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假设理论概况
审计假设是审计理论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必须重视审计假设的研究,才能有助于使审计发展成为一门独
立的具有成熟理论的学科。这是因为,任何一门学科理论的建立,都离不开合理的假设前提。所以,审
计假设是审计赖以存在的前提,也是建立审计理论的基础。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审计假设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拟对这一理论问题进行探讨。
一、研究审计假设的意义
审计假设作为审计理论的构成要素之一,是支撑审计理论大厦的基础,是整个审计理论研究的出发点。
首先,审计假设是认识审计对象,形成审计理论的基础,是对审计理论进行逻辑推理的起点。所以,审
计假设对审计理论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经受得住考验的审计假设能够为构建坚实的审计理论提供坚固
的基础。
其次,审计假设是不能直接检验的公理。它是作为审计理论的基础而存在的,是由它来推导审计理论
的。
最后,审计假设面临着知识更新的挑战,应该不断地得到充实和更新。今天还有效和有用的假设到了明
天就可能被验证是不适宜的,由其推出的理论可能会出现缺陷,因此要进行发展和完善。
二、审计假设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一)审计假设是对审计实践的高度抽象
任何理论都离不开实践,审计理论的本源是审计实践。作为审计理论起点的审计假设是人们在长期实践
中抽象出来的,并不是简单地对一系列审计经验和事实进行一般地概括,而是将其上升为理论的基础,
进行高度提炼与归纳,是最高层次的抽象,因而是最简单、最抽象、最原始的概念或公理。同时,其抽
象程度越高,概念范围越广泛,普遍意义也就越大,适应性就越强。
(二)审计假设是对审计理论基础的精炼概括
审计假设应当揭示审计产生并存在的原因、进行审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等一系列最基本的方面。一旦离
开这些基本的审计假设,不仅审计理论的建立失去了演绎的前提,而且审计活动本身也难以存在。
对审计假设的选择与表述应当体现精炼性。对所有审计假设,不分主次的研究与罗列是不必要的。假如
一个审计假设对整个理论体系而言没有任何有用之处,则应该舍弃它。因为它是多余的,会破坏整个体
系的紧凑性。同时,由审计假设应当可以推导出审计理论体系中的所有命题。
三、对审计假设内容的构想
人们对审计假设的探索已将近四十年,在此期间国内外的审计理论工作者提出了许多观点,继莫茨和夏
拉夫、汤姆・李、大卫・弗林特等人的开拓性研究之后,后人不断地进行探索。但随着审计实践的不断
发展,对审计假设的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下面,本文就在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审计实践的新
发展谈谈对审计假设内容的构想,审计假设体系应当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经济责任关系假设、可验证
性假设、内控有效性假设、独立性和胜任力假设。
(一)经济责任关系假设。经济责任关系假设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审计存在的前提。经济责任
关系是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时,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由于受托经营管理而形成的一种委托与
受托的关系。委托人为了保证自己的财产和利益,就必然要对受托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而受托
人则需要将自己的经济行为及经营成果记录下来,向委托人报告以解除经济责任。由委托人来亲自进行
监督检查是不现实的,委托人不一定有时间、有能力,而且对受托人来说也有失公平。而由独立的第三
者��审计师来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则是最佳选择。由此产生了审计。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丰富,经济责任关系的内容也在不断发展和多样化。一方面,审计的内容从最初的
财务审计发展到“三E(节约、效益、效果)”审计,进而人们又认识到“管理出效益”,至此,审计
进入管理审计阶段。在现代社会中,受托人不仅要对直接的委托人负责,而且还要对整个社会负责,企
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日益增多且越来越重,因此社会责任审计便应运而生。另一方面,企业发展至现在规
模越来越大,各管理职能也随之分解层层下放,从而产生了各管理层次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继而产生
了内部审计。尽管现代审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但决定这些变化的内在因素仍然是经济责任。经济责
任关系具有普遍性,一切审计活动都是以经济责任关系为前提的,没有经济责任关系假设,审计活动就
难以存在。
(二)可验证性假设。可验证性假设是指经济责任可以验证,可以通过收集审计证据来确定被审计事项
与既定标准之间的一致性程度。否则,要实施审计是困难的或不可能的。这一假设是针对复杂经济环境
中许多事物是不可验证的而提出的。凡无法确认和验证的事物不应包括在审计之内。离开经济责任的可
验证性这一假设,收集审计证据和制定审计评价依据的工作是毫无意义的。
随着审计实践的发展,审计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内容越来越复杂。以前莫茨和夏拉夫考虑的仅是财务审
计,后来又产生了“三E”审计、管理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等,这些审计的内容又各有其验证方
法,例如:公认会计原则,一系列经济技术指标及优良管理的范例等。所以,无论何种经济责任关系都
具有可验证性。
(三)内控有效性假设。内控有效性假设是指健全有效的内控能消除发生错弊行为的或然性。内控是受
托人建立的保证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与既定目标相吻合的一种有效控制机制,有助于消除舞弊行
为,但不能完全杜绝舞弊行为。内控有效性是审计的前提。这是因为假如舍弃这一假设,在内控无效的
情况下,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发生就难以避免,也就不可能合理地实施审计业务。因为此时要么放弃发现
舞弊行为,要么实施极为细致的检查。在后一种情况下审计成本太高,很不现实。
(四)独立性和胜任力假设。独立性假设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能够排除干扰、个人利害关系,不偏不倚
地实施检查并提出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是审计的灵魂。若没有这一假设,如果审计人员在思想和行
动受到制约,其独立性遭到破坏,那么他的审计意见也就失去了社会各方面的信任,随之审计也会失去
存在的社会基础。在这里,独立性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审计人员与受托人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利害
冲突;(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自始至终在精神上和行为上不受干扰。独立性明确了审计存在和发
展的社会基础,是公认审计标准和审计职业道德中关于审计工作独立性的基本依据。
胜任力假设是指审计人员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术、经验和职业道德,从而能胜任审计工作并
能对其工作的结果负担责任。同样,如果没有这一假设,审计人员的胜任力受到质疑,那么他们的审计
结果也将失去可信性和权威性,审计人员的责任也无从谈起,审计的意义也将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