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四章公共管理学院进出口贸易的国家管制制度
第一节进出口货物的国家管制概述对外贸易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实现有效管理而确立实行的各种制度并设立相应的机构及其活动的总称,简称贸易管制。我国贸易管制则是按管制对象分为货物进出口贸易管制、技术进出口贸易管制和国际服务贸易管制。
一、进出口货物国家管制的目的及特点 对外贸易管制所遵循的法律与制度是各国政府或为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增加出口,限制进口而采取的鼓励或限制措施主要表现为: (一)进出口货物的国家管制是为了发展本国经济,保护本国经济利益。(二)进出口货物的国家管制有时也是为了达到其国家政治或军事目的。(三)各国实现对外贸易管制,也是为了实现其国家职能。二、进出口货物的国家管制目标的实现(一)海关监管是实现贸易管制的重要手段。作为我国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的海关,依据《海关法》所赋予的权力,代表国家在口岸行使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这种特殊的管理职能决定了海关监管是实现贸易管制目标的有效行政管理手段。。
(二)执行贸易管制政策的海关监管方式。海关监管是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既涉及对物的管理,也就是物流监控的范围;也涉及单证的管理,也就是对海关管理相对人进出口行为合法性的管理。二者共同构成了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合法进出的管理。(三)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 报关作为一种程序实际上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依法向海关进行进出口申报并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的过程,是履行海关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执行贸易管制政策海关监管所要求的合法性三要素中,“单”和“证”正是通过报关环节中的申报手续向海关递交的。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申报意味着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申请按其申报的内容放行进出口货物。
三、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基本框架与法律体系(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二)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三)行政规章1、《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等。(四)国际条约1、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所签订的有关双边或多边的各类贸易协定;2、《京都公约》—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等。
第二节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既包括准许进出口有关证件的审批和管理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以国家各类许可为条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续。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主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极其重要的管理制度。
一、进口管理(一)禁止进口 海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禁止进口目录商品实施监督管理,对列入国家公布禁止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命令禁止或停止进口的商品,任何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得经营进口。1、禁止进口货物管理。2、禁止进口技术管理。(二)限制进口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各类限制进口货物、技术目录。海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制进口目录商品实施监督管理。
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1)进口配额限制: 可分为进口配额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2)进口非配额限制:以经国家行政许可并签发许可证件的方式来实现各类限制的进口措施。2、限制进口技术管理(三)自由进口除上述国家禁止、限制进口货物、技术外的其他货物,均属于自由进口范围。基于监测进口情况的需要,国家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对所有自由进口的技术实行进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1、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2、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管理。
二、出口管理(一)禁止出口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出口货物、技术目录。海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禁止出口目录商品实施监督管理。禁止出口管理也包括国家明令停止出口的商品。 1、禁止出口货物管理规定。2、禁止出口技术管理。(二)限制出口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各类限制出口货物、技术目录。
海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制出口目录商品实施监督管理。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1)出口配额限制:国家对部分商品的出口数量直接加以限制的措施。(2)出口非配额限制:以经国家行政许可并签发许可证件的方式来实现的各类限制出口措施(3)纺织品出口配额管理:是指为履行中国政府与纺织品进口设限国家政府签定的双边纺织品贸易协议,我国对输往设限国家协议项下的纺织品实行的管理,又称出口纺织品被动配额。2、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三)自由出口除上述国家禁止、限制出口货物、技术外的其他货物,均属于自由出口范围。自由出口货物、技术不受限制。但基于监测出口情况的需要,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对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
第三节其他贸易管制制度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的总和构成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一)进出口经营权管理制度针对我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依法所取得的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的资格,又即对外贸易经营权的规定管理制度。(二)进出口经营范围管理制度针对国家所允许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具体商品类别和服务项目(具体体现在国家所允许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上)的规定管理制度。
1、经营范围的规定。2、国营贸易。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其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一)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其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家外汇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一)出口货物收汇管理(二)进口货物付汇管理
四、对外贸易救济措施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针对的是价格歧视这种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针对的则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一)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和最终反倾销措施。(二)反补贴措施包括临时和最终反补贴措施。(三)保障措施包括临时和最终保障措施。
第四节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及报关规范总体上讲,贸易管制措施有关报关规范由两大方面构成,一是如实申报;二是按照规定,主动向海关提交有关许可证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含义: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管理范畴,分为进口许可证管理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实行目录管理和分级发证制度,
1、进口许可证管理2、出口许可证管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简称《进口许可证》,是我国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国家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商品合法进口的最终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 简称《出口许可证》,是我国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国家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商品合法出口的最终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一)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含义是国家基于对这类货物的统计和监督需要而实行的一种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具有自动登记性质的许可管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我国自动进口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某些商品合法进口的最终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三、进口废物管理四、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五、进出口药品管理六、纺织品出口配额管理七、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八、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九、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十、其他进出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