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管理
一、考核、评价
1、检查频次
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进行季度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
2、检查方式
现场随机抽查 10 名以上劳务作业人员,笔录其姓名、队别、班组、工种
等信息,然后根据现场笔录信息,检查被抽查人员在劳务管理资料库中的
其他所有信息和资料。
3、评分标准
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满分为 100 分,不符合下表中的检查内容,则按
下表评分标准从 100 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二、处罚
1、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与项目月度绩效工资挂钩,在绩效工资中权
重为 ;考核评分 70 分以上为合格;考核评分低于 70 分以下,劳务管理
绩效工资为零。
2、处罚
(1)违反底线处罚
a、第一次违反管理底线,约谈分公司分管劳务管理的领导、劳务管理中
心主任、副主任和项目经理,并处罚项目部 1~2 万元人民币;检查组给予
项目部 3~7 天整改,复查仍违反管理底线者,则加倍处罚,以此类推;
b、年度连续 2 次或累计 3 次违反管理底线,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劳务管
理第二责任人;
c、年度连续 3 次或累计 4 次违反管理底线,则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项
目经理。
(2)未违反底线,但无有效考勤记录,按 1000 元/人(被检查人)处罚项目
部。
(3)未违反底线,但无劳动合同,按 500 元/人(被检查人)处罚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