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基础设施滨海旅游区北部区域二期管网工程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点击次数:1153日期:2013-11-18
信托计划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隆重推出“天津信托·基础设施(滨海旅游区北部区域二期管网工程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1、信托规模:亿元人民币,信托计划的具体规模以信托计划成立时实际募集的规模为准。
2、期限:一年半(满一年后可提前终止)。
3、受益人金额起点: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并可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信托计划项下认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人。
4、根据加入信托计划的单笔资金金额不同,预计受益人可获得的税前年收益率为:
单笔认购金额
预计年收益率
≥100万元<200万元
%
≥200万元<300万元
%
≥300万元<1000万元
9%
≥1000万元
%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收益采取货币资金方式分配。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将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一并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5、收款日期:2013年11月18 日至2013年12月8日(提前完成募集规模可提前成立)。
信托资金的募集遵循“金额优先”的原则,相同金额认购时间在前者优先。
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按代理收款银行支付的信托账户利率计息,信托账户推介期利息由受托人为全体受益人分配。
6、兑付方式: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分配(遇节假日顺延),将信托资金直接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7、资金运用:本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受让天津滨海旅游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旅控股”)对滨海旅游区财政局的亿元应收账款债权。信托资金将用于“滨海旅游区北部区域二期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滨海旅游区玉砂道等13条道路给水、中水、燃气、通讯管网以及5座场站建设。本信托计划到期时,由“滨旅控股”以其各项收入为来源,溢价回购受托人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
8、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
注:代理收款银行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9、保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注:保管银行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人简介
天津滨海旅游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0年9月14日经批准设立,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为亿元,实际控制人为天津滨海旅游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滨海新区旅游区开发建设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全面参与滨海旅游区国际化宜居城市建设的各个主要方面。“滨旅控股”经营范围主要有: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开发与整理、填海造陆等。截至2013年6月末,“滨旅控股”资产总额121亿元,所有者权益亿元,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实现净利润亿元。
担保措施
1、抵押担保:本信托计划以“滨旅控股”拥有的坐落于滨海旅游区津汉快速以南的收储土地(房地证津字第14605120018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房地证津字第14605120021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做抵押担保。2013年7月24日,上述两块土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的预评估净值为人民币40848万元,按回购本金计算抵押率为66%。
2、债权转让登记:本信托计划由“滨旅控股”、“滨海旅游区财政局”向受托人出具亿元应收账款《债权债务确认函》,并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登记系统中进行债权转让登记。
截止2012年12月末,受托人到期的非证券类集合信托产品信托资金及收益已全部按期支付给受益人,100%实现了预计收益。已兑付的非证券类集合信托产品共计235个。
天津信托简介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国内最早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现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超过700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企业精神,行使“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职能, 多年来,一直奉行稳健的经营原则,建立了严密的信托投资决策制度、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可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声 明:本资料仅为信托计划的简要说明,具体内容以信托计划、合同为准。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具体详见《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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