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我国实施公共
场所阻燃标识明示制度
摘自中国化工年鉴
我国实施公共场所阻燃标识明示制度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实施公共场所阻燃标识明示制度的背景、强制性国家标准 GB20286《公
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的制定及其主要内容、以及《阻燃制品标识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我国于公共场所采用阻燃制品且实施公共场所阻燃标识明示制度的
目的和意义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公共场所;阻燃制品;阻燃标识
公共场所的恶性火灾不仅危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已引起了政府和
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公共场所的重大恶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进壹步减少公
共场所的恶性火灾,除了强化管理外,必须采用先进的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从源头上避免
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采用阻燃制品和防火安全设计技术构筑可靠的被动防火保护体系就是
重要的手段之壹。为了减少公共场所的恶性火灾,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关联研究机构针对公共
场所火灾的防治开展了大量的试验和理论研究。同时,从 2003年开始,公安部消防局就开
始着手组织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
标识》,且根据消防法和质量法制定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和《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
法》等文件,明确了阻燃制品的防火阻燃标识明示制度。该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遏制公共场所
的重大火灾事故、推动阻燃制品于公共场所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阻燃制品标
识管理办法》的实施为建立阻燃制品标识明示制度、规范阻燃制品于公共场所中的应用奠定
了基础。
1.实施公共场所阻燃标识明示制度的背景
近些年来国内陆续发生的公共场所火灾,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
恶劣。公共场所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物态原因主要是有大量可燃物的存于以及疏散通道不畅
等。如果能降低大多数公共场所的可燃物含量,减少火灾荷载,采用阻燃、低烟、低毒或无
毒的装修材料、家具和其它装饰物品,即使发生火灾也壹般不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
失。解决问题的壹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组件的燃烧性能作出统壹的
技术要求,推动符合标准规定的阻燃制品的使用,且通过合理的防火安全设计,能够大大降
低公共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减少火灾烟气对人员构成的危害,以避免造成重大人身和财产损
失。
从 2001年春起,公安部和国家经贸委对国内阻燃技术的应用现状就进行了分析研究,
认为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依然突出,推广应用阻燃、高效、无公害的阻燃技
术仍面临着阻燃产品技术水平较低、未从法规及技术标准上对阻燃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作出强
制性统壹要求的情况。鉴于这种局面,俩部委提出了如下壹些解决问题的措施:壹是修订完
善关于阻燃技术及制品的法规体系;二是推行阻燃制品的标识明示管理制度;三是推动阻燃
技术的科研开发。
燃烧性能标识明示是国外实施多年且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壹种管理模式,壹方面能够让
使用者准确掌握材料或组件的燃烧特性,另壹方面也有利于实施监督。这对减少火灾危害、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推动我国的燃烧性能标识明示制度,公安部消防
局组织关联单位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不仅于新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中将阻燃性能标识明示列为
强制性条款,而且仍制定了《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以规范阻燃标识的管理。
2.强制性国家标准 GB2028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的制定
阻燃制品于公共场所内的应用和标准化,始终是业界人士关注的壹个问题。合格的阻燃
制品于公共场所中的应用,能够减少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国内不少科研单位和高
等院校于这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关联的企业也生产了品种多样的阻燃制品。消防、纺
织、塑料、建材等行业已先后制定了百余项关于阻燃性能测试的国家标准。开发应用阻燃技
术和制品也是西方发达国家改善包括公共场所于内的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的技术措施之壹。国
际标准化组织(ISO)、欧洲标准化组织(EN)及美国的 UL和 NFPA等均颁布了许多涉及阻燃
性能测试及评价的标准。为了协调统壹国内关联标准彼此交叉,缺乏衔接,不利于监督管理
的情况,推动阻燃制品于公共场所中的应用,且为今后实行阻燃制品标识明示管理制度奠定
基础,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制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用阻燃制品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从反复论证、立项到审批,经过近五年的努力,该标准终于于 2006年 6月发布,且于 2007
年 3月 1日正式实施。
强制性国家标准 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规定了
公共场所用阻燃制品及组件的定义及分类、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内容。其适用范围为公安
部令第 39号和公安部令第 61号所规定的各类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组件。
该标准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分为六个大类:1)阻燃建筑制品;2)阻燃织物;3)阻
燃塑料/橡胶;4)阻燃泡沫塑料;5)阻燃家具及组件;6)阻燃电线电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
及组件按燃烧性能分为俩个等级:阻燃 1级、阻燃 2级。该标准对公共场所使用的各类材料
及组件的燃烧性能要求如下:
1)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建筑制品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建筑制品(除铺地材料外)的燃烧性能不低于 GB8624规定的 D级,且产烟毒性等级
不低于 t1级;
②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不低于 GB8624规定的 Dfl级,且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 t1级。
2)公共场所使用的装饰墙布(毡)、窗帘、帷幕、装饰包布(毡)、床罩、家具包布等
阻燃织物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公共场所阻燃织物的燃烧性能技术要求
阻燃性能等级 依据标准 判定指标
阻燃 1级
(织物)
GB/T5454
GB/T5455
GB/T8627
GB/T20285
a)氧指数≥
b)损毁长度≤150mm,续燃时间≤5s,阴燃时间≤5s
c)燃烧滴落物未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
d)烟密度等级(SDR)≤15
e)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 ZA2级
阻燃 2级
(织物)
GB/T5455
GB/T20285
a) 损毁长度≤200mm,续燃时间≤15s,阴燃时间≤15s
b) 燃烧滴落物未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
c) 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 ZA3级
注:氧指数试验熔融织物除外。
耐水洗的阻燃织物,于进行燃烧性能试验前,应按 GB/T17596中规定的缓和洗涤程序对
试样进行洗涤,干燥宜用烘箱干燥法,洗涤次数不得少于 12次。耐干洗的阻燃织物,于进
行燃烧性能试验前,应按 GB/中的正常材料干洗程序执行,洗涤次数不得少于 6次。
3)公共场所使用的电线导管、燃气管道、插座、开关、灯具、家电外壳等塑料和橡胶
制品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公共场所阻燃塑料和橡胶制品的燃烧性能技术要求
阻燃性能等级 产品类别 依据标准 判定指标
音频、视频制品
(外壳)
GB/T16172
GB/T11020
GB/T8627
a) 热释放速率峰值≤150kW/m2
b) FV0级
c) 烟密度等级(SDR)≤75
信息技术设备
(外壳)
GB/T16172
GB4943
GB/T8627
a) 热释放速率峰值≤150kW/m2
b) V-0级
c) 烟密度等级(SDR)≤75
阻燃 1级
(塑料/橡胶)
电器类阻燃塑料/
橡胶制品
家电外壳、电器
附件及管道
GB/T16172
GB/T2408
GB/T8627
a)热释放速率峰值≤150kW/m2
b)FV-0级
c)烟密度等级(SDR)≤75
音频、视频制品
(外壳)
GB/T11020 FV1级
信息技术设备
(外壳)
GB4943 V-1级
阻燃 2级
(塑料/橡胶)
电器类阻燃塑料/
橡胶制品
家电外壳、电器
附件及管道
GB/T2408 FV-1级
注:热释放速率试验的辐射热流为:50kW/m2。
4)公共场所使用的座椅、沙发、床垫等软垫家具中所用的泡沫塑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
表 3的规定。
表 3公共场所阻燃泡沫塑料的燃烧性能技术要求
阻燃性能等级 产品类别 依据标准 判定指标
阻燃 1级
(泡沫塑料)
阻燃泡沫塑料
GB/T16172
GB/T8333
GB/T8627
GB/T20285
a)热释放速率峰值≤250kW/m2
b)平均燃烧时间≤30s
平均燃烧高度≤250mm
c)烟密度等级(SDR)≤75
d)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 ZA2级
阻燃 2级
(泡沫塑料)
阻燃泡沫塑料 GB/T8333
GB/T20285
a)平均燃烧时间≤30s
平均燃烧高度≤250mm
b)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 ZA3级
注:热释放速率试验的辐射热流为:50kW/m2。
5)公共场所室内使用的床、床垫、接线柜、沙发、茶几、桌、椅等家具/组件的燃烧性
能应符合表 4的规定。
表 4公共场所阻燃家具及组件的燃烧性能技术要求
阻燃性能等级 产品类别 试验方法 判定指标
软垫家具 附录 B
GB17927
a)热释放速率峰值≤150kW
b)5min内放出的总能量≤30MJ
c)最大烟密度≤75%
d) 无有焰燃烧引燃或阴燃引燃现象
阻燃 1级
(家具/组件)
组件/其它家具 附录 C
a)热释放速率峰值≤150kW
b)5min内放出的总能量≤30MJ
c)最大烟密度≤75%
软垫家具 附录 B
GB17927
a)热释放速率峰值≤250kW
b)5min内放出的总能量≤40MJ
c)试件未整体燃烧
d) 无有焰燃烧引燃或阴燃引燃现象
阻燃 2级
(家具/组件)
组件/其它家具 附录 C
a)热释放速率峰值≤250kW
b)5min内放出的总能量≤40MJ
c)试件未整体燃烧
6)公共场所使用的光纤电缆、通讯电线电缆和电力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 5的
规定。
表 5公共场所阻燃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技术要求
阻燃性能等级 依据标准 判定指标
阻燃 1级
(电线/电缆)
a)炭化高度≤
b)烟密度(最小透光率)≥60%
c)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 ZA2级
阻燃 2级
(电线/电缆)
a)炭化高度≤
b)烟密度(最小透光率)≥20%
c)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 ZA3级
强制性国家标准 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中仍规
定了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制品和组件的标识方式。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组件应经抽样
送国家认可且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以确定其阻燃性能等级,阻燃制品及组件的阻燃性能
等级应采用适当的方式标注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组件的阻燃性
能等级必须明示。阻燃性能标识除阻燃性能等级外尚应包括:能唯壹识别的编号、依据标准、
实施检验的机构名称等内容。
3.《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的制定
为了配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
识》的实施,且加强对阻燃制品标识的统壹监督管理,有效地保护人身、财产的安全,公安
部消防局根据关联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
法已于 2007年 5月 1日正式实施。《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包含:阻燃标识的式样、施加
方式、阻燃标识的申请、抽样、检验、跟踪检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且明确了公安消
防部门对阻燃制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职能,以及燃烧性能检验和标识发放机构的职责。
使用阻燃标识的产品必须是燃烧性能已按照有关规定经检验合格,且获得阻燃制品标识
使用证书的产品。阻燃标识分为标准规格标识和非标准规格标识俩种模式:标准规格标识具
有防伪识别功能,载有阻燃制品的阻燃性能等级、能唯壹识别的编号、依据标准和实施检验
的机构名称等内容,可通过互联网、短信或电话进行查询验证;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非标准
规格标识,通过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加施于产
品或产品铭牌上。使用非标准规格标识的产品应同时将阻燃制品的阻燃性能等级、能唯壹识
别的编号、依据标准和实施检验的机构名称等内容明示。
《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仍规定:从事阻燃制品燃烧性能检验和标识发放的机构应执
行国家对检验机构的有关管理制度,制定阻燃制品检验程序,且严格按检验程序对阻燃制品
实施检验,对检验合格的,颁发《阻燃制品标识使用证书》。检验程序和检验结果应及时向
社会公布,且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检验工作科学、客观、公正。此外,《阻燃制品标识管理
办法》仍对产品的跟踪检验、标识的监督管理,以及标识使用证书的暂停和撤销等作出了具
体的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对我国实施阻燃标识明示制度和推动阻燃制品于公共场所中的应
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4.实施公共场所阻燃标识明示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强制性国家标准 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的实施
和我国阻燃标识明示制度的建立对推动我国的防火安全设计和阻燃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而
又深远的意义。
早期的建筑,人们凭经验来确定建筑物的结构,包括建筑物的层数和跨度。后来,随着
力学理论的发展和材料科学的进步,人类不仅掌握了采用力学理论来进行建筑结构计算和设
计的方法,而且仍对各种材料的力学性能以及其它各种物理性能有了充分的了解,这些力学
理论和材料科学技术于建筑物上的综合应用,使得建筑技术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现代
的高层、超高层建筑,以及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的出现均是和采用了先进的建筑设计理论和
材料科学技术分不开的。和早期的建筑壹样,我国目前的建筑防火技术仍基本上处于凭经验
来考虑防火安全问题。可是,近几年来,世界各国于火灾理论和防火安全设计技术方面已作
了大量的工作且有了明显的突破,防火安全设计已经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随着材料
科学和阻燃技术的发展,我们不仅对材料及组件的燃烧特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而且通过科
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不懈努力,已经研究开发出了大量性能优异的阻燃材料及制品。其中
包括:耐洗涤的永久性阻燃织物、高阻燃性的蜜胺泡沫塑料、低烟低毒的阻燃电缆、阻燃地
毯、阻燃木材、低热释放速率的阻燃家具组件等等。使用清洁高效的阻燃技术,壹方面能够
降低材料及组件的可燃性、减少其燃烧热释放速率,防止轰燃的的发生(使室内不会从局部
的燃烧发展成为失控的火灾);另壹方面于阻燃材料的生产、使用过程中无毒,不产生大量
烟气,性能稳定耐用,利用环境保护。防火安全设计理论的不断发展和阻燃技术的逐步成熟,
使得我国的防火安全设计和建筑技术的发展壹样,也必将由从凭经验办事向采用先进的理论
和技术进行防火设计的方向发展。相信于不久的将来,科学的防火安全设计将会迅速地应用
于各类工程设计,从而为科学且经济地解决火灾安全问题提供有效的途径。
此外,采用防伪阻燃标识和实施公共场所阻燃标识明示制度仍有利于消防监督部门和全
社会的监督。这对减少公共场所的火灾隐患、避免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
产的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5.结束语
随着强制性国家标准 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的
实施和阻燃标识明示制度的建立,我国的防火安全设计和阻燃技术将会得到快速的发展。我
们相信:于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支持下,随着火灾科学理论和试验研究工作的进壹步深入,
我国的防火安全设计和阻燃制品的发展将会更加成熟,且将于我国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发挥重
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