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知识)企业信息化
管理规范建设项目
企业信息化管理规范--建设项目
第壹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
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集团
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信息化建设坚持统壹规划、统壹标准、统壹计划、
统壹建设(以下简称“四统壹”)的原则,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
复建设。
第三条 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是全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
按照“四统壹”的原则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资源整合等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
络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
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等)的建设和
升级。
第二章统壹规划
第五条 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规划,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编制。
第六条 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报集团
公司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七条 各子(分)公司应编制和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总体规
划相配套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第三章统壹标准
第八条 集团公司建立统壹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体
系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会同关联部门制定,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集团公司所有信息化项目必须采用统壹的标准体系,
原信息系统必须按统壹标准进行更新。
第四章统壹计划
第十条 各子(分)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依据集团公司信息
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信息化建设建议计划,经集团
公司信息中心审核,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列入子(分)公司和集团公司
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 计划壹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计划外项目发
生,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壹律不予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 已下达计划的项目于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
追加投资的,应当按照计划申报程序报批。
第五章统壹建设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和项目
需求单位共同负责建设,各子(分)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不得自行
建设和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 严把需求管理关。需求单位负责提供项目的建设
目标、详细的业务流程和功能要求,必须做到业务范围界定清晰。
第十五条 严把方案设计关。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
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重大信息化项目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组织方案
设计。设计方案未经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审核批准的项目壹律不得实施。
第十六条 严把实施监管关。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和项目需求
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共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
的问题,严控实施风险。
第十七条 严把项目验收关。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牵头组
织信息化项目的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国家、行业及集团公
司的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基建工程项目中含有信息化建设内容的,依照本
规定执行。集团公司于工程项目验收时将信息化建设纳入验收内容,
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参和项目验收。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应加强对信息资源的整合,实
现信息资源共享。各单位外购信息资源必须及时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
备案。
第二十条 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
制订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业务数据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确保数据安全。所有信息系统管理员资料及口令必须报集团公司信息
中心备案。
第二十一条 除集团公司可设置对外网站外,子公司设置对外
网站必须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审核,其它单位和部门壹律不得自行设
置对外网站。对外网站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擅
自发布涉及集团公司商业秘密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要加强计算机和应用系统的培
训和技术交流工作,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
管理队伍、建设队伍和应用队伍的水平。
第七章监督奖惩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会同计划财务、纪检审计等部
门不定期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信息化建设必须做到项目按计划、实施按设计、
竣工有验收。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擅自变更设计方案的,按计划外工
程依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项目建设发生重大事故影响集团公司网络运行
和网络安全的、擅自发布集团公司商业秘密等信息给集团公司造成不
良影响和损失的,集团公司将通报批评且对关联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
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较好的单位,集团公司
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壹: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
附件二: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附件三: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
附件四:集团公司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
附 件 五 : 集 团 公 司 网 络 管 理 细 则
附件壹:
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信息化应用系统项目需求管理,确保应用系统开发质量,
根据《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壹、管理范围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是指对信息化项目确立、需求方案制定、
需求变更控制等进行管理。
二、项目确立
(壹)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需
求单位)对信息化建设有需求的,需向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申报,且提
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表壹)和项目
建议书。项目申报表主要包括项目的名称、申报单位、项目概算和项
目基本情况等内容。项目建议书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背景、必要性、
项目目标、需求分析、建设周期、项目投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
析等内容。
需求单位为俩个或者俩个之上的,关联单位确定壹个单位牵头,
统壹申报。
(二)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根据申报材料,提出项目资源配置方案,
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项目申报材料经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审核且报集团公司同意
后方可进行需求方案编制。
三、需求方案编制
需求方案由需求单位负责编制,需求方案包括业务需求、技术需
求、设备需求等,明确项目建设目标,详尽描述项目的建设内容、业
务范围、业务流程、数据规模、用户数量、应用范围等内容。
四、需求方案审核
(壹)需求单位完成需求方案编制后,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组织
审核。
(二)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提出审核意见,报集团公司批准后,作
为系统开发依据。
五、需求方案变更
(壹)需求方案变更是指对需求内容的增减、取消和调整。
(二)需求方案如需变更,由需求单位根据业务需求变化,填写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详见附表二)和项目变更方案,
按照本细则规定的需求方案的提交和审核程序执行。
(三)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根据审核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变
更申请表》和变更方案,调整需求方案关联内容,且及时更新技术文
档。
附表壹:皖北煤电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表二:皖北煤电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
附表壹: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申报表
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资金概算
项目起始
结束日期
申请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业务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信息中心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公司领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具体申报内容(项目明细说明,包含项目的详细内容、目的、意义以及
前景规划等内容。可另附纸)
附表二: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
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申请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业务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信息中心
审核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需求变更申报内容(需求变更详细内容说明,包含项目的变更原因和
依据,变更前后比较分析等内容。可另附纸)
附件二:
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集团公司信息
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壹、职责界定
(壹)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是指对网络建设、系统集成和业务应
用软件的开发、测试、试点运行、应用推广、软件后期维护等工作进
行组织管理的过程。
(二)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和项目承建单
位的资质审查以及技术、设备选型;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进度
控制、质量监督、成果接收、升级完善等管理工作。
(三)各子(分)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需求单位)
负责业务需求和业务流程的细化、系统功能要求的提出和系统功能验
证、系统升级业务需求采集、系统的推广应用及提出升级完善建议等。
二、系统开发
(壹)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网络建设项目、系统集成
和应用软件开发的组织管理。
(二)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按照设计规范和开发进度方案组织系统
开发工作,且定期向需求单位通报开发进展情况。
(三)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检查项目开发工作的完成情况,发
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开发单位修改、更正。
(四)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和需求单位共同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规
避项目风险。
(五)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组织项目需求单位、项目开发单位
组成系统测试组,负责系统测试工作。系统测试组编制软件测试计划
和测试用例且进行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等。
根据需要,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测试机构,对软件系统的
功能、性能进行第三方测试。
(六)需求单位负责对通过阶段性测试的系统进行试用,检测系
统功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验证系统功能是否满足业务需求。
三、试点推广
(壹)需求单位负责制定系统推广实施计划,编制系统应用推广
方案。
(二)需求单位负责确定系统试点范围,协调解决试点期间的业
务问题,验证业务需求的合理性和系统功能的完整性、正确性,且汇
总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系统的建议。集团公司信息中心
组织项目开发单位进行系统的修改完善。
(三)经试点成功后,需求单位会同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制定培训
方案,组织人员培训,进行全面推广。
四、维护升级
(壹)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统壹组织对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项目的
升级工作。
(二)需求单位根据业务需求变化和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
出系统升级建议,按照《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规
定的项目审核程序进行审核。
附件三:
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根据《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壹、组织管理
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验收条件
(壹)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且能满足实际
需要;
(二)完成项目要求的关联培训且已落实售后服务措施;
(三)项目档案文件完整、准确;
(四)应用系统类项目,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且由项目需求单
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三、验收依据
(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关联标准;
(二)项目招标关联资料;
(三)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方案;
(四)关联单位出具的用户方案;
(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方案;
(六)项目合同或协议;
(七)业务需求说明书;
(八)系统运行记录方案和使用单位意见;
(九)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资料。
四、验收内容
(壹)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
建设方案、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
是否获得批准。
(二)施工情况。主要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
工质量。
(三)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关联标准。
(四)档案资料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设计、
施工、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合同、各类标准及过程控制文件等档
案资料。
(五)应用系统项目:
1、功能:对软件功能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2、项目管理:对项目计划、采用标准、需求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进行审查和评价;
3、测试结果:对测试单位出具的项目测试方案、监理单位出具
的监理方案(如果聘请监理)等进行审查;
4、技术文档:对项目开发单位交付的文档资料(纸质文档和电
子文档)进行审查。文档资料主要包括:项目计划、需求分析、设计
方案、实施方案、代码编写标准、源程序代码(只提供电子文档)、
测试方案、测试方案、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管理文档、系统和设备的
配置参数、系统安装程序(只提供电子文档)、系统及设备运行和维
护所必需的原始资料、系统和设备管理维护说明书、用户操作手册、
应急方案、项目开发工作总结等。
五、验收程序
(壹)项目开发单位于项目完成后 1 个月内,向集团公司信息中
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且填写《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
收申请表》(详见附表壹)。
(二)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组织项目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召开评
审论证会,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方案,且填写《集团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详见附表二),由验收组全体成员
签字,验收组组长根据验收表决情况签署验收意见。集团公司信息中
心将验收项目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最终验收审批方案,归类整理且列出
清单,按照有关规定归档保存。
(三)竣工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未通过验收”。
(四)凡未经过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得交
付使用。
(五)项目需要复议的,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
单位,开发单位于 1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且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六)项目未通过验收的,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开
发单位,限期整改,符合验收条件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附表壹: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附表二: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附表壹:
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验收
理由及
主要内容
承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单位公章)
附表二:
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评价及
验收
意见
验收组组长签名:年月日
总人数 同意 不同意 弃权表决
情况 人 人 人 人
验收工作组名单及签名
姓名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签字
附件四:
集团公司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
为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确保信息系统应用效
果,根据《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壹、系统管理
(壹)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对单位信息系统的运行实施监管,
负责维护信息系统运行平台;系统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和数据
安全管理。
(二)信息系统使用单位负责制订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严格
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规范使用信息系统。
二、用户管理
信息系统用户必须填报《信息系统帐户注册(注销、权限变更)
申请表》以开通相应操作权限,信息系统用户分为系统管理员、部门
管理员、业务操作员,且分别履行下列职责:
(壹)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运行平台维护管理;负责为信
息系统用户设置权限;负责对部门管理员进行技术支持。
(二)部门管理员:负责终端用户系统的安装、使用指导及日常
维护;分配业务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根据业务需要设定流程;对业
务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且及时解决业务操作人员遇到的问题。
(三)业务操作员:负责严格按系统运行要求及时处理业务,确
保数据准确完整。
三、安全管理
(壹)信息系统用户实行壹人壹帐号,用户密码应严格保密且要
定期更改。因帐号和密码被他人盗用造成的后果由帐号持有人负责。
(二)信息系统使用不得进行授权以外的非法操作。
(三)系统使用人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及时退出系统。
(四)凡岗位变动的信息系统用户,要及时填报《信息系统帐户
注册(注销、权限变更)申请表》,由系统管理员变更或注销帐号。
(五)因工作需要变更使用权限的,需填报《信息系统帐户注册
(注销、权限变更)申请表》,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变更其操作权限。
(六)部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四、应急处理
系统发生故障时,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必须及时处置且通知关联业
务单位以降低由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关联业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确
保不得影响正常业务开展,于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及时将有关业务数
据重新录入至信息系统。
附表:信息系统帐户注册(注销、权限变更)申请表
附表:
信息系统帐户注册(注销、权限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岗位
申请人电话 申请人邮箱
申请类型 □帐户注册□帐户注销□权限变更
申请人单位
信息系统名称
及需要开通(或
变更)的
功能权限
(注销原因)
申请人单位
主管领导
审核意见
(签章)
审核人:年月日
信息中心
审核意见
(签章)
审核人:年月日
附件五:
集团公司网络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的网络管理,根据《集团公司信息化建
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壹、职责界定
(壹)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是企业网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负责企业
网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接入企业网的用户资格审核和国际互
联网的接入管理。
(二)各单位是企业网的协管部门,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履行本
单位网络维护管理职责。
二、企业网接入
(壹)集团公司企业网和国际互联网接入实行统壹对外出口,任
何单位壹律不准擅自接入外网。
(二)严禁接入企业网的终端利用其他方式(电话拨号接入、ADSL
接入、无线接入等)接入国际互联网。
(三)凡接入企业网的用户,必须填写《集团公司企业网用户入
网申请表》。各子(分)公司由本单位信息部门审核批准,定期上报
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备案;总部门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审核办理。
(四)涉密终端壹律不得接入企业网。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不
得进入国际互联网传播或存储。
(五)外来人员或其设备不得擅自接入企业网。确需接入的,由
接入单位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同意后方可接入。
(六)因同壹办公地点的接入需求大于现有接入能力,需要对现
有接入能力进行扩充时,须报本单位信息部门审批且报集团公司信息
中心备案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擅自扩充。
三、IP地址管理
(壹)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企业网的 IP地址段的规划、分配
和管理。
(二)重要网络设备的 IP地址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统壹设定。
(三)集团公司机关及周边区域网络用户的 IP地址由集团公司
信息中心统壹分配,各单位(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管理;各
单位信息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网络用户 IP地址统壹分配,且登记备案。
(四)IP地址壹经设定,不得擅自更改。
(五)获准接入企业网的用户如因使用人员或设备位置等原因发
生变动的,必须重新办理关联信息登记,且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进行
备案。
(六)各单位网络接入需求数量超出集团公司所分配的 IP地址
范围时,必须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核定后增加分配 IP地址
范围。
四、企业网安全管理
(壹)为保障企业网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集团公司
采用集中控制、分布式防护的多层次网络安全体系。
(二)安全、生产、技术及运营管理等重要信息系统使用单位要
建立备份制度且严格执行。
(三)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监控和分析各网络节点的流量,各
单位信息部门负责监控和分析本单位网络终端的流量,发现异常情况
及时通报,且采取措施隔离异常节点或终端,防止影响企业网的运行。
(四)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对主要节点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各
单位信息部门负责本单位内部网络设备的配置和管理。
(五)企业网内的设备严禁安装、下载、使用各种造成安全隐患
的软件;严禁利用黑客技术搜索、探询、攻击企业网设备;严禁制作、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
(六)矿井自动控制网络系统应采用严格的网络隔离措施和企业
网进行隔离。确需和企业网联接的,由矿井自动控制网络系统制定和
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自动控制网络系统的安全。
五、企业网运行
(壹)各单位信息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络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谁
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每壹台设备的管理必须落实到人。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网络设备和线路,未经集团公司
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改变其物理位置、结构、形态和性能;不得改变
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非法登录网络设备。
(三)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机房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规范、
计算机运行、密钥和特权设置、日志和重要数据的备份、外存介质的
保管等制度。
(四)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各单位
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由本单位负责。
六、用户规范
(壹)企业网的所有用户于企业网的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安全机关、
公安机关、保密机关及上级网络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企业网用户实行“谁上网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不得安装未经授权许可使用的各类非法软件,不得利用企业网和国际
互联网制作、发布、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违反法律法规、有违社会
公德、违反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有损集团公司形象和职工利益的信息。
(四)任何用户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五)企业网用户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壹切后果承
担相应的责任。因不当使用给企业带来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经济损
失;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附表:集团公司企业网用户入网申请表
附表:
集团公司企业网用户入网申请表
单位(盖章):
申请人 岗位 科室
设备编号(购买/生产日期) IP地址
电脑配置
主要用途
内网需要开通的业务系统及服务:
外网需要开通的服务:
□浏览主流网站□收发电子邮件□其他(请注明):
科室
意见
签字:
单位
意见
签字:
1、用户要遵守《集团公司违规使用网络界定及处罚规定》、《集
团公司网络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
2、开通的网络服务仅限于申请且经批准的内容,单位负责人要
严格把关。如有变更,需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