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金融保险制度看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
朱建成
!临沂师范学院 政法与经济系,山东 临沂 "#$%%&’
摘 要: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中国金融业承担了巨大的改革成本,存在着潜在的金融风险,如何应对
这一状况,关系到金融业能否稳定地向前发展。分析目前化解风险的措施和不足,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
的存款保险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金融;存款保险制度;金融风险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0$%&.("%%1)%.0%%)/0%*
收稿日期:"%%"0.%0"%
作者简介:朱建成(./&&—),男,山东省临沂人,临沂师范学院教授。
第 "& 卷 第 . 期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1 年 "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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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市场化步伐的加快,金融业自身的经
营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世纪 /% 年代以来屡次爆
发的区域性金融危机,尤其是 .//# 年 # 月以来的
东南亚金融危机,使许多金融机构倒闭,严重地扰
乱了经济的正常发展秩序,使这些国家的国民财富
一下倒退了几十年。虽然中国没有受到金融风波的
巨大影响,但这些危机无疑给正在成长中的、存在
巨大潜在金融风险的中国金融业敲起了警钟。因
此,化解金融风险,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增
强银行体系的稳定性,成为我们进一步改革的一大
任务。
一、中国金融业存在着巨大风险
银行风险是指人们在从事银行和与银行有关
的活动中存在的一种潜在的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
性。当前,这种风险集中体现为信用风险和支付风
险。首先,四大国有银行的资产业务出现了高风险
的趋向,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危及银行经营安全的问
题。一是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突出;二是银行自有资
金占总资产的比重逐年下降;三是工商企业拖欠银
行利息严重,基层经营行、处三分之一以上陷入了
亏损境地。据有关权威资料显示,四大国有商业银
行的不良资产率高达 "*E,而其自有资金率不到
)E,所以,已处于技术性破产状态,只是由于人民
群众的高度信任和国家财政的全力支持才得以生
存,所以,不化解其风险就会随时导致银行体系的
巨大混乱,甚至全面崩溃。当然,国有商业银行的巨
大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极其复杂,最主要的原因就
是由于产权不明而导致的信贷软约束,大量的银行
贷款投向了低效的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往往或是
无力偿还贷款,或者有能力也不愿偿还国有银行的
贷款,这样,国有银行的贷款似乎成了“免费午餐”,
谁能多吃就多吃一点。统计资料显示,国有部门经
济获得了银行贷款的近 #%E,而其在工业总产值中
仅占 1%E,占 FGH 份额的 *%E左右,对整个经济增
长的贡献率仅为 "%E。可以说,大量的银行贷款在
支撑着这个运转缓慢而低效的国有经济,时间久
了,潜在的风险就会凸显。其次,中国中小银行机构
也同样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中国中小银行机构的建
立和发展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短短的 "% 年
里,其规模不断壮大。这些银行机构的优势主要体
现在运行机制和没有很重要的历史包袱上,它们大
多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经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
主运营。但是,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由于国内外宏
观经济形势低迷,加上国家连续几次降息,原有经
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集中暴露出来了,而且
这些中小金融机构也存在着产权模糊的问题,从而
导致的一系列委托代理问题也使得其运行并不能
完全依照商业化进行。如海南发展银行由于亏损严
重、资不抵债而被迫宣告破产,打破了中国银行不
破产的神话,从而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随之
)/
而来的广信事件等也使中小银行机构的信誉大大
降低。同时,由于与国有银行相比,中小金融机构处
于不平等的竞争环境,这更使得其经营处于夹缝之
中。最后,存款人的利益也面临着很大风险。日益增
长的居民储蓄需要保险。到 !""#年 $月底,城乡居
民的储蓄存款已超过 %万亿元。居民储蓄是银行对
亿万民众的硬负债,到期必须足额还本付息。由此
可见,银行在软负债、硬资产的双重压力下,一旦宏
观经济稍有波动,没有相应的保险措施是难以承受
的。
!""& 年 & 月《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正
式颁布,其中有一条以法律形式向中国百姓表明:
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商业银行完全有可能破产,
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的第 ’(条规定: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
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这意味着一旦银
行宣布破产,居民的储蓄存款必将遇到风险。长期
以来,我国的银行储蓄存款不仅没有风险,而且收
益可观,一直是人们投资的首选渠道。但是,随着我
国银行实行商业化经营以来,金融风险日益增大,
将钱存入银行已成了不是完全保险的事情了。按照
我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三种情
况,储户有可能要承担其存款的部分或全部付诸东
流的风险。一是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或出现公司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解散;二是商业银行因吊销
经营许可证被撤销;三是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
务,经有关部门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当
某商业银行因解散、撤销和破产而终止时,虽然《商
业银行法》有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以及优先支
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的规定,但是,商业
银行实行的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经
营方式,当其在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情况下终止时,
一般说来,是很难有实力来支付全部的储蓄存款本
金和利息的,最终只由储户自己来承担。因此,中国
金融业无论是从国有银行、中小金融机构的角度,
还是从保护存款者的利益的角度考虑,建立存款保
险制度已经非常必要。
二、国际金融保险制度建立的经验及启示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的货币主管
部门为了维护存款者的利益和金融界的稳健经营
与安全,在金融体制中设置负责存款保险的机构,
规定本国金融机构必须或自愿地按吸收存款的一
定比率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金进行投保,在金融机
构出现信用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金融机构提
供财务救援,或由存款保险机构直接向存款者支付
部分或全部存款,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年,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历史上最为严重的经
济危机,美国的经济也遭受了沉重打击,美国陷入
了严重的银行危机之中。+"*,—!"**年,有 -’*,家
银行倒闭,很多人多年的辛苦积蓄顿时化为乌有。
面对这种残酷的现实,为摆脱危机,罗斯福总统于
!"**年 -月 !-日签署了以联邦存款保险制度为内
容的“格拉斯—斯蒂格尔银行法案”,设立了联邦存
款保险公司,标志着全球最早的存款保险制度在美
国确立。联保公司最初的资金来源是由财政部出资
一半以上,其余由各联储银行按其 !"** 年年底盈
余额的 &,.认缴股份,股东银行一律享有存款保险
权利。在紧急情况下,联保公司有向财政部借款 *,
亿美元的特权。它除了进行存款保险,还具有金融
检查、金融预警的职能,并参与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工作,目的是建立一个稳健、安全的银行体系,防止
个别银行破产株连其他银行,稳定公众对银行体系
的信心,保护存款者的利益。美国《存款保险法》规
定,所有联邦储备体系的银行必须参加联保体系的
存款保险,非联邦储备体系成员的州银行以及非会
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自愿参加存款保险。
事实上,由于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机构的稳定提供
了较大的保障,非会员银行一般也都愿意参加存款
保险。目前,美国 "$.以上的商业银行都参加了联
邦存款保险。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在设立的最初 &,
年中成功地稳定了金融系统,使 *, 年代的金融危
机不复重现。从 !"*, 年到 !"** 年,美国每年有
/,,,家以上的银行倒闭,而自 !"*0年到 $,年代,
投保银行宣告破产的每年平均只有十几家。可见,
存款保险制度对稳定美国银行业的秩序起到了十
分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存款保险制度可
以增加广大储户对商业银行的信心,降低商业银行
的信用风险,保证商业银行存款来源的稳定,使大
多数银行具有良好的经营环境。(/)存款保险制度
构造了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一个外部监管部分,存
款保险公司通过日常的宣传、督导、检查和监理工
作,可以促使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止和
减少商业银行因经营不善承担过大风险而倒闭。
(*)存款保险制度可使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序上减少
资本金和备付金的持有量,相对扩大贷款和投资规
模,可获得更多利润。此后的几十年中,有不少国家
相继引入这一制度。
比较各国和部分地区所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
",
其宗旨基本相同,即: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消除银行
破产给金融业带来的冲击,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并
且都不同程序地担负着金融监管的职责,只是在制
度安排上有所不同。主要表现是:!"存款保险机构
的组织形式。各国大体可分为三类:(!)政府组建的
存款保险机构,如:美国和英国;(#)官方和民间共
同组建的,如日本、荷兰和比利时等;($)民营的存
款保险机构,如法国和德国等是在金融监管当局的
支持下,由银行同业建立的。当然,在存款保险机构
内部,各国的设置也不尽相同。#"参加保险的方式。
各国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机构投保方式也有三种:
(!)强制方式。如英国和日本等国;(#)自由方式。如
法国和德国等;($)混合方式。如在美国属联邦储备
体系成员的银行,必须参加存款保险,而对非联邦
储备体系的州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则不作强制要
求。 $"保险的存款对象。各国保险的存款对象不尽
相同,但有些存款一般都是不被保险的,如银行同
业存款,国内银行在海外的存款,作为担保或抵押
的存款等。外币存款较特殊一些,因其具有投资倾
向,有的国家为吸引外资予以保险,有的则不予保
险。%"保险额和保险费率。各国存款保险机构对保
险额都有一个上限规定,额度大小因各国的经济水
平不同而不同。在保险费率问题上,除法国、荷兰、
奥地利等少数几个国家不规定具体的保险费率外,
其他国家都采取单一的保险费率。&"理赔和清理。
从各国的做法看,理赔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
限额内全额保险,如美国和法国等;另一种是对在
限额内的存款给予部分保险,如在英国,!’(’’’ 英
镑内的存款只能得到 )&*的赔偿。各国存款保险机
构在清理破产金融机构时一般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直接清偿破产机构的债务,支付存款人被保险
的存款金额;(#)购买和承担,即存款保险机构安排
其他金融机构收购破产机构,使存款人的存款转移
到收购机构。
三、中国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存款机构也会越来
越多,由于市场的竞争本质,必然会有一些经营不
善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为减少其退出市场时给金
融领域带来的冲击,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建立我国
的存款保险制度是必要的。
从国外经验来看,一个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是
建立在以下基础之上的:经济主体产权明晰;银行
市场化;金融机构多元化;经济管理法制化。经过十
多年的改革,我国虽然已基本具备以上要求,但仍
然存在很多困难。如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仍未
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金融服务垄断性质太
强;专业银行抵抗风险能力较差等。为此,我们必须
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
产权改革。事实上,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
滞后,国有商业银行以国家信誉作为担保,是不存
在破产风险的,这是妨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
重大因素。在商业银行国有这种产权模式下,银行
的经营无法真正体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
束、自担风险、自求资金平衡”,银行的经营也就无
法摆脱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这是导致银行经营亏
损的重要原因之一。#+积极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构
建多元化的金融格局。从国外经验来看,只有金融
市场中介机构达到一定数额,竞争达到一定程度,
存款保险制度才有建立的必要。而我国目前总共才
有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和十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数
量太少。大力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可改变国有金
融机构垄断金融市场的局面,使金融业真正成为一
个良性竞争的行业,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打下物质
基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
于国家是国有企业惟一的所有者,国有企业的亏损
最终由国家来承担,因而国有企业没有改进经营管
理、提高效率的内在压力,其效益低下、负债累累也
就不难理解了。而且在政企、政银不分的情况下,很
难形成规范化的信用关系。因此,搞好企业改革,是
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所需的深层次经济背景之
一。%+尽快建立相应的银行信用评估制度,并依据银
行信用级别的高低和风险资产的不同,制定出向存
款保险机构缴纳的不同保险费率,以利于减少存款
保险制度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要尽快构建《存款
保险机构法》,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营造必要的
法制环境。
由于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功能是保障银行资
金安全和存款人的利益,所以应借鉴国际存款保险
制度的经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构建我国存款保
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机构设置。目前,西方各国的
存款保险机构的类型有三种:一是政府创办;二是
银行自发;三是二者共同出资创办。考虑到我国政
府的权威性和代表存款者的利益的中立立场,可考
虑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成,并接受中央领导。首
先在中央银行内部设立存款保险局,待时机成熟
后,再设立独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其次,中国人民银
行可以通过存款保险机构对经营不善的银行实行
接管,以减轻由于银行破产而导致的金融动荡。#+投
,!
保方式。一般地说,在建立了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
许多国家,都要求和希望商业银行参加保险,在参
加保险的方式上各国并不一致,有强制保险的、有
自愿保险的。对于我国而言,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
不完善,金融管理手段还不够健全,有些银行和客
户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因此,为确保金融
业的稳定和经济增长,有必要采取强制性方式,使
所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都参加存款保险。!"保险
金额。在存款保险制度中,存款保险机构对每个存
款帐户都明确规定一个最高保险金额作为保险机
构控制线。如果保险金额太少,一旦银行出现倒闭,
会给存款者造成损失,减少客户存款信心,而将货
币转为其他投资,导致银行信贷资金来源减少;如
果保险金额过多,又会使存款者依赖思想严重,认
为即使银行倒闭也会得到全额赔付,从而不利于存
款者对银行经营活动的监督。规定存款保险额的最
高控制线,对小额存款者尤为有利,因为小额存款
者为数众多,更具有普遍性,从而增加了客户对银
行的信心。目前,考虑到我国居民的收入及储蓄状
况,笔者认为我国的存款保险金额最高应以 #$ 万
元为宜。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与储蓄的
增加,对存款保险金额再进行调整。%&保险费的确
定。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采取固定费率,即对每家
投保机构收取的年保险费是固定的,这种计算方法
忽视了银行存款的结构和质量。考虑到我国的国情
以及金融机构的现状,我国存款保险应实行固定保
险费加浮动保险费的收取方法,并采用相应固定费
率和有上下额度限制的浮动费率。对每家投保金融
机构按其存款总额等比例收取一笔固定保费,同
时,对不同机构按其资产的品质、信誉状况、管理水
平、经营风险等因素确定不同的浮动保费,这主要
是为了确保大额存款保险者和小额存款保险者得
到公平的利益。’&存款保险的范围。存款保险制度并
不是对所有银行存款都给予保险,存款保险不能代
替商业保险,因而,它有严格的范围限定。就存款种
类而言,存款保险只对商业银行居民储蓄存款进行
保险,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和通
知存款。因为储蓄存款是我国银行的主要负债,占
全部存款负债的 ()*以上,只要对居民储蓄存款实
行了有效的保护,就可以减轻倒闭银行的压力,为
银行清理及重建提供条件。对存款币种来说,美国
存款保险制度规定仅对国内存款提供保障。根据我
国目前经济状况,除本币存款外还应对外币存款进
行保障,这样有益于我国金融机构吸收海外存款,
大量吸引外资,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就被保险
的机构来说,我国存款保险的对象应包括我国境内
所有经营居民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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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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