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增值税
【资料引证】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
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
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征税范围既包括有形动产,也包括电力、热
力、气体在内;加工劳务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
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
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
劳务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
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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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提要】
增值税涉及内容比较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税种,
本章是对增值税内容的概括,主要介绍以下几方
面的内容: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重点掌握增值税的性质和基本特点。
第二节 增值税基本制度
其内容包括: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增
值税两档税率的确定;
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掌握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以及增值税的几种经营行
为的税务处理;增值税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四节 增值税征收管理
其内容包括: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以及增值税纳税地点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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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及其特点
1.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当
今世界许多国家采用的一个税种。对增值税的理
解要从增值额入手,而增值额可以从两种角度来
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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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额可以从两种角度来理解:
(1)从某一生产经营环节角度看,增值额是指某个生
产经营环节在一定期间内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所
取得的销售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劳务所支付金额
的差额,即该纳税人在本期新创造的价值,即产
品价值C+V+M中的V+M。
增值额的具体内容视各国经济条件和政策因素而各
不相同,区别主要集中在外购的固定资产转移过
来的这一部分价值是扣除还是不扣除,如果扣除,
是全部扣除还是部分扣除。
计算增值额时允许对购进的固定资产作一次或分次
扣除,其增值额相当于V+M,接近理论增值额。
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从增加财政收入或控制投资
的角度考虑,在计算增值额时,对购进的固定资
产不允许扣除,其增值额相当于C+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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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某一商品生产经营过程看,增值额就是某种
商品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之和,即该商品实
现消费时的最终销售价。
表7—1 某产品销售额和增值额的关系
销售额 增值额
原材料加工
成品生产
批发
零售
30
70
80
100
30
40
10
20
合 计 28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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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税的特点
(1)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
从征税对象看,增值税都是以增值额而不是以销售
全额为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是增值税
的最基本的特点,否则,就不属于增值税。
(2)实行普遍征税。
从征税范围看,增值税依据普遍征税原则,对从事
商品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征税。
虽然各国的征税范围有宽有窄,但增值税的又一
基本特点是它至少不是只局限于对少数商品或劳
务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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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多环节征税。
从纳税环节看,增值税实行多环节征税,即在生产、
批发、零售、劳务提供和进口等各个经营环节分
别课税,而不是只在某一环节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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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形成和发展
对于增值税的形成和发展我们主要介绍 1994年的税
制改革中有关增值税的内容。
第一,形成了较大的增值税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内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
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
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都应该缴纳增值税。
第二,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为计税依据,使成本、价格和利润均不含增值税
因素,从而能够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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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实行发票扣税法
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的制度,
在计算本环节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应纳税款时,
允许将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即实行所谓发票扣税法,从而较好地解决重复征
税的矛盾;
例如,某企业购货取得发票计税价1000元增值税
170元,本期销售产品计税价3000元增值税
510元,则应纳税额为510-170=340元。
第四,减少税率档次,简化计税办法。
税率档次确定为17%的基本税率和13%的优惠税率
两档,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小规模纳
税人)按固定比例的征收率,实行简易计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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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税制的理论优点
1.消除重叠征税
周转税按全额实行多环节征税,因而形成重复征税
或重叠征税,而且商品周转环节越多,重叠征税
的矛盾也就越突出。
增值税是按增值额征税,从而消除了重复征税、重
叠征税,并且不会因商品周转环节变化而影响税
负的变化,因此,税收负担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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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促进专业化协作
周转税因商品周转环节的变化而影响商品税负的变
化,使周转环节多的专业化协作企业生产的产品
的税负重于周转环节少的非专业化协作企业生产
的产品的税负,从而限制了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发
展。
增值税不存在重复征税、重叠征税,也不因商品周
转环节的变化而影响商品税负的变化,使专业化
协作企业和非专业化协作企业同等纳税,从而为
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发展消除了税收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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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稳定财政收入
周转税由于商品周转环节的变化而影响商品税负的
变化,为企业通过改变协作生产,减少周转环节,
进行合法避税提供了可能,从而使财政收入失去
了稳定性和可靠性。
增值税既不会因经济结构的变化而影响财政收入的
变化,也不会因生产组织方式的变化而影响财政
收入的变化,使财政收入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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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激励国际贸易
周转税按全额征税,并因商品周转环节的变化而影
响商品税负的变化,在商品出口时因难以核算该
商品已纳税额而无法按实际已纳税额退税,因此,
一般只退该商品最后一道环节税。
增值税是按增值额征税,各环节已纳增值税等同于
按最终销售额计算的总体税负,因而,可以在商
品出口时把各环节已纳税款全部退还给企业,使
出口商品实行彻底退税,从而促进对外贸易的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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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少税收扭曲
周转税由于按全额、多环节、差别税率征收,使税
收直接渗透于生产、流转过程。从积极意义上看,
在市场缺陷或计划价格下,周转税能发挥配合价
格、调节产销供求的积极作用。从消极意义上看,
在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情况下,则干预了市场经
济的正常运行。
增值税由于按增值额、多环节、相对单一税率征收,
使税收保持中性,减少了税收对经济的干预,在
市场有效运行的情况下,减少了税收对经济的扭
曲;但在市场缺陷情况下,增值税也较难起到改
善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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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税收制约
周转税只按销售额生产,各企业纳税是独立的,没
有相互间的税收制约关系。
而增值税是按增值额征税,采用税收抵扣的方法,
即每一道生产流转环节征税取决于本生产流转环
节的销售税额,以及前道生产流转环节的销售税
额。在实行凭发票抵扣税款的情况下,增值税就
形成了各道生产流转环节企业之间的税收制约,
健全了税款核算制度。
增值税的局限性。主要是征收管理比较复杂,征收
成本费用比较高,需要严格完整的会计和核算制
度,因而增加了推行增值税制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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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增值税基本制度
一、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增值税的纳
税人。在纳税实务中,我国将增值税的纳税人区
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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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析】
增值税纳税人中的单位包括企业单位和非企业单位,
个人包括个体户以及其他个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还包括:(1)境外的单位或个人
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
以其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无代理人的,以购买
者为扣缴义务人。(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
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3)企业租赁或承
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4)货物期货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
交割环节。交割时采取由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交
易所为纳税人;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
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的会员单
位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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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且会
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
增值税纳税人。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规模标准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划分依据是生
产经营规模。凡是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
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
批发或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纳
税人;或者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年应税销售额
在1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均为小规模纳税人。
反之,则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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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算标准
如果企业规模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但只要会计
核算健全,即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
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
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但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被认定为
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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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二者的业务水平和会计核算水平不同;
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
外必须使用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
发票;
3、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从销售方
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
可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论其是
否从销售方取得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适用于17%或13%的税率纳税,小
规模纳税人适用于6%的征收率纳税。需注意的
是,自1998年7月1日起,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的增值税征收率调减为4%。
5、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销售额×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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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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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析】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目前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销售,按现行税法规定属于营
业税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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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劳务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
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
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
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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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项目和特殊行为
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特殊项目:
①货物期货;
②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③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
品的业务;
④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
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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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为
包括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中,使用自产产品虽未直接发生销售,
没产生货币资金的流入,但也要按照销售行为征
税,其目的是防止税款的流失,保证国家财政收
入,平衡自产品和外购产品的税负。所以税法规
定下列视同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视同销售行为,即没有直接发生销售,但也要按照
正常销售行为征税,通常有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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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例如:某汽车制造厂将汽车交付某汽车销售商代销,
应当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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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销售代销货物。
例如:某汽车销售商代销某汽车制造厂的汽车,应
当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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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移
送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
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时,相关机
构不是设在同一县(市)的,要视同销售交纳增
值税。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仍在货物
最终实现销售时纳税,中间移送时则不交税。
例:某电视机公司,发往外省市分支机构20台电视
机用于销售,每台不含税售价10000元。则在将
计算机移交时,应计算销项税额为:
2010000 17%=3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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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将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
目。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收项目时,纳税人就成为
购买货物的最终消费者,而且是消费在不征增值
税的项目上。这种情况只关系到其进项税额能否
抵扣(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而不是销售问
题。而视同是要求计算销项税。
如:某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一批货物,用于本企
业职工浴室,应当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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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
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例如:某汽车制造厂将完工的汽车作为投资,提供
给甲单位,应当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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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
股东投资者。
如:某服装厂,将自产的服装分配给股东投资者。
该批产品成本20万元,利润率为10%,当月同类
产品平均价格为30万元,则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的销售额
为为3030万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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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或个人消费。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时,纳税人
就成为购买货物的最终消费者,而且是消费在不
征增值税的项目上。这种情况只关系到其进项税
额能否抵扣(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而不是
销售问题。而视同是要求计算销项税。
如:某服装厂,将自产的服装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
工,该批产品成本100万元,利润率为10%,当月
同类产品平均价格为180万元,则计征增值税的
销售额为销售额为180180万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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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
送他人
如:某计算机公司,为即将举行的省体育运动会赠
送计算机10台,每台不含税价格为10000元,则则
销项税额销项税额=10 =10 10000 10000 17%=1700017%=17000元元
如:某商场,开展促销活动,买一赠一。在这次活
动中,销货取得销售额为10万元。赠送商品价值
万元,因未取得收入,企业应该按10 .5万元
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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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8种视同销售行为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大量发生,需
要重点掌握。应该注意的是视同销售不仅要计征
增值税还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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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混合销售行为
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
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是
指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的劳务。
需要强调的是,混合销售行为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
为而言的,也就是说,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
了销售一批货物而做的,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
从属关系,它与一般既从事这个税的应税项目,
又从事另一个税的应税项目,二者之间没有直接
从属关系的兼营行为是完全不同的。
要准确掌握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
如:建筑公司既承担建筑施工业务,同时又向该施
工业工程销售建筑材料,对这项混合销售行为应
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即视为从事营业税应税劳
务)不征收增值税,而是将建筑业务收入和建筑
材料款合并在一起,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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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
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
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小于50%)的企业、
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
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应征收增值税;
例:某彩电厂向本市一新落成的宾馆销售额房用的
21寸彩电800台,含税价2000元/台。由本企业车
队运送该批彩电取得运输收入10000元。
解:销项税额=800 2000(1+17%) 17%(销货)
+10000(1+17%) 17% (运费)
=23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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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行为是征营业税,还是征增值税,
划分的原则
划分的原则是按企业的性质和行为来确定。即:凡
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
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
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
为,视为提供应纳营业税的劳务,征收营业税。
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①对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并且兼营营业税
劳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的混合
销售行为,如果要征增值税,必须是该企业、企
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年货物销售额与营业税
货和劳务的销售额超过50%。反之,不征增值税,
征收营业税。
②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
责运输的混合销售行为应一律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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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兼营行为
一种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
者即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如农村供销社既
销售税率为17%的家用电器,又销售税率为13%
的化肥、农药等。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
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
劳务的销售额,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
从高适用税率征税。
另一种兼营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
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
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该非应税劳务与某
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
从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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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
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分
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地核算货物或应税劳
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
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
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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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建筑装饰材料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兼
营装修业务和工具出租业务。在某一纳税期内,
该商店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价款是200000元;销售商品取得销售收入价税合
计333450元,装修业务收入65200元,租赁业务收
入3800元。商店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
务营业额。
请计算该商店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和增值税税
额(装修业务营业税率为3%,租赁业务营业税率
为5%)(97CPA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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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11)应纳营业税额)应纳营业税额 =65200 3%+3800
5%=2146(元)
(2)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00 17%=34000(元)
(3)不含税销售额
=333450 (1+17%)=285000(元)
(4)增值税销项税额=285000 17%=48450(元)
((55)应纳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额=48450-34000=14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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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在掌握混合消费和兼营行为时,注意把握好三个问
题:
一、什么混合和兼营行为;
二、征什么税;
三、如何计算(计算增值税时,进销项税额的要求
和一般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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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 17%至13%
小规模纳税人 6%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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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析】
我国增值税采用了基本税率加一档低税率的模式。
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另外,出口货
物适用零税率(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6%和4%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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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13%低税率的货物有: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
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如农产品、金属矿采
选产品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其中农产品既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
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农产品(免征增
值税的除外);也包括加工后仍属于农产品的货
物。
金属矿采选产品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采矿原矿
和选矿及煤炭。
除上述货物适用13%的税率外,其他货物均适用17
%的税率。 45
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增值税中的重点部分,必须掌握
46
一、内销业务应纳税额的计算
【理解分析】
1、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
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买方
收取的销项税额,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销售额
是按下含税价款计算的货款,所以不包括销项税
额。
如果是含税价款应换算成不含税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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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费用价外费用
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
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
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
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
用。
不包括以下三项费用: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
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另外,税法对以下几种销售方式分别确定了其销售
额:
48
在掌握销售额的确定时,要特别注意以下
七种特殊情况: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时,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
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
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在掌握折扣销售方式时,还要注意它和销售折扣、
销售折让的区别。
销售折扣是企业的融资行为,国家不能为企业的融
资行为而承担责任少征税,所以在销售折扣方式
下应全额计税,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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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如:某工业企业当月销售货物销售额为200万元。
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为100万元,另开
红字发票折扣10万元,销售的货物已发出。
解:销项税额=(200+100)17%=51(万元)
注:折扣销售仅限于价格折扣,不包括实物折扣,
实物折扣要按“视同销售货物”处理。
如:为鼓励及早付款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
如:2/10、1/20、N/30。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
中减除。
如:某商场批发一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
因对方提前10天付款,所以按合同规定给予5%的
折扣,只收19万元。
解:销项税额=20 17%=(万元)
50
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因为品种、质量问题而减少了销售额,
因此应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实物折扣应按
视同销售处理,不能扣减原销售额。
对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对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后的货款为销售额。的货款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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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
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销售额中
不能抵减收购额。
如:某电视机公司,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电视机100台,每台电视机不含税售价10000元,
收购旧型号电视机不含税折价1000元。
解:销项税额=100 10000 17%=1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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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还本销售方式下
销售额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
本支出。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
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理由:国家不能以减少税收来承担企业销售还本
的责任。
53
(4)以物易物销售方式下
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购货
额计算进项税。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
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例:某彩电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物
易物方式向显像管厂提供21寸彩电2000台,每台
售价2000元(含税价)。显像管厂向彩电厂提供
显像管4000台。双方均已收到货物,并商定不再
进行货币结算。
解:彩电厂的销项税=2000 2000(1+17%)
17%=581200(元)
为何没有进项税额为何没有进项税额?(?(因为没有开票因为没有开票))
54
(5)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的处理。
包装物的租金属于价外费,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
税;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
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
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逾期”
是以一年为期限,即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按不含
税价并入销售额征税。适用的税率则为被包装物
品适用的税率。
55
(6)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
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
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
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
算增值税。
其他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列入固定资产目录,确
已使用过,售价不超过原值的,销售时不征税。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均按6%的征收率征收
增值税。
例: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将本厂售后服务部已使
用2年的10辆摩托车定价为万元/辆,售给了
本厂职工。其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销项税额= 10 (1+6%) 6%=(万元)
56
(7)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视同销售的货物,销售额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如果当月没有同类货物,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
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期没有同类货物时,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
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如果该货物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时,上述公式中还应
加消费税金,即: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金
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执行。
如果该货物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成本利润率按10%
计算。
正确确定销售额后,按下面的公式计算销项税额并由买方
支付: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
57
如:某钢厂,将成本价为16万元的钢材,用于对外
投资,假设成本利润率为10%,应计算增值税的
销项税额为:16 16 ((1+10%1+10%)) 17%=( 17%=(万万
元元))
58
2、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
额为进项税额。所以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
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在销项税额一定的情况下,要注意进项税的抵扣,
这是正确计算增值税的另一个关键问题。
59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有两大类:
一是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
二是从海关取得的完税赁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在
掌握这两大类的前提下,要特别注意有专用发票
但不允许扣除的进项税和无专用发票,又允许扣
除进项税的特殊规定。这是掌握进项税扣除的重
点,也是增值税中的重点和难点。
60
(2) 无论买方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列七种情况均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①购进固定资产(指从国内外购进的或接受捐赠的
固定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是是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等,以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
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
物品。这里讲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建筑物(属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61
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劳务。
非应税项目是指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的劳
务服务项目和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
资产再建工程。
62
③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免税项目是指:农业生产者(包括生产单位)自
产自销的初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向社会
收购的古书和旧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
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
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
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1996年4月1日起
取消此项进口免税);残疾人直接进口供残疾人
专用的物品;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游艇、
摩托车、汽车除外);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
矫形器;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专
供少数民族饮用的边销茶。
63
④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
劳务。
⑤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⑥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
物或者应税劳务。
⑦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
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
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
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
64
(3) 无专用发票但可以抵扣进项税。
即使买方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三种情况
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65
① 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
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
准予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计
算公式是:
进项税=买价×扣除率(10%)
在掌握这部分内容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四个要
点:
一是“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
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
二是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
位)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
三是计算公式中的买价是指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
凭证上的价款,其中包括农业特产税,但不包括增
值税。因为卖方征增值税所以收购方支付的买价中
增值税为零。
四是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也允许买方按10%
抵扣进项税额的理解。
66
②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按7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注意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运费必须是纳税人承担的,运输发票是开给纳税人的。
二是按7% (自1998年7月1日起为7% )计算抵扣额的运
费中仅指“运费”,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
险费等各项杂费。但应包括随同运输发生支付的建设
基金。
三是作为抵扣凭证的单据必须是运输部门专门使用的运输
发票。
四是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以及购销免税货物所发生
的运费,不能按7%抵扣进项税。
如:销售货物支付发货运费等费用12万元,运输单位开具
的货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建设基金万元,装卸费
万元,保险费1万元。其进项税额计算为:
进项税额进项税额==((10+) 10+) 7%=( 7%=(万元万元))
67
③经营废旧物资,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
项税额。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
售的免税废旧物资,依普通发票注明金额按10%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
68
东南大学远程教育
财政与税收
第 三十一 讲
主讲教师: 吴斌
69
3、“当期”的时间限定。
“当期”是指纳税期限。如果税务局给纳税人核定一
个月交一次增值税,纳税期限即为一个月,“当
期”则指一个月内。具体规定如下:
70
(1)销项税“当期”的时间限定。
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货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
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②采取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③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中为货物移送当天。
71
(2)进项税“当期”的时间限定。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按以下规定执行:(按行业
划分)
72
① 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货物所
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
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纸扣进项税额,
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验收入库的,其进项
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
如:某工业企业当月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上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货款已付,下月5日才能到货。本期不得申
报抵扣。
73
②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
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
(包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也应以所有
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尚未付款或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或
分期付款,所有款项未支付完毕的,其进
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
抵扣。
如:某商业企业购进一批货物100万元,货
到入库,尚未付款,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
金17万元。不得扣除。
74
③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
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接
受应税劳务,但尚未支付款项的,其进项
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
75
4、应纳增值税计算中的几种特殊情况。
(1)当期不足抵扣的进项税结转下期抵扣。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时,增值税为负值,
说明当期进项税扣不尽,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已经抵扣了选项税额的货物或劳务,如果改
变用途,用于不准抵扣进项税的项上,应进行调
整。
发生上述情况后,应将此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额,
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无法确定进项税成本计算时按实际成本。“实际成
本”不是指原进价,而指挪用货物月份的实际成
本,即进价+运费+保险费+其他的有关费用。
适用的税率是指征税时适用的税率。“当期”是指
改变用途的时间。
76
(3)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
在购销活动中,因为产品的规格、质量等问题,发生销货退
回或销售折让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需要掌握销货方和购
货方如何调整销项税和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
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进货
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
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如:某商场6月份,因质量问题,顾客退回5月份零售的空调,
退款万元。与厂方联系,将此空调退回厂家,并提供了
税务局开具的退货证明单,收回退货款及税金万元。
解:冲当期销项税额
= (1+17%) 17%= 1(万元) 17% =(万元)
冲当期进项税额
= (1+17%) 17%= (万元)
77
(4)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
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
免税、减税。
78
(5)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售货时只
能开具普通发货票。购货时无论取得何种发票均
不得抵扣进项税,而是采用简易计算办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其中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如果有价外
费用发生,也应一并计入销售额中。对销售额的
要求完全与一般纳税人一样。
79
5、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80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基本政策
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有以下三种形式:
1、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消
费税;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
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有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有:
一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
二是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产货物的自营出口
或委托代理出口(2001年包括全部)。
三是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或受生产企业、外贸企
业委托代理出口货物。
四是某些专门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对外修理修配、
对外投资等项目的特定企业的货物出口等。
81
2、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不退税是指出口货物在前一环节是免税的,故
出口时本身并不含税,也无须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主要有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主要有: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列入免税项目的避孕药品
和工具、古旧图书、免税农产品、国家计划内出
口的卷烟及军品等。
82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
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
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
出口不退税
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承担的税款。
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是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是:税法列举限制或禁止出
口的货物,如原油、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
合金、白银等。
83
(二)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1、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
器仪表、服装,出口退税率为17%。
2、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其他机电产品等
退税率为15%。
3、除1、2两项以外法定税率为17%的其他货物和
农产品以外法定税率为13%的货物退税率为13%
4、农业产品退税率为5%。
84
(三)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计算方法:
1、对出口货物和内销货物统一核算成本的按“免、免、
抵、退抵、退”办法;
2、对出口货物单独核算的按“先征后退”办法。
85
1、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
(1)首先计算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将其计入产品
成本。P170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
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
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计算当期内销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和出口
货物退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
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86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
物销售额50%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
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①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
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
应退税额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
币牌价×退税率
②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
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
应退税额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③③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
税额-应退税额
87
东南大学远程教育
财政与税收
第 三十二讲
主讲教师: 吴斌
88
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例1
例: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
货物,1999年第二季度,内销货物销售额700万
元,出口货物销售额(离岸价)180万美元(外
汇人民币牌价8.4),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的
进项税额为230万元,另外支付进货运费(发票)
金额4.286万元。
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7%,退
税率为9%,并且有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32万
元。请计算该企业二季度应纳或应退增值税税额。
89
解:
(1)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为:
180.4×8.4×(17%-9%)=120.96(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为:
(700×17%)-(230+ 4.286 × 7% -120.96)
-32=119-109.34-32=-22.34(万元),
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2.34万元
(4)计算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当期全部销售额
的比例
当期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为:
180×8.4÷(700+180×8.4)
×100%=1512÷2212×100%=68.35%>50%
(5)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为:
180×8.4×9%=136.08(万元)>未抵扣完
的当期进项税额22.34万元
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22.34万元。
90
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例2
某适用“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
企业,2000年第三季度,内销货物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
820万元,出口货物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为150万美元(汇
率1:),当期购进的各种货物中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为320万元人民币,另有购货的运输发票2
张,一张是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输发票,运费为
万元,另一张是购进原材料的运费发票,运费为
万元,含公路建设基金万元。已知该企业
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退税
税率为15%,上期未扣完的进项税额为23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第三季度应纳和应退的
增值税额。
91
解:
(1)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出口货物不预抵扣的进项税额
=150(17%-15%)=(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82017%-(320+7%)-
23=(万元)
(4)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当期全部销售额比例
=150 (820+150 ) 100%=60%
因为60%大于50%,所以当期出口货物可以退增值税
(5)150 15%=(万元)
因为大于,所以当期的退税额
为万元。
92
2、实行“先征后退”办法
对于未按照“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的生
产企业(不含1993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设立的外
商投资企业),1995年7月1日以后直接出口或委
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的规定征
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
出口退税计划内依照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纳税和退税的计算公式是:
((11)先征税)先征税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
金+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
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22)后退税)后退税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93
3、有进出口企业经营权的外贸企业退税的
计算
其公式是:
应退税额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销售额购进货物的销售额××退税率退税率
对出口货物库存账和销售账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
的企业,也可以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分别
依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退税率
外贸企业适用上述计算办法,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做
到对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单独核
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销售额和进项税额。
94
4、对从事对外承包项目、对外承接修理修
配业务
对从事对外承包项目、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等特
定企业出口货物,特准退(免)税的计算方法是:
按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销售额和规
定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其公式是:
应退税额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销售额购进货物的销售额××退税率退税率
95
三、进口货物征税
(一)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
一般来说,进入我国境内的货物,都必须向我国海
关申报进口,并办理有关报关手续。只要是报关
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增
值税。
(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包括: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2、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3、对于委托代理进口应征增值税的货物,一律由
进口代理者代交进口环节增值税。
96
(二)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主要有两种:
1、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
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2、除第1项所列举的货物外,进口其他货物税率为
17%。
97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条例规定的
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
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关税++消费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税率
98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例1
某进出口公司当月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
完税价格为700万元,该货物关税税率为10%,增
值税税率为17%;当月销售一批货物销售额为
1800万元,适用17%的税率。请计算该企业当月
应纳增值税额。
解:(1)进口货物应纳税额(即:进项税额)
=(700+700 10%)17%=(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180017%=306(万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万元)
99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例2
某进出口公司2000年8月进口120辆小轿车,双方议
定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每辆离岸价格为
万元人民币,到我国口岸的每辆运费为1万元,
支付保险费万元。该公司当月销出其中的110
辆,每辆价格(含增值价格)为万元。已知
小轿车关税税率为110%,消费税率为5%,请计算
该公司当月应纳的当月应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100
解:(1)应纳关税税额
=(120+) 110%=(万元)
(2)应纳消费税税额=[(120+)+]
(1-5%) 5%=(万元)
(3)当期销项税额=110 (1+17%) 17%=374
(万元)
(4)当期进口应纳增值税额
=[( 120+)++] 17%
=(万元)
(5)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万元)
101
第四节 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
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
生时间为:
102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03
纳税期限
104
二、增值税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固定业户与非固定业户不
同。
固定业户在机构所在地纳税。总分机构不同一县
(市)的,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申报纳税;经批准,
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在总机构所在地纳税。固定业
户到外县(市)销货的,应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上述证明的应
在销售地纳税,未在销售地纳税的,在机构所在
地补交税款。
非固定业户应在销售地纳税,未在销售地纳税的,
要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补交。
105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本部分应重点掌握专用发票领购使用、开具范围;
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方法及开具时限;销货退回
或销售折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熟悉专用发
票抵扣管理的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领购开具专
用发票管理。
106
1、专用发票领购使用、开具范围
(1)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
税小规模纳税人及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
用发票。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
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107
(2)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应税
劳务、根据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
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但下列情形不得开下列情形不得开
具专用发票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2、销售免税项目;3、
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4、
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
利或个人消费;6、提供非应税劳务(征收增值
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108
2、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1、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项目填写齐全,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3、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4、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按照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7、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
的专用发票。
10、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不得作为扣税
凭证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109
3、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
关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由税务机关监制的
机外发票。
110
作业:
P182:1、2、3、4、5
P183:6、7、8、
111
一、单项选择题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下列不属于货物的是( )。
A、金银 B、气体 C、电力 D、商誉
答案(D)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关于
其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工业生产企业在购进的货物验收入库后;
B、商业企业在货物验收入库后;
C、一般纳税人在接受应税劳务的当天;
D、工业生产企业在签订购销合同的当天:( )
答案(A)
112
3、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在( )。
A、财政部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务院 D、县级以上税务机关
答案(D)
4、下列行为属于混和销售行为的是( )。
A、某农村供销社销售税率为17%的家用电器,
又销售税率为13%的化肥、农膜等;
B、某建筑装饰材料公司一方面批发零售货物,另
一方面又对外承揽安装、装饰业务等;
C、某建筑公司为某单位盖楼房,双方议定由建筑
公司包工包料,一并核算;
D、某农业机械厂既生产销售农机,又提供加工修
理农机业务
答案(C)
113
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
)。
A、非企业性单位
B.年应税销售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C.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D.个人
答案:( A,C,D )
2、某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其( )的进项税额
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A.已取得的专用发票丢失后由销货方提供存根联
复印件的购进货物
B.水灾后损失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C.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
D.兼营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时,其兼营的
非应税劳务所用的购进货物
答案:( C,D)。 114
判断题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
同小规模纳税人。
参考答案1、√
2、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中的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
参考答案2、×
3、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只能是企业。
参考答案3、×
4、境外单位在我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未在境内
设立经营机构的,在无代理人的情况下,应当以
购买者为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参考答案4、√
5、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为货主开具的发
票上注明的运费和政府收取的建设基金。
参考答案5、√ 115
计算题
增值税计算题:某电视机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
生产销售新型彩色电视机。俊平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
代理该企业2000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经查阅有
关账簿和凭证,获得如下资料:
1.9月2日,采取交款提货结算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
售电视机500台,本期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3000
元。由于商场购买的数量多,按照协议规定,厂家给予
商场售价5%的优惠,每台电视机不含税售价2850
元,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收讫;9月5日,向乙家电商
场销售彩电200台。为了尽快收回货款,厂家提供的
现金折扣条件为4/10、2/20、N/30。本月
23日,全部收回货款,厂家按规定给予优惠。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从消费者个人手中收购旧电视
机,销售新型号电视机10台,开出普通发票10张,
收到货款31100元,并注明已扣除旧电视机折价4
000元。
116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电视机给消费者20台,协议
规定,每台不含税售价4000元,五年后厂家将全部货
款退还给购货方。共开出普通发票20张,合计金额93
600元。
4.以20台电视机向丙单位等价换取原材料,电视机成
本价每台1800元,不含税售价单价3000元。双方
均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5.9月4日,向丁商场销售电视机300台,不含税销
售单价3000元。商场在对外销售时发现,有5台商品
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商场提出将5台电视机作退货处理,
并将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
”送交厂家。该厂将5台电视机收回,并按规定给商场开具
了红字专用发票。
6.本期共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400000元(含从丙
单位换入原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本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117
答案:
1.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
销售额和折旧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
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
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
扣额。电视机厂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
产品,属于是先打折后销售,实际上就是按每台28
50元的单价销售,无需另开发票。这种销售方式被
厂家广泛采用,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增值税。当然,
如果折扣后再另开发票,则不得减除销售额。
对乙商场采取的是现金折扣方式,即先销售后折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先按全额反映,在实际收到折扣后
价款后,再按折扣金额开具其他发票或单据给购货方
入账。这种情况,双方均对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
理(厂家增加、商家减少),折扣部分不得减除销售
额。
应纳销项税额=2850×500×17%+3000
×200×17%=344250(元)。
118
2.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
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应纳销项税额=(31100+4000)÷
(1+17%)×17%=5100(元)。
3.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
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应纳销项税额=93600÷(1+17%)×1
7%=13600(元)。
4.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
物的,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
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
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由于是等价交换,
并且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该笔业
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等,即:
3000×20×17%=10200(元)。
119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非等价交换,一方另以货币
方式支付部分价差,则支付方应将支付的货币部
分从销售额中扣除。
5.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
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通常是因产品质
量问题而提出),应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
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
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的四联单上注明“作
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属于
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
发票。
(2)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
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
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
出或索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