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法
◆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中较为重要的一章,历年考题除客观题之外,
近三年每年考题计算题、综合题也有考点,有时是单独的计算题,
有时是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结合的综合题,分数一般在 10 分以内。
本章在 2009 年《考试大纲》中能力等级 1-3 级均涉及,考试
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可能出现,预计 2009 年本
章涉及的考试分数在 8 分以内。
①本章内容:8 节
第一节 营业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①
第四节 计税依据①①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①
第六节 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①①
第七节 税收优惠①
第八节 征收管理①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主要的修订:
(一) 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变化内容:
(二)考试大纲新增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8〕174 号)
(三)纳税申报期限从 10 日延长至 15 日。
第一节 营业税基本原理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
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二、营业税计税方法
营业税一般以营业收入额全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
税款随营业收入额的实现而实现,因此,计征简便,有利于节省
征纳费用。
三、营业税的作用
(一)广泛筹集财政资金
(二)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
(三)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四、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区别:(1)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
(2)和价格的关系不一样。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內
税。营业税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增值税所得税前不得口扣除。
(3)计税方法不一样。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购进
扣税法,而营业税只有个别情况,只有个别税额扣除情况,营业
税计税依据中有扣除的情形。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1.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
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境内劳务判定的几种情况——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税收行政管辖权的区域。具体情
况为: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
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特别关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一是指境内保险机构为境
内标的物提供的保险,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
险;二是指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物所提供的保险。
【例题·单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营业税征范围的有( )。
A.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外使用
B.在境外组织入境游
C.境外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劳务
D.境外保险机构为境内货物提供的保险劳务
[答疑编号 911040101]
【答案】D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不属于营
业税的应税劳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
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
人。承租人或承包人是指有独立的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
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的承租人或承包人。
二、扣缴义务人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税人,因此税法规
定了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
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营
业税扣缴义务人:
1.建筑业工程实行总包后转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
缴义务人。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
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
缴义务人:
(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
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
的。
(三)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
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
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四)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
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五)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六)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
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梦想成真·经典题解》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
务人的有( )。
A.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建筑业工程劳务
B.纳税人从事本地区建筑业工程总承包、分包方式劳务
C.纳税人实行建筑业工程总承包方式劳务
D.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
[答疑编号 911040102]
【答案】AD
【解析】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
税的扣缴义务人:①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
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①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
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 9 个,税率也实行行业
比例税率。税目税率表如下:
税目 征收范围 税率
一、交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 3%
通运输
业
运输、装卸搬运、远洋运输(程租、期租业
务)、航空运输企业(湿租业务)、公路经
营
二、建
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
业
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
业征税范围
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
筑业的征税范围
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按建
筑业征收营业税
3%
三、金
融保险
业
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
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以货币资金投资但
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对我国境
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离岸银行业务,属于在
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征收营业税。
5%
四、邮
电通信
业
传递函件或包件(含快递业务)、邮汇、
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
邮政业务。
3%
五、文
化体育
业
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
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讲
演、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的借阅业
3%
务等。
六、娱
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 OK 歌舞厅、音乐茶
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
20%
台球、保
龄球税
率为 5%
七、服
务业
1.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
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2.远洋运输企业光租业务、航空运输企
业干租业务
3.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
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依法征收营
业税。
4.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
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
法征收营业税。
5.符合规定的收取的出包、租赁企业的
承包费,不征收营业税。
6.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
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
征收营业税。
7.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
5%
行为,按“服务业”税目“租赁业”项目,征收
营业税。
8.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代
理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9.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
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
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
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
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
税。
10.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
保安费。
11.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
物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
营业税,不征收增殖税。
八、转
让无形
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
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2003 年 1 月 1 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
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5%
九、销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售不动
产
2003 年 1 月 1 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
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
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
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
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
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
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经营活动中计算营业税的税率正确的有
( )。
A.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 5%
B.建筑设计收入按 3%
C.邮政储蓄收入按 5%
D.金融保险业按 5%
[答疑编号 911040103]
【答案】AD
【例题·多选题】《梦想成真·经典题解》
甲国某企业在我国境内拥有一处房产,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
和代理机构。该企业将房产销售给我国境内一外资企业,销售价
格为 4000 万元,境内的外资企业以该房产按市场价格作价 4800
万元投资入股某内资企业,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并按所拥有的股
份分担风险,分享利润。上述业务营业税的税务处理是( )。
A.甲国企业不缴纳营业税
B.甲国企业缴纳营业税为 200 万元,由境内的外资企业代扣
代缴
C.甲国企业缴纳营业税为 200 万元,由甲国企业向我国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
D.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不缴纳营业税
[答疑编号 911040104]
【答案】BD
【解析】纳税人销售位于我国境内不动产应纳营业税,甲国
企业应纳营业税=4000×5%=200(万元),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
和代理机构,由受让方代扣代缴;以不动产对外投资,分担风险,
不征收营业税。
第四节 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
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
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
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计税营业额确定的主要规定有:
(一)交通运输业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
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
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
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
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运输企业从事境内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
据,即以全程联运收入扣除付给对方联运单位的运费后的余额为
营业额。
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
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
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
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建筑业
1.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
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
额。
2.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核
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
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
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
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
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
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
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例题·计算题】某建筑公司与开发区签订安装工程合同一份,
为其铺设通信线路,工程价款共计 300 万元,其中包含由开发区
提供的光缆、电缆价值 80 万元,月末线路铺设完工,收回全部价
款;
[答疑编号 911040201]
【答案】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300-80)×3%
=(万元)
3.自建行为是指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纳税人自建自用
的房屋不纳营业税,如纳税人(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将
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
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例题 1·计算题】某建筑公司将自建的一栋宅楼销售给职工,
取得销售收入 1000 万元、煤气管道初装费 5 万元,代收住房专项
维修基金 50 万元;该住宅楼的建筑成本 780 万元,当地省级税务
机关确定的建筑业的成本利润率为 15%。
[答疑编号 911040202]
【答案】自建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应缴纳的营业税=780×(1
+15%)÷(1-3%)×3%+(1000+5)×5%=(万元)
【例题 2·计算题】房地产公司自建写字楼 18 万平方米,工程
成本每平方米 2000 元,售价每平方米 3600 元。当年销售自建写
字楼 10 万平方米;将 万平方米自建写字楼无偿赠送给乙单位。
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当地营业税成本利润率为
10%)。
[答疑编号 911040203]
【答案】(1)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当年应纳建筑业营业税:
应纳建筑业营业税=2000×(10+)×(1+10%)÷(1-
3%)×3%=(万元)
(2)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当年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3600×(10+)×5%=1890(万元)
4.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
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
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
【例题 1·多选题】(2007 年)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营业税计
税依据的有( )。
A.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价款
B.通讯线路工程所使用的电缆、电线等设备价款。
C.修缮工程所耗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能源动力价款
D.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的,其装饰工程所用原材料价款
[答疑编号 911040204]
【答案】AC
【例题 2·计算题】某建筑公司以清包工形式为客户提供装修
劳务,共收取人工费 35 万元、管理费 5 万元、辅助材料费 10 万
元,客户自行采购的装修材料价款为 80 万元;
[答疑编号 911040205]
【答案】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35+5+10)
×3%=(万元)
三、金融保险业
1.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包括加息、
罚息)。
2.外汇转贷业务:上级行借入外汇后转给下级行,贷给国内用
户,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付给境外的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
业额。
【2009-1-1 变化】外汇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
额。但教材没有体现变化,考试应予以回避。如果涉及,应以教
材为标准。
3.金融企业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纳税人向承租人收取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
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4.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
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包括非金融机构和
个人)
【例题·单选题】某银行第二季度买卖企业债券出现负差 55
万元;第三季度购买企业债券共支付 564 万元,其中包括各种税
费 万元;第三季度转让企业债券取得收入 690 万元,在转让企
业债券过程中,支付各种税费 万元。该银行第三季度上述业务
应纳营业税税额( )万元。
[答疑编号 911040206]
【答案】C
【解析】第三季度转让价差=690-()=(万
元),第三季度营业税计税营业额=-55=(万元),第三
季度应纳营业税=×5%=(万元)
5.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
入
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
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
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例题·单选题】(2003 年)下列各项金融保险业务的营业税
计税依据,表述正确的是( )。
A.一般贷款业务的计税依据为利差收入
B.转让股票的计税依据为卖出股票的全部收入
C.金融中间业务的计税依据为佣金的全部收入
D.融资租赁的计税依据为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
[答疑编号 911040207]
【答案】C
6.保险业务:
(1)初保业务营业额:全部保费收入。
(2)储金业务营业额:储金的利息(即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
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
计算。)
(3)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
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
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
额中。
(4)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
费。
(5)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
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境外再保险人应就其分保收入承担营业税纳税义务,并由境
内保险人扣缴境外再保险人应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7.金融企业贷款利息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规定
(1)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包括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下同)
后,凡在规定的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内发生的应收利息,均应按
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贷款应收利息自结息之日起,超过应收未
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贷款本金到期(含展期)超过 90 天后尚未收回
的,按照实际收到的利息申报缴纳营业税。
8.外币折合成人民币。金融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季季
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保险业按其收到的
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
业额。
四、邮电通信业务
1.集中受理跨省出租电路业务: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余额计税;
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价款为营业额计征
营业税。
2.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
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
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文化体育业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
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
业额。
六、娱乐业
娱乐业以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费、台
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收费及其它收费。
【例题·计算题】2005 年考题分析——计算题
某市一娱乐公司 2004 年 4 月 1 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
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收入情况如下:
(1)门票收入 220 万元,歌舞厅收入 400 万元,游戏厅收入
100 万元;
(2)保龄球馆自 7 月 1 日开馆,至当年年底取得收入 120 万
元;
(3)美容美发、中医按摩收入 150 万元;
(4)非独立核算的小卖部销售收入 60 万元;
(5)餐饮收入 600 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 180 吨啤酒所
取得的收入);
(6)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部分空闲的歌舞厅出租,分
别取得租金 76 万元、赔偿金 4 万元;
(7)派出 5 名员工赴国外提供中医按摩服务取得收入 70 万
元;
(8)经批准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取得手续费 10 万元。
(注:除税法统一规定的特殊项目外,该公司所在地的省政
府规定,其它娱乐业项目的营业税税率为 5%)
要求:计算娱乐业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疑编号 911040208]
【答案】应纳营业税=220×5%+(400+100)
×20%+120×5%+150×5%+60×5%+600×5%+(76+4)
×5%+10×5%=162(万元)
(租赁歌舞厅,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七、服务业
1.一般代理业以代理者向委托方实际收到的报酬为营业额。
2.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任何形式的手续
费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3.广告代理业的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为计税营业额。
5.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
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
营业额。
6.旅游企业组团在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
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房、就餐、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
余额为营业额。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比照境外旅游办法确
定营业额。
7.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
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
营业税。
8.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
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
9.国内企业外派本单位员工赴境外从事劳务服务取得的各项
收入不征营业税。
10.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
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
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1.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
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八、销售不动产或受让土地使用权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
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
余额为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
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
营业额。
【例题·计算题】某生产企业转让 10 年前建成的旧生产车间,
取得收入 1200 万元,该车间的原值为 1000 万元,已提取折旧 400
万元。还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 560 万元。年初取得该
土地使用权时支付金额 420 万元,转让时发生相关费用 6 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疑编号 911040209]
【答案】
应缴纳营业税=1200×5%+(560-420)×5%=67(万元)
3.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按下列政策执行:
销售住房的购买
时间
住房种类 税务处理
普通住房
销售额扣减购房款的差额计缴
营业税
购买不足 2 年
非普通住
房
销售额全额计缴营业税
普通住房 免缴营业税
购买超过 2 年 非普通住
房
销售额扣减购房款的差额计缴
营业税
九、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计税营业
额的核定: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 = 计税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
÷(1-营业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
关确定。
【例题·计算题】某广告公司 4 月发生以下业务:取得广告业务
收入为 94 万元,营业成本为 90 万元,支付给某电视台的广告发
布费为 25 万元,支付给某报社的广告发布费为 18 万元。经主管
税务机关审核,认为其广告收费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又无
同类广告可比价格,于是决定重新审核其计税价格(核定的成本
利润率为 16%)。
要求:计算该广告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
[答疑编号 911040210]
【答案】广告业务的计税营业额=90×(1+16%)÷(1-5%)
=(万元)
应纳营业税=(-25-18)×5%=(万元)
十、营业额的其他规定
1.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收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
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
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2.单位和个人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
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
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
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
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
收营业税。
4.单位和个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
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
5.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
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以及住
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
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
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作为设备的料不计入营业额中。
7.某一个单位的营业税的规定,不在计税范围之内。(不作为
重点内容)
8.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
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
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
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例题·多选题】下列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或应纳税
额中抵免的有( )。
A.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明的税额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注明的税额
C.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税额
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答疑编号 911040301]
【答案】ABCD
9.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
相关规定可以扣除部分金额后确定营业额的,其扣除的金额应提
供下列相关的合法有效凭证: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
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
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
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
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
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 1·单选题】(2008 年考题)下列各项中,符合营业税
计税依据规定的是( )
A.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业务以实际收取租赁费为计税依据
B.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应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
C.远洋运输企业从事期租业务以实际收取租赁费扣除发生的
固定费用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D.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收取营业额扣除支付给其他
企业款项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答疑编号 911040302]
【答案】A
【例题 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营业税的规定有( )。
A.对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可以减除
B.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可以减除
C.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按各自收取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
D.对旅行社境外旅游收取的各项费用,可以减除支付给境外
接团企业费用
[答疑编号 911040303]
【答案】CD
【例题 3·计算题】位于建制镇的某公司主要经营农产品采摘、
销售、观光业务,公司占地 3 万平方米,其中采摘、观光的种植
用地 万平方米,职工宿舍和办公用地 万平方米;房产原值
300 万元。公司 2007 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取得旅游观光业务收入 150 万元,农产品零售收入
180 万元;
(2)6 月 30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价值 50 万元的办
公室从 7 月 1 日起出租给他人使用,租期 12 个月,月租 万元,
每月收租金 1 次;
(3)8 月与保险公司签订农业保险合同一份,支付保险费 3
万元;
(4)9 月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租赁价值 30 万
元的鲜果拣选机一台,租期 5 年,租金共计 40 万元,每年支付 8
万元。
要求:(3)计算该公司 2007 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疑编号 911040304]
【答案】
(3)应缴纳的营业税=150×5%×10000+×6×5%×10000=
75600(元)
第六节 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兼有、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
经营行为 税务处理
1.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
为:
营业税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的
应税项目
均交营业税。依纳税人
的核算情况:
(1)分别核算,按各
自税率计税
(2)未分别核算,从
高适用税率
2.混合销售行为:
既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某一
项销售行为
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
判断,只交一种税。
以经营营业税应税劳
务为主,交营业税
3.兼营非应税劳务:
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
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
税范围)货物与劳务
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
(1)分别核算,分别
交增值税、营业税
(2)未分别核算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
税行为营业额。
【例题·单选题】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
业下列行为属于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有( )。
A.运输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
B.饭店开设客房、餐厅从事服务业务并附设商场销售货物
C.商场零售商品并附设快餐城提供就餐服务
D.建筑公司为承建的某项工程既提供建筑材料又承担建筑、
安装业务
[答疑编号 911040305]
【答案】B
二、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
(一)建筑业务征税问题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
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
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
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
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二)邮电业务征税问题
(1)集邮商品的生产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应当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征收增值税。
(2)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
报刊,征收增值税。
(3)电信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
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
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三)服务业务征税问题
1.代购代销
(1)代购货物:
①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按服务业税目计
算缴纳营业税。
①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属增值税
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为乙企业(小规模商业企业)代购原
材料一批,销货方为丙企业。丙企业给甲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60000 元,增值税为 10200 元;甲企业按原
价开给乙企业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 70200 元,同时向乙企业
收取手续费 2000 元。根据现行税收制度规定,甲企业下列处理正
确的是( )。
A.应纳增值税 0 元
B.应纳增值税 元
C.应纳营业税 60 元
D.应纳营业税 100 元
[答疑编号 911040306]
【答案】B
【解析】在代购货物中,销货方(丙企业)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开具给受托方(甲企业),受托方(甲企业)再按原价开票给
委托方(乙企业),受托方(甲企业)实质上发生了货物销售行
为,收取的手续费为增值税的价外收入,应纳增值税=(70200+
2000)÷(1+17%)×17%-10200=(元)。
(2)代销货物:
①就销售代销货物而言,属增值税征税范围。
①就受托方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报酬,如代理手续费,属营业
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其他与增值税的划分问题
某照相馆在照结婚纪念照的同时,附带也提供镜框、相册等
货物,此种混合销售行为,应按其他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3.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
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
的集资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
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4.随汽车销售提供有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
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
税。
(四)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
劳务的征税问题
(1)纳税人(同上)以签订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
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符合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收入,征增
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收入,征营业税。
条件:
第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第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
劳务价款。
自产货物的范围中规定所称自产货物是指:金属结构件;铝
合金门窗;玻璃幕墙;机器设备、电子通信设备;自产建筑防水
材料等。
【例题·计算题】(2006 年考题分析·计算题)
地处县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2005 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 9000 万元,
其中建筑劳务费 3000 万元,建筑、装饰材料 6000 万元。又将总
承包额的三分之一转包给某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转包合
同记载劳务费 1000 万元,建筑、装饰材料 2000 万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装饰材料 6000 万元中,4000 万元由建
筑工程公司自产货物提供,2000 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 236 万
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关的运输费用 30 万元有合法票据。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
税及教育费附加。
(2)建筑工程公司转包工程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
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
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总包额为 9000 万,其中料 6000 万,劳务 3000 万,料由总包
人提供自产货物 4000 万,分包人提供自产货物 2000 万。劳务由
总包方提供 2000 万,分包人提供 1000 万。总包人营业额就是其
他提供的劳务 2000 万(9000-3000-4000),乘以 3%就是其应
交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就是提供货物的营业额 4000 进行还原不含
税乘以 17%-进项税-运费的抵扣税金;作为总包人要代扣代缴
分包人的营业税:1000×3%,自产货物不能代扣代缴增值税,由
分包人自己在当地缴纳货物的增值税。
[答疑编号 911040307]
【答案】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
税及教育费附加=(9000-4000-3000)×3%×(1+5%+3%)=
(万元)
(2)建筑工程公司转包工程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3000-
2000)×3%×(1+5%+3%)=(万元)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
=[4000÷(1+17%)×17%-236-30×7%] ×(1+5%+3%)=
(万元)
5.纳税人按照客户要求,为钻井作业提供泥浆和工程技术服务
的行为,应按提供泥浆工程劳务项目,照章征收营业税,不征收
增值税。
(五)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
题
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对商品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
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
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费、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
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
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
第七节 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
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规定了起征点。营
业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即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
则免予征收营业税。
(一)按期纳税的(除另有规定外)为月营业额 1000-5000
元;
(二)按次纳税的(除另有规定外)为每次(日)营业额 100
元。
二、税收优惠规定
(一)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
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
劳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
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5.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
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
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二)根据国家的其他规定,下列项目减征或免征营业税:
(1)保险公司开展的 1 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
收入免征营业税;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是指保期 1 年以上(包括 1
年期),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金保险、健康保险。
(2)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4)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
业税。
(5)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
免征营业税。
了解(5),(6),(7)
(8)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
税。
(9)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
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
其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而获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应
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10)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作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1)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价租住房暂免
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 3%税率收
营业税。
(1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
保险业务,不作为境内提供保险,为非应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了解
(14)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营业税。
(15)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
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16)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
(18)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24)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
收营业税。
(25)对社保基金理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
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29)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30)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
征收营业税。
(32)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
(36)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劳务,
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3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
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063 号)第一条的
规定,对在京外国商会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
费,不征收营业税。对其会费以外各种名目的收入,凡属于营业
税应税范围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39)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
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可以免征营业税。
(40)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出售、转让股权不征
收营业税;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
业税;销售、转让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41)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
入,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免征营业税。
(42)自 2008 年 12 月 15 日起,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
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
(43)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
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
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
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收入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是
( )。
A.电影发行单位取得的片租收入
B.个人出租自有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
C.企业按房改标准价向职工出售住房的收入
D.高等学校利用学生公寓为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答疑编号 911040401]
【答案】C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营业税的是( )。
A.保险公司取得的追偿款
B.转让企业产权取得的收入
C.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D.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取得的收入
[答疑编号 911040402]
【答案】D
第八节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般规定: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
款项的凭据的当天。
预收性质价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包
括预收定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
的当天。
(十四)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
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
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其营业税纳税业
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
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六)(3)纳税人自建建筑物,其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
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将自建建筑物对外赠与,其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该建筑物产生转移的当天。
(2)金融保险企业
应税行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逾期未超过 90 天:取得利息收入权
利的当天。
(即:应收未收的利息也应缴纳营业
税)
金融机构的
逾期贷款业务
逾期超过 90 天:实际收到利息当天
融资租赁业
务
取得租金收入或取得索取租金收入
凭证当天
金融商品转
让
所有权转移之日
金融经纪业
和其他金融业
取得营业收入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
凭证当天
保险业
取得保费收入或取得索取保费收入
凭证当天
金融企业委
托贷款业务
扣缴营业税义务时间:受托发放贷款
代委托人收讫贷款利息当天
二、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 1
个季度
纳税人以 1 个月或 1 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
【特殊规定有:】
银行(不包括典当业)、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 1 个季度。自纳税期满之日
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三、纳税地点
营业税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方法,即在应税项目发
生地纳税。注意以下特殊问题:
1.运输业务、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跨省承包
工程等,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
2.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
地、不动产所在地;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
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例题·多选题】(2008 年考题)下列各项中,符合营业税法
有关征收管理规定的有( )。
A.保险业的营业税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B.典当业的营业税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
C.非金融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营业税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D.营业税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答疑编号 911040403]
【答案】ACD
【解析】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
自纳税期满之日起 l0 日内申报纳税。其他纳税人从事金融业务应
按月申报纳税。所以,典当业的营业税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例题 1·单选题】(2007 年考题)下列各项中,关于营业税
纳税地点表述正确的是( )。
A.单位出租设备的应向设备使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航空公司所属分公司应向其总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C.电信单位提供电信劳务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D.纳税人承包跨省工程的应向其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答疑编号 911040404]
【答案】C
【解析】营业税纳税地点一般规定为应税劳务发生地。出租
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
人居住地,A 选项不正确;航空公司所属分公司,营业税纳税地
点为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B 选项不正确;纳税人承包跨
省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D 选项不
正确。
【例题 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由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有( )。
A.销售不动产 B.出租设备
C.经营运输业务 D.转让土地使用权
[答疑编号 911040405]
【答案】BC
【解析】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纳税;转让土地
使用权在土地所在地纳税。
本章内容小结:
(1)营业税的税目划分和税率
(2)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3)与增值税的范围划分
熟悉的内容: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营业税的纳税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