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税收筹划原则与风险防范
本章内容:纳税筹划的概念;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纳税筹划的社会环境;偷税的定义与构成要件;避税的定义与构成要件;偷税与避税的联系与区别;纳税筹划与偷税、避税的联系与区别; 纳税筹划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了解:纳税筹划的概念;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纳税筹划的社会环境;偷税的定义与构成要件;避税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熟悉:纳税筹划与偷税、避税的联系与区别;纳税筹划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本章内容、目的要求、重点与难点
从 新 闻 投 资 公 司 零 纳 税 看 税 收 筹 划
世界媒体大王鲁珀特·默克多在英国的主 要控股公司--新闻投资公司,在过去11年中,共获利近14亿英镑(约21亿美 元),但其在英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净额竟然为零,真是“绝顶精明”。
他正是靠着独特的"扩张 和避税手段创造着超级利润"
乔治·布什(小布什),在其竞选演说中就有一句很 讨纳税人喜欢的话:"如果我们降低税收,我们就会繁荣。我有一个计划,将减少边 际税率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对挣扎在贫困边缘的家庭给以帮助。我保证在 获得竞选胜利之后,剩余的所有款项都必须返还美国人民,而不能由政府开销。"
世界 首富--微软集团主席比尔·盖茨的父亲老盖茨通过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披露, 盖茨计划捐出微软20%的财产--1000亿美元,协助世界各国解决艾滋病、疟 疾等疾病问题。这将是迄今为止全球最大一笔以个人名义的慈善捐款,此善举本应值 得称颂,但偏偏有人提出"此项捐献,将使他在美国享有大笔的免税权"。此说并非 空穴来风,说明富人捐款既有其想做"好人"的一面,也多与税收有关。
每年避税300亿 解读中国外企避税招数
中国经营报
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每年光跨国企业避税行为而损失的税收收入约为300亿元。换句话说,跨国企业避税在我国一年便高达300亿元,这约相当于去年中央财政收入的三十分之一。这还仅仅是跨国企业避税,若加上内资企业的避税,数字将会十分惊人。
300亿元如何算出?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工作处处长苏晓鲁进一步解释说,目前,我国已批准成立了40多万家外企,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从账面上看,外企大面积亏损,亏损面达60%以上,年亏损金额达1200多亿元。按照税法的规定,以后的赢利是可以弥补前年度的亏损。因此,我国每年要少征外企所得税约300亿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抽样调查,三分之一的亏损外企是由于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而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实质上是虚亏实赢。照此推算,我国每年光外企所得税流失便达200亿元左右。
每年避税300亿 解读中国外企避税招数
招数一:外企的转让定价直接侵犯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利益
外企的主要避税手段是转让定价,这要占到避税金额的60%以上。
专家指出,所谓的转让定价是指集团内的关联企业之间,为了确保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团内部人为地控制定价,这包括产品价格、贷款利息、无形资产转让价格、劳务费用等等。
跨国公司在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方面有便利的条件。国际贸易总额中约有60%是通过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所形成的。跨国公司在制定内部交易价格时,往往可以便利地采用转让定价办法,达到减少税负从而增加利润的目的。
转让定价在中国主要表现为“高进低出”,即进口设备、进口材料、贷款利率等多方面的价格要高于国际市场,而出口产品的价格却低于国际市场。如此一来,跨国公司是一举两得:增加利润,减少汇率风险。
对中国来说,外企的转让定价无疑会损害国家的利益。而对与外商进行合资或合作的中方来说,转让定价将直接侵犯自己的利益。
招数二:向银行贷款不仅仅是缺少资金也是一种避税办法
目前,许多外企到中国投资前后,向境内外的银行借大量的资金,其中不乏一些实力雄厚的著名国际公司。促使这些企业向银行贷款,不仅仅是缺少资金,这也是一种避税的办法。根据税法的规定,利息支出是在税前扣除。企业适度地负债,利用税前列支利息,先行分取企业利润而达到少交或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外商投资中国的资金中,60%以上是借贷资金,自有资金比例并不高。这种资本弱化避税的手法实质是降低了资本最低回报率,为企业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增加利润。
招数三:在国际避税港建立公司也是避税的一种方法。
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
国际避税地,也称为避税港或避税乐园,是指一国或地区政府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在本国或本地区确定一定范围,允许外国人在此投资和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取得收入或拥有财产而可以不必纳税或只需支付很少税款的地区。
世界上30多个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国家和地区:中美洲的巴拿马和伯利兹;非洲的利比里亚;印度洋地区的马尔代夫;太平洋地区的马绍尔群岛,汤加、库克群岛、瓦鲁阿图、西萨摩亚、塔仑、塔埃岛;中东地区的巴林;欧洲的列支敦士登、泽西岛、直布罗陀、费道尔、摩纳哥;加勒比海地区的巴哈马、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安圭拉、安捷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圣卢西亚、特克斯和凯科斯、格林纳达、多米尼加共和国、蒙塞拉特、阿鲁巴。
每年避税300亿 解读中国外企避税招数
招数四:钻税法漏洞是外企避税的另一个途径。
中国的税法并不完善,税法难免有许多漏洞,为企业的避税提供了空间。如现在,中国对消费税是按照出厂价进行征收。因此,一些厂家便成立自己的销售公司,用较低的出厂价把产品卖给销售公司,这样便可避税以增加利润。
招数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招数六:增加工资发放的次数
第一节 纳税筹划的概念
什么是税收筹划?
某教授主编一本教材出版,参编人员5人,稿酬所得18000元,如何填写稿酬分配表才能纳税最小?
(1)均分:每人应分3000元,共应纳税:
(3000-800)*20%*(1-30%)*6=1848(元)
(2)其中5人800元,第6人14000元,应纳税额为:
5人免税
第6人应纳税=14000*(1-20%) *20%*(1-30%)*=1568(元
如果你想设立一个企业,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
方案比较……案例启示
王某与其二位朋友打算合开一家花店,预计年盈利180 000元,花店是采取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哪种形式税收负担较轻呢?
到底该如何进行选择呢?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相关税法规定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其税率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根据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形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假如王某及其二位合伙人各占1/3的股份,企业利润平分,三位合伙人的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当地税务局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也为每人每月2000元。则每人应税所得为60 000元(即:[(180 000+2000×12×3)÷3-2000×12],适用35%的所得税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60 000×35%-6 750=21 000-6 750=14 250(元)
三位合伙人共计应纳税额为:14 250×3
=42 750(元)
税收负担率为:
42 750÷180000×100%=%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根据税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私营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纳所得税税额=180 000×25%=45 000(元)
税后净利润=180 000-45 000=135 000(元)
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则还要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其每位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135 000÷3×20%=9 000(元)
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9 000×3=27 000(元)
共计负担所得税税款为:
45 000+27 000=72 000(元)
税收负担率为:
72 000÷180 000×100%=40%
由以上计算得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比采用合伙制形式多负担税款为:
72 000-42 750=29 250(元),税收负担率提高%(即:40%-%)。
还真多缴不少税哟……
关于企业是否进行过合理避税的调查统计
税收筹划概念
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收筹划的特点
合法性
预期性
风险性
目的性
收益性
征税的艺术是在鹅身上拨毛而使鹅的叫声最小。
税收是强制课征,而不是自愿捐献。 以道德的名义要求税收,不过是侈谈而已。
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企业纳税筹划是在不违犯国家税收法律的前题下,纳税人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进行调整,以达到减轻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经济利益的一种企业管理行为。
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首先应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这就要求纳税筹划的当事人应熟知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只有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
二、事前筹划原则
企业纳税筹划必须在事前进行,企业经营活动一经发生,企业的各项纳税义务也就随之产生,纳税人此时觉得税负重,要作任何筹划都是徒劳,经不起税务部门的检查,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纳税筹划应在事前进行,这与企业会计的事后核算正好相反。
三、目标性原则
在筹划之前必须了解与分析企业所纳税种类、适用税率、税负、经济业务流程、所在地区税率情况、行业特点等企业所处的纳税环境,并在此的基础上,掌握存在哪些问题,再考虑筹划的可能性,制定筹划要达到什么目标。有了目标,才能选择实现目标的手段,是通过延期纳税、转移税负,还是采取其他合理避税办法来实现目标。
举例:如有些企业为增大销售,与客户签订合同达到多少销售额,年度奖励经销商销售额的百分之几,这个百分之几本是经销商的利润,合同一签,则变为企业销售费用,其产生的增值税由企业负担,只要将这一政策在合同中规定为价格执让,并将这一政策体现在企业销售发票中,增值税就转移出去了,既合理,也合法,还达到降低税负目标。
四、全局性原则
企业税收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企业不仅要交增值税,还要交资源税、所得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某项税额的降低可能影响到其他税额的升高,在纳税筹划时,应全面考虑企业总体税负(或现金流出),特别是关联企业间更应注意此项工作。
国家在制定税法时还制定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而要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可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是付出成本大,还是享受的优惠政策大,应当作个比较,不能顾此失彼,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
财务原则
财务利益最大化
稳健性原则
综合性原则
社会原则
经济原则
便利性原则
节约性原则
税收筹划与偷税
偷税: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追缴偷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者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30%以上且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筹划与欠税
欠税: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故意欠税:不能获得减税、免税待遇,停止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的行为。应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有欠税的事实存在
转移或隐匿财产
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
数额在1万元以上
法律责任:
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税收筹划与抗税
抗税:以暴力或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刑事责任
税收筹划与骗税
骗税: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刑事责任
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者缺陷,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精心安排,以期达到纳税负担最小的经济行为。比如我国的一些企业为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 “ 两免二减半 ” 的税收优惠,从国外请来客商,不要其投资,只借其名义,成立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一边享受外商的优惠,另一边,进行的却是内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显然,避税行为是违背了税法优惠政策制定时的精神和意图,是不符合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的。因此,其必然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
有关 “ 避税 ” 是否合法的争论一直在进行。避税者根据 “ 法律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 的原则,认为避税 “ 合法 ” 。因为其在一定时候的确是可以为纳税人带来利益,因此,在一开始,避税的概念是中性的,也曾在纳税人中风靡一时。但随着避税范围的扩大,给我国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也在不断的增大,政府在税法中不断的加入反避税条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避税已不再是中性的行为,而是法律条款或者立法精神反对甚至是打击的一项非合法的行为。
税收筹划与节税
节税是指在多种营利的经济活动方式中选择税负最轻或税收优惠最多的而为之,以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
变更企业形式节税
运用财务筹划节税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税
我国的税收理论及实践中,目前广泛赞同税收筹划等同于节税的概念。在国家税务总局出版的有关税务筹划书籍及中国税务报中,很明确的把税收筹划定义为 “ 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取得 ” 节税 “ 的税收利益 ” 。
国家对于节税的概念完全是持鼓励、支持的态度。因为节税行为经常是与环境保护,高科技,下岗再就业,引进国外资金投入及引进先进技术,扩大产品出口创汇等我国政府鼓励的项目相联系的,它所体现的是实实在在的为国分忧,也是实实在在的强国富民。节税行为完全是个人(股东),集体(纳税人),国家三者税收利益的最佳结合点。
案例
国家对生产某种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要征收环保税,一个生产污染产品的企业如何进行决策才能不缴税?
研制开发并生产绿色产品
继续生产不“严重污染环境”
的产品
通过隐瞒污染手段,
继续生产该产品
筹划
避税
偷税
税收筹划的分类
按税收筹划服务对象分类
法人、非法人
按税收筹划的区域分类
国内、国外
按税收筹划的对象分类
一般税收筹划、特别税收筹划
按税收筹划的人员划分
内部、外部
按税收筹划采用的方法分类
技术派、实用派
按税收筹划实施的手段分类
政策派、漏洞派
按企业决策项目
投资、经营、成本核算、成本分配
税收筹划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促进税制的不断完善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和实施条件
纳税人的权利
延期申报权
延期纳税权
申请减免税权
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
委托税务代理权
要求赔偿权
保密权
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
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差别
税收执法效果的差别
税制因素
各国税法要素界定不同
税基、税率、税收优惠不同
税收制度因素
税种的税负弹性
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课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性
税率上的差异性
税收优惠
如何利用税收管辖权
的不同进行筹划?
案例
某报纸专栏记者的月薪为500 000元,请考虑该记者与报社采取何种合作方式才能税负最轻?
调入报社
特约撰稿人
投稿
工资
劳务报酬
稿酬
(500000-2000)*45%-15375=208 725(元)
500000*(1-20%)*40%-7000=153 000(元)
500000*(1-20%)*20%*(1-30%)=56 000(元)
纳税筹划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正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了解理论与实践的差异
关注税收法律的变化
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
纳税筹划的形式
纳税人自行筹划:由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筹划。
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筹划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税收筹划是多数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形式。目前我国从事税收筹划业务的中介机构主要是原各级税务机关成立的、现在已经脱钩分离的税务师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纳税人聘请税收顾问筹划
一般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都聘请中介组织的税务专家、税务行政部门退休人员、高校和税务研究机构的专家等进行税收筹划。
合理避税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 分析现有企业税收现状
第二步 具体分析,提供多种税收筹划方案
第三步 筛选税收筹划方案
第四步 各部门沟通协调,执行各税收筹划方案
第五步 分析、总结
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免税技术
减税技术
税率差异技术
扣除技术
抵免技术
退税技术
纳税递延
税负转嫁
选择合理的企业组织形式
税收优惠与税收利益
税收优惠: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策略经济目的,而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优惠手段的差异
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方向
免税技术
免税: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完全免征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
照顾性免税
奖励性免税
免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
免税技术的特点
属于绝对节税
技术简单
适用范围狭窄
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免税技术的方法
尽量争取更多的免税待遇
尽量使免税期最长化
案例
某橡胶集团位于某市A村,主要生产橡胶轮胎、橡胶管和橡胶汽配件。在生产橡胶制品的过程中,每天产生近30吨的废煤渣。为了妥善处理废煤渣,使其不造成污染,该集团尝试过多种办法:与村民协商用于乡村公路的铺设、维护和保养;与有关学校联系用于简易球场、操场的修建等,但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废煤渣的排放未能达标,使周边乡村的水质受到影响,因污染问题受到环保部门的多次警告和罚款。如何治污,拟定两个方案:
把废煤渣的排放处理全权委托给A村村委会,每年支付该村委会40万元的运输费用
用40万元投资兴建墙体材料厂,生产“免烧空心砖”。
方案二
销路好
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能获得一定的节税利益。
利用废煤渣等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彻底解决污染问题
部分解决了企业的就业压力
实务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问题:
第一,樯体材料厂实行独立核算、独立计算销售额、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第二,产品经过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的审定,获得认定证书
第三,向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纳税筹划的形式
纳税人自行筹划:由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筹划。
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筹划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税收筹划是多数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形式。目前我国从事税收筹划业务的中介机构主要是原各级税务机关成立的、现在已经脱钩分离的税务师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纳税人聘请税收顾问筹划
一般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都聘请中介组织的税务专家、税务行政部门退休人员、高校和税务研究机构的专家等进行税收筹划。
减税技术
减税: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减征部分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
照顾性免税
奖励性免税
减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
减税技术的特点
属于绝对节税
技术简单
适用范围狭窄
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免税技术的方法
尽量争取更多的减税待遇并使减税最大化
尽量使减税期最长化
案例
A,B、C、D四个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的普通税率基本相同,其他条件基本相似。A国某企业生产的商品90%以上出口到世界各国。A国对该企业所得是按普通税率征税;B国出于鼓励外向型企业发展的目的,对此类企业减征30%的所得税,减税期为5年;C国对此类企业有减征50%,减税期为3年的规定;D国对此类企业则有减征40%,而且没有减税期限的规定。
A企业应该如何选择投资地?
税率差异技术
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
尽量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某计算机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公司既销售计算机硬件,也从事软件的开发与转让,某月硬件销售为18万元,另接受委托开发并转让软件取得收入2万元,该企业应作何税收筹划?
L/O/G/O
BYE 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