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
和合伙企业法
近4年题型题量分析
6题分
3题分
3题3分
2010年
5题分
3题分
2题2分
2009年
8题8分
2题2分
3题3分
3题3分
2008年
3题16分
1题14分
1题1分
1题1分
2007年
分 值
年 份
合计
综合题
判断题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题型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 概念P36
2. 特征
(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2)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案例分析】
甲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A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A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D企业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10万元。在合同履行中,A与D发生合同纠纷,D到法院起诉A,因为A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以只能由投资人甲出庭参加诉讼。A败诉,要偿还D合同金额和违约金共11万元。若A企业现有财产5万元,不足清偿的6万元应由投资人甲承担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4.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 出资方式(重点)
(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采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应将其折算成货币数额
(3)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4)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9年)
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
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C.有企业章程
D.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答案】ABD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重点)
1.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案例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甲委托乙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甲规定乙在对外签订合同时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如果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50万元的合同,给甲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问:该合同是否有效,5万元的损失由谁承担?
由于丙为善意第三人,所以该合同有效。投资人甲不得以乙超过内部职权范围为由主张同无效,但可收要求乙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3. 对受托人员的行为限制
(1)不得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2)不得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4)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5)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6)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 解散原因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2.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2)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3)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注意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除“申报债权的30日、60日” 、“持续清偿责任5年”外,其余重要时间均为“15日”(通知债权人、变更登记)。
【练习题·单选题】张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李某管理该企业事务。张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张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李某进行清算 B.由张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财产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五)法律责任
1.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投资人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点)
3.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 有2个以上合伙人;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重点);
4.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支机构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
(二)合伙企业财产
1.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1)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3.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1)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 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基本方式
2. 可以委托1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 经全体协商一致,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5.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8)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9)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10)新合伙人入伙;
(11)对某合伙人决议除名;
(12)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
注意:合伙企业不一致同意的情况
普通合伙企业中只有“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确定清算人”这两个事项不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其它事项均须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完成。
有限合伙企业中,按合伙人的约定,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他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也不需一致同意,只需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6. 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
(4)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5)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
【练习题·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7. 合伙人的义务
(1)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8.决议办法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重点)
1. 合伙损益分配原则
有约定,按约定
未约定,协商定
协商不成,按比例
无比例,平均分
2.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五)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重点)
1. 企业的债务清偿
掌握三句话:
第一句:先企业后个人;
第二句: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第三句:对外连带,对内按份。
2. 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1)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2)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用受让人支付的价金,向该债权人清偿债务;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例题·单选题】某合伙企业欠甲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也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 甲可以将其欠合伙企业5万元的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欠其3万元到期债务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的借款相互抵消,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 甲只能将其欠合伙企业3万元货款和该合伙企业欠其的3万到期借款抵消,甲仍然要向合伙企业偿还2万元
C. 甲只能将其欠合伙企业5万元的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的到期借款进行抵消,甲仍需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
D. 甲所欠合伙企业债务与该合伙企业以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得抵消
【答案】B
(七)入伙、退伙
1. 入伙
(1)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由于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因此新入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对外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在合伙企业内部还要承担按份责任。
2.退伙
(1)协议退伙
(2)通知退伙
(3)当然退伙
(4)除名
(5)退伙的效果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 含义
——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2. 责任分担
(1)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相结合;
(2)无限连带责任
【案例分析】甲、乙、丙三个注册会计师各出资100万元,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企业的损益由三个人平均分配、分担。一年后,合伙企业财产达到600万元。
如果甲在一项业务活动中因重大过失,致使合伙应付1000万元的债务。问:责任如何承担?
如果当事人甲非故意或非重大过失造成1000万元的债务。问:责任如何承担?
如果甲在一项业务活动中因重大过失,致使合伙应付1000万元的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600万元清偿债务;不足的400万元由当事人甲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乙、丙无需承担;当事人甲对外承担了无限责任后,还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甲非故意或非重大过失造成1000万元的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600万元清偿债务;不足的400万元由合伙人甲、乙、丙承担无限责任。
四、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适用
1. 凡是《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有关《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2. 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
(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
1. 有限合伙企业人数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2)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重点)
1.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P62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有( )。(2009年)
A.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退伙
B. 参与对外签订合同
C. 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答案】ACD
4.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重点)
5.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新颁布的《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7年)
A.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 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答案】B
(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
1. 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
2. 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五)有限合伙人债务清偿
1.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六)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
1.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 退伙
(1)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P58
(2)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处理;
(3)有限合伙人继承人的权利;
(4)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处理。
(七)合伙人性质转变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单选题】甲乙丙丁一起成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1年后,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丙变为普通合伙人,在此之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该债务直到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清偿,下列有关该50万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9年)
A. 甲乙承担无限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B. 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 甲乙丙承担无限责任
D. 乙承担无限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C
五、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
(一)合伙企业解散原因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P65
1. 确定清算人
2. 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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