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付与托收
主讲:蔡建惠
[任务引入]
资料1:
某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给外国老客户,以前一直用托收方式付款,现外商提出用电汇方式结算,该进出口公司考虑到该客户具有良好的资信以及交易成本,决定接受该提议。
任务1:汇付与托收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任务2:汇付和托收在使用效果上有什么不同?
任务二 汇付和托收
一 汇付(Remittance)
(一)含义:即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它途径将款项
汇交收款人。
(二)汇付方式的当事人
1 汇款人 remitter (进口人或债务人 )
2 汇出行 remitting bank (进口地银行 )
3 汇入行 receiving bank (出口地银行 )
4 收款人 payee (出口人 )
(三)汇付方式的种类及其业务程序
A、电汇( telegraphic transfer, T/T )
优点:交款迅速
缺点:费用较高
B、信汇(mail transfer,M/T)
优点:费用低廉
缺点:收款人收到的时间比较晚。
C、票汇(demand draft,D/D)
优点:费用最低 缺点:收款速度最慢
说明:
T/T,M/T,D/D均为顺汇(结算工具传送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同)
使用程序—电汇、信汇
汇款人
(买方)
收款人
(卖方)
汇出行
汇入行
1
2
3
4
5
6
7
使用程序—票汇
汇款人
(买方)
收款人
(卖方)
汇出行
(出票人)
汇入行
(付款人)
2
1
3
5
4
6
7
8
(四)使用范围和性质
1、主要用于预付款、赊销,及其他零星费用。
2、属于商业信用,对何方有利取决于,先付款后发
货还是先发货后付款。
3、买卖合同对汇付方式的相关规定:
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使用何种具体方式(T/T、M/T、D/D)和货款汇到的期限。
二.托收(Collection)
(一)、含义
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办理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二)、主要当事人
基本当人:
1、委托人(Principle):出口商
2、付款人(payer ):进口商
3、托收行(Remitting Bank):出口方银行
4、代收行(Collecting Bank):进口方银行
可能当事人:
1、提示行(Presenting Bank):向进口方提示单据的银行
2、 需要时的代理——委托人的代表
是委托人指定的在付款地代为照料货物存仓、转售、运回或改变交单条件等事宜的代理人。
(三)、托收的种类: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它可分为:
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xx days sight)。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
远期D/P中的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
进口方开立的保函;
由出口指示,后果由其负责;
若代收行主动,后果由其负责。
(四)、托收使用程序
出口商
进口商
出口方银行
代收行
船
2
7
1
3
9
4
8
5
6
(五)、使用范围和性质
性质:
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担保,属商业信用,对
出口人风险较大。
在使用时可通过投保卖方利益险来降低风险
作用:
托收方式,对进口商极为有利。能调动进口人的经营积极性。
(六)在出口贸易中使用托收方式时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调查和考察进口人的背景情况,掌握有关商品的市场
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妥善制定授信额度、控制成交金额与
交货进度;
2、国外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人指定,如确有必要,应事先
征得托收行同意;
3、在出口业务中使用托收方式的交易,原则上由我方办理保
险。如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的交易,我方可另行加保“卖
方利益险;
4、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要慎重;
案例分析:
P146
问题分析:
1、在远期付款交单条件下,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
单提货,如日后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时拒付,收
不回货款的责任由谁承担?
2、托收方式有什么利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