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et1
泸州市参加失业保险单位职工人数增减情况申报表
缴费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人、元
序号 员工姓名 性别 是否农民工 身份证号码 增 加 减 少
原因 参加工作时间 参保缴费时间 月工资 原因 停缴费时间 月工资
缴费单位经办人: 变动执行时间: 年 月 日 基金征收科审核人:
注: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25日系统生成征收计划,参保单位每月25日前对人员增减情况变动申报的,当月变动处理,每月25
日后变动申报的,次月变动处理。
2.参保单位每年1月按上年月平均工资,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工资。
3.每年4月至7月对上年缴费情况进行结算。
4.此表一式二份,失业经办机构签章后,报送单位留底备查。
Sheet2
Shee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