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准 操 作 规 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标题:物料有效期的规定及近有效期物料的处理规程
编号:QA-17
制定人:
部门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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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审阅:
批准:
执行日期:
1. 目的:规定物料有效期和使用有效期,正确及时处理近有效期的物料,确保物料质量。
2. 范围:所有原辅包材料和中间体。
3. 责任:仓库管理员、生产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质量检验部门对实施本规程负责。
4. 程序:
质量保证部门对每一批进厂的原辅包材料根据有关标准规定其使用有效期(详见附表)。
仓库管理员根据进厂物料的生产日期、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物料检验合格报告、公司内部使用有效期的规定,在状态牌上标明品名、编号、规格/质量标准、来料数量、当前数量、生产日期、使用有效日期、有效日期。复验日期一般为使用有效日期当月的第一周。
仓库管理员应在每月的月初检查库存物料的使用有效期,对接近使用有效期、到复验日期的物料应专项造册通知质量保证部门。
对到使用有效期的原辅包材料,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填写请验单通知质量检验部门复验,并换上黄色状态标志。
质量检验部门接到仓库管理员的复验通知单后及时安排复验,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
对复验合格的物料,质量保证部门应该核准时限规定在下一个月内使用完;对无法用完的物料,采购部门应同供应商协商调换或者到使用有效期之日由仓库管理员向质量保证部门申请按照不合格品处理。
对复验不合格的物料应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中间体应该在生产日期后的6个月内使用,超过使用有效期的中间体一律作为不合格品销毁处理。手续同不合格品处理。
物料使用有效期目录
序号
名称
质量级别
有效期
使用有效期
1
淀粉
药用级
1年
11个月
2
蔗糖
食用级
1年
11个月
3
PE塑料袋
药用级
1年
11个月
4
纸捅
出口外销
/
/
5
中间体
药用级
1年
6个月
6
纯化水
药用级
24小时
循环2小时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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