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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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暨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
步加强全市依法行政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政府管理创新,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
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
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高效、便捷和
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全
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为在新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余率先”营造
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工作
㈠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各县(区)政府和市政
府各部门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
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五不”决策制度,即没有调查研究、没有专家咨询、没有听取
群众意见、没有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论证、没有政府集体讨论就不决策。一是重大事项
进行决策前,必须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特别是
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必须实行社会公示和
听证,并将公众意见的吸收和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二是所有重大决策,都要按规定
要求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三是建立一套行
之有效的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
纠正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四是对违
法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决策
者的责任。
㈡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制定规范性文件,一是要合法。不得违
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规范性文件凡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不得发布施行。二
是要向社会公开。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三是要按照《新余市规范性
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备案。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
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
令畅通。
㈢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的全面正确实施。一是严格执法。当前,
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危害生产安全、乱占耕地、破坏资源、污染环
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恶意伤害等违法犯罪
行为。二是规范执法。对行政裁量权进行规范和限制,并向社会公布,防止行政裁量权的
滥用;要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继续做
好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要改进
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健全相对人违法行为的记录制度,切实改变“运动式”执法,提高执
法质量;要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解决执法与利
益挂钩的问题,坚决防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三是加强监督。各县(区)政
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的同时,要更加重视
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的作用。要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特别要注重发挥行政
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作用,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
议工作。四是强化责任。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责
任追究力度,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建
立健全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励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五是要统一行政执法文
书。建立行政执法立卷归档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把政
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
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上,千方百计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
和公共服务。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实现政府
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㈤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通过
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法制讲座、定期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知识,
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本领。要加强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
识考试考核,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法律素质。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上
岗前,必须通过法律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上岗执法;对在职执法
人员要定期进行新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严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
资格,调离岗位。要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试题中所占的比重,从源头上保证公务员
队伍的法律素质。三是在全社会营造学法辨是非、懂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社会氛
围。
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一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方式,
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责任。二是健全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集
中办理、统一送达、统一公示及举报投诉等制度,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三是加强行政服务
中心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扩大行政服务中心的进驻事项,推行“首席代表制”、“一审
一核”制、并联审批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㈦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是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建立
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问题,下级行政机关必须按照规定
程序,及时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报告;加强政务督查,健全督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不
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二是加强审计、监察专门监督。审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任
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提高监督实效;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
职等行为。三是拓宽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渠道,积极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请的
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