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加气站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记录
评价意见
一
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1
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气体充装许可证并有效(加气部分)
查许可证
2
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查消防验收
意见书
3
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
查证书
二
安全生产管理
1
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
查资料
2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机构、预案、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向政府部门备案
查预案和
演练记录
3
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资料
4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
查制度
查记录
5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查资料
查记录
6
建立事故管理制度,落实事故管理“四不放过”原则
查资料
7
建立动火安全管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查制度和
作业票
8
按规定配备、使用劳保用品(防静电服装、鞋、帽)和作业工具
现场查看
9
各岗位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严格执行
查资料和
现场操作
10
特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有效(IC卡)
查证件
11
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查资料
三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工艺
1
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查资料
查实际容积
2
有合格的防雷电、静电接地测试报告,接地电阻<4欧姆,一年检测一次,有合格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器检测报告;油库上方无电线、通讯线路
查检测报告
3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气加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 1只泡沫灭火器,罐区应设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间距超过15米时应分别设置,泵、压缩机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平方米设置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灭火器的配备不应小于2只;一、二(三)级加油站应配置5(2)条灭火毯和2立方沙子(加油机、加气机不足两台按两台计算)
查现场
4
液化气储罐(天然气气瓶或气井)按有关规定定期检测并合格
查检测报告
5
液化气储罐和压缩机等的安全阀应每年检验一次并有合格的检测报告
查检测报告
6
承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齐全(车辆准运证、驾驶、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
现场检查
7
站区有明显的防火安全警示标志
现场检查
8
站内应设火灾报警电话
现场检查
9
无跑、冒、滴、漏及外表腐蚀现象
现场检查
10
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查报告
11
操作井盖不能“铁碰铁”
现场检查
12
压缩机房设防爆通风设施,门向外开,门窗开关不能“铁碰铁”
现场检查
13
机泵外露转动部位有防护罩,并牢固完好
现场检查
14
储油罐和合建站的液化气储罐应埋地设置,不得设置在室内和地下室
现场检查
15
卸油口应采用密闭式快速接头,设专用静电接地桩
现场检查
16
油罐应设置带高液位报警的液位计且完好
现场检查
17
加油机和加气机不得设在室内
现场检查
18
加气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
现场检查
19
加油站管道应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液化气和天然气管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应采用中性沙子填实
现场检查
20
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液化气储罐区、压缩天然气储气瓶间(棚)、液化气和天然气泵和压缩机房(棚)等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漏报警装置,半年标定一次且合格
现场检查
21
一、二级加油站、加气站及合建站的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液化气泵房、压缩机间等处应设置事故照明
现场检查
22
油罐、液化气罐和天然气储气瓶组应设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雷和防静电联合接地装置,卸车点应有接地桩,罩棚应设避雷带;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法兰两端应用金属线跨接,接地应每年检测一次且合格
现场检查
查检测报告
23
甲、乙、丙A类油品的汽车油罐车或油桶的罐装设施,应设置与油罐车或油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现场检查
24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风机、电机等所有活动部件应选择防爆型,其构造应能防止产生电火花
现场检查
四、检查结论:
存在主要问题:
整改意见:
被查单位: 检查单位:
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监察员(签字):
年 月 日
PAG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