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纠纷的成因及解决对策邹静一、原因分析就具体制度而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一个通用的法律概念,虽然现土地纠纷类型呈多样化,形成的原因也错综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行物权法将纳人物权法体系,为用益物权之一种,但由于其脱胎于债权,或(一)违法引发纠纷。主要表现在:国家工作人员、村十部利用职务之者说债权性很强。以致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象屡禁不绝。这是一个方面便,廉价甚至无偿耕种土地。在机动地发包过程中暗箱操作,没有体现公的原因。可以称其永佃权或农地使用权,配套以完善的土地登记,以强化对开、公正、公平原则。r作不力、管理不严。有的村存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出权利人的保护;同时,加大对侵权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除了补偿性赔偿现多户缺地,多户多地的问题。不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外,应当建立制裁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法》规定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承包方案。村委会甚至村委会主(二)从依法行政出发。加强对基层组织及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首任自作主张发包土地。先要规范农村选举工作,提高选举质量和水平,真正使政治素质高,能够为(二)行政主体不依法行政引发纠纷。主要表现:土地管理部门、草原管群众谋利益,为集体发展做贡献的人出任村委会主任,同时,在农村要大力理部门以及林业管理部flX,t土地是荒地、耕地、草原、林地认定不一。不依发展党员.真正使德才兼备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彻底扭转基层干部素质法认定土地、草原、森林的国有或集体所有性质。不高的局面。其次是提高乡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为农业、农村、(三)土地所有权不明引发纠纷。由于历史的原因,地界不清,是国家所农民着想,真心实意为农民解决f"3题,认真监督村委会及村干部的违法违纪有,还是集体所有存在争议。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对合同签订、履行给予必要指导,把纠纷和(四)土地使用权不明引发纠纷。同一地蛱同时存在两份合同.或者两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三是要提高和加强县级农业和农村工作人员的法份合同存在交叉,以至出现纠纷。律和政策水平,不护短、不纵容,真正解决问题。减少r访、抢种抢收、打斗等(五)合同不规范引发纠纷。法律观念淡薄,合同意识不强,靠口头约现象。第四是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的违法违定,发生纠纷.很难确定合同内容。有的虽然签了合同.但是合同不完善,双纪行为,以及由于没有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上访、打斗甚至流血事件等后果的方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含义不清,双方理解上分歧很大,或者权利义务严人员要依党纪国法严肃追究。重失衡。加强土地权属确定工作。通过调查土地沿革、历次调整依据、航空测绘(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引发纠纷。在权利义务方面往往约定图、政府文件、地籍档案等资料,及时确定土地权属。同时要抓好法律法规的不明,且未经发包方同意,或者未经发包方备案,或者未向县级以上地方人贯彻落实,真正实现依法行政,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克服土地、林业和草原民政府申请登记。等部门工作中的不协调,坚决杜绝违法现象,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对土(七)四荒拍卖引发纠纷。前些年.一些农民通过四荒拍卖,取得了荒地、林业、草原、7k利、渔业等部门控制的可以长期成为耕地的应当就近划归山、荒地等的使用权,现有的被以草原的名义处罚,有的以耕地的名义收回农村集体所有,不宜的也要立即还林、还草、还湿,甚至要还荒,保持已经很发包给他人,有的以需退耕还草、还林、还牧为借口发包他人或拍卖。少的自然资源。对于现有的耕地资源要加大保护力度,禁止任何理由占用耕二、解决对策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同时。要加大耕种土地的普查力度,彻底清除非农业这些问题的避免和有效解决.主要还是依靠法律。人口耕种土地的现象,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切断与农民争利的黑手。(一)从完善立法出发。目前规范农业用地关系的除了法律,还有政策,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规范土地发包承包行为。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法律如《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在农村及有关机关和部门开展法治宣传,重点是提高基层组织及有关工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这些法律制定时间不一,跨度长达20人员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使其熟悉和了解《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年.理念不统一,有的虽经过修订,系统中还是存在矛盾和冲突。而政策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提高了党和圉家政策,地方为了具体落实,也会出台省、地、县、乡相关办法,甚遵法守法的自觉眭,彻底消除轻视法律、漠视法律,以及把法律当作谋取部至村里都有“土政策”。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一部分通过法律固定了下来,门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工具的思想,在农村、以至乡及有关行政主管一部分仍以政策的形式存在,但在传达贯彻的这个接力过程中,不知会在部门形成法治的良好风气。什么环节理解不到位,甚至人为造成政策与法律不协调。这样庞杂的法律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做到仲裁机构依法成立,有合格的仲政策体系,别说农民搞不清,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也有很多一知半解.就连裁员,仲裁程序公开、公正、透明、合法,实体处理合法和得当。防止仲裁机构民事审判法官,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到条理清晰.游刃有余。这就避免不成为村委会的代言人,乡干部的指挥棒。了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存在、消灭时存在瑕疵甚至错误、行政解决时的不到(三)从公正司法出发。由于各种原因引发的土地纠纷,村级组织处理很位、不彻底.甚至解决不了,司法裁判也因法律政策理解的不一致而出现同不得力,乡级组织也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付了事,实在处理不了,往法院案不同判.甚至不适当的裁判。再加上农民法律意识不强,时下道德滑坡,一推,有些侵权行为带有普遍性,有些行政部门出于利益考虑,争管辖权、抛违法交易、行政不作为、行政腐败、司法腐败一定程度存在,有纠纷、上访似弃管辖权等违法行政现象时有发生,使法院在审理土地纠纷案件中,时时处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于“风口浪尖”,裁判结果只要使一方不满意,法院就可能成为“被告”。所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当前和今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达到土地承包工作合法、规范,呈现稳定性和连续性,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被放在首应当提高案件处理的时效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及时制止违位,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被放在重要位置。所以,关于农业用地制法行为,切实保护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农村i地纠纷得度的完善应当在这一精神指导下进行。总的来说,对于比较成熟的制度应到有效遏制,维护正常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秩序。当用法律固定下来。改《土地管理法》为《土地法》,使其成为关于土地关系坚持合法原则。理顺争议的各种法律关系,确定法律适用范围。依照法的基本法。既包括实体法律.也包括程序法律;既包括民事法律、也包括刑律确定合同效力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事法律,但以行政法律为主;关于民事部分与民法典物权编或物权法中的坚持符合政策原则。党和国家针对不同时期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相关部分协调配合。既具有开放性,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在程序上还需要系列的方针、政策,在处理土地纠纷时既遵守法律,又符合改策,对法律没有《物权登记法》等予以保障,不必再保留《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司法船作出规定的,按照政策处理。释,使法律体系更简约明晰:行政法部分应当改变立法思想,《土地法》不是坚持及时原则。农村土地纠纷,多发生于春耕时节,季节性强,时间性行政主体管理土地的法律,而是行政主体必须依照《土地法》开展土地行政强,不及时处理,将贻误农时,影响农业生产,在处理土地纠纷时突出体现一。J二作的法律。在宏观上可以称为管理,在具体T作中更应强调依法行政,对个“快”字,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快执行。于行政不作为、滥作为进行严厉法律制裁。刑事法律部分可以与刑法部分(作者单位:161500黑龙江省依安县红星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内容协调配合,对涉及土地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这是从法律框架来说的。艘4『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