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投融资模式
中小企业融资难不仅在中国,在世界范围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了满足创新型企业多元化的有效融资需求,中关村科技园区多年来不懈努力和积极创新,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关村特色”的投融资促进模式,构建了局部优化的环境,促进了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全国其他高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创新与发展
——聚焦中关村科技园区投融资体系建设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郭洪将创新型经济特征形象地概括为“五创”——创意、创新、创业、创投、创业板,国家要鼓励创新,就应尽快建立与创新型经济相适应的投融资体制。由于我国当前投融资体系存在着制度缺陷和市场失灵,中关村管委会为了促进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律,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特征,以企业信用建设为基础,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用多方合作的方式,既拓宽间接融资渠道,又通过促进创业投资、组织发行高新技术企业集合信托计划和企业债券、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等多渠道,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制定了促进不同阶段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体系。
投融资环境建设:为高新技术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我国现有的投融资体系还不能充分适应创新型经济的发展,存在着一些制度缺陷,如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建成、缺乏专门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机构、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有关税收政策和金融扶持政策尚待完善等。多年来,为了推动园区以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建立适应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在国家有关部委和北京市政府的支持下,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关村管委会)积极开展投融资创新试点,努力尝试推动解决制度缺陷。
率先推出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企业
中关村科技园区关于有限合伙制度的试点,为国家《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奠定了一定的基础。2000年,按照“法无明文禁止不为过”的市场经济法治原则,北京市政府出台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鼓励创业投资机构采取有限合伙形式,并出台了《有限合伙管理办法》。随后,全国第一家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企业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注册成立,为《合伙企业法》的修订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深圳、河北、山西、成都等地在本地的开发区立法中,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有限合伙的规定。2007年6月1日以后,按照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可以注册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企业。
推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
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于2006年1月23日正式启动。这项试点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做强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若干政策的会议纪要》(国阅[2005]84号)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国发〔2006〕6号)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对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推进创业投资和股权私募发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虽然还处于试点初期,但已初步显现了以下几方面的良好试点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其一,试点企业已初具规模,总体运行平稳,秩序良好。截至10月8日,确定进行试点的中关村园区企业有37家,其中已备案及挂牌企业23家。此外,正在券商内核和进行尽职调查的14家,预计年底将有30余家企业在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挂牌企业没有出现大的经营风险、治理风险,也没有出现相应的投资风险。挂牌企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运作,实现了有效控制风险的试点要求。以投资为目的的交易成为中关村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主流。
其二,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价值发现和融资功能初步显现。促进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使试点企业实现了健康发展。中关村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为园区非上市公司提供了有序的股份转让平台,拓宽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和投资退出渠道,提高了企业市场价值,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吸引和聚集了一批创业投资机构、战略投资者及券商。13只成交的挂牌股票换手率为%,转让价格普遍高于净资产。3家挂牌企业完成了定向增发股份,分别融资5000万元、6000万元和7300万元,市盈率达到20倍左右。
其三,初步确立了非上市股份公司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监管制度安排和基本运行模式。试点制度逐步完善,积累了经验。在试点初期,试点企业遇到的每一个问题几乎都是新问题,需要研究。通过试点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和券商的需求,总结梳理出了需要逐步完善的试点制度问题。
构建企业信用体系
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中关村科技园区投融资环境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3年以来,中关村科技园区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初步建成了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圆满完成了作为国家发改委全国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园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企业对信用的认知度逐步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和水平逐步提高,使用信用产品的数量逐年提升。中关村信用促进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逐步增强,园区建立了一支信誉好、服务水平高的中介服务组织队伍。2006年,中关村管委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在京试点以及企业贷款卡的发放,推动了园区与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共享,树立了园区信用体系的权威性,扩大了园区信用产品的使用价值和功能,打通了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了解园区企业信用的快速通道,帮助园区企业拓宽了与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
经过几年的努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园区信用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采购信用产品企业数量逐年增长,中关村信用促进会会员企业超过1500家,企业使用各类信用报告数量3700多份。
2005年,温家宝总理视察中关村科技园区后,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05]22号),中关村管委会会同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发展的试行办法》(中科园发〔2006〕30号)。《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及相关配套措施,以充分尊重和保护投资者和市场主体的利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规范政府行为等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使园区市场化的投融资体系建设的制度环境日趋完善。
从萌芽到成长、壮大: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投融资促进模式
中关村管委会针对处于初创期、快速成长期和稳定发展期的企业制订了有针对性的投融资促进方案。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资金需求特征、风险与融资条件: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处于研发阶段,尚没有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不适合银行贷款的支持,因此,主要融资渠道依靠引入创业投资;快速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了一定的经营业绩,经营规模快速扩大,对流动性资金的需求也迅速加大,融资方式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但是缺乏可用于抵押的资产,企业信用积累也不足,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稳定发展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选择的融资方式更加多元化,但要实现做强做大需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
针对处于不同阶段企业的条件、特点和融资需求,中关村管委会对症下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采取了不同的政策措施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针对初创期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关村管委会为填补“投资空白”,解决市场失灵,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实施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政策,研究促进天使投资发展。搭建了创业投资促进工作平台;针对快速成长期企业担保难、贷款难问题,中关村管委会设立了针对重点企业群体的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组织发行高新技术企业集合信托计划和企业债券、开展信用贷款试点,搭建了专门服务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担保平台;在促进稳定发展期企业发展方面,主要是实施改制上市资助政策,促进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的产(股)权流动,使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做强做大,积极开展中关村企业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搭建产(股)权交易平台和专业化的企业改制上市服务平台。
政府引导,解决市场失灵
高科技企业在创始阶段存在巨大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收益风险、经营风险等,而目前国内创业投资机构的发展很不充分,大量的创业投资机构倾向于投资成熟期企业,不愿投向创新型中小企业,而这些初创期企业在这一阶段也是最迫切需要资金的时候。因此,就出现资金找不到好项目,而好项目又找不到资金的情况,出现了市场失灵,产生了技术与资本对接的“投资空白”,大量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死亡谷”挣扎,由于缺乏创业投资的支持而过早地退出历史舞台。针对初创期企业出现的“投资空白”, 中关村管委会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高度出发,出台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初创期企业,帮助企业度过“死亡谷”。
国际经验表明,创业投资是高科技发展的催化剂和推动器。创业投资为创业者提供了创新技术产业化必不可缺的启动资金;为创业公司引入了成功的管理经验、经营机制以及横向纵向的联盟关系和有关资源;而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创业资本市场形成,筹集企业发展资金、规范企业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关村科技园区具有丰富的创新、创业及创投资源,但由于本土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育还很不充分,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具有投资价值的创新企业资源还远未被创业投资所发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更快发展。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渡过“死亡谷”,并快速成长起来,中关村管委会创新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建立投资引导放大机制,促进创业投资在园区的业务聚集和物理聚集,于2001年年底设立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对经认定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园区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跟进投资资金支持。政府虽然以股权方式出资,但不介入投资管理,而是委托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机制。这样既能实现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又可以大大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同时提升了企业的市场化融资能力。
200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会议纪要》中同意中关村科技园区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相关优惠政策试点的精神,中关村管委会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工作方案,加大扶持力度。将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分5年逐步扩大至5亿元,进一步拓宽资金使用方式。引导资金采用种子资金和跟进投资方式,与经认定的合作伙伴共同投资了26家园区高科技企业。
2007年上半年,经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程序,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出资亿元,以参股方式分别与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合作,发起成立了4家创业投资企业,资金总规模为亿元。通过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4家创业投资企业投向园区电子信息、集成电路、通讯和网络等重点产业领域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此举有助于帮助更多创新型企业渡过“死亡谷”,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同时,采用国际通行的创业投资运作机制,委托境内外著名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这项举措引起了境内外投资机构和园区企业的热烈反响。2007年8月1日,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启迪控股和中海创投正式签署投资协议,标志着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设立的第一家公司制人民币创投基金——启迪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基金规模为亿元人民币,主要投资于中关村科技园区信息技术、媒体和电信(TMT)领域的企业。目前,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参股设立的第一批其他3家创业投资企业进展顺利,将于近期成立。
为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管委会于2005年底出台《中关村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办法》,即对经认定的创业投资企业,当其投资园区处于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时,按其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引导和促进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园区初创企业。该政策自2006年1月1日实施后,得到境内外投资机构的积极支持。迄今为止已受理IDG、盈富泰克、清华创投等10多家创投机构的风险补贴项目40多个,给予风险补贴3400万元,引导社会投资总额约5亿元人民币。该项政策大大提高了创投机构投资园区企业的积极性。
政府增信,提高企业债务性融资能力
为了解决高新技术企业担保难、融资难问题,园区先后成立了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和行业自律组织——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通过“以信用促融资”和“政策引导、信用评级、第三方担保、银行贷款”的基本运行模式,建立起由担保公司、企业信用促进会、商业银行、企业、中介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合作的企业信贷融资促进平台,通过信用评级、融资担保、政府贴息、中介服务支持等措施,整合信用资源,培育信用基础,促进企业信贷融资。针对不同群体建立了各具特色的绿色通道:针对留学生企业群体设立了“留学生企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针对重点产业设立了“集成电路绿色担保贷款通道”和“软件出口贷款通道”;针对高成长企业群体制定了“瞪羚计划”等。上述措施将企业信用评价、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担保贷款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构建高效、低成本的担保贷款通道,形成了多方共赢的机制。4条绿色通道企业的贷款代偿率远远低于其他企业群体。瞪羚计划等4条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累计为895家重点企业提供了70亿元的担保贷款。政府通过1元的贴息和补贴帮助园区企业获得了65元担保贷款,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果明显。
2007年9月,为了促进金融创新,进一步缓解中关村科技园区中小科技型企业贷款难问题,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小企业金融服务有关政策,以及北京市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和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的要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进入该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启动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
信用贷款试点主要是为有信用企业提供绿色贷款通道,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凸显企业信用价值,突出了信用产品在商业银行信贷决策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突破了商业银行以抵押、质押为主要条件的贷款方式。二是提高了有信用企业的融资效率。商业银行承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企业申请贷款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打造了针对中关村科技园区高科技高成长企业融资的“信贷快车”。三是建立信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于信用良好企业,积累的信用等级越高,对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比例越大,企业综合贷款成本也越低;失信企业反之。四是多部门共同合作。由中关村管委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北京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进入该吧)、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等政府部门、金融管理机构、商业银行和信用中介机构共同建立方便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的绿色通道。
信用贷款试点有关政策一经推出,就受到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中小企业的热烈欢迎,首批参与试点工作的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分别与北京英惠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瑞斯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昆仑通态自动化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园区中小科技企业签订了首批信用贷款合同,总额达到7200万元。
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促进企业改制和上市是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充实资本实力、提升企业品牌价值,从而迅速做强做大,并能带动并购重组和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实践证明,资本市场能给企业提供快速发展的条件和场所,因此,中关村管委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使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强做大。
自2002年以来,中关村管委会通过与证券机构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合作,整合各方面的上市资源,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实施“中关村海外融资行动计划”;2005年率先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试点,积极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快速发展和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2007年,为进一步加大有关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企业改制上市,园区进一步修改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加大资金资助力度、政策着力点前移等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改制上市的积极性。同时整合创业投资、技术创新、重大产业化项目、贷款担保等方面的政策资源,集中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高成长企业,使其尽快发展壮大,登陆境内外证券市场。此外,还专门成立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服务中心”,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和代办试点工作的实施载体,具体承担园区企业改制上市和代办系统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依托中关村科技园区改制上市服务中心,建立与各园区、协会、平台、券商和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送审一批、上市一批”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体系和协同工作机制,调动各方资源,形成社会合力。2007年1至10月,中关村科技园区已有12家企业成功登陆境内外证券市场,IPO融资总额折合人民币约80亿元。目前,中关村科技园区上市公司总数达98家,其中境内52家,境外46家,IPO总融资额约620亿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在自主创新和园区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关村科技园区和中关村企业的投资价值,对境内外资本市场产生了影响,并已引起关注。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中关村科技园区产生和集聚了一大批高科技、高成长企业,是全国高新区中创业板企业资源最丰富的区域。截至2006年底,园区收入过亿元的非上市企业600余家,近3年每年新增100家。园区收入1000万至5亿元的高科技高成长企业——“瞪羚企业”2100多家。近两年有改制和上市意愿的企业270余家。此外,已正式启动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并购重组调研工作,了解目前园区企业兼并收购活动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并购重组投融资公共政策建议,为下一阶段中关村科技园区投融资促进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通过采取有效的投融资政策措施,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整合产业发展资源,迅速做强做大。
结语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郭洪说:“政府应该构建优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使优质资源和要素向有竞争力的优势创新企业集中,使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的多元化有效融资需求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得到高效满足,这样的环境才是最佳的投融资环境。”是的,国内外的经验教训都证明,一味地依赖政府资金的无偿资助,是无法妥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然而,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竞争促发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使其能够借助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投融资促进模式,却为推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和可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