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
刘鑫
中国政法大学
2007年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
活动主题
活动指导思想
活动范围
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
主题
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以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以提
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
执业环境作为主要内容。执业环境作为主要内容。
针对医院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院长责针对医院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院长责
任,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药费用,改进服务作任,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药费用,改进服务作
风。风。
通过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逐步建立科学、通过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逐步建立科学、
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建设。会建设。
活动范围
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范围为全国
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公立医院。
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
6项目标和39项重点要求
2005年的管理方案与2007年管理方
案区别(见表)
工作目标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基
础医疗和护理质量,保证医疗服务的安
全性和有效性。12
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
人就医。3
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
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增进医患沟通,
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
系。5
工作目标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管理,完善分
配办法,控制医药费用。5
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6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
观,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推进精神文明
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8
重点要求
共39项
详见word文件
链接链接““20072007年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
服务质量为主题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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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实施中难点问题
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抗辩事由
医疗侵权诉讼二元化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制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计算
条例实施面临的危机
什么是医疗事故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
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
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新旧概念比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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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抗辩事由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
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
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
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侵权诉讼二元化
缘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二元化案由
医疗事故侵权诉讼医疗事故侵权诉讼
医疗事故意外的原因引起的医疗侵权诉讼医疗事故意外的原因引起的医疗侵权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
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
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
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
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通则的规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
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
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
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民事案件,在确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民事案件,在确
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时,参照条例第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时,参照条例第4949条、第条、第5050
条、第条、第5151条和第条和第5252条的规定办理。条的规定办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制
二元化的鉴定危机
鉴定中存在的问题
鉴定体制存在的问题鉴定体制存在的问题
鉴定专家存在的问题鉴定专家存在的问题
鉴定工作管理办公室存在的问题鉴定工作管理办公室存在的问题
鉴定的实质
鉴定专家针对医疗机构的病历做出的分析报告鉴定专家针对医疗机构的病历做出的分析报告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计算
二元化的赔偿项目计算
条例赔偿项目及计算与民法通则赔
偿项目及计算比较
链接链接wordword文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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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实施面临的危机
《条例》正在被边缘化,目前司法
审判活动中,很多法院、法官都没
有依据《条例》裁判。
《条例》所确定的医疗事故制度正
在遭受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质疑
医疗纠纷防范策略
依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告知的实施
病历规范书写与管理
依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
质量
依法行医
关于抢救关于抢救““三无三无””但重危患者的案例但重危患者的案例
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尤其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尤其
执业规则一章。执业规则一章。
医师的执业义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医师的执业义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
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75条条
依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
质量
医疗执业资格
第第1414条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
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
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依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
质量
外出会诊
《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
医师走穴将增加邀请医院和走穴医师的风险医师走穴将增加邀请医院和走穴医师的风险
责任责任
链接链接““医师外出会诊注意事项医师外出会诊注意事项””
依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
质量
处方书写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
1212项处方书写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项处方书写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连接连接““处方书写-临床医师应知应会处方书写-临床医师应知应会””
依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
质量
实施医疗质量管理
宣传、讲解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宣传、讲解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汇编汇编““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手册手册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团队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团队
实施现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战略实施现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战略
医疗告知的实施
基本法律问题(1)
知情同意书的法律依据
《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33条条
《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知情同意的含义
医师的义务-患者的权利医师的义务-患者的权利
基本法律问题(2)
知情同意书的性质
授权实施手术授权实施手术
医师向患方充分病情交待医师向患方充分病情交待
患者及其家属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患者及其家属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
自愿作出选择自愿作出选择
知情同意书三要素
告知告知··知情知情··同意同意
基本法律问题(3)
知情同意书的法律意义
医疗风险转移的前提,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是医疗风险转移的前提,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是
医疗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和条件,没有履行医疗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和条件,没有履行
医疗告知就不可能发生医疗风险转移,只能医疗告知就不可能发生医疗风险转移,只能
由医方承当相应的责任。由医方承当相应的责任。
医疗风险转移的三种方式:提高医疗质量、医疗风险转移的三种方式:提高医疗质量、
设立社会保险、医疗告知方式设立社会保险、医疗告知方式
基本法律问题(4)
知情同意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53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
条款无效:条款无效:(1)(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2)(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的。的。
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上述的上述的33方面的内容有效方面的内容有效
人身健康损害免责无效人身健康损害免责无效
医疗告知缺陷引发的诉讼
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成为新的诉讼
形式
肾脏移植缺手术同意书的案例肾脏移植缺手术同意书的案例
尸体解剖前知情同意手续有缺陷的案例尸体解剖前知情同意手续有缺陷的案例
缺手术记录文件的案例缺手术记录文件的案例
体检不尽告知义务的案例体检不尽告知义务的案例
医疗告知实施(1)
告知的范围
全程告知全程告知
门诊大厅公示文件门诊大厅公示文件
接诊说明接诊说明
出院、转院病情介绍文件出院、转院病情介绍文件
用药告知(普通、特殊)用药告知(普通、特殊)
药物治疗的告知药物治疗的告知
药物使用中存在的严重并发症药物使用中存在的严重并发症
多种药物选择的权利多种药物选择的权利
医疗告知实施(2)
告知的范围(续)
一般检查与特殊检查告知一般检查与特殊检查告知
通病通病————检查手段的局限性不注意告知检查手段的局限性不注意告知
实验性诊疗实验性诊疗
费用费用
治疗超出押金,尤其是治疗前景难以预测的患者治疗超出押金,尤其是治疗前景难以预测的患者
昂贵药品、昂贵检查昂贵药品、昂贵检查
公费、医保范围之外的自费药公费、医保范围之外的自费药
医疗告知实施(3)
告知的方式
公示、口头、书面公示、口头、书面
头告知注意事项
缺陷:难以获得证据,诉讼中被动缺陷:难以获得证据,诉讼中被动
必要时口头告知可转变成书面告知必要时口头告知可转变成书面告知
必要时对口头告知予以书面固定必要时对口头告知予以书面固定
门诊病历记载门诊病历记载
住院病历中的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予以记载住院病历中的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予以记载
手术同意书注意事项
紧急情况下不受告知程序和告知方式的限制紧急情况下不受告知程序和告知方式的限制
《条例》第《条例》第3333条第条第11项规定项规定
《民法》-紧急避险《民法》-紧急避险
扩大手术范围,改变手术方式,补签扩大手术范围,改变手术方式,补签
手术同意书内容更改有时间限制,以患方签字为界,手术同意书内容更改有时间限制,以患方签字为界,
并且签字时要确认更改的内容并且签字时要确认更改的内容
患者及其家属为签字人患者及其家属为签字人
无效签字的处理:代理问题无效签字的处理:代理问题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签字或者代替别人签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签字或者代替别人签
字字
手术同意书存在问题(1)
知情同意书被盗、被隐匿或者丢失
知情同意书系拷贝打印,出现不应有的拷贝
错误
知情同意书千篇一律,没有针对病人病情进
行补充和更新相关内容
知情同意书保罗万象,囊括几乎所有危及患
者生命健康的可能性
随意修改、添加知情同意书中的内容和项目
手术同意书存在问题(2)
知情同意书没有患者或其家属签字
知情同意书使用专业术语或者英文缩
写
知情同意书口气生硬,完全系命令口
气
知情同意书缺漏重要的项目或者内容
知情同意书字迹潦草,难以辨认
手术同意公证问题
两种不良现象:患方不承认,医方
不认真
部分公证
费用记入医疗成本
医疗告知实施注意事项
知情同意书推荐范本的说明
根据本地、本医院的具体情况修订根据本地、本医院的具体情况修订
最佳注意义务与结果回避义务最佳注意义务与结果回避义务
““免责同意免责同意””条款是为了避免医疗纠纷条款是为了避免医疗纠纷
告知要结合当地公民文化素质水平
病历规范书写与管理
提高医院人员对待病历的法律意识(1)
当今影响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的
两大因素
鉴定鉴定
医院不能作用,不能控制医院不能作用,不能控制
病历病历
医务人员及医院掌握主动权医务人员及医院掌握主动权
不主张医院完善病历不主张医院完善病历
提高医院人员对待病历的法律意识(2)
病历的功能在扩展
刑事或者民事伤害案件中的证据刑事或者民事伤害案件中的证据
商业保险理赔的根据商业保险理赔的根据
医保付费凭据医保付费凭据
医疗鉴定依据医疗鉴定依据
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医方举证的重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医方举证的重
要证据要证据
提高医院人员对待病历的法律意识(3)
病单纯为医院医教研服务的时代已经结束,而病单纯为医院医教研服务的时代已经结束,而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的原始证据作用及在医保医在处理医疗纠纷时的原始证据作用及在医保医
疗付费时的凭据作用日显突出。因此对病历书疗付费时的凭据作用日显突出。因此对病历书
写质量的要求不再只是医院加强医疗质量进行写质量的要求不再只是医院加强医疗质量进行
内部监督管理的需要,更关键的是病历质量将内部监督管理的需要,更关键的是病历质量将
面对的是来自广大患者及社会的挑剔以及法律面对的是来自广大患者及社会的挑剔以及法律
的约束。的约束。
因此,医务人员必须要重新审视病历的功能、因此,医务人员必须要重新审视病历的功能、
作用和社会价值,树立法律观念,从法律的高作用和社会价值,树立法律观念,从法律的高
度来看待,将其作为证据来对待。度来看待,将其作为证据来对待。
医疗机构如何实施“举证倒置”
提供病历和相关医疗材料
注意其他医疗材料:检查、护理记录等注意其他医疗材料:检查、护理记录等
提供相关法规、文献资料
文献的权威性文献的权威性
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应该撰写一份
论证有关问题的综合报告
要求:简明扼要,提纲缬领,有层次标题要求:简明扼要,提纲缬领,有层次标题
举证不能与败诉
医疗机构举证不能的几种情况
病历丢失病历丢失
病历被证明为伪造病历被证明为伪造
病历内容有缺陷病历内容有缺陷
医疗行为本身有问题医疗行为本身有问题
对方获得胜诉最稳妥的办法就是让
医疗机构举证时出现第1、2种情况
病历病历
检查资料检查资料
剩余药品及其包装剩余药品及其包装
输液、注射等器具输液、注射等器具
医师的陈述医师的陈述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
录像资料录像资料
医疗机构可能具有的证据
病历的证据价值
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物证
病历属于书证病历属于书证
病历是医护人员依医疗职务行为形成的特殊
文件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777条第条第11项:国家项:国家
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
于其他书证于其他书证
病历真伪判断
《规定》第《规定》第7070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
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够可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法院应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够可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法院应
当确认其证明力:书证原件及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当确认其证明力:书证原件及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加强病历的管理(1)
医院领导在病案管理上要转变观念
医院在病案管理上要采取的4个措
施
护士站的病历应该加强防盗措施护士站的病历应该加强防盗措施
重视病案室的负责人任命重视病案室的负责人任命
病历阅读人受到限制病历阅读人受到限制
专人传送病历专人传送病历
加强病历的管理(2)
病历复注意事项
申请人申请人
申请人提交的法定文件和证件申请人提交的法定文件和证件
复印的内容复印的内容
主观部分不能复印,只复印客观部分主观部分不能复印,只复印客观部分
复印后核对并盖章复印后核对并盖章
注意要盖骑缝章注意要盖骑缝章
依法收费依法收费
医疗纠纷的处理
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应对
处理机制(见另一课件)
调解
诉讼
医疗纠纷的调解处理
医疗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
和解和解,,调解调解,,仲裁仲裁
我国现行调解制度
双方和解双方和解
行政机关主持下的调解行政机关主持下的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
司法调解司法调解
双方和解(1)
概念
““私了私了””、、““和解和解””。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
表现。但其前提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表现。但其前提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
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绝大部分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绝大部分
医疗纠纷通过该方式得到了解决,但应注意拒医疗纠纷通过该方式得到了解决,但应注意拒
绝患者或家属的不合理要求。绝患者或家属的不合理要求。
双方和解(2)
法律性质
协商解决是私法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事协商解决是私法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事
主体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分主体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分
自己的民事权利,因此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己的民事权利,因此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
的争议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的争议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双方和解(3)
协商解决的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民法中的““帝王条款帝王条款””,指,指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以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以
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
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达成协议后,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达成协议后,
应当守信用,自觉履行协商约定的义务。应当守信用,自觉履行协商约定的义务。
双方和解(4)
协商解决的基本原则
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协商是建立在双方当事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协商是建立在双方当事
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不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不
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
中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不存在重大中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不存在重大
误解或显失公平,否则协议无效。误解或显失公平,否则协议无效。
采用法定形式:制作协议书,见证。采用法定形式:制作协议书,见证。
双方和解(5)
对《条例》第47条的评述
要求在协议书上载明:基本情况、事故原因、要求在协议书上载明:基本情况、事故原因、
共同认定的事故等级、协商解决的赔偿数额、共同认定的事故等级、协商解决的赔偿数额、
双方签字双方签字
按照第按照第4747条的规定,是否事故是签署协议条的规定,是否事故是签署协议
的关键,因此,必须在进行鉴定之后才能签的关键,因此,必须在进行鉴定之后才能签
署协议。显然不符大多数的合实际调解情况。署协议。显然不符大多数的合实际调解情况。
双方和解(6)
对《条例》第47条的评述(续)
双方是否有权确定事故等级?双方是否有权确定事故等级?
如果已经进行鉴定,且确定是事故,可以按如果已经进行鉴定,且确定是事故,可以按
照该条办理照该条办理
如果没有进行鉴定,又需要调解的,则按照如果没有进行鉴定,又需要调解的,则按照
下面的办法进行(下面的办法进行(““人民调解人民调解””阐述)阐述)
双方和解(7)
和解协议的规范
书写格式、用词应注意规范,一次性解决。书写格式、用词应注意规范,一次性解决。
建议条款:建议条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因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因
某某医疗一事产生的争议即告终结,任何一某某医疗一事产生的争议即告终结,任何一
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对方主张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对方主张
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提起诉讼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提起诉讼等””。。
双方和解(8)
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
觉履行觉履行
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
不能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不能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
律效力律效力
和解协议书参考文本和解协议书参考文本
和解协议书
甲方:北京甲方:北京××××医院医院
乙方:(患者或其家属)乙方:(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李鉴于患者李××××曾于曾于20032003年年 月月 日至日至20032003年年 月月 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
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
行。行。
第一条第一条 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北京市北京市2002200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元。元。
北京市北京市20022002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 元。元。
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元。
第二条第二条 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分项列举,略)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分项列举,略)
第三条第三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第四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
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
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
生效。生效。
甲方:北京××医院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特别说明:本协议文本由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制作,仅供参考特别说明:本协议文本由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制作,仅供参考
双方和解(10)
注意事项
尽量不要在单方面与患者达成的协议上认定尽量不要在单方面与患者达成的协议上认定
是是““事故事故””或者或者““承认有过错承认有过错””,除非医院,除非医院
的医疗行为确实有问题,医院认可或者做过的医疗行为确实有问题,医院认可或者做过
鉴定鉴定
双方和解(11)
注意事项(续)
一旦确认过错,为医方自认过错,在法律上一旦确认过错,为医方自认过错,在法律上
属于不需要对方举证的事项属于不需要对方举证的事项
武汉龙凤胎案例武汉龙凤胎案例
尽量让患方派懂医的代表参与调解尽量让患方派懂医的代表参与调解
防止患方是否提出来被医方蒙蔽,重大医学问防止患方是否提出来被医方蒙蔽,重大医学问
题不懂,属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协议题不懂,属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协议
双方和解(12)
产生的问题
最后诉讼中,被对方认定为最后诉讼中,被对方认定为““医院自愿赠与医院自愿赠与
””,不包括在法院的判决赔偿中,不包括在法院的判决赔偿中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法》第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法》第190190条条
如果法院判决没有包含这部分费用,可以另行如果法院判决没有包含这部分费用,可以另行
起诉起诉
双方和解(13)
产生的问题(续)
由于不写事故被对方认为由于不写事故被对方认为““医方欺诈医方欺诈””
问题确实存在问题确实存在
尽量有对方懂医人参与尽量有对方懂医人参与
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引入人民调解机制
公证不能增强双方和解的效力公证不能增强双方和解的效力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1)
人民调解
是指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在人民调解员是指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在人民调解员
的主持下,双方共同达成协议的过程。的主持下,双方共同达成协议的过程。
所制作的调解书,以人民调解组织的名义制作,所制作的调解书,以人民调解组织的名义制作,
并加该调解专用章,调解员签字。并加该调解专用章,调解员签字。
这是目前我国处理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这是目前我国处理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2)
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双方应当自觉履行
不能排除一方诉讼,但是在诉讼中受到法律不能排除一方诉讼,但是在诉讼中受到法律
的严格限制的严格限制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
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1月1日)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
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
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
者解除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4)
调解协议有效需具备的条件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
会公共利益。会公共利益。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5)
调解协议无效的条件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
协议无效。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6)
可变更或者撤销的调解协议: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7)
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
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8)
建议
医院应当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相当于第三方的医院应当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相当于第三方的
见证和国家赋予调解职权机关的调解;见证和国家赋予调解职权机关的调解;
同时尽可能地要求患方在调解时要求自己的懂同时尽可能地要求患方在调解时要求自己的懂
医的人员参与;避免对方主张有重大误解和显医的人员参与;避免对方主张有重大误解和显
失公平;失公平;
如果能够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好。如果能够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