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协议书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
信化厅的委托,对“河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
一、 项目名称:河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
二、 招标编号:HBCT-10120377
三、 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河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的入围招标。实施地区为
河北省各地。主要内容是: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
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物美价廉的电动自行
车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本省农民、国有农场、林场职
工购买中标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通过销售网点代垫直补的方式享受产品销售价格
13%的补贴(最高补贴 260 元),进一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
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四、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2.投标人必须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自主注册商标或获得品牌所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
授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合规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
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 50%
以上)以及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 50%以上)之间,均不得同时
投标;
4.投标人在近三年国家和河北省历次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产品和重大违规
行为发生。
5. 投标人在河北省网点覆盖能力较强,且所有销售网点必须具备现场垫付
补贴能力。
6.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发售
1. 时间:即日起至 2010 年 6 月 15 日,每天 9:00~11:30,13:30~16:30(国
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612 室(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3.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 50 元。
投标人不到现场购领招标文件的,可将标书费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然后
将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底单及完整填写内容的下述“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一同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备案。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及上述内容传真
件后将尽快发出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同时以快递方式邮寄书面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河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
招标编号 HBCT-10120377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报名时间
投标人名称:(公章)
4.只有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 投标文件的接收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2010 年 6 月 17 日上午 8:00 至 10:30。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至开标地点。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6 月 17 日上午 10: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和时间
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西配楼二楼会议室
时间:2010 年 6 月 17 日 10:30。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4、 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邮 编: 050081
开 户 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帐 号:63712010200479
联 系 人:邢杰、张帅、徐鹏君
投标咨询单位:标书网
投标咨询电话:13022067895
电 子 邮 箱: hpct@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项目为河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入围招标。
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招标内容的招标。
二、定义
1、招标人:本项目招标人是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
2、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3、投标人: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三、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2、投标人必须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足以保障中标产品的供应;
5、投标人必须遵守《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
道德;
6、投标人必须具有自主注册商标或获得品牌所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合规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
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 50%以上)以及母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 50%以上)之间,均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人必须具有切实可行的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方案;
8、投标人在近三年国家和河北省历次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产品和重大违规行为;
9、投标人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在河北省有一定销售量,且销售及维修网点在河北
省行政区域内覆盖主要县(市)的乡镇;
10、投标人企业在河北所有销售网点必须具备现场垫付补贴能力;
11、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构成
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招标标准及要求、协议书、
投标文件的格式。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三日按招标文件中
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
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询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送
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有疑义或异议的部分及时函告,否则视为同意招标文件的
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
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
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
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5、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的视为无效。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并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6、标书的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1、投标函
1-2、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
1-3、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
1-4、投标方案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包括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企业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等资料复印件,正本中复印件须盖投
标单位公章(红章))
1-6、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1-7、家电下乡承诺书
1-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方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各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给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格式未含内容,各投
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可自定格式扩展。具体要求如下:
2-1、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的投标函,对投标函的内容做出承诺,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
2-2、投标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将投标人适合农村、乡镇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的品
目、规格型号列出报价。
2-3、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2-3-1、投标人企业简介、产品生产情况、加工工艺及生产能力、检测手段及产品
质量保证设施。
2-3-2、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及配置。
2-3-3、投标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包括投标产品国家或省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
告)。
2-3-4、投标人企业经营状况,近两年在河北的年销售量及售后服务措施。
2-3-5、投标人在协议有效期内的生产、宣传、销售、维修、结算、网点管理、物
流方案、应急预案等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
2-3-6、投标人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和确保产品质量方面的具体措施。
2-3-7、在河北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明细。
2-4、投标人按要求出具资质证明文件,确保各种证明文件合法有效,证明投标人
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投标报价
3-1、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生产、运输、保险、安装、销售和售后服务及相关税费
等在内的一切费用,且需充分考虑销售环节合理的税费(销售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必
须开具税务发票)。
每种型号产品只能有一个报价且不得高于 3500 元,如中标,该价格即为投标人该
型号产品在河北省内终端零售的最高限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报价的合理性,不能低于
成本或恶意高价竞标
3-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上按规格型号标明电动自
行车的市场销售价、本次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不予接受。
3-3、在报价明细表中,各投标人必须列出每个规格的单价。
3-4、产品报价为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销售执行中的最高限价,在执行中,不得有
超出限价销售、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3-5、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
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3-6、投标货币:人民币。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伍万元(¥ 元)的投标保证
金,并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以便资质审查。
5-2、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采用银行转帐支票,电汇、银行即期汇票、现金的
任何一种形式支付。(如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只能以银行转帐支票或电汇的形式
进行退还)。
5-3、凡没有随附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其标书将被拒绝。
5-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天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5-5、下列情况发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给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电子文档
一份(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文字以Word2000格式,计算表格以Excel2000格式,图形以
Powerpoint2000格式,其内容中报价单必须与书面文件相同),并各自装订成册,每套投
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为便于开
标、唱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再单独提交开标信封一个,内装投标报价单
(一份正本)、电子文档(光盘)及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此开标信封须密封并在正面
写清投标单位名称同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
统一装订、标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等字样。
3、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
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或封袋分别密封,且在
包装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封套应:
2-1、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
2-2、应标明标书编号、投标项目,投标人全称(公章)等内容。
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标
书概不负责。
4、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招标代
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登记和组
织工作,对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截止
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5、在投标截止期前,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后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按标书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
回”字样。
6、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7、在投标截止期后到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
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开标和评标
1、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工作,招标整个过程接受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监
督。
2、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
关专家组成。专家人选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2-3、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单位名单,对评审意见
承担个人责任;
2-4、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5、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6、配合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7、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3、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整个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投标法》的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4、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委派代表参加,并
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领取标书顺序,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将唱标报告的内
容公布。
6、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
其他人透露。
7、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按以下原则修正:
7-1、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7-2、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7-3、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7-4、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评标办法及内容
1、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程序: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3、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内容进行初步评审,采取逐项分步评
审方式,有一步评审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3-1、投标人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渠道 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标书
2 投标人的名称 与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3 投标人资格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的相关要求
3-2、投标文件符合性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书和承诺书 格式和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编排有序性
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且投标
文件编排有序
3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符
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提交
7 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提交
3-3、投标产品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生产许可证 合法有效
产品检测报告 合法有效证书及报告
操作要求 操作简单、方便,配有使用说明书
网点 销售、维修网点覆盖率 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投标产品的报价方式 报价的一次性、唯一性和不可调整
报价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不能恶意高价竞标或低于成本价投标
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1)投标产品没有进入河北销售市场的或进入河北销售量很小的。
(2)投标企业没有在河北设有销售网点或销售网点较少,覆盖面较小。
(3)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具有虚假宣传行为。
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
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
传、传真)提交,但不得寻求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5、详细评审:对初评合格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然后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审
和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汇总各单位分项得分,按最后总得分由高向低排序,
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及准入型号。
评审内容及评分方式(总计100分)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一、企业能力(10)
1.经营状况 1-2
2.资信状况 1-3
3. 企业生产能力 1-3
4.质量体系建立情况 1-2
二、产品性能(20)
1.产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场占用率 2-5
2.节能及安全设计、模式、效果 2-5
3.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2-5
4、质量和功能适合农民使用,操作简单、方便,骑行安全、舒适 2-5
三、价格的合理性(15)
1.产品性价比(性能、功能、零部件配置与价格比) 2-8
2.产品与市场价相比有一定的优惠幅度 1-3
3.价格在同档次产品中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2-4
四、销售网络对农村的辐射能力(15)
1.具有统一的网点管理标准 2-4
2.县级及乡镇级销售网点覆盖情况 2-4
3.县级及乡镇销售网点销售规模和服务水平 2-4
4.具有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1-3
五、适应农村市场特点的物流配送体系(10)
1.分级物流配送体系(仓储中心数量、面积、仓储辐射范围、纵向终端
配送辐射能力)
2-4
2.二次配送能力覆盖主要乡镇 1-3
3. 对县(市)销售网点配送要求及时响应,在 48 小时之内配送到位,偏
远地区不超过 72 小时,遇特殊情况(如脱销、断档等),24 小时内送达。
2-3
六、适合农民消费的售后服务水平及维修能力(15)
1.具备健全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体系及良好的服务理念和统一完善的服务
标准。
1-3
2.售后服务及维修网点乡镇覆盖情况 1-4
3.有 24 小时免费服务热线 1-3
4.免费保修年限 1-2
5.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或巡回维修服务 1-3
七、废旧电池回收方案(5) 1-5
八、具体工作措施(10)
1.宣传促销措施 1-2
2.销售措施 1-2
3.质量保障措施 1-2
4.管理措施 1-2
5.应急预案 1-2
十、确定中标单位及准入型号
1、在招标有效期内,甲方根据评标报告对评标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准
入中标单位及准入型号,复函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到甲方的“定标”复函后,公开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单位
发“中标通知书”。
十一、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并由中标单位在协议书中将产品
质量、销售价格、网络建设、诚信和服务等方面做出明确承诺,做为今后检查、考核的
依据。
十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银行缴纳壹拾万元履约保证
金。保证金具体使用办法由招标人另行制定。如果中标人没有按期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将被视同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
十三、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服务费标准
10000 元/中标人。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说明
此项目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从 2009 年 2 月开始,
在全国范围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内容是: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
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物美价廉的家电
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河北省从 2010 年 6 月开始对农民购买
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由国家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补贴,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
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二、招标内容
河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确定电动自行车制造厂入选单位及
准入型号。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
建[2009]155 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458
号)
3、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
[2009]682 号)
4、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
及确认新增补贴品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0〕62 号)
四、准入产品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GB17761-1999 要求;
2、 电池、电机、控制器、充电器、车架、前叉、轮辋、车闸等关键零部件应采用
品牌产品且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 操作简单、方便,骑行安全、舒适,配有使用说明书;
4、 产品质量、性能和功能适合农民使用;
5、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
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 GB17791-1999 标准规定。每家企业可以投标的型号数量不限。
在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中“规格型号”的表达必须与国标一致。
6、最高限价:
所报电动自行车产品终端零售价(含税)不高于 3500 元。
五、新增品种中标产品的管理
1、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销售、补贴等工作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管理,需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2、中标单位应当按家电下乡有关政策规定,对电动自行车中标产品逐一加制统一
的产品标识卡,中标产品外观等应符合家电下乡专用标识使用规范。
3、招标人参照《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及管理办法》(财建[2009]682 号),建立对
中标企业的考核及管理制度。
4、按照《家电下乡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中标企业销售网点必须实行补贴垫付,不能垫付补贴的网点不得备案。
六、售后服务
1、有明确的三包规定和售后服务管理规定;
2、设立售后服务电话,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给予答复;
3、维修网点应覆盖到主要县(市)。鼓励企业在人口集中的中心乡镇设立维修网点,
有条件的可对地域大、农户分散的乡村开展巡回维修服务;
4、提供企业的售后服务措施,包括免费保修年限、能否提供上门维修及巡回维修
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七、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
企业必须提供切实可行的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方案,保证报废电池的回收和处理。
八、其他要求
1、提供投标型号产品的国家级或省级产品检测报告(如投标产品为企业开发的新
产品,尚未取得相关检验报告,应提供企业的检测报告。如该产品中标,须在中标之日
起一个月内提供该型号产品的国家级或省级产品检验报告。如未按时提供或提供的检验
报告与投标书不一致,则取消该产品的中标资格)。
2、提供投标产品的基本参数、图片资料。此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品牌、
型号,主要零部件供应商、产品外观尺寸、包装外观尺寸、毛重、净重等。
3、提供在河北省境内的销售和维修网点清单,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络方
式、与本企业的经营关系(企业所属、本企业品牌专修、特约合同或其他)。
4、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本企业自主生产的产品,与投标书中提供的检验报告、产品
基本参数、基本技术信息完全一致。
第四章 协议书
甲方:河北省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电动自行车中标制造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
案〉及确认新增补贴品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0〕62 号)要求,甲乙双方现
就河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下乡工作相关事项自愿达成一致,并签署本
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及型号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乙方生产、销售符合电动自行车下乡补贴要求的产品(以
下简称"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具体产品型号见协议附件 1。
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内,如果乙方原入围产品升级,乙方应保证升级产品价格
优惠率不低于原优惠率,并报甲方审批后,其产品型号自动增入协议附件 1,受本协议
约束。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及其授权人有权按照相关文件对乙方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的生产、供应、
配送、销售、售后服务和政策宣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甲方及其授权人有权在相关文件、网站、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公布乙方电动
自行车下乡产品的型号、授权经销商等相关信息。
甲方与电动自行车下乡有关的活动或行为,应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甲方及其授权人不得泄露或者滥用乙方上报的属于商业秘密的数据资料。
甲方应当在协议终止后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依法组织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乙方承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并且是甲方河北省新增家电下乡
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招标中标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乙方承诺全面遵守《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接受甲方、实
施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其授权人对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生产、供应、配送、销售、售后服
务和政策宣传情况的检查、考核及监督管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并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
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批准的车型及参数组织生产,并保证产品的质量、性能符
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使
用次等材料、简化工艺等措施降低成本。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做好工作。
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规定式样(具体式样另行发布)向经销商发放统一的电动
自行车下乡产品标识。
乙方承诺遵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违法手段搞恶性竞争。
乙方承诺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必须由本企业的授权经销商(包括直接授权和
间接授权,直接授权经销商名单详见附件 2)销售,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的产品不享受补
贴政策。在本协议生效期间直接授权经销商如有增减,乙方必须及时将有关名单报送甲
方备案,甲方应在受理备案后 10 个工作日内公示,经公示后新增的直接授权经销商和
由直接授权经销商逐级授权的经销商方可销售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
乙方要加强对本企业授权经销商的管理,并承诺授权经销商均符合如下规定:
(1)承诺授权经销商均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并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
业或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协议的企业。
(2)承诺授权经销商遵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产品质
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证认可条例》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向消费者如实宣传电动自行车
的性能等相关情况,不得虚开发票,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承诺授权经销商在向农民销售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时,在车辆上加贴统一的
标识,并随车附带合格证。
(4)公安、税务、保险等部门需要在销售网点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的,经销商
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
承诺在授权销售网点自身或者附近有相应售后服务的网点并在向农民销售电
动自行车时明确告知,确保为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提供优质售后维修服务。售后服务符
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的三包规定,在用户产品出现故障时,保证 5 日之内解决,否则
为用户提供维修备用电动自行车直到故障排除为止。
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10 万元。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依据本协议第 条约定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到甲方指定账户,逾期未缴
纳保证金的,则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取消乙方进入电动自行车下乡补贴范围资
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
甲方有权视情形部分或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第
条约定数额补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补足履约保证金的,则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违约责
任,逾期 15 个工作日以上的,取消乙方进入电动自行车下乡补贴范围资格。
如乙方未有违约行为,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返还
乙方。
四、违约责任
对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或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甲方或其授权人有权依据情节
轻重,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乙方予以处理:
(1) 通过媒体或其他形式对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2) 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3) 从电动自行车下乡补贴范围中剔除相关产品;
(4) 从电动自行车下乡补贴范围中剔除相关授权经销商;
(5) 取消乙方进入电动自行车下乡补贴范围资格;
(6) 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五、不可抗力
一方对于自然灾害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且非因该方过失所致的迟延履行不负
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或减少
损害。因不可抗力或任何甲方违约事由致乙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者,乙方不承担违
约及给付违约金等责任。
六、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电动自行车下乡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生纠
纷,双方协商解决。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的所有附件与协议正文均有同等效力。
八、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型号
2.乙方授权经销商名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河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HBCT-10120377
投 标 人:
时 间:________________ __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函
第二部分: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说明
第三部分:投标方案说明
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一览表
第四部分: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家电下乡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一部分 投标函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招标编号为HBCT-10120377 的河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
自行车)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
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产品及相关服务,完成合同的责任
和义务。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
资料。
4、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愿接受有关处罚决定。
5、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我们完全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和定标结果。
7、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中标服务费。
8、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9、有关于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人全称(印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部分 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填表日期: 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投标报价 市场销售价 品牌 制造商 生产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说明
品牌 型号 技术参数 主要配置 投标报价 备注
说明:1、上表中技术参数及配置应与实际产品一致
2、上表中投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
第三部分 投标方案说明
一、 投标人的企业概况和组织机构;
二、 所投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三、 质量标准(应包括投标产品国家或省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 企业经营、近两年在河北的年销售量及销售网点情况;
五、 投标人在协议有效期内的生产、宣传、销售、维修、结算、质量和环保监督、
网点管理、物流方案、应急预案等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
六、 售后服务及维修情况(含在河北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明细);
七、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销售网点一览表(加售后服务网点一览表)
投标人: 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网点县(市)级覆盖率 %
市级
行政
区
县级
行政
区
乡镇
网点名
称
地址 面积
上年度
销售额
负
责
人
工作
人员
数量
联系
电话
是否
一般
纳税人
能否
开具
税务发票
能否
电脑联
网
与本企业的
经营关系
说明:市级、县级行政区一栏应列出河北省的所有市、县级行政区域,无论有无网点
第四部分 投标企业资质文件
(内容详见本文件投标须知中相关内容)
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
严承诺:
1、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招投标人、招标代理结构和招投标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
取交易机会。
3、不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
招投标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招投标订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结构、招投标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
疑和投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招投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
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家电下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根据河北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招标编号:HBCT-10120377)
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郑重承诺:
1、保证我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保证全面遵守《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
[2008]680 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发
[2008]426 号)等相关规定,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销售家电
下乡中标产品,不骗取财政补贴;
3、保证不更换中标产品的型号;保证不在中标地区以外销售中标产品;严把进货
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销售网络。
4、积极做好家电下乡的宣传和产品销售工作,保证销售产品的多样性,保证不对
中标产品进入本企业流通网络采取限制或禁止措施;保证不以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为由向
生产企业或加盟、授权网点收取不合理费用;
5、遵守本项目确定的对中标产品价格的有关规定,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类产品中
标价格,各销售网点同一型号产品的零售价格统一,不采取压价等不正当竞争;
6、保证遵守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密钥等安全管理规定,产品售出后三个工
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7、保证所销售的中标产品货真价实,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和物流配送,严格遵
守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应退尽退;
8、严格遵守《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不搞限时限量促销,大型促销活动提前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利用市场优势
地位搞市场垄断和地区封锁;
9、不将城市商品简单推向农村,不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根据不同地区消费特
点,向生产企业建议开发农村适销对路的产品;积极向农村地区发展销售和服务网络;
10、保证自行承担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的销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1、接受招标人、实施地区各级商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对电动自行车下乡销售网点
产品销售、配送及售后服务情况的检查及监督管理,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12、保证对本企业销售网点(含直营、加盟、授权等)在中标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负全部责任;
13、如发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违反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招标人有
权撤销我公司的中标资格,并对我公司进行处罚及追究我公司法律责任;
14、若我公司中标,承担销售任务的网点须向网点所在地的县级商务部门备案,签
订承诺书,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协助相关部门杜绝骗补行为的发生;
15、我公司如中标,同意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本项目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16、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招标及合同的执行
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附: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名称(公章):
本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要求:本授权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