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5 年報
目 錄
02 公司資料
03 主席報告
04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09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
14 企業管治報告
24 董事會報告
36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66 獨立核數師報告
71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72 綜合財務狀況表
73 綜合權益變動表
74 綜合現金流量表
75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28 財務資料概要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02
公司資料
董事會
執行董事
許旭平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
許添城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孔維釗博士
鄧智宏先生
王瑤女士
審核委員會
孔維釗博士(主席)
鄧智宏先生
王瑤女士
薪酬委員會
王瑤女士(主席)
孔維釗博士
鄧智宏先生
提名委員會
鄧智宏先生(主席)
孔維釗博士
王瑤女士
公司秘書
李錫勛先生(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獲委任)
馮美玲女士(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辭任)
授權代表
許旭平先生
李錫勛先生(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獲委任)
馮美玲女士(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辭任)
註冊辦事處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新加坡總部及主要營業地點
21 Woodlands Close #08-11/12
Primz Bizhub
Singapore 737854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金鐘道95號
統一中心17樓B室
開曼群島股份過戶登記總處
Conyers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
北角
電氣道148號
21樓2103B室
主要來往銀行
馬來亞銀行新加坡有限公司
大華銀行有限公司
核數師
國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執業會計師
香港特區中環
畢打街11號
置地廣場
告羅士打大廈31樓
公司網站
股份代號
1416
03
主席報告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各位股東:
本人謹代表CTR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的年度報告。
二零二四╱二零二五財年為本集團展現強勁業績表現及實現戰略性進展的一年。儘管持續面對通賬壓力、地緣政治不確定
性,以及勞動力市場緊縮等宏觀經濟逆風,本集團仍錄得穩健的收益增長及淨溢利。有關成就正是本集團嚴謹執行策略、
營運高效,以及團隊全力以赴的成果體現。
新加坡建造業繼續展現韌性,預期二零二五年建築需求將達470億新元至530億新元。然而,材料成本上漲、勞動力短缺
及供應鏈波動等挑戰仍為業界帶來考驗。為應對有關問題,我們積極加強項目組合,成功在公私營界別爭取多項高價值合
約,並透過戰略採購與生產力改進措施,有效加強成本管理,緩解利潤壓力。我們亦持續維持零債務的資產負債表,確保
財務靈活性,以把握增長機遇。
來年,我們將專注優先承接具備可持續利潤空間及可靠合作夥伴的項目,並正在積極鞏固結構工程和建築工程領域的核心
優勢,為股東創造最大價值,同時建立可持續的競爭優勢。面對不斷變化的市況,我們將秉持一貫嚴謹的策略,致力捕捉
高潛力機會,進一步加強資產負債表實力,提升市場地位。
本人謹此對股東、客戶及僱員的信任及努力致以由衷謝意。儘管全球不確定性依然存在,但本集團已準備好迎接挑戰,捕
捉新加坡建築業的增長勢頭。憑藉穩健的訂單庫和審慎的財務策略,我們對二零二五╱二零二六財年持審慎樂觀態度。
讓我們攜手共建可持續發展的未來。感謝 閣下一直以來的支持。
CTR Holdings Limited
主席、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許旭平
謹啟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04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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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回顧及前景
業務回顧
本集團為一間設於新加坡的專門從事結構工程工作及泥水建築工程的承建商。結構工程工作包括(i)鋼筋混凝土工程(包括鋼
筋工程、模板搭建及混凝土工程);及(ii)預製安裝工程。泥水建築工程包括(i)磚石建築工程;(ii)批盪及找平工程;(iii)鋪瓦工
程;及(iv)防水工程。
本集團於新加坡參與多個公營界別及私營界別的樓宇及基礎設施項目。公營界別項目包括由新加坡政府部門、法定機構或
政府控制實體提出建造的醫院及地鐵站。私營界別項目包括物業開發商推動建造辦公室樓宇及數據中心。
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完成了15及13個項目。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手頭上有20個(二零二四
年:28個)項目,包括16個(二零二四年:22個)結構工程項目及4個(二零二四年:6個)泥水建築項目。上述項目(包括變更
訂單)的合約總金額約為524百萬新元,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當中約有271百萬新元已被確認為收益。餘下結餘
將按照該等項目的相關完成階段確認為本集團的收益。
前景
新加坡建設局預測,於二零二五年,總建築需求(即將獲授的建築合約價值)在名義上將介乎470億新元至530億新元之間。
在中期內,新加坡建設局預期於二零二六年至二零二九年間,總建築需求將達到每年平均390億新元至460億新元之間。
儘管營商前景保持樂觀,但仍然存在成本管理及保持盈利能力等挑戰。本集團將繼續採取審慎的現金管理方式,嚴格篩選
競投項目,並會密切監察債務的收款情況,以確保本集團的現金流保持穩健。
財務回顧
收益
下表載列本集團於所示期間各期(i)提供結構工程工作及(ii)提供泥水建築工程所產生的收益明細:
二零二四╱
二零二五財年
二零二三╱
二零二四財年
千新元 千新元
結構工程工作 189,124 126,333
泥水建築工程 17,794 23,884
206,918 150,217
05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本集團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年度(「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財年」)的約百萬新元大幅增加約百
萬新元或%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財年」)的約百萬新元。有關增加歸因
於年內開展了較多建築活動,並承接了更多大型項目所致。
建造成本
本集團的建造成本由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財年的百萬新元增加約百萬新元或%至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財
年的約百萬新元。有關增加與收益上升一致,反映出我們在材料及分包服務方面產生的成本有所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團的毛利由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財年的百萬新元增加約百萬新元或%至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財年的約
百萬新元。本集團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年度的約%上升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
年度的約%,主要由於(i)及時交付多個大型建築項目以及加速落實關鍵合約所造成的收益增長;及(ii)本集團承接了多份
利潤較高的大型合約所致。
其他收入
本集團的其他收入由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財年的約百萬新元輕微減少約百萬新元或%至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
財年的約百萬新元。有關減少主要是由於我們收取的政府補助減少。
行政開支
本集團的行政開支由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財年的約百萬新元增加約百萬新元或%至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財
年的約百萬新元。有關增加乃由於僱員福利增加所致。
財務成本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的租賃的利息開支並無顯著增加。
所得稅開支
本集團的所得稅開支由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財年的約百萬新元增加約百萬新元或%至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
財年的約百萬新元。有關增加與年內產生的較高應課稅溢利一致。
年內溢利
本集團的年內溢利由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財年約百萬新元增加約百萬新元或%至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財年
的約百萬新元。有關增加主要是由於毛利率較高所致。
0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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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結構、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自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來,本集團的資本結構並無變動。本集團的
資本包括已發行普通股本及資本儲備。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持有股本約百萬新元。
本集團的資金來源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定期存款。本集團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定期存款由二零二四年二月
二十九日的約百萬新元增加%至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的約百萬新元,主要是由於年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
金流量淨額所致。
本集團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定期存款主要以新元及港元計值,一般存放於認可金融機構。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
日,本集團%(二零二四年:%)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定期存款以新元計值,及%(二零二四年:%)以港
元計值。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概無任何擁有信貸限額(二零二四年:百萬新元,當中約百萬新元未獲動用)的
銀行融資。
資產負債比率
資產負債比率乃按淨債務(即借款總額(包括應付關聯方款項、租賃負債,扣除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定期存款)除以資本加
相關期間末的淨債務計算。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的資產負債比率為負數,因為本集團擁有大量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定期存款(二零
二四年:負數)。
庫務政策
本集團繼續實施審慎的財務管理政策以及維持穩健的流動資金及資本比率,以於年內支持本集團的業務及盡可能擴大股東
價值。本集團透過進行持續的信貸評估,以及與高知名度兼信譽可靠的客戶進行交易,致力減低信貸風險。為了通過使用
經營所得資金來維持資金持續性與靈活性之間的平衡,本集團管理層一直密切監察其整體業務表現及流動資金狀況。經計
及銀行現金以及可用信貸融資,董事認為本集團擁有足夠營運資金,可供其現時運作及隨時應付資金需求之用。
07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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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資、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本集團概無持有任何重大投資,亦無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
投資或資本資產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概無任何有關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
外匯風險
本集團的總部及主要營業地點位於新加坡,其收益及銷售成本主要以本集團大部分營運公司的功能貨幣新元計值。因此,
本集團於期內並無使用任何金融工具對沖外幣風險。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僅將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之%於香港以港元保留用作合規費用。因此,本集團所面臨
外匯風險大為減少。
資產質押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概無就一項結構工程項目存置已質押存款(二零二四年:百萬新元),以開出銀行保函。
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於日常業務中就擔保本集團附屬公司妥為履行所承擔項目責任的履約保證金而言具有
金額約為25,165,000新元(二零二四年:17,059,000新元)的或然負債。預期該等履約保證金將按照相關建造合約之條款解
除。
資本承擔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概無任何資本承擔(二零二四年:無)。
資本開支
於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財年,本集團就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而言的資本開支約為百萬新元(二零二四年:百萬新
元)。
08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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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於新加坡合共有439名(二零二四年:480名)僱員,當中%(二零二四年:%)為
新加坡公民,%(二零二四年:%)為外籍人士。為減輕新加坡及╱或其他外籍工人來源國的有關法例、規則及規
例之變動產生之外籍工人短缺之影響,管理層已於期內採納一項政策,自多個國家聘用外籍工人,包括中國、孟加拉、印
度、緬甸、越南及菲律賓。
於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財年,員工成本總額(包括董事酬金、薪金、工資及供款)約為百萬新元(二零二四年:百
萬新元)。本集團會定期檢討其僱員的表現,並會在有需要時調整其薪金。此外,本集團亦須為身為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
的僱員每月作出中央公積金供款。
董事酬金已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經計及董事表現及市場標準後審閱,並獲得股東批准。本公司已採納一項購股權計劃,作
為董事及本集團合資格僱員之獎勵。
股東周年大會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四)舉行股東周年大會。股東周年大會通告及有關於股東周年大會上考慮的事宜
的必要資料載於將於適當時候寄發予本公司股東的通函內。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四)(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手續,期間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概不予辦理。為確定出席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及於會上投票的權利,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
相關股票必須不遲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遞交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寶德隆證券登記
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
09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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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董事
許旭平先生(「許旭平先生」),40歲,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獲委任為董事,且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獲指定為
本集團行政總裁、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彼負責制訂及實施本集團公司政策及業務策略。許旭平先生於新加坡建造
業及於管理公司方面擁有逾16年經驗。彼分別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及二零一零年六月獲委任為本公司附屬公司Chian Teck
Development Pte. Ltd.(「CTD」)及Chian Teck Realty Pte. Ltd.(「CTR」)的董事,並於二零一八年八月獲委任為我們投資控
股公司Pinnacle Shine Limited的董事。許旭平先生自二零零九年三月起一直為CTR的董事總經理。其亦為本公司控股股東
Brave Ocean Limited的董事。其身為CTR董事總經理的主要責任包括(其中包括)聯絡現有客戶、與潛在客戶會面及監督項
目管理事宜。許旭平先生為本公司控股股東之一,亦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之一的許添城先生之胞兄。許旭平先生
亦為其中一位控股股東高素珍女士(「高女士」)的兒子及高級管理層成員許坤福先生(「許坤福先生」)之堂兄╱堂弟。
許旭平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從新加坡的新加坡理工學院取得樓宇及物業管理文憑,及於二零零九年八月(通過遙距學習)
從澳洲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取得建築管理應用科學一級榮譽學士學位。
許添城先生(「許添城先生」),38歲,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獲委任為董事,且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獲指定為執行
董事。彼負責監督本集團賬目、資訊科技及營運事宜。彼分別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及二零一一年六月獲委任為本公司附屬公
司CTR及CTD的董事。許添城先生於新加坡建造業擁有逾15年經驗。自二零零九年三月起,許添城先生為附屬公司CTR的
董事,並主要負責監督CTR泥水建築工程管理。其職務包括不時進行工地考察、計劃資源分配及參與涉及泥水建築工程項
目的招標。彼亦負責CTR的賬目、資訊科技及營運事宜。許添城先生為本公司控股股東之一,亦為本集團行政總裁、董事
會主席及執行董事兼本公司控股股東之一的許旭平先生之胞弟。許添城先生亦為其中一位控股股東高女士的兒子及高級管
理層成員許坤福先生之堂弟。
許添城先生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從新加坡的新加坡理工學院取得商業資訊科技文憑。許添城先生在CTR及CTD擔任董事的同
時,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亦從英國倫敦大學(透過遙距學習)取得會計及金融(榮譽)理學學士學位。
10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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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非執行董事
孔維釗博士(「孔博士」),51歲,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亦擔任本公司審核委員會主席
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彼負責向董事會提供獨立意見。
孔博士於業務諮詢及審計領域擁有逾27年經驗。孔博士亦於上市公司合規、公司秘書及財務管理方面擁有經驗。彼自二零
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在三愛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前稱為武夷國際藥業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
司(股份代號:1889))工作,彼在該公司曾擔任財務總監且其最後職位為公司秘書兼授權代表。彼自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二
零一九年一月擔任阿爾法企業控股有限公司(前稱為融達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948))
的財務總監,並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獲委任為同一公司之公司秘書兼授權代表。自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
零一九年三月,孔博士獲委任為海藍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2278))的公司秘書及授權代
表。孔博士自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獲委任為中國紅包控股有限公司(前稱全通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
GEM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8316))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孔博士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自香港嶺南書院(現稱嶺南大學)畢業,取得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彼其後於二零零五年八月自澳
洲臥龍崗大學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及於二零零八年十月自香港理工大學取得企業管治碩士學位。孔博士亦於二零二二年
取得香港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博士學位。
孔博士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零零八年二月及二零一零年七月分別獲認許為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及
香港稅務學會的資深會員。此外,孔博士於二零零九年二月獲認許為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前稱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公
會)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前稱香港特許秘書公會)的會員。孔博士亦於二零一零年七月註冊為香港註冊稅務師(非執業)。
孔博士於二零一八年九月成為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會特許企業管治師。
11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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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智宏先生(「鄧先生」),47歲,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亦擔任本公司提名委員會主席
以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彼負責向董事會提供獨立意見。
鄧先生於香港樓宇建造擁有逾28年經驗。自一九九六年九月至一九九九年七月,鄧先生於香港政府房屋署工作,最後職
位為一級工程監事。鄧先生自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於一間測量公司及其他私營界別公司工作,並擔任多種職
位,包括助理屋宇測量師、高級維修主任及項目經理。鄧先生自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九月、自二零一零年九月至
二零一一年三月及自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分別擔任ISG Asia (Hong Kong) Limited、佳朗室內設計及裝修有
限公司及士德古斯(香港)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鄧先生自二零一二年四月起擔任信智建設顧問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
立之公司)的董事,彼在該公司主要負責業務營運的統籌管理。此外,鄧先生自二零一五年九月起擔任德萊建業集團有限公
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1546))的獨立非執行董事。鄧先生自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二年十月擔任
銀濤控股有限公司(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1943))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鄧先生於一九九六年八月取得香港摩理臣山工業學院(現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摩理臣山分校))建築學文憑、於一九九九年
十一月在香港取得香港城市大學測量學高級文憑、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取得英國紐卡斯爾諾森比亞大學樓宇測量理學(榮譽)
學士學位、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取得英國房地產管理學院(通過遠程學習)仲裁研究生文憑、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取得英國倫敦
大學法學(榮譽)學士學位及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取得香港浸會大學公共行政管理碩士學位。
鄧先生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零零八年七月、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零一四年二月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分別獲認許為英國
皇家特許仲裁員協會、香港仲裁司學會、香港營造師學會、英國特許屋宇工程師學會及香港測量師學會的資深會員。彼亦
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及二零零八年十月分別獲認許為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學會及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的會員。
王瑤女士(「王女士」),59歲,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亦擔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主席以
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彼負責向董事會提供獨立意見。
王女士於新加坡及中國建造業擁有逾32年經驗。王女士自一九九二年五月至一九九八年二月於瀋陽建築設計院工作,最後
職位為結構(土木)工程師,參與建築及結構設計項目。王女士自一九九八年二月至二零零七年二月於Lee Yuen Engineering
Pte. Ltd. (Singapore)工作,最後職位為生產經理。隨後,王女士自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四月擔任United Reliance
Engineering Pte. Ltd.的項目經理,彼職務包括設計開發、採購及監督分包商以及確保實施適當的品質保證及品質控制計
劃。王女士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及二零一四年十月起分別擔任Wellbuilt Pte. Ltd.及Wellbuilt Construction Pte. Ltd.的高級項
目經理。Wellbuilt Pte. Ltd.主要從事鋼架安裝、鋼結構構件製造及鋼材部件生產等業務而Wellbuilt Construction Pte. Ltd.的
主要業務活動包括鋼結構裝配。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及自二零一四年十月起,彼亦分別為Wellbuilt Pte.
Ltd.的董事及Wellbuilt Construction Pte. Ltd.的行政總裁。此外,彼自二零二零年一月起擔任Wellbuilt Street Pte. Ltd.的董
事。
12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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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於一九八九年七月取得中國瀋陽農業大學工程學士(主修農業建築)學位。
高級管理層
許坤福先生(「許坤福先生」),39歲,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作為經理加入本集團且其後於二零一三年二月獲委任為本公司的
附屬公司CTR的董事。彼亦為本集團人力資源及健康、安全與環境主管,負責本集團人力資源及健康、安全、環境及營運
事宜。
許坤福先生於新加坡建造業擁有逾13年經驗。在加入本集團之前,許坤福先生由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於
Tractors Singapore Pte. Ltd.擔任見習管理人。
許坤福先生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從新加坡南洋理工學院取得資訊工程文憑,及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從美國紐約州立水牛城大學
取得工商管理理學學士學位(最高榮譽)。
許坤福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許旭平先生及許添城先生的堂兄╱堂弟。
劉建忠先生(「劉建忠先生」),54歲,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作為項目經理加入本集團,其後於二零一七年八月獲晉升為總經
理。劉建忠先生負責監督本集團整體項目管理及營運。
劉建忠先生於新加坡建造業工地管理方面擁有逾23年經驗。於加入本集團之前,劉建忠先生由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
八年十二月於Eng Lim Construction Co. (Pte.) Ltd.擔任項目工程師,最後職位為結構地盤經理。自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
一零年二月,劉先生於SD Construction Pte. Ltd擔任木匠監工。彼其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於Zhong Yu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新加坡分行)擔任屋宇建造監工及總領班。
劉建忠先生已參加及完成多個有關建築工作場所監督與安全的課程。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彼從Absolute Kinetics
Consultancy Pte. Ltd.取得「監工模板安全課程」(一個由新加坡政府人力部批准的課程)的結業證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彼
從Ever Safe Consultants Pte. Ltd.取得「項目主管建築安全課程」(一個由新加坡認證委員會批准的項目主管建築安全課程)的
結業證書。彼亦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取得由新加坡建設局頒發的「建築業技工註冊計劃監督(架構)延續教育課程」的結業證書。
劉建忠先生於一九八六年六月從中國長興縣虹星橋鎮中學畢業。彼亦於一九九五年一月獲中國建設部頒發有關其通過浙江
省建築業協會為中國建築企業項目經理舉辦的相關培訓課程之合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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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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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耕先生(「劉洪耕先生」),58歲,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起一直為本集團項目主任。劉洪耕先生負責監督本集團項目管理,
包括開始至竣工的計劃及項目執行。
劉洪耕先生於新加坡建造業項目管理方面擁有逾25年經驗。於加入本集團前,劉洪耕先生自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五年
九月於Wee Hur Construction Pte. Ltd.擔任地盤工程師,及彼自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作為項目經理重新加入
Wee Hur Construction Pte. Ltd.。
劉洪耕先生於一九八八年七月於上海鐵道學院(現稱為中國同濟大學)取得工業及民用建築專業工程學士學位。
葉慧妍女士(「葉女士」),36歲,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作為財務總監加入本集團。彼主要負責監督本集團的財務匯報及管理、
內部控制及合規事宜。
葉女士於新加坡審計及財務管理方面擁有逾14年經驗。於加入本集團前,彼由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於
Zee 2 Zee Corporate Services Pte. Ltd.工作,從事的職位包括會計及行政助理及會計主任。彼其後自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
零一五年八月於Paul Go & Co(一間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工作,最後職位為中級審計員。隨後,彼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
零一八年一月於Reanda Adept PAC擔任高級審計員。彼其後自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獲委任為One Investment
& Consultancy Limited的項目經理。
葉女士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完成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基礎階段課程考試,取得由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頒發的證書。彼於二
零一三年二月完成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專業階段課程考試,進一步取得由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頒發的證書。葉女士於二零
一七年十一月獲認許為新加坡特許會計師協會的會員,並合資格作為新加坡特許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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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治為董事會制定決策及建立業務提供框架。本公司致力達致良好企業管治,專注於為本公司股東創造長期可持續增
長,並為所有持份者提供長期價值。有效的企業管治結構令本公司對評估及管理、風險及機遇有進一步的了解。本公司已
採納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C1的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所載的所有守則條文作為其企業管治常規
的守則。
於年內,本公司一直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第二部分所載的守則條文,惟守則條文除外。有關偏離情況的詳情載於下文。
董事會
本公司由董事會管治。董事會負責制定及制行本集團的公司政策及業務策略;監督本集團的賬目、資訊科技及經營事宜;
以及向董事會提供獨立意見。董事會亦會制定本集團的整體策略及方向,務求發展其業務及提升股東價值。
董事會於整個年度內定期舉行會議,以制定整體策略、監督本集團的業務發展及財務表現。董事會已向本公司管理層委派
若干職責及權限,以監管本集團的人力資源及健康、安全、環境以及營運事宜;監督本集團的財務報告及管理、內部控制
及合規事宜;監督本集團的整體項目管理及營運;監督本集團從項目開始以至完成項目的項目管理情況(包括規劃及執行項
目);以及監督本集團管理層從業務發展以至項目執行的營運情況(包括本集團獲取合約以及對項目進行價值評估工程的情
況)。
董事會已設立機制,確保董事會能獲取獨立意見。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支持董事會有效履行職務及
職責,並為董事會帶來獨立意見。此外,董事會、董事會委員會及個別董事可於履行職責以及於執行董事職務過程中行使
獨立判斷時在必要情況下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意見、會計師意見及其他專業財務顧問的意見,而費用則
由本公司承擔。
董事會負責釐定適用於本公司環境的適切企業管治常規,及確保設有系統、步驟及程序以達致本公司的企業管治目標;審
閱及監督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以及本公司有關法律及監管規定合規性的政策、常規及指引等事宜。董
事會可透過建立董事委員會及向管理層委派若干管理及行政職能履行其企業管治職責。於年內,董事會已檢討企業管治守
則的合規性及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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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目前包括2名執行董事,即許旭平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行政總裁」))及許添城先生,及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孔
維釗博士、鄧智宏先生及王瑤女士。許旭平先生及許添城先生亦為許坤福先生(本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之堂兄╱弟。許旭
平先生為許添城先生之胞兄。
董事於年內出席本公司定期召開的董事會、董事委員會及股東大會的記錄如下:
出席會議次數╱舉行會議次數
董事 董事會 審核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 股東大會
執行董事
許旭平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 5/5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1/1
許添城先生 5/5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1/1
獨立非執行董事
孔維釗博士 5/5 3/3 3/3 2/2 1/1
鄧智宏先生 5/5 3/3 3/3 2/2 1/1
王瑤女士 5/5 3/3 3/3 2/2 1/1
根據上市規則,本公司已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且彼等當中至少有一人具備適當的專業資格,或具備適當的會計或相關的
財務管理專長。獨立非執行董事與執行董事共同確保董事會嚴格遵守相關準則編製其財務及其他強制性報告。本公司已接
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第條的年度獨立性確認,並認為彼等的獨立性符合上市規則的規定。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應有區分,並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許旭平先生目前為行政總
裁兼董事會主席(「主席」)。鑒於許旭平先生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以來一直營運及管理本集團,董事會相信許旭平先生兼任主
席及行政總裁兩職,有利於本集團的業務營運及管理,並會對本集團帶來強大而貫徹之領導。因此,本公司並無區分行政
總裁及主席之角色。
根據委任函,孔維釗博士、鄧智宏先生及王瑤女士的委任至二零二三年一月止為期3年,且除非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不
少於3個月書面通知,否則服務任期將自委任任期屆滿自動重續3年。非執行董事均須遵守全體董事中至少有三分之一須根
據本公司的第二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組織章程細則」)於本公司每屆股東周年大會上輪值退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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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進行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作為董事及本集團相關僱員進行
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經本公司作出具體查詢後,全體董事已確認,彼等於年內一直全面遵守標準守則及其有關董事進行
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
董事持續專業發展
於年內,根據董事提供的記錄,各董事參與持續專業發展(「持續專業發展」)之記錄如下:
執行董事許旭平先生及許添城先生通過閱讀資料(內容包括經濟、企業管治以及董事職務及職責)的方式參與持續專業發展
活動。
獨立非執行董事孔維釗博士通過參加培訓及閱讀資料(內容包括《公司(經修訂)條例》、年度企業及監管最新消息及國際稅務
系統)的方式參與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獨立非執行董事鄧智宏先生通過參加培訓及閱讀資料(內容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指引及董事道德)的方式參與持續專業發展
活動。
獨立非執行董事王瑤女士通過閱讀資料(內容包括經濟、企業管治以及董事職務及職責)的方式參與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已採納一項載列達致更多元化的方法的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明白擁有多元化的董事會架構
對於提升公司表現的質素的好處。本公司旨在建立及維持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其中包括)性別、年齡、文化
及教育背景、種族、專業經驗、技能、知識、服務任期以及董事會不時認為相關及適用的任何其他因素(例如獨立性)方面
的多元化。本公司於釐定董事會的最佳組合時,會考慮有關差異。
本公司在設定董事會成員組合時,會從不同層面考慮董事會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種族、
專業經驗、技能、知識及服務任期,以及董事會不時認為相關及適用的任何其他因素。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在考慮人選時將以考慮客觀條件並顧及董事會多元化的益處。本公司亦著重確保董事會
成員的技能及經驗組合均衡分佈,以提供不同觀點與角度、見解和提問,讓董事會可以有效地履行其職務及職責,以及就
本集團的核心業務及策略制定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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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員會每年會討論及協定於向董事會提名董事時用作推行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的可計量目標,並會建議董事會採納該等
可計量目標。提名委員會將監察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的執行情況,每年以多元化角度檢討及評估董事會的成員組合,並會就
委任本公司的新董事而向董事會提供建議。提名委員會亦會監督每年審閱董事會效能工作。
董事會目前由1名女士董事及4名男士董事組成。董事會已達成至少有1名女性代表擔任董事會成員。彼於新加坡工作,並
具備建築行業有關經驗,可為董事會提供寶貴灼見。
提名委員會將確保於尋求董事會加入新董事時將女性候選人納入考量。本集團基本上倚賴聯絡人或轉介尋求候補董事會繼
任成員。性別為多元化的一方面,而新的董事將繼續按其技能、經驗、知識、灼見及切合董事會需要而選定。董事會多元
化政策和本公司提名政策可確保目前董事會性別多元化的候補董事會繼任成員。
本集團並無尋求達成特定性別比例,惟僱員只要具備必要經驗、技能及知識履行工作。所有合資格僱員享有平等及不受歧
視的僱傭、培訓及事業發展機會。由於涉及大量粗重工作,建築行業目前由男性主導,因此達成性別多元化是一項重大挑
戰。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僱用439名僱員,包括384名男性及55名女性,相比去年同期430名男性及50名女
性;本集團工作團隊(包括高級管理層)的性別比例為%(二零二四年:%)男性員工對%(二零二四年:%)
女性員工。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設立薪酬委員會,並遵照上市規則的企業管治守則採納書面職權範圍。本公司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包括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王瑤女士、孔維釗博士及鄧智宏先生。王瑤女士為委員會主席。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本公司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架構以及就制定薪酬政策設立正式而具透明
度的程序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審閱及批准管理層薪酬建議,以及就董事的薪酬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董事的薪酬則
依據彼等各自於本公司的職責及責任、本公司的表現及當前市況釐定。薪酬委員會採納企業管治守則項下的標準守則,就
各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向董事會作出建議。
於年內,薪酬委員會審閱了本集團的薪酬政策及結構;以及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團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並審閱及批准了
本公司業績公佈、報告及通函內有關薪酬委員會的所有披露聲明。
有關年內董事酬金的詳情分別披露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0,而退休福利計劃則披露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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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設立提名委員會,並遵照上市規則的企業管治守則採納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包括3名
獨立非執行董事鄧智宏先生、孔維釗博士及王瑤女士。鄧智宏先生為委員會主席。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檢討董事會的架構、規模及組成、物色合適作為董事會成員的合資格人選、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
的獨立性及就委任及重新委任董事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
提名委員會應向董事會提名合適人選,以供其考慮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推選為董事或委任為董事以填補臨時空缺並就此向
股東提出推薦建議。於評估建議侯選人是否適合擔任董事時,提名委員會將參考下列因素:
- 品格與誠信;
- 資格,包括專業資格、技能、知識及與本公司業務及公司策略相關的經驗;
- 於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不時進行、從事或投資的業務的成就及經驗;
- 可投入的時間以及對相關範疇的關注;
- 上市規則要求董事會必須包含獨立董事的規定,以及根據上市規則所載的獨立指引候選人是否被視為獨立人士;
- 提名委員會為達致董事會多元化而採納的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任何可計量目標;及
- 切合本公司業務的有關其他因素。
就填補臨時空缺而言,提名委員會應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以供其考慮及批准。
為推薦候選人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膺選董事而言,提名委員會應向董事會提名人選以供其考慮及作出推薦。提名委員會應
審查退任董事對本公司的整體貢獻及服務,包括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及(如適用)股東大會情況以及其對董事會的參與程度及
表現水平。提名委員會亦應審查並釐定退任董事是否仍然符合上述甄選標準。提名委員會及╱或董事會隨後應就建議董事
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膺選連任一事向本公司股東提供推薦建議。
對於任何由股東根據公司組織章程文件提名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選舉為董事的候選人,提名委員會應根據上述甄選準則對
該候選人進行評估,以確定該候選人是否有資格擔任董事,且(倘適用)提名委員會及╱或董事會應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就
建議選舉董事向股東提供推薦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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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員會應在收到委任新董事的建議及候選人的個人資料(或相關詳情)後,依據上述準則評估該候選人,以決定該候選
人是否合資格擔任董事。如過程涉及一個或多個合意的候選人,提名委員會應根據本公司的需要及每位候選人的證明審查
(如適用)排列彼等的優先次序。提名委員會隨後應就委任合適人選擔任董事一事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甄選及委任董事的最
終責任應由董事會承擔。
各執行董事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初步任期自二零二零年一月起計為期3年。服務任期將自當前獲委任期限屆滿後翌
日起計自動重續1年,除非由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3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根據服務協議條款以其他方式而終止。
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已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固定任期自二零二零年一月起計為期3年。服務任期將自當前獲委任期限屆滿
當日起計各自自動重續3年,除非由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3個月的書面通知而終止。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所有董事均須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84(1)–(2)條,在每屆股東周年大會上,本公司當時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倘董事人數並非三的倍數,則為
最接近但不少於三分之一的董事)須輪值退任,惟每名董事最少須每3年在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上退任一次。退任董事有資
格競選連任及於其退任之大會上整個會議期間繼續擔任董事。輪值退任的董事應包括(於需要時確定輪值退任董事人數)任
何擬退任但不擬膺選連任的董事。任何其他退任董事應為其他須輪值告退且自上一次獲重選或獲委任以來任期最長者,惟
於同一日成為董事或上一次獲重選為董事的人士,須以抽籤方式(除非彼等另行達成協議)釐定退任人選。根據細則第83(3)
條獲董事會委任的任何董事,在釐定輪值告退的特定董事或董事人數時,不得計算在內。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83(3)條,董事應有權不時及於任何時間委任任何人士為董事,以填補董事會臨時空缺或作為現有董事
會新增成員。任何以該等形式獲委任的董事任期將直至其獲委任後本公司首屆股東周年大會為止,屆時將具資格進行再次
競選。
於年內,提名委員會檢討了董事會架構、人數、組成及效能以及本公司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年度獨
立性確認書;評核了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及提名了將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上重選連任的董事人選;審閱及批准了
本公司業績公佈、報告及通函內有關提名委員會的所有披露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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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設立審核委員會,並遵照上市規則的企業管治守則採納書面職權範圍。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包
括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孔維釗博士、鄧智宏先生及王瑤女士。孔維釗博士為委員會主席。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檢討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以及本公司的財務資料,包括會計政策及實務以及財務報
告;審閱本集團的財務報表及報告;及審閱核數師的委聘條款及審計工作範圍。
於年內,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與本公司管理層一同檢討了本集團所採用會計原則及政策以及本集團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系
統;商議了審計、內部控制及財務報告事宜;及審閱及批准了本公司公佈及報告內有關本公司審核委員會的所有披露聲明。
董事對本公司財務報表及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須負責任
董事確認彼等須負責任監督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真實而公平地反映本公司財務狀況且符合有關會計準則及原則、適用法例
及上市規則披露條文的本公司財務報表。董事亦確認彼等須負責任監督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根據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3所載呈列及編製基準且符合有關會計準則及原則、適用法例及上市規則披露條文的綜合財務報表。董事並不知悉有任何
與事項或情況相關的重大不明朗因素,可能對本公司及本集團持續經營能力構成重大疑問。
核數師及其酬金
本公司核數師就其對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本公司財務報表及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須負報告責任的聲明載於
本報告「獨立核數師報告」一節。年內,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已付及應付本集團核數師的酬金為年度審計
費用約177,000新元及非審計服務費用零。
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
本公司致力於建立良好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在本集團內建立風險意識及監控責任。董事會確認其有責任維持健全有效的
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以保障本公司股東的權益及保障本公司資產免受未經授權的使用或處置,確保就提供可靠的財
務資料存置適當的簿冊及記錄,以及確保符合有關規則及法規。董事會負責檢討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是否有效
及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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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目的為保持本公司所提供服務有最高完整性及持續性;保障資產(包括人才、物業及財務資源);
確保本公司可用資源不受中斷,以持續執行重大業務職能,支持其關鍵目標;確保適當處理幹擾;展示負責任業務持續管
理過程,以遵守適用公認最佳慣例標準及方法;及確保發生停機事件時準確及時向員工、業務夥伴、持份者及其他政府相
關部門提供資訊。
董事會負責識別、分析、評估及監察相關責任及權力範圍內日常運作之所有活動及過程中任何活動、職能或過程相關的風
險。本公司已為本集團制訂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列出風險管理過程、風險管理矩陣及風險管理表。
管理風險程序的主要元素為:於每個風險管理過程階段及整體過程在適當時候與內部及外部持份者溝通及諮詢;確定外
部、內部及風險管理情況以及用於評估風險的標準;識別地點、時間、原因及方法事項,以防止、降低、延遲或提升目標
的實現;透過分析一系列會發生潛在後果,確定風險的後果及可能程度;與事先制訂標準比較估計風險程度,並考慮潛在
利益及不利結果;制定及推行具成本效益的策略及行動計劃,增加潛在利益及減少潛在成本;及監察所有風險管理過程階
段的有效程度。本集團透過有效實施若干管控(包括獲董事會批准的風險管理計劃;維持風險管理表;及定期檢討風險及管
控尤其是業務變動)有效管理風險。董事會每年至少一次檢討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包括財務、營運及合規管控)
是否充足及有效。
本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實現業務目標的風險,且僅可就重大失實陳述或損失作出合理而
非絕對的保證。
本公司處理及發佈內幕消息的程序及內部控制包括嚴格遵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頒佈之內幕消息披露指引及上市規
則開展本公司事務,並定期提醒本集團董事及僱員妥為遵守有關內幕消息的所有政策。
於年內,董事會已檢討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的成效,並認為本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為有效及充足。
本集團並無內部審計職能。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將於必要時作出評估,並向董事會推薦建議委任(具備所需資歷及經驗)內部
審計專業人士,就相關財政年度負責本集團內部審計職能。董事會認同本公司審核委員會的看法,認為本集團毋須設立內
部審計職能,惟在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同意下,本公司將每年委聘內部核數師檢討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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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書
馮美玲女士為本年度的公司秘書。本公司的主要聯絡人為本公司的執行董事許添城先生。馮美玲女士已辭任公司秘書,自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起生效,而李錫勛先生已於同日獲委任為公司秘書。馮美玲女士及李錫勛先生均任職於凱晉企業
顧問有限公司。
股東權利
任何一位或以上於遞呈要求日期持有不少於本公司繳足股本(賦有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按一股一票基準的投票權)十分之一
的本公司股東(「股東」)於任何時候有權透過向本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秘書發出書面要求,要求董事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
處理有關要求中指明的任何事項或決議案,亦可對大會議程加入決議案;且該大會應於遞呈該要求後2個月內舉行。若遞
呈後二十一日內,董事會未有開展召開該大會之程序,則遞呈要求人士可自發以同樣方式作出此舉,而遞呈要求人士因董
事會之缺失而合理產生的所有開支應由本公司向遞呈要求人作出償付。
有意動議決議案的股東可按前段所載程序要求本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該書面要求須由要求人士簽署,並遞呈至本公司於香
港的主要營業地點,列明股東的詳細聯絡方式及擬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提出的決議案。
就納入一項決議案以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提名董事候選人士,股東須遵守組織章程細則。由正式合資格出席大會並於會上
表決的股東(並非擬參選人士)簽署的書面通知,當中表明建議提名該人士參選的意向,並附上所提名人士簽署表示願意參
選的通知,應提交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或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而該等通知最少須於舉行有關選舉之
股東大會前十四天提交本公司,也不得早於寄發舉行有關選舉之本公司股東大會之有關通告翌日。書面通知須按上市規則
第(2)條列明該人士的履歷詳情。股東提名董事人選的程序乃於本公司網站刊登。
投資者關係
股東通訊旨在確保股東與本公司之間能夠及時、透明及準確地溝通。
本公司主要透過其半年度報告、年報以及(倘適用)季度報告、股東大會,以及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
()刊登的公司通訊及出版物與股東傳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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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如對其持股有任何疑問,應向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查詢。股東可於任何時間就本公司資料提出查詢,惟受限
於有關資料可公開查閱。股東亦可透過向本公司公司秘書致函(地址為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香港金鐘道95號統
一中心17樓B室),向董事會提出查詢。
董事會經檢討本公司股東通訊政策的落實情況及有效程度後認為,該政策為股東向本公司溝通意見提供有效渠道,且本公
司於年內遵守該政策所載原則及規定實務,因此該政策得以有效落實。
憲章文件
於年內,本公司憲章文件概無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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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提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的年報連同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綜合財務報表」)。
主要活動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其營運中的附屬公司的主要活動為提供結構工程工作及泥水建築工程。有關本集團附屬公司
的主要活動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本集團主要活動概無重大變動。
業務回顧、前景及報告期後事項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的業務回顧、前景及報告期後事項載於本年報第4至8頁「管理層討論及分析」一
節。當中所載論述構成董事會報告的一部分。
財務概要
本集團於過去五個財政年度的已刊發業績及資產及負債的概要載於本年報第128頁。
遵守法律及法規
本集團的業務運作受限於新加坡法例及規例,並已為確保持續遵守適用法例及規例分配充足資源及培訓。
本集團主要從事於新加坡提供結構工程工作及泥水建築工程,故受限於監管承建商活動的建設局所推行的規則及規例。本
公司確認,本集團已獲得其新加坡業務及運作所須一切註冊及證書,並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在所有重大
方面遵守新加坡適用法例及規例。
環境政策及表現
董事會對本集團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及報告負全責。董事會負責本集團的環境、社會及管治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
統,以確認本集團遵守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及報告規定。有關本集團採納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常規的詳細資料載於本年
報第36至65頁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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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廠房及設備
有關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的物業、廠房及設備的變動詳情載於本年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5。
投資物業
有關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的投資物業變動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6。
附屬公司
有關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的附屬公司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
股本
有關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的股本變動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9。
儲備及可供分派儲備
有關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的儲備變動詳情載於本年報第73頁的「綜合權益變動表」。於二零二五年二
月二十八日,本集團擁有約百萬新元的可供分派儲備(二零二四年:約百萬新元)。
主要風險及不確定性
本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業務前景可能會直接或間接地受到一系列風險及不確定性的影響。與業務有關的主要風險
及不確定性如下:
- 本集團的收益主要來自承接五大客戶的合約,倘來自有關客戶的項目出現任何減少,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可能會受到不
利影響;
- 大部分勞動力由外籍工人組成。倘招聘及╱或挽留外籍工人出現任何困難,本集團的營運及財務表現可能會受到重大
影響;及
- 由於本集團不時委聘分包商進行工程,本集團可能須就其分包商不履約、延遲履約或交付品質欠佳的工程或違約的情
況承擔風險。
有關風險因素的詳細討論載於招股章程「風險因素」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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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於財政年度及直至本報告日期,本公司董事為:
執行董事
許旭平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
許添城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孔維釗博士
鄧智宏先生
王瑤女士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84條,許旭平先生及王瑤女士將於應屆股東周年大會上輪值退任,並符合資格且願意重選連任。
本公司已收到每位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第條的規定發出有關其獨立性的年度確認函。本公司認為所有獨立非
執行董事都屬獨立人士。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
有關董事及本集團高級管理層的履歷資料載於本年報第9至13頁。
董事服務合約
各執行董事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初步任期自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起計為期3年。服務任期將自當前獲委任期限屆
滿後翌日起計自動重續1年,除非由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根據服務協議條款以其他方式而終止。
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已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固定任期自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起計為期3年。服務任期將自當前獲委任期
限屆滿當日起計各自自動重續3年,除非由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3個月的書面通知而終止。
概無董事(包括將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上重選的董事)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訂立不可於1年內由受僱公司終止而毋
須支付賠償(法定賠償除外)之服務合約或委任函。
管理合約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概無訂立或存續涉及本公司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業的管理及行政方面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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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董事酬金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有關董事酬金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的詳情載分別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0及11。
主要客戶及供應商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本集團最大供應商及五大供應商(包括分包商)合計應佔的購買總額分別佔本集團
購買總額約%及%(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約%及%)。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本
集團最大客戶及五大客戶合計應佔的收益分別佔本集團收益總額約%及%(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約%及
%)。就董事所知,於本年內,董事、股東(據董事所知,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超過5%者)以及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
人概無於本集團五大客戶或供應商中擁有任何重大實益權益。
充足公眾持股量
根據本公司所得之公開資料,以及董事所知,於本報告日期,公眾至少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之25%。
核數師
國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國衛」)將於本公司應屆股東周年大會上退任,並符合資格及願意再次獲委任。於本公司應屆
股東周年大會上將提呈再次委任退任核數師國衛為本公司核數師之決議案。
本集團的薪酬政策
本集團對僱員的薪酬政策乃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表現、資歷及能力制訂。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的薪酬乃由本公司薪酬委員
會經考慮本公司經營業績、個人表現及當前市況後制訂並向董事會作建議。本公司已採納購股權計劃,作為董事及本集團
合資格僱員的長期獎勵計劃。有關詳情載於上文「購股權計劃」一節。
獲准許彌償條文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各董事及本公司其他高級職員均有權從本公司的資產及溢利中獲得賠償,彼等或彼等任何一方、或彼
等或彼等任何一方的繼承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就各自職務或信託執行其職責或假定職責時因所做出、發生之作為
或不作為而引致或蒙受之所有訴訟、費用、收費、損失、損害及開支,可獲確保免受損害,惟該彌償的權利並不延伸至上
述任何人士的欺詐或不誠實行為有關的事宜。此獲准許彌償條文現正生效且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整年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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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報告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董事於重大合約的權益
除為上市而進行的集團重組有關的合約,以及除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3披露的關聯方交易外,於年終時或於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任何時間概無存續任何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控股公司參與訂立,而董事或與董事有關連之實
體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之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約。於年內,本集團並無訂立任何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披露的關連
交易。
不競爭契據
許旭平先生、許添城先生及高素珍女士(統稱「契諾人」)以本公司(為其自身及作為其附屬公司的受託人及代表附屬公司)為
受益人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的不競爭契據(「不競爭契據」)。根據不競爭契據,各契諾人共同、個別、無
條件及不可撤回地承諾,自上市日期直至以下最早發生之日期為止:(i)股份不再於主板上市之日;(ii)契諾人及彼等的緊密聯
繫人個別及共同不再直接或間接合計擁有本公司當時已發行股本的30%或以上的權益,或不再被視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及
不再對董事會擁有控制權之日;或(iii)契諾人實權擁有或共同或個別地於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中擁有權益之日,其將不會
及將盡其全力促使其緊密聯繫人(本集團除外)(連同契諾人稱為「控股人士」)不會以自己名義或與任何人士、法人團體、合
夥人、合營企業或其他合約安排一同(不論直接或間接、不論是否獲利)(除其他外)進行、參與、持有、從事、涉及權益、
收購或經營與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現有業務活動直接或間接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或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
可能不時經營的任何業務,或向任何人士、商號或公司(本集團成員公司除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或採取任何幹擾或擾
亂或可能幹擾或擾亂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新加坡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不時可能經營或進行業務之其他地方進
行或擬進行之業務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招攬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之任何客戶、供應商或僱員)。
各控股人士進一步承諾,倘其發現或獲得任何與本集團業務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投資或其他商業機會(「新商機」),其會以
書面方式盡快於10天內知會本公司,並將新商機轉介本公司供考慮。本公司將發出不接納通知,或在收到有關新商機建議
書後30天內,不發出不接納通知而通知契諾人本集團是否將行使優先承購權。
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審閱由本公司控股股東訂立的不競爭契據,以確認契諾人是否遵守不競爭契據。全體獨立非執行董
事亦確認,契諾人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期間並無違反不競爭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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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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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股權計劃
根據唯一股東書面決議案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有條件採納的購股權計劃主要條款列載如下:
(1) 目的
購股權計劃之目的,是讓本公司向合資格參與者授予購股權,作為彼等對本集團所作貢獻的獎勵或回報,及╱或讓本
集團招聘及挽留優秀僱員及吸引對本集團或本集團持有任何股權(「投資實體」)的任何成員公司的任何實體而言屬寶貴
之人才。
(2) 合資格參與人士
受限於及根據購股權計劃及上市規則的條文,董事可向以下人士授出購股權:
(i) 本公司任何僱員(不論全職或兼職,包括董事(包括任何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任何附屬公司(定義見
公司條例)或任何投資實體(「合資格僱員」);
(ii) 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任何投資實體的任何商品或服務供應商;
(iii) 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任何投資實體的任何客戶;
(iv) 向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任何投資實體提供研發或其他技術支援的任何人士或實體;
(v) 向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任何投資實體的任何股東,或向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任何投資實體發行的任何證券
的任何持有人;
(vi) 董事認為對本集團增長及發展有貢獻或將有貢獻的任何顧問(專業或其他)、諮詢者、個人或實體;及
(vii) 以合營企業、企業聯盟或其他商業安排形式對本集團發展及增長有貢獻或可能有貢獻的任何其他參與者組別或
類別,
而就購股權計劃而言,可向一名或多名合資格參與者全資擁有的任何公司提呈授出購股權。為免生疑問,本公司就認
購股份或本集團其他證券而言,向上述任何合資格參與者類別的任何人士授出的任何購股權,不得被視為在購股權計
劃項下授出購股權,惟經董事另行釐定則另作別論。
任何合資格參與者可獲授購股權計劃項下提呈之權利,須由董事不時釐定,而董事之意見須以有關合資格參與者對本
集團的發展及增長所作貢獻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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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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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份總數
於購股權計劃及本集團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項下可予授出的所有購股權獲行使後可發行的股份總數最多為
140,000,000股股份,即於本報告日期已發行總數之10%。
(4) 合資格參與人士最高可獲授之股權
在任何12個月期間,向各個接納於購股權計劃項下授出購股權之要約之參與者(「承授人」)已發行及可發行於購股權
計劃及本集團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項下授出的購股權獲行使後的股份總數(包括已行使或尚未行使購股權),不得超逾
本公司現時已發行股本之1%。倘向承授人進一步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購股權將導致於12個月期間起至進一步授出日
期(包括當日),購股權計劃及本集團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項下所有已授予及擬授予有關人士的購股權(包括已行使、
已註銷及尚未行使購股權)獲行使後已發行及可發行的股份,合共相當於本公司已發行股本逾1%,則有關進一步授出
購股權須經由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個別批准,而有關承授人及其緊密聯繫人(倘參與者為關連人士,則為其聯繫人)
須放棄投票。
(5) 購股權期限
購股權可於待董事釐定及通知有關承授人之期間內,隨時遵照購股權計劃之條款行使。倘董事並無作出有關決定,期
間則為接納有關購股權要約日期,至以下較早者為準:(i)有關購股權根據購股權計劃相關條文失效之日期;及(ii)由該
購股權之要約日期起計10年後之日期。
(6) 最低歸屬期
除非董事會在提呈購股權另有施加,否則概無行使有關購股權前須持有購股權的最低期間。
(7) 接納購股權後付款
當本公司已於要約所指定的有關時間(不得遲於要約日期起計21天),收取由合資格參與者正式簽署的接納要約書副
本,連同一筆以本公司為受益人的港元授出要約代價匯款,則有關合資格參與者已接納向其提呈收購的所有股
份。在任何情況下,概不會退回有關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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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釐定行使價的基準
任何購股權的認購價將由董事酌情決定,惟不得低於以下最高者:
(i) 股份於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批准向合資格人士提呈授予購股權當日(「要約日期」,須為營業日)聯交所每日
報價表按每一手或以上股份交易所報的收市價;
(ii) 股份於緊接要約日期前五個營業日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報平均收市價;及
(iii) 股份面值。
(9) 餘下年期
受限於本公司於股東大會上提前終止,自採納購股權計劃日期開始計10年期間內,購股權計劃將一直有效及生效。
購股權計劃終止前授出且仍然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將根據購股權計劃條款繼續為有效及可予行使。
自採納購股權計劃以來,概無購股權根據購股權計劃獲授出。因此,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年度內概無購股權
獲行使或被註銷或告失效,且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概無尚未行使購股權。
退休計劃
本集團參與中央公積金計劃,一個讓新加坡公民及永久居民儲備退休資金的綜合社會保障制度。除上文所述者外,本集團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概無參與任何其他退休金計劃。有關退休福利計劃的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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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及其相關法團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的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
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
及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有關條文被當作或被視為擁有的權益及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的規定
記錄於該條所指登記冊內的權益及淡倉,或根據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如下:
(a) 於本公司每股美元的股份(「股份」)的好倉
董事姓名 權益性質 所持股份數目
已發行
股本百分比
許旭平先生(「許旭平先生」)(附註) 受控法團權益 1,050,000,000 75%
許添城先生(「許添城先生」)(附註) 受控法團權益 1,050,000,000 75%
附註: 1,050,000,000股股份乃由Brave Ocean Limited (「Brave Ocean」)持有,而Brave Ocean乃由許旭平先生、許添城先生及高素珍女士(「高女士」)
分別實益擁有40%、40%及20%。根據上市規則,許旭平先生、許添城先生及高女士被視為本公司一組控股股東,且根據許旭平先生、許添城
先生及高女士士訂立的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確認及承諾(「一致行動確認及承諾」),彼等為可行使彼等於本公司的表決權的一致
行動方;彼等共同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合計75%的權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許旭平先生及許添城先生被視為於Brave Ocean持有的股份
中擁有權益。
(b) 於相關法團的股份的好倉
董事姓名 相關法團名稱 權益性質 所持股份數目
於相關法團
的權益百分比
許旭平先生(附註) Brave Ocean 實益擁有人 4 40%
許添城先生(附註) Brave Ocean 實益擁有人 4 40%
附註: 本公司乃由Brave Ocean擁有75%權益。Brave Ocean乃由許旭平先生、許添城先生及高女士分別實益擁有40%、40%及20%。根據上市規則,
許旭平先生、許添城先生及高女士被視為本公司一組控股股東,且根據一致行動確認及承諾,彼等為可行使彼等於本公司的表決權的一致行動
方;彼等共同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合計75%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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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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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概無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關法團(定義見證券
及期貨條例第XV部)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擁有任何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會本公司及聯
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有關條文被當作或被視為擁有的權益或淡倉),或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52條的規定登記於由本公司存置的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或須根據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的標準守則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
的權益或淡倉。
主要股東於本公司的股份及相關股份的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以下人士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須知會本公司
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及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記錄於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如下:
於股份的好倉
股東姓名 權益性質 所持股份數目
佔已發行
股本百分比
Brave Ocean(附註1) 實益擁有人 1,050,000,000 75%
許旭平先生(附註1) 受控法團權益 1,050,000,000 75%
許添城先生(附註1) 受控法團權益 1,050,000,000 75%
Le Thi Minh Tam女士(附註2) 配偶權益 1,050,000,000 75%
林慶玲女士(附註3) 配偶權益 1,050,000,000 75%
高女士(附註4) 與他人共同持有的權益 1,050,000,000 75%
許俊杰先生(附註5) 配偶權益 1,050,000,000 75%
附註:
1. 1,050,000,000股股份乃由Brave Ocean持有,而Brave Ocean乃由許旭平先生、許添城先生及高女士分別實益擁有40%、40%及20%。根據上市規則,
許旭平先生、許添城先生及高女士被視為本公司一組控股股東,且根據一致行動確認及承諾,彼等為可行使彼等於本公司的表決權的一致行動方;彼
等共同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合計75%的權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許旭平先生及許添城先生被視為於Brave Ocean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2. Le Thi Minh Tam女士為許旭平先生之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Le Thi Minh Tam女士被視為於許旭平先生擁有權益的相同數目股份中擁有權益。
3. 林慶玲女士為許添城先生之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林慶玲女士被視為於許添城先生擁有權益的相同數目股份中擁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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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許旭平先生及許添城先生為高女士之子。許旭平先生、許添城先生及高女士通過Brave Ocean於本集團持有權益。根據一致行動確認及承諾,許旭平先
生、許添城先生及高女士為一致行動人士,因此彼等各自均被視為於其他人士所持股份中擁有權益。根據一致行動確認及承諾,許旭平先生、許添城
先生及高女士各自均確認,自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以來,就本集團各成員公司的所有重大事務而言,彼等一直為彼此一致行動的人士,已採納建立
共識法達成一致意見,就本集團財務及營運有關的所有公司事宜按本集團旗下各成員公司的股東層面,以集體身份(由彼等本身及╱或透過彼等控制之
公司)作出投票(倘適用),並將持續如此行事。
5. 許俊杰先生為高女士之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許俊杰先生被視為於高女士擁有權益的相同數目股份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並不知悉有任何人士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須根據證券
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須披露予本公司,或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記錄於本公司存置的登記冊的權益或淡
倉。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包括銷售本公
司庫存股)。
股息政策
本公司視為股東帶來穩定且可持續的回報為目標。本公司已採納一項股息政策,透過宣派或建議派付股息,讓股東能夠分
享本公司的溢利,並使本公司可為未來增長保留充足儲備。
本公司可於股東大會上不時向股東宣派以任何貨幣派付的股息,惟所宣派股息不得超過董事會建議的數額。董事會亦可不
時根據本公司溢利向股東支付有關中期股息。派付股息亦須遵守適用法例法規及本公司的組織章程文件。本公司將繼續不
時審閱有關股息政策。概無保證於任何期間必然會派付任何特定數額的股息。
於決定是否建議向股東派付股息時,董事會將計及如整體營商環境及其他內部或外部因素、本集團的財務狀況、預期營運
資金需求、未來擴張計劃及前景等因素。
是否宣派或建議宣派股息由董事會全權酌情釐定。即使董事會決定建議並派付股息,派付股息的形式、頻率及金額亦取決
於本集團的營運狀況及盈利、資金需求及盈餘、整體財務狀況、合約限制及其他影響本集團的因素。本公司可以現金或以
股代息或董事會認為合適的其他方式宣派及派付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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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報告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股息
董事會已決議不建議宣派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無)。
其後事項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之後直至本報告日期內,概無發生其他重大事件。
優先購買權
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或開曼群島(即本公司註冊成立所在的司法權區)法例並無載列有關優先購買權的條文,要求本公司
須按比例向現有股東發售新股份。
稅務寬免
本公司並不知悉股東可由於持有股份而享有任何稅務寬免。本公司股份有意持有人及投資者對認購、購買、持有、出售或
買賣股份的稅務影響(包括稅務減免)有任何疑問,務請諮詢彼等的專業顧問。謹此強調,本公司或其董事或行政人員將就
因本公司股份持有人認購、購買、持有、出售或買賣該等股份所產生的任何稅務影響或負債概不負任何責任。
承董事會命
主席、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許旭平先生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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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報告概覽
關於此報告
CTR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稱為「本集團」)為一間設於新加坡的專門從事結構工程工作及泥水建築工
程的承建商。結構工程工作包括(i)鋼筋混凝土工程(包括鋼筋工程、模板搭建及混凝土工程);及(ii)預製安裝工程。泥水建築
工程包括(i)磚石建築工程;(ii)批盪及找平工程;(iii)鋪瓦工程;及(iv)防水工程。為追求成功且可持續的業務模式,本集團致
力將環境、社會及管治(「環境、社會及管治」)層面融入其風險管理系統,並已於其日常經營採取相應措施,以應對環境、
社會及管治相關事宜。
本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涵蓋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之年度
(「報告期」或「二零二四╱二零二五財年」)。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展示了本集團對可持續發展的持續承諾,並概述了本集
團在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面的舉措、計劃及表現。同時,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提供了截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年
度(「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的數據,方便作比較。
報告範圍
本集團的高級管理層通過循從重要性原則,並考慮其核心業務及對項目的控制水平確定報告範圍。因此,環境、社會及管
治報告大致涵蓋本集團於新加坡直接營運控制下管理的結構工程及泥水建築工程。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從總部、倉庫、員
工宿舍、投資物業及33個在本集團直接營運控制下的在建項目(包括3個本集團擔任總承建商的項目)收集環境、社會及管
治數據。本集團將繼續評估不同業務的重大環境、社會及管治層面,並在適當時候擴大披露範圍。
報告框架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乃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證券上市規則附錄C2所載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
告指引》(「《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編製。
與本集團企業管治常規有關的資料已載列於本年報的企業管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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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本集團於編製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時高度重視《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列明的匯報原則,並已應用該等原則,如下
所示:
重要性:於報告期間進行重要性評估以識別重大的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從而採用確認的重大議題列作環境、社會及管
治報告的重點。該等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的重要性已由董事會(「董事會」)及環境、社會及管治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審
閱及確認。詳情請參閱「持份者參與」及「重要性評估」章節。
量化: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根據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編製,並以量化方式披露關鍵績效指標(「關鍵績效指標」)。
有關關鍵績效指標所採用的標準、方法、假設及╱或計算參考以及主要轉換因素的來源會於適當部分說明。
一致性:應用於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的統計方法與上一年(即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基本一致以便進行有意義的比
較。如有任何可能影響與過往報告作比較的變動,本集團將於本文相應部分作出說明附註。
本集團已制定內部控制及正式的審閱程序,以確保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所呈列的所有資料盡可能準確可靠。環境、社會
及管治報告已經獲董事會批核。
報告期
除另有指明外,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闡述了本集團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的環境、社
會及管治舉措、計劃及表現。
董事會聲明
董事會欣然提呈本集團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表明其在企業管治、環境保護、僱傭慣例、營運慣例及社區投資五個方
面改善其環境、社會及管治績效的承諾。
隨著本集團業務持續增長,董事會高度重視其可持續發展管理。本集團參照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建立了一個多層
次、有效及可執行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管理體系。本集團不斷更新及完善其環境、社會及管治管理架構。董事會透過採取
一個由上至下的管理方針,負責監督本集團的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而專責小組則積極參與環境、社會及管治管理工作。
董事會成員具備監督本集團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的必要適當技能、經驗、知識及觀點。董事會必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
議,以建立整體的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針,討論和評估環境、社會及管治問題的風險及機遇,審查本集團在環境、社會及
管治相關目標方面的表現,批准已識別環境、社會及管治問題的重要性,確保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
並批准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中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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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專責小組由不同部門的核心成員組成,以協助董事會監察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務。專責小組負責收集及分析環境、社會及
管治數據、監控及評估本集團的環境、社會及管治表現、追蹤及審視本集團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目標的進展、確保遵守
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法律及法規、協助進行重要性評估及編製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專責小組每年至少一次安排會議
評估現行政策及程序的成效,同時制訂合適的解決方案以提升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的整體表現。專責小組每年至少一次
向董事會匯報,以協助董事會評估及識別環境、社會及管治問題的風險及機遇,並確保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的執行及
成效。
為識別對本集團營運及持份者有重大影響的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並進行優先排序,本集團不斷與內部及外部持份者溝
通。董事會委派專責小組並聘用獨立第三方進行重要性評估。有關持份者參與渠道及重要性評估的詳情的資料分別載於「持
份者參與」及「重要性評估」各節。為符合持份者對本集團可持續發展的期望,本集團致力於加強與持份者的溝通,並根據持
份者的意見制定政策及措施。
作為一個堅守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本集團知悉減少其對環境影響的重要性。為履行本集團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承諾,展示
本集團在改善環境、社會及管治表現方面的努力,本集團已設定環境目標,涵蓋節能減排及廢物管理等層面,並定期匯報
實現有關目標的進度。為實現該等目標,本集團積極將可持續發展融入業務策略,並在營運層面制訂環境、社會及管治措
施。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已審閱其可持續發展目標,而專責小組已確認其進度。相關數據及同比對照載列於環境、社會及
管治報告後續章節。
展望未來,本集團將繼續深化及拓展可持續發展理念的融合工作。此外,本集團將以更負責任及可持續的方式經營業務,
為股東創造長遠價值,追求可持續的未來。
39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持份者參與
本集團十分重視其持份者及彼等對其業務及環境、社會及管治層面的反饋。為了解及應對持份者關注的議題,本集團一直
都透過不同渠道與持份者保持緊密溝通。本集團致力透過建設性的對話,提高持份者的參與度,從而實現長遠繁榮、改善
環境、社會及管治表現,並為所有人創造更好的價值。本集團與不同持份者溝通的渠道以及彼等各自的期望及關注議題概
述如下:
持份者 期望及關注議題 溝通渠道
持份者及投資者 • 企業管治系統
• 業務策略及表現
• 財務業績
• 投資回報
• 股東周年大會及其他股東大會
• 財務報告
• 公佈及通函
• 公司網站及電郵
僱員 • 職業發展
• 職業安全與健康
• 薪酬與福利
• 平等機會
• 培訓、講座及簡介會
• 內聯網及電郵
• 定期進行的表現評估
客戶及業務夥伴 • 私隱保護
• 商業誠信與道德
• 長期合作
• 客戶滿意度調查及意見表
• 會議及研討會
• 電郵
供應商及經銷商 • 公平競爭
• 商業道德及聲譽
• 長期合作
• 實地檢測
• 供應商管理會議及活動
• 競投過程
• 審查及評估
政府及監管機構 • 遵守法例法規 • 合規專員
媒體、非政府組織及公眾人士 • 回饋社會
• 環境保護
• 社會福利
• 健康與安全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媒體
• 慈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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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重要性評估
本集團關注可能對其業務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風險。因此,專責小組會定期進行重要性評估,以識
別重大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並將評估結果提交予董事會審視。本集團會根據重要性評估的結果以及外部社會經濟環境
制訂策略、政策及措施。
參考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及行業標準的要求,重要性評估程序包括識別主要持份者組別、釐定環境、社會及管治議
題清單、評估評估各項議題對本集團可持續發展及持份者決策的重要性,以及將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進行重要性排序。
評估結果將用於確定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的重點,旨在提升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的針對性,以妥善回應持份者的期望
及訴求。
以下矩陣代表了本集團的重大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
廢棄物管理
能源管理
用水管理
勞工準則
風險管理及
內部控制
職業健康及安全
多元化、
平等機會及
反歧視
反貪污
供應鏈管理
客戶數據私隱保障
優質的建築及
工程服務
僱傭慣例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
資金籌集
舉報機制
排放管理
氣候變化的
緩解及適應
環境與天然資源
社區投資
發展與培訓
對
持
份
者
的
評
估
及
決
策
的
影
響
程
度
對本集團可持續發展的影響程度
高
低 高
重要性矩陣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確認其已就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制訂適當及有效的管理政策及內部控制系統,且披露的內容遵守環
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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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保護環境
本集團致力於盡量減輕其對環境構成的負面影響及以負責任的方式使用天然資源。本集團已制訂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
(「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並已實施一套經ISO 14001:2015國際標準認證的環境管理系統。本集團致力於有系統地管
理潛在的環境風險及機會,採取緩解措施以應對其營運對環境的影響,並遵守適用的環保法例及法規。透過定期管理審視
環境風險及實施有效的環境管理系統,本集團能持續改善其管控慣例及環境表現。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並不知悉有任何嚴重違反與環境相關的法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新加坡法例《一九八七年環境公眾健康
法》、《一九九九年環境保護及管理法》、《環境保護及管理(管制建築工地噪音)規例》及《一九九八年管制傳病媒介及殺蟲劑
法》,而對本集團造成重大影響。
A1. 排放管控
廢氣排放
本集團廢氣排放的主要來源為汽車耗用的汽油和柴油,以及建築工地的機器耗用的柴油。為減低建築工地的廢氣排
放,本集團已遵循總承建商所要求的慣例,採取以下多項管控措施:
• 於鑽孔及╱或研磨過程前、中或後在工作範圍噴水,並在汽車離開建築工地時清洗輪胎以清除塵埃物質;
• 遮蓋多塵的物料或堆積物以防止建築塵埃散出工地範圍及對鄰居造成滋擾;
• 所有燃油驅動設備及機械盡量選用低硫燃油;及
• 定期對動力機械設備及汽車進行維修,以避免排放過量黑煙。
本集團廢氣排放表現概要:
廢氣類型 單位
二零二四╱
二零二五財年
二零二三╱
二零二四財年
氮氧化物(NO
x
) 千克 1, 1,
硫氧化物(SO
x
) 千克
懸浮粒子(PM) 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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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溫室氣體」)排放
本集團的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來源為汽車耗用的汽油和柴油(範圍1)、建築工地的機器耗用的柴油(範圍1)、外購的
電力(範圍2)及商務航空旅行(範圍3)。本集團關注自身的碳足跡,並致力減少其業務對環境的影響。因此,本集團
已於截至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二零二一╱二零二二財年」)設定目標,以二零二一╱二零二二財年為基
準年,於截至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二零二五╱二零二六財年」)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密度(噸二氧化碳當
量╱百萬新元總收益)。為達成此目標,本集團已採取以下措施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 要求僱員下班後關上電腦的電源;
• 利用電話會議或視像會議,避免非必要的商務旅行;
• 積極探索及採取措施以減低廢氣排放,有關措施闡述於本層面項下「廢氣排放」一節;及
• 積極採取節能措施,有關措施闡述於A2層面項下「能源管理」一節。
於報告期間,溫室氣體排放密度較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減少約%,主要原因是大家共同努力實施了減排措
施。由於本集團二零二一╱二零二二財年的溫室氣體排放密度為每百萬新元總收益噸二氧化碳當量,本集團目前
在達成上述目標方面進展順利,日後亦將繼續努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本集團的溫室氣體排放表現概要:
指標1 單位
二零二四╱
二零二五財年
二零二三╱
二零二四財年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範圍1)
• 汽車及機器耗用的燃料 噸二氧化碳當量 1, 1,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範圍2)
• 外購電力 噸二氧化碳當量
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範圍3)
• 商務航空旅行 噸二氧化碳當量
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噸二氧化碳當量 1, 1,
溫室氣體排放密度2 噸二氧化碳當量╱
百萬新元總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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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 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乃按二氧化碳當量呈列,並按照(包括但不限於)世界資源研究所及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頒佈的「溫室氣體議定書:企業
會計及報告準則」、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刊發的《二零二四年新加坡能源數據-第二章:能源轉型》、聯交所頒佈的「如何編備環境、社會及管
治報告-附錄二:環境關鍵績效指標匯報指引」,以及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六次評估報告(AR6)的《全球暖化潛能值》。
2.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錄得約百萬新元(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約百萬新元)的收益。有關數據亦用於計算其他密度數據。
污水排放
於建築工地產生的所有污水於排放前均獲經總承建商安裝的現場污水處理設施集中收集和處理,致力確保排放物符合
法定要求。由於辦公室、倉庫、員工宿舍及投資物業所產生的污水均被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因此污水排放量被視為與
耗水量相同。耗水量數據及相應的節水舉措在A2層面項下「用水管理」一節中描述。
廢棄物管理
本集團於業務營運中主要產生無害廢棄物。本集團的合約工程所產生的主要廢棄物種類為建築廢料。本集團在廢棄物
管理系統中採用4R原則(減少使用、物盡其用、替代使用及循環再用),以盡量減少產生廢棄物及直接棄置廢棄物。
本集團已於二零二一╱二零二二財年設定目標,以二零二一╱二零二二財年為基準年,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財年前
減少無害廢棄物排放密度(噸╱百萬新元總收益)。為達成上述目標,本集團的項目團隊會在訂購物料前審視建築設
計、施工方法及項目週期之項目計劃,以避免物料庫存過剩及於源頭減少廢棄物。再者,本集團已在建築工地劃出廢
棄物分類區,供妥善分類建築工程中所產生的建築廢料,以盡量減少廢棄物,提升物料使用效益。本集團的建築工地
及辦公室均設有回收設施,以便將廢棄物分類為可回收及不可回收的廢棄物。廢棄金屬、木材及塑膠等可回收物將獲
總承建商集中收集作妥善處理或送往持牌的回收承包商作循環再用。此外,本集團的建築工程採用預製混凝土及可重
複使用的鋼鐵模板,以減少現地材料耗用及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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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公室內,本集團透過實施以下舉措及慣例,推廣減少用紙和文具:
• 鼓勵雙面打印;
• 收集單面打印的紙張及電腦配件,以作重用;
• 回收可充電電池及廢棄的紙張;
• 盡可能使用電子通訊;及
• 減少使用即棄物品。
鑒於數據收集系統的限制,本集團產生的有害廢棄物的數量無法準確量化。然而,所有化學廢料都會被過濾,再交給
合資格的有害廢棄物收集商,確保廢料得到合法的處理及棄置。本集團旨在不斷減低因生產有害廢棄物而造成的不利
影響。
於報告期間,無害廢棄物排放密度較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減少約%,主要原因是大家共同努力實施了減少
廢棄物的措施。由於本集團二零二一╱二零二二財年的無害廢棄物排放密度為每百萬新元總收益噸,本集團目前
在達成上述目標方面進展順利,日後亦將繼續識別進一步減少產生廢棄物的措施。
本集團的無害廢棄物處置表現概要:
無害廢棄物種類 單位
二零二四╱
二零二五財年
二零二三╱
二零二四財年
建築廢料 噸
紙張 噸
無害廢棄物排放總量 噸
無害廢棄物排放密度 噸╱百萬新元總收益
A2. 資源利用
本集團堅守以負責任的方式使用資源的原則,並致力優化各業務營運使用資源的效率。為營運綠色營運環境,本集團
已制訂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並實施舉措去推廣環保措施及提高僱員的環保意識。本集團亦關注耗用資源對環境構成
的潛在影響,故已制訂相關政策及慣例,內容涵蓋能源、水及其他天然資源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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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
本集團業務營運所耗用的主要能源種類為柴油、汽油及電力。為減少能源耗用,進而削減碳足印,本集團已採取不同
措施及慣例以優化能源效益。本集團已於二零二一╱二零二二財年制定目標,研究於本集團的經營場所安裝太陽能電
池板以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的可行性。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在其擔任總承建商的兩個項目工地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為噪
音儀供電,藉以達成上述目標。同時,本集團亦積極採取以下節能措施:
• 每月對燃油發電機械設備及機器進行檢查,以確保它們處於最佳運作狀態,減少浪費燃油及電力;
• 離開辦公室或於無人使用時關上所有電腦、照明及電子裝置;
• 選用節能的電器及貼上環保標籤的辦公室設備;
• 維持恆常室溫於節能水平(攝氏24至26度);
• 於辦公室設備及工作場所張貼節能標語,以提醒本集團員工及分包商工作人員有關節能的重要性;及
• 改裝照明,使用LED及T5光管等更高能源效能的照明。
於報告期間,能源消耗密度較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減少約%,主要原因是大家共同努力實施了節能措施。
本集團日後將繼續推行減少能源消耗的措施。
本集團的能源消耗表現概要:
能源種類3 單位
二零二四╱
二零二五財年
二零二三╱
二零二四財年
直接能源消耗 千瓦時 4, 4,
• 柴油 千瓦時 3, 4,
• 汽油 千瓦時
間接能源消耗 千瓦時
• 外購電力 千瓦時
總能源消耗 千瓦時 4, 4,
能源消耗密度 千瓦時╱百萬新元總收益
附註:
3. 能源消耗數據的單位轉換方法乃根據國際能源署頒佈的《能源統計手冊》制訂。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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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管理
本集團耗水主要源於本集團的辦公室、員工宿舍、投資物業及建築工地。本集團已於二零二一╱二零二二財年設定目
標,以二零二一╱二零二二財年為基準年,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財年前降低耗水密度(立方米╱百萬新元總收益)。
為達成目標,本集團已於日常業務運作中採取以下節水措施:
• 於洗手間及沐浴設施選用貼上用水效益標籤的水龍頭及配件;
• 洗手間、茶水間及清潔設施均有張貼推廣海報及標語,以提醒員工有關節水的重要性;
• 安排定期維修喉管配件以防止滴水及漏水;及
• 將經處理後的廢水重用於防塵、洗鞋及清洗倒泥車車胎,以減少建築工地淡水耗用量。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在獲取適合水資源方面並無遇到任何問題,而耗水量增加主要是由於其中一個項目為滿足工地需
求而安裝了專用的供水系統所致。二零二四╱二零二五財年的耗水密度較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減少約%,
主要原因是員工節水意識增強以及本集團共同努力實施了節水措施。由於本集團二零二一╱二零二二財年的耗水密度
為每百萬新元總收益立方米,本集團目前在達成上述目標方面進展順利,日後亦將繼續識別節水措施,以進一
步減低耗水量。
本集團的耗水表現概要:
耗水 單位
二零二四╱
二零二五財年
二零二三╱
二零二四財年
總耗水量 立方米 1, 1,
耗水密度 立方米╱百萬新元總收益
使用包裝材料
本集團的業務性質並不涉及大量使用包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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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環境及天然資源
本集團的營運原則為在早期階段盡量減低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及遵守法律要求。本集團於開展合約工程前會進行環境影
響評估,以識別潛在及可預見的環境干擾因素,旨在制訂相應的舒緩措施。本集團的項目管理團隊負責釐定項目的重
大環境層面,包括廢氣排放、污水排放、廢棄物棄置、噪音管控、視覺影響以及其他法定要求。同時,項目管理團隊
亦會評估與不同建築階段相關的環境影響,並在適時情況下執行緩解措施。本集團已制訂相關緊急防備計劃,以應對
執行項目期間出現的任何緊急情況。
儘管本集團的營運不會造成重大且不可逆轉的環境損害,本集團仍會嚴格遵從其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以減少對環
境及天然資源的任何負面影響。本集團亦會提供相關環境培訓及工具箱會議,議題涉及節能及節水、廢棄物分類及回
收以及杜絕蚊蟲滋生,以提升員工對環境保育的意識,從而提升其環境表現。
本集團的建築工程產生的建築噪音可對周邊社區造成噪音滋擾。為控制建築工地噪音水平,以符合相關規例所規定的
法定要求,本集團已為發出噪音的機動設備安裝隔音布、隔音屏障、隔音罩或隔音牆。此外,本集團僅會於非限制時
段內進行建築工程,以減少源自其工程的噪音或震動對周邊的影響。本集團亦定期進行現場檢查,監察廢棄物分類及
儲存、工地整潔及積水等方面的工地狀況,以維持建築工地整潔、杜絕蚊蟲於夏季滋生。
A4. 氣候變化
減緩及適應氣候變化
本集團明白識別重大的氣候相關事宜並緩解相關風險的重要性。為此,本集團致力於管理可能影響其業務活動的潛在
氣候相關風險。本集團已制訂氣候變化政策及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以規範其對氣候相關事宜的管理,並展示其對
於其營運及整個價值鏈中,減緩、適應及抵禦氣候變化的承諾。本集團已進行氣候變化評估,以識別及緩解其業務營
運可能產生的潛在氣候相關風險。該等風險主要源自以下方面:
實體風險
颱風、風暴及暴雨等極端天氣的頻率及嚴重程度的增加,可能會擾亂本集團的營運,因為有關狀況可能會對電網及通
信基礎設施造成破壞,阻礙員工通勤,以及對工作中的員工(尤其是進行戶外檢查工作的員工)構成安全隱患。極端天
氣可能會擾亂供應鏈,導致建築材料供應不穩定,從而影響建築項目的進度。上述種種均可能導致本集團業務營運暫
時、永久或部分停止,使本集團面臨無法履約及延遲履約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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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管理上述物理風險,本集團制訂了應急計劃及相關政策,其列明適當方案以供僱員遵循,從而減少極端天氣
事件對本集團帶來的負面影響。極端天氣事件一旦發生或可能發生,高級管理層將及時與員工溝通工作安排,確保員
工安全及運營的連續性。本集團亦將不時檢討應急計劃,以確保計劃切合實際情況,並教育僱員在任何必要的工作受
極端天氣事件阻礙時如何應對。
過渡風險
為支持全球碳減排願景,預計將出現更嚴格的氣候法律法規。例如,聯交所已經要求上市公司在其環境、社會及管治
報告中加強與氣候相關的披露。更嚴格的環境法律法規意味本集團需要投入額外資源及努力去符合規定,否則,公司
可能會面臨訴訟及聲譽受損的風險。
為應對政策、法律以及聲譽風險,本集團定期監測與氣候變化有關的當前及新興趨勢、政策及法規。本集團亦會確保
高級管理層知悉法例法規的變化,以及時制訂計劃,避免產生違規罰款,並防止因延遲響應法規而造成的損失。
機遇
由於全球去碳化的願景,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及客戶意識到應對氣候變化的必要。如果本集團能夠實施有效措施管理氣
候風險,甚至於其服務中提供綠色替選方案,其對投資者及客戶的吸引力或會有所增加。因此,本集團擬將績效透明
度維持於高水平,並提升其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的披露,從而與投資者及客戶等持份者建立信任及信心。本集團亦
將進行研究,並可能於日後開發更多的綠色建築服務。
B1. 僱傭
關懷員工
本集團尊重其員工,並認為其貢獻對本集團成功至關重要。本集團深知僱員是本集團的寶貴資產,因此致力創建合
作、共融及多元化的工作環境,同時提供各種與專業發展及個人成長有關的機會。本集團設有人力資源管理政策,並
將其正式編入僱員手冊。相關政策涵蓋薪酬及解僱、招聘及晉升、工時、休息時間、平等機會、其他福利及待遇等範
疇。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並不知悉有任何嚴重違反與僱傭相關的法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新加坡法例《一九六八年僱傭
法》、《一九九零年外籍勞工僱傭法》、《一九五三年中央公積金法》及《二零一二年外國工人僱傭(工作證)法規》,而對
本集團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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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合共有439名(截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480名)僱員,全數於新加坡工
作。以性別、年齡組別、僱員類別及僱傭類型劃分的僱員分佈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截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類別 員工人數 百分比(%) 員工人數 百分比(%)
按性別劃分
男 384 430
女 55 50
按年齡組別劃分
30歲或以下 40 52
31至50歲 251 306
51歲或以上 148 122
按僱員類別劃分
高級管理層 9 9
中級管理層 124 132
普通員工 306 339
按僱傭類型劃分
全職 439 480
兼職 – – – –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的整體僱員流失率約為%4(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約%)。下表列示按性別及年
齡組別劃分的僱員流失率:
流失率(%)5
二零二四╱
二零二五財年
二零二三╱
二零二四財年
按性別劃分
男
女
按年齡組別劃分
30歲或以下
31至50歲
51歲或以上
附註:
4. 整體流失率乃按報告期間離職僱員人數除以於報告期末僱員人數計算所得。
5. 流失率乃按報告期間的指定類別離職僱員人數除以報告期末的指定類別僱員人數計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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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慣例
薪酬及福利
本集團為合資格的僱員提供具競爭力的薪酬方案,包括基本薪金、酌情花紅、年假、固定工時、津貼、醫療及牙科福
利、年度薪金補貼、每月中央公積金供款及保險計劃。根據新加坡法例《一九六八年僱傭法》,除法定假期及年假外,
本集團的員工有權享有恩恤假、產假、陪產假及育嬰假。同時,根據相關新加坡法例及法規,本集團為每名非馬來西
亞籍工人提供醫療保險、住宿、擔保金保險及徵費。
招聘、晉升及解僱
由於本地建築工人短缺,招募外籍工人為新加坡建築業一般慣例。本集團僱用來自馬來西亞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
國」)等其他國家的外籍工人,以支援其建築工程。本集團的人力資源部門及衛生、安全及環境部門主要透過招聘中介
公司招募外籍工人。為確保外籍工人適合且合法受僱,本集團要求候選人提供一系列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文
件、工人的過往工作履歷、新加坡人力部簽發的就業准證或工作准證副本、護照副本、入境許可證及再入境許可證
(非新加坡籍人士適用)、以及健康報告供驗證。本集團禁止童工及╱或非法外籍工人於其建築工地工作,並在招聘過
程中嚴格遵守新加坡相關法例及法規。
本集團採用公開的績效考核制度,以便深入討論僱員的表現及發展機會。本集團每年進行績效考核以評估員工的表
現,並以考核結果作為晉升及加薪的指標。
此外,本集團絕不容忍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解僱員工的情況。終止僱員合約必須出於合理、合法的理由,並獲本集團
內部政策支持。
工時
除發生緊急情況、意外及工程嚴重中斷外,工作場所並不鼓勵超時工作。進行超時工作前,員工須請示部門主管並獲
直屬上司批准。根據新加坡法例《一九六八年僱傭法》,合資格員工可獲超時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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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平等機會及反歧視
本集團秉承平等機會及多元化原則,於招聘、輪值工作、晉升及解僱過程中,僅考慮個人經驗、資歷及能力,在作出
任何僱傭決策的過程中不會計及國籍、年齡、性別、宗教、性傾向、性別認同、種族、殘疾、懷孕、政治取向、工會
會籍及╱或與工作要求無關的其他方面。本集團亦嚴禁工作場所有任何形式的騷擾行為。所有員工皆有義務遵守本集
團的平等機會、多元化及反歧視政策。本集團僅出於公平理由終止僱傭合約,如違反員工操守守則、不當行為、犯下
刑事罪行或裁員。
B2. 健康與安全
職業健康及安全
職業健康及安全(「職業健康及安全」)乃本集團業務運作的最優先事項。本集團已制訂《工作場所安全及健康(「工作場
所安全及健康」)政策》並載入員工手冊,以指導其營運慣例。同時,本集團亦已實施獲ISO 45001標準認證和bizSAFE
STAR證書的職業健康及安全管理系統,以識別、管理及減緩整個項目週期及日常建築運作中潛在的相關安全風險及
危害。本集團的人力資源部門及衛生、安全及環境部門負責整體實施職業健康及安全管理系統、審視安全方案,以及
提升安全績效。
本集團已引入一系列安全管理程序及相關措施,包括(1)風險管理;(2)內部安全規則及指引;(3)緊急情況準備及應對;
及(4)意外╱事故調查及報告,以評估工作任務的風險水平、制訂緩解計劃以及盡量減少其僱員所面臨的可預見風
險。本集團就每項建築項目指派工地安全協調團隊,以監督安全問題並確保安全慣例得以在工地落實。此外,本集團
定期於建築工地進行安全檢查,以確保安全措施有效,並持續積極地識別任何潛在安全風險,防止意外發生。
就由本集團擔任分包商的項目,本集團遵守總承建商要求的工作場所安全及健康管理程序及慣例。為防止工傷及意
外,本集團定期向總承建商提交風險評估及安全工作程序,概述工作任務的風險水平以及預防措施。本集團的安全監
督必須出席總承建商的定期安全檢查,以便於較早階段識別及減緩潛在工地安全危險、改善工作場所安全狀況及防止
工作相關事件或傷害。為免發生火災,辦公室內嚴禁吸煙。本集團亦定期舉行火警演習,以提升員工對潛在火災危險
及逃生的安全意識。在辦公室安全方面,全體辦公室員工都必需保持工作場所整潔,使用辦公室設備須小心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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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意識到透過提供安全意識培訓計劃培養工地的「安全為上」的文化及增強員工及分包商工人的安全責任感的重要
性。員工及分包商工人於每日開始工作前舉行安排好的工具箱會議及開工前分析,以提升其對建築工地的妥當安全工
作慣例的知識。大型宣傳板及告示板亦有展示安全議題相關海報,提醒工人實踐良好安全習慣。本集團的項目團隊或
總承建商更定期舉行緊急演習(例如火警及化學品洩漏演習),確保工地工人具備應對緊急情況的必要的知識及技能。
儘管本集團已採取多項防範措施,在建築工地仍然可能會發生意外。倘發生任何意外,受傷工人(包括本集團的員工
及分包商員工)或意外目擊者須立即向直屬監督或部門負責經理報告。部門負責經理將展開調查,找出原因,並於兩
個工作天內向本集團的安全主任提交事件報告書。對於奪命意外、須截肢案件或其他危險情況等嚴重事件,本集團的
安全主任將組成事件調查小組全面進行意外調查,識別根本原因,並根據調查結果制訂有效的防範及改正措施。本集
團確保採取足夠的跟進行動,以防止有關事作再次發生,並將傷害減至最小。本集團會於有關意外發生後的十日內通
知新加坡政府的人力部有關任何須報告的案件。
於過去三年各年,包括報告期間,本集團每年錄得0宗致命或導致終身殘疾的個案。然而,於報告期間錄得1宗(二零
二三╱二零二四財年:4宗)工傷事故及79日(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153日)因工傷事故而損失日數。本集團亦榮
獲多項職業健康與安全獎項,包括新加坡大林頒發的環境、健康與安全優異獎及月度環境、健康與安全優異獎。日
後,本集團將繼續提升僱員對職業健康及安全的意識。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並不知悉有任何嚴重違反與健康與安全相關的法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新加坡法例《二零零六年
工作場所安全與健康法》、《二零一九年工傷賠償法》、《二零零七年工作場所安全與健康(建築)條例》、《二零一一年工
作場所安全與健康(棚架)條例》及《工作場所安全與健康(風險管理)條例》,而對本集團造成重大影響。
B3. 發展與培訓
為了培育本集團的人才及鞏固其行業地位,本集團致力向所有員工提供培訓機會,提升其職業技能及經驗。本集團的
員工手冊訂明僱員培訓管理的標準程序,並闡述重點培訓範疇。
為建立明確的職業階梯及認可僱員作出的貢獻,本集團為達到晉升要求並展現潛力的現有員工提供晉升機會。所有員
工均會進行年度表現評核,審視表現、了解其個人發展目標,並向彼等提供反饋意見。本集團致力於建立一支能夠實
現其企業業務發展目標的團隊,促進集團與其僱員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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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的員工於開始工作前向僱員提供現場安全迎新培訓,以及於每日的工具箱會議進行定期簡介會。本集團向相關
工人及僱員提供與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相關的外部培訓及覆習培訓,如模板安全監督課程、高空工作課程及急救
課程。本集團亦鼓勵基本技術工人完成獲新加坡建設局認證的進階課程,以提升其技能及能力。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僱員當中約%6(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約%)參與了培訓,平均培訓時數約為
小時7(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約小時)。
按性別和僱員類別劃分的受訓僱員百分比、受訓僱員明細和每名僱員的平均培訓時數如下:
受訓僱員百分比8 受訓僱員明細(%)9 每名僱員的平均培訓時數(%)10
二零二四╱
二零二五財年
二零二三╱
二零二四財年
二零二四╱
二零二五財年
二零二三╱
二零二四財年
二零二四╱
二零二五財年
二零二三╱
二零二四財年
按性別劃分
男
女
按僱員類別劃分
高級管理層 – – –
中級管理層
普通員工
附註:
6. 受訓僱員百分比乃按報告期間的受訓僱員人數除以報告期間的僱員總人數,包括已辭任的僱員,計算所得。
7. 每名僱員的平均培訓時數乃按報告期間的僱員培訓總時數除以報告期間的僱員總人數,包括已辭任的僱員,計算所得。
8. 按類別劃分的受訓僱員百分比乃按報告期間的指定類別受訓僱員人數除以報告期間的指定類別僱員總人數,包括已辭任的僱員,計算所得。
9. 按類別劃分的受訓僱員明細乃按報告期間的指定類別受訓僱員人數除以報告期間的受訓僱員總人數,包括已辭任的僱員,計算所得。
10. 按類別劃分的每名僱員的平均培訓時數乃按報告期間的指定類別僱員培訓時數除以報告期間的指定類別僱員人數,包括已辭任的僱員,計算所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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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勞工準則
為避免聘用法例法規所界定的童工及強制勞工,本集團已於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中制訂相關指引,以確保不會出現
非法僱傭的情況。本集團的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及確保遵守禁止童工及強制勞工的最新相關法例法規。
為避免非法聘用童工、未成年工人及強制勞工,本集團在招聘過程中會收集個人資料,以協助甄選合適人選以及核對
求職者的身份。於正式錄用求職者前,人力資源部亦仔細查核所有人選的身份證明文件。一旦發現有任何違規情況,
將立即解除相關僱傭合約,並對涉事人員進行紀律處分。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並不知悉有任何嚴重違反與童工及強制勞工相關的法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新加坡法例
《一九六八年僱傭法》,而對本集團造成重大影響。
B5. 供應鏈管理
本集團相信與廣泛的業務合作夥伴(如分包商及供應商)保持密切合作能幫助其保持高質素服務,從而維持業內的競爭
優勢。
本集團已制訂嚴謹的供應商遴選政策及表現評估系統,以確保供應商在公開公平的機制下競爭。委聘新的供應商(包
括分包商)前,本集團會填寫接受前評核表,評核供應商背景及往績記錄,包括但不限於:
• 所供應的各類材料或服務的質素;
• 新加坡建設局(「建設局」)的註冊級別及建設局承建商牌照資料;
• 遵守安全及法定要求的過往記錄;
• 過往的建築工程經驗;及
• 交付時間及聲譽。
只有能夠符合本集團要求的供應商才有資格成為核准供應商,並加入本集團的核准分包商及供應商名單中。此外,本
集團根據一系列因素進行年度供應商表現評核,包括但不限於所提供材料或服務質素、報價及交貨的準時性,以確保
現有供應商的表現水平符合本集團要求及合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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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供應鏈管理
本集團意識到良好的供應鏈管理慣例對減緩環境及社會風險的重要性。鑒於可持續供應鏈管理,本集團已實施可持續
供應鏈政策,並於採購及招標過程中致力考慮其供應商的社會慣例、道德及環境表現。此外,本集團於建築項目過程
中向分包商概述其期望及要求,以提升業務營運的可持續性表現。分包商及供應商名單每年由專責小組的指定人員根
據以下原則進行審視:
• 遵守適用法律法規以及合約義務;
• 意識到與彼等運營相關的環境、社會及道德問題;
• 尊重知識產權;
• 不洩露機密資料;及
• 防止賄賂及利益衝突。
此外,本集團的採購決定不僅基於最佳價格,亦考慮質素、準時性、供應商聲譽、合符道德的生產及採購以及交易條
款等其他因素。本集團要求承建商╱分包商僱用在新加坡有至少一年工作經驗的工人、為工人提供個人防護用品、提
供充足的休息時間、參與現場工具箱會議以了解潛在工作場所的安全及健康問題及項目相關事宜,並遵循項目部門所
設定標準。該等措施旨在確保承建商╱分包商能共同承擔保障安全工作環境的責任。
另外,本集團已採納多項措施以減低在其分包工程項目下委聘非法勞工的風險。例如,本集團在委聘新的分包商前會
進行初步背景審查,以確定彼等過去是否曾涉及任何聘用非法勞工事件。本集團亦會在要求分包商提供涉嫌非法勞工
的有效工作準證副本後,才允許彼等繼續在其建築工地工作。
為鼓勵供應商提升環境及社會方面的表現,本集團鼓勵供應商於營運中應對及管理彼等的環境及社會議題,以便其優
先考慮。本集團與供應商保持緊密聯絡,了解其營運慣例、識別潛在問題,並提出相關的改善措施。本集團亦向供應
商分享可持續發展營運慣例及宣傳環保概念,包括有關品質、安全、良好僱傭及環境慣例的最新知識。
倘本集團的指定人員發現存在任何違反上述原則或要求的情況,將及時向管理層報告。本集團將執行改正行動計劃以
適時修復所識別風險。於報告期間,上述供應商聘用慣例已對所有供應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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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共有316名(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277名)供應商,其地區分佈如下:
供應商數目
地區
二零二四╱
二零二五財年
二零二三╱
二零二四財年
新加坡 312 277
中國 2 –
馬來西亞 2 –
B6. 產品責任
達到及維持項目的高質量標準對本集團的可持續發展十分重要。本集團認為完成達到或超越客戶要求的工程,對獲得
工作推薦及未來的業務機會的關鍵因素。因此,本集團會定期控制及監察各個項目的進度,以確保其交付優質的服務
及產品。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並不知悉有任何嚴重違反與所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廣告、標籤及私隱事宜以及補救方法相關的法例
法規,包括但不限於新加坡法例《一九八九年建築管制法》、《二零零四年建築及建造業付款保證法》、《二零一二年數
據保護法》,而對本集團造成重大影響。
作為一家專門從事結構工程及泥水建築工程的承建商,本集團與廣告及標籤方面的活動有限。儘管如此,本集團致力
確保所散播的資料,如公司小冊子及新聞稿,是完整、準確、清晰,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此外,鑒於本集團的業
務性質,因安全及健康原因而需召回的已售或已發貨產品數量的披露並不適用。
優質建築及工程服務
為提供高質素且一直符合法定要求、安全標準及客戶期望的建築及工程服務,本集團已在所有業務範圍實施獲ISO
9001:2015標準認證的質量管理體系,以持續改善多方面的服務質素,包括經營規劃、生產及服務供應控制以及了
解客戶滿意度。本集團自二零一零年已獲取bizSAFE第三級證書,並自二零二一年起升級為bizSAFE STAR,彰顯其持
續的努力及承諾。
為了確保工程能及時竣工,本集團就每項承擔項目組成項目團隊。項目團隊負責編制項目時間表、調配人力、分配資
源,並在項目週期的每個階段-從啟動、規劃及設計、施工及執行、監測及控制到完成,與分包商和供應商接觸。因
此,項目團隊負責確保項目順利執行,且其交付物滿足合約規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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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的項目團隊定期進行嚴謹的質量保證檢查以確保樓宇工程施工遵循獲批核設計圖則及方法說明,以及法定樓宇
規定以保障樓宇工程的質素及安全。本集團定期安排與其分包商進行進度會議,以跟進項目進度及監察建築工程質
素。持續的溝通讓本集團能夠應對建築工程中潛在及可預見的質素及安全風險,以及於較早階段糾正所識別的缺陷,
以化解客戶的擔憂並滿足客戶的期望。
客戶服務
作為一家專門從事結構工程及泥水建築工程的建築承建商,本集團的客戶主要為總承建商、物業發展商及公營機構
等。為了解不同客戶的需求並提供符合其期望及需求的定制服務,本集團分發了客戶滿意度調查問卷,以收集意見。
本集團認真看待有關反饋意見,以識別客戶不滿意之處,並致力積極採取後續行動。此外,本集團透過定期會議及電
郵與客戶保持持續溝通,確保及時解決彼等的疑慮。於報告期間,本集團的客戶並未對其提出重大申索或投訴,而糾
正瑕疵工程所產生的成本並不重大(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年:無)。
資料私隱保護
隨著公眾日益關注網絡安全及數據私隱,本集團已制訂資料保護政策及管理程序,以管理企業機密及敏感資料的存
取、使用及儲存,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料、預算案、會計數據及僱員的個人資料。為了防止未經許可的存取、保密資
料洩漏及數據完整性的損害,本集團已採納適當的行政、物理及技術措施,如安裝最新的防毒保護、數據加密及使用
防窺膜,以保障企業資料的儲存及傳輸。所有員工須遵循僱傭合約及員工手冊所訂明的義務,在未經本集團同意下不
得披露任何於其僱傭期間、過程中及之後可能知悉或獲取,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資料、文件或材料。客戶資料僅可
由負責部門及╱或指定人士按「有需要知道」的基準取閱。任何複製、轉移或披露有關資料須由本集團及客戶事先同
意,以防止不必要的資料洩漏至未經許可方。違反有關規例的僱員可能會受到紀律處分並負上法律責任。
知識產權
儘管基於本集團的業務性質,知識產權不被視為一個重大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層面,惟其已制訂相關政策以規管其資
訊系統的資訊技術管理。此外,資訊技術部負責就本集團於其業務營運中使用的軟件、硬件及資訊取得適當許可。從
互聯網上複製或下載軟件、資訊及圖像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本集團亦密切監察市場上的侵權行為,並避免任何侵權行
為,如假冒商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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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反貪污
本集團致力於在業務營運期間維持最高程度的誠信及公正,並對任何形式的賄賂、勒索、詐騙及洗黑錢行為實行零容
忍。本集團的企業管治政策及程序手冊、操守守則以及員工手冊已概述員工於商業交易中應遵守的反貪污、處理利益
衝突以及數據私隱及保密的操守標準。本集團嚴格禁止董事會成員及僱員接受任何可能損害其中立程度或導致對本集
團有過度影響的利益(例如禮品、娛樂等)。所有董事會成員及僱員須填妥利益衝突的書面聲明,並披露任何可能涉及
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的任何關係、活動或利益。
誠如本集團企業管治政策及程序手冊所訂明,本集團已制訂舉報機制,有明確的舉報渠道,供僱員真誠舉報任何懷疑
舞弊或不當行為。僱員可透過電郵、電話或信件上報有關疑慮,且應就疑慮備擬相關文件。
僱員應先向直屬上司、經理或適當負責人員提出疑慮(視乎事件嚴重及敏感程度以及涉嫌行為不當人士的身份)。上級
人員則應將疑慮轉介舉報主任。如僱員認為有需要,亦可直接聯絡舉報主任。如疑慮涉及舉報主任,則應將事件直接
匯報審核委員會主席或任何審核委員會成員。為保持公正,所有審核委員會成員皆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當有證據證明疑慮屬實,則應盡快通知董事會。所有舉報會以保密及敏感形式處理,舉報人的身份亦會獲保密以防止
任何報復、騷擾及不公平待遇。倘接獲任何舉報案件,視乎證實獲舉報問題所需資源及問題的影響程度,本集團會進
行內部調查或委聘外部顧問作案件調查,以核實舉報問題。調查結果將匯報於董事會作進一步考慮及解決,並在適用
情況下轉交有關司法當局作進一步處理。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已向僱員派發有關反欺詐、反洗錢及反恐怖主義政策的資料。合共406名員工(二零二三╱二零
二四財年:2名董事及496名員工)參加了反貪污培訓。此培訓包括介紹本集團的反貪污政策及程序,以提高董事及僱
員的反貪污意識。培訓亦概述了貪污的定義、不同形式的貪污以及貪污在各種情況下如何發生。此外,參加者亦認識
到舉報機制,包括潛在舉報渠道以及保護舉報人的措施。
於報告期間,概無針對本集團或其僱員的貪污行為且已審結的法律案件。本集團亦不知悉有任何嚴重違反與賄賂、勒
索、欺詐及洗黑錢相關的法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新加坡法例《一九六零年貪污預防法》及《一八七一年刑事法典》,而
對本集團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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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社區投資
本集團明白眾多慈善機構對社會及人類作出寶貴的貢獻,並努力支持有關機構舉辦有意義的活動。因此,本集團已制
訂慈善政策,提供有關支持慈善機構(以捐款及實物捐獻形式)的指引。本集團會透過審視慈善機構的歷史來選擇其慈
善合作伙伴,同時會評估本公司與有關慈善機構如何能夠在最大程度上實現合作利益。
作為一家負有社會責任的企業,本集團透過參與社區活動及鼓勵僱員參與義工服務和慈善活動,致力關心弱勢社群,
為和諧社會的發展出一份力。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向丹那美拉鄉村俱樂部捐贈了13,000新元,並參與了小時的義
工服務,以籌集資金為馬匹建造一個安全的庇護場所。
展望未來,本集團將加大慈善工作的力度,以更好地支援社區的需求,同時透過關注健康和體育議題,為社區及其業
務創造更有利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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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內容索引
強制披露規定 章節╱聲明
管治架構 董事會聲明
匯報原則 報告框架
匯報範圍 報告範圍
主要範疇、層面、一般
披露及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 章節╱解釋
A1層面:排放物
一般披露 有關廢氣及溫室氣體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無害廢
棄物的產生等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對發行人有重大影響的相關法律及規例
的資料。
保護環境
關鍵績效指標 排放物種類及相關排放數據。 排放-廢氣排放
關鍵績效指標 直接(範圍1)及能源間接(範圍2)溫室氣體排放(以噸計算)及(如
適用)密度(如以每產量單位、每項設施計算)。
排放-溫室氣體(「溫室
氣體」)排放
關鍵績效指標 所產生有害廢棄物總量(以噸計算)及(如適用)密度(如以每產量
單位、每項設施計算)。
排放-廢棄物管理
關鍵績效指標 所產生無害廢棄物總量(以噸計算)及(如適用)密度(如以每產量
單位、每項設施計算)。
排放-廢棄物管理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所訂立的排放目標及為達到這些目標所採取的步驟。 排放-溫室氣體(「溫室
氣體」)排放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處理有害及無害廢棄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訂立的減廢目標
及為達到這些目標所採取的步驟。
排放-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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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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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範疇、層面、一般
披露及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 章節╱解釋
A2層面:資源使用
一般披露 有效使用資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的政策。 資源利用
關鍵績效指標 按類型劃分的直接及╱或間接能源(如電、氣或油)總耗量(以千
個千瓦時計算)及密度(如以每產量單位、每項設施計算)。
資源利用-能源管理
關鍵績效指標 總耗水量及密度(如以每產量單位、每項設施計算)。 資源利用-用水管理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所訂立的能源使用效益目標及為達到這些目標所採取的步
驟。
資源利用-能源管理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求取適用水源上可有任何問題,以及所訂立的用水效益目
標及為達到這些目標所採取的步驟。
資源利用-用水管理
關鍵績效指標 製成品所用包裝材料的總量(以噸計算)及(如適用)每生產單位
佔量。
資源使用-使用包裝材料
A3層面:環境及天然資源
一般披露 減低發行人對環境及天然資源造成重大影響的政策。 環境及天然資源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業務活動對環境及天然資源的重大影響及已採取管理有關
影響的行動。
環境及天然資源
A4層面:氣候變化
一般披露 識別及應對已經及可能會對發行人產生影響的重大氣候相關事
宜的政策。
氣候變化-減緩及適應氣候
變化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已經及可能會對發行人產生影響的重大氣候相關事宜,及
應對行動。
氣候變化-物理風險、轉型
風險、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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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範疇、層面、一般
披露及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 章節╱解釋
B1層面:僱傭
一般披露 有關薪酬及解僱、招聘及晉升、工作時數、假期、平等機會、
多元化、反歧視以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對發行人有重大影響的相關法律及規例
的資料。
關懷員工
關鍵績效指標 按性別、僱傭類型(如全職或兼職)、年齡組別及地區劃分的僱
員總數。
關懷員工
關鍵績效指標 按性別、年齡組別及地區劃分的僱員流失比率。 關懷員工
B2層面:健康與安全
一般披露 有關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及保障僱員避免職業性危害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對發行人有重大影響的相關法律及規例
的資料。
職業健康及安全
關鍵績效指標 過去三年(包括匯報年度)各年因工亡故的人數及比率。 職業健康及安全
關鍵績效指標 因工傷損失工作日數。 職業健康及安全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所採納的職業健康與安全措施,以及相關執行及監察方法。 職業健康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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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範疇、層面、一般
披露及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 章節╱解釋
B3層面:發展與培訓
一般披露 有關提升僱員履行工作職責的知識及技能的政策。描述培訓活
動。
發展與培訓
關鍵績效指標 按性別及僱員類別(如高級管理層、中級管理層)劃分的受訓僱
員百分比。
發展與培訓
關鍵績效指標 按性別及僱員類別劃分,每名僱員完成受訓的平均時數。 發展與培訓
B4層面:勞工準則
一般披露 有關防止童工或強制勞工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對發行人有重大影響的相關法律及規例
的資料。
勞工準則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檢討招聘慣例的措施以避免童工及強制勞工。 勞工準則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在發現違規情況時消除有關情況所採取的步驟。 勞工準則
B5層面:供應鏈管理
一般披露 管理供應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政策。 供應鏈管理
關鍵績效指標 按地區劃分的供應商數目。 供應鏈管理-可持續供應鏈
管理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有關聘用供應商的慣例,向其執行有關慣例的供應商數
目,以及相關執行及監察方法。
供應鏈管理-可持續供應鏈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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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範疇、層面、一般
披露及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 章節╱解釋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有關識別供應鏈每個環節的環境及社會風險的慣例,以及
相關執行及監察方法。
供應鏈管理-可持續供應鏈
管理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在揀選供應商時促使多用環保產品及服務的慣例,以及相
關執行及監察方法。
供應鏈管理-可持續供應鏈
管理
B6層面:產品責任
一般披露 有關所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健康與安全、廣告、標籤及私隱事宜
以及補救方法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對發行人有重大影響的相關法律及規例
的資料。
產品責任
關鍵績效指標 已售或已運送產品總數中因安全與健康理由而須回收的百分比。 產品責任
關鍵績效指標 接獲關於產品及服務的投訴數目以及應對方法。 產品責任-客戶服務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與維護及保障知識產權有關的慣例。 產品責任-知識產權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質量檢定過程及產品回收程序。 產品責任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消費者資料保障及私隱政策,以及相關執行及監察方法。 產品責任-資料私隱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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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範疇、層面、一般
披露及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 章節╱解釋
B7層面:反貪污
一般披露 有關防止賄賂、勒索、欺詐及洗黑錢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對發行人有重大影響的相關法律及規例
的資料。
反貪污
關鍵績效指標 於匯報期內對發行人或其僱員提出並已審結的貪污訴訟案件的
數目及訴訟結果。
反貪污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防範措施及舉報程序,以及相關執行及監察方法。 反貪污
關鍵績效指標 描述向董事及員工提供的反貪污培訓。 反貪污
B8層面:社區投資
一般披露 有關以社區參與來了解發行人所在社區需要和確保其業務活動
會考慮社區利益的政策。
社區投資
關鍵績效指標 專注貢獻範疇(如教育、環境事宜、勞工需求、健康、文化、體
育)。
社區投資
關鍵績效指標 在專注範疇所動用資源(如金錢或時間)。 社區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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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核數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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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中環
畢打街11號
置地廣場
告羅士打大廈31樓
獨立核數師報告
致CTR HOLDINGS LIMITED之股東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見
吾等已審核載列於第71至127頁CTR Holdings Limited(「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貴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當中包
括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的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綜合
現金流量表,以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資料。
吾等認為,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
則」)會計準則真實而公平地反映 貴集團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之綜合財務狀況以及其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表
現及綜合現金流量,並已按照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妥為編製。
意見基準
吾等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計準則(「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吾等在該等準則項下的責
任進一步闡述於核數師報告「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一節。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
(「守則」),吾等獨立於 貴集團,並已根據守則履行吾等的其他道德責任。吾等認為吾等已取得足夠適用的審計憑證,以
提供對意見的基礎。
關鍵審計事項
關鍵審計事項為根據吾等的專業判斷,認為對本期間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最為重要的事項。該等事項於吾等審計整體綜合
財務報表及出具意見時處理,而吾等不會對該等事項提供獨立的意見。
67
獨立核數師報告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關鍵審計事項(續)
關鍵審計事項 吾等在審計中處理關鍵審核事項的方法
建築合約的會計處理
參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6
貴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確認了建築
合約收益約206,918,000新元。
吾等就建築合約的會計處理執行的審計程序包括但不限於:
• 了解 貴集團收益確認及合約成本預算流程的關鍵控
制。
• 就合約總收益而言,(i)抽樣追溯 貴集團與其客戶訂
立的建築合約及變更訂單(如適用)的合約總金額;及
(ii)透過計算每個選定項目迄今實際產生的合約成本與
預算合約總成本之比例,重新計算竣工百分比。
• 就合約總成本而言,(i)評估項目經理及測量師的能力;
(ii)向項目經理及測量師了解並討論各個選定項目的狀
況;(iii)透過對照合約、報價單或其他證明文件,檢討
完成選定項目的成本的合理性;(iv)根據吾等對選定
合約的性質的理解,檢討成本項目的合理性;(v)了解
選定變更訂單對合約總成本的影響,並以證明文件進
行核對;及(vi)透過抽樣檢查支持文件(包括主要分包
商、供應商或售貨商開具的付款憑證或發票),評估
年度所產生實際總成本是否準確。
根據所執行上文審計程序,吾等發現,管理層在釐定估計
合約收益、成本及確認建築合約的利潤時所採用的判斷及
估計獲吾等所獲取證據支持。
貴集團應用完成階段方法,於確認隨時間推進的建築合約
收益時參考 貴集團對於履行履約義務之努力或投入相對
履行履約義務的預期總投入。因此,收益確認依賴管理層
對預算成本估計之估計,其根據合約規格、過往經驗及能
力編製。
為保持準確及最新的預算,本集團管理層定期對項目預算
金額與實際產生金額進行比較,藉以檢討合約預算,當中
因所涉及規模以及重大判斷及估計,需要大量時間及資源
進行審計。
68
獨立核數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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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料
貴公司董事須對其他資料負責。其他資料包括年報內所載的所有資料,但不包括綜合財務報表及吾等載於其中之核數師報
告(「其他資料」)。
吾等對綜合財務報表的意見並不涵蓋其他資料,吾等亦不對該等其他資料發表任何形式的保證結論。
就吾等對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吾等的責任乃細閱其他資料,在此過程中,考慮其他資料與綜合財務報表或吾等在審計過
程中所知悉的情況是否存在重大抵觸或看似存在重大錯誤陳述。基於吾等已執行的工作,倘吾等認為其他資料存在重大錯
誤陳述,吾等需要報告該事實。吾等就此並無任何事項須報告。
董事及管治層就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之責任
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編製真實而公平
的綜合財務報表,及落實董事認為編製綜合財務報表屬必要的有關內部控制,以使綜合財務報表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
導致之重大錯誤陳述。
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董事須負責評核 貴集團持續經營能力,在適用情況下披露有關持續經營的事項,且除非董事擬
將 貴集團清盤或終止業務或別無其他實際辦法須如此行事,否則須採用持續經營會計基準。
管治層負責監督 貴集團的財務報告程序。
69
獨立核數師報告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吾等的目標乃對綜合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取得合理保證,並僅向 閣下(作為整
體)出具包括吾等意見的核數師報告,除此之外本報告別無其他目的。吾等概不就本報告的內容對任何其他人士負責或承擔
責任。合理保證為高水平的保證,但不能保證按照香港審計準則進行的審計總能於重大錯誤陳述出現時有所發現。錯誤陳
述可以由欺詐或錯誤引起,如果合理預期其單獨或匯總起來可能影響綜合財務報表使用者依賴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所作出的
經濟決定,則有關錯誤陳述可被視作重大。
作為根據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其中一環,於整個審計過程中,吾等運用專業判斷,保持專業懷疑態度。吾等亦:
• 識別及評估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綜合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設計及執行審計程序以應對該等風險,以
及獲取充足及適當的審計憑證,為吾等的意見提供基礎。由於欺詐可能涉及串謀、偽造、蓄意遺漏、虛假陳述,或凌
駕於內部監控之上,因此未能發現因欺詐而導致出現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高於未能發現因錯誤而導致出現重大錯誤陳
述的風險。
• 了解與審計相關的內部監控,以設計在有關情況下屬適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並非對 貴集團內部監控的有效性發表
意見。
• 評估董事所採用會計政策的適當性以及作出會計估計及相關披露的合理性。
• 對董事採用持續經營會計基礎的適當性作出結論,並根據所獲取的審計憑證,確定是否存在與事項或情況有關的重大
不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對 貴集團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倘吾等認為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有必要在核數
師報告中提請使用者注意綜合財務報表中的相關披露。假若有關的披露不足,則修訂吾等的意見。吾等的結論乃基於
直至核數師報告日止所取得的審計憑證。然而,未來事項或情況可能導致 貴集團不能持續經營業務。
• 評估綜合財務報表的整體呈列、結構及內容(包括披露)以及綜合財務報表是否以達致公平呈列的方式反映相關交易及
事項。
• 計劃及進行集團審計以就 貴集團內實體或業務單位的財務資料獲取充足及適當的審計憑證,作為對 貴集團財務報
表發表意見的基礎。吾等負責指導、監督和審閱為進行集團審核而執行的審核工作。吾等為審計意見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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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核數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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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續)
吾等與管治層就(其中包括)審計的計劃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審計發現(包括吾等在審計中識別出內部監控的任何重大不足之
處)進行溝通。
吾等亦向管治層提交聲明,表明吾等已符合有關獨立性的相關專業道德要求,並與彼等溝通可能合理被認為會影響吾等獨
立性的所有關係及其他事項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為消除威脅而採取的行動或應用的防範措施。
從與管治層溝通的事項中,吾等確定該等對本期間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最為重要的事項,因而構成關鍵審計事項。吾等在
核數師報告中闡釋該等事項,除非法律或規例不允許公開披露該等事項,或在極端罕見的情況下,合理預期倘於吾等之報
告中註明某事項造成的負面後果超過產生的公眾利益,則吾等決定不應在報告中註明該事項。
出具獨立核數師報告的審計項目合夥人為石磊。
國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執業會計師
石磊
執業證書編號:P05895
香港,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71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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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附註 千新元 千新元
收益 6 206,918 150,217
建造成本 (182,210) (134,804)
毛利 24,708 15,413
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 7 1,444 1,466
行政開支 (16,177) (13,576)
(計提)╱撥回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虧損準備撥備,淨額 (406) 112
財務成本 8 (10) (8)
除稅前溢利 9 9,559 3,407
所得稅開支 12 (1,793) (736)
年內溢利 7,766 2,671
其他全面收益╱(開支):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換算海外業務所產生匯兌差額 89 (1)
年內其他全面收益╱(開支),扣除稅項 89 (1)
年內全面收益總額 7,855 2,670
以下人士應佔溢利:
本公司擁有人 7,766 2,671
以下人士應佔全面收益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 7,855 2,670
每股盈利
-基本及攤薄(新加坡分) 14
72
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2024/25 年報 | CTR Holdings Limited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附註 千新元 千新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15 2,761 2,896
投資物業 16 4,200 4,333
使用權資產 17 278 319
合約資產 18(a) 18,323 16,940
非流動資產總值 25,562 24,488
流動資產
存貨 19 549 32
合約資產 18(a) 22,585 14,646
貿易應收款項 20 25,749 11,243
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按金 21 4,357 2,901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22 2,098 2,030
應收關聯方款項 23 158 154
已質押存款 24 – 650
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 24 16,125 16,125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24 30,071 26,565
流動資產總值 101,692 74,346
資產總值 127,254 98,834
流動負債
合約負債 18(b) 7,086 5,704
貿易應付款項 25 47,249 28,924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26 10,578 10,843
租賃負債 27 136 152
應付所得稅 1,817 705
流動負債總額 66,866 46,328
流動資產淨值 34,826 28,018
資產總值減流動負債 60,388 52,506
非流動負債
租賃負債 27 101 93
遞延稅項負債 28 86 67
非流動負債總額 187 160
負債總額 67,053 46,488
資產淨值 60,201 52,346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股本 29 190 190
儲備 30 60,011 52,156
總權益 60,201 52,346
權益及負債總額 127,254 98,834
綜合財務報表已由董事會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批准及授權刊發,並由以下董事代表簽署:
許旭平 許添城
董事 董事
73
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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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股份
溢價*
外幣換算
儲備*
合併
儲備*
保留
溢利*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附註29) (附註30) (附註30) (附註30)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 190 17,739 (284) 1,100 30,931 49,676
年內溢利 – – – – 2,671 2,671
年內其他全面開支:
換算海外業務所產生匯兌差額 – – (1) – – (1)
年內全面(開支)╱收益總額 – – (1) – 2,671 2,670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及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190 17,739 (285) 1,100 33,602 52,346
年內溢利 – – – – 7,766 7,766
年內其他全面收益:
換算海外業務所產生匯兌差額 – – 89 – – 89
年內全面收益總額 – – 89 – 7,766 7,855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190 17,739 (196) 1,100 41,368 60,201
* 該等儲備賬組成綜合財務狀況表內綜合儲備60,011,000新元(二零二四年:52,126,000新元)。
74
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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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附註 千新元 千新元
經營活動之現金流量
除稅前溢利 9,559 3,407
就以下項目調整: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467 431
投資物業折舊 133 133
使用權資產折舊 188 112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公平值變動收益 (68) (30)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虧損╱(收益) 4 (88)
已撇銷固定資產 – 7
以下項目之虧損準備撥備╱(撥回撥備):
-合約資產 762 (691)
-貿易應收款項 (356) 579
利息收入 (1,080) (869)
利息開支 10 8
匯兌收益,淨額 1 (1)
營運資金變動前之經營現金流量 9,620 2,998
合約資產增加 (10,084) (1,589)
存貨(增加)╱減少 (517) 37
貿易應收款項增加 (14,150) (3,019)
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按金增加 (1,623) (1,145)
應收關聯方款項增加 (4) (4)
合約負債增加 1,382 1,362
貿易應付款項增加 18,325 10,145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減少)╱增加 (265) 8,093
經營所得現金流量 2,684 16,878
已收利息 705 223
已付所得稅 (662) (1,815)
經營活動所得現金流量淨額 2,727 15,28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置物業、廠房及設備 (340) (871)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所得款項 4 136
購買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 (2,000)
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已收利息 542 439
抵押存款減少 650 56
提取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 22,249 24,831
開立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 (22,249) (21,125)
投資活動所得現金淨額 856 1,466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償還租賃負債 (165) (93)
融資活動所用現金流量淨額 (165) (93)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淨額 3,418 16,659
財政年度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26,565 9,906
匯率變動對以外幣持有的現金結餘的影響 88 –
財政年度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24 30,071 2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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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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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業及集團資料
CTR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為一間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及其股份自二零
二零年一月十五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本公司註冊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集團的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位於21 Woodlands
Close #08-11/12, Primz Bizhub, Singapore 737854。
Brave Ocean Limited(「Brave Ocean」,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為本公司之直接控股
公司,且董事認為其亦為本公司之最終控股公司。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從事提供結構工程工作及泥水建築工程。
本綜合財務報表以新加坡元(「新元」)呈列,乃與本公司功能貨幣港元(「港元」)有別。由於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
事會」)認為,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大部分交易計值及結算的主要經濟環境之功能貨幣為新元,為方便本財
務報表的使用者,本綜合財務報表以新元呈列,而此等呈列方式亦對目前及有意投資者更為實用。除另有說明外,綜
合財務報表均以最接近的千元(「千新元」)呈列。
本公司於其附屬公司擁有直接及間接權益,該等附屬公司均為私人有限公司(倘於香港境外註冊成立,則擁有與於香
港註冊成立的私人公司大致相似之特徵),詳情如下:
公司名稱
註冊成立╱
註冊地點及
日期以及營運地點
已發行普通╱
註冊股本
本公司應佔股權百分比
主要活動
直接 間接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 % % %
由本公司持有
Pinnacle Shine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二零一八年
八月二十日
10美元 100 100 – – 投資控股
通過附屬公司持有
Chian Teck Realty Pte Ltd 新加坡
二零零九年
三月三十日
6,500,000新元 – – 100 100 提供結構工程工作及
泥水建築工程
Chian Teck Development Pte Ltd 新加坡
二零零六年
三月二十二日
100,000新元 – – 100 100 提供結構工程工作及
泥水建築工程
76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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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
於本年度強制生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於本年度,本集團已於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首次應用以下由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且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或之後
開始的年度期間強制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 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的負債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第7號(修訂本)
供應商融資安排
於本年度應用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對本集團於本年度及過往年度的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此等綜
合財務報表所載披露資料並無重大影響。
已頒佈惟尚未生效的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本集團並未提早採用以下已頒佈惟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告
準則第7號(修訂本)
對金融工具的分類及計量之修訂3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
準則第28號(修訂本)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注資1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 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之修訂—第11卷3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及國際財務報告
準則第1號(修訂本)
缺乏可兌換性2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修訂本) 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4
1 於待定日期或其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其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其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4 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其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本公司董事預期採用所有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將不會對可預見未來的綜合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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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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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
綜合財務報表的編製基準
本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編製。就編製本綜合財務報表而言,倘
合理預期有關資料會影響主要使用者所作決策,則視之為重大資料。此外,本綜合財務報表亦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規定的適用披露。
本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誠如下文的會計政策所解釋,按公平值計入損益(「按公平值計入損益」)
的金融資產除外。
歷史成本乃一般根據換取商品及服務所支付代價之公平值。
公平值為於計量日期在市場參與者間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可能收取或轉移負債所支付之價格,而不論該價格是否直
接觀察所得或以另一估值技術估計所得。倘市場參與者於計量日期對資產或負債定價時會考慮資產或負債之特點,則
本集團於估計資產或負債之公平值時會考慮該等特點。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中作計量及╱或披露用途的公平值均按此基
準釐定,惟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範疇內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交易、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
號「租賃」範疇內的租賃交易以及某種程度上與公平值相似但並非公平值的計量(如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中的可
變現淨值或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值」中的使用價值)除外。
綜合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包含本公司以及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控制的實體的財務報表。屬控制的情況即當本公司:
• 擁有對被投資方的權力;
• 通過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及
• 有能力運用其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
倘有事實及情況顯示上述三項控制所涉及的要素中有一項或多項出現變化,本集團將重新評估其是否控制被投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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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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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續)
綜合基準(續)
當本集團獲得附屬公司的控制權時,即開始將其綜合入賬,而當本集團失去附屬公司的控制權時,即不再將其綜合入
賬。具體而言,於年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的收入及開支,從本集團獲得附屬公司控制權之日起計,直至本集團不再
擁有附屬公司控制權之日止,列入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內。
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及非控股權益。附屬公司的全面收益總額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及
非控股權益,即使其會導致非控股權益出現虧絀結餘。
附屬公司財務報表會於必要時作出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會計政策一致。
與本集團各成員公司間交易有關之所有集團內公司間資產及負債、權益、收益、開支及現金流量乃於綜合賬目時全面
對銷。
公平值計量
公平值為於計量日市場參與者於有秩序交易中出售資產可收取或轉讓負債須支付的價格。公平值計量是假定出售資產
或轉讓負債的交易乃於有關資產或負債的主要市場進行,或倘並無主要市場,則於對有關資產或負債而言最有利的市
場。該等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對本集團開放的市場。資產或負債的公平值乃使用市場參與者在對有關資產或
負債定價時使用的假設進行計量,並假設市場參與者會以最佳經濟利益行事。
非金融資產之公平值計量乃經計及一名市場參與者透過使用其資產之最高及最佳用途或透過將資產出售予將使用其最
高及最佳用途之另一名市場參與者而能夠產生經濟利益之能力。
本集團使用適用於不同情況之估值技術,而其有足夠數據計量公平值,以儘量利用相關可觀察輸入數據及儘量減少使
用不可觀察輸入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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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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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續)
公平值計量(續)
於財務報表計量或披露公平值之所有資產及負債,均根據對公平值計量整體而言屬重要之最低層輸入數據在下述公平
值層級架構內進行分類:
第一層 - 按同等資產或負債於活躍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計算
第二層 - 按估值技巧計算(藉此直接或間接可觀察對公平值計量而言屬重要之最低層輸入數據)
第三層 - 按估值技巧計算(藉此觀察不到對公平值計量而言屬重要之最低層輸入數據)
就按經常性基準於財務報表確認之資產及負債而言,本集團於每個報告期末通過重新評估分類(基於對公平值計量整
體而言屬重大之最低層輸入數據)以決定等級架構內各層之間是否有轉移。
倘出現減值跡象或須對非金融資產(不包括存貨及合約資產)進行年度減值測試,則會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資產的
可收回金額乃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使用價值與其公平值減出售成本兩者中的較高者,並且就個別資產釐定,如果資
產並不產生大部分獨立於其他資產及資產組合的現金流入,在該情況下,可收回金額則按資產所屬的現金產生單位釐
定。
只有資產的賬面金額超過其可收回金額時,減值虧損方予確認。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用反映當前市
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該項資產的特有風險的稅前折現率貼現為現值。減值虧損乃於產生期間計入損益中與減值資產相
應的費用類別。
於每個報告期末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過往已確認的減值虧損可能已不再存在或可能減少。倘出現該等跡象,則會估計
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只有在用以釐定資產(商譽除外)的可收回金額的估計方法出現變動時,方會撥回該資產過往已確
認的減值虧損,但撥回的金額不可超逾假設過往年度並無就該項資產確認減值虧損而釐定的賬面值(扣除任何折舊╱
攤銷)。撥回的減值虧損乃於其產生期間計入損益表,除非該資產乃按重新估值的金額入賬,則撥回之減值虧損會根
據該重新估值資產的相關會計政策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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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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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續)
關聯方
以下人士將被視為與本集團有關聯:
(a) 倘該人士或其家人近親: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團;
(ii) 對本集團有重大影響力;或
(iii) 為本集團或本集團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層成員;
或
(b) 該人士為符合下列任何條件的實體:
(i) 該實體與本集團屬同一集團的成員公司;
(ii) 實體為另一實體(或另一實體的母公司、附屬公司或同系附屬公司)的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
(iii) 該實體與本集團為同一第三方的合營企業;
(iv) 實體為一名第三方實體的合營企業,而另一實體為該第三方實體的聯營公司;
(v) 該實體為本集團或與本集團有關連的實體就僱員利益設立的離職後福利計劃;及離職後福利計劃之贊助
僱主;
(vi) 該實體由(a)項所列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i) (a)(i)項所列人士對該實體具有重大影響力或為該實體(或該實體的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層成員;及
(viii) 該實體,或其所屬集團之任何成員,向本集團或本集團之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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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續)
物業、廠房及設備及折舊
物業、廠房及設備乃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減值虧損後列賬。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之成本包括其購買價及將該項
資產達至其運作狀態及地點以供其擬定用途的任何直接應計成本。
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投入運作後產生的開支(例如維修及保養),一般於產生的期間於損益中扣除。倘符合確認標
準,則主要檢查的開支作為重置於資產賬面值中資本化。倘已達成確認條件,重大檢測的開支將於資產的賬面值中資
本化,作為替換。倘須定期替換大部分物業、廠房及設備,本集團將該等部分確認為具有特定可使用年期及相應折舊
的個別資產。
折舊乃按每項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之估計可使用年期,採用直線法撇銷成本至其剩餘價值計算。所使用之主要折舊
年率如下:
可使用年期
辦公單位 54至60年
電腦 3年
傢俬及固定裝置 5年
辦公設備 5年
汽車 5年
翻新 5年
倘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各部分之可使用年期並不相同,該項目之成本將按合理基礎分配至各個部分,而每個部分將
分開進行折舊。剩餘價值、可使用年期及折舊方法最少須於各財政年度末進行檢討,並在適當情況下作出調整。
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包括初始已予以確認之任何重大部分,於出售時或預計其使用或出售不再產生日後經濟利益時
終止確認。於終止確認資產之年度之損益中確認之出售或報廢收益或虧損,乃相關資產之出售所得款項淨額與賬面值
之差額。
投資物業
投資物業指所持土地及樓宇之權益,以賺取租金收入及╱或資本增值。該等物業初步按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計量。於
初始確認後,投資物業乃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累計減值虧損列賬。
當投資物業被處置或被永久撤回使用,並且預期出售不再產生未來經濟利益時,就會取消確認。投資物業的報廢或處
置的任何損益在報廢或處置年內損益中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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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
單獨收購的無形資產初步按成本計量。於初步收購後,無形資產按成本減任何累計攤銷及任何累計減值虧損入賬。無
形資產之可使用年期乃評估為有固定年期或無固定年期。
有固定可使用年期之無形資產按估計可使用年期攤銷,並於有跡象顯示該無形資產可能出現減值時進行減值評估。攤
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至少會於各財政年度結束時覆核。消耗資產所包含之日後經濟利益之預期可使用年期或預期模式之
變動透過更改攤銷期間或攤銷方法(倘適用)而入賬,並被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許可權在3年合約期內按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於出售或當預期使用或出售時不會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時終止確認。終止確認無形資產產生的收益及虧損按出
售所得款項淨額與資產賬面值間的差額計算,並於終止確認資產時在損益內確認。
租賃
租賃的定義
倘合約賦予權利於一段時間內控制已識別資產的用途以換取代價,則該合約為租賃或包含租賃。
就於首次應用當日或之後訂立或修改或因業務合併而產生的合約而言,本集團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項下的
定義於開始、修訂日期或收購日期(如適用)評估合約是否為租賃或包含租賃。除非合約的條款及條件其後有所變更,
否則不會重新評估有關合約。
本集團作為承租人
分配代價至合約組成部分
倘合約包含一個租賃成分以及一個或多個額外的租賃或非租賃成分,則本集團應基於租賃成分的相關單獨價格及非租
賃成分的單獨價格總和,將合約中的代價在各租賃成分之間進行分攤。
本集團應用可行權宜方法,不將非租賃部分與租賃部分分開,而將租賃部分以及任何相關非租賃部分作為單一租賃部
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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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續)
本集團作為承租人(續)
短期租賃及低值資產租賃
本集團對從租賃日開始日租賃期為12個月或更短的租賃及不包含購買選擇權的員工宿舍應用短期租賃的確認豁免。
本集團亦對低值資產租賃應用該項確認豁免。短期租賃和低值資產租賃的付款額在租賃期內採用直線法或另一有系統
基準確認為開支。
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的成本包括:
• 租賃負債的初步計量金額;
• 於開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租賃付款,減任何已收租賃優惠;
• 本集團產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及
• 本集團於拆除及移除相關資產、復原相關資產所在場地或復原相關資產至租賃的條款及條件所規定的狀況時將
予產生的估計成本,除非該等成本乃因生產存貨而產生。
使用權資產按成本減去任何累計折舊及減值虧損計量,並就租賃負債的任何重新計量作出調整。
本集團於租期結束時合理確定獲取相關租賃資產所有權的使用權資產自開始日期起至使用年期結束期間計提折舊。否
則,使用權資產以直線法於其估計使用年期及租期以較短者為準內計提折舊。
本集團於綜合財務狀況表內將使用權資產呈列為單獨項目。
可退還租金按金
已支付的可退還租金按金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入賬,並初始按公平值計量。初始確認時對公平值的
調整被視為額外租賃付款,並計入使用權資產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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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續)
本集團作為承租人(續)
租賃負債
於租賃開始日期,本集團按該日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現值確認及計量租賃負債。在計算租賃付款的現值時,如果租賃
中隱含的利率難以確定,則本集團於租賃開始日期會使用增額借貸利率。
租賃付款包括:
• 固定付款(包括實質上的固定付款),減去任何應收租賃優惠;
• 取決於指數或比率的可變租賃付款,於開始日期採用該指數或比率作首次計量;
• 本集團預期應支付的剩餘價值擔保金額;
• 倘本集團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的行使價;及
• 倘租賃期反映本集團將行使終止租賃的選擇權而產生的罰款金額。
非取決於指數或比率而定的可變租賃付款是不計入租賃負債及使用權資產的計量,並於觸發付款的事件或條件發生期
間確認為支出。
於開始日期後,租賃負債按應計利息及租賃付款予以調整。
本集團於以下情況重新計量租賃負債(並對相關使用權資產作出相應調整):
• 租期已變更或有關行使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在此情況下,相關租賃負債透過使用於重新評估日期之經修訂
貼現率貼現經修訂租賃付款重新計量。
• 租賃付款因進行市場租金調查後市場租金變動╱有擔保剩餘價值下預期付款變動而出現變動,在此情況下,相
關租賃負債使用初始貼現率貼現經修訂租賃付款而重新計量。
本集團於綜合財務狀況表內將租賃負債作為獨立項目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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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續)
租賃(續)
本集團作為承租人(續)
租賃修改
倘出現以下情況,本集團將租賃的修改作為一項單獨的租賃進行入賬:
• 租賃修訂通過增加了使用一項或以上相關資產的權利使租賃範圍增大;及
• 租賃代價增加的金額相當於擴大範圍對應的單獨價格,加上以反映特定合約的實際情況對單獨價格進行的任何
適當調整。
就並無入賬為獨立租賃的租賃修改而言,本集團根據經修改租賃的租期,透過使用於修改生效日期的經修訂貼現率貼
現經修訂租賃付款而重新計量租賃負債。
本集團通過對相關使用權資產作出相應調整入賬重新計量來自出租人的租賃負債及租賃優惠。當修改後的合約包含一
項或多項附加租賃組成部分時,本集團將修改後合約中的代價按照租賃組成部分的相對獨立價格分配至各租賃組成部
分。相關的非租賃組成部分計入相應的租賃組成部分。
本集團作為出租人
如本集團並未轉移資產擁有權之絕大部分風險及附帶利益之租賃,均分類為經營租賃。租金收入於租賃期按直線法入
賬。磋商及安排經營租賃所產生最初直接成本會加入租賃資產賬面值,並按與租金收入相同之基準於租賃期內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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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及其他金融資產
首次確認及計量
金融資產於初步確認時分類為隨後按攤銷成本及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及按公平值計入損益計量。
金融資產於初步確認時的分類取決於該金融資產的合約現金流量特徵及本集團管理該等資產的業務模式。除不含重大
融資成分或本集團已應用可行權宜方法不調整重大融資成分影響的貿易應收款項外,本集團初步按公平值加上(如金
融資產並非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交易成本計量金融資產。不含重大融資成分或本集團已應用可行權宜方法的貿易應收
款項,根據下文「收益確認」所載政策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釐定的交易價格重新計量。
為使金融資產按攤銷成本或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分類及計量,需產生僅屬本金及未償還本金利息付款(「僅屬本
金及利息付款」)的現金流量。金融資產如具備非僅屬本金及利息付款的現金流量,不論業務模式,均獲分類並按公平
值計入損益計量。
本集團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指其管理金融資產以產生現金流量的方式。該業務模式釐定現金流量會否自收集合約
現金流量、出售金融資產或兩者所產生。按攤銷成本分類及計量的金融資產在旨在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
的業務模式內持有,而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分類及計量的金融資產則在旨在持有以收集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的
業務模式內持有。並非在上述業務模式內持有的金融資產則以按公平值計入損益分類及計量。
須在一般由法規或市場慣例設立的期限內交付資產的金融資產買賣乃於交易日期(即本集團承諾購買或出售有關資產
的日期)確認。
後續計量
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取決於其分類,如下:
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債務工具)
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隨後使用實際利率法計量,並須進行減值。當資產被終止確認、修改或減值,收益及虧損
於損益中確認。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於財務狀況報表按公平值列賬,而公平值變動淨額則確認於損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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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確認金融資產
倘發生以下情況,金融資產(或金融資產一部分或一組同類金融資產的一部分(如適用))大致上終止確認(即從本集團
綜合財務狀況表中移除):
• 從資產收取現金流量的權利失效;或
• 本集團已將其從資產收取現金流量的權利轉讓予第三方,或承擔責任根據「轉移」安排全數支付已收現金流量予
第三方而無重大延誤;且(a)本集團已轉移資產的絕大部分風險及回報,或(b)本集團既未轉移亦無保留資產的絕
大部分風險及回報,但已轉移資產控制權。
倘本集團已轉讓其從資產收取現金流量的權利或已訂立轉移安排,其評估是否已保留資產所有權的風險及回報以及其
程度。當本集團既未轉移亦無保留資產的絕大部分風險及回報,亦無轉移資產控制權,其按本集團持續參與程度繼續
確認已轉讓資產。於該情況下,本集團亦確認相關負債。已轉讓資產及相關負債按反映本集團所保留權利及責任的基
準計量。
持續參與如採取對已轉讓資產進行擔保的形式,則按該資產的原賬面值與本集團可能須償還的最高代價金額的較低者
計量。
金融資產減值
本集團就所有並非按公平值計入損益持有的債務工具確認預期信貸虧損(「預期信貸虧損」)撥備。預期信貸虧損根據合
約到期合約現金流量與本集團預期收取所有現金流量之間的差額,按原實際利率的近似值貼現。預期現金流量將包括
出售所持有抵押品或合約條款不可或缺的其他信貸提升產生的現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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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減值(續)
一般方法
預期信貸虧損於兩個階段被確認。就自初步確認以來信貸風險沒有顯著增加的信貸風險而言,預期信貸虧損將提供予
未來12個月內可能發生的違約事件(12個月預期信貸虧損)引致的信貸虧損。就自初步確認以來信貸風險已顯著增加
的該等信貸風險而言,需要為該風險餘下年期預期產生的信貸虧損提供虧損備抵,與違約時間(預期信貸虧損有效年
期)無關。
於各報告日期,本集團評估金融工具的信貸風險有否自初步確認以來顯著增加。進行評估時,本集團以於報告日期金
融工具產生的違約風險及於初步確認日期金融工具產生的違約風險作比較,並會考慮毋需過度花費或功夫即可取得的
合理及有根據的資料,包括歷史及前瞻性資料。如合約付款逾期超過30日,本集團認為信貸風險顯著增加。
倘合約付款逾期90天,則本集團將金融資產視為違約。然而,在若干情況下,倘內部或外部資料顯示本集團在未考
慮本集團持有的任何信貸提升工具的情況下不太可能收取全數未償還合約金額,本集團亦可能將金融資產視為違約。
倘沒有合理預期收回合約現金流量,金融資產將被抵銷。
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於一般方法下須減值,且除下文詳述應用簡化方法的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外,該等金
融資產被分類為以下預期信貸虧損計量階段。
第一階段 - 自初步確認以來其信貸風險並無顯著增加且其虧損撥備按相等於12個月預期信貸虧損的金額計量
的金融工具
第二階段 - 自初步確認以來其信貸風險已顯著增加(惟並非信貸減值金融資產)且其虧損撥備按相等於全期預
期信貸虧損金額計量的金融工具
第三階段 - 於報告日期信貸減值(惟並非購買或源起的信貸減值)且其虧損撥備按相等於全期預期信貸虧損金
額計量的金融資產
簡化方法
就不包含重大融資成分的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而言或倘本集團採用不調整重大融資成分影響的可行權宜方法,本
集團於計算預期信貸虧損時應用簡化方法。根據簡化方法,本集團不追蹤信貸風險變化,而是根據各報告日期的全期
預期信貸虧損確認虧損撥備。本集團根據其過往信貸虧損經驗建立撥備矩陣,並根據債務人及經濟環境特定的前瞻性
因素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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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負債
初步確認及計量
金融負債於初步確認時分類為應付款項(如適用)。
本集團金融負債包括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項目以及租賃負債。
所有金融負債初步按公平值確認,而應付款項則會扣除直接應佔交易費用。
後續計量
金融負債的後續計量取決於其分類,如下:
按攤銷成本列賬的金融負債
於初始確認後,金融負債其後使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銷成本計量,惟貼現的影響並不重大時則按成本列賬。當負債被終
止確認以及通過實際利率進行攤銷時,收益及虧損確認於損益。攤銷成本乃經計及收購之任何折讓或溢價以及屬於實
際利率的組成部分的費用或成本計算得出。實際利率攤銷計入損益中的財務成本。
終止確認╱修訂金融負債
倘負債下的責任獲解除或取消或屆滿,則終止確認金融負債。
倘同一借款人按大不相同的條款以另一金融負債取代現有金融負債,或倘現有負債的條款被大幅修改,則該等替換或
修改應視為終止確認原先負債及確認新負債,而相關賬面值間的差額則於損益中確認。
將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抵銷
本集團將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抵銷並於綜合財務狀況報表呈列淨額,但此舉僅能在本集團當前擁有法定強制執行權利
將所確認金額抵銷,且有意以淨額結算或同時變現資產及結算負債的情況下進行。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兩者中的較低者列賬。成本乃以先入先出基準釐定。可變現淨值按估計售價減任何達致完成
及出售將予產生的估計成本計算。進行銷售所需的成本包括銷售直接應佔增量成本及本集團進行銷售須產生的非增量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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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續)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由手頭及存置銀行現金以及一般於三個月內到期並可隨時轉換為已知現金額的存款組成,其所受價
值變動風險並不重大,期限較短(獲收購時一般於三個月內到期),銀行透支額較少(應要求償還)及構成本集團現金管
理的一部分。
撥備
倘過去事件導致當前責任(法律或建設性)且很有可能需要未來資源流出以履行責任,則確認撥備,前提為可對責任金
額進行可靠估計。
倘折現影響重大,則就撥備確認的金額為於報告期末時履行責任預期所需未來開支的現值。隨時間產生的折現現值增
幅於損益表中計入財務成本。
繁苛合約
繁苛合約所產生的當期責任確認及計量為撥備。如本集團訂有合約,而履行合約項下責任的不可避免成本超出預計收
取合約的經濟利益,則認為存在繁苛合約。合約項下不可避免成本反映退出合約之最低成本淨額,即履行合約之成本
淨額與未能履行合約所產生任何補償或罰金之間較低者。
於評估合約為繁苛或產生虧損的過程中,本集團計及與合約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遞增成本(具體而言,例如直接勞
工及材料成本)及與履行合約直接相關的其他成本分配(具體而言,例如用於履行合約之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之折舊
費用分配)。
所得稅
所得稅指即期稅項及遞延稅項開支的總和。與於損益外確認的項目有關的所得稅於損益外確認,亦可於其他全面收益
或直接於權益確認。
即期稅項資產及負債按預期可從稅務機關收回或支付予稅務機關的金額計量,並基於各報告期末已頒佈或已實質頒佈
的稅率(及稅法)及考慮本集團經營所在國家現行詮釋及慣例而定。
遞延稅項乃使用負債法,就於報告期末資產及負債的稅基與彼等作財務申報用途的賬面值之間的所有暫時性時差額作
出撥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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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續)
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額確認遞延稅項負債,除非:
• 遞延稅項負債來自於一項非業務合併交易中初始確認的商譽或一項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之時,既不影響會計
溢利亦不影響應課稅溢利或虧損,亦不會產生同等的應課稅及可扣稅暫時性差異;及
• 就於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投資相關的應課稅暫時性差額而言,惟暫時性差額的撥回時間可予控制,
且暫時性差額不會於可見將來獲撥回。
就所有可扣減暫時性差額、結轉未動用稅項抵免及任何未動用稅項虧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確認遞延稅項資產時,以
將來有應課稅溢利用於抵銷可扣減暫時性差額,及可動用結轉未動用稅項抵免及未動用稅項虧損為限,除非:
• 遞延稅項資產關乎因資產或負債於一項非業務合併交易中被初始確認的可扣減暫時性差額,並於交易進行時既
不影響會計溢利亦不影響應課稅溢利或虧損,且不會產生同等的應課稅及可扣稅暫時性差異;及
• 就於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投資相關的可扣減暫時性差額而言,遞延稅項資產的確認僅限於暫時性差
額可能於可見將來撥回且將來有應課稅溢利用於抵銷暫時性差額。
於各報告期末審閱遞延稅項資產的賬面值,並減低至不再有足夠應課稅溢利可用以全部或部分抵銷遞延稅項資產為
限。未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將於各報告期末重新評估,並在有足夠應課稅溢利收回全部或部分將予收回遞延稅項資產
時確認。
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乃依據報告期末已頒佈或實質頒佈的稅率(及稅法),按資產變現或負債清償期間的預期適用稅率
計量。
當且僅當本集團具有將即期稅項資產抵銷即期稅項負債的可合法執行權利,且遞延稅項資產及遞延稅項負債與同一稅
收征管部門對同一納稅主體徵收的所得稅相關或者是對不同的納稅主體相關,但在未來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遞延稅項負
債及資產預期清償及收回的期間內,涉及的納稅主體意圖以淨額結算即期稅項負債及資產或是同時取得資產及清償負
債時,則遞延稅項資產可與遞延稅項負債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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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續)
貨品及服務稅
收益、開支及資產按扣除銷售稅金後的淨額確認,惟因購買資產或服務產生的銷售稅金若不可從稅務機關收回,則銷
售稅金確認為收購資產之成本之部分或開支項目之部分(倘適用),及以包含銷售稅金金額呈列的應收款項和應付款項
除外。
政府補助
倘能合理確定能收到補助及遵循補助的所有附帶條件,政府補助會按公平值確認。倘補助與開支項目相關,則補助會
以擬作補償的成本支銷的期間系統地確認為收入。倘補助與資產有關,則其公平值計入遞延收益賬,並會在相關資
產之預期可使用年期每年等額分期撥至損益表,或從資產賬面金額中扣除,並通過降低折舊費用的方式計入綜合損益
表。
收益確認
客戶合約收益
客戶合約收益於貨品或服務的控制權轉移予客戶時確認,金額反映本集團預期可收取作為交換該等貨品或服務的代
價。
倘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標準,控制權隨時間轉移,而收入確認會按隨時間已完成相關履約責任的進度進行:
• 於本集團履約時,客戶同時取得並耗用本集團履約所提供的利益;
• 本集團的履約產生及提升一項資產,而該項資產於本集團履約時由客戶控制;或
• 本集團的履約並未產生對本集團有替代用途的資產,且本集團對迄今已完成履約的付款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權利。
否則,收入會在客戶獲得可區分的貨品或服務的控制權時在某一時點確認。
當合約的代價包含可變金額,代價金額因應本集團因轉移貨品或服務予客戶可收取的交換代價作出估算。可變代價於
合約開始生效時作出估算,並受到限制,直至已確認的累計收益金額於可變代價相關不確定性其後明朗時極有可能不
會撥回重大收益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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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續)
收益確認(續)
客戶合約收益(續)
當合約包含有關就向客戶轉移貨品或服務超過一年的融資向客戶提供重大利益的融資組成部分,收益按應收款項的現
值計量,並按於合約開始生效時本集團與客戶的個別融資交易所反映的貼現率貼現。當合約包含有關向本集團提供重
大財務利益超過一年的融資組成部分,合約項下確認的收益包括合約負債按實際利率法累計的利息開支。就由客戶付
款至轉移承諾貨品或服務期間為一年或以內的合約而言,交易價格不會因應重大融資組成部分的影響而採用國際財務
報告準則第15號的可行權宜方法作出調整。
(a) 建築服務
來自提供建築服務的收益隨時間確認。一旦建築合約的結果能可靠地估計,則來自提供建築服務的收益會隨實
體履約而創造或改良了客戶在資產被創造或改良時控制的資產(如在建工程),按完成階段的比例確認於損益。
除非履約會創造與未來合約活動相關的資產,否則合約開支會於產生時確認。
完成階段乃按迄今已產生成本對項目估計總成本的比例計量。項目所用的總預算成本乃來自合約所批准的預
算。若建築合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合約收益僅按有可能收回的已產生合約成本確認。合約的預期虧損會即時
確認於損益。向客戶發出的進度發票乃按合約所載的付款時間表、且一般於達成特定建築里程碑時觸發。
其他收入
(a) 提供服務
提供服務與提供勞務所得收益有關。當與服務有關的履約責任完成時確認收益。
(b)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應計基準採用實際利率法確認,應用的利率為在金融工具的預期年期或較短期間(倘適用)將估計未
來現金收入準確折現至金融資產賬面淨值的利率。
(c) 租金收入
本集團通過出租其辦公單位產生租金收入。租金收入於租期內按直線基準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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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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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續)
合約資產
倘本集團以在尚未無條件獲享合約條款項下代價的權利前向客戶轉讓服務的方式履約,則就有條件賺取的代價確認合
約資產。合約資產須進行減值評估。有關詳情載於有關金融資產減值的會計政策。倘獲享代價的權利成為無條件,則
將其重新分類為貿易應收款項。
合約負債
合約負債乃於本集團轉讓相關服務前已從客戶收取付款或付款金額已到期(以較早者為準)時確認。當本集團履約時
(即向客戶轉移相關服務的控制權時),合約負債確認為收益。
僱員福利
界定供款計劃
本集團參加其經營所在國家之法律所界定之國家退休金計劃。尤其是,本集團於新加坡註冊成立的公司向新加坡的中
央公積金計劃(一項界定供款退休金計劃)作出供款。向界定供款退休金計劃作出的供款在根據中央公積金計劃的規則
應付供款的期間被確認為開支。
股息
末期股息經股東於股東大會批准後確認為負債。建議末期股息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披露。
由於本集團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賦予董事宣派中期股息的權力,故中期股息會同時建議及宣派。因此,中期股息於
建議及宣派時即時確認為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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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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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續)
外幣
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以新元呈列,其有別於本公司的功能貨幣(即港元)。由於經營實體位於新加坡,故本公司董事將新
元採納為呈列貨幣。本集團各實體釐定其自身的功能貨幣,而各實體財務報表所包含的項目使用該功能貨幣計量。本
集團實體記錄的外幣交易初步使用其各自於交易日期執行的功能貨幣匯率進行記錄。以外幣計值的貨幣資產及負債按
各年末的功能貨幣匯率換算。結算或換算貨幣項目產生的差額於損益中確認。
以外幣按過往成本計量的非貨幣項目使用初步交易日期的匯率換算。以外幣按公平值計量的非貨幣項目使用公平值釐
定日期的匯率換算。按公平值計量的非貨幣項目換算所產生的損益與確認該項目公平值變動損益一致相待(即其公平
值損益於其他全面收益或損益中確認的項目換算差額亦分別於其他全面收益或損益中確認)。於終止確認與預付代價
相關的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債時,為釐定初步確認相關資產、開支或收入採用的匯率,初步交易日期為本集團
初步確認預付代價產生的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債當日。倘存在多筆預先付款或收款,本集團就每筆預付代價的
付款或收款釐定交易日期。若干海外附屬公司的功能貨幣為新元以外的貨幣。於報告期末,該等實體的資產及負債按
於報告期末的當前匯率換算為新元,而有關損益表會按年內加權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元。所得匯率差額會於其他全面收
益確認,並於外幣換算儲備中累計。
借款成本
所有借款成本於其產生的期間在損益中確認。
分部報告
經營分部及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報的各分部項目金額被識別取自向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人員定期呈報以便其向本集團各
業務及區域分配資源以及評估該等業務及區域表現的財務資料。
個別重大經營分部不會為財務報告而合併,除非相關分部具有類似的經濟特徵,且產品及服務性質、生產過程的性
質、客戶類型或類別、分銷產品或提供服務所用方法,以及監管環境的性質相似。符合上述多數標準的非個別重大經
營分部可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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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
編製綜合財務報表,需要管理層作出會影響所呈報收益、開支、資產與負債金額及該等項目的相關披露的判斷、估計
及假設並作出或然負債披露。有關該等假設及估計的不明朗因素可能導致須就日後受影響的資產或負債之賬面值作出
重大調整。
估計的不確定性
於報告期末,未來主要假設及估計不明朗因素的其他主要來源(具有對下一個財政年度資產及負債賬面值造成重大調
整之重大風險)於下文討論。
(a) 建築合約的會計處理
倘建築合約可能產生收益並能可靠計量時,本集團將確認合約收益。只要建築合約之結果能可靠計量,合約收
益按完成階段之百分比使用輸入計量法於損益中確認。於應用完成階段法時,已確認收益對應於合約總收益乘
以實際完成率,乃基於迄今為止產生的合約成本總額及將完成的估計成本的比例。當建築合約的結果不能可靠
估計時,確認合約收益僅限於已產生且有可能收回的合約成本。合約的預計虧損即時於損益內確認。
(b) 虧損合約撥備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根據管理層參考由工料測量師與管理層所編製預算而確定的項目估計
進展和結果,本集團就繁苛合約確認了撥備約1,703,000新元(二零二四年:4,302,000新元)。因此,有關項目
涉及在預測迄今及每個報告期的合約之完成合約成本及變更合約估值過程中管理層運用重大判斷及估計。變更
訂單僅在考慮到與客戶的溝通和過往對於類似合約的結果後計入收益極大可能不會導致日後發生重大收益撥回
的情況下方會計入收益。預算成本乃由管理層根據客戶要求及與客戶協定的工作時間表,按參與的主要分包
商、供應商或賣家不時提供的報價而編製。基於建築業務承接活動的性質,本集團會隨著合約進展推移,對每
項建築合約所編製預算的估計合約收益、合約成本、變更訂單及繁苛合約撥備進行檢討及修訂。
合約在所賺取收益總額及所產生成本總額方面的實際結果可能會比估計數字較高或較低,進而影響迄今及於每
個報告期合約所確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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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經營分部資料
於兩個年度,本集團主要專注於提供結構工程工作及泥水建築工程。呈報予本集團執行董事的資料作資源分配及表現
評估之用,由於本集團的資源已整合且並無獨立的經營分部財務資料可用,故其重點為本集團的整體經營業績。因
此,並未呈列經營分部資料。
有關主要客戶之資料
佔本集團收益10%或以上的各主要客戶的收益載列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客戶A 41,730 19,255
客戶B 24,732 62,432
客戶C 37,639 不適用*
客戶D 28,790 不適用*
客戶E 25,122 不適用*
* 相應收益並未超過本集團總收益的10%。
地區資料
本集團總收益全部產生於新加坡,本集團非流動資產總額亦全部位於新加坡。
6. 收益
(a) 來自客戶合約之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結構工程工作 189,124 126,333
泥水建築工程 17,794 23,884
客戶合約收益總額 206,918 150,217
轉移貨品或服務時間
隨時間 206,918 1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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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收益(續)
(b) 履約責任
有關本集團履約責任的資料概述如下:
建築服務
履約責任隨著服務的提供而隨時間推移履行,並且付款通常在出具發票日期後30日至60日內到期。客戶保留一
定比例的付款直至保留期結束,因為本集團待客戶於合約訂明之一段間期內對服務質素表示滿意後方可獲得最
終付款。
分配到餘下履約責任(未履約或部分未履約)的交易價格金額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預期確認為收益的金額:
一年內 243,084 128,894
超過一年但於兩年內 10,595 15,080
253,679 143,974
上文披露之金額並未包括受限制可變代價。
7. 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匯兌(虧損)╱收益淨額 (1) 1
政府補助* 50 78
租金收入 134 123
利息收入 1,080 869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公平值變動 68 30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虧損)╱收入 (4) 88
其他 117 277
1,444 1,466
* 主要與企業發展補助金、高齡者就業補助及卡車起重機穩定控制系統補助金有關之政府補助。概無有關該等補助的未滿足條件或或然事件。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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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財務成本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租賃負債利息 10 8
9. 除稅前溢利
本集團除稅前溢利已扣除╱(計入)下列各項: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核數師酬金 177 177
建造成本(附註) 182,210 134,804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467 431
投資物業折舊 133 133
使用權資產折舊 188 112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虧損╱(收益) 4 (88)
就以下項目之虧損準備計提撥備╱(撥回撥備):
-合約資產 762 (691)
-貿易應收款項 (356) 579
僱員福利開支(包括董事薪酬)
-薪金及花紅 11,258 9,277
-中央公積金供款 573 559
投資物業租金收入總額 (134) (123)
減:
於年內產生租金收入的投資物業直接產生的經營開支 24 23
(110) (100)
附註: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建築成本包括分包費用、短期租賃之工資及租金開支分別約89,831,000新元、12,210,000新元及
3,269,000新元(二零二四年:64,577,000新元、13,861,000新元及2,285,000新元)。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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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董事薪酬
年內董事及行政人員的薪酬乃根據上市規則、香港公司條例第383(1)(a)、(b)、(c)及(f)條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資料)規
例第2部披露,載列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薪金 1,333 390
與表現相關之激勵付款 2,000 2,000
董事袍金 624 624
中央公積金供款 60 56
4,017 3,070
於年內,概無本公司應付予執行董事的費用或酬金(二零二四年:無)。執行董事就彼等獲委任為本集團現時旗下的附
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職員而言,從該等附屬公司收取薪酬。獨立非執行董事就彼等獲委任為本公司董事而言,從本公
司收取薪酬。綜合財務報表所記錄的各董事的薪酬載列如下。
(a) 獨立非執行董事
董事袍金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獨立非執行董事:
孔維釗博士 28 28
鄧智宏先生 28 28
王瑤女士 28 28
84 84
101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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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董事薪酬(續)
(b) 執行董事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
薪金 董事袍金
與表現相關之
激勵付款
中央
公積金供款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執行董事:
許旭平先生 674 270 1,000 30 1,974
許添城先生 659 270 1,000 30 1,959
1,333 540 2,000 60 3,933
截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年度
薪金 董事袍金
與表現相關之
激勵付款
中央
公積金供款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執行董事:
許旭平先生 195 270 1,000 28 1,493
許添城先生 195 270 1,000 28 1,493
390 540 2,000 56 2,986
於本年度,概無董事放棄或同意放棄任何薪酬之安排(二零二四年:無)。於本年度,本集團概無向董事支付薪
酬,作為加入本集團或加入時的獎勵或離職補償(二零二四年:無)。
10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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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五名最高薪僱員
年內,五名最高薪僱員包括兩名董事(二零二四年:兩名),其薪酬詳情載於上文附註10。餘下三名(二零二四年:三
名)非董事亦非本公司行政人員之最高薪僱員的薪酬詳情載列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薪金及津貼 1,254 685
酌情花紅 1,200 1,140
中央公積金供款 91 75
2,545 1,900
屬於以下薪酬組別的非董事最高薪僱員人數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零至1,000,000港元 – –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 – –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 1 1
2,000,001港元至2,500,000港元 1 1
7,000,000港元至7,500,000港元 – 1
10,500,000港元至11,000,000港元 1 –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年度,本集團概無向任何非董事最高薪僱員支付薪酬,
作為加入本集團或加入時的獎勵或離職補償。
12. 所得稅開支
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規則及規例,本集團毋須於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繳納任何所得稅。
新加坡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乃按本年度於新加坡產生的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稅率17%(二零二四年:17%)計提撥
備。
香港利得稅乃按%(二零二四年:%)的稅率計算。由於本集團於有關年度並無自香港產生估計應課稅溢利,
並無就香港利得稅計提撥備。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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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所得稅開支(續)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即期-新加坡企業所得稅
年內支出 1,816 734
過往年度超額撥備 (42) (5)
遞延稅項(附註28)
本年度 19 7
年內稅項支出總額 1,793 736
按本公司及其大部分附屬公司註冊地(或司法權區)的法定稅率計算適用於除稅前溢利之稅項開支,與按實際稅率計算
之稅項開支之對賬,以及適用稅率(即法定稅率)與實際稅率之對賬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除稅前溢利 9,559 3,407
按本集團營運所在國家的當地稅率計算的稅項 1,625 577
經調整:
不可扣除開支 231 135
毋須課稅收入 (87) (22)
稅項豁免影響 (35) (35)
未確認稅項虧損 101 86
過往年度超額撥備 (42) (5)
1,793 736
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評稅年度之稅項豁免是根據應課稅收入上限(10,000新元)的75%及其後應課稅收入上限
(190,000新元)的50%計算。
13. 股息
本公司董事並不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年度宣派或建議派付任何股息。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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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內溢利除以年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計算。計算所使用數據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於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時所用的本公司擁有人
應佔年內溢利(千新元) 7,766 2,671
股份數目(千股)
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1,400,000 1,400,000
由於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年度概無已發行的潛在攤薄普通股,故並無
呈列每股攤薄盈利。
15. 物業、廠房及設備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辦公單位 電腦
傢俬及
固定裝置 辦公設備 汽車 翻新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成本 1,837 116 9 366 2,708 96 5,132
累計折舊 (273) (109) (4) (241) (1,513) (96) (2,236)
賬面淨值 1,564 7 5 125 1,195 – 2,896
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扣除累計折舊 1,564 7 5 125 1,195 – 2,896
添置 – 169 – 21 150 – 340
年內折舊撥備 (33) (23) (1) (67) (343) – (467)
出售及撇銷 – (2) – (6) – – (8)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扣除累計折舊 1,531 151 4 73 1,002 – 2,761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成本 1,837 279 9 353 2,859 96 5,433
累計折舊 (306) (128) (5) (280) (1,857) (96) (2,672)
賬面淨值 1,531 151 4 73 1,002 – 2,761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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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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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物業、廠房及設備(續)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辦公單位 電腦
傢俬及
固定裝置 辦公設備 汽車 翻新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
成本 1,837 154 41 437 2,251 96 4,816
累計折舊 (240) (136) (34) (349) (1,450) (96) (2,305)
賬面淨值 1,597 18 7 88 801 – 2,511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扣除累計折舊 1,597 18 7 88 801 – 2,511
添置 – 3 – 98 770 – 871
年內折舊撥備 (33) (14) (2) (54) (328) – (431)
出售及撇銷 – – – (7) (48) – (55)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扣除累計折舊 1,564 7 5 125 1,195 – 2,896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成本 1,837 116 9 366 2,708 96 5,132
累計折舊 (273) (109) (4) (241) (1,513) (96) (2,236)
賬面淨值 1,564 7 5 125 1,195 – 2,896
本集團持有的辦公單位如下:
描述及位置 現用途
餘下可使用年期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年限 年限
21 Woodlands Close #08-10 Primz Bizhub 辦公室 46 47
21 Woodlands Close #08-11 Primz Bizhub 辦公室 46 47
21 Woodlands Close #08-12 Primz Bizhub 辦公室 46 47
21 Woodlands Close #08-29 Primz Bizhub 倉庫 46 47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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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投資物業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於年初 4,333 4,466
年內折舊撥備 (133) (133)
於年末 4,200 4,333
本集團持有的投資物業如下:
描述及位置 現用途
餘下未屆滿租期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年限 年限
25 Mandai Estate #06-09 辦公室╱商鋪 * *
98 Kaki Bukit Industrial Terrace 工業 30 31
* 年期-永久業權
描述及位置
按第三層估計公平值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25 Mandai Estate #06-09* 1,000 910
98 Kaki Bukit Industrial Terrace 3,900 3,900
* 年期-永久業權
107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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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投資物業(續)
投資物業估值
本集團的投資物業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值列值。投資物業於財政期末之公平值披露於上表。估值由具備認可及
相關專業資格且近期有對物業之位置及類別進行估值之獨立估值師作出。
投資物業之公平值經參照相關市場可供比較之銷售憑證後採用比較法予以釐定。為達致公平之公平值比較,將為各投
資物業分析及選擇大小、性質及位置類似之可比較物業。公平值計量與市場單位售價呈正相關性。過往年度使用的估
值技術並無變化。於估計物業之公平值時,物業的最高及最佳用途為其現時用途。
投資物業(不包括賬面值合理地接近公平值的金融工具)的賬面值及公平值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賬面值 公平值 賬面值 公平值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非金融資產
投資物業 4,200 4,900 4,333 4,810
已披露公平值之非金融資產:
使用以下數據所作公平值計量
於活躍
市場的報價
(第1級)
重大可觀察
輸入數據
(第2級)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數據
(第3級)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投資物業 – – 4,900 4,900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投資物業 – – 4,810 4,810
投資物業的公平值乃使用直接比較法(假設物業銷售乃經參考相關市場可得的可比較銷售交易)估值。
於年內,第1級與第2級之間並無公平值計量轉移,亦無公平值計量轉入或轉出第3級。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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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使用權資產
租賃土地及樓宇 汽車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賬面值 190 88 278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賬面值 172 147 319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年度
折舊開支 129 59 188
截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年度
折舊開支 55 57 112
租賃協議並不對出租人持有的租賃資產施加任何擔保權益以外的契約。租賃資產不得用作借款目的的擔保。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與短期租賃相關開支 3,269 2,285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在融資活動項下 165 93
在經營活動項下 3,369 2,285
添置使用權資產 180 196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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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合約資產╱負債
(a) 合約資產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未開單收益(附註(a)) 20,817 12,208
應收保留金(附註(b)) 22,228 20,753
43,045 32,961
減:虧損準備撥備 (2,137) (1,375)
40,908 31,586
指:
合約資產
-非即期 18,323 16,940
-即期 22,585 14,646
40,908 31,586
附註:
(a) 未開單收益初步確認為提供建築工程所賺取的收益。因為收取代價的條件為成功完成建築工程。於施工完成及客戶驗收後,被確認為未
開單收益的金額會被重新分類至貿易應收款項。
(b) 計入合約資產的應收保留金指本集團收取已施工但未開單工程代價的權利,因為有關權利須待客戶在合約所訂明的保修期內對服務質素
表示滿意後方可作實。當有關權利成為無條件時(即通常於保修期屆滿日期之後),合約資產會被轉移至貿易應收款項。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合約資產的金額約為29,306,000新元。有關合約資產的減值評估之詳情載於附註36。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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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合約資產╱負債(續)
(b) 合約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建築合約 7,086 5,704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合約負債的金額約為4,342,000新元。
確認之有關結轉合約負債之收益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於年內將年初列入合約負債之款項確認為收益 5,704 4,342
會影響已確認合約負債金額的典型支付條款如下:
建築合約
於確認建築收益時,本集團會根據轉讓予客戶的貨品及服務的時間金錢值的影響來調整已收取的付款金額。在
若干情況下,有關調整會導致已收取付款金額超逾迄今已確認的收益。有關差額會被記錄為合約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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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存貨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建築材料(按成本) 549 32
20. 貿易應收款項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貿易應收款項 26,259 12,109
減:虧損準備撥備 (510) (866)
25,749 11,243
信貸期一般為一個月,重大客戶則延長至最多兩個月。
貿易應收款項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及扣除虧損撥備後之賬齡分析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1個月內 24,519 9,015
1至2個月 748 1,625
2至3個月 407 603
超過3個月 75 –
25,749 11,243
有關貿易應收款項之減值評估之詳情載於附註36。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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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按金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其他應收款項 16 169
應收利息 204 370
按金 2,373 1,542
預付款項 1,764 820
4,357 2,901
計入以上結餘的金融資產是與並無近期違約及拖欠款項記錄的應收款項。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二
月二十九日,所評估虧損準備極微。
22.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投資貨幣市場基金 2,098 2,030
上述非上市投資為新加坡銀行所發行理財產品,由於其合約現金流並非僅為本金及利息款項,因此強制分類為按公平
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23. 應收關聯方款項
應收關聯方款項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應收最終控股公司款項 158 154
有關款項為非貿易性質、無抵押、免息且無固定償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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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根據每日銀行存款率的浮動利率計息。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但不超過一年之定期存款,按每年
%至%(二零二四年:%至%)之市場年利率計息。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並無於日常業務中就擔保本集團附屬公司妥為履行所承擔責任的履約保證金而言
質押任何銀行存款(二零二四年:650,000新元)。預期該等履約保證金將按照相關建造合約之條款解除。
25. 貿易應付款項
貿易應付款項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的賬齡分析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1個月內 33,231 19,673
1至2個月 8,118 7,379
2至3個月 4,688 739
超過3個月 1,212 1,133
47,249 28,924
貿易應付款項為不計息,且一般於30至60日期限內清償。
26.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2,640 1,847
應計員工成本 3,844 3,771
已收按金 22 27
繁苛合約撥備(附註) 1,703 4,302
應付商品及服務稅(「商品及服務稅」)淨額 2,369 896
10,578 10,843
附註: 繁苛合約撥備是有關若干與客戶簽訂的合約。於該等合約下,由於預計若干生產成本上升,履行義務的不可避免成本超出將會收取的經濟利
益。
其他應付款項為不計息,並須按要求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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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租賃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通過租賃安排租賃各種汽車及租賃土地及樓宇,租期介乎2至5年。該等負債以
租期內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額的淨現值計量。
年利率為%(二零二四年:%)。
租賃安排下的未來最低租賃付款總額及其現值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的最低租賃付款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的最低租賃付款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的最低租賃
付款現值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的最低租賃
付款現值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一年以內 145 160 136 152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兩年 92 77 90 75
超過兩年但不超過五年 12 18 11 18
249 255 237 245
減:未來利息開支總額 (12) (10)
租賃負債現值 237 245
減:一年內應結算之金額 (136) (152)
一年後應結算之金額 101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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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遞延稅項負債
於年內,遞延稅項負債之變動如下:
折舊準備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於年初 67 60
年內扣自損益(附註12) 19 7
於年末 86 67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有約6,891,000新元(二零二四年:6,299,000新元)的未動用稅項虧損可用於抵銷未來溢利。由於
未來溢利流的不可預測性,概無確認遞延稅項資產。未動用稅項虧損可無限期結轉。
29. 股本
已發行股份數目 千新元
美元的普通股
法定: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及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5,000,000,000 678
已發行及悉數繳足: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及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1,400,000,000 190
普通股持有人有權收取本公司宣派的股息。所有普通股均就每一股股份附帶一票無限制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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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儲備
本集團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年度的儲備及變動金額呈列於綜合權益變動表。
股份溢價
股份溢價指股份面值與發行價值之間的差額。
外幣換算儲備
外幣換算儲備用於記錄功能貨幣與本集團的呈列貨幣不同的海外業務的財務報表於換算時產生的匯兌差額。
合併儲備
合併儲備指於為籌備上市而進行重組前,控股股東應佔本集團現時旗下附屬公司的已付股本總額。
本公司儲備之變動
股份溢價
外幣
換算儲備 累計虧損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 17,739 (285) (7,088) 10,366
年內虧損 – – (508) (508)
年內其他全面收益 – – – –
年內全面開支總額 – – (508) (508)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及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17,739 (285) (7,596) 9,858
年內虧損 – – (591) (591)
年內其他全面收益 – 89 – 89
年內全面開支總額 – 89 (591) (502)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17,739 (196) (8,187) 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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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融資活動產生之負債對賬
下表詳述本集團因融資活動而產生的負債變動,包括現金及非現金變動。融資活動產生的負債指現金流量已經或未來
將於本集團綜合現金流量表中分類為融資活動現金流量的負債。
租賃負債
千新元
(附註27)
於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 134
融資現金流量 (93)
利息開支 8
訂立新租賃 196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245
融資現金流量 (165)
利息開支 10
訂立新租賃 180
提早終止租賃 (33)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237
32. 經營租賃安排
作為出租人
本集團已就其投資物業訂立租約。該等不可撤銷租賃的餘下租賃期為一年以內範圍(二零二四年:兩年)。
在不可撤銷經營租賃項下的未來最低應收租金款項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一年內 104 126
第二年 – 98
104 224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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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關聯方交易
除綜合財務報表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年度內概
無與關聯方進行其他交易或擁有任何結餘。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薪金 1,333 390
董事袍金 540 540
與表現相關之激勵付款 2,000 2,000
中央公積金供款 60 56
3,933 2,986
有關董事薪酬及酌情表現相關花紅之更多詳情披露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0。
34. 按類別劃分的金融工具
於各年度末,金融工具的賬面值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止年度
千新元 千新元
金融資產
按攤銷成本列賬之金融資產
貿易應收款項 25,749 11,243
合約資產 40,908 31,586
其他應收款項及按金 2,593 2,081
應收關聯方款項 158 154
已質押存款 – 650
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 16,125 16,125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30,071 26,565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於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 2,098 2,030
117,702 90,434
金融負債
按攤銷成本列賬之金融負債
貿易應付款項 47,249 28,924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8,875 6,541
租賃負債 237 245
56,361 35,710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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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公平值及公平值等級
已披露公平值之金融資產: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使用以下數據所作公平值計量
於活躍市場
的報價
(第1級)
重大可觀察
輸入數據
(第2級)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數據
(第3級)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投資貨幣市場基金 2,098 – – 2,098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使用以下數據所作公平值計量
於活躍市場
的報價
(第1級)
重大可觀察
輸入數據
(第2級)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數據
(第3級)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投資貨幣市場基金 2,030 – – 2,030
管理層已評估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與彼等的賬面值相若。
於年內,第1級與第2級之間並無公平值計量轉移,亦無公平值計量轉入或轉出第3級。
36. 金融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
本集團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定期存款。本集團有其他多種金融資產及負債,如貿易應收款項及
貿易應付款項,乃直接來自其經營。
來自本集團金融工具的主要風險為信貸風險及流動資金風險。董事會審核並同意管理該等風險的政策,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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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金融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信貸風險
本集團僅與認可及信譽良好的第三方進行交易。本集團的政策是所有希望以信貸條款進行交易的客戶均須經過信用驗
證程序。此外,本集團將持續監控應收款項餘額,且本集團的壞賬風險並不重大。
本集團其他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其他應收款項及按金及應收關聯方款項)的信貸風險乃由於交易對方違
約所致,最高風險等於該等工具之賬面值。
銀行結餘及定期存款
銀行結餘及定期存款的信貸風險有限,因為交易對手為獲信貸機構評為具有高信貸評級且信譽良好的銀行。本集團經
參考外部信貸評級機構發出的與各個信貸評級的違約概率及虧損概率有關的資料,評估銀行結餘的12個月預期信貸
虧損。根據平均虧損率,12個月預期信貸虧損被視為不重大,因此概無確認虧損撥備。
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應收關聯方款項
就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應收關聯方款項而言,管理層對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應收關聯方款項的可收回程度作出定
期個別評估,當中計及過往還款紀錄、過往經驗,以及定性及量性資料,即合理及可支持的前瞻性資料。管理層認為
本集團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應收關聯方款項的未結付結餘不存在固有重大信貸風險,因此並無就此確認虧損撥備。
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
每名客戶均設有最高信貸額。本集團致力對尚未收取之應收款項維持嚴格控制,並設有信貸控制部將信貸風險減至最
低。管理層定期審閱逾期結餘。鑒於上述原因,以及由於本集團分別有%(二零二四年:%)及%(二零
二四年:%)的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總額為應收本集團最大客戶及五大客戶的款項,故本集團擁有集中信貸
風險。本集團並無就其貿易應收款項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或設立其他增強信貸安排。
作為本集團信貸風險管理的一環,本集團使用債務人賬齡評估客戶減值,原因是該等客戶具有共同風險特徵,相當於
客戶根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款項的能力。下表提供有關所面臨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信貸風險之資料,乃使用全期
預期信貸虧損(並無出現信貸減值)之撥備矩陣進行集體評估。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出現信貸減值的貿易應收
款項及合約資產賬面總值約53,000新元及1,896,000新元(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53,000新元及1,287,000新元),
則進行個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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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金融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續)
下表列示根據簡化方法確認之貿易應收款項之全期預期信貸虧損變動。
全期預期
信貸虧損
(並無出現
信貸減值)
全期預期
信貸虧損
(出現
信貸減值)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 234 53 287
所確認減值虧損 579 – 579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813 53 866
撥回所確認減值虧損 (356) – (356)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457 53 510
下表列示就合約資產確認之虧損準備對賬。
全期預期
信貸虧損
(並無出現
信貸減值)
全期預期
信貸虧損
(出現
信貸減值) 總計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 779 1,287 2,066
撥回所確認減值虧損 (691) – (691)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 88 1,287 1,375
所確認減值虧損 153 609 762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241 1,896 2,137
作為本集團信貸風險管理的一環,本集團就與營運相關客戶使用債務人賬齡評估減值,原因是該等客戶包括大量小型
客戶,其具有反映該等客戶能夠根據合約條款悉數支付款項的能力的共同風險特徵。下表提供有關所面臨全期預期信
貸虧損(並無出現信貸減值)內利用撥備矩陣進行集體評估的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的信貸風險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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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金融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賬面總值-貿易應收款項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平均
虧損率
貿易
應收款項
平均
虧損率
貿易
應收款項
千新元 千新元
即期(未逾期) % 24,748 % 9,655
1個月以下 % 771 % 600
1至2個月 % 398 % 1,200
2至3個月 % 145 % 116
3個月以上 % 144 % 485
26,206 12,056
賬面總值-合約資產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平均虧損率 合約資產 平均虧損率 合約資產
千新元 千新元
即期(未逾期) % 41,149 % 31,674
估計虧損率乃根據債務人預期賬齡之歷史觀察違約率進行估計,並就毋須花費不必要成本或工夫即可獲取的前瞻性資
料進行調整。管理層定期檢討分組,以確保有關具體債務人的相關資料得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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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金融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流動資金風險
本集團使用經常性流動資金規劃工具監察資金短缺的風險。該工具考慮了其金融工具及金融資產的到期日及經營產生
的推算現金流量。本集團的目標是通過使用經營所得資金來維持融資連續性及靈活性之間的平衡。
於各年度末,本集團之金融負債根據合約未貼現付款之到期情況如下:
加權平均利率
按要求或
一年內
超過一年
但少於兩年
超過兩年
但少於五年 超過五年
未貼現現金
流量總額 賬面值
%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貿易應付款項 – 47,249 – – – 47,249 47,249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 8,875 – – – 8,875 8,875
租賃負債 145 92 12 – 249 237
56,269 92 12 – 56,373 56,361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貿易應付款項 – 28,924 – – – 28,924 28,924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 6,541 – – – 6,541 6,541
租賃負債 160 77 18 – 255 245
35,625 77 18 – 35,720 3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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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金融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的主要目標是維護本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並保持穩健的資本比率,以支持其業務並實現股東的價值最
大化。
本集團根據經濟狀況變動及相關資產風險特點管理資本結構並作出調整。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或會調整支
付予股東的股息,退還資本予股東或發行新股份。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年
度,管理資本的目標、政策或程序概無作出變動。
本集團使用資產負債比率(即債務淨額除以資本加債務淨額)監察資本。債務淨額包括貿易應付款項、其他應付款項及
應計費用、應付關聯方款項及租賃負債、減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資本指本公司擁
有人應佔權益。於各年度末的資產負債比率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千新元 千新元
租賃負債 237 245
減:已質押存款 – (650)
減: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定期存款 (16,125) (16,125)
減: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30,071) (26,565)
現金淨額 (45,959) (43,095)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60,201 52,346
資產負債比率 不適用 不適用
37. 退休福利計劃
本集團根據新加坡法例第36章中央公積金法為於新加坡法例第91章僱傭法項下司法權區僱用的僱員提供中央公積金
計劃(「中央公積金計劃」)。中央公積金計劃為由獨立受託人管理的定額供款退休計劃。根據中央公積金計劃,僱主及
其僱員各自須向中央公積金計劃供款,供款額一般為僱員有關收入的17%及20%,而每月相關收入上限一般為6,800
新元。適用於55歲及以上高級員工的中央公積金利率有所不同。向中央公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即時歸屬。截至二零
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止年度,本集團於中央公積金及退休福利計劃項下並無已沒收供款可用於減少現有供款水平。於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中央公積金及退休福利計劃項下並無已沒收供款可被本集團用
於減少未來年度的應付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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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購股權計劃
根據唯一股東書面決議案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有條件採納的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主要條款列載如下:
目的
購股權計劃之目的,是讓本公司向合資格參與者授予購股權,作為彼等對本集團所作貢獻的獎勵或回報,及╱或讓本
集團招聘及挽留優秀僱員及吸引對本集團或本集團持有任何股權(「投資實體」)的任何成員公司的任何實體而言屬寶貴
之人才。
合資格參與人士
受限於及根據購股權計劃及上市規則的條文,董事可向以下人士授出購股權:
(i) 本公司任何僱員(不論全職或兼職,包括董事(包括任何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任何附屬公司(定義見
公司條例)或任何投資實體(「合資格僱員」);
(ii) 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任何投資實體的任何商品或服務供應商;
(iii) 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任何投資實體的任何客戶;
(iv) 向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任何投資實體提供研發或其他技術支援的任何人士或實體;
(v) 向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任何投資實體的任何股東,或向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任何投資實體發行的任何證券
的任何持有人;
(vi) 董事認為對本集團增長及發展有貢獻或將有貢獻的任何顧問(專業或其他)、諮詢者、個人或實體;及
(vii) 以合營企業、企業聯盟或其他商業安排形式對本集團發展及增長有貢獻或可能有貢獻的任何其他參與者組別或
類別,
而就購股權計劃而言,可向一名或多名合資格參與者全資擁有的任何公司提呈授出購股權。為免生疑問,本公司就認
購股份或本集團其他證券而言,向上述任何合資格參與者類別的任何人士授出的任何購股權,不得被視為在購股權計
劃項下授出購股權,惟經董事另行釐定則另作別論。
任何合資格參與者可獲授購股權計劃項下提呈之權利,須由董事不時釐定,而董事之意見須以有關合資格參與者對本
集團的發展及增長所作貢獻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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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購股權計劃(續)
股份總數
於購股權計劃及本集團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項下可予授出的所有購股權獲行使後可發行的股份總數最多為已發行股份
總數之10%。
合資格參與人士最高可獲授之購股權
在任何12個月期間,向各個接納於購股權計劃項下授出購股權之要約之合資格參與者(「承授人」)已發行及可發行於
購股權計劃及本集團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項下授出的購股權獲行使後的股份總數(包括已行使或尚未行使購股權),不
得超逾本公司現時已發行股本之1%。
倘向承授人進一步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購股權將導致於12個月期間起至進一步授出日期(包括當日),購股權計劃及
本集團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項下所有已授予及擬授予有關人士的購股權(包括已行使、已註銷及尚未行使購股權)獲行
使後已發行及可發行的股份,合共相當於本公司已發行股本逾1%,則有關進一步授出購股權須經由本公司股東於股
東大會個別批准,而有關承授人及其緊密聯繫人(倘合資格參與者為關連人士,則為其聯繫人)須放棄投票。
購股權期限
購股權可於待董事釐定及通知有關承授人之期間內,隨時遵照購股權計劃之條款行使。倘董事並無作出有關決定,期
間則為接納有關購股權要約日期,至以下較早者為準:(i)有關購股權根據購股權計劃相關條文失效之日期;及(ii)由該
購股權之要約日期起計10年後之日期。
餘下年期
受限於本公司於股東大會上提前終止,自採納購股權計劃日期開始計10年期間內,購股權計劃將一直有效及生效。
購股權計劃終止前授出且仍然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將根據購股權計劃條款繼續為有效及可予行使。
自採納購股權計劃以來,概無購股權根據購股權計劃獲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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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本公司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五年
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二四年
二月二十九日
附註 千新元 千新元
非流動資產
於一間附屬公司之投資 –* –*
非流動資產總值 –* –*
流動資產
預付款項 299 299
應收關聯方款項 158 154
應收附屬公司款項 8,816 9,72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448 123
流動資產總值 9,721 10,296
資產總值 9,721 10,296
流動負債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175 248
負債總額 175 248
流動資產淨值 9,546 10,048
資產淨值 9,546 10,048
權益
股本 29 190 190
儲備 30 9,356 9,858
權益總額 9,546 10,048
權益及負債總額 9,721 10,296
* 少於1,000新元
40. 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團於日常業務中就擔保本集團附屬公司妥為履行所承擔責任的履約保證金而言具有
金額約為25,165,000新元(二零二四年:17,059,000新元)的或然負債。預期該等履約保證金將按照相關建造合約之條
款解除。
41. 批准綜合財務報表
本綜合財務報表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獲董事會批准及授權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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