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特许经营(自
营)合同及附件
《特许运营(自营)合同》及附件
主合同:
中外合资四川曾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运营(自营)
合同
附件:
1、《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
2、《中外合资四川曾毛肚装修设计合同》
3、《总部人员费用协议》
4、《物资配送协议》
5、《辅导人员薪资待遇协议》
★ 特许自营模式的壹套合同包括:特许运营合同壹份,附件五份。
中外合资四川曾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运营(自营)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四川省成均市签订:
特许人(甲方):成均中外合资四川曾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注册地址:成均市洗面桥街 3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邮政编码:610041
法定代表人:曾百舸
联系电话:028-
传真:028-
被特许人(乙方):
身份证编号:
身份证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成均曾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资的壹个具有时尚创新力的壹个餐饮
连锁品牌,曾毛肚拥有(名誉)核心配方,拥有“那些锅底”壹次性锅底。乙方
有意经销“曾毛肚”系列产品。乙方希望于区域市场建立和运营曾毛肚特许运营
店,同时理解和认同“曾毛肚”对质量、形象、服务制定的高标准的重要性,愿
意依据“曾毛肚”的标准和要求运营特许运营店。
因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
如下协议:
一、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非独家的特许运营权,乙方取得该特许运营权的对价是履
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即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于“曾毛肚”统壹的运营体系下从事
运营活动,且向甲方支付特许运营费。
2、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曾毛肚”特许运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依
据本合同及关联附件投资设立特许运营店,开展运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曾
毛肚”特许运营权。
3、乙方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企业合法地自主运营、自负盈
亏。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买卖代表,也不是甲方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乙方无
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致使甲方因此于任何方面对第三方承担责任和义务。
二、授权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于 省 市 区 路 号的建筑物内运营
曾毛肚火锅品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于本合同约定的区域之外开设其
它曾毛肚特许运营店。(是否应该设立保护半径)
2、如因本合同解除等原因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可自行开设或授权第三方
于本合同的授权区域内及该区域周边开设新的曾毛肚火锅。
3、如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则甲方未来于 市新开曾毛肚火锅
时,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加盟权。
三、期限及续约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2、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当至少提前 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承诺续约的条件如下:
(1)甲方收取续约加盟费。续约加盟费的数额为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特许
加盟费的 50%。
(2)甲方继续收取特许使用费。续约以后的特许使用费的收取方式和数额
和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方式和数额相同。
(3)续约时甲方不退仍本合同约定之特许保证金,也不再收取新的特许保
证金,即本合同约定之特许保证金于续约后继续有效。
(4)除上述条款外,续约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本合同的规定相同。
四、特许运营费
1、特许加盟费,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壹次性足额向甲方支付加盟费
人民币 万元(大写:)。乙方同意已经支付的特许加盟费是不可退仍的。
2、特许保证金,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壹次性足额向甲方支付特许保
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乙方如有拖欠甲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等的
欠费),或者乙方有违约行为,乙方同意甲方从特许保证金中扣除该欠费或违约
金,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的扣除通知后 7日内补足。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及时补足
特许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仍剩余全部特许保证金。如果乙方没有
欠费或违约行为的,甲方于合约履行三年后 5日内将特许保证金足额无息退仍乙
方。
3、特许使用费。乙方同意按月度向甲方交纳特许使用费,每月的特许使用
费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乙方须于上壹个月的 25日前向甲方壹次
性足额交纳下个月的特许使用费。(和我们目前的年缴制区别较大)
本合同签订后至乙方的“曾毛肚火锅”加盟店试营业前免缴特许使用费,即
第壹次交纳特许使用费的时间于试营业开始当月的 25日之前,数额为 2个月的
特许使用费(即当月和次月)。
4、甲方于收到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后,向乙方出具等额的发票。(发票的问
题向财务部确定过吗?)
五、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选择店址的建议,乙方承认甲方对某壹店址的选择建
议不能视为对该特许运营店盈利或成功的保证和承诺。
2、甲方依据本合同将特许运营权授予乙方使用,且提供代表该特许运营体
系的营业象征、运营体系及手册。(我们内部应该明确具体内容)
3、甲方应提供培训、督导及巡查服务。(关联的体系建立完了吗)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其特许运营店的内部设计和布局的标准方案和规格。
(收费标准)
5、甲方认为合理和必要时,应于本合同期间于业务运营和营销方面向乙方
提供建议和协助。
6、甲方应当于正式签订本合同前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
准确的有关特许运营的基本信息资料、特许运营合同文本等信息。
7、甲方自负费用且于其认为合适的时间对乙方特许运营店进行常规督导和
巡查,评估乙方的运营情况,以便协助乙方维护特许运营店的质量、形象和服务
标准。
甲方承诺积极响应乙方关于特许运营店有关运营问题现场诊断要求的非常
规督导和巡查。非常规督导和巡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
非常规督导和巡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或其指定公司应供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货物供应。
9、甲方自乙方试营业起,每年有向乙方增加新产品的义务,新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烫食菜品、小吃、饮料等。同时,甲方每年有向乙方提供新锅底配方(恐
怕会引起争议)的义务,且制订新锅底的推广计划。
10、甲方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广告宣传及促销,关联费用由()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之规定,合法地使用“曾毛肚”商标、“曾毛肚火锅”
商号和运营模式等运营资源,包括使用曾毛肚体系内的先进管理技术及菜品生产
技术。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指导。
3、乙方有权(于本合同约定的加盟店内)出售或使用甲方制造的产品,使
用曾毛肚连锁体系的各项开发成果。
4、乙方有权有偿使用甲方派出的高级管理团队及全套厨师班子的权利,本
款所称有偿使用是指乙方向甲方派出的上述人员支付正常水平的工资及其他费
用。(能否明确其标准)
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或其指定
公司提供或安排的货物供应。
6、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统壹开展的促销支持。
七、乙方的职责(公司必配物资的严格约束性的问题阐述不够清楚)
1、乙方理解且承认注重特许运营店的每壹个细节对发展和维护“曾毛肚”
高品质的运营标准、保护“曾毛肚”商誉、实现双赢的重要性,因此乙方承诺按
照合同的约定开展营业活动,且于设备、产品和运营体系方面和甲方的要求保持
高度壹致。
2、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特许使用费、保证金等费用。
3、乙方或其运营者应参加且完成甲方提供的开业培训,且达到甲方的要求。
4、乙方承诺于“曾毛肚”特许运营店只能提供“曾毛肚”特有的产品和服
务,不得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也不得变更运营场地或者于该运营场地从事其他
运营活动。
5、乙方同时承诺维护“曾毛肚”特许运营的统壹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
得转让特许运营权。
6、乙方承诺自行承担费用购买家具、设备及其他货物,且保证其使用的家
具、设备及其他货物符合甲方的标准和规格。
7、乙方承诺于签订本合同前已经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运营能
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同时乙方承诺
于特许运营过程中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运营情况、财务情况等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合作情况、股权变更情况、运营情况、财务报表、债权债务、
查封扣押、租赁纠纷、劳动纠纷、诉讼仲裁等)。
8、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9、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特许运营店的投资和装修
1、本合同约定建筑物内的曾毛肚特许运营店的投资资金由乙方全额提供,
预计该特许运营店总投资为 万元。
2、为保证曾毛肚的设计水准和施工水准,乙方应按甲方所提供的曾毛肚火
锅特许运营店的设计装修效果施工,装修可由乙方自行负责。关于特许运营店装
修设计的具体条款见本合同附件《曾毛肚装修设计合同》。
九、特许运营店筹建、运营、管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运营店的筹建由甲方负责。甲方派驻专业的筹备
班子筹备特许运营店,但乙方应向甲方派驻班子支付工资及其它费用。
2、甲方筹备班子的工资、补助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运营店的日常运营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于开业
期间派驻辅导班子驻店参和运营管理,辅导期的时间根据特许运营店的面积大小
为壹至三个月。
4、辅导期内,特许运营店的厨师班子的组建、调整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
5、辅导期内,特许运营店的前厅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其它本合同未予明
确的人员的前期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由甲方派驻的辅导人员负责。
6、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派驻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且有权要求甲方进
行调整。
7、特许运营店所依托的公司的组建由乙方负责,但甲方有义务进行帮助和
配合。
8、甲方努力提高所有派驻人员的能力、素质,竭尽所能地将特许运营店运
营保持于良性状态。
9、于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间断地为乙方提供包括营销、菜品、人力资
源等各项服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保密条款
(壹)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甲乙双方未来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
壹切条件、信息均视为秘密。同时,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甲方带来明显的或潜于的经济利益,且经甲方采取保
密措施的技术信息、运营信息及其他事项。具体包括:
1、技术信息:指甲方的菜谱或者其他产品的制造方法等。
2、运营信息:指原材料供应、业务计划、方案、运营管理策略、方针、制
度、财务资料、各种运营管理诀窍等。
3、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且保证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承诺不得自己或者伙同他人通过刺探、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
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不得泄露或协助他人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4、乙方不得不正当地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不正当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
出借、赠和、出租、转让等不正当使用行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5、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由于乙方过失泄露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壹步扩大,且及时向甲方书面方案。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诺于本合同履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均应当保守甲方的商
业秘密。
(四)保密人员
乙方、乙方的合伙人(合作人)及乙方的员工均负有上述保密义务,乙方承
诺对其合伙人(合作人)及其员工进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要求,且愿意对其合
伙人(合作人)及其员工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十壹、原材料购买及物资供应
1、乙方必须遵照曾毛肚的关联规定,使用曾毛肚提供的核心锅底及其他原
材料。但甲方应对其所提供产品的卫生及食用安全承担责任。
2、乙方能够选择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的家具、餐具、窗帘、员工服装、营
销品等等体现曾毛肚统壹形象的物品。
上述俩款涉及的必须由甲方提供的核心锅底及其他原材料及其他物资的配
送协议见本合同附件。
3、甲方承诺甲方提供的核心原材料及其它物品的价格不高于同等质量产品
的市场价。
十二、乙方员工及甲方人员的待遇
1、乙方应按时向特许运营店人员支付工资及其它费用,其它费用包括差旅
费、暂住费用、意外伤害保险等,同时乙方应为特许运营店全体工作人员提供良
好的住宿条件(能洗澡、照明、通风透气、安全性强、具备暖气)和饮食条件,
员工吃、住、床上用品及员工宿舍的水、电、气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否先预
交给公司)
2、乙方应遵照曾毛肚关于特许运营店人员培训的规定,积极参加曾毛肚于
全国体系内组织的各种培训,包括营销培训、财务培训、厨政培训、前厅培训等,
甲方负责培训组织费用,乙方负责乙方特许运营店参训人员的差旅、膳食。
3、甲方于成均或其它地方组织的特许运营店工作人员往返乙方所于城市的
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产生交通费用的事由包括:首先派驻该店、年假往返、合
约期满终止或合约中途终止等情况下的返回等。
4、合约签订后,厨师长,营销经理于开业前因了解市场、安装厨房设备等
情况往返乙方所于城市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装修设计人员到现场勘察产生的往
返费用由乙方承担。
5、交通标准为:前期筹备人员及厨师长、特许运营店经理及之上人员以飞
机普通舱计;其余厨师及服务人员以火车硬卧计。
6、本条涉及费用,于发生前由甲方向乙方申请,乙方应于费用发生前以银
行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帐户。
十三、宣传推广(免费项目的成本有无预估,它和我们的管理费是否有关)
1、每年免费提供不低于四次的全国统壹营销活动方案,且为乙方免费提供
规定标准内的营销宣传品。免费营销宣传品的规定标准如下:
(1)营销活动 DM单,每 100㎡100份。
(2)宣传吊旗,每 100㎡20张。
(3)易垃宝,每 500㎡2份。
2、每年免费为乙方设计各种平面且提供文案撰写。
3、每年至少三次进行关于曾毛肚品牌的全国性媒体宣传,且由甲方承担该
项宣传产生的费用。
4、每年至少组织俩次全国性的培训活动(如营销培训、厨政培训、财务培
训、高管培训等),且由甲方承担活动的组织费用,但乙方应承担乙方派出人员
的差旅和食宿费用。
5、每月免费就乙方报送的运营报表提供壹份运营分析方案,但前提是乙方
忠实地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运营周报以及甲方认为必要的运营信息和其他信息。
十四、商标
1、“曾毛肚”是甲方母公司成均巨辐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注册商标,乙方只
能依据本合同附件《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的约定和甲方的要求使用该商标。
2、乙方承诺只特许运营中和特许运营店的广告和市场推广中使用该商标,
且不得于任何国家申请注册和“曾毛肚”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除非成均巨辐实业有限公司或者甲方书面要求,乙方不得对该商标进行
更改、停止使用或以其他商标替代。
4、乙方如果发现有任何第三方存于对该注册商标的侵权时,应当及时通知
甲方或者成均巨辐实业有限公司。
十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未经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壹致、达成书面协议或者补充协议,本合同不得
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甲、乙的任何壹方均不得转让其于本合同项下权
利或者义务的壹部分或者全部。
(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乙方擅自转让运营权或者擅自改变运营场地或运营范围的;
(3)乙方泄露甲方提供的手册等机密资料的内容或者侵害甲方的商业秘密
的;
(4)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履行
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的;
(5)乙方于收到甲方的扣除通知后 7日内不能补足所欠特许保证金的;
(6)乙方连续 2个月或者累计 3个月拖欠特许使用费的;
(7)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8)乙方开设类似火锅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甲方未依据本合同将特许运营权授予乙方使用的;
(3)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
合同主要义务的;
(4)于乙方付费的情况下,甲方书面或以实际行为拒绝对乙方特许运营店
进行督导和巡查的;
(5)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参加营销培训、财务培训、厨政培训、前厅培训
等培训,且于乙方派员参加的情况下未履行培训义务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广告宣传推广的;
(7)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或其指定公司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货物供
应,且致乙方停业 7日之上的。
(8)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3、甲方或者乙方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但不妨碍壹方要求他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权利。
十六、合同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全部履行,且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新合同;
(2)本合同已经解除;
(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终止后的事宜
(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15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
销特许运营店的工商登记。
(2)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 15日内归仍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仍甲
方的商业标志、商标、招牌、手册和其他资料等。
(3)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运营店的业务活动和任何
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及甲方母公司成均巨辐实业有限公司的商标、商
号、标志(包括和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4)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撤除曾毛肚特有的装修装饰、商标、
店招、家具、设备等。
(5)乙方、乙方的合伙人(合作人)及乙方的员工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负
有保密义务。
十七、违约责任
1、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壹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对方解除本合同的,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系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将保证金直接冲
抵违约金。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及原辅材料,如因甲方质量原因造成乙方的
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3、本合同涉及的各项费用,如逾期交纳,则于补交应交款项的同时,仍应
按照应交款项每日千分之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4、本合同因不可抗力终止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可是壹方应于 10日内,
将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书面通知另壹方,且尽快取得有关证明。甲方应当确认系
不可抗力事件后 7日内,将乙方的特许保证金足额退仍给乙方(不计利息)。
十八、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修订、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和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成的,则任何壹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通知、生效及其他
1、任何书面通知义务,按本合同中所述双方的注册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被
通知人后,即应视为送达。其中传真以发出当日为准;特快专递以邮局寄出的邮
戳时间后的第三日为送达日。
2、本合同包括附件壹式页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
议和本协议有冲突或不壹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特许人):
公司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乙方(被特许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月日
附件 1: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
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
商标使用许可方(甲方):成均巨辐实业有限公司
商标使用被许可方(乙方):
协议签订地:
由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尚未注册成立,甲方、乙方、乙方委托代理人约
定于乙方注册登记完成后由甲方、乙方、乙方委托代理人之间签订关于本协议约
定的权利义务由乙方委托代理人无条件转移至乙方的补充协议。于乙方注册登记
完成且补充协议签订以前,乙方委托代理人代表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权利
且承担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
成均巨辐实业有限公司系成均曾毛肚餐饮发展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是曾毛肚
商标的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
条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签署的《曾毛肚特许加盟合约》的有关约定,甲乙双方遵
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壹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壹、甲方将独家使用的第 42类的餐馆,咖啡馆,鸡尾酒服务,自助餐馆,
快餐馆,备办宴席商品上的第 1499816 号曾毛肚注册商标,许可乙方投资的
曾毛肚火锅食府使用。
商标标识:
曾毛肚
(贴商标图样,且由许可方盖骑缝章)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
协议。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酒楼的质量和水准,乙方应当保证使
用该注册商标的酒楼的质量和水准。
乙方应于许可期间接受甲方不定期的督察,督察标准为《曾毛肚特许加盟合
约》及其附加协议
四、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且不得超越
许可的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五、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给第三
方使用。
六、商标使用的提供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于 省 市 区 路 号的曾毛肚火锅食府运营场地
使用本商标。
于 曾毛肚火锅食府存续期且本协议约定的许可期限内,甲方承诺于该项
目所于的 以内,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将“曾毛肚”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七、本协议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壹个月内书面通
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于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八、违约责任:
1、于约定使用期限,若甲方无故终止乙方使用“曾毛肚”商标,甲方应承
担违约责任,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于约定使用期限且 曾毛肚火锅食府存续期间内,甲方如于未征得乙方
同意的情况下,于该项目所于的 以内,将“曾毛肚”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导
致的壹方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若违反协议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壹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且要求
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和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
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连锁店的服务质量或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暴光批评或消费
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九、纠纷解决方式:若双方发生商标侵权纠纷,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
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由甲方及乙方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于许可期满后失效。
十壹、本协议作为《曾毛肚特许加盟合约》的补充协议,其发生效力或终止
的条件以《曾毛肚特许加盟合约》为准。
本协议壹式伍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协议副本交
送所于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且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方(甲方):成均巨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时间:年月日
商标受许方(乙方):
时间:年月日
乙方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月日
附件2:
曾毛肚装修设计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四川巨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位于 大红门 曾毛肚火锅食府的装修设计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曾毛肚装修的设计及成套施工图纸(不含水,电,暖通,
空调等),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壹、
设计费
1、设计费按场地设计面积 50元/㎡收取。费用为 1000 ㎡×50元/㎡= 50000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2、税金按费用总额的 %收取。费用为设计费÷(%)-设计费=
2994元(人民币大写:贰仟玖百玖拾肆元整)。
3、总费用:设计费+税金= 52994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贰仟玖百玖拾肆元整)。
二、支付方式
甲方于签订合同之日三日内将上述款项壹次性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四川巨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均市商业银行德盛支行
开户帐号:29012009211086600018
三、设计时间
乙方于收到设计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成套的曾毛肚装修施工图。
四、附则
本合同壹式_俩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四川巨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3:总部人员费用协议
总部人员费用协议
甲方:成均曾毛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壹费用归属:
甲方费用项
期间
往返交通
当地交
通补贴
工资 住宿 工作餐
考察
用餐
餐饮补贴 通讯补贴
1考察期总部考察人员 乙 乙 甲 乙 甲 乙 乙 乙
甲方筹备经理 乙 乙 甲、乙 乙 乙 乙 乙 乙
总部支持部门
人员(视需要)
乙 乙 甲 乙 乙 乙 乙 乙
2筹备期
筹备组员(部
分运营/辅导外
派人员)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3开业庆贺(视需要) 乙 甲 甲 乙 乙 × × ×
4开业辅导期辅导班子 据政策 B由乙方支付
5长驻营运期外派班子 据政策 C由乙方支付
6常规巡视 甲 甲 甲 乙 乙 甲 甲 甲
7受邀巡视 乙 乙 甲 乙 乙 乙 × ×
8装修 据协议
二、归属加盟方或加盟店的总部人员费用结算流程
1、考察期
加盟方提前将约定的考察费打给川江总部,由总部根据关联政策代发,开业
结算。
2、筹备期
加盟方提前将约定的考察费打给川江总部,由总部根据关联政策代发,开业
结算。
3、运营期
店长基本月薪 20%每月转入总部帐户,经理、兑料师基本月薪 10%每月转入
总部帐户,年底由总部代发,其余薪资每月由加盟店发放。其余人员薪资每月由
加盟店发放。
4、庆贺、督导
据政策现场结算。
甲方:成均曾毛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人:
时间:年月日
乙方:
时间:年月日
附件4:物资配送协议
物资配送协议
甲方(供货方):成均曾毛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购货方):
协议签订地:成均
由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尚未注册成立,甲方、乙方、乙方委托代理人约
定于乙方注册登记完成且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方、乙方、乙方委托代理人之间签
订关于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乙方委托代理人无条件转移至乙方的补充协议。
于乙方注册登记完成且补充协议签订以前,乙方委托代理人代表乙方行使本协议
约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为保证曾毛肚火锅食府的品质的壹致性,乙方须使用曾毛肚特色锅底以及其
他指定配送物资。据此,于确定采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其他指定物资的前提
下,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实现良好合作。
第壹条货物名称及数量
1、货物名称:
曾毛肚特色锅底。
乙方向甲方申请代购的其它原材料。
双方约定必须由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资。
上述货物明细见本协议附表。
2、货物数量:按每次请购单执行。
3、请购时限:乙方应于充分考虑到运输等情况下,尽可能合理提前请购,以保
证特许运营店的正常营运。否则,由此对特许运营店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
责。
第二条货物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货物的包装由甲乙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商定。能够多次使用的包装物,由甲乙双方
商定包装物的回收办法。
第三条货物的交货办法、到货地点、接货单位
1、交货方法:甲方将货物运往乙方指定的承运部门(铁路运输运至火车站、
公路运输运至汽车站、空运运至飞机场、水运运至码头)。
2、到货地点:
3、接货单位:
4、邮编:
第四条货物的交货期限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请购申请五日以内发货。发货时间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
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乙方收到货物后,应于收到当日于甲方传真的货物回
执单上签字,且传真给甲方。
第五条货物价格和货款结算
1、付款原则:先款后货。
2、货物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提供的核心原材料于同级同质的情况下,离岸价
不高于甲方所于地市场批发价格的 10%,每次请购前由甲方向乙方报价,乙方确
认价格后,甲方方可发货。货物款项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预付款项中扣除。
3、支付方式:乙方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汇款当日将银行回单传真给甲方。
4、相应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提出货物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于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不合规定,于收到货物起三天之内应
书面通知甲方且提出异议。乙方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于半个月之内因保管不善
造成的货物质量、数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对产品提出异议,视为该产品为合格产品,乙方逾
期提出异议,甲方不受理。
3、壹些鲜活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应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商定处理办法,
乙方因未尽义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等不合约定,如果乙方同意,甲方能够按质
论价,乙方不能利用而拒收,甲方负责调换,但乙方应代为保管,保管期不超过
半个月,逾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时,应按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
送到协议规定的地点,且承担因此造成的费用或损失。若因乙方原因错写地址,
或地址不清楚,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中途退货,无故拒收货物,甲方能够要求乙方承担货款总额 5%的违
约金,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壹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
通知其理由。经双方协商能够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且根据情况部分或
全部免于责任。但因当事人壹方因延迟履行协议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事由,不能免
除责任。
第九条处理纠纷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壹方能够向签订地人
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
本协议规定该补偿违约金、滞纳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于明确责任后十天之
内,按第八条、第九条方式结算,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壹条有效期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且随着《曾毛肚特许加盟合约》
失效而失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成均曾毛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月日
乙方:
时间:年月日
表格 1:甲乙双方约定必须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明细
1、打“*”的为必须配送物资。
2、本明细表中的价格如有变动,双方可协商确定是否配送。
3、本明细表中的价格为不含税费的价格。
名称 数量 单价 备注
食品类
清油底料 *
牛油底料 *
清牛油辅料包 *
野生菌王料包 *
白果炖鸡料包 *
香油
海椒壳 *
红花椒 *
鸡精
鲜青花椒 *
干方竹笋
青川黑木耳
白酒
消泡剂
袋装毛肚
美味牛肝菌
黄牛肝菌
香菇
野生针笋
鲜乳牛肝菌
巴山腊肉
榨菜
熟黄豆
撒尿牛丸
大木耳
烟熏脆皮肠
餐具类
红锅 *
鸳鸯锅 *
竹筷 *
小汤匙
8#平盘
茶壶
牙签筒
四方碗
茶杯
7#浅式盘
冰激凌小碗
调味盅
辣椒缸
8#条盘
9#条盘
7#鲍鱼盘
6#平盘
白酒壶(斤)
猴盘
4#饭碗
醋壶
7#平盘
家具类
餐桌
椅子
候座桌
候座椅
备餐柜
菜架
迎宾台
桌圈
皮椅套
营销类
吊旗(普通)
吊旗(手写)
DM(消费者)
手写 POP
包间牌
筷套 *
椅套
零钱袋
手提袋
扑克
贵宾卡
形象台卡
T恤
形象海报
纸巾盒
POP水牌
书报架
连锁 DM *
烟灰缸
侯餐卡
打火机
钥匙扣
鼠标垫
杯垫
礼品醋壶
红包
雨伞
纸水杯
请柬
装饰画框
服装类
男式经理服
女式经理服
男式主管服
女式主管服
服务员(男)
服务员(女)
收银员
厨房服装
吧员
保安
迎宾服
男保洁服
女保洁服
装修类
山峡石
吹塑灯箱
船拱
地砖
灯具
附件5:辅导人员薪资待遇协议:
特许自营店人事薪酬政策
甲方:成均曾毛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壹、筹备
项目签订以后,总部于加盟方确定筹备开始的情况下派驻壹名项目筹备经
理进行该项目的筹备。
二、辅导
1、开业辅导班子是指新店开业以及开业前期,因为运营需要而于筹备期派
入的运营班子成员;总部派出参和运营辅导的人员派驻时间为三个月。
2、辅导班子组成:
店长 1名
前厅经理 1名
厨政经理 1名
财务经理 1名(视情况)
兑料师 1名
墩子 2名(视情况)
小吃师 1名(视情况)
餐桌服务 3名(视情况)
传菜 2名(视情况)
三、项目筹备薪资
指于筹备期离开总部至新店试营业开始期间的筹备人员的工资,包括路途中。
筹备经理于筹备期的工资由总部每月按城市级别分别承担 1200元、1100元、1000
元;其余部分由加盟店方承担。正常情况下,筹备期为俩个月左右,筹备成员
分段入场。筹备期间辅导班子进驻的,工资标准按辅导期政策进行发放。
城
市
工资
职务
壹级城市(大)
单位:元/天
二级(中型)
单位:元/天
三级(县级城市)
单位:元/天
筹备经理 150 130 110
四、辅导期工资
1、辅导班子薪资:由加盟店承担,根据财务制度按月发放。起薪日为离开
总部当天。
2、工资标准:
大店:>1500㎡中店:800㎡(含)~1500㎡(含)小店:<800㎡
大城市(元/月) 中小城市(元/月)岗位
大店 中店 小店 大店 中店 小店
店长 4500 4200 3900 4300 4000 3800
前厅经理 2500 2300 2200 2300 2200 2100
厨政经理 2500 2300 2200 2300 2200 2100
财务经理 2500 2300 2200 2300 2200 2100
兑料师 1800 1700 1700 1700 1600 1500
小吃师 1500 1400 1400 1400 1300 1200
墩子 1000 900 900 850 800 800
餐桌服务
(领班)
900 800 800 850 800 750
传菜(领班) 900 800 800 850 800 750
五、筹备、辅导人员住宿、工作餐、通讯、交通由店方承担。
1、筹备经理、店长、酒店部门经理
⑴、住宿
﹡离店不远。
﹡单间。(其他人员可多人同住)
﹡基本生活设施
﹡居住环境整洁、安全。
⑵、工作餐
﹡参照当地工作餐中等水平(壹荤、壹素、壹汤)。
⑶、通讯(含有于筹备期间因需要而派驻的运营班子关联人员通讯标准)
﹡筹备期
城市
职务
壹级城市
(单位:元/天)
二级城市
(单位:元/天)
县级城市
(单位:元/天)
筹备经理 20 15 10
店长 15 10 8
酒店部门经理 10 5 5
其他人员 5 100元/月 80元/月
⑷、交通
﹡若当地提供有车辆,则无需给和补贴;
﹡若当地未提供车辆,则按实报实销原则进行报销;
六、总部派驻人员(筹备、辅导)往返长途交通由加盟店承担
1、筹备经理、店长、总部支持部门经理及之上:飞机(经济舱)。
2、其余人员:火车硬卧。
3、当地车站、机场、港口到店之间的交通由加盟方负责安排或报销出租车
费。
4、总部外派人员往返交通费由店方承担。
七、辅导期交通及通讯,无额外固定补贴。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八、社保:由总部统壹办理,费用由加盟店承担。
九、总部派人常规巡视费用由总部承担。
甲方:成均曾毛肚餐饮管理有限公
甲方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月日
乙方: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