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解散流程是怎样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有了人身保障的强烈意识,就会想要投
保,所以,保险公司也就越多越多了,但保险公司在经营中,会出现一些
解散的方式。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保险公司解散流程是怎样?接下
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保险公司经批准后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对
于清算组的成立,本法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解
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解散的,由国家授
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指定人选成立清算组;股份有限保险公司解散的,由
股东大会确定人选成立清算组;逾期不能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
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应当
负责了解已解散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算组在保险公司的清算期间,
行使法定职权。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通过分立或者合并解散公司
的,人寿保险合同并不因为保险公司的解散而受影响,分立后的各保险公
司或者合并后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接尚有效的人寿保险合同;由分立后的
各保险公司依照协议接受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或者由合并后的保险公
司接受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因此,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以分立或者合并的形式解散保险公司的,不受限制。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
务的保险公司,不得以分立或者合并以外的方式解散。
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
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
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
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
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
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
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
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
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
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
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
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对此,按照债权平等的原则
依照各自的比例清偿。
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
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
我国公司章程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
限届满前,股东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
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
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股东在制定公
司章程时,可以预先约定公司的各种解散事由。如果在公司经营中,规定
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可以决议公司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 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
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
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因不设股东会,其解散的决定应由国
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做出。
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
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在程序上,公司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清
算,并于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保险公司解散流程是怎样
的内容,由此可知,保险公司经批准后解散的,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进行清算。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应当负责了解已解散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
务。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