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职业健康项制
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单位名称:
目录
壹、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检测、监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作业指导书
十、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方案制度
十壹、应急管理制度
十二、职业健康奖惩制度
十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壹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壹、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
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
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于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根据《职业
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
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
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于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
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
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壹、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于劳动过程中
的健康和安全。
2、设置和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
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方案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
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且责成
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壹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
和作业指导书。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
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且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且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
预案。
8、及时、如实方案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于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
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
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根
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且组织具体实施,
督促且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和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
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
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
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
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
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方
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
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
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
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
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
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于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
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
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且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作业指导书,且对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
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方案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关联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
技术措施、计划,且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和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作
业指导书,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
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方案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
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于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
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
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
中存于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且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
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作业指导书,发现隐
患及时方案。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且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
挥有权拒绝执行,且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
人员方案,且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
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关联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壹、企业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
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且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
权益。
二、岗前告知
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和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
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
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且于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和于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
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关联规定和员工进行补签。
2、企业员工于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
内容变更,从事和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于职业危害的作
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
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于的职业危害因素,且签订职业危害因素
告知补充合同。
二、现场告知
1、企业于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
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职业危
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
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于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
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
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
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
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且于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
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
于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
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
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和从业人员订立的劳
动合同。
三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根据《职业
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壹、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关联
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企业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
网上和书面俩种,申报时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且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
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生产运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于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
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于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
因素及其关联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于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
之日起 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运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
化的,于发生变化之日起 15日内进行申报。
4、终止生产运营活动的,应当于生产运营活动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向安监部门方案且办理关联手续。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为员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平台,且纳入年度
员工培训教育计划,且对所需人员、经费和物资给予保证。
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和本单位所
从事的生产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且接受
安全检查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3、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于
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
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作业
指导书。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重点包括学习和掌握职业
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作业指导书、职业危害
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的识别等。
5、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可通过会议宣讲、举办业
务培训、开展有奖知识竞赛、发简报和通迅、标语、广播、电视
等进行宣传教育。
6、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做好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归档工作。培训
做到:有计划、有课件、有名单、有试卷、有小结。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
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壹、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
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且作好相应的台帐。
二、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
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关联的职业健康知识,遵守职
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作业指导书,正确使用、维护职
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
当及时方案。
三、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
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企业实际,
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
健康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且做好关联记
录。
五、企业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
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
理部门方案,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
进行壹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于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作业指导书进行,同
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
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
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且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和使用部
门进行交接,且由交接双方签字。
六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
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于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伤害
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
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
用品。
2.不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
用品。
3.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
准及行业标准,不超过使用期限。
4.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
废等管理制度。
(1)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①厂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
经费;
②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由设备部负责;
③采购个人防护用品时,主管人员核实生产单位的生产资质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采购无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2)个人防护用品的验收
①壹般劳动防护用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必要时可要求
其他部进行协助;
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验收,必要时
可要求其他部进行协助;
③发现个人防护用品存于质量问题,验收人员有权拒收或要
求采购部进行退货或换货。
(3)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
①个人防护用品仓库内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保
管;
②个人防护用品由所有者自己保管;
③共用的壹般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所于单位负责人或其指
定人员负责保管;
④要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保养,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4)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
①个人防护用品应按照《个人防护用品选用规范》
(GB11651)和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发放;
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安全部开证明,仓库保管员负责发
放;
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超出正常发放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经生产副厂长(经理)审批安全部备案后,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发
放;
④于职业危害抢险及其他特殊应急的情况下,仓库保管员有
权对壹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先发放后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其发放工作;
⑤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厂提出配备所需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
有权对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防护用品的使用
①壹般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厂级由安全
部门负责,车间级由车间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班组级由班
组长负责;
②从业人员于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
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
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③有关职能部门、车间、班组等有关人员,应经常对从业人员劳
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④任何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着出厂,清洗时不得和其它物品壹起
清洗,杜绝和儿童衣物壹起清洗。
(6)劳动防护用品报废
①个人拥有所有权的壹般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由个人根据厂劳
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自行决定,职能部门、车间、班组等
有关主管人员有权进行监督,发现不戴符合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
求的,有权强令其报废;
②共用的壹般劳个人防护用品的报废由车间、部门、班组的负责
人,根据厂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决定,由仓库保管员鉴
定且收回。
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须经车间、安全部门等有关部按照
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鉴定后方可报废。
6.不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或者管理人员验收。
7.从业人员于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
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
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8.个人防护用品由职业健康管理面机构统壹管理和发放,且建立
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台帐。
七职业危害检测、监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企业职业危害检测和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
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壹、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
度的实施和监督,且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
产作业场所存于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
进行确定和辨识,且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
确定每壹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企业应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
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且妥善保存。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
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企业对存于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壹次检测,
每三年进行壹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和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且上报当地安监
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
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关联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
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职
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
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
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于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
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壹、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
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
劳动者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3、职责
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检
查工作和职工的安置工作。
4、内容
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
检查。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为正常出勤。职工健康检查
包括上岗前、于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
查由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和
医学观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
检查表》。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公司组织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新职工入厂后,为其建立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新职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后,确定无职业禁忌症方
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于岗期间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公司组织职工进行于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每年壹次。
公司对每年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汇总、入档且如实告知给
职工本人。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
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和所从事职业关联的健康损害的职工,
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且妥善安置。
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
职工离岗时,公司组织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和
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应急健康检查
公司应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及时组织
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发现疑似职业病的职工,经有资质的诊疗机构确诊后,妥善
安置。职业病人的诊疗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岗位职业健康作业指导书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作业指导书,且张贴于操作岗位。
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方案;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方案制度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
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
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壹、事故壹般分为以下等级:
(壹)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人之上死亡,或者 100
人之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亿元之上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人之上 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之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万元之上 1亿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人之上 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之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之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壹般事故,是指造成 3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下
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方案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汇报,班组
长要向车间汇报,车间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方案;单位负责
人接到方案后,应当于 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之上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方案。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
之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方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方案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
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
施:
(壹)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
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
备和工具等;
(四)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
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五)配合安监和卫生等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安监和卫生等
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六)落实安监和卫生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十壹应急管理制度
(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
(1)本公司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为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为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
成员: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下设办公室,
设于部门。
(2)本公司各车间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其组
成如下:
组长:
成员:
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
组织制订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
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职业危
害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
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关联数据。
(二)事故方案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于地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安
监部门和卫生部门方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公司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
漏报和迟报。
(三)事故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
急措施:
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
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
和工具等;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
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方案;
6、配合安监部门进行调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
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安监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8、工会组织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和事故调查
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单位建议组织
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公司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四)事故的应急救援保障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单位应当
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
必要的泄险区。
(五)事故的预防
1、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组织定期训练;
2、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指导书,按时、按
点进行检查;
3、化学品工段禁止烟火,且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4、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且做好检
查整改记录;
5、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知识,组织演练,
于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参和救援;
6、定期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检测和评价,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十二职业健康奖惩制度
1、职业健康,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
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关联职业健
康作业指导书。
2、职业健康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运营过
程中职业健康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 100%,安全组织机构、
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
业健康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健康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
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于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壹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遵守各项规章制
度,壹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
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
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
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
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
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运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
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
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 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
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且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
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健康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关
联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十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
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为保护员工健康,加强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1、职业健康档案包括: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组织机构设置文件,主要负责
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任命和资质文件;
(2)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
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及其配备使
用、维护、检修和更换等记录;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记录和结论;
(6)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检修和更换等记
录;
(7)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工
作岗位的劳动者等人员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等关联资
料;
(8)职业病危害事故方案和应急处置记录;
(9)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于职业禁忌症、
职业健康损害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10)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及其备
案、审核、审查或验收等的回执或批复文件;
(11)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申报等有关回
执或批复文件;
(12)其他职业健康管理有关资料或文件。
2、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
(1)职业健康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壹编
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2)职业健康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
靠,且管好和用好。
(3)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职
业健康档案资料。
(4)日常职业健康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
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5)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且复档案
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且于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6)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业健康档案资料时
,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7)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健康档案,要进行质量
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
入库保管。
(8)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
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
手续。
(9)职业健康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
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且有应急措施。职
业健康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档案破损、变
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10)利用职业健康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健康档
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健康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
擅自翻印。
(11)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
法规、标准和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