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计生工作目标管理企划方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每位干部的计生工作责任目标,增强工作责任心,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区计划生育
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体干部计生工作主要职责
⑴片长职责
1、片长主持全片工作,副片长协助片长工作。
2、对本片计生负责,从严把好审批关、办证关、考核关。
3、将计生工作摆上本片突出的重要位置,每月不少于安排一周时间抓计生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攻克计生钉子户。
⑴驻村干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秘部落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负责,
承担完成年度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和县里下达的各项责任指标;
2、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动员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引导群众走少生、快富、文
明奔小康之路。
3、全面掌握所驻村的村情、民情、家情、孕情,重点摸清孕情,从严控制计划外生育,严格把好所驻
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申报、审查关;
4、负责帮助所驻村健全计生协会组织,会同村干部和协会会员对广大育龄人员开展计划生育政策、人
口知识、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
5、认真做好计生记录,每周驻村干部汇报会上,将计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班子汇报。
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指标考核(15 分)
1、密切联系群众,全面掌握全村育龄妇女的生、孕、育的情况,走访重点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孕环
检对象、18 周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走访率达 85%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分(以书面记录为准)
。(4 分)
2、积极做好计生宣传工作,使 85%的育龄夫妇掌握计生科普知识,90%的家庭有一份计生宣传资料。
(2 分)
3、认真做好所驻村年度人口计划的调查摸底工作,会同计生专干科学地编报所驻村年度人口计划。并
督促村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对策。(3 分)
4、指导帮助村级计生服务员做好计生台帐,要求底细清,情况明,帐册表清楚、齐全、填写规范、逻
辑相符、无漏人。(2 分)
5、把好生育审批关,错批一例扣 2 分(含倒扣)(以驻村干部签字为准)。(2 分)
6、生育证发放率和生育合同签订率达 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分。(2 分)
7、及时报告本辖区范围同居住外地的未婚先孕、未婚先育、计划外怀孕,实施片内“一盘棋”管理,及
时报告一例奖 2 分。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指标考核(85 分)
1、计生率 92%,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 2 分,扣完为止;每升一个百分点奖 2 分,奖到 10 分为止。(10
分)
2、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总人口在 1000 以上的村,每出 1 例扣 5 分;600―1000 人的村每出 1 例扣 10
人;600 人以下的村每出 1 例扣 15 分(含倒扣)。(15 分)
3、计划外怀孕率 %,不达标不得分。(2 分)
4、当年二孩结扎率 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10 分)
5、一孩累计放环率 8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4 分)
6、决定书发放率 100%,不达标不得分。(2 分)
7、计划外生育征收金额兑现率 93%,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8 分)
8、查孕查环率上下半年 98%,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10 分)
9、早育占当年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5 分)
10、非政策性多孩占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5 分)
11、大月份引产占当年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2 分)
12、引产占补救措施 10%以内,不达标不得分。(2 分)
13、科普知识普及率 0%以上,不达标不得分。(5 分)
14、流动人员办验证率 9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1 分。(5 分)
四、奖惩措施
1、年终考核按考核得分计奖,总分在 95 分以上的驻村干部奖 600 元;总分在 90 分以上的奖 500 元;
总分在 85 分以上的奖 400 元;总分在 80 分以上的奖 300 元;总分在 75 分以上奖 200 元;总分在 75 分
以下不得奖。
2、名次奖励:按县年度考核,列全县考核 1―5 名的,各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 300 元;
列全县考核 6―15 名的,各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 200 元;列全县考核 16―20 名的,各
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 100 元;列全县考核 21―25 名的不奖不罚。
3、年终考核总分在 90 分以上,且达到合格村标准奖 200 元,并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同时作
为评优秀公务员,县级先进工作者的主要依据。
4、主任、处长实行与一般干部捆绑奖罚制。主任按平均数上浮 20%奖罚,正副片长按平均数上浮 15%
奖罚。
五、惩罚措施
1、计生率在 92%以下的村。片长知情并采取措施不力的,正副片长各罚 50 元。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驻村干部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工作者。
⑴本村有计划外生育;
⑴考核成绩列新区倒数三名;
⑴全片 50%以上的村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该片正副处长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工作者。
3、为减少当年人口出生漏报,从年统计年度开始,对瞒报漏报人口出生严重的驻村干部进行责任跟踪
追究,如发现某年人口出生漏报超过 15%的村,对当时的驻村干部(包括正副片长)实行追踪否决:
⑴因某年度瞒报漏报或本人严重失职,造成管委会当年被县黄牌警告的,原驻村干部实行易地交流;
⑴已提升、调离的有关责任人员,建议按县有关规定处理;
⑴所获取的先进称号和各种奖励予以撤消,奖金如数退回。
⑴如发现 2000 年 9 月 31 日出生漏报的,按原制度执行。
5、名次惩罚:按县年度考核成绩列全县 26―29 名的,每位驻村干部(不含计生工作人员)罚 100 元;
按年度考核列全县倒数 4 名的,每位驻村干部罚 200 元。
6、对新调任的驻村干部,原驻村干部做好计生交接工作。新驻村干部在三个月内摸清该村计生底细,
发现出生漏报或瞒报对象,及时报告管委会,由管委会负责追究原驻村干部的责任,否则,逾期由新到
任的驻村干部负责。
7、凡办理计生证明时,由于驻村干部审核不严而造成错办后果的,每例给予罚款 500 元。
六、后勤干部考核后勤干部职工按驻村干部的平均数奖罚。
七、考核办法本责任制考核采取平时工作记录检查、县组织阶段性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三方面结合,对
干部进行综合评分。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