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浙江先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XIANFENG MACHINERY 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先锋机械
NEEQ : 834685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小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盛笑颜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盛笑颜
是否具备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是
电话 0573-88107502
传真 0573-88103866
电子邮箱 shengxy@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桐乡市梧桐街道石门路 10号 31450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桐乡市梧桐街道石门路 10号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95,493, 185,86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2,441, 77,374,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72,690, 142,42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908, 10,24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17,762, 9,3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9, 22,4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计算)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
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30,297,3
60
% 0
30,297,3
6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7,682,6
40
% 0
17,682,6
40
%
董事、监事、高管 900,880 % 0 900,880 %
核心员工 0 % 0 0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9,702,64
0
% 0
9,702,64
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000,00
0
% 0
3,000,00
0
%
董事、监事、高管 6,702,64
0
% 0
6,702,64
0
%
核心员工 0 % 0 0 %
总股本 40,000,0
00
- 0
40,000,0
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35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
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上海悦锦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16,682,640 0 16,682,640
6%
0 16,682,640
2 吴小进 4,000,000 0 4,000,000 % 3,000,000 1,000,000
3 黎东 4,000,000 0 4,000,000 % 4,000,000 0
4 蔡锦云 4,000,000 0 4,000,000 % 0 4,000,000
5 桐乡新锋投
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2,986,440 0 2,986,440 % 0 2,986,440
6 陈建军 2,800,000 0 2,800,000 7% 2,100,000 700,000
7 吴明畅 1,513,320 0 1,513,320 % 0 1,513,320
8 陈波 803,520 0 803,520 % 602,640 200,880
9 翁军生 803,520 0 803,520 % 0 803,520
10 程跃飞 535,680 0 535,680 % 0 535,680
合计 38,125,120 0 38,125,120
8%
9,702,640 28,422,480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除上海悦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由股东吴小进和黎东共同出资设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企业重
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 2020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
020 年 1月 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期初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期初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原准则下)的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原准则下)的项目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
(新准则下)的项目名称
2020 年 1 月 1 日
(新准则下)的项目金额
预收账款 23,337, 合同负债 22,326,
其他流动负债 1,011,
因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空)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