须做好签收纪录。用人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初试人员
名单。人力资源部门确定初试时间、初试小组成员,并负责组织面试。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复试。在与初试
小组进行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复试,复试小组拟
定录用人选。
(3)初试与复试的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各人力资源部门负
责对面试的进程进行把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组织面试,并做好面
试记录及人才库建设工作。
定薪及录用报批
(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岗位,对应薪酬体系,与用人单位及分管领导
共同拟定录用人员的试用期薪酬。下属公司试用人员薪酬报集团人力
资源部门审核(工勤类人员报备)。
(2)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员工面试情况审批表》,按照录用审批程序报批后
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招聘评估
各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做好月度招聘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及季度、年度招聘
评估分析报告。
入职
职责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根据《授权手册》负责权限内新员工入职准备、入职手续办理、人事资
料建档工作;开具新员工报到通知书,指引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并
对入职引导进程进行跟踪,做好入职引导记录及评价资料的存档工作。
用人部门职责
确定入职引导人,督导引导人对新员工实施引导,完成并提交《入职引
导记录及评价表》。
入职准备
背景了解:管理类、关键岗位、财务岗位须进行背景了解。
体检及验证
入职前须体检、验证,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种职称
证书、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体检及验证任意一项不合格者,不予
录用。
合同准备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准备合同文本,完善相关内容。
办公条件的准备。
人力资源部门及行政部门做好办公场所的调配和办公设施的准备工作。
入职手续办理
被聘用员工持身份证、学历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原件交人力资源部门复印存
档,并出具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不能及时提供离职证明的
由本人出具书面承诺,并提供原单位电话)。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新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并将相关人事资料建档保存。
人力资源部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发放《员工手册》、员工工作牌、职位说
明书,并要求签名确认。同时安排新员工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并签名确认。
入职指引管理
新员工报到当日,入职引导人须提供以下方面的引导:介绍公司情况、组
织结构、本部门结构、功能及相关规定;向入职者介绍其办公场所,并
带领其领取相关办公用品;带领入职者认识本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提
供生活方面的指引,如就餐、交通等;介绍相关办事流程,如请假、报
销程序等。
新员工入职后,由其入职引导人在试用期内分阶段提供工作业务方面的引
导。
入职引导人在提供指引过程中须按要求做好入职引导记录及评价记录,作
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和入职引导人工作考核的依据。
转正
职责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负责试用期评估、述职工作的准备和组织及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负责
新员工转正定薪的审核。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具有集团范围内人员述职档
案的抽查权。
用人部门职责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展开对试用期人员的评估工作,参加新员工述职,出
具相关意见。
考核评估
根据职位说明书,结合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即将试用期满员工进行岗位胜
任力评估,形成评估结果,确定是否正式录用。具体评估细则见《新员工
试用期评估表》。
述职
人力资源部门每个月度统计下一月度试用期即将到期人员名单,通知至用
人部门,用人部门通知述职人员撰写述职报告。
对于部分试用期只有一个月的岗位,相关人力资源部门须提前安排好述
职时间。
符合提前转正条件者,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相关人力资源部门可提前
安排述职时间。
人力资源部门在与用人部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述职时间、地点及参加述
职工作的人员。
评估、述职结果异议处理
述职当事人对评估、述职结果有异议者可按照《员工申诉、听证制度》
进行申诉。
转正定薪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试用岗位,对应薪酬体系,与用人单位及分管领导共同
拟定转正人员薪酬。下属公司新员工转正定薪须经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审
核(工勤类人员报备)。
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员工正式录用审批表》,按程序报批,并办理正式录
用手续。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门。
本制度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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