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管理利用策略
1. 建立健全土地法律法规体系,把土地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完善土地管理法制建设,使土地工作有法可依。
建立完整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行行政、经济、法规三位一体,确立合
理的土地管理体制,强化土地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为土地工作提供完善的法律
支持保障,把土地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加强执法机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专业人员,通过法律确立执法权威,强化对土
地的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执法监督工作,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严禁以罚代刑、以党纪政纪处分代替法律责任。
2.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改粗放利用土地为集约
利用土地,将土地利用方式从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挖潜上来,实现土地利用效益
的最大化。
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用途管制。
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宏观管理
的整体调控作用;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完善土地微观管理的局部制约作用,促进
土地利用的合理化、科学化。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突出保护耕地,保护生
态环境,做到地尽其力、优地优生。
实行“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
从严控制城乡建设占用耕地,限制城镇、村庄用地规模的盲目扩张;采取疏
堵并举的方针,加大对农村住宅用地的管理力度;加强各类开发区(园)用地管
理,对不符合规划的开发区和已经批准撤销的开发区,不得批准用地;严格执行
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批准新建禁止类项目,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数量、布局和用
地规模。
合理利用土地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
效益。规范农业用地,因地制宜,搞好退耕还林还牧工作,用养结合,防止耕地
质量下降和水土流失。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整合闲置、空闲与低效利用的土地。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土地集约经营,确保土地财政
收入盈余和土地利用结构合理,以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者的有机统
一。
建立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与考评机制。
3.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坚持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确保国家对土地的集中管理。
把土地管理部门的管理体制由过去隶属同级地方政府的“块块管理”变为“垂直
管理”,加强对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审批的监督。变多头批地为中央统一规划、
地方分级管理,高度集中建设用地的审批权,确保国家对土地的集中管理。
改革土地收益分配办法,建立保护耕地的经济制约体制。
改变原来土地收益全部或绝大部分归地方的分配机制,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
待,合理分配;强化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由此而引起
的地方政府“借地生财、卖地生财”的短期行为。
明确土地产权关系,减少土地浪费
加强城市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明确土地所有权代表机构,实行财产法人代表
制度,确保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得以实现。
理顺农村产权关系,强化集体统一管理职能,避免土地利用的无政府状态,
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开土地使用权流转,试行土地合理流
动,适当规模经营,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和机械化、专业化程度,减少土地的撂
荒闲置现象,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
4. 保护土地生态环境
因地制宜,用养结合,防止土地污染。保护农田、森林、草原、湖泊的生态
平衡,防止土壤侵蚀,不断培育和提高土壤肥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在耕地面积
相对稳定中,力求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追加更多的投入,实行集约经营,为农业
持续稳定高产提供物质基础。
以生态学观点指导土地规划
以生态学规律为指导,规划土地生态系统的合理利用类型及其结构,调整区
域社会、经济与自然亚系统及其各组分的生态关系,从而稳定提高土地生态系统
的生物生产能力,促成土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以求达到最佳生态效益。
加强土地生态保护,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随着土地退化、水土流失的日益严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地生态重建规
划方案是必要的、迫切的。通过工程、生物、农业等综合措施,对那些利用率低、
质量差、产出率不高的土地生态系统进行改良、治理、建设,防止其继续恶化,
因势利导,不断向良性循环的道路转变。
这不单纯是一个土地环境改善的问题,而且是涉及到到国家和民族经济能否
发展和人类能否生存的问题。
设立生态补偿制度
实施土地资源有偿使用政策,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谁受
益、谁投资”的原则,以从事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生产者、开发者为征费
对象,收缴生态补偿费,用于土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促进区域土地生态系
统的良性循环和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5. 推动土地管理信息化
做好土地资源的勘查、测绘等基础工作,构筑数字土地,大力推进“科技兴地”
和“金土工程”,建立健土地资源科技创新体系,实现土地资源信息化、透明化,
加强土地资源信息的集成、分析研究和共享发布,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彻底打破旧的思想观念,树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培养公
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土地危机意识,增强国情、国策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和自我约束的心理机制,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风气。引导人民
树立正确的资源观、环境观和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
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