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上) 车辆购置税法
小组成员:林淞森 肖其师 黄璜 郭朱锐
纪俊杰 林汉隆 徐俊
一.车辆购置税基本原理
二.纳税义务人
三.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四.税率与计税依据
五.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税收优惠
知
识
结
构
框
架
一.车辆购置税基本原理
1.车辆购置税的概念: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
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
征收的一种税。就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
的范畴。
例1:多选题以下关于车辆购置税法说法正确的
是(AB):
A.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
B.征税具有特定目的
C.价外征收,转嫁税负
D.就其性质而言,属于间接税的范畴
解析:车辆购置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
的范畴,车辆购置税价外征收,不转嫁税负。
2.车辆购置税的特点:
⑴征收范围单一
⑵征收环节单一
⑶税率单一
⑷征收方法单一
⑸征税具有特点目的
⑹价外征收,税负不发生转嫁
3.开征车辆购置税的作用:
(1)有利于合理筹集建设资金:
国家通过开征车辆购置税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将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
为财政资金,为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以满足国家行使职能的需要。
⑵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以保持
其快速协调发展和健康运行。首先,由于税与费之间的本质区别,以费改税,开征车
辆购置税,有利于理顺税费关系,进一步完善财税制度,实现税制结构的不断优化,
其次,费改税改革,不但能规范政府行为,限制乱收费,同时对正确处理税费关系,
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也能起到积极作用。
⑶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车辆购置税在消费环节对消费应税车辆的使用者征收,能更
好地体现两条原则,第一,兼顾公平的原则,开征车辆购置税可以对付过高的消费支
出进行调节。第二,纳税能力原则,即高收入者多负税,低收入者少负税,具有较高
消费能力的人比一般消费能力的人要多负税。
⑷有利于配合打击走私和维护国家权益:首先,车辆购置税对同一课税对象的应税车
辆不论来源渠道如何,都按同一比例税率征收,具有同一应税车辆税负相同的特性,
因此它可以平衡进口车辆与国产车辆的税收负担,体现国民待遇原则。其次,车辆购
置税在车辆上牌使用时征收,具有源泉控制的特点,它可以配合有关部门在打击走私,
惩治罪犯等方面起到积极地作用。最后,对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含关税,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对进口应税车辆征收较高的税收,以限制其进口,有利于
保护国内汽车工业的发展。
二.纳税义务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税
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指:
1.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2.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
括外国公民。
三.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1.汽车,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
托车
3.电车,包括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4.挂车,包括全挂车,半挂车
5.农用运输车,包括三轮农用运输车,四轮农用运
输车
例2: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
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ACD)
A.应税车辆的购买自用行为
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
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解析: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中不包括应税
车辆的销售行为。
四.税率与计税依据
• (一)税率: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
率,税率为10%
• (二)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以应税车辆
为课征对象,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
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价格即计
税价格就成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但
是,由于应税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应税
行为的发生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
一样。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含增
值税)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
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不含增值税)。
• 其中购买的应税自用车辆包括购买自用的国产应
税车辆和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价外费用是
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
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垫款项,代
收款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增
值税税款。
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自用
的应税车辆,即非贸易方式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而且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应根据纳
税人提供的,经海关审查确认的有关完税证明资
料确定。
2.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 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 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和
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一般以
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
依据
4. 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全国市场的平均销售价格制定。根据纳税
人购置应税车辆的不同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对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
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
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其
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办法为: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
]*100%
其中,规定使用年限为:国产车辆按10年计算,进口车辆按15年计算。超过
使用年限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例题3,多选题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
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额同类型车辆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车辆是指:(ABCD)
A同国别
B同排量
C同车长
D同吨位
解析: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
价格的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
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车辆是指:同
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
似等。
例题4,单选题
我国车辆购置税施行法定共减免税,下列不属于车
辆购置税减免税范围的是(B)
A.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
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
B.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人民币现金购买1辆个人
自用国产小汽车
C.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D.长期来华定居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
解析,考核车辆购置税的减免税规定,B选项中,
现汇与现金不是一个概念。
五.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
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应纳税额的计算当中,应注意以下费用的计税规定:
• 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款应作为购
车价款的一部分,并入计税依据中征收车辆购置税。
• 支付的车辆装饰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中计
税。
• 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
• 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包含增值税税
款,因此,计算车辆购置税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
的计税价格。
• 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性收费,不
属于销售者的价外费用范围,不应并入计税价格计税
• 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
应属于经营性收入。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税率
减税、免税条件消失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
限/规定使用年限)]*100%*税率
未按规定纳税车辆应补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税率
例题5,单选
2004年3月,李某从某销售公司购买轿车一
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221000
元,另外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000
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销售公司代收保险
费8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
具统一发票。则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
元。
解析:应纳车辆购置税
=(221000+1000+4000+8000)/*1
0%=20000元
答案:A
例题6:
某汽车制造厂2007年9月将自产轿车10辆向某
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投资,双反该协议投资作价
120000元/辆,将自产驾车3辆转作本企业固
定自产,将自产驾车4辆奖励给对企业发展有突
出贡献的员工。该企业生产的上述驾车售价为
180000元/辆(不含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
对同类轿车黑的那个的额最低计税价格为
150000元/辆。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
(?)
只对转作本企业固定自产的3辆轿车纳车购税
180000*3*10%=54000元
六、税收优惠
A.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
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
划的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3.对纳税人自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
升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
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作为的汽
车。
4.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的其他形式的,按照规定免税或减税。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上述“其他形式”的车辆,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讯、联络的设有
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5.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
B.车辆购置税的退税
纳税人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前,
因下列原因需要办理退还车辆购置税的,由纳税人申
请,征收机构审查后办理退还车辆购置税手续。
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
凭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经销商的退货证
明办理退税手续。
七.征收管理
06年1月1日开始试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办理申报时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
报表》,同时提供车主申报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及税务
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车购办审核后,由税务机
关保存有关复印件。
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纳税
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
辆购置税。
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纳税时限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纳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
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
奖和以及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
申报纳税。
这里的“购买之日”是指纳税人够车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日期;“进口之日
”是指纳税人报关进口的当天。
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
A.缴纳方法:
1.自报核缴。即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缴纳税额,自行填报纳税申
报表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开
具完税证明,由纳税人持完税证明向当地金库或金库经收处缴
纳税款。
2.集中征收缴纳。
(1)由纳税人集中向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纳税。它适用于实行集中
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缴纳和经批准实行代理制经销商的缴纳。
(2)由税务机关集中报缴税款。即在纳税人向实行集中征收的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后,由税务
机关填写汇总缴款书,将税款集中缴入当地金库或金库经收处。
它适用于税源分散、税额较少、税务部门实行集中征管的地区。
3.代征、代扣、代收。
扣缴义务人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委托
征收单位代征税款的征收方式。它适用于税务机关委托征收或
纳税人依法受托征收税款。
B.缴纳管理
1.税款缴纳方式。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税款的缴
纳方式主要有现金支付、支票、信用卡和电子结算
及委托银行代收、银行划转等方式。
2.完税凭证及使用要求。
税务机关在征收车辆购置税时,应根据纳税人税款
缴纳方式不同,分别使用税收通用完税凭证、税收
转账专用完税凭证和税收通用缴款书三种税票,即:
(1)以现金缴纳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通用
完税凭证》;
(2)纳税人以支票,信用卡和电子结算方式缴纳及
税务机关委托银行代收税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
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3)纳税人从其银行存款账户直接划转税款的,由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
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
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应当办
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
车辆登记注册的
2.纳税人在车购办申请办理退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车辆
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并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
证明和退车的发票以及完税证明的正本和副本、公安机关
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牌号证明。
退税款的计算:
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自纳
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一年扣减
10%计算退税额。
2. 未满一年的按已缴纳税款额退税。对公安机关车辆管理
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退还全部已缴纳
税款。
税务处罚:
•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税务上有哪些
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
超过申报纳税期限的应税车辆,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
加收应纳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税务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可处二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