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_______________
三方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内万:
身份证号:
鉴于:
1、 在本合同签署日之前, 甲方及其他方已经签署了 《 有限合伙合同》(以下简称“合
伙合同”),共同设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
2、 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业认缴并实际岀资人民币 元,占全
部合伙人认缴岀资总额的 % (“名义认缴份额”)。
上述甲方认缴资金组成如下:
甲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岀资总额的 % (“甲方实际认
缴份额”);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岀资总额的 (“乙
方实际认缴份额”);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岀资总额
的 % (“丙方实际认缴份额”)。
经平等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确认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认缴份额的收益问
题达成如下合同:
一、名义合伙人与份额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 就乙方和丙方所实际认缴份额, 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业的名义
合伙人。 甲方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业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实际认缴份额, 乙方和丙方为
各自认实际缴份额的实际所有人。
二、认缴份额的转让
在获得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 甲方同意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乙方或丙方无偿 转让认缴份额,
并签署转让实际认缴份额所需的全部合同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动, 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认缴份额转让合同,协助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三、投资收益与风险承担
1、乙方或丙方就其实际认缴份额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 不因自本合同所获的
名义合伙人身份,而对乙方和 / 或丙方的实际认缴份额享有投资收益。
2、乙方和 / 或丙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甲方承诺将所领取的投资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认缴份额所占之比例,于代领后应乙方 和丙方的书面请求而
划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账户。
4、因投资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认缴份额所占的比例分摊承担。 如果甲方已经代为乙
方和 / 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担了损失, 则乙方和 /或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请 求后将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汇入甲
方指定的账户。
四、其他合伙人权利
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和丙方作为合伙企业的实际合伙人,有权通过甲方了解合 伙企业的一切情况,
甲方应根据乙方和 / 或丙方的要求,对其希望了解的合伙企业事项、信息等
予以告知。
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加投 资决策委员会、 参
加风险控制委员会、 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文件等。 对于甲方以名义合伙人对外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视作获得乙方和
丙方的授权与许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代持期限及合同终止
1、 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名义认缴份额持有期限相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 代持期限内,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据合伙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变更或者终止代持关系,但是三 方需另行达成书面
合同。
六、保密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及本合同的存在为保密信息, 未经一方事先同意, 其他方不得对任何第
三方披露。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岀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 共和国现行有效的
法律的约束。
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 ,仲裁语言为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
有约束力。
3、 在争议发生并提交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享有和履行本合同项下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之外的权 利和义务。
八、其他
1、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 未经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的书面同意。
5、 本合同的条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条款的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性。
6、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 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