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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TIANHE CHEMICALS GROUP LIMITED
天合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於英屬維京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19)
(1) 法證調查及達成復牌條件的進展更新
(2) 未經審核財務資料
(3) 押後刊發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
及
(4) 押後寄發 2016年中期報告
本公告由天合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2)條及 (6)條之規定
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項下之內幕消息條文而刊發。
茲提述本公司於 2015年 3月 26日、5月 29日、8月 14日、8月 31日、2016年 3月
16日及 3月 23日刊發的公告,其中包括有關於(i) 延遲刊發 2014 年全年業績及押後
寄發 2014年年報、(ii) 延遲刊發 2015年中期業績及押後寄發 2015年中期報告、 (iii)
延遲刊發 2015年全年業績及押後寄發 2015年年報以及(iv) 委任獨立法證專家及達成
復牌條件的最新情況等。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之詞彙具有以上公告所界
定之相同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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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證調查進展更新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 2016年 3月 16日之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委任致同諮詢服務有限
公司(「致同」)為本公司的獨立法證專家對潛在核數事項進行法證調查。在本公司
的配合與協助之下,致同自獲委任以來已經完成了大量的調查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1) 訪談本公司管理層及僱員,並對相關人員辦公電腦之儲存介質進行法證檢查;(2)
訪談相關稅務機關之工作人員並直接取得書面確認;(3) 到訪銀行(一家大型國有銀
行,本公司的主要往來銀行之一),直接取得有關銀行賬戶結餘之銀行詢証函及核查
銀行交易的相關證據;(4) 直接取得本公司向重要客戶(一家最大的中央直屬國有企
業的附屬公司,本公司主要客戶之一)銷售詳情的書面確認;(5) 在具備專業資格的
化工工程專家陪同下對本公司項目(二類/三類基礎油項目及含氟潤滑油項目)的在
建工程進行現場考察;及(6) 自一家知名的中國律師事務所取得關於潛在核數事項的
法律意見。
本公司獲悉,致同已經完成大部分的現場工作,正在深入審閱相關資料及編撰法證調
查報告。致同預期,在無須進行額外調查工作的前提下,法證調查報告之初稿將在數
周后提交本公司復牌委員會審閱。
本公司將適時就法證調查報告及其詳情刊發進一步公告。
其他復牌條件達成情況的進展更新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獨立核數師中匯安達已完成本公司 2014年全年業績及 2015年全
年業績審核的現場工作。本公司內控顧問亦已完成針對本公司內部控制及財務申報制
度審閱的現場工作,目前正編撰內控審閱報告。本公司現階段將繼續專注於法證調查
工作。
本公司將適時就達成復牌條件事宜的任何重大發展作進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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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財務資料
為向本公司的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提供額外資料以更好地評估本集團近期的財務表現,
董事會公佈本集團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且未經審閱之管理賬財務
摘要如下。
截至 6月 30日止六個月
按年同比
2016 2015
人民幣百萬 人民幣百萬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收入 1, 2, ()%
- 潤滑油添加劑 1, %
- 特種氟化物 1, ()%
銷售成本 () ()
毛利 1, ()%
其他收入
其他收益
銷售及分銷成本 () ()
行政費用 () ()
其他開支 () ()
經營利潤 1, ()%
財務成本 () ()
稅前利潤 1, ()%
所得稅費用 () ()
本公司擁有人期間應佔利潤
及全面收入總額
1,
()%
(注:上述部分數額及百分比率已經捨入調整。因此,顯示為總額的數字不一定是其上數字加總計算
的總和。)
根據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本集團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六個月錄得的綜合淨利
潤約為人民幣 百萬元,與 2015 年同期綜合淨利潤相比下跌約 %。該跌幅主
要來自本公司特種氟化物分部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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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6年年初,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阜新恒通氟化學有限公司(「阜新恒通」)接
獲地方政府之行政命令,要求阜新恒通按照政府的整體規劃,與當地其他氟相關化工
廠一起將生產線遷入氟化工工業園區,並進一步要求阜新恒通儘快減產以配合搬遷。
為遵守政府的上述命令,阜新恒通隨即開始籌備生產線的搬遷工作,通知受影響的客
戶並減少特種氟化物產品的產量。在籌備潛在搬遷的過程中,本公司注意到地方政府
於工業園為本公司擬定的新址土地平整尚未完成,並且包括道路、水、電力、通訊線
路在內的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尚不完善。因此本公司認為新址尚不具備即時遷入的條件
並且新址的現況可能對阜新恒通未來的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據此,阜新恒通在遵
守行政命令逐步減產的同時,積極與地方政府展開溝通,協商包括暫緩搬遷、豁免搬
遷要求在內的解決方案。截至本公告之日期,本公司與地方政府的溝通仍在進行之
中。
本公司 TI產品(全氟烷基碘),即進一步生產 TEI產品(全氟烷基乙基碘)及下游特
種氟化物產品所需的關鍵中間體,由阜新恒通生產。因此,阜新恒通減產對於本公司
特種氟化物分部的表現已產生重大影響,導致 2016年上半年特種氟化物分部產生的收
入及利潤較 2015年同期相比顯著減少。若搬遷事項在不久的將來得到解決,鑒於恢復
生產及銷售需要數月時間,因此預計這一影響仍將持續至 2016年下半年。
然而,本公司潤滑油添加劑分部繼續保持穩定增長的勢頭。該分部之銷售收入及毛利
於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止六個月按年同比分別錄得超過 14%及 35%之增長。該增長
主要得益于本公司潤滑油添加劑產品向跨國客戶的出口銷售顯著增加。
於 2016年 6月 30日,本集團之現金餘額(包括銀行存款、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約為
人民幣 5,百萬元(未經審核)以及銀行貸款總額約為人民幣 2,百萬元(未
經審核)。
上述財務資料未經本公司核數師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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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刊發 2016年中期業績及寄發 2016年中期報告
由於延遲刊發 2014年全年業績、2015年中期業績及 2015年全年業績,故本公司將無
法於 2016年 8月 31日或之前刊發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止六個月已定稿之全面財務
報表(「2016 年中期業績」)以及於 2016年 9月 30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止六個月之中期報告(「2016 年中期報告」)。
董事會知悉延遲刊發 2016年中期業績及寄發 2016年中期報告將分別構成不符合上市
規則第 (6)及 (1)條之事項。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董事會會議及刊發 2016年中期業績、預計寄發 2016年中期報
告之日期以及任何其他最新消息刊發進一步公告以通知本公司股東。
應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自 2015年 3月 16日下午 1:01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本
公司股票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承董事會命
天合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魏奇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香港,2016年 8月 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魏奇、魏宣、李駒及姜頗;非執行董事孫弘;獨立非執
行董事陸海林、陳健生及徐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