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税目及相应的税率
(共9个税目3个税率)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4
业)适用3%的税率
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4业)适用5%的税率
3:娱乐业:〈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娱乐业适用
5%~20%的幅度比例税率,从2001年5月1日起经
国务院批准对夜总会,高尔夫球,射击等统一按
20%征税
营业税见面规定
(具体包括如下)
1
•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
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
提供的劳务;
•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
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
防治
2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
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
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 7、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
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 8、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 9、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
营业税
• 10、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
(“服务业”税目中的旅店业、饮食业和“娱乐业”税目除外),
可免征营业税;
3
• 11、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 12、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
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
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
收入,免征营业税。
• 13、对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
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 14、对承储企业保管国家储备肉和储备糖取得的中央和地
方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 15、凡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含35
%)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
(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必须按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向企业
所在地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经县以上(含县)税务
机关审核确实符合免税条件的,可免征营业税。
4
• 16、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再担保机构,可由地方政府确定,对其从事担保业务收入,
3年内免征营业税
• 17、对经营性公墓提供的殡葬服务包括转让墓地使用权收
入免征营业税。
• 18、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
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
的,免征营业税。
•
19、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
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
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
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
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计算时,营业额的确定
1
•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
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
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
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
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3)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
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
余额为营业额。
• (4)贷款以贷款利息为营业额。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
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人民银行
的贷款业务不征税。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
的余额为营业额。对金融机构当期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
罚息、加息等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2
• (5)保险业实行分保险业务,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
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6)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
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
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期货是指非货物期货,货
物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 (7)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嫩旅游的,以收取的
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
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改由其他旅游
企业接团的,按照境外旅游的办法确定营业额。
• (8)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
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
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
• (9)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
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其他收费为营业额。
• (10)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
税依据。
• (11)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
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几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
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
• (12)自建行为和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由主管税
务机关按照规定顺序核定营业额。
• (13)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
额。
4
• (14)代理业以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
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
• (15)对超过催收贷款核算年限的逾期贷款,可
按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催收贷款的
核算年限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 (16)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人
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
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
额。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
物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
装费、保险费以及纳税人为购买出租货物而发生
的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等费用。
5
• (17)保险公司办理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纳税人
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1
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计算。储金平均余额
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储金余额之和乘以
50%。按上述规定计算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后,
在计算保险企业其他业务营业额时,应相应从“保
费收入”账户营业收入中扣除储金业务的保费收入
• (18)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
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服
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
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 (19)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应征收营
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