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营业税
教学
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我国营业税的沿革和作用;领会营业税的概念特点;熟悉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本章重点
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营业税的申报缴纳。
本章难点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本章结构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
营业税的税率与
税收优惠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申报缴纳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税的概念及其沿革
营业税是以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课征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的特点
(一)以对非商品营业额征税为主
(二)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
(三)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
三、营业税的作用(立法原则)
(一)广泛筹集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二)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个行业协调发展
(三)促进公平竞争,有利于鼓励先进和鞭策后进
第二节 营业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一)营业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际税收行政管理区域。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运载旅客或货物出境
(由境外载运境内的,不属于)
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 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出口信用提供的保险劳务除外)
▲ 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二)营业税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建筑安装工程实行分包和转包形式的,以分包人和转包人为纳税人(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2.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3.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三)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者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额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6.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7.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的,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一)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现行营业税的课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其征收范围是通过税法列举税目的方式加以规定的。
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共设置九个税目:
1.交通运输业:包括水、陆、空、管、装卸、打捞、程租、期租、湿租等。06新增: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建筑业
3.金融保险业: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服务。
4.邮电通信业:快递、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等。电报、电传、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和其他电信业务
5.文化体育业:包括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动植物园)、展览、培训、文学艺术科技讲座、图书资料借阅等。
6.娱乐业
7.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
9.销售不动产
(二)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见增值税相关规定)
2.兼营行为的规定(见增值税相关规定)
原则上增值税优先,具体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3.单位或个人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同时按照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4.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5.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在投资期内转让该项股权的,应当征收营业税。
6.土地所有者(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第三节 营业税的税率和税收优惠
一、营业税的税率
1、交通运输业
具体范围: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业和其它交通运输辅助业(如打捞、引航等)
税率:3%
2、建筑业
具体范围: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如疏浚、平整土地等)
税率:3%
3、金融保险业
具体范围:金融业、保险业
税率:5%
营业税税目
交通运输业:3%
服务业(租赁):5%
远洋运输企业
程租: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在一定期限内为承租人提供运输服务。
光租:仅是船舶的出租。
航空运输企业
湿租
干租:仅是飞机的出租。
实质为提供劳务
实质为财产出租
4、邮电通信业
税率:3%
5、文化体育业
税率:3%
多选题:以下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的有( )
A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离岸银行业务
B 得到批准的融资租赁
C 银行的金银销售业务
D银行贷款
答案:ABD
6、 娱乐业
具体范围: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
税率:台球、保龄球5%
其它20%
7、服务业
具体范围: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和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税率:5%
旅游景点的索道收入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服务业中的“租赁”项目5%征税营业税。新增: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因为是无偿的)
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酒店式产权经营业主按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税。
8、 转让无形资产
具体范围: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税率:5%
包括出租电影拷贝。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不征税。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9、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土地附着物 5%
单位无偿赠送不动产要视同销售征收营业税,个人则不征。不动产投资同无形资产。
多选题:下列经营活动中计算营业税的税率准确的为( )。
A.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5%
B.建筑设计收入按5% C.邮政储蓄收入按5%
D.金融保险业按5%
下列项目中,目前使用5%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是( )
A 网吧 B图书资料借阅
C、台球 D、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
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我国现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包括起征点和减免税两类。其中减免税又按照其来源分为法定免税项目和补充优惠项目。
(一)营业税的起征点规定
按照财税(2002)208号文件规定,现行营业税的起征点为: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纳税人的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纳税;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收入全额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起征点规定仅适用个人
(二)营业税的法定免税项目
1.养育、婚姻介绍、殡葬服务项目
2.医疗服务项目
指医院、诊所、其它医疗机构提供的对患者进行治疗、防疫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具、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3.教育服务项目
教育劳务、勤工俭学劳务
4.农业服务项目
5.文化活动项目
在自已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
6.行政性收费项目
(三)营业税的补充优惠项目
1.对社会福利企业的优惠
安置“四残”人员占35%以上的企业
“四残”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对校办企业的优惠
3.对技术转让收入的优惠
4.对返还性人身保险收入的优惠
如:某保险公司某月取得人身保险业务保费收入500万元,其中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保费收入100万元,试计算该月应纳营业税。
(500—100)*5%=20万元
5.对著作权转让收入的优惠
个人转让免税
6.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的优惠
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7.工会疗养院(所)可视为“其他医疗机构”,免征营业税。
8.对社会团体按财政、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9.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作为境内提供保险,为非应税劳务,不征营业税。
10、1999年10月1日起,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 )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营业税
11、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附: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第四节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所实际取得的营业额、转让额和销售额。纳税人的应税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而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总结计税依据确认的几种情形:
一般:
1、全额=价款+价外费用
特殊:
2、余额=收-付,通常扣除的是代别人收的属于别人的收入,个别情况下扣除的是部分成本。
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二)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交通运输业的计税依据:一般为全额 1、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余额) 2、运输企业从事境内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即以全程联运收入扣除付给对方联运单位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余额) 3、06新增:国航和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各自营业额的确定。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仓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扣除凭证为国航开具的“航空货运单”。
2.建筑业的计税依据
(1)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
包括原材料及其它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2)纳税人只负责安装业务,所安装设备不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
(3)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
(4)单位和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
征两次税,适用税目:建筑业、销售不动产
建筑业: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例】某建筑公司自建楼房一栋竣工,建筑安装总成本4000万元,将其40%售给另一单位,其余自用,总售价7000万元,本月预收5000万元。(当地营业税成本利润率为10%)
答:建筑企业自建不动产自用部分不纳营业税,自建不动产出售部分应交两个税目的营业税: ①按建筑业营业税=组价×3%={[4000×40%×(1+10%)]÷(1-3%)}×3% =(万元) ②按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售价(预收款)×5%=5000×5%=250(万元) 自建不动产出售共纳营业税=+250=(万元)
例:某校因建图书馆对外招标,中标者为一有安装资质的安装公司,买电梯和安装电梯均由该公司完成,中标价格为50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安装劳务费,400万元为电梯价格。此时应就500万元计征营业税。
如果是学校买梯,而安装公司只负责安装,则只就100万元的安装费计征营业税。
如果是电梯生产厂家中标,销售其电梯400万元,并负责安装,收取100万的安装费,在合同中分别注明价款,且具有安装资质,此时400万的电梯计征增值税,100万的安装费计征营业税。
如果没有在合同中分别注明电梯价款和安装费,则应视同混合销售,就500万元计征增值税。
如果不具备安装资质,将电梯安装工程转包给有安装资质的安装公司,则400万元的电梯计征增值税,100万元的安装劳务的营业税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
3.金融保险业的计税依据
(1)贷款业务
利息收入全额为应税营业额
中国人民银行:
对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免税
对企业——征税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征税
(2)转贷业务
余额为应税营业额
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单位或个人存款或者自有资本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不属于转贷业务
(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应税营业额
期货:
非货物期货——营业税
货物期货——增值税
金银买卖——增值税
中国银行系统从事的外汇转贷业务,上级行差额纳税,下级行全额纳税。
例如,中国银行从境外以3%贷款1000万美金,其中自己放贷600万美金,将400万美金转给国内下级行,国内贷款利率为%,则中国银行以600×(%-3%)计征营业税,而下级行应以400×%全额计征营业税。 其他银行从事的外汇转贷业务,如上级行借入外汇资金后转给下级行贷给国内用户的,在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减去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与实际支出额不符的,由上级行从其应纳的营业税中抵补。
【例】某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2004年8月购入A债券购入价50万元,B债券购入价80万元,共支付相关费用和税金万元;当月又将债券卖出,A债券售出价55万元,B债券售出价78万元,共支付相关费用和税金万元。该金融企业当月应纳营业税为( ) 元 元
元 元
应纳营业税=[(55-50)+(78-80)]×5%=万元
(4)融资租赁业务
经批准的: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本期的应税营业额。
未经批准的:
所有权转移——征增值税
所有权不转移——营业税
金融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纳税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余额)
本期营业额
=(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例如:一项租赁业务,租赁费500万元,设备买价400万元,租期两年。则本期(月)营业税=(500-400)×(30÷720)*5%。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转移了物权的缴增值税,没有转移物权的按照服务业中的经营租赁全额缴营业税。
(5)保险业务
实行分保险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初保业务的计税依据。
注:对返还性人身保险收入免税
(6)其他金融业务
典当业——利息和其它费用
金融经纪业(税目:金融保险业)——手续费
注意:死当物品——增值税
【例】某市商业银行2004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6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8万元。 (2)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取得手续费收入14万元; (3)4月10日购进有价证券800万元,6月25日以860万元的价格卖出。 (4)受某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5000万元,贷款期限2个月,年利息率%,银行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 (5)2003年3月31日向商场定期贷款15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年利息率%。该贷款至2004年6月30日仍未收回,商场也未向银行支付利息。 要求: 计算该银行2004年第2季度应缴纳和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答】(1)银行应缴纳营业税: ①向生产企业贷款应缴纳营业税=(600+8)×5%=(万元) ②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14+5000×%÷12×2×10%)×5%=(万元) ③有价证券买卖应缴纳营业税=(860-800)×5%=3(万元) ④向商场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1500×%÷12×3×5%=(万元)
银行共计应缴纳营业税=++3+=(万元) (2)银行应代扣代缴营业税=5000×%÷12×2×5%=2(万元)
4.邮电通信业的计税依据
邮政业务和电信业务:营业收入额
注意:
报刊发行:
(1)邮政部门—营业税;
(2)其他部门—增值税
集邮商品(包括邮票):
(1)生产、调拨——增值税
(2)销售:
邮政部门——营业税
其它单位和个人——增值税
5.文化体育业的计税依据
不包括这些场所从事的其它游艺活动或其它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娱乐业的计税依据
向顾客收取的全部费用
注意包括烟酒费和饮料费
7.服务业的计税依据
1)代理业
代购代销
(1)代购:
①原票转交给委托方,只收手续费:征营业税,手续费(营业税5%)
②原增值税发票自留,另开发票:征增值税,税基=销售差价+手续费
(2)代销:
①按委托方定价结算并销售:货物(增值税=0);手续费(营业税5%)
②按委托方定价结算加价销售:货物(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价差+手续费(营业税5%)
例:乙为甲的代理商,甲将150万的资金交付给乙,委托其代购原材料,乙按材料价款的5%收取手续费。乙向丙企业采购原材料实际支付的价税款为117万,丙开具专用发票给甲,由乙原票转交,乙企业应按100×5%缴纳营业税。但如果丙向乙企业开具专用发票117万,乙再卖给甲,向甲开具等额专用发票,此时乙收取的5万元应作为价外费用应换算不含税价缴纳增值税,而非营业税。
2)广告业
支付给其它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可以扣除
3)旅游业
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它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它接团旅游企业的费用后的余额。
4)租赁业
所取得租金收入的全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注意:其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8.转让无形资产的计税依据
9.销售不动产的计税依据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为销售不动产。
新增: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例】某生产企业转让10年前建成的旧生产车间,取得收入1200万元,该车间的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取折旧400万元。还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560万元。年初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金额420万元,转让时发生相关费用6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应缴纳营业税=1200×5%+(560-420)×5%=67(万元)
10.没有营业额或营业额明显偏低时对计税依据的调整
(1)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核定:
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 ╳(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 = —————————————————
( 1 — 营业税税率)
11.营业额以外汇结算时对计税依据的调整
【例题】某广告公司2004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取得广告业务收入为94万元,营业成本为90万元,支付给某电视台的广告发布费为25万元,支付给某报社的广告发布费为18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为其广告收费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又无同类广告可比价格,于是决定重新审核其计税价格(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6%)。 要求:计算该广告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 【答案】广告业务的计税营业额=90×(1+16%)÷(1-5%)=(万元)应纳营业税=(-25-18)×5%=(万元)
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按营业收入全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营业收入 × 适用税率
(二)按营业收入差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营业收入—允许扣除金额) × 适用税率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 = ————————————————— ( 1 -营业税税率)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适用税率
经营行为
税务处理
一、 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营业税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
均交营业税。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 (1)分别核算,按各自税率计税 (2)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二、混合销售行为: 既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某一项销售行为。
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 以经营营业税应税劳务为主,交营业税。
三、兼营非应税劳务: 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与劳务。
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 (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 (2)未分别核算,只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
其他与增值税的划分问题
(1)饮食行业,在提供饮食的同时,附带也提供香烟等货物,就应按饮食业征收营业税。 (2)某饭店在大门口设一独立核算的柜台,这种情况属于兼营行为,就应征收增值税。 (3)某照相馆在照结婚纪念照的同时,附带提供镜框、相册等货物,此种混合销售行为,就应按其他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3、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4.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费、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
如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则按照平销返利行为冲减当期进项税额。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
(一)建筑业务征税问题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生产地点不同决定了生产的目的不同
(二)邮电业务征税问题 1.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含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2.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3.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对单纯销售无限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例题】下列项目中,准予从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减除的是( )。 A.电信单位销售有价电话卡的销售折扣折让 B.广告公司支付的灯箱广告制作费 C.一般贷款业务的利息支出 D.娱乐业收取的烟酒饮料费 【答案】A
第五节 营业税的申报缴纳
一、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
3.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的
4.收取会员费、席位费和资格保证金的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营业税的
6.建筑业按不同结算方式分别确定
7.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逾期未收回的
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为5日、10日、15日或一个月。
三、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在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的方法,即纳税人在经营行为发生地缴纳应纳税款。具体规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
4.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的
5.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思考题
某市一娱乐公司2004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收入情况如下:
(1)门票收入220万元,歌舞厅收入400万元,游戏厅收入100万元;
(2)保龄球馆自7月1日开馆,至当年年底取得收入120万元;
(3)美容美发、中医按摩收入150万元;
(4)非独立核算的小卖部销售收入60万元;
(5)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
(6)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将部分空闲的歌舞厅出租,分别取得租金76万元、赔偿金4万元;
(7)派出5名员工赴国外提供中医按摩服务取得收入70万元;
(8)经批准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取得手续费10万元。
(注:除税法统一规定的特殊项目外,该公司所在地省**规定,其它娱乐业项目的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