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
目錄
公司簡介 2
公司資料 4
財務回顧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僱員資料 13
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 15
公司管治報告 20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32
董事會報告 41
獨立核數師報告 55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59
綜合財務狀況表 60
綜合權益變動表 62
綜合現金流動表 63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65
附錄一-投資物業 132
附錄二-五年財務概要 133
釋義 134
時富金融 2017年報2
公司
簡介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3
公司簡介
時富金融服務集團(「時富金融」;股份編號:510)是香港
以全牌照運營,並具有領導地位的金融服務集團之一。自
1972年創辦以來,時富金融竭誠為客戶提供全面的金融產
品和優質投資服務,以迎合客戶全方位的投資及理財需
要;產品及服務範圍包括移動及尊尚交易服務、投資銀行
及企業融資諮詢、財富及資產管理、金融科技(FinTech)平
台等。
時富金融作為以科技領先市場的金融服務集團,結合我們
專業優秀的人才,致力提供力臻完美的互聯網金融交易
平台和優質服務,以滿足客戶無遠弗屆的投資需要。時
富金融於1998年,率先開發及推出本港首個互聯網金融交
易平台,印證我們的創新能力及致力將科技融合於日常
生活中。隨著科技進步,時富金融亦致力不斷提升客戶的
交易體驗。我們積極發展移動交易服務,推出多個可供
iPhone、iPad及Android下載的股票及期貨交易應用程式,
為機構、企業或個人等投資者提供「隨時隨地、極速無界」
的投資理財服務。
我們秉持4T核心價值:Tech-savvy(科技創新 •領先市場)、
Trustworthy(以誠服務 • 信心之選)、Thrill-hearted(開心工
作 • 積極進取)、Team-oriented(己立立人 • 己達達人),
透過應用嶄新科技,竭誠為客戶提供最優質的金融顧問
服務。
憑藉我們先進的電子交易平台,時富金融進一步將營運網
絡拓展至中國的機構投資者、企業及獨立客戶。除了我們
位於香港的總部外,我們亦於上海設立國內總辦事處,及
策略性地於其他省市開設辦事處。
我們廣為人知的創意及優質服務,於業界獲得廣泛的認
同,獎項包括,香港品牌發展局頒發的「香港服務名牌」;
互聯網專業協會的「互聯網金融大獎」銅獎;香港管理專業
協會的「傑出推銷員獎」;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的「香港工業
獎:科技成就優異獎」;香港總商會的「2008香港工商業獎
─創意優異獎」;文匯報的「香港傑出證券服務—金融科技
創新」金獎;「香港環保卓越計劃」減廢標誌;香港生產力
促進局的「品牌企業優異獎」;勞工及福利局的「社會資本
動力標誌獎」等。
詳情請瀏覽網頁。
時富金融 2017年報4
公司
資料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5
公司資料
董事會
執行董事:
關百豪 (董事長)
陳志明 (行政總裁)
羅炳華 (財務總裁)
張偉清 (營運總裁)
關廷軒
何子祥
獨立非執行董事:
鄭樹勝
盧國雄
勞明智
審核委員會
鄭樹勝 (委員會主席)
盧國雄
勞明智
薪酬委員會
鄭樹勝 (委員會主席)
勞明智
關百豪
公司秘書
陸詠嫦,FCIS, FCS
法定代表
關百豪 (替任:羅炳華)
陳志明 (替任:陸詠嫦)
主要往來銀行
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核數師
德勤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執業會計師
法律顧問
盛德律師事務所
註冊辦事處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
皇后大道中181號
新紀元廣場低座21樓
股份登記及過戶總處
Conyers Corporate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股份登記及過戶分處
卓佳標準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東183號
合和中心22樓
網址
主板股份編號
510
聯絡資料
電話 : (852) 2287 8788
傳真 : (852) 2287 8700
時富金融 2017年報6
財務
回顧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7
財務回顧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收
益133,600,000港元,較二零一六年的166,800,000港元下降
%。
年初,本港市場仍要面對如美國加息步伐加快、人民幣貶
值及內地經濟增長等眾多憂慮及不明朗因素,董事會對本
地經濟前景保持審慎態度。有鑒於此,本集團已採納審慎
的保證金借貸政策。近年,相關監管機構引入更多嚴格的
合規規定,導致本地證券行最近一直面臨不斷攀升的合規
及法律成本。本集團作為資本有限的香港證券公司,財政
資源規則等嚴厲的合規規定令旗下以保證金融資為主的經
紀業務更加難以實現可觀增長。鑒於本集團的營運資金有
限,遂需限制對進行交易及投資活動的客戶提供過多的保
證金貸款,故導致今年上半年的證券經紀業務收入減少約
%。為向保證金融資及包銷業務提供更多資金,以提
升金融服務業務,本集團已於年內完成兩項融資活動。於
六月,本集團按認購價每股港元向一名投資者發行及
配發826,000,000股新股份,籌得約231,300,000港元。於七
月,本集團以初步兌換價每股港元向多名投資者發行
及配售可換股債券,籌得620,000,000港元。在上述兩項融
資活動完成後,本集團具備更穩健的財務狀況,能夠為
客戶投資者提供更多保證金貸款,加上本地及海外投資者
情緒持續改善,得以促使他們展開更多交易活動。於二零
一七年十二月,本公司已悉數贖回上述可換股債券。因
此,於年結日概無任何已發行及尚未兌換之可換股債券。
近乎緊接完成股份發行後,多隻細價股意外出現恐慌性拋
售,迫使本集團暫緩其即將推出的靈活寬鬆的借貸政策。
於六月底,十多隻細價股的股價幾乎同時大跌。就這次細
價股股價急瀉對部份保證金客戶造成超額虧損,本集團作
出15,000,000港元壞賬撥備。為避免產生同類虧損,本集
團在危機爆發後已立即對現行信貸風險管理方式進行全面
檢討,自此亦實施了更嚴謹的管控措施。本集團在一定程
度上受這項較保守信貸政策窒礙,對於經常買賣細價股及
集中持有二三線股和不被接受的細價股的客戶投資者,較
難以積極進取的方式向其提供保證金融資。由於本集團收
緊對該等客戶的信貸融資,即使在全球市場投資者情緒改
善的情況下,旗下經紀業務收入仍未能取得增長,表現亦
因此一直落後於本地股市。於年內大部份時間,本地股市
交投非常活躍,平均每日成交額較二零一六年平均水平高
出32%。為提高本集團經紀業務的成交額,對於信貸紀錄
及評級良好的客戶,以及主要買賣及投資藍籌股和紅籌股
的客戶,董事會已採取較靈活的措施為其提供保證金融資
及交易限額。此舉有助本集團經紀業務收入於年內最後一
季逐步回升,並於三個月期間錄得溢利淨額。除保證金融
資政策變動導致證券經紀業務收入減少外,衍生工具市場
變化莫測的風向亦重創本集團的商品經紀業務。近期,本
集團旗下以散戶投資者居多的大多客戶在作出涉及複雜證
券的投資策略及交易活動時產生巨虧,尤其是於過去數年
期間表現大起大落的商品期貨及期權。隨著越來越多大型
財務機構、企業投資者及對沖基金經理不斷運用先進科技
制定繁複的交易活動策略及執行模型,旗下客戶投資者發
現買賣商品期貨及期權的獲利難度增加,因此他們在此類
證券交易上偏向迴避風險,令回顧年度內的成交量大幅減
少。與上一年度相比,本集團二零一七年的商品經紀業
務收益減少%。儘管本集團旗下經紀業務收入輕微下
跌,但資產管理業務的收入於年內增長353%,管理資產規
模則增長%。在瞬息萬變的股市中,本集團為客戶提
供優質全面的顧問服務及度身而設的投資策略,讓他們於
年內取得跑贏大市的年率化投資回報,資產價值亦錄得可
觀增幅。
經計及上述壞賬撥備和十二個月的經營業績,本集團於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錄得虧損淨額
46,100,000港元,而上一年度為虧損淨額51,200,000港元。
時富金融 2017年報8
財務回顧
資金流動性及財務資源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權益總額為
729,00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則為
543,200,000港元。權益總額增加主要是由於上述提及發行
826,000,000股新股份而募集新資金,減去回顧年內之匯報
虧損所致。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尚有未償還銀行借
款合共約131,600,000港元,分別包括銀行貸款130,700,000
港元及透支900,000港元。70,000,000港元之銀行借款乃以
保證金客戶抵押予本集團之證券作擔保及一筆50,000,000
港元之銀行貸款乃以25,000,000港元之有抵押港元存款作
擔保。其餘合共11,600,000港元之銀行貸款及透支均由本
公司之公司擔保作抵押。所有本集團之銀行借款乃以港元
列算。銀行借款為浮動利率借款,且利率乃參照銀行同業
拆息或香港最優惠利率。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現金及銀行結存
(包括信託及獨立賬戶)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1,179,500,000港元輕微增加至1,205,100,000港元。
本集團的收益以港元為主,且主要以港元維持其於自家賬
戶之銀行結餘。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自家賬戶
的銀行結餘有205,900,000港元及89,800,000港元,分別以港
元及其他外幣(主要為人民幣及美元)計值。而存放於信託
及獨立賬戶的銀行結餘則以與有關應付賬款的未償還結餘
相同的貨幣計值。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動資產負債比率由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倍輕微進步至倍。於二
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本集團之附息借款除以權益
總額計算之資本負債比率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水平下降至%。資本負債比率下跌主要由於回顧
年內發行新股份而導致股本增加所致。另一方面,本集團
於年終並無重大或然負債。
本集團的財務政策是確保全年任何時候業務平穩經營所需
的穩健流動資金,及維持穩健的財務狀況。除應付其營運
資金需求外,本集團在確保遵守所有相關財務條例的前提
下,維持穩健的現金結餘及銀行借款,以滿足客戶的投資
需要。
外匯風險
本集團於年終並無任何重大之尚未對沖外匯風險或利率錯
配。
重大收購及出售交易
CIGL(時富投資之全資附屬公司)根據日期二零一六年九月
八日之買賣協議向恆億集團有限公司以代價765,000,000港
元(即每股股份之收購價為港元)建議出售本公司股權
約%之交易(該交易引發就本公司股份之可能強制性
全面要約)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終止。是項交易
之詳情已於本公司及時富投資於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
一七年三月就該交易刊發之各項公佈中披露。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時富投資就可能出售其持有之所有
本公司%股權向其股東取得出售授權,出售授權條款
項下之最低出售價為每股港元。於回顧年內,時富投
資並無根據出售授權售出任何股份。是項交易之詳情已於
本公司及時富投資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之公佈中
披露。
除上文所述者外,本集團於年內並無任何重大的收購或出
售交易。
除於本公佈所披露外,自財務年度結算日以來,概無發生
任何影響本集團的重大事件。
資本承擔
本集團於年終並無重大未償還之資本承擔。
重大投資
持作買賣投資組合之市值金額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的21,700,000港元增加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約194,400,000港元,主要是由於購入交易投資。於年內錄
得持作買賣投資收益淨額約為36,200,000港元。該等證券
投資佔本集團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值約
%。
本集團沒有任何重大的未來投資或資產購置計劃。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9
財務及營運摘要
收益
(百萬港元)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變動
經紀收入 (%)
非經紀收入 %
集團總計 (%)
主要財務指標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變動
虧損淨額(百萬港元) () () %
每股虧損(港仙) () () %
資產總值(百萬港元) 1, 1, %
手頭現金(百萬港元) (%)
銀行借款(百萬港元) (%)
每位活躍客戶的年度化平均經紀費收入(千港元) (%)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0
管理層
討論及分析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1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行業及業務回顧
行業回顧
環球經濟繼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展現廣泛的溫和復甦跡象
後,下半年增長顯著回升。二零一七年,中國內地國內生
產總值增長首次扭轉自二零一零年以來的跌勢,錄得%
的強勁增長。另一方面,美國聯儲局打算逐步加息及縮減
資產負債表,加上歐洲中央銀行承諾逐步撤銷量化寬鬆措
施,均顯示對環球經濟穩健增長的信心增強。
香港方面,經濟受惠於環球經濟穩步復甦及本地需求穩
健,二零一七年錄得%的強勁增長。恆生指數於二零
一七年最終收報29,點,年內增幅達36%,而每日平
均成交量為882億港元,增幅達32%。年中,細價股突然
遭到大量拋售,令散戶投資者於數個月以來有所卻步。直
至中國舉行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期間,IPO活動大幅增
加,更多南下資金流入滬港通及深港通逐漸成熟的市場,
投資情緒方有所回升。
業務回顧
經紀業務
證券買賣的經紀業務收入達61,900,000港元,由於內地客
戶對國際商品產品的興趣減退,致令商品買賣佣金收入
錄得%的跌幅。於二零一七年,經紀業務佣金總收入
下跌%,由124,900,000港元按年跌至90,500,000港元。
於二零一七年第三季,IPO活動逐漸回升,股市亦重拾交
投動力,帶動來自IPO的利息收入及保證金融資增長加快
%至22,800,000港元。
隨著香港聯交所建議擴大香港的上市制度,以吸引更多創
新型公司來港上市,確保香港保持競爭力,包括考慮加權
投票權架構(同股不同權),二零一八年料將有更多IPO計
劃及超大型企業尋求上市。此外,鑒於投資環境穩定及經
濟展望正面,二零一八年前景樂觀。我們將繼續審慎管理
風險,提高保證金貸款額,同時亦會進駐不同市場物色新
商機,並透過改良應用程式及網上交易平台優化服務。我
們認為,客戶關係管理是提高客戶滿意度和贏得客戶信賴
的關鍵,同時亦可提高服務質素,進一步推動業務增長。
投資銀行
儘管香港二零一七年的IPO宗數創160宗的歷史高位,但由
於缺乏大型新股,總集資額跌至1,300億港元,是自二零
一二年僅錄得900億港元以來的最低水平。因此,香港於
二零一六及二零一七年均未能保持全球最大IPO市場的領
先地位。
於二零一七年,我們為多間上市公司就各種企業融資交易
提供顧問服務,其中包括發行證券、收購及出售交易、全
面要約及建議關連交易等,亦為IPO客戶擔任獨家賬簿管
理人。我們的客戶包括分別於香港聯交所及上海證券交易
所掛牌的H股及A股香港及內地企業。
另一方面,憑藉募集資金的雄厚實力及財務顧問的專業能
力,我們將繼續提供全方位的投資銀行服務,並繼續於
IPO、企業融資交易及集資活動等方面維持平衡發展,幫
助客戶把握不同的資本市場及企業融資機會。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2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資產管理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底,管理資產規模較上一年度增長
約%,跑贏基準指數。我們專注於投資企業盈利快速
增長行業(例如科技股)及已觸底行業(例如澳門博彩業)。
鑒於宏觀環境穩定、透過內地與香港股市聯通機制流入
的資金增加、企業盈利快速增長,以及A股獲納入MSCI指
數,我們對香港及內地股市感到樂觀。目前,恒生指數的
市盈率約為倍,市帳率為倍,派息比率約為%,
估值與全球股市相比並無過高。於二零一八年,恒生指數
可望創下新高,除卻始料不及的情況外,我們預期收入和
管理資產規模將顯著增長。
財富管理
儘管不斷改變的經濟環境影響整個市場,但我們仍因持續
性收入增加而取得理想成績。隨著全球市場反彈,旗下全
權委託投資組合管理服務的投資組合表現卓越。
二零一八年,我們將致力善用現有客戶及業務夥伴網絡來
發展業務,同時繼續拓展服務,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財富管
理解決方案。我們亦計劃在內地開設新辦事處,把握這個
增長迅速的財富管理市場。
金融科技
二零一七年,時富金融一方面繼續藉助最新科技優化服
務,另一方面則發揮經紀業務、財富管理及資產管理服務
方面的完善品牌傳統。為了提供精簡化、標準化及自動化
的產品及服務,時富金融現正開發全新的交易平台,涵蓋
網絡、iOS及Android的應用程式,以提供優質的經紀及資
產管理服務。我們將提供在全球各交易所進行買賣的經紀
服務、全權委託資金投資的資產管理服務,以及機械人顧
問服務。有見人工智能正逐步改變金融業,我們亦會把創
新的人工智能技術及大數據分析加入新的交易平台,以提
供投資顧問服務及個人化的資訊建議。
展望及企業策略
儘管二零一七年出現若干地緣政治風險,加上美國聯儲局
及歐洲中央銀行加息及推行縮減計劃,環球經濟仍能取得
增長動力並可望繼續保持。內地推行的「一帶一路」倡議、
人民幣國際化,以及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均將為香港未
來數十年的增長帶來龐大機遇,尤其是帶動國際金融服務
的需求,加上香港新任政府致力推動經濟逐步轉型至創新
及科技企業等高增值行業,本集團將繼續採取以科技領先
的金融服務業務的策略,並對此保持審慎樂觀的態度。
憑藉穩固的業務基礎及雄厚的財務實力,時富金融繼續致
力發展以客為本、以科技領先的金融業務模式,持續推動
業務增長,同時亦會憑藉旗下四大支柱業務,包括經紀業
務、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及金融科技,以逐步轉型成為中
國領先的香港投資顧問集團。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3
僱員
資料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4
僱員資料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僱用165名員工。
我們員工的薪酬乃基於彼等之工作表現、工作經驗及市場
情況而制訂。回顧年內,本集團之員工工資成本總額為
68,300,000港元。
福利
本公司及其部份附屬公司向其職員提供之僱員福利包括強
積金計劃、醫療保險計劃、酌情購股權、績效獎勵花紅及
銷售佣金。本公司亦向其中國僱員提供醫療及其他津貼,
以及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培訓
本集團已實施各種培訓政策並組織多項旨在提高其僱員之
技能以及整體提高本集團之競爭力、生產力及效率之培訓
計劃,包括下列範圍之培訓,如產品知識、客戶服務、銷
售技巧、團隊建設、溝通、語言、演說、指導、質素管
理、上市規則及監管機構規定之專業監管培訓計劃。本集
團亦安排有關職員(為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持牌人士)參
加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之必需培訓課程,以履行╱遵守證
券及期貨條例所規定之持續專業培訓。本集團為新僱員進
行一項新職員導向培訓,使彼等能了解本集團之歷史及策
略、企業文化、質素管理措施、規則及規例。該導向旨在
透過建立歸屬及合作意識,使新僱員為其崗位作準備;通
過提供必要的信息,解決僱員的疑慮;及消除任何潛在的
障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持續學習。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5
董事會及
高級管理人員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6
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
執行董事
關百豪太平紳士
董事長
MBA, BBA, FFA, FHKSI, CPM (HK) , FHKIM
關先生,現年58歲,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一日加入董事
會。彼主責本集團之整體業務策略。關先生於企業管理、
策略規劃、市場推廣管理、財務顧問及銀行業務等方面均
擁有豐富經驗。彼於澳洲柏斯梅鐸大學獲取工商管理碩士
學位,並於香港中文大學獲取工商管理學士學位。關先生
為英國財務會計師公會、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之資深會
員、香港市務學會之認許市務師(香港)及會士。
關先生對青少年教育及發展不遺餘力。關先生為美國哈佛
大學院士、哈佛大學亞洲中心顧問委員會委員、香港城市
大學顧問委員會委員、香港公開大學榮譽大學院士、香港
中文大學新亞書院校董及南京大學顧問教授。關先生更是
多間高等教育院校之名譽顧問,包括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
專業進修學院及中國北京大學東方學研究院等。此外,關
先生並獲委任為方潤華基金名譽顧問及中華慈善總會榮譽
顧問。
除教育外,關先生更致力服務社群回饋社會。關先生目前
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滬港經
濟發展協會副會長及總幹事、香港特別行政區太平紳士
(JP)、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及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
委員及香港零售管理協會現任董事會成員、前主席及榮
譽顧問。關先生亦曾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央政策組
顧問。現時,關先生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非執行董
事、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工業貿易署之中小企業委員會
委員、香港證券專業學會團體會員議會及方便營商咨詢委
員會會員。關先生同時兼任方便營商咨詢委員會批發及零
售業工作小組召集人。關先生亦為CEPA商機發展聯合會名
譽顧問,以及HKMA/TVB傑出市場策劃獎的籌備委員會成
員。
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關先生於Enterprise Asia舉辦的亞太
企業家獎項頒獎典禮中,榮獲「2009年度企業家大獎」殊
榮,以表揚關先生傑出的企業家成就及彼對經濟和社會作
出的重大貢獻。於二零一六年四月,關先生被IAIR選為「年
度人物-傑出亞洲領袖」,IAIR是世界著名財經金融雜誌,
其每年舉辦的「IAIR大獎」旨在表彰世界各地致力提倡創新
及可持續發展的傑出人士。
關先生為時富投資之董事長。彼為薪酬委員會會員,同時
為時富投資之薪酬委員會會員。彼為關廷軒先生(執行董
事)之父親。
陳志明先生
行政總裁
PCIE, MBA, MA, BA, FCCA, CPA, MHKSI
陳先生,現年51歲,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加入董事會。
彼主責本集團整體之業務發展及管理。陳先生在投資銀行
及企業融資、證券及期貨經紀業務、資產和財富管理、審
計及會計方面擁有豐富經驗。陳先生取得史丹福大學創新
和企業家專業證書、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香
港中文大學心理學文學碩士學位及香港理工大學會計學
(榮譽)文學士學位。彼為英國特許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
香港會計師公會之會計師及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之會員。
陳先生亦為時富投資之執行董事。
羅炳華先生
財務總裁
MBA, FCCA, FCPA, FHKSI
羅先生,現年59歲,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一日加入董事
會。彼監督本集團整體之財務及會計管理。羅先生於金融
管理及會計方面擁有豐富經驗。羅先生取得英國華威大學
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彼為英國特許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
師公會及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之資深會員。羅先生亦為時
富投資之執行董事及財務總裁。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7
張偉清先生
營運總裁
MA, BBA
張先生,現年44歲,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加入董事會。
彼主責本集團整體之行政和營運監控。張先生於營運監
控,風險管理及證券和期貨市場交易方面擁有豐富經驗。
彼取得香港中文大學比較及公眾史學文學碩士學位及香港
浸會大學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關廷軒先生
執行董事
BA, MHKSI
關先生,現年28歲,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加入董事
會。彼主責本集團之企業及業務發展,其中尤以策略投資
及金融科技範疇為重。關先生於企業及策略管理、私募基
金及投資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彼取得美國約翰‧霍普
金斯大學之心理學文學士學位。彼為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
之會員。彼為關百豪先生(本集團之董事長)之兒子。
何子祥先生
執行董事
BBA, MHKSI
何先生,現年36歲,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加入董事會。
彼主責本集團之企業及業務發展。何先生於業務發展、營
運及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彼取得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
理學士學位。彼為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之會員。
獨立非執行董事
鄭樹勝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鄭先生,現年62歲,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加入董事
會。鄭先生於手錶製造業有豐富經驗,及為香港一家手錶
製造及貿易公司之董事總經理。彼為香港商業專業評審中
心榮譽院士及青年工業家協會會員。彼為醫院管理局新界
西聯網醫院慈善信託基金委員會委員,亦曾為屯門醫院管
治委員會醫療發展小組委員會成員。鄭先生曾為一九九二
年度青年工業家獎得主、香港貿易發展局鐘錶諮詢委員、
屯門獅子會會長及愛心全達慈善基金會長。鄭先生曾任香
港鐘錶業總會主席,且現時擔任鐘錶業總會顧問。鄭先生
亦為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主席。
盧國雄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MBA, , FCCA
盧先生,現年59歲,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加入董事
會。盧先生於會計、審計及財務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經驗。
彼畢業於美國俄克拉何馬市大學,持有工商管理碩士學
位,並畢業於英國倫敦大學,持有法學學士學位(法學學
士)。盧先生為英國特許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盧先生亦
為審核委員會之成員。
勞明智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CPA, FFSI
勞先生,現年68歲,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加入董事
會。勞先生在澳洲、香港及其他亞洲國家之金融及投資服
務方面擁有廣泛之專業及業務經驗。彼為澳洲會計師公會
之執業會計師及Financial Services Institute of Australasia之資
深會員。勞先生亦為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8
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
高級管理人員
李成威先生
副集團財務總裁
BBus, CPA (Aus) , CPA
李先生,現年44歲,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加盟本集團。彼協
助財務總裁監督本集團之財務及會計事宜。李先生於財務
及會計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彼取得澳洲斯威本科技大
學商科學士學位。彼為澳洲會計師公會之執業會計師及香
港會計師公會之會計師。
Hanh HUYNH HUU先生
技術總監
Dipl.– Ing (MEng)
Hanh Huynh Huu先生,現年45歲,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加盟
本集團。彼主責本集團業務之策略規劃、科技應用及系統
設施發展。Hanh先生於系統設計及功能反應應用開發方
面擁有豐富經驗。彼持有法國Ecole Nationale Superieure De
L‘Aeronautique Et De L‘Espace頒發的Diplome D‘Ingenieur。
陸詠嫦女士
公司秘書
FCIS, FCS
陸女士,現年49歲,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加盟本集團。彼主
責本集團之公司秘書事宜。彼積逾廣泛之上市公司秘書經
驗。彼為英國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公會及香港特許秘書公
會資深會員。除擔任本公司之公司秘書外,陸女士亦為時
富投資之公司秘書。
姚浩然先生
資產管理部董事總經理
BEcon
姚先生,現年44歲,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加盟本集團。彼主
責本集團之資產管理服務。彼於金融服務及資產管理方面
擁有豐富經驗。姚先生取得香港中文大學經濟學學士學
位。彼為時富資產管理及時富財富管理之負責人員。
吳慧璇女士
投資銀行部主管及董事總經理
MSc, BA, ACIS, ACS, MHKSI
吳女士,現年47歲,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加盟本集團。彼主
責本集團之投資銀行業務。吳女士於投資銀行、企業融
資、公司管治和合規諮詢服務等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專門
從事上市、上市前融資、併購、其他企業融資諮詢和集
資。吳女士取得香港科技大學金融分析碩士學位及香港理
工大學會計(榮譽)文學士學位。彼為英國特許秘書及行政
人員公會會員、香港特許秘書公會會員及香港證券及投資
學會會員。吳女士為時富融資之負責人員。
黃白雪女士
優越經紀部董事總經理
MA, BA
黃女士,現年44歲,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加盟本集團。彼
主責本集團之香港經紀業務及優越客戶之投資服務。彼於
金融服務方面擁有豐富經驗。黃女士取得加拿大University
of Saskatchewan文學碩士學位及經濟學文學士學位。彼為
時富證券及時富商品之負責人員。
曹樂詩女士
優越經紀部副董事總經理
BCom
曹女士,現年42歲,於一九九七年八月加盟本集團。彼負
責管理本集團經紀業務之營運。彼於電子交易、市場營
銷、監察及營運方面擁有豐富經驗。曹女士取得加拿大麥
基爾大學商業學士學位,主修市場學。彼為時富證券及時
富商品之負責人員。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9
甄永恒先生
金融科技發展部副董事總經理
BEng
甄先生,現年41歲,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加盟本集團。彼主
責監督本集團金融科技業務之發展。彼於金融服務業的電
腦資訊科技應用方面擁有豐富經驗。甄先生取得香港科技
大學計算機科學工學士學位。
陳漢基先生
大中華業務發展部副董事總經理
MBA, BSc
陳先生,現年33歲,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加盟本集團。彼
主責本集團於大中華地區之整體發展。彼於經紀服務及財
富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經驗。陳先生取得長江商學院工商管
理碩士學位及香港科技大學生物化學理學士學位。彼為時
富資產管理、時富財富管理、時富證券及時富商品之負責
人員。
蔡芷炘女士
法律及監察部主管
LLB, PCLL, GFEng
蔡女士,現年33歲,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加盟本集團。彼主
責監督及管理本集團之監管和合規事務。彼在企業融資、
資本市場、合併和收購、法律諮詢、監管和合規方面擁有
豐富經驗。蔡女士取得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法律學士學位,
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及美國史丹福大學金融工程的專業
證書。蔡女士亦為香港合資格律師。
陸嘉美女士
風險管理、信貸監控及交收部主管
BA
陸女士,現年37歲,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加盟本集團。彼主
責本集團之交收及風險管理、以及信貸監控事務。彼於交
收及金融服務方面擁有豐富經驗。陸女士取得英國愛丁堡
納皮爾大學金融服務文學士學位。
黃瑩瑩女士
金融科技項目部主管
MSc, BSc
黃女士,現年33歲,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加盟本集團。彼負
責本集團金融科技之項目管理。彼於移動交易及移動技術
方面擁有豐富經驗。黃女士取得英國華威大學電子商務管
理理學碩士學位及英國University of Gloucestershire商業管
理和商業信息技術理學士學位。
時富金融 2017年報20
公司
管治報告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21
公司管治報告
本公司之董事已採納多項政策,以確保遵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除了本公司由於提名委員會之功能已經在董事會全體規管下執行,而未根據守則條文第條設立
提名委員會之偏離外,本公司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之所有守則條文。董事會在董事長的領導下,負責不時審閱董事會之架
構、人數和組成,及新董事不時之委任,以確保董事會由具備配合本公司業務所需技能及經驗之人士組成,而董事會全體
亦共同負責審訂董事之繼任計劃。
董事會之組成
於本報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九位董事(六位執行董事及三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彼等具有在相同行業或與本集團之業務管理
有關之技能、經驗及專長。獨立非執行董事亦會就將於董事會會議上討論之事務發表有價值且公正之意見。董事之履歷載
於本年報第15至17頁之「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一節內。
董事長及行政總裁
守則條文第條規定董事長及行政總裁之職務須分開且不得由同一人士擔任。關百豪先生於年內擔任董事會之董事長,
負責製定本集團業務發展之策略及政策,提供領導並監管董事會之運作。鄭蓓麗女士(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
七月三十一日期間)及陳志明先生(自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起)擔任行政總裁,負責本集團整體之業務發展及管理,及參與制
定並成功推行本集團之政策。董事長及行政總裁之間的職責分工已經成立,並以書面形式清楚列明。
獨立非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為專業及╱或於會計界具認可經驗及專長之專業人士,能向董事會提供寶貴意見。彼等之委任期為一
年,且須於本公司每年之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但可重選連任。本公司已收到每位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確認書。董事會
在參考上市規則第條所述之因素後認為彼等均為獨立人士。本公司已在所有載有董事姓名之公司通訊中,明確列明獨
立非執行董事之身份。
董事會之角色及責任
董事會以股東之利益為出發點,負責領導及監控本集團,並透過制定策略決策及監督本集團之財務及管理層表現,指導及
監督本集團之業務營運,以促進本集團之成功。
時富金融 2017年報22
公司管治報告
授權予管理層
管理層乃由董事會之執行董事領導,並擁有獲轉授之權力及授權,以進行本集團之日常管理及營運;制定業務政策及就主
要業務事項作出決定;及行使董事會不時轉授之權力及授權。管理層就本集團之營運向董事會承擔全部責任。
本公司備有正式之預定計劃表,列載特別需要董事會作決定之事項及授權決定之事項。董事會已給予管理層明確指引,界
定若干事項(包括以下各項)須先獲董事會批准:
— 刊發本公司之年終及中期業績
— 股息分派或其他分派
— 有關財務政策、會計政策及薪酬政策之主要事宜
— 審閱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
— 企業管治職能
— 審閱繼任計劃,並考慮董事之委任,重選及罷免
— 須以公佈形式發出通知有關集團主要架構或董事會組成之變動
— 須予公佈的交易及非豁免關連交易╱持續關連交易
— 需要股東批准之建議交易
— 資本重組
— 與外來方組建需要本集團作出重大注資及須以公佈形式公佈之合營活動
— 對董事之財務資助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23
董事會成員間之關係
關百豪先生(本集團之董事長)為關廷軒先生(執行董事)之父親。除本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成員之間概無任何關係(包括財
務、業務、家屬或其他重大╱相關關係)。
董事之啟導、支援及專業發展
本公司之董事手冊,內容有關擔任董事之職責及責任、適用於董事之相關法例及規例、權益披露之責任及本集團業務之相
關指引資料,以及本集團之公司資料。董事手冊將定期更新,以反映最新的公司信息和新的規則和規例。
董事已定期收取有關本集團業務變動及發展的最新資訊及簡報,以及有關董事職責及責任的最新法例、規例及規則。本公
司為董事提供持續培訓。本公司鼓勵全體董事參加相關的座談會╱培訓及課程╱內部簡介╱閱讀材料,以提升有關履行董
事職責的知識。
總結而言,董事於本回顧年度內已接受下列範疇之培訓,以更新及發展其技能及知識:
董事姓名 所涵蓋之範圍(附註)
關百豪 (a)至(e)
陳志明(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獲委任) (b) , (d)
羅炳華 (b)至(e)
關廷軒(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獲委任) (a)至(e)
何子祥(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獲委任) (a)至(e)
鄭樹勝 (a) , (b)
盧國雄 (b)
勞明智 (a)至(c)
鄭蓓麗(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辭任) (a)至(e)
林敏(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辭任) (b)
附註:
(a) 全球及本地金融市場、投資和商業環境
(b) 規管和企業管治
(c) 財務、法律及稅務
(d) 領導、管理和語言技能
(e) 其他有關本集團或其業務之資料
董事會已議定程序,使董事可在適當情況下經合理要求後尋求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承擔。董事確認,彼等已於年
內遵守有關董事培訓之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第條。
董事之保險
本公司已就董事可能會面對之法律訴訟作出適當之投保安排。
時富金融 2017年報24
公司管治報告
董事之出席情況及投入時間
董事於年內出席下列會議之紀錄載列如下:
出席會議╱舉行會議
董事姓名
執行委員會
會議
全體董事會
會議
審核委員會
會議
薪酬委員會
會議
股東週年
大會
股東特別
大會
執行董事
關百豪 4/4 4/4 不適用 1/1 1/1 3/3
陳志明(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獲委任) 4/4 3/3 不適用 不適用 0/0 1/1
羅炳華 4/4 4/4 不適用 不適用 1/1 3/3
關廷軒(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獲委任) 4/4 3/3 不適用 不適用 0/0 3/3
何子祥(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獲委任) 4/4 3/3 不適用 不適用 1/1 3/3
鄭蓓麗(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辭任) 0/0 1/1 不適用 不適用 1/1 1/2
林敏(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辭任) 0/0 1/1 不適用 不適用 0/0 0/0
獨立非執行董事
鄭樹勝 不適用 4/4 4/4 1/1 1/1 2/3
盧國雄 不適用 4/4 4/4 不適用 1/1 0/3
勞明智 不適用 4/4 4/4 1/1 1/1 2/3
舉行會議之總數: 4 4 4 1 1 3
年內,董事會之董事長已在執行董事不在場之情況下與獨立非執行董事舉行會議。
經檢閱(i)各董事就其投入時間發出之年度確認;(ii)各董事所持之董事職務及主要任命;及(iii)各董事於全體董事會及彼等與
管理層就各自的職能職責之行政委員會會議的出席率後,董事會認為,全體董事於年內均已投入足夠時間履行彼等之職責。
董事會會議及程序
定時董事會會議約每季度舉行一次。董事可獲取公司秘書及公司秘書團隊主要職員之意見及服務,確保遵守董事會程序及
所有適用之規則及規例。
於每次董事會會議的議程發出前,本公司均會諮詢全體董事是否有意在會議議程上列入任何事項。董事會定期會議之通告
至少於會議前14日發送予董事。董事會會議紀錄之正本會由公司秘書保存,並可供任何董事於發出合理通知後在任何合理
時間查閱。
若董事在董事會將予考慮之事項中存有董事會認為屬重大之利益衝突,則該董事將就彼或其任何聯繫人士具有重大權益之
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且不會計入出席該董事會會議之法定人數內。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25
審核委員會(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日成立)
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分別為鄭樹勝先生(委員會主席)、盧國雄先生及勞明智先生。
審核委員會的具體書面職權範圍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獲修訂,並可於本公司網站查閱。
審核委員會主要負責就委任及罷免外聘核數師提供推薦意見、批准外聘核數師之酬金及委聘條款、審閱財務資料及監察財
務報告制度、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程序。審核委員會於年內共舉行了四次會議。
於年內,審核委員會履行之工作概要載列如下:
i. 審閱本集團年度及中期財務報表,以及季度之業務營運及發展;
ii. 與外聘核數師就本集團之一般會計事項會晤及討論,並檢討彼等就有關年度之審核工作及發現,以及審核程序之效
率;
iii. 檢討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之成效;
iv. 對本集團之非豁免持續關連交易進行年度審閱;及
v. 檢討外聘核數師之獨立性、批准委聘外聘核數師及薪酬,及就重新委聘核數師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
薪酬委員會(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日成立)
薪酬委員會由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鄭樹勝先生(委員會主席)及勞明智先生,以及關百豪先生(董事會之董事長)所組成。
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重新採納之薪酬委員會的具體書面職權範圍可於本公司網站查閱。根據模式(c)(ii)及薪酬委員會
採納之企業管治守則內的職權範圍,其主要職責為就本公司對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以及就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
理人員之薪酬待遇的政策及架構向董事會提供推薦意見。本年度各董事之薪酬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0內。薪酬委員
會於年內舉行了一次會議。
於年內,薪酬委員會所履行之工作概要載列如下:
i. 確認並批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和結構;及
ii. 評估執行董事之表現及檢討彼等之現時薪酬架構╱待遇水平,並批准彼等之具體薪酬待遇。
時富金融 2017年報26
公司管治報告
董事之任命政策
董事之任命
本公司已採納涵蓋多元化政策之任命政策作為任命與罷免董事之條件、程序及過程。董事候選人膺選標準乃基於一系列多
元化考量,包括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專業技能、相關領域經驗、個人特質,以及候選人是否具備董事職位所需
的承擔、能力及正直品格。倘為膺選獨立非執行董事,則還包括上市規則所載之獨立性規定及彼等可為本公司分配的時
間。新董事提名繼續任人唯才並以客觀標準考慮候選人,同時因應本公司之業務模式及不時之特定需要作出適當考量。新
董事之委任一般由董事長及╱或行政總裁提名,並必須獲得董事會批准。本公司會在有需要時聘請外部顧問,以對更廣泛
的潛在候選人進行評估。
年內,董事會全體成員定期檢討董事會的架構、規模及組成情況,以確保其具備適合本公司業務需要的專長、技能及經
驗。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乃根據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則及規定進行評估。
於回顧年內,執行董事已舉行四次會議,有關議決本公司執行董事之任命、辭任和提名。
董事之薪酬政策
本公司已採納薪酬政策以提供董事薪酬指引。
依據薪酬政策,董事酬金應根據內部資源因素及外圍市場情況而釐定,並將隨時進行檢閱。
執行董事之酬金一般包括:
• 特定月薪╱津貼-根據董事之職責、責任、技能、工作經驗及市場影響而釐定;
• 退休金-根據本地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 各種短期激勵計劃-可包括根據短期企業目標及╱或個人目標達成而發放之酌情現金紅利;及
• 各種長期激勵計劃-可包括旨在鼓勵長期服務之購股權。
非執行董事(如有)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之酬金將為一筆按年繳付之董事酬金。
於回顧年內,已繳付及╱或應繳付予每名董事之酬金列載於本年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0內。
於回顧年內,購股權授出及╱或歸屬予董事列載於本年報董事會報告之「董事之證券權益」一節下。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27
企業管治職能
董事會負責本集團之企業管治職能,企業管治職能之具體書面職權範圍可於本公司網站查閱。企業管治職能之主要職責包
括(a)檢討(i)企業管治及(ii)本公司在遵守法規及監管規定方面之政策及常規;(b)檢討及監察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培訓及持
續專業發展;及(c)檢討本公司遵守該守則之情況及在本報告內之披露。
於年內,董事會已審閱企業管治的政策和實踐、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及在本報告內之披露有關本
公司就該守則之遵守。
董事之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之上市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作為其有關董事之證券交易之行為守則。經向
本公司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彼等全體確認彼等於整年度內一直遵守交易準則及行為守則。
問責及核數
董事知悉彼等負責編製本集團之財務報表及上市規則所規定之其他財務披露事項,而管理層已向董事會提供解釋及資料以
使其就財務及其他董事會決定作出知情評估。董事相信,彼等已選擇合適之會計政策,並貫徹應用該等政策、作出審慎及
合理之判斷及估計,並確保財務報表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本公司之核數師已就彼等之報告責任於獨立核數師報告內作
出聲明。
管理層已每月向董事會所有成員提供最新之內部財務報表,以讓董事平衡及可理解地評估本公司之表現、狀況及前景。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
董事會明白其有責任建立及維持適當且有效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並有責任就實現策略目標釐定其自願承擔的風險
性質及程度。管理層主要負責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設計、實施及監控。
本集團已設計相關程序以保護本集團的資產免遭非法使用或處置,並保留適當的會計記錄,確保內部業務用途或公佈用途
的財務資料可信及有效,同時監控本集團就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的合規情況。此外,相關程序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業務目
標所無法實現的風險,並且僅可合理而非絕對地保證防範重大錯誤陳述或損失。
時富金融 2017年報28
公司管治報告
主要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程序包括:
(i) 在董事會限定範圍內的權力轉授
業務單位及職能部門的管理層已獲董事會授予權力及權限,以根據其轄下業務或職能適當地展開日常管理、業務營運
以及對內部監控系統進行維護。本集團已採用專門的管治及組織架構,對職責責任及適當的權力轉授均有正式及明確
界定,以確保職責分明,並實施有效的監督及制衡措施。
(ii) 風險管理程序
本集團制訂及採納之信貸及風險管理政策旨在監管用於識別、評估、管理及匯報本集團面臨之各類重大風險(包括策
略、營運、合規、匯報及資訊與科技風險)之系統及程序的設立。此等風險均由風險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
負責監控。風險管理委員會監督並界定本集團的整體風險管理架構,釐定整體風險承擔水平,評估本集團的風險狀
況,確定本集團的風險等級次序,以及提升風險管理意識及管理知識。
風險管理架構所訂立的風險管理程序分為五個步驟,分別為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及排序、委任風險經理、風險對策,
以及風險資訊傳達和監察。本集團備有企業風險登記冊,以記錄有礙本公司達成業務目標的主要及重大風險。風險經
理由董事會委任,負責持續監管業務慣例中已識別的高風險範疇,並制訂其後風險應對措施計劃。風險管理委員會每
年兩次審批風險登記冊,以持續評估風險。
(iii) 市場情況╱外圍環境的變動
本集團備置相關程序旨在識別市場情況或外圍環境變動引發的新風險,該等風險可能使本集團面臨更高的損失風險或
聲譽受損。管理層主要負責衡量、監察、紓緩及管理風險並在其責任範圍內進行監控。
(iv) 財務匯報
管理層嚴密監控業務活動,並對照業務預算或預測對每月財務業績作出檢閱。本集團已就會計及管理資料進行全面、
準確並及時記錄備置適當監控程序。此外,本集團的外聘核數師會進行定期檢討及法定審核,確保本集團財務報表均
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及適用的法律及法規。
(v) 內部審計
本集團設立內部審計職能,旨在就本集團的風險管理、內部監控及管治系統是否充足、迅速及有效向管理層提供獨立
而中肯的意見,並提出改善建議。本集團的內部審計職能由集團審核部之內部審計部(「內部審計部」)執行。為保持獨
立性,內部審計部直接向審核委員會匯報審計事宜,並直接向董事會匯報行政事宜。內部審計部採用以風險為本的機
制,制訂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由審核委員會審批。內部審計部每年兩次向審核委員會匯報審計進度及審計意見。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29
(vi) 內幕資料
本集團就處理及傳播內幕資料設立內部程序及監控。除非有關資料屬證券及期貨條例下任何安全港條文範圍內,否則
本集團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向公眾披露內幕資料。在向公眾全面披露相關資料前,本集團會確保其完全保
密。倘本集團認為無法維持必要的保密程度或保密內容已遭洩密,本集團會立即向公眾披露相關資料。本集團致力於
透過清晰而均衡的方式呈報資料,兼顧正面與負面事實,不偏不倚,確保公佈或通函所載資料不會在重大事實上存在
失實或誤導成分或因遺漏重大事實而存在失實或誤導成分。
(vii) 反洗錢
本集團已就「認識你的客戶」(KYC)及反洗錢(AML)相關事宜備置管理政策及程序。為確保本集團遵守所有監管規定,本
集團已針對認識你的客戶及反洗錢事宜制定完善的審閱計劃,並成立反洗錢委員會(成員包括高級管理人員及監察部
門)。
本集團委任一名指定員工為反洗錢報告總監,負責調查涉及反洗錢的問題並於必要時遞交報告。
為確保本集團全體員工掌握有關認識你的客戶及反洗錢的最新知識及監管資料,本集團提供入職培訓及年度進修機
會。
(viii) 舉報渠道
本集團繼續實施舉報政策,以鼓勵僱員報告任何涉嫌違背道德的不當行為,而毋須擔心會遭到責難。我們已訂立相關
程序,讓僱員直接向內部審計部提出投訴,而內部審計部將評估有關投訴,判斷是否需要進行調查。改善建議會轉達
予相關管理人員予以實行。內部審計部每年兩次向審核委員會匯報審計程序、調查結果及隨後採取的跟進措施。
整體評估
董事會已透過審核委員會對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成效進行年度檢討,檢討範圍涵蓋財務、營運及合規監控等
所有重大監控程序,亦涵蓋資源充足度、人員資歷、培訓計劃以及本公司轄下會計、內部審計及財務匯報職能的預算。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可能影響股東權益的嚴重內部監控缺陷或重大關注事項。
此外,董事會已獲管理層確認,本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已設立並有效運作。
時富金融 2017年報30
公司管治報告
與股東之溝通
董事認為與股東之溝通主要有以下方式:(i)舉行股東週年大會及可能就特別目的而召開之股東特別大會(如有),此舉為股
東提供直接與董事會交流之機會;(ii)根據上市規則之規定刊發公佈、年報、中期報告及╱或通函及新聞稿,以提供本集團
之最新資料;(iii)不時舉行新聞簡報和媒體採訪;及(iv)維持本公司網站()載有本集團最新資料。歡迎股東及
投資者瀏覽該網站。
為支持環保及減省成本以保障股東之利益,本公司引入以電子版本方式供股東閱覽公司之通訊資訊。股東可選擇收取公司
之通訊資訊之印刷本或網上電子版本。為符合我們的社會關懷政策,本公司極力推薦各股東選擇以瀏覽本公司網站形式讀
取公司通訊。
決議案均會於本公司各股東大會上個別提呈。於二零一七年,本公司之股東週年大會之通告已於大會舉行前至少足20個營
業日向股東發送,而股東特別大會之通告(如有)已於大會舉行前至少足10個營業日向股東發送。
組織章程文件
於年內,本公司之組織章程文件並無任何重大變動。
股東之權利
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及在股東大會上提呈決議案
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於遞呈請求董事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書面請求日期持有本公司已繳足股本不少於十分之一
(10%),並可於股東大會上投票之一名或多名股東將有權遞交書面請求,以請求董事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
書面請求(i)須列明大會的目的,及(ii)須由呈請人簽署並送交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註明收件人為本公司之公司秘書),並可
由數份同樣格式的文件組成,而每份由一名或多名呈請人簽署。有關請求將由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處核實,倘書面請求
獲確認屬妥善及適宜,公司秘書將請求董事會給予全體股東足夠通知期,以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反之,若有關請求經核實
為不符合程序,則呈請人將獲通知有關結果,而股東特別大會將不會應要求召開。
倘董事在請求書遞呈日期起計21日內,未有在遞呈有關請求日期後兩個月內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則該等呈請人或佔全體呈
請人總投票權一半以上之呈請人,可自行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但任何如此召開之股東特別大會不得在上述請求書遞呈日期
起計3個月屆滿後舉行。由呈請人召開之大會須盡可能以接近董事召開大會之方式召開。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31
根據百慕達一九八一年公司法,持有本公司附帶權利可於本公司股東大會投票之繳足股本不少於二十分之一(5%)之登記股
東(「呈請人」),或不少於100名有關登記股東,可向本公司提交書面要求:(a)向有權接收下一屆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之股東發
出通知,以告知任何可能於該大會上正式動議及擬於會上動議之決議案;及(b)向有權獲發送任何股東大會通告之股東傳閱
不超過1,000字之陳述書,以告知於該大會上提呈之決議案所述事宜或將處理之事項。由所有呈請人簽署之呈請須送交本公
司註冊辦事處,並須在不少於(倘為要求決議案通知之呈請)大會舉行前六週或(倘為任何其他呈請)大會舉行前一週遞交及
須支付足以彌補本公司相關開支之款項。惟倘在遞交呈請後六週或較短期間內之某一日召開股東週年大會,則該呈請雖未
有在規定時間內遞交,就此而言亦將被視為已妥為遞交。
股東查詢
股東可向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標準有限公司查詢彼等之持股情況,其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
22樓,或致電(852) 2980 1333或電郵至cfsg510@查詢。
股東之其他查詢可向本公司集團公共事務部門作出,其地址為香港九龍灣宏泰道23號Manhattan Place 28樓,或致電(852)
2287 8888或傳真(852) 2287 8000或電郵至inquiry@查詢。
核數師之獨立性及酬金
審核委員會獲授權根據適用之準則審閱及監督核數師之獨立性,以確保審計過程中財務報表之客觀性及有效性。該委員會
之成員認為,本公司之核數師德勤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屬獨立人士,並向董事會作出推薦建議,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續
聘彼為本公司之核數師。於年內,德勤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曾向本公司提供核數服務及若干非核數服務,而本公司已付╱
應付予彼之酬金載列如下:
所提供服務 已付╱應付費用
港元
核數服務 1,833,000
非核數服務:
稅務諮詢 196,560
審閱持續關連交易 65,000
審閱初步業績公佈 22,000
2,116,560
代表董事會
董事長
關百豪太平紳士
香港,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時富金融 2017年報32
環境、社會
及管治報告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33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根據上市規則附錄二十七所載之環境、社會及管治指引的規定,本集團謹此提呈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報告期」)之環境、社會及管治(「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報告範圍
本報告涵蓋本集團附屬公司的香港業務,此乃本集團主要投資及收入來源。本集團直接掌握的及本集團於營運方面直接管
控的環境、社會及管治資料已納入本報告中。
重要性評估
為識別與本集團有關的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務,我們已安排管理層及員工參與營運檢討,而所識別的環境、社會及管治事
務已就其對持份者及本集團的重要性得以評估。下列為重大的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務:
環境、社會及管治指引所載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層面 本集團的重大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務
A. 環境
A1 排放物 廢物管理及碳排放
A2 資源使用 電力使用
A3 環境及天然資源 不適用
B. 社會
B1 僱傭 平等機會及多元化
B2 健康與安全 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
B3 發展及培訓 員工發展及培訓
B4 勞工準則 反童工及強制勞工
B5 供應鏈管理 供應鏈管理
B6 產品責任 客戶服務、客戶資產保障及個人資料處理
B7 反貪污 反貪污及洗錢
B8 社區投資 支持本地社區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已遵守環境、社會及管治指引所載之「遵守或說明」規定。
時富金融 2017年報34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A. 環境
A1 排放物
A2 資源使用
我們致力成為對環境負責的企業,以宣揚「綠色時富」願景。本公司積極尋求機會節約能源、善用資源及減少廢
物。
除制訂環保政策以及向員工講解可計量的環保目標外,我們亦掌握本港最新的環保標準。
於二零一七年,本集團獲頒「二零一六年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服務及貿易業)的優異獎。該獎項表揚我們致力推
行環境管理,以及在環保方面不斷改善的表現。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概無發現與香港環境法例及規定相關的不合規情況。
廢物管理
就本集團的主要業務活動(即金融服務)而言,我們並無產生顯著的空氣或水污染物。
本公司在減廢方面維持高標準,並教導員工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培養他們實行可持續發展的技能及提供相關
支援。
本公司業務活動產生的廢物主要為紙張。我們於報告期內的用紙量為5,公斤1(二零一六年:6,公斤)。
我們會定期監察用紙量,並執行多項減少用紙措施。
我們已於辦公室實施廢物分類,亦提供回收箱,收集廢紙、膠樽、鋁罐及可回收碳粉盒。這些廢物會運送至回
收代理商進一步處理。
我們辦公室於報告期內的回收量概述如下:
物件 數量 單位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紙張 7,746 7,255 公斤
鋁罐 1,150 1,016 個
膠樽 1,150 1,287 個
碳粉盒 54 94 個
除回收外,辦公室已推行多項計劃及活動,鼓勵員工參與減廢管理,包括:
• 推行綠色資訊及通訊科技平台,包括電子工作流程和CASHARE(內聯網)等系統,以建立「無紙化、資訊
化、系統化」的高效工作環境;
1 基於我們的業務性質,用紙密集程度並非適用的表現指標。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35
• 實現「減廢證書」認可計劃下的減廢目標;
• 購買源自森林認證體系認可計劃及森林管理委員會認可造林區的紙張,盡量減少天然林木的砍伐;
• 於所有辦公室設備貼上「環保訊息」提示;
• 內部文件傳閱使用舊信封;及
• 建議使用再造紙及雙面或二合一影印。
我們並無於業務活動中發現個別有害廢物。
本集團的減廢成果得到認可,獲環境運動委員會頒發「減廢證書」(卓越級別)。
電力使用及碳排放
我們的碳排放主要來源是電力使用。本集團於報告期內的總用電量為724,656千瓦時1(二零一六年:870,314千瓦
時),相當於產生噸2(二零一六年:噸)的二氧化碳。
為減少碳足跡,本集團已推行多項綠色措施,以提高節能意識:
1) 照明
• 已於辦公室安裝T5節能光管;
• 鼓勵員工下班時關燈;
• 於室內有陽光充分照射時關上部份照明設備;及
• 強烈建議午飯時間關燈。
2) 辦公室設備
• 電腦及其他電子設備在不使用時應該關上,以節約能源;及
• 保安員夜間巡視時確保所有不使用的設備關上。
除上述措施外,關懷委員會定期向員工發放通訊,以提高環保意識。此外,辦公室走廊╱茶水間已掛上綠色海
報,以宣傳環保慣例。
為加強員工對低碳措施及節能慣例的意識,我們參與「地球一小時」活動,關掉不必要的燈光一小時,鼓勵所有
員工在家中亦身體力行。
1 基於我們的業務性質,能源密集程度並非適用的表現指標。
2 碳排放量根據溫室氣體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以及中電控股有限公司與港燈電力投資有限公司發佈的碳轉換系數計算。
時富金融 2017年報36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水及包裝材料的使用
我們在業務活動中不會大量用水。我們的租用物業大部份供水設備由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及管理,費用已包括在
管理費內。
雖然用水量有限,但我們仍推動辦公室的行為改變,鼓勵節約。茶水間及洗手間均貼有環保訊息,提醒員工節
約用水。
此外,我們提供服務時不會使用包裝材料,因此有關披露不適用於本集團。
A3 環境及天然資源
除上述環保事務外,本集團並未知悉任何其他對環境及天然資源產生的重大影響。
B. 社會
B1 僱傭
尊重我們每位員工的權利,是實現本集團及本集團業務所在社區的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本集團於業務營運各方
面均體現尊重個人的承諾,而我們的政策及相關程序亦融入這個重點。我們致力提供愉快及家庭友善的工作環
境。
我們的僱員手冊訂明有關僱傭、薪酬及福利的一般慣例及政策。為保持競爭力,我們將底薪維持於行業水平,
讓我們吸引及挽留高技術及積極上進的員工。
本集團力求培養、保持及支持僱傭平等及多元化,符合適用法律及條例對不同年齡、種族、膚色、國籍、宗教
信仰、殘疾、性取向、政見及任何其他狀況人士的保障。我們相信多元化可提供較輕鬆的環境,令員工更有滿
足感,生活更有意義。所有人於招聘、甄選、僱傭、薪酬、調職、晉升、培訓或發展的過程中不應遭受歧視。
我們根據學歷、經驗及能力僱用合資格人士擔任所委託的職責,當中絕無歧視。
與此同時,本集團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慣例,包括家庭假期福利及僱員支援計劃,提供鮮果,並舉辦健康講座及
慢跑班,以提升僱員的身心健康。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概無發現與僱傭法例及規定相關的不合規情況。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37
本集團之員工總數概列如下:
性別 員工人數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男 73 80
女 92 63
總數 165 143
僱傭類型 員工人數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全職 165 142
兼職 0 0
臨時及合約 0 1
總數 165 143
年齡 員工人數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30歲以下 54 40
30至50歲 94 84
50歲以上 17 19
總數 165 143
附註: 以上數據為截至本報告期末的員工人數。
B2 健康及安全
確保員工健康及安全是本集團業務的重要一環。因此,我們致力減低可能引致意外、受傷及危害健康的風險,
從而維持安全、衞生、高效率的工作環境。我們確保所有員工都有能力勝任工作,並獲提供充足的培訓,以遵
守本港所有關於健康及安全的法例及條例。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並無違反本港任何有關健康及安全的法例及規例。
我們備存職業健康及安全記錄,確保時刻為員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我們採取預防措施、使用適當的辦
公室設備,並定期評估辦公室風險,以加強工作場所安全。我們亦會定期為員工安排接種流感疫苗及接受免費
身體及牙科檢查。
時富金融 2017年報38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B3 發展及培訓
我們致力確保員工的才能、技術和能力得到認同,達致人盡其才。本集團實施了多項培訓政策,亦舉辦了多個
培訓課程,旨在提升員工技術、發展員工才能、加強本集團整體競爭力、生產力及效率。
我們的培訓課程是因應業務需要及員工能力而制訂。在報告期內,我們舉辦了12個內部課程,培訓範圍涵蓋語
文能力、產品知識、營運技巧、事業方向、安全意識,風險與合規,質素管理,見習人員培訓,領導方式轉
型、專業資格持續培訓,以及專業執照備試課程。
B4 勞工準則
本集團嚴禁使用任何形式的強制勞工,並須遵守所有關於僱用15至18歲的青少年的法規。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概無發現涉及相關法律及規例中的勞工準則的重大違規事宜。
B5 供應鏈管理
為支持可持續發展,我們的綠色供應鏈措施對業務供應商設有嚴格的環境、社會及道德標準。我們對供應商要
求高,並要求供應商遵守本集團訂立的同一套標準。
我們在採購及外判過程中納入可持續發展考慮因素,並要求供應商滿足基本標準。舉例而言,所有供應商均須
遵守以下基本原則:
• 提供平等就業機會,認可集體談判權及現行最低薪酬待遇;
• 奉行誠信及問責標準;
• 盡量減少對中小型企業或本地供應商的不平等待遇;
• 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不使用任何童工或強制勞工,不會騷擾或苛待員工;及
• 支持可持續發展,行事對環境負責,遵守環保標準以節約資源,盡量減低生產、使用及棄置產品過程對
環境的負面影響,以及盡量避免使用有害產品。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39
B6 產品責任
客戶服務
滿足客戶所需是我們的宗旨,亦是我們各項業務及各個業務部門的行事原則。行事透明、提供優質意見是我們
滿足客戶所需的關鍵,從而提高客戶滿意度、贏得客戶長期信賴。
我們旨在因應客戶的個別需要制訂解決方案,創造可持續發展的價值,與客戶建立長遠關係。在宣傳工作中,
我們確保資料及宣傳刊物易於理解,提供投資者作出決策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我們的員工致力向客戶提供專
業意見,讓客戶理解金融工具的特點、功能及風險。
保障客戶資產
本集團的若干附屬公司為持牌經營,須受證監會監管。我們身為客戶資產的託管人,會恪守所有關於處理及保
障客戶資產的法例及規例。我們會採取一切必要的監控措施,確保客戶資產得到妥善而迅速的處理,提供充分
保障。
客戶資產以獨立賬戶保管。我們只會在得到客戶同意,或客戶須履行合約責任的情況下進行交易。我們備有充
足的審計工作記錄,以便遇有懷疑違規個案時進行調查。我們亦定期進行合規審查及審計工作,以監察有否任
何違反監管規定的情況。一旦發現任何違規情況,即會向管理層通報。
處理個人資料
本集團以高度安全及保密標準保護個人資料私隱,以嚴守有關資料私隱的監管規定。我們致力維護及保護個人
資料。
本集團訂有內部政策,規管向資料當事人收集個人資料及處理該等資料的方式。根據我們的資料保護原則,我
們須遵照《私隱政策聲明》,讓公眾清楚了解資料使用者對於收集、保管及使用個別個人資料的一般政策及做法。
此外,根據我們的資料保護原則,我們向個別人士收集可供辨識個人身份的資料時須遵照《收集個人資料聲
明》,讓資料當事人知悉有關收集其特定個人資料的若干事宜。除非經資料當事人書面同意,本集團不會將個人
資料用於直銷推廣用途,或將個人資料提供予任何人士作該等用途。另一方面,本集團維持穩健的安全系統及
措施,防止個人資料遭未經授權使用。
在報告期內,本集團概無發現涉及相關法律及規例中關於產品責任之規定的重大違規事宜。
時富金融 2017年報40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B7 反貪污
本集團致力提倡及維持最高的誠信、正直及公平標準。我們的全體員工必須確保本集團的聲譽不會因不誠實、
不忠或貪污而受損。
除了有關監察反洗錢、反資助恐怖分子,以及向客戶或供應商提供或收受禮物或利益的內部指引外,本集團亦
有制訂評估表格,以評估高風險客戶及舉報途徑,讓員工舉報可疑交易。一旦接報可疑交易,我們將及時跟
進,並交由獨立人士調查。
在報告期內,本集團或其員工並無涉及任何有關貪污的法律訴訟。此外,本集團並未知悉任何違反反洗錢法例
及規例的個案。
B8 社區投資
以人為本是本集團的核心企業價值之一,亦是我們經營業務及日常營運的準則。因此,我們心繫社會及服務對
象的利益。本集團及我們的員工致力與本港社會各界攜手合作,推出各種舉措,包括創造就業、教育年青一
代,以及賑災工作。
在報告期內,本集團與多個慈善機構合作,並舉辦多個捐贈活動,例如「玩具、書本及二手衣物回收」、「月餅捐
贈」、「捐血」及「利是封回收」。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41
董事會
報告
時富金融 2017年報42
董事會報告
董事欣然提呈彼等之報告,以及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
主要業務
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本集團之主要業務為(a)提供網上及傳統之證券、期貨及期權、以及互惠基金及保險相關投
資計劃產品之經紀業務,(b)債券及股票投資及衍生工具之主要投資,(c)提供保證金融資及貸款服務,及(d)提供企業融資服
務。
業績及股息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績載於本年報第59頁之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
董事會並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一六年:無)。
業務回顧
對年內本集團業務的回顧,以及對本集團日後業務發展及可能面臨之風險及不明朗因素之討論,載於本年報「財務回顧」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之部份,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8。
本集團之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8。
使用財務主要表現指標對本集團年內表現進行之分析載於本年報「財務回顧」之部份。
除於本年報所披露外,自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務年度結束以來,概無發生任何影響本集團的重大事件。
持份者關係
我們深明業務發展建立於我們服務範圍內所有「人」的長遠利益之上。
在發展業務的過程中,我們亦非常關注主要持份者的需要,特別是我們的股東、員工、顧客、供應商及社區。正因如此,
我們努力成為一所能照顧這些主要持份者需要的「全面關懷企業」。
本集團一直堅持「以人為本」為我們的核心理念和企業文化的中心思想。我們尊重持份者的各種需要,並為開創更美好的未
來發展,致力平衡各方面的不同利益。
我們的五個核心價值「以人為本」、「以客為先」、「質素承諾」、「群策群力」及「與時並進」,乃為引導整體員工奮力向前的宗
旨。
我們致力創造愉快的工作環境,提升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從而把他們的潛力發揮到極致,以優質產品及創新服務,滿足
顧客需要,同時加強與供應商的合作,以便為客戶提供高質素產品及服務,從而確保本集團的可持續發展。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43
股東關係
本公司致力於主動、透明及有效地與我們的股東及金融業界溝通,藉此確保統一及適時向股東及潛在投資者發佈資料。
我們已建立與股東溝通的有效渠道,旨在確保公司資料易於查閱。有關監管披露及本公司通告的公司通訊資料,包括財務
報告、業績公佈、公司公佈及通函,將按持續披露原則予以刊發並遵守適用於本公司的法律及監管規定。有關本公司及其
業務的公司通訊及其他一般資料(例如新聞稿)將登載於公司網站()並儘快向媒體發佈。本公司遵守其企業
政策,不會披露尚未向外公佈或潛在股價敏感的資料(例如銷售及溢利預測)。
關心員工
我們認為員工是本集團最重要的資源。我們根據績效掛鉤的評估體系為員工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及豐富的職業發展機
遇。秉持倡導學習文化的熱忱,我們在僱員再培訓局(ERB)主辦之「人才企業嘉許計劃」中,獲頒發「人才企業」的稱號,以表
揚本集團在人才培訓及發展工作方面的卓越表現。我們亦向員工提供定期培訓,包括內部培訓以及由專業機構提供的進修
課程,令員工緊貼市場、行業及各項業務的最新發展。
本集團致力照顧員工的福祉,因為我們相信健康的體魄與心靈對他們的事業及個人生活有正面的影響。
我們除了制定了有關員工健康、工作安全和福利制度的政策外,本集團更不斷舉辦康樂和具教育意義的活動,主題豐富多
樣,包括專業發展、平衡工作與生活、健康與安全、獎賞及肯定,以及員工家庭等,各項精彩活動幫助員工發掘興趣、啟
發潛能及於工餘時放鬆心情。我們獲民政事務局及家庭議會頒發「家庭友善僱主」殊榮,肯定本集團的家庭友善僱傭政策及
做法,為本公司及僱員的家庭生活帶來正面影響。
我們真誠關懷員工的退休需求,更為員工提供了額外退休福利。我們榮獲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頒發的「積金好僱主」獎
項。
以客為先
我們以客戶利益為先,致力為享受我們服務的顧客帶來愉快體驗。
我們重視客戶的回應,並致力透過互聯網、日常通訊、客戶服務及售後服務等途徑了解客戶意見。此外,我們建立網站、
電子化入門網頁、電郵、Facebook及客戶熱線等,以處理客戶之回應。
本集團獲新城電台及香港電腦商會頒發「數碼品牌大獎-傑出網上金融科技投資平台」獎項,以表彰本集團的傑出金融科技
投資平台。我們亦在和訊網主辦的「第十五屆中國財經風雲榜」中被評為「年度優秀綜合性金融企業」。
時富金融 2017年報44
董事會報告
供應商
我們深信,供應商對於建立優質業務而言同樣重要。我們積極與供應商溝通,確保他們提供優質及可持續的產品與服務。
關心社會
本集團致力為業務所在社會提供支持與幫助,其中包括愛心捐助、培育人才、義工服務及共襄善舉。
過去十年間,我們大力支持各類社區服務及慈善活動,體現我們對社會的關心。我們亦一直鼓勵僱員及其家人在業餘時間
參與義工服務,為社區弱勢社群出一分力。
我們榮獲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頒授的「10年Plus商界展關懷」獎項,表揚我們在「關懷社區」、「關懷員工」及「關懷環境」
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亦肯定我們大力支持社區服務及對僱員參與的承諾。
我們獲勞工及福利局頒發「社會資本動力標誌獎」,表揚我們積極推動跨界別合作及建立持續發展的互信互助網絡。
環保政策及表現
作為一家全面關懷企業,本集團一直致力將我們對自然環境的影響減至最少,同時亦在公司營運需要及環境保護間維持平
衡。
本集團推行「綠色辦公室政策」,採取多種措施以節約能源與用紙並鼓勵循環再用。我們亦舉行不同類型的「綠色辦公室運
動」,以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並鼓勵他們身體力行。
本集團多年來積極參與由知名機構組織的各類環保項目及活動且屢獲殊榮。於二零一七年,我們獲環境運動委員會頒發「二
零一六年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服務及貿易業)優異獎,以及「減廢證書」(卓越級別)。
遵守法例及規例
本集團備置合規程序,以保證遵守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尤其是對本集團具有重大影響者。年內,本集團已在企業層面
上遵守相關法例及規例以及對本集團業務產生重大影響的法例及規例,其中包括上市規則、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
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香港法例第615章)。
五年財務概要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最近五個財政年度之經審核業績及資產與負債之概要載於本年報第133頁。
物業及設備
本集團物業及設備於年內之變動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8。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45
附屬公司
本公司主要附屬公司之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3。
股本
本公司股本於年內之變動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6。
儲備及可供分派儲備
本集團之儲備於年內之變動詳情載於本年報第62頁綜合財務報表「綜合權益變動表」一節內。
本公司之儲備於年內之變動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5。
優先購買權
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或百慕達法例並無條文規定本公司須就發售新股按比例給予現有股東優先購買權。
持續關連交易
A.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三個財政年度之保證金融資安排
時富證券(本集團之全資附屬公司)與各關連客戶訂立下列保證金融資協議:
(i) 與以下各關連人士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保證金融資協議
(a) 關百豪先生
(b) 羅炳華先生
(c) 鄭蓓麗女士
(d) 吳公哲先生
(e) 林敏先生
(f) 羅家健先生
(g) 吳獻昇先生
(h) 關百良先生
(i) 陳少飛女士
(j) Cash Guardian
(k) Libra Capital Management (HK) Limited
(l) 加富信貸有限公司
時富金融 2017年報46
董事會報告
(ii) 就向Confident Profits(時富投資透過CIGL(時富投資之全資附屬公司,即主要股東)持有之附屬公司)提供保證金融
資信貸與Confident Profits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之保證金融資協議
(iii) 與以下各關連人士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之保證金融資協議
(a) 陳志明先生
(b) 何子祥先生
根據各保證金融資協議,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財政年度各年(上文第A(i)項及
A(ii)項)及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起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財政年度各年(上文第A(iii)項),時富證券
向上述每位關連客戶提供保證金融資信貸,年度上限為最多達30,000,000港元(此乃代表保證金融資信貸之最高未償還
結餘,包括應計之未償還利息)。授予關連客戶之每份保證金融資信貸為獨立的信貸,且不會合併計算。所收取的利
息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優於時富證券就類似服務向獨立第三方收取的利息。
於各保證金融資協議日期,上述關連客戶均為本集團及╱或時富投資集團(即主要股東)之董事或主要股東或彼等各自
之聯繫人或家庭成員或本集團之同系附屬公司,並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本公司提供保證金融資安
排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有關財務資助之持續關連交易。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鄭蓓麗女士(第(i)(c)項)、林敏先生(第(i)(e)項)及吳公哲先生(第(i)(d)項)已辭任本集團
及╱或時富投資集團之董事,但於辭任後12個月內仍為本集團按上市規則之所定義之關連人士。
與關百豪先生、Cash Guardian及家庭成員(即關百良先生及陳少飛女士)、Libra Capital Management (HK) Limited及加富
信貸有限公司訂立之各保證金融資協議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上獲獨立股東批准。交易
詳情已於本公司日期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公佈及日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之
通函內披露。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上述關連客戶(第A(i)至A(iii)項)各自動用之保證金融資信貸的最高金額並
無超過年度上限30,000,000港元。
B.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財政年度提供經紀服務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時富證券及時富商品(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作為服務提供者)與Confident Profits(作
為客戶)訂立經紀服務協議,其內容有關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財政年度按照已釐定之經紀費用(詳
情載於本公司日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之通函)提供在香港及╱或任何其他海外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期貨及期
權合約的經紀服務。收取之經紀費用將按一般商業條款及不優於向本集團之獨立第三方客戶提供之市場費率作出。
經紀費用之年度上限為:
(i)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為不超過100,000,000港元;
(ii)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為不超過200,000,000港元;及
(iii) 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為不超過300,000,000港元。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47
於經紀服務協議之日期,Confident Profits集團為時富投資之附屬公司,由主要股東CIGL(時富投資之全資附屬公司)持
有,並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本集團根據經紀服務協議為Confident Profits集團提供經紀服務構成本
公司於上市規則項下之持續關連交易。
經紀服務協議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獲獨立股東批准。交易之詳情已於本公司日期二零
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之公佈及日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之通函內披露。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從Confident Profits集團(第B(ii)項)收取之經紀費用總額不超過年度上限
200,000,000港元。本集團於回顧年內收取之經紀費用金額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1。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上述持續關連交易已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審閱。獨立非執行董事確認持
續關連交易以下列方式訂立:(a)為本集團之一般及日常業務;(b)根據正常商業條款或不遜於本集團向或由獨立第三方提出
之條款;以及(c)根據規管該等交易的相關協議的公平合理條款,並符合股東整體利益。
本公司的核數師獲聘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核證聘用準則第3000號(經修訂)「歷史財務資料審計或審閱以外的核證
聘用」,並參照實務說明第740號「關於香港上市規則所述持續關連交易的核數師函件」,就上述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持續關連交易作出匯報。根據所完成的工作,本公司的核數師已按上市規則第條發出載有
上文披露的持續關連交易相關結果及總結的無保留意見函件。核數師函件的副本已由核數師及本公司呈交聯交所。
與關聯人士之交易
本集團根據適用之會計準則進行披露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1之與關聯人士的交易。該等與關聯人士之交易均為(i)並非本集
團之關連交易;或(ii)與本集團於上文所披露的持續關連交易有關;或(iii)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之報告、公佈、年度審查及獨
立股東批准規定的關連交易。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本集團於年內與關聯人士之交易之披露規定。
籌集資金及所得款項用途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本公司(作為發行人)與恆億集團有限公司(作為認購人)就按認購價每股港元認購
826,000,000股新股份簽訂股份認購協議。認購股份之總面值為16,520,000港元,而每股認購股份之淨價格約為港元。
於認購協議日期,股份收市價為港元。認購事項已於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獲股東批
准,新股份亦已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根據特別授權正式向認購人發行。股份認購事項所募集款項總額及淨額分別為
231,280,000港元及約229,980,000港元。款項淨額約230,000,000港元中約130,000,000港元已用於支持保證金融資業務發展,而
餘下100,000,000港元已用作日常營運及業務發展的一般營運資金。是項交易之詳情已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
之公佈、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之通函及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之補充通函中披露。
時富金融 2017年報48
董事會報告
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本公司(作為發行人)與中國光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作為配售代理)就按初步兌換價每股
港元向承配人配售本金總額不超過620,000,000港元之可換股債券簽訂配售協議。配售事項已於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七月
十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獲股東批准。本金總額620,000,000港元之可換股債券已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發行予六位
承配人,而募集款項總額及淨額分別為620,000,000港元及約614,600,000港元。所得款項淨額當中,約300,000,000港元已用於
進一步提升本集團之金融服務業務,為其保證金融資及包銷業務提供更多資金,而餘下314,600,000港元則用作本集團進行
日常營運及業務發展之一般營運資金。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本公司已根據可換股債券之條款悉數贖回總額為620,000,000港元的可換股債券連同應計利
息。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尚未行使之可換股債券。是項交易之詳情已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五月
二十六日、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之公佈,及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之通函中披露。
除於本文所披露外,本公司於回顧年內並無任何其他籌集資金之活動。
主要客戶及供應商
回顧年內,五大客戶之銷售額佔本集團之營業總額不足30%。
回顧年內,五大供應商之購貨額佔本集團之購貨總額不足30%。
董事
本公司於年內及直至本年報出版日期之董事如下:
執行董事:
關百豪
陳志明(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獲委任)
羅炳華
張偉清(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獲委任)
關廷軒(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獲委任)
何子祥(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獲委任)
鄭蓓麗(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辭任)
林敏(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辭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
鄭樹勝
盧國雄
勞明智
以下董事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惟合資格並願重選連任:
(i) 關百豪先生為執行董事,將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及企業管治守則每三年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最少退任一次;
(ii) 陳志明先生、張偉清先生及關廷軒先生為新委任執行董事,將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及
(iii) 鄭樹勝先生、盧國雄先生及勞明智先生,全部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將根據彼等之董事條款於每年之股東週年大會上
退任。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49
根據上市規則第(1)條披露董事資料
除本年報所披露者外,根據上市規則第(1)條的規定董事資料並無其他變動須予以披露。
董事之服務合約
擬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膺選連任之董事概無與本公司訂立任何本公司在一年內不可在不予賠償(法定賠償除外)的情況下終
止之服務合約。
董事之交易、安排或合約權益
除於本節上文「持續關連交易」標題項下所披露之保證金融資安排外,概無董事直接或間接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在年
內或截至回顧年終所訂立對本集團業務而言屬重大之主要交易、安排或合約中享有重大權益。
董事之證券權益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a)本公司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予備存的登記冊所記錄;或(b)標準守則須予知
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資料,董事及本公司行政總裁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
關股份及債券擁有的權益及淡倉如下:
本公司
(a) 股份之好倉
姓名 身份 個人 公司權益 持股量
(股份數目) (股份數目) (%)
關百豪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 1,667,821,069*
陳志明 實益擁有人 10,924,000 —
盧國雄 實益擁有人 1,255,500 —
12,179,500 1,667,821,069
* 該等股份由CIGL(Praise Joy Limited(時富投資(本公司之主要股東)實益持有其100%權益)之一間全資附屬公司)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
例,關百豪先生(「關先生」)擁有時富投資合共%之股權權益(詳情於下文「主要股東」標題內所披露)。由於關先生於時富投資持有
權益,因而被視為擁有由CIGL所持全部股份之權益。
時富金融 2017年報50
董事會報告
(b) 本公司相關股份之好倉-購股權計劃項下之購股權
購股權數目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與已發行股份
之比率
姓名 授出日期 購股權期間
每股
行使價 附註
於二零一七年
一月一日
尚未行使
因董事變更
調配之變動 於年內失效 於年內授出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港元) (附註(3)) (附註(5))(附註(6)及(7)) (%)
關百豪 03/12/2015 03/12/2015–31/12/2019 (1) 40,000,000 — — — 40,000,000
31/08/2017 31/08/2017–31/12/2020 (2) — — — 49,000,000 49,000,000
陳志明(附註(3)) 31/08/2017 31/08/2017–31/12/2020 (2) 不適用 — — 49,000,000 49,000,000
羅炳華 03/12/2015 03/12/2015–31/12/2019 (1) 40,000,000 — — — 40,000,000
31/08/2017 31/08/2017–31/12/2020 (2) — — — 49,000,000 49,000,000
關廷軒(附註(3)) 03/12/2015 03/12/2015–31/12/2019 (1) 不適用 40,000,000 — — 40,000,000
31/08/2017 31/08/2017–31/12/2020 (2) 不適用 — — 24,000,000 24,000,000
何子祥(附註(3)) 03/12/2015 03/12/2015–31/12/2019 (1) 不適用 2,000,000 — — 2,000,000
31/08/2017 31/08/2017–31/12/2020 (2) 不適用 — — 24,000,000 24,000,000
鄭蓓麗(附註(4)) 03/12/2015 03/12/2015–31/12/2019 (1) 40,000,000 — (40,000,000)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林敏(附註(4)) 03/12/2015 03/12/2015–31/12/2019 (1) 28,000,000 — (28,000,000)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148,000,000 42,000,000 (68,000,000) 195,000,000 317,000,000
附註:
(1) 購股權分四期歸屬,分別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授出日期)、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
可予行使25%,並須受限於達致由董事會全權酌情決定之既定的里程碑╱表現指標。且購股權必須在董事會批准購股權歸屬之日起計
一個月內行使。
(2) 購股權須受限於達致由董事會之董事長批准及╱或由董事會全權酌情決定之既定的里程碑╱表現指標╱購股權期間相關年度之業務預
算計劃。且購股權必須在董事會批准購股權歸屬之日起計一個月內行使。
(3) 於年內,陳志明先生、關廷軒先生及何子祥先生獲委任為董事。
(4) 於年內,鄭蓓麗女士及林敏先生辭任董事。
(5) 購股權失效乃由於本公司董事辭任。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51
(6) 股份於緊隨授出購股權日期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前之收市價為港元。
(7)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授出之購股權的價值為零,乃由於購股權所設定的表現目標尚未於回顧年度結束時達致。因
此並無以股份為基礎之補償開支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內確認。
(8) 年內並無購股權獲行使或註銷。
(9) 董事以實益擁有人身份持有該等購股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無董事、行政總裁或彼等之聯繫人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
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任何權益及淡倉。
購股權計劃
購股權計劃乃根據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之一項普通決議案獲採納,並於二零零八
年三月三日生效。購股權計劃之條款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0。下表披露本公司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並由董事及本集
團僱員及其他承授人持有之購股權詳情,以及該等購股權持有量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變動。
購股權數目
計劃名稱 授出日期 購股權期間 每股行使價 附註
於二零一七年
一月一日
尚未行使
因董事變更
調配之變動 於年內失效 於年內授出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港元) (附註(6))(附註(7)及(8))
董事
購股權計劃 03/12/2015 03/12/2015–31/12/2019 (1) 148,000,000 42,000,000 (68,000,000) — 122,000,000
31/08/2017 31/08/2017–31/12/2020 (1) — — — 195,000,000 195,000,000
148,000,000 42,000,000 (68,000,000) 195,000,000 317,000,000
僱員及其他承授人
購股權計劃 03/12/2015 03/12/2015–31/12/2019 (2)及(3) 160,000,000 (42,000,000) (12,000,000) — 106,000,000
03/12/2015 03/12/2015–31/12/2019 (5) 30,000,000 — — — 30,000,000
31/08/2017 31/08/2017–31/12/2020 (4) — — — 24,000,000 24,000,000
31/08/2017 31/08/2017–31/12/2020 (5) — — — 194,400,000 194,400,000
190,000,000 (42,000,000) (12,000,000) 218,400,000 354,400,000
338,000,000 — (80,000,000) 413,400,000 671,400,000
時富金融 2017年報52
董事會報告
附註:
(1) 授予董事之購股權的詳情載於上文「董事之證券權益」一節內。
(2) 購股權分四期歸屬,分別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授出日期)、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可予行
使25%,惟須受限於下文(3)所載歸屬條件。
(3) 購股權之歸屬須受限於達致由董事會全權酌情決定之既定的里程碑╱表現指標。且購股權必須在董事會批准購股權歸屬之日起計一個月內行
使。
(4) 購股權須受限於達致由董事會之董事長批准及╱或由董事會全權酌情決定於購股權期間相關年度之既定里程碑╱表現指標及╱或業務預算計
劃。且購股權必須在董事會批准購股權歸屬之日起計一個月內行使。
(5) 購股權必須在董事會批准購股權歸屬之日起計一個月內並在提供滿意的服務後行使。
(6) 購股權失效乃由於參與者終止聘用為本集團之成員。
(7) 股份於緊隨授出購股權日期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前之收市價為港元。
(8)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授出之購股權的價值為零,乃由於購股權所設定的表現目標尚未於回顧年度結束時達致。因此並無
以股份為基礎之補償開支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內確認。
(9) 年內並無購股權獲行使或註銷。
主要股東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董事及本公司行政總裁所知,下列人士╱公司(董事或本公司行政總裁除外)於本公司股
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或當作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規定置存之權益登記冊所記錄,或如以下須予知會
本公司之權益或淡倉:
姓名 身份 股份數目 持股量
(%)
Hobart Assets Limited (附註(1))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1,667,821,069
Cash Guardian(附註(1))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1,667,821,069
時富投資(附註(1))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1,667,821,069
Praise Joy Limited (附註(1)) 受控制公司之權益 1,667,821,069
CIGL (附註(1)) 實益擁有人 1,667,821,069
恆億集團有限公司(「恆億」)(附註(2)) 實益擁有人 826,000,000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53
附註:
(1) 指由CIGL(Praise Joy Limited(時富投資(即主要股東)實益持有其100%權益)之一間全資附屬公司)持有的同一批1,667,821,069股股份。時富投資
乃由關先生擁有合共約%之權益(即約%由Cash Guardian(為Hobart Assets Limited之全資附屬公司,即100%由關先生實益持有)持有及
約%由關先生以個人名義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關先生、Hobart Assets Limited及Cash Guardian被視為擁有全部由CIGL(透過時富投
資)所持之股份權益。以上權益已於上文「董事之證券權益」一節內披露為關先生之公司權益。
(2) 恆億為新恆基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高敬德先生持有其%權益及楊琬婷女士持有其%)之一間全資附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
高敬德先生、楊琬婷女士及新恆基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被視為擁有全部由恆億所持之股份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行政總裁並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或公司(董事或本公司行
政總裁除外)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或當作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規定置存之權益登記冊所
記錄,或須予知會本公司之權益或淡倉。
購買、出售或贖回上市證券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證券。
足夠公眾持股量
根據本公司所得的公開資料及董事所知,本公司於刊發本年報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根據上市規則維持足夠之不少於25%
股份的公眾持股量。
管理合約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概無訂立或存在任何有關管理及經營本集團全部或任何重大部份業務的合約。
獲准許彌償條文
董事之獲准許的彌償條文(定義見香港公司條例第469條)現時及於本財政年度生效。
確認獨立人士
本公司已接獲每位獨立非執行董事之書面確認書,確認彼等符合上市規則第條所載有關獨立性之規定,以及本公司仍
然認為各獨立非執行董事確屬獨立人士。
時富金融 2017年報54
董事會報告
核數師
本公司於過往三年內並無更換核數師之事宜。
本公司之年度綜合財務報表由德勤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審核。本公司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一項決議案續聘德勤 •關
黃陳方會計師行為本公司之核數師。
代表董事會
董事長
關百豪太平紳士
香港,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55
獨立核數師報告
致時富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股東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見
本核數師(以下簡稱「我們」)已審計列載於第59至131頁的時富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
下統稱「貴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此財務報表包括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綜合財務狀況表與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
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綜合權益變動表和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包括主要會計政策概要。
我們認為,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真實而中肯地反映了 貴集團於二零一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綜合財務狀況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表現及綜合現金流量,並已遵照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要
求妥善編製。
意見的基礎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我們在該等準則下承擔的責任已在本報告「核數師就審計綜合
財務報表承擔的責任」部份中作進一步闡述。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以下簡稱「守則」),我們獨
立於 貴集團,並已履行守則中的其他專業道德責任。我們相信,我們所獲得的審計憑證能充足及適當地為我們的審計意
見提供基礎。
時富金融 2017年報56
獨立核數師報告
關鍵審計事項
關鍵審計事項是根據我們的專業判斷,認為對本期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最為重要的事項。這些事項是在我們審計整體綜合
財務報表及出具意見時進行處理的。我們不會對這些事項提供單獨的意見。
關鍵審計事項 我們的審計如何對關鍵審計事項進行處理
對買賣證券業務產生之應收客戶賬款的個別減值虧損計提撥備
由於買賣證券業務產生大量應收客戶賬款,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為256,332,000港元(二零一六年:275,607,000
港元),加上釐定是否存在減值客觀證據時的重大判斷,以
及在計量個別減值虧損時的相關估計不確定性,我們將買
賣證券業務產生之應收客戶賬款的個別減值虧損撥備識別
為一項關鍵審計事項。
買賣證券業務產生之應收客戶賬款中產生最重大之估計不
確定性的賬款通常為未全部獲得擔保或受到現金流或抵押
品可能出現差額影響的款項。進一步詳情請參閱綜合財務
報表附註4的估計不確定性披露,以及分別載於綜合財務報
表附註24及38的信貸質素及信貸風險披露。
我們就來自買賣證券業務產生之應收客戶賬款的個別減值虧
損計提撥備的程序包括:
• 詢問管理層以瞭解 貴集團就有關信貸風險管理之既
定政策及程序,並對應收客戶賬款中存在減值跡象的
認定流程及減值撥備計提基礎進行評估及評價;
• 檢查客戶總協議是否包含出售證券抵押品用以清償客
戶債務之權利;
• 根據相關憑證並參照收市價,抽樣核查證券抵押品可
收回金額是否存在及是否準確;
• 抽樣核查關於應收客戶賬款在扣除證券抵押品的可收
回金額後的差額之計算方式;及
• 經考慮信貸質素、後續結清及過往收賬記錄等其他因
素後,評估就上述差額確認的減值虧損是否充足。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57
獨立核數師報告
其他信息
貴公司董事需對其他信息負責。其他信息包括刊載於年報內的信息,但不包括綜合財務報表及我們提供的核數師報告。
我們對綜合財務報表的意見並不涵蓋其他信息,我們亦不對該等其他信息發表任何形式的鑒證結論。
結合我們對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我們的責任是閱讀其他信息,在此過程中,考慮其他信息是否與綜合財務報表或我們在
審計過程中所瞭解的情況存在重大抵觸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情況。基於我們已執行的工作,如果我們認為其他信
息存在重大錯誤陳述,我們需要報告該事實。在這方面,我們沒有任何報告。
董事及治理層就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要求擬備真實而中肯的綜合財
務報表,並對其認為為使綜合財務報表擬備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所需的內部控制負責。
在擬備綜合財務報表時, 貴公司董事負責評估 貴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並在適用情況下披露與持續經營有關的事項,以
及使用持續經營為會計基礎,除非董事有意將 貴集團清盤或停止經營,或別無其他實際的替代方案。
治理層須負責監督 貴集團的財務報告過程。
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的責任
我們的目標,是對綜合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取得合理保證,並按照《百慕達公司
法》第90條的規定僅向 閣下全體成員出具包括我們意見的核數師報告。除此以外,我們的報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本行並
不就本行報告之內容對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或接受任何義務。合理保證是高水準的保證,但不能保證按照《香港審計
準則》進行的審計,在某一重大錯誤陳述存在時總能發現。錯誤陳述可以由欺詐或錯誤引起,如果合理預期錯誤陳述單獨或
匯總起來可能影響綜合財務報表使用者依賴財務報表所作出的經濟決定,則有關的錯誤陳述可被視作重大。
時富金融 2017年報58
獨立核數師報告
在根據《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的過程中,我們運用了專業判斷,保持了專業懷疑態度。我們亦:
• 識別和評估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綜合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設計及執行審計程序以應對這些風險,以
及獲取充足和適當的審計憑證,作為我們意見的基礎。由於欺詐可能涉及串謀、偽造、蓄意遺漏、虛假陳述,或淩駕
於內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發現因欺詐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高於未能發現因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的風
險。
• 瞭解與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適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並非對 貴集團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 評價 貴公司董事所採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及作出會計估計和相關披露的合理性。
• 對董事採用持續經營會計基礎的恰當性作出結論。根據所獲取的審計憑證,確定是否存在與事項或情況有關的重大不
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對 貴集團之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如果我們認為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有必要在核數
師報告中提請使用者注意綜合財務報表中的相關披露。假若有關的披露不足,則我們應當發表非無保留意見。我們的
結論是基於核數師報告日止所取得的審計憑證。然而,未來事項或情況可能導致 貴集團不能持續經營。
• 評價綜合財務報表的整體列報方式、結構和內容,包括披露,以及綜合財務報表是否中肯地反映交易和事項。
• 就 貴集團內實體或業務活動的財務信息獲取充足、適當的審計憑證,以對綜合財務報表發表意見。我們負責 貴集
團審計的方向、監督和執行。我們為審計意見承擔全部責任。
除其他事項外,我們與治理層溝通了計劃的審計範圍、時間安排、重大審計發現等,包括我們在審計中識別出內部控制的
任何重大缺陷。
我們還向治理層提交聲明,說明我們已符合有關獨立性的相關專業道德要求,並與他們溝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認為會影響我
們獨立性的所有關係和其他事項,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相關的防範措施。
從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中,我們確定哪些事項對本期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最為重要,因而構成關鍵審計事項。我們在核數
師報告中描述這些事項,除非法律法規不允許公開披露這些事項,或在極端罕見的情況下,如果合理預期在我們報告中溝
通某事項造成的負面後果超過產生的公眾利益,我們決定不應在報告中溝通該事項。
出具本獨立核數師報告的審計項目合夥人是唐美賢。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執業會計師
香港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59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5 133,607 166,830
其他收入 7 2,170 2,565
其他收益(虧損) 8 9,095 (2,376)
薪金及有關利益 9 (68,319) (62,104)
佣金支出 (42,358) (51,373)
折舊 18 (6,033) (9,544)
財務成本 12 (5,523) (5,044)
其他開支 (69,121) (78,761)
投資物業之公平值變動 19 449 (13,593)
除稅前虧損 (46,033) (53,400)
所得稅(支出)扣減 13 (49) 2,202
年內虧損 15 (46,082) (51,198)
其他全面收入(支出)
往後可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換算海外業務產生之匯兌差額 651 (1,199)
年內其他全面收入(支出) 651 (1,199)
本公司擁有人年內應佔總全面支出 (45,431) (52,397)
每股虧損 16
-基本(港仙) () ()
-攤薄(港仙) () ()
時富金融 2017年報60
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及設備 18 8,420 13,577
投資物業 19 17,818 16,508
無形資產 20 9,092 9,092
俱樂部債券 21 660 660
其他資產 22 11,486 8,567
租金及水電按金 5,272 5,514
可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23 8,415 8,415
61,163 62,333
流動資產
應收賬款 24 392,069 432,300
應收貸款 25 1,600 1,863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 26 11,685 11,957
可退回稅項 — 1,286
持作買賣之投資 27 194,403 21,725
附有條件之銀行存款 28 25,076 25,025
銀行結餘-信託及獨立賬戶 29 909,411 819,803
銀行結餘(一般賬戶)及現金 29 270,658 334,631
1,804,902 1,648,590
流動負債
應付賬款 31 979,608 968,466
應計負債及其他應付款項 33 21,061 30,100
應付稅項 3,000 3,000
銀行借款-一年內到期之款項 34 124,253 153,687
應付同系附屬公司款項 30 1,764 1,807
1,129,686 1,157,060
淨流動資產 675,216 491,530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736,379 553,863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61
綜合財務狀況表(續)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動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 35 40 40
銀行借款-一年後到期之款項 34 7,311 10,645
7,351 10,685
淨資產 729,028 543,178
股本及儲備
股本 36 99,207 82,687
儲備 629,821 460,491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729,028 543,178
載列於第59至131頁的綜合財務報表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獲董事會批准及授權刊發,並由下述簽署人代表簽署:
關百豪 羅炳華
董事 董事
時富金融 2017年報62
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
股本 股份溢價 繳入盈餘 匯兌之儲備
保留盈利
(累計虧損)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註)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82,687 390,101 117,788 — 4,999 595,575
年內虧損 — — — — (51,198) (51,198)
換算海外業務產生的匯兌差額 — — — (1,199) — (1,199)
年內其他全面支出 — — — (1,199) — (1,199)
年內總全面支出 — — — (1,199) (51,198) (52,39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82,687 390,101 117,788 (1,199) (46,199) 543,178
年內虧損 — — — — (46,082) (46,082)
換算海外業務產生的匯兌差額 — — — 651 — 651
年內其他全面收入 — — — 651 — 651
年內總全面收入(支出) — — — 651 (46,082) (45,431)
發行普通股股份(附註36) 16,520 214,761 — — — 231,281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9,207 604,862 117,788 (548) (92,281) 729,028
附註: 本集團之繳入盈餘,即為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面值,與根據集團重組及在重組前,本集團當時之控股公司CASH on-line Limited之已發行股本
面值和儲備總額之間之差額,並已扣除有關本公司股份上市及收購附屬公司之費用,及來自削減股本、削減股份溢價賬及轉撥以抵銷累計虧
損之款項的淨額。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63
綜合現金流動表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營運業務
除稅前虧損 (46,033) (53,400)
經調整:
物業及設備折舊 18 6,033 9,544
利息支出 12 5,523 5,044
利息收入 5及8 (28,727) (18,225)
股息收入 8 (6,748) (702)
投資物業之公平值變動 19 (449) 13,593
可贖回可換股債券提早贖回之虧損 8 9,920 —
持作買賣之投資公平值變動虧損 6,472 998
撇銷物業及設備 8 370 699
應收已減值賬款撥備淨額 8 16,204 1,553
其他應收款項減值 8 1,980 1,632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之收益 14 — (2,623)
營運資金變動前之經營業務現金流量 (35,455) (41,887)
租金及水電按金減少(增加) 242 (4,902)
其他資產(增加)減少 (2,919) 1,712
應收賬款減少 24,027 262,649
應收貸款減少(增加) 263 (32)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增加)減少 (1,708) 4,191
持作買賣之投資增加 (179,150) (3,851)
指定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金融資產減少 — 13,161
銀行結餘(增加)減少-信託及獨立賬戶 (89,608) 127,007
應付賬款增加(減少) 11,142 (461,361)
應計負債及其他應付款項減少 (9,042) (23,588)
指定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金融負債減少 — (13,161)
營運所用之現金 (282,208) (140,062)
收取之利息 28,676 18,225
所得稅退款(支出),淨額 1,286 (1,463)
已收股息 6,748 702
營運業務所用之現金淨額 (245,498) (122,598)
投資業務
存置附有條件之銀行存款 — (25,025)
購買物業及設備 18 (1,242) (4,380)
出售投資物業所得款項 — 17,103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之淨現金流入 14 — 139,765
投資業務(所用)所得之現金淨額 (1,242) 127,463
時富金融 2017年報64
綜合現金流動表(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融資業務
發行股份所得款項 36 231,281 —
保證金融資銀行借款增加(減少) 39 491 (14,571)
提取其他銀行借款 — 50,000
償還其他銀行借款 39 (33,259) (70,849)
同系附屬公司提供墊款 39 2,261 —
向同系附屬公司還款 39 (2,304) (22)
銀行借款所繳付之利息 39 (5,520) (5,044)
發行可贖回可換股債券所得款項 39 620,000 —
可贖回可換股債券之贖回 39 (629,920) —
融資業務所得(所用)之現金淨額 183,030 (40,486)
現金及等同現金之減少淨額 (63,710) (35,621)
年初之現金及等同現金 334,631 370,467
匯率變動之影響 (263) (215)
年終之現金及等同現金 270,658 334,631
銀行結餘(一般賬戶)及現金 270,658 334,631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65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資料
CAS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Limited(時富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百慕達一九八一年公司法於百慕達
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地址為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而其主要營業地點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中181號新紀元廣場
低座21樓。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本公司向一名獨立第三方發行826,000,000股新股份。於完成發行新股份前,本公司已發
行股本中的%由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時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時富投資」)之全資附屬公司
Celestial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CIGL」)持有。於股份發行前,本公司董事視時富投資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於
股份發行完成後,CIGL於本公司的持股由約%下降至%。因此,本公司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起不再為時
富投資之附屬公司,而成為其旗下之聯營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主要從事下列業務:
• 提供網上及傳統之證券、期貨及期權,及互惠基金以及保險相關投資產品之經紀業務;
• 債券及股票投資及衍生工具之主要投資;
• 提供保證金融資及貸款服務;及
• 提供企業融資服務。
綜合財務報表以本公司之功能貨幣港元呈列。
2. 應用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及詮釋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於本年度強制有效
本集團於本年度首次應用下列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修訂本) 披露計劃
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 確認未變現虧損之遞延稅項資產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修訂本) 作為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週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年度改進之一部份
除以下所述外,於本年度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對本集團於本年度及過往年度之表現及財務狀況及╱或綜合
財務報表所載之披露事項並無構成重大影響。
時富金融 2017年報66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應用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及詮釋(續)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披露計劃」(修訂本)
本集團已於本年度首次應用該等修訂本。該等修訂本規定實體披露能讓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融資活動產生之負債變
動,包括現金及非現金變動。此外,該等修訂本亦規定,倘來自財務資產之現金流量已計入,或未來現金流量將計入
來自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則須披露該等財務資產之變動。
尤其是,該等修訂本規定披露以下:(i) 來自融資現金流量之變動;(ii) 來自取得或失去附屬公司或其他業務控制權之
變動;(iii) 外幣匯率變動之影響;(iv) 公平值變動;及(v) 其他變動。
這些項目的期初和期末餘額之間的對賬已在附註39中提供。根據修訂本之過渡條款,本集團並未披露去年的比較資
料。除附註39之額外披露外,應用此等修訂本對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並無影響。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及詮釋
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下列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及詮釋,該等準則可能適用於本集團: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財務工具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 客戶合約收益及相關修訂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 租賃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 保險合約4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
-詮釋第22號
外幣交易及預付代價1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
-詮釋第23號
所得稅處理之不確定性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修訂本) 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交易之分類及計量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修訂本) 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時一併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修訂本) 具有負補償的提前還款特性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
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出售或注入資產3
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的長遠權益2
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作為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週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年度改進之一部份1
香港會計準則第40號(修訂本) 投資物業之轉讓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週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年度改進2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於將予釐定日期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4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除以下所提及之影響,本公司董事預期,應用其他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及詮釋於可見將來對綜合財務報表
不會構成重大影響。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67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應用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及詮釋(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財務工具」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引入了有關財務資產、財務負債、一般對沖會計之分類及計量的新規定,以及財務資產的減
值要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中適用於本集團之主要規定為:
• 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範圍內的所有已確認財務資產其後均須按攤銷成本或公平值計量。特別是於目的為收
取合約現金流量的業務模式內所持有以及合約現金流量純粹為本金及尚未償還本金的利息付款的債務投資,一
般於其後會計期末按攤銷成本計量。於目的為同時收回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財務資產之業務模式中持有之債務
工具,以及合約條款令於特定日期產生之現金流量純粹為支付本金及尚未償還本金的利息的債務工具,一般乃
按透過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賬(「透過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賬」)之方式計量。所有其他財務資產於其後
會計期均按公平值計量。此外,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實體可不可撤銷地選擇在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股
權投資(並非持作交易)之公平值後續變動,通常僅在損益中確認股息收入。
• 就財務資產減值而言,相對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財務工具:確認及計量」下按已產生信貸虧損模式,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第9號按預期信貸虧損模式計算。預期信貸虧損模式規定實體將各報告日期之預期信貸虧損及該等預期
信貸虧損的變動入賬,以反映信貸風險自初始確認以來的變動。換言之,毋須再待發生信貸事件方確認信貸虧
損。
本集團已審查其財務資產及負債,並預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後產生下列影響:
分類與計量
• 分類為按成本減減值入賬的可供出售財務資產之股本工具(誠如附註23所披露):該等財務資產符合香港財務報
告準則第9號項下指定為透過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賬之方式計量,且本集團將選擇將該等財務資產指定為以
透過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賬之方式計量。因此,該等財務資產將於其後報告期末按公平值計量,而公平值
損益則確認為其他全面收益並於投資重估儲備中累計,且該等資產不會減值。於初步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
號後,成本減減值與公平值之間的差額將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的投資重估儲備中作出調整;
• 買賣證券業務產生之應收保證金客戶賬款及應收貸款分類為按攤銷成本列賬的貸款及應收款項(分別披露於附註
24及25):所有該等財務資產均於目的為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的業務模式內所持有,而合約現金流量純粹為本金及
尚未償還本金的利息付款。因此,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後,其將繼續以攤銷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 除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按預期信貸虧損評估模式計算的財務資產外,所有其他財務資產及負債將繼續按
照現時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計量的相同基準計量。
根據本公司董事於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日期前所作的已批准刊發的評估,初步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導致的上述
可供出售之財務資產分類及計量基準的變化不會對本集團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的權益總額構成重大影響。
時富金融 2017年報68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應用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及詮釋(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財務工具」(續)
減值
總體而言,本公司董事預期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的預期信貸虧損模式將導致本集團按攤銷成本計量的財務資
產及本集團須於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後作出減值撥備的其他項目尚未發生該等虧損時提早計提信貸虧損。
本集團按攤銷成本計量的財務資產將須應用新的減值模式,該模式要求根據預期信貸虧損而非僅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9號規定的已發生信貸虧損確認減值撥備。該等財務資產包括:
— 應收賬款
— 應收貸款
— 其他應收款項
— 銀行結餘及存款
根據本公司董事的評估,倘本集團採用預期信貸虧損模式,則本集團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將確認的累計減值虧損金
額將較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確認的累計金額上升,主要乃由於就應收保證金客戶賬款計提的預期信貸虧損撥備。
經考慮遞延稅項的影響,該等根據預期信貸虧損模式進一步確認的減值不會使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的期初累計虧損大
幅增加。
披露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亦引入更多披露規定,預期將提升本集團財務工具的披露程度,尤其是於截至二零一八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即採納新準則的首年)。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收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已頒佈,其制定一項單一全面模式供實體用作將自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益入賬。於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第15號生效後,其將取代現時之收益確認指引,包括香港會計準則第18號「收益」、香港會計準則第11號「建
築合約」及相關詮釋。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6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應用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及詮釋(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收益」(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之核心原則為實體所確認向客戶轉讓承諾貨品或服務描述之收益金額,應為能反映該實體預
期就交換該等貨品或服務有權獲得之代價。具體而言,該準則引入五個確認收益之步驟:
• 第一步:識別與客戶之合約
• 第二步:識別合約中的履約責任
• 第三步:釐定交易價格
• 第四步: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責任
• 第五步:於實體完成履約責任時(或就此)確認收益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實體於完成履約責任時(或就此)確認收益,即於特定履約責任相關之貨品或服務之
「控制權」轉讓予客戶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已就特別情況之處理方法加入更明確指引。此外,香港財務報告準
則第15號規定作出更詳盡之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有關識別履約責任、主體代理安排及許可應用指引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
號的澄清。
本集團提供各類金融服務。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範圍內的收益主要包括來自證券、期貨及其他投資經紀業務的佣
金收入及來自企業融資服務的費用收入。董事擬採用過渡至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的經修訂方式。根據該經修訂方
式,本集團應於首次應用日期(即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應用該準則。本集團毋須調整去年比較數字並毋須考慮於首
次應用日期前已完成的合約。大體上,自首次應用日期起呈報的數字將猶如此項準則一直獲應用,惟比較期間的數字
將以過往基準保留。本集團已評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的影響,且預期應用該準則並不會對來自證券、期貨及其
他投資經紀業務的佣金收入構成重大影響。然而,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有可能會影響企業融資服務的收益及
若干受限於可變代價限制的收入確認的時間。此外,該應用可能導致綜合財務報表內出現更多披露。
時富金融 2017年報70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應用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及詮釋(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為識別出租人及承租人的租賃安排及會計處理引入一個綜合模式。當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
號生效時,將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及相關的詮釋。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根據所識別資產是否由客戶控制來區分租賃及服務合約。除短期租賃及低值資產租賃外,經
營及融資租約的差異自承租人會計處理中移除,並由承租人須就所有租賃確認使用權資產及相應負債的模式替代。
使用權資產初步按成本計量,並隨後以成本(惟若干例外情況除外)減累計折舊及減值虧損計量,並就租賃負債任何重
新計量而作出調整。租賃負債乃按租賃付款(非當日支付)的現值初步計量。隨後,租賃負債經(其中包括)利息及租賃
付款以及租賃修訂的影響所調整。就現金流量分類而言,本集團現時將投資物業之前期預付租賃付款呈列為投資現金
流量,而其他經營租約付款則呈列為經營現金流量。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有關租賃負債的租賃付款將分配
為本金及利息部份,將以融資現金流量呈列。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不可撤銷的經營租約承擔為數32,635,000港元,如附註42所披露。初步評估
顯示該等安排將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項下租賃的定義,因此本集團將會就所有該等租賃確認使用權資產及對
應負債。
此外,本集團目前視已付可退回租金按金5,611,000港元為香港會計準則第17號適用之租賃下之權利及義務。根據香港
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項下租賃付款的定義,該等按金並非與相關資產使用權有關之款項,故此,該等按金之賬面值可
調整為攤銷成本,並將該調整額視為額外租賃付款及計入使用權資產的初步計量。
此外,如上文所述,新規定之應用有可能導致計量、呈列和披露上之變更。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71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
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此外,綜合財務報表包括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適用披露規定之資料。
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若干物業及財務工具除外,如下文所載之會計政策所解釋,該等物業及財務
工具乃按於各報告期末之公平值計量。歷史成本一般按交換貨品及服務之代價之公平值計算。
公平值是於計量日期市場參與者之間於有秩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所收取或轉讓負債須支付之價格,而不論該價格為可直
接觀察取得或可使用其他估值方法估計。於估計資產或負債之公平值時,本集團會考慮市場參與者於計量日期對資產
或負債定價時所考慮之資產或負債之特點。就非財務資產而言,本集團會考慮本集團透過最大限度及最好地使用該資
產或透過將其出售予將最大限度及最好地使用該資產的其他方從而獲取經濟利益的能力。於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中作計
量及╱或披露用途之公平值乃按此基準釐定,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範圍之以股份為基礎
付款交易、香港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範圍之租賃交易及類似公平值計量但並非公平值計量的計量方式(例如香港會
計準則第2號「存貨」之可變現淨值或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值」之使用價值)除外。
此外,就財務報告而言,公平值計量分為第一、第二或第三級別,此等級別之劃分乃根據其數據的可觀察程度及該數
據對公平值計量的整體重要性,概述如下:
• 第一級別數據指實體於計量日期由活躍市場上相同資產或負債獲得的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別數據指除第一級別所包含之報價以外,可直接或間接觀察資產或負債而得出的數據;及
• 第三級別數據指關於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數據。
主要會計政策載列如下。
時富金融 2017年報7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綜合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控制之實體之財務報表。當本公司符合以下情況,即取得控制權:
• 有權控制被投資方;
• 因其參與被投資方業務而獲得或有權獲得可變回報;及
• 有能力以其權力影響其回報。
倘有事實及情況顯示上述三項控制因素中,有一項或以上出現變數,本集團會重新評估其是否控制被投資方。
當本集團獲得附屬公司之控制權時,即開始對其綜合入賬,而當本集團失去附屬公司之控制權時,即不再對其綜合入
賬。具體而言,本年度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之收入及開支,從本集團獲得附屬公司控制權之日起計,直至本集團不再
擁有附屬公司控制權之日止,列入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內。
如有需要,本集團會對附屬公司之財務報表作出調整,使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所採用者保持一致。
所有集團內資產及負債、股本、收益、開支及有關集團成員之間交易之現金流量於綜合入賬時悉數對銷。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73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收益確認
收益乃按已收或應收代價的公平值計量。
當收益數額能夠可靠計量、未來經濟利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而本集團各項活動均符合下文所述的具體條件時,本
集團便會確認該等收益。
金融服務之收益或收入乃以如下基準確認:
• 經紀業務之佣金收入以交易日之收入為基準入賬列作收入;
• 包銷佣金收入、分包銷收入及配售佣金乃根據相關協議或交易委託書之條款於相關主要舉措完成時確認為收入;
• 諮詢及其他費用收入乃於獲安排相關交易或提供相關服務時確認;及
• 利息收入乃按時間基準並參考未償還本金額及按適用實際利率累計。實際利率即將於財務資產預計可用年期所
收取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準確折現至該財務資產初步確認時的賬面淨值的利率。
來自投資之股息收入乃於確立股東收取款項之權利時予以確認。
物業及設備
持作用於生產或供應貨品及服務、或作行政用途的物業及設備按成本減隨後累計折舊及累計減值虧損(如有)列賬。
折舊乃按物業及設備項目之估計可使用年期以直線法確認以撇銷其成本(減去其剩餘價值)。估計可使用年期、剩餘價
值及折舊方法於各報告期末檢討,估計變動之影響按預提基準入賬。
物業及設備項目於出售或當預期持續使用該資產不再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時取消確認。出售或廢棄物業及設備項目產生
之任何收益或虧損按出售所得款項與資產賬面值間之差額計算,並於損益中確認。
時富金融 2017年報74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租賃
凡租賃條款將所有擁有權風險與回報大部份轉讓予承租人之租約均屬融資租約,所有其他租約則列作經營租約。
本集團為承租人
經營租約付款於有關租期內以直線法確認為開支。
外幣
於編製各個別集團實體之財務報表時,以該實體功能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進行之交易均按交易日期之適用匯率換算
記賬。於報告期末,以外幣計值之貨幣項目均按該日之適用匯率重新換算。
於結算及重新換算貨幣項目時產生之匯兌差額均於彼等產生期間內於損益中確認。
就綜合財務報表之呈列而言,本集團海外業務之資產與負債乃使用報告期末之適用匯率換算為本集團之列賬貨幣(即
港元)。收入及支出項目乃按年度平均匯率換算,惟倘匯率於期內出現大幅波動則除外,在此情況下採用交易日之適
用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匯兌差額(如有)於其他全面收入確認,並於換算儲備項下之權益內累計。
於出售海外業務(即出售本集團於該海外業務之全部權益,或涉及失去包含海外業務之附屬公司之控制權之出售)時,
就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之業務於權益累計之所有匯兌差額重新列入損益。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75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借款成本
收購、建設或生產合資格資產(指需要耗用大量時間方能投入擬定用途或出售之資產)直接應佔之借款成本,乃計入該
等資產之成本,直至該等資產絕大部份已準備就緒投入擬定用途或出售為止。所有其他借款成本於產生期間於損益中
確認。
退休福利成本
當僱員已提供服務並享有退休供款時,向界定供款計劃(包括國家管理福利計劃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之供款確認為開
支。
稅項
所得稅支出指現時應付稅項及遞延稅項之總和。
現時應付稅項乃按本年度應課稅溢利計算。由於在其他年度應課稅或可扣稅之收支項目以及毋須課稅或不可扣稅之項
目,應課稅溢利與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所報金額不同。本集團之本期稅項負債乃按報告期末已頒佈或實質上
已頒佈之稅率計算。
遞延稅項按綜合財務報表資產及負債賬面值與計算應課稅溢利相應稅基之間的臨時差額確認。遞延稅項負債一般按所
有應課稅臨時差額確認。倘應課稅溢利可供動用以抵銷可扣減臨時差額,則就所有可扣減臨時差額確認遞延稅項資
產。若於一項交易中,因業務合併以外原因首次確認資產及負債而引致之臨時差額既不影響應課稅溢利亦不影響會計
溢利,則不會確認該等資產及負債。此外,倘首次確認商譽會引致臨時差額,則不會確認遞延稅項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乃按因於附屬公司之投資而引致之應課稅臨時差額而確認,惟若本集團可控制撥回臨時差額及臨時差額
有可能不會於可見將來撥回之情況除外。於有可能有足夠應課稅溢利可供動用臨時差額的利益,且預期會於可見將來
撥回的情況下,方會確認因與該等投資有關的可扣減臨時差額而產生的遞延稅項資產。
遞延稅項資產之賬面值於報告期末作檢討,並在不可能會有足夠應課稅溢利收回全部或部份資產時作調減。
時富金融 2017年報76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稅項(續)
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乃根據於報告期末已頒佈或實質上已頒佈之稅率(及稅法),按預期於負債清償或資產變現期間適
用之稅率計量。
遞延稅項負債及資產的計量反映本集團預期於報告期末收回或償還其資產及負債賬面值之方式之稅務影響。
就計量遞延稅項而言,利用公平值模型計量的投資物業之賬面值乃假設通過銷售全數收回,除非該假設被駁回則除
外。當投資物業可予折舊及於業務模式(其業務目標是隨時間而非透過銷售實現投資物業所包含的絕大部份經濟利益)
內持有時,有關假設會被駁回。
本期及遞延稅項於損益內確認,惟倘本期及遞延稅項涉及在其他全面收入或直接在權益確認的項目,則分別於其他全
面收入或直接於權益確認。就因對業務合併進行初始會計處理而產生之當期稅項或遞延稅項而言,稅務影響乃計入業
務合併之會計處理內。
無形資產
分開收購之無形資產
分開收購可使用年期無限之無形資產按成本減任何隨後累計減值虧損列賬(請參閱下文有關有形及無形資產減值虧損
的會計政策)。
無形資產於出售時或使用或出售該資產預期不會產生未來經濟利益時取消確認。無形資產取消確認所產生的收益及虧
損按該資產出售所得款項淨額與賬面值之間的差額計量,於該資產取消確認時在損益中確認。
有形及無形資產減值虧損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檢討其有形及無形資產之賬面值,以釐定是否有跡象顯示該等資產出現減值虧損。倘出現任何有
關跡象,則須估計資產之可收回金額,以釐定減值虧損之程度(如有)。倘不能估計單一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則本集團
會估計其資產所屬賺取現金單位之可收回金額。於可識別合理和一貫分配基準的情況下,企業資產亦會被分配到個別
的賺取現金單位,否則或會被分配到可合理地及按一貫分配基準而識別的最小類別的賺取現金單位組別中。
具有無限可使用年期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當有跡象顯示可能減值時,進行減值測試。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77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有形及無形資產減值虧損(續)
可收回金額為公平值減出售成本與使用價值兩者之較高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使用反映貨幣時間
價值之現行市場評估及該資產之特定風險(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未予調整)之稅前貼現率貼現至現值。
倘若一項資產(或賺取現金單位)之可收回金額估計低於其賬面值,該資產(或賺取現金單位)之賬面值則被減至其可收
回金額。於分配減值虧損時,會先行分配減值虧損,以削減任何商譽(如適用)之賬面值,然後以該單位內各資產賬面
值為基準,按比例削減其他資產獲分配之任何商譽賬面值。資產賬面值不可削減至低於其公平值減出售成本(如可計
量)、其使用價值(如可確定)與零三者之最高者。原本已分配至該資產的減值虧損金額按比例分配至該單位內其他資
產。減值虧損乃即時於損益確認。
倘其後撥回減值虧損,資產(或賺取現金單位)之賬面值可調高至重新估計之可收回金額,惟因此而增加之賬面值不可
高於該資產(或賺取現金單位)於過往年度未經確認減值虧損而釐定之賬面值。撥回之減值虧損可即時被確認為收入。
投資物業
投資物業乃為賺取租金及╱或作資本升值而持有之物業。
投資物業初步按成本值計量,包括交易成本。初步確認後,投資物業即按其公平值計量。本集團根據經營租約所持之
所有物業權益乃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升值用途而持有。有關物業分類並入賬列為投資物業,並以公平值模式計量。投資
物業公平值變動產生之收益或虧損於其產生之期間計入損益。
一項投資物業於出售後或當該項投資物業永久不再使用及預計不會從其出售中獲得任何日後經濟利益時取消確認。因
取消確認物業而產生之任何盈虧(以出售所得款項淨額與該項資產之賬面值兩者之差額計算)計入該物業取消確認之期
間之損益。
時富金融 2017年報78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財務工具
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乃當某集團實體訂立財務工具之合約時確認。
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初步按公平值計量。收購或發行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資產及財務
負債除外)直接應佔之交易成本乃於初步確認時計入財務資產或財務負債之公平值或自財務資產或財務負債之公平值
內扣除(如適用)。收購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資產或財務負債直接應佔之交易成本即時於損益中確認。
當且僅當本集團現時擁有合法可強制執行權利抵銷有關已確認金額,而且有意以淨額方式結算,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
償負債時,方會將財務資產與財務負債相互抵銷,並將抵銷後之淨額於綜合財務狀況表中呈列。
財務資產
本集團之財務資產歸入下列三個類別之其中一個,包括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資
產、貸款及應收款項與可供出售(「可供出售」)之財務資產。分類乃由財務資產之性質及目的所釐定並於初步確認時予
以釐定。所有常規購買或出售之財務資產乃按交易日基準確認及取消確認。常規購買或出售乃購買或出售財務資產,
並要求於市場上按規則或慣例設定之時間框架內交付資產。
實際利息法
實際利息法為計算債務工具攤銷成本及於有關期間分配利息收入的方法。實際利率為於財務資產預計年期或較短期間
(如適用)內準確折現估計未來現金收入(包括組成實際利率一部份而已付或已收的全部費用、交易成本及其他溢價或
折讓)至初步確認賬面淨值的利率。
債務工具的收入按實際利率基準確認。
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資產
如財務資產(i)持作交易,或(ii)其指定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則分類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資產。本集團
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資產持作交易。
一項財務資產將分類為持作交易,倘:
• 收購該資產時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近期銷售;或
• 其屬於本集團集中管理的已識別財務工具組合的一部份,並存在近期實際獲取短期收益之模式;或
• 其為未被指定及非有效作對沖工具之衍生工具。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7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財務工具(續)
財務資產(續)
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資產(續)
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資產按公平值列賬,而重新計量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虧損則於損益內確認。於損益確認之
收益或虧損淨額包括於財務資產賺取之任何股息或利息,並計入「其他收益(虧損)」項目。公平值按附註38所述方式釐
定。
貸款及應收款項
貸款及應收款項為具固定或可釐定款項而並無活躍市場報價之非衍生財務資產。於初步確認後,貸款及應收款項(包
括應收賬款、應收貸款、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銀行存款、銀行結餘及現金),均按採用實際利息法計算之攤銷成本
減任何已識別減值虧損入賬(請參閱下文有關財務資產減值的會計政策)。
利息收入應用實際利率確認,惟倘若確認之利息並非重大,則短期應收款項除外。
可供出售財務資產
可供出售財務資產為非衍生工具,即已指定為可供出售或不能分類為(a)貸款及應收款項,(b)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
之財務資產或(c)持有至到期投資。
當本集團收取有關股息之權利確立時,可供出售股本工具之股息在損益中確認。
無活躍市場之市場報價及其公平值未能可靠地計量之可供出售股本投資,按成本扣除報告期末任何已識別之減值虧損
計量(請參閱下文有關財務資產減值虧損的會計政策)。
時富金融 2017年報80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財務工具(續)
財務資產之減值
財務資產(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資產除外)會於各報告期末評定是否有減值跡象。當有客觀證據顯示財務資產
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因於初步確認該財務資產後發生之一項或多項事件而受到影響時,該財務資產被視為減值。
就按攤銷成本列賬之財務資產而言,減值之客觀證據可包括:
• 發行人或交易對手有重大財務困難;或
• 違反合約,如拖欠或未能償還利息及本金;或
• 借款人可能破產或進行財務重組;或
• 因為出現財政困難而導致該財務資產失去活躍市場。
就若干類別之貸款及應收款項(例如因買賣證券業務而產生之應收貸款及應收賬款)而言,被評估為不會單獨減值之金
額會彙集一併評估減值。應收款項組合出現減值之客觀證據包括本集團過往收款記錄以及國家或地區經濟狀況出現明
顯變動導致應收款項未能償還。
就按攤銷成本列賬之財務資產而言,減值虧損之金額確認為資產賬面值與按財務資產之原實際利率貼現之估計未來現
金流量現值之差額。
就按成本列賬之財務資產(包括按成本入賬之可供出售股本投資)而言,減值虧損之金額按該項資產之賬面值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類似財務資產現時市場回報率折算之現值的差額計量。該減值虧損不會於往後期間撥回。
貸款及應收款項之賬面值直接扣除減值虧損,惟應收賬款及應收貸款之賬面值透過使用撥備賬扣減。撥備賬內之賬面
值變動會於損益中確認。當應收賬款及應收貸款被視為不可收回時,其將於撥備賬內撇銷。之前已撇銷的款項如其後
收回,將撥回損益內。
就按攤銷成本計量的財務資產而言,如在隨後期間,減值虧損金額減少,而有關減少在客觀上與確認減值後發生之事
件有關,則先前已確認之減值虧損將透過損益予以撥回,惟該投資於減值被撥回當日之賬面值不得超過未確認減值時
之攤銷成本。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81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財務工具(續)
財務負債及股本工具
集團實體發行之債務及股本工具乃根據合約安排之內容與財務負債及股本工具之定義分類為財務負債或權益。
股本工具
股本工具乃證明實體於扣減其所有負債之資產中擁有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股本工具乃按已收所得款項
(扣除直接發行成本)記賬。
實際利息法
實際利息法為計算財務負債之攤銷成本以及在有關期間分配利息支出之方法。實際利率是於財務負債之預計可用年期
或(倘適用)在較短期間內將估計未來現金付款(包括組成實際利率一部份而已付或已收的全部費用及點數、交易成本
及其他溢價或折讓)準確折現至初步確認時之賬面淨值所使用的利率。
利息開支按實際利率基準確認。
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負債
如財務負債(i)持作交易,或(ii)指定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則分類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
一項財務負債將分類為持作交易,倘:
• 收購該負債時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近期購回;或
• 於初步確認時,其屬於本集團集中管理的已識別財務工具組合的一部份,並存在近期實際獲取短期收益之模
式;或
• 其為未被指定及非有效作對沖工具之衍生工具。
一項財務負債(持作交易之財務負債除外)可於初步確認時指定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倘:
• 該指定消除或大幅減少可能會出現的計量或確認方面之不一致;或
• 該財務負債構成一組財務資產或財務負債或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組合的一部份,而根據本集團制定之風險管理
或投資策略,該項財務負債之管理及績效乃以公平值為基礎進行評估,且有關分組之資料乃按此基準向內部提
供;或
• 其構成包含一項或多項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的一部份,而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允許將整個組合合約(資產或負
債)指定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
時富金融 2017年報8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財務工具(續)
財務負債及股本工具(續)
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負債(續)
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財務負債按公平值計量,而重新計量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虧損則於損益確認。於損益確認之收
益或虧損淨額包括就財務負債支付之任何利息,並於「其他收益(虧損)」項下入賬。公平值按附註38所述方式釐定。
可贖回可換股債券
可贖回可換股債券包含債務及衍生工具部份,並指定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的財務負債。
換股權為衍生財務工具,倘獲行使,本集團有權以現金或股份結算。
於發行日期,本集團指定全部附有換股權及提早還款選擇權的可贖回可換股債券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指定為透
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的可贖回可換股債券按公平值計量,而重新計量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虧損於損益確認。於損益確認
之收益或虧損淨額包括就可贖回可換股債券支付之任何利息,以「可贖回可換股債券提早贖回之虧損」呈列,並於「其
他收益(虧損)」項目入賬。
發行指定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可贖回可換股債券直接產生之交易成本即時於損益內確認。
其他財務負債
其他財務負債(包括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項、銀行借款及應付同系附屬公司款項)其後乃按採用實際利息法計算之攤
銷成本計量。
衍生財務工具
衍生工具初步按於衍生工具合約訂立當日的公平值確認,其後以其於報告期末之公平值重新計量。所得收益或虧損即
時於損益確認。
取消確認
本集團僅於自資產獲取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到期時取消確認財務資產。
完全取消確認財務資產時,資產賬面值與已收及應收代價間之差額,於損益確認。
本集團只有在責任獲免除、取消或已屆滿時,方會取消確認財務負債。獲取消確認之財務負債之賬面值與已付及應付
代價間差額會於損益確認。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83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以權益方式結算及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交易
授予向本集團提供服務的本集團僱員之購股權
僱員為換取授出購股權而提供服務之公平值確認為開支。開支總額乃參考已授購股權於授出當日之公平值(不計及任
何服務及非市場表現歸屬條件)釐定。有關服務及非市場表現歸屬條件計入有關預期可歸屬之購股權數目之假設內。
開支總額於歸屬期間(即所有指定歸屬條件獲滿足之期間)內確認,並在權益(以股份為基礎付款之儲備)作出相應增
加。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會對預期最終歸屬之購股權之估計數目進行修訂。歸屬期內修訂原先估計之影響(如有)在損益確
認以便累計開支可反映經修訂估計,並對以股份為基礎付款之儲備作出相應調整。
購股權獲行使時,先前於以股份為基礎付款之儲備中確認之金額將轉撥至股份溢價。當購股權於歸屬日後被沒收或於
到期日仍未獲行使,先前於以股份為基礎付款之儲備中確認之金額將轉撥至累計虧損。
授予服務提供者之購股權
與除僱員外人士進行之以權益方式結算及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交易乃按收到之商品或服務之公平值計量,除非有關公
平值無法可靠預計則除外,在此情況下則按所授股本工具於實體獲取商品或交易對手提供服務當日所計量之公平值計
量。收到之商品或服務之公平值確認為開支。
4. 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於應用附註3所述之本集團會計政策時,管理層已根據過往經驗,對未來之預計及其他資料作出多項估計。於下一財
政年度對已於綜合財務報表中確認之金額可能構成重大影響之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披露於下文。
減值撥備
本集團之減值撥備政策乃基於應收賬款之收回率評估、賬齡分析、相關抵押品的價值及管理層的判斷。於評估此等應
收款項最終能否變現時須作出大量判斷,包括評估拖欠還款客戶的現有信譽及過往收款記錄。倘債務人財務狀況惡
化及還款能力減損,可能須就此作出額外撥備。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賬款及應收貸款的賬面值合計
393,669,000港元(二零一六年:434,163,000港元)(已扣除減值撥備18,277,000港元(二零一六年:3,300,000港元))。
時富金融 2017年報84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 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續)
所得稅
本集團並無就估計未動用稅項虧損約209,244,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80,917,000港元)及可扣減臨時差額23,412,000港元
(二零一六年:無)在綜合財務狀況表中確認遞延稅項資產。變現遞延稅項資產主要視乎是否有足夠未來溢利或將來可
供利用之應課稅臨時差額而定。倘產生之未來實際溢利多於預期溢利,或會確認有關估計未動用稅項虧損及可扣減臨
時差額之遞延稅項資產,並在確認期間於損益確認。
5. 收益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酬金及佣金收入 109,399 148,605
利息收入 24,208 18,225
133,607 166,830
6. 分部資料
可呈報及營運分部
本公司之行政總裁,亦即經紀業務之行政總裁(即主要經營決策人(「主要經營決策人」))定期檢閱來自經紀、投資銀
行、資產管理、財富管理及坐盤買賣活動的收入,以進行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然而,並無向主要經營決策人呈列有
關該等活動(除整體金融服務業務外)的任何其他獨立資料。因此,金融服務業務乃視為一個營運分部。
分部收益及業績
營運分部的會計政策與附註3所述的本集團會計政策相同。分部虧損指分部產生之虧損,而未計投資物業之公平值變
動、出售一間附屬公司之收益及未分配之公司支出。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而言,此乃向主要經營決策人呈報的計量
方法。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服務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133,607 133,607
業績
分部虧損 (36,759) (36,759)
投資物業之公平值變動 449
未分配之支出 (9,723)
除稅前虧損 (46,033)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85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分部資料(續)
可呈報及營運分部(續)
分部收益及業績(續)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服務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166,830 166,830
業績
分部虧損 (35,715) (35,715)
投資物業之公平值變動 (13,593)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之收益 2,623
未分配之支出 (6,715)
除稅前虧損 (53,400)
所有分部收益均來自外界客戶。
分部資產及負債
除投資物業、可供出售之財務資產、物業及設備、其他應收款項及現金以外,所有資產均分配至營運分部。就資源分
配及表現評估而言,此乃為向主要經營決策人呈報的計量方法。
除遞延稅項負債、應付同系附屬公司金額及應付稅項以外,所有負債均分配至營運分部。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而
言,此乃為向主要經營決策人呈報的計量方法。
時富金融 2017年報86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分部資料(續)
可呈報及營運分部(續)
分部資產及負債(續)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融服務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資產
分部資產 1,830,089 1,830,089
投資物業 17,818
可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8,415
其他未分配之資產 9,743
綜合資產總額 1,866,065
負債
分部負債 1,132,233 1,132,233
遞延稅項負債 40
應付同系附屬公司金額 1,764
應付稅項 3,000
綜合負債總額 1,137,037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87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分部資料(續)
可呈報及營運分部(續)
分部資產及負債(續)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融服務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資產
分部資產 1,680,666 1,680,666
投資物業 16,508
可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8,415
其他未分配之資產 5,334
綜合資產總額 1,710,923
負債
分部負債 1,162,898 1,162,898
遞延稅項負債 40
應付同系附屬公司金額 1,807
應付稅項 3,000
綜合負債總額 1,167,745
時富金融 2017年報88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分部資料(續)
其他資料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服務 未分配金額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計量分部溢利或虧損或分部資產已包括之金額:
添置非流動資產 1,239 3 1,242
利息收入 24,208 — 24,208
折舊 (6,014) (19) (6,033)
撇銷物業和設備 (370) — (370)
財務成本 (5,523) — (5,523)
其他應收款項減值 — (1,980) (1,980)
提早贖回可贖回可換股債券之損失 (9,920) — (9,920)
持作買賣投資的收益淨額 36,184 — 36,184
應收賬款之減值撥備淨額 (16,204) — (16,204)
撥回已減值的應收賬款 48 — 48
匯兌收益(虧損)淨額 1,368 (31) 1,33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服務 未分配金額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計量分部溢利或虧損或分部資產已包括之金額:
添置非流動資產 4,280 100 4,380
利息收入 18,225 — 18,225
折舊 (9,529) (15) (9,544)
撇銷物業及設備 — (699) (699)
財務成本 (4,385) (659) (5,044)
其他應收款項減值 (1,632) — (1,632)
持作買賣投資的收益淨額 9 — 9
應收賬款之減值撥備淨額 (1,553) — (1,553)
匯兌虧損淨額 (452) (672) (1,124)
本集團之業務位於香港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8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分部資料(續)
其他資料(續)
本集團按本集團業務所在地釐定來自外界客戶之分部收益及按資產所在地區劃分之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工具)有關
資料詳情如下:
來自外界客戶之收益 非流動資產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原住地) 133,607 166,830 34,858 36,701
中國 — — 17,890 17,217
總計 133,607 166,830 52,748 53,918
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客戶佔本集團總收益10%以上。
7. 其他收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諮詢費收入 409 512
雜項收入 1,761 2,053
2,170 2,565
時富金融 2017年報90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 其他收益(虧損)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贖回可換股債券提早贖回之虧損(附註32及39) (9,920) —
持作交易之投資收益淨額(附註) 36,184 9
撇銷物業及設備 (370) (699)
匯兌收益(虧損)淨額 1,337 (1,124)
應收已減值賬款撥備淨額(附註24) (16,204) (1,553)
應收已減值賬款撥回 48 —
其他應收款項減值 (1,980) (1,632)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之收益(附註14) — 2,623
9,095 (2,376)
附註: 金額包括持作交易投資之股息收入6,748,000港元(二零一六年:702,000港元)及利息收入4,519,000港元(二零一六年:無)。
9. 薪金及有關利益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薪金及有關利益(即已付及應付予本公司董事及僱員之款項,
並包括下列各項):
薪金及津貼 64,512 58,126
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3,807 3,978
68,319 62,104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91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 董事及行政總裁酬金
根據適用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所披露之年度董事及行政總裁酬金如下: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關百豪
行政總裁
陳志明 羅炳華 關廷軒 何子祥 鄭蓓麗 林敏
總計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註(a)) (附註(d)) (附註(d)) (附註(b)) (附註(c))
(A) 執行董事
袍金 — — — — — — — —
其他酬金:
薪金及津貼 1,200 1,000 960 595 740 1,219 916 6,630
退休福利 65 50 48 30 37 58 37 325
小計 1,265 1,050 1,008 625 777 1,277 953 6,955
上述執行董事酬金為就彼等管理本公司及本集團事務提供之服務所付酬金。
盧國雄 勞明智 鄭樹勝
總計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B) 獨立非執行董事
袍金 150 150 150 450
小計 150 150 150 450
上述獨立非執行董事酬金為就彼等擔任本公司董事提供之服務所付酬金。
總計 7,405
時富金融 2017年報9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 董事及行政總裁酬金(續)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關百豪 羅炳華
行政總裁
鄭蓓麗 吳公哲 林敏
總計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註(e))
(A) 執行董事
袍金 — — — — — —
其他酬金:
薪金及津貼 1,200 960 1,870 971 2,010 7,011
績效花紅* — — — — 854 854
退休福利 60 48 94 42 104 348
小計 1,260 1,008 1,964 1,013 2,968 8,213
上述執行董事酬金為就彼等管理本公司及本集團事務提供之服務所付酬金。
盧國雄 勞明智 鄭樹勝
總計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B) 獨立非執行董事
袍金 150 150 150 450
小計 150 150 150 450
上述獨立非執行董事酬金為就彼等擔任本公司董事提供之服務所付酬金。
總計 8,663
* 本公司執行董事有權收取花紅,花紅乃根據表現目標之達成情況釐定。
附註:
(a)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陳志明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其於上文披露之酬金包括其作為行政總裁
提供服務所收取之酬金。
(b)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鄭蓓麗女士辭任本公司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c)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林敏先生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93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 董事及行政總裁酬金(續)
(d)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關廷軒先生及何子祥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e)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吳公哲先生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
(f) 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概無向任何董事支付任何酬金,作為加入本集團或加入本集團後之獎勵
或離職補償。概無董事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放棄任何酬金。
11. 僱員酬金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五位最高酬金的個別人士包括四位(二零一六年:兩位)本公司董事。
該等董事之酬金詳情已於上列附註10中披露。餘下一位(二零一六年:三位)個別人士的酬金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薪金及津貼 3,178 4,150
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117 196
績效獎勵付款(附註) — 610
作為加入本集團之獎勵金額 375 —
3,670 4,956
附註: 績效獎勵付款根據個別人士之工作表現釐定。
除董事外,一位(二零一六年:三位)個別人士之酬金介乎下列組別:
僱員人數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 — 3
3,500,001港元至4,000,000港元 1 —
1 3
12. 財務成本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銀行透支及借款利息 5,523 5,044
時富金融 2017年報94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3. 所得稅支出(扣減)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期稅項:
-香港利得稅 — —
-中國利得稅 49 —
過往年度撥備不足 — 167
遞延稅項(附註35) — (2,369)
49 (2,202)
香港利得稅以該兩個年度之估計應課稅溢利按%之稅率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中國附屬公司適用之
稅率一律為25%。
本年度稅項與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內的除稅前虧損的對賬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稅前虧損 (46,033) (53,400)
按所得稅稅率%計算的稅項 (7,595) (8,811)
過往年度不足撥備 — 167
不可扣稅開支的稅務影響 28 1,533
毋須課稅收入的稅務影響 (1,409) (705)
未確認可扣減臨時差額的稅務影響 3,863 —
動用先前未確認的估計稅項虧損的稅務影響 (4,029) (1,203)
未確認估計稅項虧損的稅務影響 8,703 6,817
其他 488 —
所得稅支出(扣減) 49 (2,202)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95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4.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本集團完成以現金代價140,500,000港元(即償還應付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款項之代價
125,112,000港元及智樺投資有限公司股份之代價15,388,000港元)出售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智樺投資有限公司。於出售
日期,智樺投資有限公司的資產淨值如下: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已收代價:
已收現金代價總額 140,500
失去控制權的資產及負債分析:
投資物業 140,400
按金 150
應付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款項 (125,112)
應計負債 (31)
遞延稅項負債 (3,377)
出售資產淨值 12,030
已收代價 140,500
減:償還應付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款項之代價 (125,112)
15,388
出售資產淨值 (12,030)
交易成本 (735)
出售事項之收益(附註8) 2,623
出售事項產生之現金凈流入:
現金代價 140,500
減:交易成本 (735)
139,765
時富金融 2017年報96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5. 年內虧損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內虧損乃經扣除以下各項後達致:
核數師酬金 1,920 1,920
經營租約租金 23,804 23,820
證券交易手續費 4,418 10,595
廣告及宣傳費用 3,595 4,897
電訊開支 9,636 13,112
法務及專業費用 5,989 4,910
16. 每股虧損
本年度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之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基於以下數據計算:
虧損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用以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之虧損 (46,082) (51,198)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股份數目
用以計算每股基本虧損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4,575,647,259 4,134,359,588
潛在攤薄普通股之影響:
本公司購股權 — —
用以計算每股攤薄虧損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4,575,647,259 4,134,359,588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計算每股攤薄虧損時並未計及購股權的影
響,乃由於其會導致每股虧損減少。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97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股息
本公司董事並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息。
18. 物業及設備
租賃物業裝修 傢俬及裝置 電腦及設備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或估值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8,752 5,504 58,779 83,035
匯兌調整 — (27) — (27)
添置 244 139 3,997 4,380
撇銷 (21) (3,276) (22,548) (25,84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8,975 2,340 40,228 61,543
匯兌調整 — 28 — 28
添置 — 7 1,235 1,242
撇銷 (700) (24) — (724)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8,275 2,351 41,463 62,089
累計折舊及減值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3,014 3,891 46,685 63,590
匯兌調整 — (22) — (22)
年度撥備 3,343 144 6,057 9,544
撇銷 (21) (2,577) (22,548) (25,14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336 1,436 30,194 47,966
匯兌調整 — 24 — 24
年度撥備 1,106 88 4,839 6,033
撇銷 (338) (16) — (354)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104 1,532 35,033 53,669
賬面值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171 819 6,430 8,42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639 904 10,034 13,577
時富金融 2017年報98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8. 物業及設備(續)
以上物業及設備乃採用直線基準按下列年折舊率折舊:
租賃物業裝修 按租賃年期及5年(以較短者為準)
傢俬及裝置 5年
電腦及設備 5年
19. 投資物業
千港元
公平值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88,583
出售 (17,103)
於損益賬內確認之公平值減少淨額 (13,593)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附註14) (140,400)
匯兌調整 (97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508
於損益賬內確認之公平值增加淨額 449
匯兌調整 861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818
計入「投資物業之公平值變動」內有關於報告期末持有的
投資物業的未變現物業重估收益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4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215
本集團根據經營租約持有作賺取租金收入或資本升值之物業權益均以公平值模式計量,並分類及入賬列為投資物業。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9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9. 投資物業(續)
本集團之投資物業位於: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境外 17,818 16,508
本集團投資物業之公平值計量
本集團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資物業之公平值乃按與本集團概無關連之獨立合資格專業估值師
澋鋒評估有限公司於有關日期之估值為基準釐定。該公司具有適合資格,且近期亦有於相關地區對同類物業進行估值
之經驗。
分類為第三級公平值等級之物業之公平值採用直接比較法,假設該物業權益按現況交吉出售,並參照有關市場上近期
可供比較之銷售憑證而釐定。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00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9. 投資物業(續)
本集團投資物業之公平值計量(續)
下表提供之資料有關如何釐定投資物業公平值之方法(尤指所使用之估值方法及參數)以及按照公平值計量參數之可觀
察程度,劃分公平值計量之公平值等級(第一至三級)。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物業 公平值等級 估值方法及主要參數 重大無法觀察參數
無法觀察參數與
公平值之關係
於二零一七年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住宅物業單位 第三級 直接比較法乃以相同地
點之市場可觀察交易為
基礎並作調整以反映標
的物業之狀況
主要參數:
(1) 樓層調整
(2) 視野調整
物業個別樓層的調整介
乎-5%至3%(二零一六
年:1%)
物業地盤的視野比例
調整為5%(二零一六
年:0%)
樓層愈高,公平值愈高
視野愈佳,公平值愈高
上年度所使用之估值方法並無變動。於估計物業之公平值時,物業之最高及最佳用途即為其當前用途。
於估計投資物業之公平值時,本集團充分使用市場可觀察參數。本集團會委聘第三方合資格估值師進行估值。管理層
與合資格外聘估值師緊密合作,以確立適合的估值方法及參數模型。財務總裁每半年向本公司董事會匯報管理層之調
查結果,以解釋投資物業公平值發生波動之原因。
20. 無形資產
交易權
千港元
成本及賬面值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092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數9,092,000港元(二零一六年:9,092,000港元)之無形資產為授予本集團於聯交所及
香港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之交易權。本集團用以產生現金流淨額之交易權並無可預測期限限制。因此,本集團管理層
認為,由於預期有關交易權會永久貢獻現金流淨額,故有關交易權具無限可使用年期。直至其可使用年期被定為有限
前,有關交易權將不會進行攤銷,而是將會每年接受減值測試,以評估有否跡象顯示可能出現減值。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01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 無形資產(續)
就減值測試而言,交易權之可回收金額根據公平值減出售成本釐定。本公司董事認為,公平值減交易權的出售成本大
於重置成本,故兩個年度概無於損益中確認任何減值。
21. 俱樂部債券
俱樂部債券按成本扣除任何確認減值虧損列賬。
22. 其他資產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付予交易所及結算所之法定及其他按金 11,486 8,567
上述按金不計利息。
23. 可供出售之財務資產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非上市投資
-權益證券(成本值) 8,415 8,415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非上市投資指Infinity Investment Holding Group(「Infinity
Holding」)之股本權益。
英飛尼迪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英飛尼迪」)乃於香港註冊成立之私人實體,於中國從事風險資本及私募股權管理業務。
於二零一三年收購英飛尼迪日期,本集團取得英飛尼迪20%股本權益,以及本集團與英飛尼迪訂立協議,據此,本集
團已放棄於股東會議及董事會會議上就英飛尼迪之融資及經營決策投票的權利。本公司董事認為本集團對英飛尼迪並
無重大影響力。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本集團之股本權益因一名新第三方投資者注資英飛尼迪而攤薄至18%。於二零
一五年二月三日,英飛尼迪18%之持股量按照一項集團重組互換為Infinity Holding(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
以及英飛尼迪新控股公司)之股份。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以代價26,997,000港元出售Infinity
Holding之%股本權益,本集團於Infinity Holding之股本權益下跌至%,產生出售事項收益14,381,000港元。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公平值合理估計的範圍巨大,以致本公司董事認為
公平值無法可靠計量,故該非上市投資按成本計量。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0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4. 應收賬款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來自證券買賣業務所產生之應收賬款:
結算所、經紀及交易商 62,285 42,107
現金客戶 26,535 42,336
保證金客戶 229,797 233,271
來自期貨及期權買賣業務所產生之應收賬款:
客戶 134 150
結算所、經紀及交易商 72,673 112,375
來自互惠基金及保險相連投資產品之應收經紀佣金 515 1,521
來自提供企業融資服務業務之應收賬款 130 540
392,069 432,300
應收賬款之信貸質素概述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尚未逾期且亦無減值:
-保證金客戶 227,153 227,565
-非保證金客戶 17,808 19,315
-結算所、經紀及交易商 134,958 154,482
已逾期但並無減值 8,855 23,077
已減值 21,572 11,161
410,346 435,600
減:減值撥備 (18,277) (3,300)
392,069 432,300
證券買賣業務產生之應收賬款之結算期一般為交易日後兩天或與客戶和經紀達成一致的特定期限,而期貨及期權買賣
業務產生之應收賬款之結算期為交易日後一天。
本集團目前擁有抵銷結餘之合法可強性執行權利,因此會抵銷若干應收賬款及應付賬款;而且有意以淨額方式結算,
或同時變現結餘。詳情載於附註38。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03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4. 應收賬款(續)
就來自互惠基金及保險相連投資產品之應收經紀佣金與來自提供企業融資服務業務之應收賬款而言,本集團給予三十
日之信貸期。該等應收款項之賬齡分析(自服務完成日期起)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30日 640 415
31-60日 — 125
61-90日 — —
超過90日 5 1,521
645 2,061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保證金客戶的應收賬款已由客戶已抵押證券以公平值約647,476,000港元(二零一六年:
730,254,000港元)擔保。對於計入「尚未逾期且亦無減值」類別的應收保證金客戶賬款,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各客戶上市證券之公平值高於提供予該類別保證金客戶之各筆單獨貸款之賬面值。
本集團可酌情決定售出該等客戶之上市證券,以抵償保證金客戶因彼等各自之證券交易而被催繳之任何保證金要求。
本集團在客戶同意之情況下,可使用客戶之證券(最多達應收保證金客戶賬款之140%)作為本集團借貸之抵押品。應
收保證金客戶賬款須於要求時償還並按商業利率計息。本公司董事認為鑑於保證金融資業務性質使然,賬齡分析並不
帶來額外價值,故並無披露有關賬齡分析。
對於計入「尚未逾期且亦無減值」類別的應收現金客戶賬款,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等金額於
報告日期尚未到期。
債權人(不包括保證金客戶)計入本集團應收賬款,其賬面值為8,855,000港元(二零一六年:23,077,000港元),於報告期
末已逾期,就此本集團並無作出減值撥備,原因為信貸質素並無出現重大變動。由於本集團持有後續結清及證券抵押
品價值,本集團相信該等金額仍可收回。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04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4. 應收賬款(續)
於相關報告日期已逾期但未減值之應收賬款之賬齡分析(自到期日起)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30日 5,136 14,878
31-60日 3,580 6,528
61-90日 — —
超過90日 139 1,671
8,855 23,077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保證金客戶及已逾期現金客戶賬款約21,572,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1,161,000港
元)並未由各客戶上市證券全額擔保,因此被視為已減值,並計入「已減值」類別。
應收賬款乃已扣除減值撥備18,277,000港元(二零一六年:3,300,000港元),該撥備金額包括個別撥備17,908,000港元(二
零一六年:2,933,000港元)及集體撥備369,000港元(二零一六年:367,000港元)。
減值撥備之變動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初結餘 3,300 3,497
年內支出,淨額(附註8) 16,204 1,553
年內撇銷款額 (1,227) (1,750)
年終結餘 18,277 3,300
本集團設有釐定減值撥備之政策,該政策乃根據對賬目之可收回性評估及賬齡分析及管理層之判斷(包括各客戶之當
前信譽、抵押品、後續結清及過往收賬記錄)而制定。
除作個別評估減值撥備外,本集團亦已按整體基準就個別不重大之證券買賣業務產生之應收賬款或就個別已識別而尚
未出現減值之應收賬款,作減值撥備。整體減值之客觀證據包括本集團之過往收款經驗及與應收款項逾期有關的全國
或地方經濟狀況明顯轉變。
由於客戶基礎廣泛及並不相關,故集中信貸風險有限。因此,董事認為,毋須就減值作出進一步撥備。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05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4. 應收賬款(續)
證券買賣業務產生之應收保證金客戶賬款包括由若干關連人士所結欠之款項,有關詳情如下:
姓名
於一月一日
之結餘
於十二月
三十一日
之結餘
年內最高
未償還之金額
按於十二月
三十一日
之公平值
計量之
已抵押證券
之市值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公司之董事
關百豪先生(附註1)
二零一六年 — — — —
二零一七年 — — 27,136 —
陳志明先生(附註3)
二零一六年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二零一七年(從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2,714 —
羅炳華先生(附註1)
二零一六年 — — 6,046 —
二零一七年 — — 15,000 —
關廷軒先生(附註3)
二零一六年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二零一七年(從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2,999 —
何子祥先生(附註3)
二零一六年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二零一七年(從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1,728 —
鄭蓓麗女士(附註4)
二零一六年 — — 8,637 —
二零一七年 — 不適用 23,181 不適用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06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姓名
於一月一日
之結餘
於十二月
三十一日
之結餘
年內最高
未償還之金額
按於十二月
三十一日
之公平值
計量之
已抵押證券
之市值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公司之董事(續)
林敏先生(附註4)
二零一六年 — — — —
二零一七年 — 不適用 — 不適用
吳公哲先生(附註5)
二零一六年 — 不適用 2,591 —
二零一七年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董事控制之公司
Cash Guardian Limited(附註2)
二零一六年 — — — —
二零一七年 — — 29,999 —
時富投資之全資附屬公司
Libra Capital Management (HK) Limited
二零一六年 — — — —
二零一七年 — — 27,136 —
加富信貸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 — — — —
二零一七年 — — 27,136 —
附註:
(1) 關百豪先生及羅炳華先生亦為時富投資之執行董事。
(2) Cash Guardian Limited乃由本公司及時富投資之董事關百豪先生獨資擁有及控制。
(3)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陳志明先生、關廷軒先生及何子祥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4)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鄭蓓麗女士及林敏先生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
(5)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吳公哲先生辭任本公司之執行董事。
上述結餘須應要求償還及按與其他保證金客戶相近之商業利率計息。
24. 應收賬款(續)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07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應收貸款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應收貸款,以港元列算 1,600 1,863
應收貸款之信貸質素概述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尚未逾期且亦無減值 700 1,462
已逾期但並無減值 900 401
1,600 1,863
應收貸款於兩個年度均按香港最優惠浮息利率加差價計息。
對於無擔保的應收貸款、有擔保但抵押品不足的應收貸款,以及拖欠或未能償還利息及本金的應收貸款,本集團設有
按個別基準進行減值評估的政策。該評估是根據密切監督及對賬目之可收回性評估,以及管理層之判斷(包括應收賬
款賬齡分析、各客戶之當前信譽、抵押品價值及過往收賬記錄)。
於各報告日期結束時,本集團之應收貸款會個別進行減值評估。在確定應收貸款之可收回性時,本集團考慮由初始授
出信貸當日起至報告日期止應收貸款信貸質素之變動。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及
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管理層認為毋需作出減值撥備。
總賬面值7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462,000港元)之應收貸款於報告期末並未逾期或減值,本集團考慮借款人之當前
信譽及各個別借款人過往收賬記錄後,認為該筆款項可收回。已逾期但並無減值的應收貸款為900,000港元(二零一六
年:401,000港元),本公司董事考慮本集團持有擔保品價值及其他款項後,認為該筆款項可收回。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貸款均為無擔保,惟金額499,000港元(二零一六年:455,000港元)由公平值約為
3,7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2,100,000港元)之住宅物業全額擔保。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從四名(二零一六年:五名)借款人應收之集中信貸風險合共為貸款1,600,000港
元(二零一六年:1,832,000港元)。
應收浮息貸款之尚餘合約到期日之賬面值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應要求或一年內 1,600 1,863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08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6.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按金 1,251 1,997
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 10,434 9,960
11,685 11,957
上述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不計利息,須於要求時或一年內償還。
上述其他應收款項包括一筆來自二零一五年出售Infinity Holding之應收未付代價約5,400,000港元,本公司董事已根據與
交易對手之磋商,評估該應收款項之可收回性,並認為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須確認之減值虧損
約為1,98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無)。
27. 持作買賣之投資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上市的權益證券(附註(a)) 73,356 9,485
非上市投資基金(附註(b)) — 12,240
債務證券(附註(c))
-香港上市 58,845 —
-香港境外上市 62,202 —
194,403 21,725
附註:
(a) 上市權益證券的公平值乃根據有關交易所之已報市場買入價釐定。
(b) 非上市投資基金之公平值乃基於經紀報價,反映本集團分佔該基金資產淨值之公平值。該公平值為該基金就贖回基金單位而支付之價
格。該基金於年內贖回。
(c) 香港及境外上市債務證券的公平值乃參考市場作價者提供的報價釐定。
28. 附有條件之銀行存款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銀行存款 25,076 25,025
根據本集團賦予一間銀行的承諾書,本集團承諾於該銀行保留不少於25,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25,000,000港元)之
存款,作為該銀行向本集團提供銀行融資50,000,000港元之先決條件。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中50,000,000
港元已經動用。抵押銀行存款將於償還相關銀行借款時撥回。附有條件之銀行存款按年利率2%(二零一六年:2%)固
定息率計息,該固定息率亦為銀行存款之實際利率。所有存款均將作抵押,以獲取短期貸款或未動用短期融通,因此
將被歸類為流動資產。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0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9. 銀行結餘及現金
銀行結餘—信託及獨立賬戶
本集團於其一般業務在進行受監管活動中收取並持有客戶及其他機構之存款。該等款項存放於一個或多個獨立銀行賬
戶,並按年利率%至%(二零一六年:%至%)息率計息。本集團已將對有關外部客戶及其他機構的相應負
債確認為應付賬款(附註31)。然而,本集團現時並無可行使之權利將存款用以抵銷該等應付賬款。
銀行結餘(一般賬戶)及現金
此金額包括本集團持有之現金及按市場利率%至%(二零一六年:%至%)計算之短期銀行存款(原始期限為三
個月或以下)。
30. 應付同系附屬公司的款項
該等款項無抵押、不計利息及須應要求還款。
31. 應付賬款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來自證券買賣業務所產生之應付賬款:
結算所及經紀 10,468 7,370
現金客戶 604,368 582,997
保證金客戶 203,468 117,853
來自期貨及期權買賣業務所產生之應付客戶賬款 161,304 260,246
979,608 968,466
證券買賣業務產生之應付賬款之結算期為交易日後兩天,而期貨及期權合約買賣業務產生之應付賬款之結算期為交易
日後一天。應付保證金客戶的應付款項按要求償還。由於該業務性質使然,本公司董事認為提供賬齡分析並無額外價
值,因此並無披露有關賬齡分析。
期貨及期權買賣業務產生之應付客戶賬款,乃為向客戶收取買賣該等合約的保證金存款。所要求的保證金存款須於相
應的期貨及期權平倉時償還。超出約定所需保證金存款的未償還款項餘額須應客戶要求償還。
除證券買賣業務產生之應付客戶賬款按固定利率計息外,所有應付賬款均不計利息。
應付賬款金額909,411,000港元(二零一六年:819,803,000港元)乃為須付予外部客戶及其他機構,與進行受監管活動而
收取並持有的客戶及其他機構的信託及獨立銀行結餘有關。然而,本集團現時並無可執行的權利使用該等存款以抵銷
應付賬款。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10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2. 可贖回可換股債券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以現金發行三年期4%的本金總額為620,000,000港元之可贖回可換股債券。持有人可
選擇於自發行日期起計6個月屆滿至到期日前五個營業日期間,以每股港元的換股價,將該債券轉換為本公司普
通股。全部債券可兌換最多2,000,000,000股股份。本公司可酌情於緊接發行債券之日起3個月屆滿至到期日(包括該日)
期間,提早贖回全部未償還債券的本金額連同其所有應計利息。可贖回可換股債券為一種包含債務部份、換股權及提
早贖回選擇權的混合工具。於換股權獲行使後,本集團有權以現金或股份結算,因此換股權為衍生財務工具。於初步
確認時,本集團將可贖回可換股債券指定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本集團提早贖回所有可贖回可換股債券,總代價為629,920,000港元(即本金額及應計利
息)。已付贖回代價與可贖回可換股債券賬面值之間的差額乃於附註8中「其他收益(虧損)」內的「可贖回可換股債券提
早贖回之虧損」中列賬。
33. 應計負債及其他應付款項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應計負債
—應計薪金及佣金 2,660 3,740
—其他應計負債 9,676 18,020
其他應付款項 8,725 8,340
21,061 30,100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11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銀行借款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銀行透支,有抵押 922 431
銀行貸款,有抵押 130,642 163,901
131,564 164,332
根據貸款協議所載的預定還款日期,銀行貸款賬面值的還款期如下:
一年內 4,253 3,687
第二年 3,445 3,351
第三年至第五年 3,866 7,294
11,564 14,332
載有按要求還款條款的銀行貸款賬面值及還款期限:
一年內 120,000 150,000
131,564 164,332
減:於流動負債項下呈列一年內到期之款項 (124,253) (153,687)
於非流動負債項下呈列一年後到期之款項 7,311 10,645
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銀行借款獲以下擔保:
(a) 本公司於兩個年度提供之企業擔保;
(b) 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供之企業擔保;
(c)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客戶之有價證券公平值289,331,000港元(二零一六年:296,169,000港元)
(已獲客戶同意),本集團持有的持作買賣投資為54,01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無);及
(d) 銀行存款25,076,000港元(二零一六年:25,025,000港元)(附註28披露)。
金額922,000港元(二零一六年:431,000港元)之銀行透支以香港最優惠利率計息。130,642,000港元(二零一六年:
163,901,000港元)之銀行貸款為浮息借款,參照香港銀行同業拆息或香港最優惠利率計息。
本集團借款之實際利率均與合約利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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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遞延稅項負債
下列為確認之遞延稅項負債及於本年度及過往匯報年度之變動:
遞延稅項負債
重估投資物業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5,786)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後取消確認(附註14) 3,377
本年度於損益計入(附註13) 2,36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
本年度於損益計入(附註13) —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估計未動用稅項虧損約為209,244,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80,917,000港元)
及23,412,000港元(二零一六年:無)的可扣減臨時差額。由於並不確定日後是否有充足的未來應課稅溢利抵銷有關數
額,故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就該等估計未動用稅項虧損及可扣減臨時差額確認遞延稅項
資產。
若干於中國營運之附屬公司產生的估計未動用稅項虧損2,745,000港元(二零一六年:4,242,000港元)之屆滿期為根據現
行稅務法例產生之稅項虧損年度起計五年。餘下估計未動用稅項虧損並無到期日,但須獲得香港稅務局進一步批准。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13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股本
股份數目 金額
千股 千港元
每股面值港元之普通股
法定: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5,000,000 300,000
已發行及繳足: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134,359 82,687
發行普通股股份 826,000 16,520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960,359 99,207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本公司按每股港元的認購價發行826,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元的新普通股,所得款項
約為231,300,000港元。所得款項將用於發展本集團的業務。
所有新股份在各方面均與現有股份享有同等權益。
37. 資本風險管理
本集團管理其資本,以確保本集團的實體能夠持續經營,同時透過優化債務及股權平衡,為股東帶來最大回報。本集
團的資本架構包括債務(包括附註34所披露的銀行借款)及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包括附註36所披露的已發行股本、
綜合權益變動表所披露的累計虧損及其他儲備)。管理層通過考慮資本成本及與各個類別資本相關的風險審閱資本架
構。有鑒於此,本集團將透過發行新股及購股權及新增債務或贖回現有債務而平衡其整體資本架構。於年內,本集團
的整體策略維持不變。
若干集團實體受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規管,並須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證券及
期貨(財政資源)規則」)遵守財政資源規定。本集團受規管實體須遵守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下的最低繳足股本規
定及流動資金規定。管理層每日均會密切監察實體的流動資金水平,以確保彼等符合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的最
低流動資金規定。本集團受規管實體於兩年內一直遵守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的資金規定。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14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財務工具
財務工具類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財務資產
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
—持作買賣 194,403 21,725
可供出售之財務資產 8,415 8,415
貸款及應收款項(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1,608,434 1,620,030
財務負債
攤銷成本 1,121,661 1,142,945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
本集團的主要財務工具包括持作買賣投資、可供出售之財務資產、應收賬款、應收貸款、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其他
應付款項、銀行存款、銀行結餘及現金、銀行借款、應付同系附屬公司款項及應付賬款。有關此等財務工具的詳情
將於各自的附註中披露。有關此等財務工具的風險及如何減低該等風險的政策載列如下。管理層會管理及監察該等風
險,以確保以適時及有效的方式實行合適的措施。
市場風險
股本及其他價格風險
本集團擁有持作買賣投資組合,按公平值釐定並使本集團承受價格風險。於兩個年度內,本公司董事會緊密監察持作
買賣投資之組合,並對個別貿易交易實行貿易限制,以管理風險。
此外,衍生工具及指定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的可贖回可換股債券之公平值發生變動導致本集團承受其他價格風
險。本公司董事透過對所有未平倉頭寸予以平倉並實行每日貿易限制,以管理衍生工具風險。在這方面,本公司董事
認為本集團承受的衍生工具價格風險大幅下降,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未持有任何衍
生工具,但於年內持有衍生工具。本集團於年內提早贖回指定為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的可贖回可換股債券。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15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財務工具(續)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市場風險(續)
股本及其他價格風險(續)
敏感度分析
以下敏感度分析乃根據報告期末的價格風險釐定。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倘本集團的上市股本投資(二零一六年:上市股本投資及非上市投資基金)的市場買
價上升╱下降15%(二零一六年:15%),則本集團的除稅後虧損將減少╱增加9,188,000港元(二零一六年:2,721,000港
元),主要由於上市股本投資及非上市投資基金之公平值變動所致。
就上市債務證券敏感度分析的目的而言,倘若債務證券的價格上升╱下降2%,則本集團的除稅後虧損將減少╱增加
2,021,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未持有任何上市債務證券。
管理層認為,由於年終之風險未能反映本年內之風險,敏感度分析對價格固有之風險不具代表性。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指財務工具的公平值或未來現金流量因市場利率變動而波動的風險。
本集團面臨分類為持作買賣投資的固定利率債務證券的公平值利率風險。本集團現時並無公平值對沖政策。本集團亦
面臨主要來自按現行市場利率計息的銀行結餘、保證金客戶貸款、應收貸款及浮動利率之銀行借款的現金流量利率風
險。然而,管理層現正嚴密監控保證金融資及其他借貸活動所產生之風險,對本集團接收與支付利息之間允許適當差
額,而採用50(二零一六年:50)個基點(「基點」)變動乃代表管理層對利率可能出現之合理變動估算。
本集團管理層密切監察有關利率風險,確保利率風險維持於可接受水平。本集團的利率風險主要集中在由本集團以人
民幣及美元計值的財務工具中的香港最優惠利率及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的波動。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16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財務工具(續)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市場風險(續)
利率風險(續)
敏感度分析
以下敏感度分析乃基於計息資產及負債(包括透過損益以公平值入賬之債務證券)的利率風險釐定。該分析乃假設於各
報告期末的未償計息資產及負債於整個年度均未償還而編製。在向本集團管理層報告利率風險時,將採用相關利率50
個基點的增減作為敏感度分析,在假設所有其他變量均保持不變的情況下考慮利率可能出現的合理變動。由於銀行結
餘受利率波動影響甚微,故並無對其作出敏感度分析。以下正數表示本集團除稅後虧損增加,反之亦然。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內除稅後虧損
增加50個基點 9,178 (296)
減少50個基點 (9,178) 296
外幣風險
集團實體擁有按各自功能貨幣以外的貨幣列值的財務資產及負債。因此,倘功能貨幣兌其他貨幣的匯率發生變動,則
本集團面臨對本集團按外幣列值的資產及負債價值產生不利影響的風險。
該等風險主要來自按美元(「美元」)及人民幣(「人民幣」)計值的對國外經紀公司的應收賬款、銀行的外幣存款及應付客
戶賬款。管理層會監察匯兌風險,如有需要將考慮對沖重大外幣風險。由於港元實行與美元掛鈎之聯繫匯率制度,董
事預計以美元定值之貨幣項目不會產生重大外匯風險。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17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財務工具(續)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市場風險(續)
利率風險(續)
本集團以外幣列值的主要貨幣資產及貨幣負債於報告日期的賬面值如下:
負債 資產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美元 103,742 172,287 186,421 237,603
人民幣 4,247 8,844 17,778 20,129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倘人民幣兌港元升值╱貶值5%(二零一六年:5%)而所有其他變量保持不變,則本集
團的除稅後虧損將減少╱增加565,000港元(二零一六年:471,000港元)。根據聯繫匯率制度,港元與美元間之匯兌變
動的財務影響被認為不大,因此並未編製敏感度分析。
管理層認為,由於年終之風險未能反映本年內之風險,敏感度分析對外匯固有之風險不具代表性。
信貸風險
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因交易對手未能履行責任而令本集團招致財務損失須承擔的最高
信貸風險,是產生自載於綜合財務狀況表的相應已確認財務資產的賬面值。
為將經紀、融資及企業融資經營的信貸風險減至最低,本集團已成立信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以制訂信貸及風險管理政
策、批准信貸限額及就逾期應收款項作出任何收回債項行動。此外,於各報告日期,本集團會個別及共同評估分別披
露於附註25及24的應收貸款及應收賬款的可收回金額,以確保就不可收回金額所作出的減值虧損已足夠。就此而言,
本公司董事認為本集團的信貸風險已大幅降低。
本集團亦投資於債務證券,使本集團面臨信貸風險。信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定期檢討持作買賣債務證券組合,並評估
發行人的信貸質素。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7,039,000港元的持作買賣債務證券獲知名評級機構評為信用評
級B級或以上。其餘的持作買賣債務證券未獲評級。該等債務證券主要由建築、房地產開發及運輸行業的企業發行。
就此而言,本公司董事認為持作買賣債務證券的信貸風險並不重大。
除於附註25所披露的應收貸款外,由於風險分散於若干交易對手及客戶,故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集中的信貸風險。
銀行結餘存放於多間獲認可機構,故本公司董事認為該等認可機構之信貸風險屬低。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18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財務工具(續)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流動資金風險
作為普通經紀業務的一部份,本集團會因結算所或經紀與客戶之間的結算時間差異而承擔流動資金風險。為解決此類
風險,財務部門與交收部門緊密合作,監控流動資金的差額。此外,就應急而言,已設有即時可供動用的信貸。
下表詳述本集團財務負債的尚餘合約到期日。下表基於財務負債的未貼現現金流量根據本集團須付款的最早日期編
製。尤其是,最早時間組別包括附帶可隨時要求償還條款的銀行貸款(不論銀行選擇行使該權利的可能性)。其他財務
負債的到期日以協定的結算日為基礎。
下表包括利息及本金的現金流量。倘利息流量為浮息,則未貼現款項來自報告期末的現行市場利率。
流動資金表
加權平均
實際利率 應要求償還
少於一
至三個月
三個月
至一年內
超過一
至五年
總合約
未貼現
現金流量
於報告日期
的賬面值
%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應付賬款 不適用 979,608 — — — 979,608 979,608
其他應付款項 不適用 8,725 — — — 8,725 8,725
銀行借款 附註 120,000 1,833 2,733 7,589 132,155 131,564
應付同系附屬公司款項 不適用 1,764 — — — 1,764 1,764
1,110,097 1,833 2,733 7,589 1,122,252 1,121,661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1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財務工具(續)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流動資金風險(續)
流動資金表(續)
加權平均
實際利率 應要求償還
少於一
至三個月
三個月
至一年內
超過一
至五年
總合約
未貼現
現金流量
於報告日期
的賬面值
%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應付賬款 不適用 968,466 — — — 968,466 968,466
其他應付款項 不適用 8,340 — — — 8,340 8,340
銀行借款 附註 150,000 1,334 2,708 11,131 165,173 164,332
應付同系附屬公司款項 不適用 1,807 — — — 1,807 1,807
1,128,613 1,334 2,708 11,131 1,143,786 1,142,945
附註: 浮動利率借貸的利率為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加差價或香港最優惠利率。到期日分析所用的為報告日期的現行市場利率。
附帶可隨時要求償還條款的銀行借款於上述到期日分析計入「應要求償還」的時間組別內。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該等銀行借款的賬面總值約為120,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50,000,000港元)。計及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後,董事
認為銀行不會行使酌情權要求即時償還款項。董事認為該等銀行貸款將根據貸款協議所載的預定還款日期償還。於二
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假設銀行不會行使酌情權要求即時償還款項,則該等銀行貸款三個月內的本金及利息現金
流出合共約為120,462,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50,627,000港元)。
上述浮息工具的金額,將於浮動利率的變動與於報告期末釐定的估計利率變動有差異時作出變動。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20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財務工具(續)
公平值
於各報告期末,本集團若干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以公平值計量。下表提供有關該等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公平值釐定方
法(尤指所用估值方法及輸入數據)的資料。
持作買賣之投資
持作買賣之投資
公平值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平值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平值等級 估值方法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上市的權益證券 73,356 9,485 第一級 活躍市場之報價
非上市投資基金 — 12,240 第二級 經紀報價
香港及境外上市的債務證券 121,047 — 第二級 做市商之報價
於本年度及過往年度,第一級與第二級之間並無轉移。
本公司董事會認為,於綜合財務報表中以攤銷成本入賬之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之賬面值與其公平值相若。該等公平值
已按貼現現金流量分析為基礎根據公認定價模型釐定。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21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財務工具(續)
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抵銷
下表所載之披露包括須遵循具有可強制性執行之統一淨額結算協議或類似安排之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且其:
• 於本集團綜合財務狀況表抵銷;或
• 因未達成抵銷條件而未在綜合財務狀況表抵銷。
根據本集團與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及經紀達成之持續結算淨額協議,本集團擁有可合法強制執行權利
抵銷存放在香港結算與經紀於同日到期結算之應收及應付款項責任,而且本集團有意以淨額方式結算。
此外,本集團擁有合法可強制執行權利以與現金客戶抵銷於同日到期結算的應收及應付賬款,而且本集團有意以淨額
方式結算。本集團擁有合法可強制執行權利以與保證金客戶抵銷應收及應付賬款,而且本集團有意以淨額方式結算。
現金及保證金客戶統稱為經紀客戶。
除了被抵銷的同日到期結算之結餘外,由於已確認金額抵銷權僅可於出現違約事件後方可強制執行,故並非同日結算
的應收╱應付香港結算、經紀及經紀客戶的款項、財務擔保物(包括本集團所收現金及證券)、存放於香港結算及經紀
之按金,均不符合於綜合財務狀況表抵銷之條件。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確認
財務資產
於綜合財務
狀況表抵銷之
已確認財務
於綜合財務
狀況表呈列之
未於綜合財務狀況表
抵銷之相關金額
減值後總額 負債總額 財務資產淨額 財務工具 已收擔保物* 淨額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財務資產
應收香港結算、經紀及
經紀客戶款項 639,490 (320,873) 318,617 (28,021) (238,686) 51,910
存放於香港結算之按金 4,353 — 4,353 — — 4,353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2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財務工具(續)
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抵銷(續)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確認
財務資產
於綜合財務
狀況表抵銷之
已確認財務
於綜合財務
狀況表呈列之
未於綜合財務狀況表
抵銷之相關金額
減值後總額 負債總額 財務資產淨額 財務工具 已收擔保物* 淨額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財務資產
應收香港結算、經紀及
經紀客戶款項 469,466 (151,752) 317,714 (11,855) (268,845) 37,014
存放於香港結算之按金 2,951 — 2,951 — — 2,951
附註: 本公司董事認為,綜合財務狀況表所呈列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付香港結算、經紀及經紀客戶之應付賬款淨額818,304,000港
元(二零一六年:708,220,000港元)並無致使本集團面臨重大風險,故無就應付賬款呈列相關抵銷披露。
* 該等金額指客戶已抵押股份之市場價值,以相應客戶之尚未償還結餘為上限。
於綜合報表之財務狀況呈列之財務資產總額及其淨額均於上表披露,計量方法如下:
• 應收香港結算、經紀及經紀客戶金額—攤銷成本
• 存放於香港結算之按金—攤銷成本
與本集團綜合財務狀況表內已確認之相關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相抵銷,或須遵守可強制性執行之統一淨額結算協議或
類似安排之金額,按與已確認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相同之基準計量。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23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9. 融資活動產生之負債對賬
下表詳述本集團融資活動產生之負債變動,包括現金及非現金變動。融資活動產生之負債指其現金流量或未來現金流
量於或將於本集團綜合現金流量表中分類為融資活動產生之現金流量之負債。
借款
可贖回
可換股債券
應付同系
附屬公司款項 應付利息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註34) (附註32) (附註30) (附註33)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164,332 — 1,807 85 166,224
融資現金流量:
—籌集予保證金融資之借款 491 — — — 491
—償還其他銀行借款 (33,259) — — — (33,259)
—發行可贖回可換股債券 — 620,000 — — 620,000
—可贖回可換股債券的贖回 — (629,920) — — (629,920)
—同系附屬公司提供墊款 — — 2,261 — 2,261
—償還同系附屬公司款項 — — (2,304) — (2,304)
—已支付利息 — — — (5,520) (5,520)
可贖回可換股債券提早贖回之虧損(附註8) — 9,920 — — 9,920
利息支出 — — — 5,523 5,523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31,564 — 1,764 88 133,416
40. 購股權計劃
根據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之一項普通決議案,本公司之現有購股權計劃(「購
股權計劃」)已獲採納,並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生效。
該購股權計劃之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i) 目的旨在提供獎賞,藉以:
• 嘉獎及挽留曾為時富投資及其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包括本集團)(「時富投資集團」)作出貢獻之參與者;
或
• 吸引有可能為時富投資集團發展帶來利益之人士加盟時富投資集團。
(ii) 參與者包括時富投資集團之任何僱員(不論全職或兼職)、行政人員及高級職員(包括執行及非執行董事)及業務
顧問、代理人及法律及財務顧問。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24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0. 購股權計劃(續)
(iii) 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之購股權涉及之最高股份數目不得超出本公司於批准購股權計劃當日之已發行股本
10%,該限額可由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予以更新。最高股份數目為496,035,958股(二零一六年:413,435,958股),佔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發行股本之約10%(二零一六年:10%)。然而,根據購股權計劃及任何其
他購股權計劃已授出而尚未行使及有待行使之所有購股權於行使時可發行之股份最高總數,不得超過不時已發
行股份之30%。
(iv) 當與根據購股權計劃或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授予參與者之任何購股權項下之已發行及可予發行之股份數目(包括
已行使及尚未行使及已註銷之購股權)彙集計算時,於任何十二個月內每名參與者可能獲授之購股權所涉及之最
高股份數目不得超過不時已發行股份之1%。
(v) 除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決定及於授出購股權要約中規定外,購股權計劃並無規定承授人須於行使購股權前
需持有購股權一段期間。
(vi) 行使期須為本公司董事會於授出購股權時指定之任何期間,惟於任何情況下,購股權期間不得超過由授出要約
日期起計十年。
(vii) 承授人倘接納購股權,必須於授出日期起計二十八日內向本公司繳交港元,此款項不獲退還。
(viii) 購股權之行使價必須為下列之最高者:
• 於授出日期(必須為交易日)股份之收市價;
• 於緊接授出日期前五個交易日股份之平均收市價;及
• 股份面值。
(ix) 購股權計劃由採納日期起計十年內有效,直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所有以股份為基礎之補償將以權益結付。本集團並無法定或推定責任以本公司發行普通股以外之方式購回或結算購股
權。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25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0. 購股權計劃(續)
於所呈列之報告期內,僱員、董事及服務提供者之購股權及加權平均行使價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購股權數目
加權平均
行使價 購股權數目
加權平均
行使價
港元 附註 港元
於一月一日尚未行使 338,000,000 (b) 338,000,000
添置 413,400,000 (a) — —
已失效 (80,000,000) — (b) — —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行使 671,400,000 338,000,00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可予行使 — — — —
附註:
(a)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集團董事及僱員就有關向本集團提供滿意之服務而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獲授
219,000,000份購股權,惟須待達致就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設定之表現目標後方可
歸屬。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表現目標尚未達致或預期無法達致,因此概無以股份為基礎之補償開支於綜合財務報表內確
認。此外,本集團就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期間向本集團提供滿意之服務而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就194,400,000
份購股權與其他服務提供者訂立安排。經董事會全權酌情確認本集團已獲提供滿意之服務後,服務提供者將有權獲得購股權。購股權
必須於董事會批准歸屬購股權後一個月內行使。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未獲提供滿意之服務,因此概無於綜合財務
報表中確認以股份為基礎之補償開支。
(b)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集團董事及僱員合共獲授338,000,000份購股權,以及就向本集團提供滿意之服務而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安排予本集團其他服務提供者,惟須待達致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財政年度設定之表現目標(就董事及僱員而言)及董事會全權酌情釐定其已向本集團提供令人滿意之服務(就其他服務提供者而言)後方
有權獲得相關購股權。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及僱員尚未達致或預期無法達致表現目標且
其他服務提供者並無向本集團提供令人滿意之服務,因此概無以股份為基礎之補償開支於綜合財務報表內確認。於截至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80,000,000份購股權因相關僱員從本集團辭職而失效。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26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0. 購股權計劃(續)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尚未行使購股權之加權平均剩餘合約年期為年(二零一六年:3年)。
概無以股份為基礎之補償開支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損益內確認(二零一六年:無)。由於進行以
股份為基礎之付款交易,故並無確認負債。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零份(二零一六年:零份)公平值總額為零(二零一六年:零)之購股權已註銷
或失效,購股權儲備金額亦已轉撥至累計虧損。
購股權的公平值按柏力克—舒爾斯定價模式估算。計算購股權公平值所用之變量及假設,乃根據董事之最佳估計作
出。購股權之價值因若干主觀假設所用的變量不同而有所不同。
41. 與關聯人士之交易
除於此等綜合財務報表其他部份所詳述之交易及結餘外,本集團與關聯人士進行下列交易: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支付予時富投資之管理費 (a) 1,294 —
支付予時富投資之管理費 (b) 1,304 —
從同系附屬公司收取之佣金、手續費及利息收入 (c)
Confident Profits集團 1,617 16,914
從本公司一名董事控制之一間公司收取之佣金及利息收入
Cash Guardian Limited (d) 17 —
從下列本公司之董事收取之佣金及利息收入
關百豪先生 15 41
陳志明先生 (e) 3 不適用
羅炳華先生 13 7
關廷軒先生 (e) 3 不適用
何子祥先生 (e) 3 不適用
鄭蓓麗女士 (f) 29 16
吳公哲先生 (g) 不適用 13
66 77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27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1. 與關聯人士之交易(續)
附註:
(a)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綜合財務報表」所載控制權之定義及相關指引,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股份發行之前被視為時
富投資之附屬公司。此金額指支付予最終控股公司之管理費。
(b) 於股份發行完成後,本公司不再為時富投資之附屬公司,而成為其旗下之聯營公司,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起生效。此金額指支付
予一間對本公司擁有重大影響力之公司之管理費。
(c) Confident Profits集團為時富投資之附屬公司,而該等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股份發行前被視為本公司之同系附屬公司。
(d) 關百豪先生(本公司及時富投資之董事)獨資擁有並控制Cash Guardian Limited。
(e)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陳志明先生、關廷軒先生及何子祥先生均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f)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鄭蓓麗女士辭任本公司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g)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吳公哲先生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
主要管理人員之薪酬指支付予本公司董事之款項(如附註10所披露)。
董事酬金根據個別人士之工作表現及市場走勢而釐定。
42. 經營租約承擔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根據有關土地及樓宇不可撤銷之經營租約而須予支付未來最低租約付款之到期情況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年內 18,235 19,544
第二年至第五年(包括首尾兩年) 14,400 32,673
32,635 52,217
經營租約付款乃本集團就其辦公室物業應付之租金。租約主要以一年至三年期進行磋商。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28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3. 附屬公司
於各報告期末,本集團主要附屬公司之詳情載列如下:
公司名稱 註冊成立地點
已發行及
繳足股本
本公司持有已發行
股本面值之比例 主要業務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 %
時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0,000,000港元
100 100 提供資產管理服務
時富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5,000,000港元
100 100 財務建議顧問
時富轉帳易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2港元
100 100 提供付款相關服務
Celestial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香港 普通股
6,781,401港元
100 100 提供資金管理服務、
投資控股及買賣
時富融資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30,000,000港元
100 100 提供企業融資、投資、
財務顧問服務
時富財務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21,000,002港元
100 100 財務借貸
時富商品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50,000,000港元
100 100 期貨及期權經紀業務
時富證券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40,000,000港元
100 100 證券及股票期權經紀業務
時富三和金銀業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2港元
100 100 投資控股及買賣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2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公司名稱 註冊成立地點
已發行及
繳足股本
本公司持有已發行
股本面值之比例 主要業務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 %
Agostini Limited 香港 普通股
1港元
100 100 投資控股及買賣
凱廣投資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港元
100 100 投資買賣
icoupon Limited 英屬維爾京群島 普通股
1美元
100 100 投資控股及買賣
思正投資有限公司 英屬維爾京群島 普通股
1美元
100 100 持有物業
Celestial Financial Services Limited 英屬維爾京群島 普通股
10,000美元
100 100 投資控股
時富移動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0,000,000港元
100 100 向集團公司提供管理服務
董事認為上表列認之本集團附屬公司主要影響本集團業績或資產,並認為提供其他附屬公司之詳情將致使該詳情過於
冗長。
於報告期末,本公司擁有其他對本集團並不重大之附屬公司。這些附屬公司大部份在香港營運,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
或並無活躍業務。
Celestial Financial Services Limited由本公司直接持有。上述所有其他附屬公司均由本公司間接持有。
概無附屬公司於年度結束時發行任何債務證券。
43. 附屬公司(續)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30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4. 退休福利計劃
本集團為香港所有合資格僱員設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該計劃的資產於與本集團資產分開持有,並由
受託人以基金託管。本集團與僱員均按固定的相關工資百分比向強積金計劃作出供款。供款金額上限為每名僱員每月
1,500港元。
本集團根據有關中國法規及規則,為其中國的全職僱員安排多項福利計劃,包括提供房積金、醫療保險、退休保險、
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根據現時的計劃,本集團以其僱員的基本工資分別在房積金、醫療保險、退休保
險、失業保險、工傷及生育保險方面供款7%、12%、22%、2%、%及%。
僱主強積金計劃供款及中國多個福利計劃之供款分別於附註9、附註10及附註11披露。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31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5. 本公司財務狀況表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動資產
於附屬公司之非上市投資 472,256 472,256
應收附屬公司款項 486,655 —
958,911 472,256
流動資產
應收附屬公司款項 — 221,580
銀行結餘(一般賬戶) 233 276
233 221,856
流動負債
應計負債及其他應付款項 454 4
應付附屬公司款項 396,960 350,197
應付同系附屬公司款項 1,710 1,710
399,124 351,911
流動負債淨值 (398,891) (130,055)
淨資產 560,020 342,201
股本及儲備
股本 99,207 82,687
儲備(附註) 460,813 259,514
權益總額 560,020 342,201
附註:
股份溢價 繳入盈餘 累計虧損 儲備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390,101 80 (124,845) 265,336
年內虧損及總全面開支 — — (5,822) (5,82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90,101 80 (130,667) 259,514
發行普通股股份 214,761 — — 214,761
年內虧損及總全面開支 — — (13,462) (13,462)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04,862 80 (144,129) 460,813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32
附錄一 — 投資物業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
地點
總樓面
面積約數 土地用途
(平方呎)
中國上海市盧灣區(現為黃浦區)濟南路8號1607室(亦名為19A室) 1,593 該物業為空置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33
附錄二 — 五年財務概要
業績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收益 133,607 166,830 252,290 198,063 194,565
除稅前(虧損)溢利 (46,033) (53,400) 11,755 70,960 (66,854)
稅項(支出)扣減 (49) 2,202 1,655 (16,633) 4,439
持續經營業務之年度(虧損)溢利 (46,082) (51,198) 13,410 54,327 (62,415)
已終止業務
已終止業務之溢利 — — — — 3,270
(46,082) (51,198) 13,410 54,327 (59,145)
歸屬於:
本公司擁有人 (46,082) (51,198) 13,606 32,675 (59,142)
非控股權益 — — (196) 21,652 (3)
(46,082) (51,198) 13,410 54,327 (59,145)
資產、負債及非控股權益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物業及設備 8,420 13,577 19,445 38,136 33,860
商譽 — — — — 2,661
無形資產 9,092 9,092 9,752 9,752 9,752
其他非流動資產 43,651 39,664 202,649 243,011 277,096
流動資產 1,804,902 1,648,590 2,070,842 1,795,830 1,746,425
資產總值 1,866,065 1,710,923 2,302,688 2,086,729 2,069,794
流動負債 1,129,686 1,157,060 1,622,915 1,391,026 1,483,452
非流動負債 7,351 10,685 84,198 99,376 24,144
負債總值 1,137,037 1,167,745 1,707,113 1,490,402 1,507,596
淨資產 729,028 543,178 595,575 596,327 562,198
非控股權益 — — — 5,586 36,114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34
釋義
於本年報內,除文義另有規定外,下列詞彙具備下列涵義:
「股東週年大會」 指 本公司之股東週年大會
「審核委員會」 指 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而成立之審核委員會
「董事會」 指 董事之董事會
「時富投資」 指 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時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股份編號:1049),
為主要股東,為一間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證券在主板上市。其為本公
司之主要股東
「時富資產管理」 指 時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
司,並為一間獲准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進行第9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之持牌法
團
「時富投資集團」 指 時富投資及其附屬公司
「Cash Guardian」 指 Cash Guardian Limited,一間於英屬維爾京群島成立之公司;為時富投資之主要股東
及關百豪先生之聯繫人
「時富財富管理」 指 時富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
司,並為一間獲准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
意見)及第9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之持牌法團
「時富融資」 指 時富融資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並
為一間獲准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6類(就企業融資提供意
見)受規管活動之持牌法團
「時富商品」 指 時富商品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並
為一間獲准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進行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之持牌法團
「時富證券」 指 時富證券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並
為一間獲准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之持牌法團
「行政總裁」 指 本公司之行政總裁
「財務總裁」 指 本公司之財務總裁
「企業管治守則」 指 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
「CIGL」 指 Celestial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一間於英屬維爾京群島成立之有限公司及時富投
資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並為主要股東
時富金融 2017年報 135
「本公司」或「時富金融」 指 CAS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Limited(時富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股份編號:
510),為一間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主板上市。其為時富投資之
聯營公司
「公司秘書」 指 本公司之公司秘書
「Confident Profits」 指 Confident Profits Limited,為一間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為時富投
資之全資附屬公司。其為Confident Profits集團之控股公司
「Confident Profits集團」 指 Confident Profits Limited及其附屬公司
「營運總裁」 指 本公司之營運總裁
「董事」 指 本公司之董事
「執行董事」 指 本公司之執行董事
「環境、社會及管治指引」 指 上市規則附錄二十七所載之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獨立非執行董事」 指 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主板」 指 聯交所主板
「管理層」 指 本公司之管理層團隊
「標準守則」 指 上市規則所載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要求之買賣標準或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
易的標準守則
「非執行董事」 指 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
「薪酬委員會」 指 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之企業管治守則而成立之薪酬委員會
「證監會」 指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股東特別大會」 指 本公司之股東特別大會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港元之普通股份
時富金融 2017年報136
釋義
「購股權計劃」 指 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一項普通決議
案採納並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生效之購股權計劃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之法定幣值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之法定幣值
「香港」或「香港特別行政區」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英國」 指 英國
「美國」 指 美國
封面
目錄
公司簡介
公司資料
財務回顧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僱員資料
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管治報告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董事會報告
獨立核數師報告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綜合財務狀況表
綜合權益變動表
綜合現金流動表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附錄一 — 投資物業
附錄二 — 五年財務概要
釋義
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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