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依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BEIJING TONG REN TANG CHINESE MEDICINE COMPANY LIMITED
北京同仁堂國藥有限公司
( 於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 股 份 代 號 : 8138)
年度業績公佈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年度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創 業 板 的 特 色
創 業 板 ( 「 創 業 板 」 ) 的 定 位 乃 為 較 其 他 在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 聯
交 所 」 ) 上 市 的 公 司 帶 有 更 高 投 資 風 險 的 公 司 提 供 一 個 上 市 的 市 場 。 有 意 投
資 者 應 瞭 解 投 資 該 等 公 司 的 潛 在 風 險 , 並 應 經 過 審 慎 周 詳 考 慮 後 方 作 出 投 資
決 定 。 創 業 板 的 較 高 風 險 及 其 他 特 色 意 味 創 業 板 較 適 合 專 業 及 其 他 資 深 投 資
者 。
由 於 創 業 板 上 市 公 司 新 興 性 質 使 然 , 在 創 業 板 買 賣 的 證 券 可 能 會 較 於 主 板 買
賣 的 證 券 承 受 更 大 的 市 場 波 動 風 險 , 且 無 法 保 證 在 創 業 板 買 賣 的 證 券 有 高 流
通 市 場 。
本 公 佈 乃 遵 照 聯 交 所 創 業 板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 「 創 業 板 上 市 規 則 」 ) 的 規 定 而
提 供 有 關 北 京 同 仁 堂 國 藥 有 限 公 司 ( 「 本 公 司 」 ) 的 資 料 。 本 公 司 各 董 事
( 「 董 事 」 ) 對 此 共 同 及 個 別 地 承 擔 全 部 責 任 。
董 事 在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 就 彼 等 所 知 及 所 信 , 確 認 本 公 佈 所 載 資 料 在 各
重 大 方 面 均 屬 準 確 及 完 整 , 並 無 誤 導 或 欺 詐 成 份 , 亦 無 遺 漏 任 何 其 他 事 項 ,
致 使 本 公 佈 或 其 所 載 任 何 陳 述 產 生 誤 導 。
– 2 –
財 務 摘 要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2017年 2016年 變 動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收 入 1,265,994 1,084,280 + %
毛 利 916,433 795,087 + %
年 度 利 潤 505,512 439,880 + %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利 潤 489,967 420,315 + %
每 股 基 本 及 攤 薄 盈 利 港元 港元 + %
於 12 月 31 日
2017年 2016年 變 動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現 金 及 銀 行 結 餘 1,897,781 1,583,601 + %
總 資 產 2,760,655 2,354,822 + %
權 益 總 額 2,608,177 2,227,237 + %
– 3 –
業 績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 「 董 事 會 」 ) 欣 然 公 佈 ,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 統 稱 為 「 本
集 團 」 )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之 經 審 計 的 合 併 業 績 連 同 去 年 年 度 的 可
比 數 據 如 下 :
合 併 收 益 表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7年 2016年
附 註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收 入 3 1,265,994 1,084,280
銷 售 成 本 4 (349,561) (289,193)
毛 利 916,433 795,087
分 銷 及 銷 售 開 支 4 (193,517) (161,901)
一 般 及 行 政 開 支 4 (127,293) (109,611)
其 他 利 得 - 淨 額 2,061 3,924
經 營 利 潤 597,684 527,499
財 務 收 益 13,356 7,913
財 務 支 出 (32) (43)
淨 財 務 收 益
13,324 7,870
應 佔 按 權 益 法 入 賬 之 投 資 虧 損 (42) (1,809)
按 權 益 法 入 賬 之 投 資 之 減 值 計 提 - (1,290)
除 所 得 稅 前 利 潤 610,966 532,270
所 得 稅 開 支 5 (105,454) (92,390)
年 度 利 潤 505,512 439,880
以 下 人 士 應 佔 利 潤 :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489,967 420,315
非 控 股 權 益 15,545 19,565
505,512 439,880
年 內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每 股 盈 利
( 以 每 股 港 元 列 示 )
每 股 基 本 及 攤 薄 盈 利 6
– 4 –
合 併 綜 合 收 益 表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7年 2016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年 度 利 潤
505,512 439,880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 ( 虧 損 ) :
其 後 可 能 重 新 分 類 至 損 益 的 項 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2,005 (475)
貨 幣 兌 換 差 額 16,519 (4,721)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 ( 虧 損 )
18,524 (5,196)
年 度 綜 合 收 益 總 額
524,036 434,684
以 下 人 士 應 佔 :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504,287 415,656
非 控 股 權 益
19,749 19,028
年 度 綜 合 收 益 總 額
524,036 434,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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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於12月 31日
2017年 2016年
附 註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資 產
非 流 動 資 產
租 賃 土 地 16,008 16,551
物 業 、 廠 房 及 設 備 263,555 256,012
無 形 資 產 79,001 81,279
按 權 益 法 入 賬 之 投 資 20,766 19,81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5,318 13,313
購 買 物 業 、 廠 房 及 設 備 的 已 付 按 金 1,988 1,221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9,132 9,990
405,768 398,176
流 動 資 產
存 貨 235,536 178,539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及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8 221,570 194,506
短 期 銀 行 存 款 1,147,338 786,044
現 金 及 現 金 等 價 物 750,443 797,557
2,354,887 1,956,646
總 資 產 2,760,655 2,354,822
權 益 及 負 債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權 益
股 本 938,789 938,789
儲 備
- 其 他 儲 備 (11,047) (26,301)
- 未 分 配 利 潤 1,565,150 1,210,053
2,492,892
2,122,541
非 控 股 權 益 115,285 104,696
權 益 總 額 2,608,177 2,227,237
– 6 –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 續 )
於12月 31日
2017年 2016年
附 註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負 債
非 流 動 負 債
借 貸 605 556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4,419 4,138
5,024 4,694
流 動 負 債
貿 易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9 114,486 88,372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32,968 34,519
147,454 122,891
總 負 債 152,478 127,585
權 益 及 負 債 總 額 2,760,655 2,354,822
– 7 –
附 註 ﹕
1 一 般 資 料
本 集 團 從 事 中 藥 產 品 和 保 健 品 的 生 產 、 零 售 及 批 發 並 提 供 中 醫 診 療 。
本 公 司 直 接 控 股 公 司 北 京 同 仁 堂 科 技 發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同 仁 堂 科
技 」 ) 為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 「 中 國 」 , 就 本 公 告 而 言 , 不 包 括 香
港 、 澳 門 及 台 灣 )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主 板 上 市 。 本 公 司 中 間 控 股 公 司 北 京 同 仁 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同 仁 堂
股 份 」 ) 為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本
公 司 最 終 控 股 公 司 中 國 北 京 同 仁 堂 ( 集 團 )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 同 仁 堂
集 團 公 司 」 ) 為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公 司 。
2 編 製 基 準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已 按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 「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 ) 及 香
港 《 公 司 條 例 》 ( 第 622 章 ) 編 製 。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根 據 歷 史 成 本 法 編
製 , 並 已 就 按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的 重 估 作 出 修 訂 。
編 製 符 合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的 財 務 報 表 需 採 用 若 干 關 鍵 會 計 估 計 。 此
亦 需 管 理 人 員 在 應 用 本 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時 行 使 判 斷 。
載 入 此 份 2017年 的 年 度 業 績 初 步 公 告 中 有 關 截 至 2017年 及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的 財 務 資 料 , 並 不 構 成 本 公 司 於 該 等 年 度 的 法 定 年 度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的 一 部 分 , 惟 摘 錄 自 該 等 財 務 報 表 。 根 據 香 港 《 公 司 條 例 》 第 436
條 與 該 等 法 定 財 務 報 表 有 關 而 須 予 披 露 的 進 一 步 資 料 如 下 :
根 據 香 港 《 公 司 條 例 》 第 662(3)條 及 附 表 6第 3部 的 規 定 , 本 公 司 已 向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交 付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的 財 務 報 表 , 並 將 會 在 適
當 時 候 交 付 截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的 財 務 報 表 。
本 公 司 核 數 師 已 就 本 集 團 該 兩 個 年 度 的 財 務 報 表 作 出 報 告 。 該 等 核 數
師 報 告 並 無 保 留 意 見 ; 亦 無 載 有 核 數 師 在 無 保 留 意 見 情 況 下 以 強 調 方
式 提 請 有 關 人 士 注 意 的 任 何 事 宜 ; 亦 無 載 有 根 據 香 港 《 公 司 條 例 》 第
406(2) 條 、 第 407(2) 或 (3) 條 作 出 的 陳 述 。
(i) 採 納 準 則 之 修 訂
本 集 團 所 採 納 與 本 集 團 業 務 相 關 且 於 2017 年 1 月 1 日 或 之 後 開 始 之 財 政
年 度 須 強 制 採 用 的 準 則 之 修 訂 如 下 :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7 號 ( 修 訂 本 ) 披 露 計 劃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 修 訂 本 ) 確 認 未 實 現 損 失 的 遞 延 稅 項 資 產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2 號 ( 修 訂
本 )
其 他 實 體 權 益 的 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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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編 製 基 準 ( 續 )
(i) 採 納 準 則 之 修 訂 ( 續 )
採 納 上 述 準 則 之 修 訂 對 該 等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並 無 任 何 重 大 財 務 影 響 。
(ii) 尚 未 生 效 的 新 訂 準 則 、 新 解 釋 及 準 則 之 修 訂
下 列 新 訂 準 則 、 新 解 釋 及 準 則 之 修 訂 與 本 集 團 於 2018 年 1 月 1 日 或 之 後
開 始 的 會 計 期 或 較 後 期 間 強 制 實 行 , 惟 本 集 團 並 無 提 早 採 納 。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 修 訂 本 ) 聯 營 公 司 及 合 營 企 業 的 投 資 (1)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 修 訂 本 ) 投 資 物 業 轉 讓 (1)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 號 ( 修 訂 本 )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道 準 則 (1)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2 號 ( 修 訂 本 )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的 分 類 和 計 量 (1)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4 號 ( 修 訂 本 ) 應 用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與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4 號 保 險 合 約 (1)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1)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 修 訂 本 ) 具 有 負 補 償 的 預 付 款 項 特 性
(2)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0 號 及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 修 訂 本 )
投 資 者 及 其 聯 營 或 合 營 企 業 的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4)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 約 收 益 (1)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5 號 ( 修 訂 本 ) 澄 清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5 號 (1)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6號 租 賃 (2)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7號 保 險 合 約 (3)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解 釋 第 22 號 外 幣 交 易 及 預 收 對 價 (1)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解 釋 第 23 號 所 得 稅 處 理 的 不 確 定 性 (2)
(1) 於 2018年 1月 1日 開 始 的 會 計 期 間 生 效
(2) 於 2019年 1月 1日 開 始 的 會 計 期 間 生 效
(3) 於 2021年 1月 1日 開 始 的 會 計 期 間 生 效
(4) 生 效 日 期 待 定
當 上 述 新 訂 準 則 及 現 有 準 則 之 修 訂 生 效 時 , 本 集 團 將 應 用 此 等 準 則 及
準 則 之 修 訂 。 本 集 團 現 正 對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 第 15 號 及 第 16 號
之 預 期 影 響 作 出 評 估 。 除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6 號 以 外 , 沒 有 其 他 新
準 則 、 詮 釋 及 準 則 之 修 訂 預 期 會 對 本 集 團 的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有 重 大 影
響 。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 金 融 工 具 」 適 用 於 金 融 資 產 和 金 融 負 債 的 分
類 、 計 量 和 確 認 。 而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則 用 以 取 代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內 有 關 金 融 工 具 的 分 類 和 計 量 的 指 引 。
– 9 –
2 編 製 基 準 ( 續 )
(ii) 尚 未 生 效 的 新 訂 準 則 、 新 解 釋 及 準 則 之 修 訂 ( 續 )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 續 )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保 留 但 簡 化 了 混 合 計 量 模 型 , 並 為 金 融 資 產 制
定 三 種 主 要 計 量 類 別 : 攤 餘 成 本 、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及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損 益 。 分 類 的 基 準 是 按 主 體
的 業 務 模 式 以 及 金 融 資 產 的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特 徵 而 釐 定 。 新 減 值 模 型 要
求 必 須 按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確 認 減 值 準 備 , 而 非 根 據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僅 按 已 發 生 的 信 用 損 失 確 認 減 值 準 備 。
在 本 集 團 未 進 行 詳 盡 評 估 前 , 合 理 估 計 相 關 影 響 尚 不 可 行 。 除 了 採 納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減 值 模 型 和 披 露 變 更 外 , 目 前 對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的 採 納 預 期 不 會 對 本 集 團 的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5 號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5 號 「 客 戶 合 約 收 益 」 將 取 代 以 前 的 準 則 :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18 號 「 收 入 」 和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11 號 「 建 造 合 同 」 以 及 相
關 的 收 入 確 認 解 釋 。 根 據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5 號 , 主 體 通 常 在 履 行
履 約 義 務 時 確 認 收 入 。 當 出 現 多 項 履 約 義 務 時 , 會 對 收 入 確 認 產 生 影
響 。 本 集 團 對 採 納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5號 的 潛 在 影 響 進 行 了 評 估 ,
不 會 對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及 收 入 確 認 時 間 產 生 任 何 重 大 影 響 。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6 號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6 號 「 租 賃 」 提 供 了 租 賃 的 定 義 及 其 確 認 和 計 量
要 求 , 並 確 立 了 就 出 租 人 和 承 租 人 的 租 賃 活 動 向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報 告
有 用 信 息 的 原 則 。
本 集 團 是 一 系 列 物 業 的 承 租 人 , 而 該 等 物 業 被 劃 分 為 經 營 租 賃 。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6 號 提 供 有 關 租 賃 會 計 處 理 的 新 規 定 , 且 在 將 來
不 再 允 許 承 租 人 在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外 確 認 某 些 租 賃 。 相 反 , 當 本 集 團
作 為 承 租 人 時 , 幾 乎 所 有 的 租 賃 都 須 確 認 為 一 項 資 產 ( 該 租 賃 專 案 的
使 用 權 ) 及 一 項 金 融 負 債 ( 該 租 賃 項 目 的 付 款 義 務 ) 。 初 次 採 納 的 新
準 則 會 因 而 導 致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資 產 和 金 融 負 債 的 增 加 。 就 新 準 則
對 合 併 收 益 表 所 產 生 的 財 務 影 響 而 言 , 租 賃 費 用 將 被 使 用 權 資 產 的 直
線 折 舊 費 用 和 租 賃 負 債 的 利 息 費 用 所 取 代 。 使 用 權 資 產 採 用 直 線 法 進
行 折 舊 以 及 租 賃 負 債 採 用 實 際 利 率 法 核 算 , 將 共 同 導 致 在 租 賃 起 初 的
數 年 裡 計 入 合 併 收 益 表 的 總 金 額 會 較 高 , 而 計 入 租 賃 後 期 的 費 用 則 較
低 。
預 計 2019 年 1 月 1 日 或 之 後 開 始 的 財 政 年 度 方 會 採 納 此 新 準 則 。
– 10 –
3 分 部 資 料
主 要 經 營 決 策 者 已 被 確 認 為 本 公 司 的 執 行 董 事 及 非 執 行 董 事 ( 「 執 行
董 事 」 及 「 非 執 行 董 事 」 ) 。 執 行 董 事 及 非 執 行 董 事 審 閱 本 集 團 內 部
報 告 以 評 估 表 現 並 分 配 資 源 , 同 時 根 據 該 等 報 告 釐 定 營 運 分 部 。
執 行 董 事 及 非 執 行 董 事 從 地 理 角 度 考 慮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並 釐 定 本 集 團 有 3
個 呈 報 營 運 分 部 。
收 入 來 源 地 區 按 銷 售 貨 品 及 提 供 服 務 所 在 地 分 析 。 相 關 詳 情 如 下 :
(i) 香 港 - 在 香 港 透 過 零 售 店 鋪 銷 售 中 藥 產 品 及 保 健 品 並 提 供 中 醫 診
療 服 務 , 以 及 批 發 中 藥 產 品 及 保 健 品 。 此 外 , 該 分 部 包 括 來 自 使
用 「 同 仁 堂 」 品 牌 名 稱 的 海 外 實 體 的 品 牌 使 用 費 收 益 。
(ii) 中 國 - 於 中 國 批 發 保 健 品 及 向 中 國 以 外 的 客 戶 獨 家 分 銷 同 仁 堂 科
技 及 同 仁 堂 股 份 的 同 仁 堂 品 牌 產 品 。
(iii) 海 外 - 於 其 他 海 外 國 家 ( 包 括 澳 門 ) 零 售 及 批 發 中 藥 產 品 及 保 健
品 以 及 提 供 中 醫 診 療 服 務 。
未 分 配 項 目 主 要 包 括 企 業 開 支 。
分 部 間 銷 售 根 據 相 關 方 協 定 之 條 款 進 行 。
執 行 董 事 及 非 執 行 董 事 根 據 各 個 營 運 分 部 的 收 入 及 分 部 業 績 評 估 分 部
表 現 。 管 理 層 根 據 實 體 的 位 置 及 本 集 團 主 要 經 營 決 策 者 為 分 配 資 源 及
評 估 表 現 所 審 閱 的 資 料 釐 定 營 運 分 部 。
分 部 資 產 包 括 租 賃 土 地 、 物 業 、 廠 房 及 設 備 、 無 形 資 產 、 按 權 益 法 入
賬 之 投 資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購 置 物 業 、 廠 房 及
設 備 的 已 付 按 金 、 存 貨 、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及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短 期 銀 行 存
款 於 現 金 及 現 金 等 價 物 , 分 部 負 債 包 括 借 貸 、 貿 易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 11 –
3 分 部 資 料 ( 續 )
(a) 合 併 收 益 表 分 析
香 港 中 國 海 外 合 計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截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分 部 收 入 936,461 425,532 307,607 1,669,600
分 部 間 收 入 (300,204) (102,654) (748) (403,606)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之 收 入 636,257 322,878 306,859 1,265,994
分 部 業 績 之 貢 獻 577,880 27,866 24,935 630,681
折 舊 及 攤 銷 (15,082) (644) (8,969) (24,695)
無 形 資 產 攤 銷 (1,300) - (1,146) (2,446)
物 業 、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減 值 計 提 (5,509) - (1,177) (6,686)
存 貨 之 減 值 計 提 - - (523) (523)
存 貨 撇 減 (950) - (534) (1,484)
分 部 業 績 555,039 27,222 12,586 594,847
分 部 間 對 銷 2,837
經 營 利 潤 597,684
財 務 收 益 13,025 225 106 13,356
財 務 支 出 - - (32) (32)
應 佔 按 權 益 法 入 賬 之 投 資 虧 損 (42)
除 所 得 稅 前 利 潤 610,966
所 得 稅 開 支 (94,350) (7,163) (3,941) (105,454)
年 度 利 潤
505,512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分 部 收 入 826,109 316,892 252,842 1,395,843
分 部 間 收 入 (229,022) (82,187) (354) (311,563)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之 收 入 597,087 234,705 252,488 1,084,280
分 部 業 績 之 貢 獻 530,060 15,918 24,646 570,624
折 舊 及 攤 銷 (15,183) (605) (6,670) (22,458)
無 形 資 產 攤 銷 (1,300) - (417) (1,717)
存 貨 撇 減 (730) (17) (115) (862)
分 部 業 績 512,847 15,296 17,444 545,587
分 部 間 對 銷 (18,088)
經 營 利 潤 527,499
財 務 收 益 7,494 180 239 7,913
財 務 支 出 (12) - (31) (43)
應 佔 按 權 益 法 入 賬 之 投 資 虧 損 (1,809)
按 權 益 法 入 賬 之 投 資 之 減 值 計 提 (1,290)
除 所 得 稅 前 利 潤 532,270
所 得 稅 開 支 (85,648) (2,502) (4,240) (92,390)
年 度 利 潤
439,880
– 12 –
3 分 部 資 料 ( 續 )
(b)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的 分 析
香 港 中 國 海 外 合 計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分 部 資 產 及 負 債
總 資 產 2,260,150 203,558 296,947 2,760,655
按 權 益 法 入 賬 之 投 資 12,900 - 7,866 20,766
非 流 動 資 產 之 增 加 (1) 8,083 122 26,068 34,273
總 負 債 (86,864) (33,576) (32,038) (152,478)
於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分 部 資 產 及 負 債
總 資 產 1,976,634 122,994 255,194 2,354,822
按 權 益 法 入 賬 之 投 資 11,467 - 8,343 19,810
非 流 動 資 產 之 增 加 (1) 4,430 263 34,150 38,843
總 負 債 (73,863) (28,653) (25,069) (127,585)
(1) 本 分 析 中 , 非 流 動 資 產 之 增 加 不 包 括 按 權 益 法 入 賬 之 投 資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 13 –
3 分 部 資 料 ( 續 )
(c) 收 入
按 類 別 劃 分 的 收 入 分 析 如 下 :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銷 售 產 品 1,217,907 1,044,886
服 務 收 入 47,548 38,519
品 牌 使 用 費 收 益 539 875
1,265,994 1,084,280
(d) 有 關 主 要 客 戶 的 資 料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 來 自 三 名 ( 2016 年 : 三 名 ) 客 戶 的 收 入
各 佔 本 集 團 總 收 入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 該 等 收 入 來 自 香 港 分 部 及 中 國 分
部 。 來 自 該 等 客 戶 的 收 入 概 述 如 下 :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來 自 以 下 人 士 的 收 入 :
- 客 戶 A 239,930 227,517
- 最 終 控 股 公 司 所 控 制 的 實 體 (1) 197,304 151,780
- 客 戶 B 138,479 142,603
575,713 521,900
(1) 指 受 共 同 控 制 的 一 組 實 體 , 視 為 單 一 客 戶 。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 其 他 分 部 概 無 客 戶 ( 2016 年 : 無 ) 個 別
佔 本 集 團 總 收 入 的 百 分 之 十 或 以 上 。
– 14 –
3 分 部 資 料 ( 續 )
(e) 有 關 地 區 的 資 料
本 公 司 於 香 港 營 運 。 本 集 團 按 地 區 劃 分 的 來 自 外 界 客 戶 之 收 入 及 非 流 動
資 產 的 分 析 如 下 :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i) 收 入 (1)
香 港 636,257 597,087
中 國 322,878 234,705
澳 門 142,300 110,190
澳 大 利 亞 53,173 45,353
加 拿 大 35,943 33,320
新 加 坡 23,969 23,945
新 西 蘭 19,627 17,023
其 他 國 家 31,847 22,657
1,265,994 1,084,280
(ii) 非 流 動 資 產 (2)
香 港 250,048 263,883
中 國 1,600 2,000
澳 門 8,802 9,500
澳 大 利 亞 40,803 36,296
加 拿 大 8,722 4,828
新 加 坡 666 759
新 西 蘭 5,644 5,555
美 國 24,201 24,868
瑞 士 12,351 -
其 他 國 家 7,715 7,374
360,552 355,063
(1) 收 入 來 源 地 區 按 銷 售 貨 品 及 提 供 服 務 所 在 地 分 析 。
(2) 非 流 動 資 產 按 地 區 分 析 是 根 據 該 資 產 的 所 在 地 或 持 有 地 釐 定 。 本 分
析 中 , 非 流 動 資 產 總 額 不 包 括 按 權 益 法 入 賬 之 投 資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 15 –
4 按 性 質 分 類 的 開 支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出 售 存 貨 成 本 278,329 226,757
僱 員 福 利 開 支 175,818 155,636
經 營 租 賃 付 款 75,321 61,890
預 付 經 營 租 賃 款 項 攤 銷 543 543
無 形 資 產 攤 銷 2,446 1,717
物 業 、 廠 房 及 設 備 折 舊 24,152 21,915
物 業 、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減 值 計 提 6,686 -
出 售 物 業 、 廠 房 、 設 備 之 虧 損 110 35
存 貨 之 減 值 計 提 523 -
存 貨 撇 減 1,484 862
核 數 師 酬 金
- 核 數 服 務 3,850 2,924
- 非 核 數 服 務 155 790
研 發 9,581 4,273
匯 兌 ( 收 益 ) ╱ 虧 損 淨 額 (286) 76
宣 傳 及 廣 告 開 支 22,540 15,943
法 律 及 專 業 開 支 6,671 6,758
5 所 得 稅 支 出
就 年 內 估 計 應 課 稅 利 潤 按 %( 2016 年 : %) 的 稅 率 計 提 香 港 利 得
稅 。 就 中 國 營 運 附 屬 公 司 年 內 估 計 應 課 稅 利 潤 按 25%( 2016 年 : 25%)
的 稅 率 計 提 中 國 企 業 所 得 稅 。 海 外 利 潤 的 稅 項 基 於 年 內 估 計 應 課 稅 利
潤 按 本 集 團 經 營 所 在 國 家 的 現 行 稅 率 計 算 。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當 期 所 得 稅
- 本 年 度 105,249 95,400
- 往 年 多 計 撥 備 (988) (745)
104,261 94,655
遞 延 所 得 稅 1,193 (2,265)
所 得 稅 支 出
105,454 92,390
– 16 –
6 每 股 盈 利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乃 按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利 潤 除 以 年 內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的 加
權 平 均 數 計 算 。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利 潤 489,967 420,315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數 ( 千 股 ) 837,100 837,100
每 股 盈 利 ( 港 元 )
截 至 2017年 及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 無 具 潛 在 攤 薄 效 應 之 股 份 。
7 股 息
2017 年 及 2016 年 的 已 付 股 息 分 別 為 133,936,000 港 元 ( 每 股 港 元 )
及 108,823,000 港 元 ( 每 股 港 元 ) 。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股 息 每 股 港 元 ( 股 息 總 額 為 159,049,000 港 元 ) 將 於 本 公 司 在 2018
年 5 月 7 日 舉 行 的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上 提 呈 。 該 等 財 務 報 表 並 無 反 映 該 應 付
股 息 。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已 付 每 股 普 通 股 中 期 股 息 零 港 元
( 2016年 : 零 港 元 ) - -
建 議 每 股 普 通 股 末 期 股 息 港 元
( 2016年 : 港 元 ) 159,049 133,936
159,049 133,936
– 17 –
8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及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170,767 144,577
預 付 款 項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項 26,080 29,863
按 金 23,609 18,952
應 收 合 營 企 業 款 項 1,114 1,114
221,570 194,506
於 2017 年 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根 據 發 票 日 期 的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關 連 方 的 貿 易 款 項 ) 的 賬 齡 分 析 如 下 :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3 個 月 或 以 內 126,921 129,603
3 至 6 個 月 31,275 12,193
6 個 月 至 1 年 6,905 382
1 年 以 上 5,666 2,399
170,767 144,577
9 貿 易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貿 易 應 付 款 項 52,679 36,244
應 計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61,807 52,128
114,486 88,372
於 2017 年 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根 據 發 票 日 期 的 貿 易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關 連 方 的 貿 易 款 項 ) 的 賬 齡 分 析 如 下 :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3 個 月 或 以 內 51,086 34,260
3 至 6 個 月 587 1,604
6 個 月 至 1 年 981 217
1 年 至 2 年 25 163
52,679 36,244
– 18 –
10 承 擔
(a) 資本承擔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已 訂 約 但 未 撥 備
- 物 業 、 廠 房 及 設 備 3,281 2,761
(b) 經營租賃承擔
本 集 團 根 據 不 可 撤 銷 經 營 租 約 租 用 多 個 零 售 店 鋪 、 倉 庫 及 員 工 宿 舍 。
租 期 介 乎 1 至 10 年 , 若 干 租 約 可 於 租 期 結 束 時 按 市 場 租 金 續 約 。
根 據 不 可 撤 銷 經 營 租 賃 的 未 來 最 低 租 賃 付 款 總 額 如 下 :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1 年內 65,193 52,591
1 年以上及 5 年以內 78,212 75,730
5 年以上 9,623 8,433
153,028 136,754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業 務 回 顧
概 覽
在 北 京 一 處 繁 華 商 業 區 深 處 , 屹 立 著 兩 座 格 局 規 整 、 修 繕 一 新 的 老 式 四 合
院 , 這 裡 是 同 仁 堂 的 老 家 , 院 外 車 水 馬 龍 , 小 院 卻 鬧 中 取 靜 、 光 影 綽 綽 、 藥
草 留 香 , 於 喧 囂 中 安 然 自 若 , 昭 靜 影 , 似 沉 璧 , 在 寒 來 暑 往 中 堅 守 中 醫 藥 精
髓 , 於 歷 史 洪 流 中 巍 然 屹 立 。
百 年 榮 光 , 欣 逢 盛 世 , 當 前 中 醫 藥 國 際 化 迎 來 天 時 、 地 利 、 人 和 的 大 好 時
機 。 作 為 先 拔 頭 籌 「 走 出 去 」 的 中 華 老 字 號 , 同 仁 堂 始 終 秉 承 「 循 序 漸 進 、
穩 打 穩 紮 、 以 醫 帶 藥 、 醫 藥 結 合 、 文 化 行 銷 、 鑄 造 品 牌 、 嚴 格 管 理 、 保 證 效
益 」 的 海 外 發 展 原 則 , 繼 續 加 快 步 伐 擴 展 歐 美 主 流 市 場 , 以 「 大 健 康 」 為 發
展 理 念 , 與 時 俱 進 轉 變 方 式 , 孜 孜 不 倦 探 索 新 型 業 務 模 式 , 竭 盡 全 力 打 造 覆
蓋 全 產 業 鏈 的 現 代 化 、 國 際 化 、 專 業 化 的 中 醫 集 團 , 實 現 「 有 健 康 需 求 的 地
方 就 有 同 仁 堂 」 。 在 夢 想 的 舞 台 上 , 百 年 老 店 同 仁 堂 宛 如 一 首 撫 人 濟 世 的 老
歌 , 繼 續 以 「 仁 德 」 二 字 , 譜 寫 著 自 己 的 現 在 進 行 式 。
– 19 –
縱 觀 2017 年 , 世 界 經 濟 繼 續 保 持 溫 和 復 蘇 態 勢 , 國 際 貿 易 和 投 資 環 境 繼 續
回 暖 。 隨 著 國 際 原 油 價 格 反 彈 , 美 國 經 濟 復 蘇 態 勢 強 勁 , 歐 元 區 經 濟 繼 續 改
善 , 新 興 市 場 經 濟 體 總 體 增 長 較 快 , 為 世 界 經 濟 進 一 步 復 蘇 奠 定 基 礎 。 但 從
西 方 發 達 經 濟 體 到 新 興 經 濟 體 , 從 美 元 加 息 和 貿 易 保 護 主 義 , 全 球 經 濟 仍 面
臨 調 整 及 轉 型 壓 力 。 面 臨 著 緩 慢 復 蘇 但 仍 具 不 確 定 性 前 景 的 經 濟 形 勢 , 我 們
在 國 家 「 一 帶 一 路 」 戰 略 領 導 下 , 透 過 統 籌 運 作 與 管 理 , 拓 寬 海 外 市 場 , 策
略 部 署 投 資 和 業 務 , 通 過 收 購 兼 併 等 多 種 形 式 , 形 成 集 醫 療 、 保 健 、 科 研 、
教 育 、 文 化 及 產 業 「 六 位 一 體 」 協 調 發 展 的 中 醫 藥 集 團 新 格 局 。 本 年 內 , 我
們 於 香 港 、 新 加 坡 、 澳 洲 、 加 拿 大 、 美 國 、 瑞 士 及 南 非 新 設 零 售 終 端 , 業 務
已 覆 蓋 中 國 境 外 21 個 國 家 及 地 區 , 旗 下 零 售 終 端 由 2016 年 67 家 增 至 2017 年
80 家 。
在 當 前 宏 觀 經 濟 出 現 難 以 預 測 變 數 的 充 滿 挑 戰 的 大 環 境 下 , 本 集 團 收 入 及 利
潤 一 直 保 持 穩 定 增 長 , 致 力 為 股 東 賺 取 持 續 及 穩 定 的 回 報 。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日 止 年 度 ( 「 本 年 」 ) , 本 集 團 收 入 實現 1, 百 萬 港 元 ( 2016年 :
1, 百 萬 港 元 ) , 增 長 %; 淨 利 潤 實 現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增 長 %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利 潤 達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增 長 %; 每 股 盈 利 上 升 至 59 港 仙 ( 2016
年 : 50 港 仙 ) 。 董 事 會 建 議 派 付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19 港 仙 ( 2016 年 : 16 港
仙 ) 。
香 港 市 場
本 年 受 訪 港 旅 客 人 次 及 旅 客 消 費 轉 型 的 影 響 , 香 港 的 零 售 業 整 體 繼 續 疲 弱 ,
本 集 團 香 港 市 場 收 入 仍 保 持 穩 定 增 長 %, 實 現 收 入 達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同 店 銷 售 增 長 達 %, 此 乃 受 益 於 市 場 對 本 集 團 產
品 的 持 續 需 求 及 品 牌 宣 傳 的 繼 續 深 化 。 今 年 , 我 們 亦 於 沙 田 及 屯 門 新 開 設 了
兩 家 零 售 終 端 , 合 理 化 佈 局 香 港 地 區 的 零 售 終 端 , 令 香 港 零 售 終 端 增 至 26
家 。 以 多 元 化 的 方 式 進 一 步 推 廣 同 仁 堂 品 牌 產 品 , 提 升 市 場 佔 有 率 , 鞏 固 了
同 仁 堂 品 牌 在 香 港 中 醫 藥 市 場 的 領 軍 地 位 。
非 香 港 市 場
積 極 開 拓 海 外 市 場 是 本 集 團 的 首 要 發 展 目 標 , 在 不 斷 鞏 固 現 有 海 外 市 場 的 基
礎 上 , 本 集 團 仍 努 力 開 拓 新 的 海 外 市 場 , 實 現 「 立 足 香 港 , 站 穩 亞 洲 , 面 向
主 流 」 的 全 球 發 展 佈 局 。 本 年 內 , 我 們 在 新 加 坡 、 澳 大 利 亞 、 加 拿 大 、 美
國 、 瑞 士 及 南 非 共 新 開 設 11 家 零 售 終 端 , 海 外 零 售 終 端 增 至 54 個 。 本 年 ,
來 自 海 外 市 場 的 收 入 為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增 長
%, 同 店 銷 售 增 長 達 %。
隨 著 大 健 康 的 理 念 日 漸 普 及 , 本 集 團 優 質 的 自 有 產 品 認 知 度 不 斷 提 高 及 海 外
對 同 仁 堂 產 品 的 需 求 持 續 增 長 。 本 年 中 國 市 場 收 入 錄 得 大 幅 增 長 %, 達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 20 –
中 醫 作 為 中 國 傳 統 的 非 物 質 文 化 遺 產 , 庇 蔭 華 夏 , 也 日 漸 成 為 世 界 福 音 。 隨
著 中 醫 藥 在 治 療 疑 難 雜 症 和 健 康 養 生 方 面 顯 示 出 的 奇 特 效 果 , 中 醫 藥 越 來 越
受 到 國 際 社 會 的 廣 泛 認 可 和 關 注 , 如 今 中 醫 藥 已 經 傳 播 到 183 個 國 家 和 地
區 , 103 個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成 員 國 認 可 使 用 針 灸 , 中 醫 藥 正 在 惠 及 更 多 國 家 的
人 民 。 借 著 這 股 「 中 醫 熱 」 的 東 風 , 同 仁 堂 順 勢 而 上 , 於 本 年 在 南 非 開 設 5
家 零 售 終 端 , 積 極 舉 辦 義 診 、 巡 診 和 健 康 講 座 , 讓 南 非 民 眾 親 身 體 驗 神 奇 的
中 醫 藥 , 開 啟 中 醫 藥 走 入 非 洲 的 重 要 里 程 碑 。 同 時 , 我 們 亦 在 瑞 士 開 設 零 售
終 端 , 舉 辦 名 醫 義 診 、 以 醫 帶 藥 傳 播 中 醫 藥 , 以 過 去 在 海 外 市 場 的 經 驗 積
累 , 將 「 救 急 症 於 即 時 , 挽 垂 危 於 頃 刻 」 的 理 念 推 崇 到 歐 洲 , 透 過 因 地 制 宜
的 發 現 、 挖 掘 和 研 究 當 地 多 發 病 症 及 疑 難 雜 症 , 為 世 界 人 民 的 健 康 作 出 更 大
貢 獻 。
雖 然 「 一 帶 一 路 」 倡 議 為 中 醫 藥 國 際 合 作 與 交 流 迎 來 了 嶄 新 的 歷 史 機 遇 , 但
中 醫 藥 真 正 走 出 去 還 面 臨 諸 多 困 難 與 挑 戰 : 文 化 背 景 和 理 論 體 系 的 差 異 、 缺
乏 統 一 的 相 關 國 際 標 準 及 規 範 及 諸 多 法 律 障 礙 和 貿 易 壁 壘 , 都 延 緩 了 中 醫 藥
的 傳 播 步 伐 。 自 1993 年 初 響 應 國 家 「 走 出 去 」 策 略 , 北 京 同 仁 堂 以 香 港 為 橋
頭 堡 , 孜 孜 不 倦 深 耕 20 多 年 , 開 辦 門 店 、 建 設 基 地 、 推 廣 品 牌 、 傳 播 文 化 、
佈 局 全 產 業 鏈 , 懷 著 將 中 醫 藥 文 化 推 廣 到 全 世 界 的 光 榮 使 命 , 讓 全 世 界 共 用
中 醫 藥 救 人 治 病 的 福 澤 。 透 過 以 醫 帶 藥 、 文 化 先 行 的 傳 播 方 式 , 邁 向 海 外 的
同 仁 堂 將 藥 香 四 海 , 譽 滿 全 球 。
生 產 及 研 發
我 們 大 埔 生 產 基 地 擁 有 高 水 準 品 質 管 制 體 系 , 持 有 香 港 中 成 藥 GMP( 生 產 質
量 管 制 規 範 ) 認 證 , 更 擁 有 國 際 標 準 ISO22000:2005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及
HACCP( 危 害 分 析 中 藥 管 制 點 ) 認 證 , 不 遺 餘 力 地 為 消 費 者 提 供 值 得 信 賴 的
高 品 質 的 放 心 產 品 及 服 務 。
本 年 內 , 本 集 團 成 功 進 行 鹿 茸 膠 原 膠 囊 新 產 品 的 試 生 產 及 香 港 上 市 推 廣 工
作 。 為 了 落 實 本 集 團 海 外 業 務 拓 展 的 專 業 定 位 , 繼 續 不 遺 餘 力 地 推 動 適 應 海
外 市 場 需 要 的 多 區 域 註 冊 工 作 , 本 集 團 於 2017 年 完 成 了 極 細 珍 珠 粉 澳 門 及 新
加 坡 的 註 冊 工 作 , 並 於 澳 洲 、 澳 門 及 波 蘭 進 行 系 列 產 品 註 冊 提 交 。 在 大 力 研
究 和 推 廣 新 產 品 的 同 時 , 本 集 團 也 繼 續 加 強 開 展 基 礎 科 研 工 作 , 一 直 與 海 內
外 著 名 院 校 及 研 究 機 構 合 作 , 針 對 安 宮 牛 黃 丸 、 靈 芝 孢 子 粉 膠 囊 等 公 司 重 點
品 種 啟 動 安 全 性 、 作 用 機 理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工 作 , 在 提 升 公 司 重 點 品 種 的 海 外
認 知 與 認 可 度 、 降 低 潛 在 的 市 場 風 險 等 方 面 , 提 供 了 技 術 保 障 和 理 論 支 援 。
同 時 也 通 過 科 研 採 納 學 術 前 沿 成 果 及 行 業 先 進 經 驗 , 為 本 集 團 產 品 成 功 進 入
歐 美 等 市 場 開 拓 新 的 管 道 。
– 21 –
品 牌 宣 傳 與 推 廣
本 年 , 為 了 著 重 加 強 香 港 市 場 宣 傳 力 度 , 本 集 團 首 創 「 禦 藥 經 典 — 中 醫 藥
文 物 流 動 博 物 館 」 流 動 宣 傳 車 , 以 鮮 豔 奪 目 的 剪 紙 車 身 , 配 合 北 京 同 仁 堂 的
歷 史 文 物 , 遊 走 港 九 新 界 , 更 於 不 定 期 的 日 子 裡 舉 辦 義 診 活 動 , 走 入 各 區 為
長 者 及 有 需 要 的 人 士 進 行 義 診 , 惠 澤 社 群 , 並 繼 續 肩 負 弘 揚 中 醫 藥 文 化 的 使
命 。 除 此 以 外 , 我 們 還 通 過 中 環 旗 艦 店 外 的 3D 電 車 站 、 叮 叮 車 、 流 動 宣 傳
車 及 機 場 巴 士 分 季 度 展 示 與 中 醫 藥 相 關 的 不 同 主 題 , 展 現 中 醫 藥 和 同 仁 堂 的
文 化 蘊 味 。 為 積 極 響 應 「 一 帶 一 路 」 倡 議 , 本 集 團 合 辦 了 第 一 屆 國 際 中 醫 藥
文 化 節 , 通 過 不 同 形 式 的 活 動 , 以 藝 術 的 手 法 詮 釋 中 醫 藥 與 文 化 , 活 動 更 是
延 伸 至 美 、 加 、 澳 等 地 做 巡 迴 路 演 , 旨 在 推 動 中 醫 藥 文 化 至 國 際 , 以 新 元 素
和 新 鮮 感 吸 引 世 界 各 地 民 眾 的 眼 球 , 帶 領 更 多 的 民 眾 與 神 秘 的 中 醫 藥 做 近 距
離 接 觸 。 我 們 通 過 冠 名 贊 助 《 復 興 新 生 系 列 • 世 說 本 草 》 欄 目 , 以 生 動 有 趣
的 方 式 為 觀 眾 講 解 中 醫 藥 , 揭 開 中 醫 藥 的 博 大 精 深 及 奧 秘 。 本 年 恰 逢 「 首 都
國 企 開 放 日 」 及 慶 祝 香 港 回 歸 20 周 年 , 本 集 團 率 先 實 現 京 港 兩 地 聯 動 向 市 民
開 放 。 我 們 於 大 埔 工 業 村 的 生 產 基 地 及 香 港 旗 艦 店 舉 行 開 放 日 , 讓 市 民 大 眾
深 入 瞭 解 中 醫 藥 的 發 展 歷 程 、 參 觀 古 代 製 藥 文 物 及 工 具 、 學 習 傳 統 中 醫 炮 製
過 程 及 養 生 常 識 , 更 邀 請 香 港 大 學 教 授 於 現 場 進 行 中 風 防 治 的 健 康 講 座 、 安
排 中 醫 師 現 場 義 診 及 八 段 錦 等 養 生 項 目 , 讓 參 與 者 深 入 體 驗 中 醫 藥 的 神 奇 療
效 。 同 時 我 們 亦 首 次 參 加 了 於 香 港 灣 仔 會 議 展 覽 中 心 舉 辦 的 《 健 康 博 覽 》 ,
以 「 關 注 腦 血 管 — 預 防 、 應 急 、 調 養 每 一 步 」 為 題 , 通 過 產 品 介 紹 、 健 康
講 座 、 義 診 服 務 及 工 作 坊 活 動 , 向 大 眾 推 廣 腦 血 管 健 康 及 防 治 工 作 。 此 外 ,
我 們 還 贊 助 支 持 「 香 港 回 歸 二 十 周 年 慶 祝 活 動 : 上 海 歌 舞 團 《 朱 䴉 》 表 演 籌
款 活 動 」 , 將 有 關 活 動 籌 款 所 得 捐 助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資 助 學 生 到 國 外 考 察 、 實
習 和 體 驗 「 一 帶 一 路 」 的 外 交 之 旅 。 每 年 的 10 月 29 日 是 「 世 界 中 風 關 注
日 」 , 繼 去 年 成 功 挑 戰 千 人 集 體 八 段 錦 防 中 風 健 康 操 的 健 力 士 世 界 紀 錄 後 ,
本 集 團 今 年 繼 續 發 起 及 主 辦 「 同 仁 關 愛 防 中 風 2017」 嘉 年 華 , 呼 籲 大 眾 關 注
中 風 , 實 踐 健 康 生 活 習 慣 。 活 動 當 天 我 們 邀 請 了 香 港 政 界 人 士 、 知 名 中 西 醫
學 界 專 家 及 香 港 的 國 際 知 名 藝 人 , 共 同 推 廣 防 治 中 風 的 知 識 , 呼 籲 大 眾 關 心
自 己 和 家 人 , 為 全 民 健 康 牟 福 祉 , 共 同 實 現 大 健 康 。
我 們 本 年 繼 續 加 強 海 外 品 牌 宣 傳 的 步 伐 , 今 年 5 月 , 我 們 作 為 第 三 屆 海 上 絲
綢 之 路 — 中 醫 藥 國 際 論 壇 的 協 辦 單 位 , 積 極 參 與 了 在 迪 拜 舉 行 的 第 三 屆 海
上 絲 綢 之 路 中 醫 藥 國 際 論 壇 , 攜 26 位 來 自 中 國 中 醫 藥 界 各 個 領 域 的 專 家 進
行 了 中 醫 傳 統 技 藝 的 展 示 , 並 為 慕 名 前 來 的 患 者 進 行 義 診 。 5月 恰 逢 「 一 帶
一 路 」 國 際 合 作 高 峰 論 壇 在 北 京 舉 行 , 為 配 合 峰 會 的 召 開 , 北 京 電 視 台 「 天
涯 共 此 時 」 欄 目 組 分 別 對 柬 埔 寨 及 汶 萊 同 仁 堂 進 行 採 訪 拍 攝 , 主 要 對 同 仁 堂
品 牌 在 當 地 的 發 展 歷 程 進 行 了 報 導 , 記 錄 同 仁 堂 是 如 何 在 海 外 宣 傳 中 醫 藥 文
化 和 中 華 文 化 , 展 示 同 仁 堂 的 醫 師 如 何 為 當 地 民 眾 看 病 開 藥 , 服 務 當 地 民
眾 , 為 當 地 人 民 送 健 康 。 為 配 合 第 二 屆 中 國 — 中 東 歐 國 家 首 都 市 長 論 壇 ,
借 北 京 同 仁 堂 與 黑 山 中 國 中 醫 院 合 作 開 設 中 醫 藥 發 展 中 心 之 契 機 , 進 一 步 在
中 東 歐 國 家 和 「 一 帶 一 路 」 沿 線 國 家 推 廣 中 醫 藥 文 化 , 本 集 團 在 黑 山 、 塞 爾
維 亞 、 捷 克 及 波 蘭 當 地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中 醫 義 診 活 動 , 為 當 地 民 眾 提 供 正 宗 的
中 醫 藥 服 務 。 此 等 規 模 及 專 業 的 中 醫 義 診 活 動 在 黑 山 當 地 尚 屬 首 次 , 受 到 當
地 民 眾 的 熱 烈 歡 迎 , 本 集 團 將 中 東 歐 地 區 作 為 發 展 重 點 , 積 極 拓 展 海 外 業
務 , 依 託 黑 山 中 國 中 醫 院 舉 辦 中 醫 藥 系 列 活 動 , 旨 在 更 好 展 示 中 醫 藥 文 化 、
推 廣 中 醫 藥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和 養 生 理 念 。 10月 , 時 值 迪 拜 店 慶 6 周 年 之 際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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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團 於 「 中 醫 藥 瑰 寶 國 際 宣 展 2017 走 進 迪 拜 暨 中 醫 藥 學 術 經 驗 傳 承 發 展 大
會 」 上 攜 來 自 國 內 的 中 醫 名 家 於 迪 拜 舉 辦 義 診 活 動 , 進 一 步 提 升 了 同 仁 堂 在
當 地 的 影 響 力 。
本 年 , 我 們 於 海 外 市 場 的 深 根 細 作 也 獲 得 了 高 度 肯 定 。 在 香 港 資 本 雜 誌 主 辦
的 第 十 七 屆 《 資 本 傑 出 企 業 成 就 獎 》 中 , 經 專 業 及 極 具 公 信 力 的 評 審 團 、
《 資 本 雜 誌 》 編 委 會 及 公 眾 嚴 格 評 審 後 , 本 集 團 從 數 百 家 知 名 企 業 中 脫 穎 而
出 , 榮 獲 「 資 本 傑 出 企 業 成 就 獎 — 傑 出 中 醫 藥 集 團 」 獎 項 。 本 集 團 榮 獲 此
獎 項 表 明 社 會 各 界 和 專 業 機 構 對 我 們 在 中 醫 藥 行 業 的 行 業 領 先 地 位 的 首 肯 和
認 可 。 此 外 , 本 集 團 還 榮 獲 香 港 中 藥 業 協 會 「 中 國 優 質 中 藥 企 業 弘 揚 中 藥
獎 」 , 這 殊 榮 對 本 集 團 極 具 意 義 , 肯 定 了 北 京 同 仁 堂 這 個 中 國 著 名 金 字 招 牌
在 業 界 擔 任 了 重 要 角 色 , 推 進 海 內 外 中 醫 藥 的 發 展 。
業 務 展 望
經 過 幾 千 年 的 積 累 沉 澱 , 中 醫 藥 凝 聚 了 中 華 民 族 深 邃 的 哲 學 智 慧 , 醞 釀 發 酵
出 傳 承 古 今 的 健 康 養 生 理 念 。 在 全 民 同 享 健 康 , 世 界 共 逐 健 康 的 大 趨 勢 下 ,
中 醫 藥 發 展 與 全 人 類 的 健 康 福 祉 緊 緊 相 連。
隨 著 「 一 帶 一 路 」 的 倡 議 在 全 球 落 地 開 花 , 傳 統 的 中 醫 藥 也 迎 來 了 繁 榮 發 展
的 新 機 遇 , 在 推 動 共 建 共 用 的 背 景 下 , 中 醫 藥 肩 負 著 東 西 方 中 醫 藥 文 化 傳 承
和 交 融 的 重 要 使 命 , 正 沿 著 「 一 帶 一 路 」 播 撒 健 康 的 種 子 。 本 集 團 作 為 同 仁
堂 的 海 外 發 展 平 台 , 立 足 香 港 , 佈 局 全 球 , 承 載 著 將 中 醫 藥 文 化 於 海 外 發 揚
光 大 的 使 命 , 傳 承 著 前 人 的 製 藥 方 法 與 工 匠 精 神 , 不 斷 深 化 中 醫 藥 現 代 化 及
擴 大 中 醫 藥 服 務 領 域 , 採 用 以 醫 帶 藥 、 文 化 先 行 的 傳 播 模 式 , 加 快 推 進 中 醫
藥 的 國 際 化 進 程 。
未 來 的 世 界 形 勢 機 遇 與 挑 戰 並 存 , 中 醫 藥 的 海 外 傳 播 也 是 任 重 而 道 遠 。 同 仁
堂 作 為 中 國 中 藥 行 業 百 年 老 字 號 , 其 名 聲 享 譽 海 內 外 , 正 是 同 仁 堂 人 世 世 代
代 的 精 神 傳 承 , 將 「 同 仁 堂 」 打 造 成 為 享 譽 中 外 的 金 字 招 牌 。 面 對 瞬 息 萬 變
的 世 界 格 局 , 本 集 團 始 終 以 踏 實 勤 懇 的 工 匠 精 神 , 堅 持 繼 承 與 創 新 的 辯 證 統
一 、 繼 續 致 力 拓 展 新 產 品 線 、 加 速 產 品 在 全 球 市 場 的 註 冊 和 準 入 步 伐 、 積 極
推 進 海 外 零 售 終 端 建 設 、 使 中 醫 藥 文 化 在 全 球 薪 火 相 傳 , 歷 久 彌 新 , 生 生 不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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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泰 山 不 讓 土 壤 , 故 能 成 其 大 ; 河 海 不 擇 細 流 , 故 能 成 其 深 。 正 是 同 仁 堂 人 世
世 代 代 的 薪 火 傳 承 , 推 動 北 京 同 仁 堂 傾 心 打 造 的 誠 信 「 中 國 藥 」 , 走 遍 世
界 , 普 惠 全 球 。
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我 們 共 有 809 名 僱 員 ( 2016 年 : 705 名 僱 員 ) 。
本 年 內 本 集 團 員 工 成 本 為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較 去
年 增 幅 %, 主 要 是 由 於 本 年 業 務 持 續 擴 張 , 不 斷 增 聘 前 線 銷 售 人 員 、 中 醫
師 、 理 療 師 及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等 以 滿 足 業 務 發 展 需 求 。 為 確 保 能 夠 吸 引 及 挽 留
優 秀 員 工 , 本 集 團 定 期 檢 討 薪 酬 政 策 。 此 外 , 本 集 團 參 考 業 績 及 個 人 表 現 ,
為 表 現 優 異 的 僱 員 提 供 酌 情 獎 勵 。
財 務 回 顧
收 入
本 年 , 本 集 團 的 收 入 達 到 1,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1, 百 萬 港 元 ) , 較
去 年 增 長 %。 增 長 主 要 是 由 於 自 有 產 品 的 需 求 持 續 增 長 、 現 有 銷 售 網 絡 銷
售 收 入 增 加 及 銷 售 網 絡 擴 展 所 致 。
毛 利
本 集 團 的 毛 利 達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增 幅 為 %。
毛 利 率 由 去 年 %下 降 至 %, 其 下 跌 是 由 於 產 品 組 合 有 輕 微 改 變 所 致 。
分 銷 及 銷 售 開 支
本 集 團 的 分 銷 及 銷 售 開 支 達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較
去 年 增 長 %。 增 長 主 要 是 由 於 (i) 本 年 零 售 終 端 增 加 , 致 使 租 金 及 銷 售 人
員 人 工 成 本 上 升 , 及 (ii) 本 年 廣 告 及 宣 傳 活 動 增 多 , 令 廣 告 及 宣 傳 費 用 上
升 。 分 銷 及 銷 售 開 支 佔 收 入 百 分 比 由 去 年 的 %稍 上 升 至 本 年 的 %。
一 般 及 行 政 開 支
本 集 團 的 一 般 及 行 政 開 支 為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較
去 年 增 長 %。 由 於 本 集 團 業 務 持 續 擴 張 , 子 公 司 及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數 目 增
加 , 令 人 工 成 本 、 租 金 、 固 定 資 產 折 舊 及 相 關 的 行 政 費 用 相 應 增 加 。 一 般 及
行 政 開 支 佔 收 入 百 分 比 保 持 在 %。
淨 財 務 收 益
本 集 團 之 淨 財 務 收 益 增 加 百 萬 港 元 至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主 要 由 於 平 均 短 期 銀 行 存 款 比 去 年 增 加 令 財 務 收 益 增 多 。
所 得 稅 開 支
本 集 團 所 得 稅 開 支 增 加 % 至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增 加 主 要 是 由 於 本 年 應 課 稅 收 入 增 加 。 由 於 應 課 稅 利 潤 貢 獻 比 例 的 變 化 , 本
年 的 加 權 平 均 適 用 稅 率 從 去 年 的 % 略 增 加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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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利 潤 、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利 潤 、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及 股 息
本 集 團 的 年 度 利 潤 增 加 % 至 百 萬 港 元 ( 2016年 : 百 萬 港 元 ) , 純
利 率 為 %( 2016年 : %) 。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利 潤 為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 本 年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為 59
港 仙 ( 2016 年 : 50 港 仙 ) 。 董 事 建 議 派 付 本 年 度 末 期 股 息 為 每 股 19港 仙
( 2016 年 : 16 港仙) 。
財 務 資 源 及 流 動 資 金
本 年 , 本 集 團 以 內 部 資 源 撥 付 流 動 資 金 。 由 於 本 集 團 業 務 有 穩 定 現 金 流 入 ,
加 上 充 足 現 金 及 銀 行 結 餘 , 本 集 團 有 充 裕 流 動 資 金 及 財 務 資 源 , 可 滿 足 日 常
營 運 與 營 運 資 金 需 求 及 支 持 擴 展 計 劃 。
本 集 團 繼 續 保 持 穩 健 財 務 狀 況 , 現 金 及 銀 行 結 餘 累 積 達 1,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1, 百 萬 港 元 ) 。 現 金 及 銀 行 結 餘 主 要 為 港 元 、 人 民 幣 、 澳 門
元 及 新 加 坡 元 , 並 主 要 存 放 於 信 譽 良 好 的 金 融 機 構 且 於 一 年 內 到 期 。 下 表 載
列 於 2016 年 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 現 金 及 銀 行 結 餘 、 營 運 資 金 、 權 益 總 額 、 流
動 比 率 及 負 債 比 率 與 截 至 2016 年 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經 營 活 動 產 生 的
現 金 淨 額 的 資 料 :
於 12月 31日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現 金 及 銀 行 結 餘 1,897,781 1,583,601
營 運 資 金 (1) 2,207,433 1,833,755
權 益 總 額 2,608,177 2,227,237
流 動 比 率 (2)
負 債 比 率 (3) % %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7 年 2016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經 營 活 動 產 生 的 現 金 淨 額 469,144 467,721
(1) 即 流 動 資 產 淨 值
(2) 即 流 動 資 產 除 以 流 動 負 債
(3) 即 借 貸 除 以 權 益 總 額
資 本 開 支
本 年 , 本 集 團 的 資 本 開 支 為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 主 要
用 於 購 置 生 產 設 備 、 設 立 新 的 零 售 終 端 及 購 買 一 所 物 業 作 零 售 用 途 。
重 大 投 資 、 收 購 及 出 售
本 年 , 本 集 團 並 無 任 何 重 大 投 資 、 收 購 及 出 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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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 押 本 集 團 資 產
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 集 團 之 物 業 淨 值 為 百 萬 港 元 ( 2016 年 : 百 萬
港 元 ) 作 為 長 期 銀 行 貸 款 之 抵 押 品 。 此 澳 元 銀 行 貸 款 按 澳 大 利 亞 銀 行 票 據 利
率 加 % 按 年 計 息 並 於 2020 年 全 額 償 還 。
或 然 負 債
於 2017年 12月 31日 , 本 集 團 並 無 任 何 重 大 或 然 負 債 。
外 幣 風 險
本 集 團 主 要 在 香 港 及 其 他 海 外 國 家 ╱ 地 區 經 營 業 務 。 本 集 團 的 交 易 、 貨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主 要 以 港 元 、 人 民 幣 、 澳 門 元 及 新 加 坡 元 計 值 。 本 年 , 該 等 貨 幣 的
匯 率 波 動 並 無 對 本 集 團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
本 集 團 本 年 並 無 進 行 任 何 衍 生 投 資 活 動 , 亦 無 使 用 任 何 財 務 工 具 對 沖 外 匯 風
險 。
競 爭 業 務 權 益
為 界 定 本 公 司 、 同 仁 堂 股 份 、 同 仁 堂 科 技 及 同 仁 堂 集 團 公 司 ( 統 稱 「 控 股 股
東 」 ) 各 自 的 業 務 分 野 , 各 控 股 股 東 與 本 公 司 於 2013年 4月 18日 訂 立 不 競 爭 契
據 ( 「 不 競 爭 契 據 」 ) , 其 詳 情 刊 載 於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2013年 4月 25日 的 招 股 章
程 ( 「 招 股 章 程 」 ) , 除 非 彼 等 共 同 實 際 擁 有 本 公 司 權 益 少 於 30%, 否 則 於
任 何 時 間 均 不 會 、 並 促 使 彼 等 各 自 的 附 屬 公 司 不 會 在 未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的 情 況 下 , 直 接 或 間 接 ( 借 助 本 集 團 權 益 而 進 行 除 外 ) :
(i) 於 中 國 以 外 的 市 場 ( 「 非 中 國 市 場 」 ) 從 事 研 發 、 製 造 及 銷 售 以 靈 芝 或
靈 芝 孢 子 為 原 材 料 的 產 品 ;
(ii) 於 非 中 國 市 場 研 發 、 製 造 及 銷 售 任 何 「 同 仁 堂 」 品 牌 的 產 品 , 惟 為 日 本
兩 名 獨 立 第 三 方 製 造 的 中 藥 產 品 除 外 。 僅 此 說 明 , 在 不 影 響 不 競 爭 契 據
一 般 性 原 則 下 , 除 目 前 於 日 本 的 除 外 業 務 外 , 不 會 與 非 中 國 市 場 任 何 其
他 各 方 訂 立 與 日 本 除 外 業 務 類 似 的 安 排 ;
(iii) 於 非 中 國 市 場 銷 售 或 註 冊 ( 新 註 冊 或 續 期 ) 安 宮 牛 黃 丸 ;
(iv) 於 非 中 國 市 場 從 事 任 何 中 藥 產 品 的 分 銷 , 惟 本 公 司 招 股 章 程 所 披 露 的 若
干 現 有 安 排 除 外 ; 及
(v) 進 行 任 何 「 同 仁 堂 」 品 牌 產 品 的 新 海 外 註 冊 ( 第 (i)至 (v)項 統 稱 為 「 受 限
制 業 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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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外 , 根 據 不 競 爭 契 據 , 各 控 股 股 東 亦 承 諾 , 倘 彼 等 各 自 及 ╱ 或 其 任 何 聯 繫
人 士 直 接 或 間 接 獲 要 約 進 行 或 得 悉 任 何 與 受 限 制 業 務 相 關 的 項 目 或 新 業 務 機
會 ( 「 新 業 務 機 會 」 ) , 其 必 須 (i)立 即 且 無 論 如 何 不 得 遲 於 七 (7)天 向 本 公 司
發 出 有 關 該 等 機 會 的 通 知 書 , 並 向 本 公 司 提 供 其 合 理 要 求 的 資 料 , 以 使 本 公
司 可 在 知 情 情 況 下 對 該 等 機 會 作 出 評 估 ; 及 (ii)盡 力 促 使 該 等 機 會 按 不 遜 於 其
及 ╱ 或 其 聯 繫 人 獲 提 供 的 條 款 提 供 予 本 公 司 。
董 事 ( 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 會 審 閱 新 業 務 機 會 , 並 於 接 獲 控 股 股 東 通 知 後
三 十 (30)個 營 業 日 內 決 定 是 否 投 資 新 業 務 機 會 。
同 仁 堂 集 團 公 司 亦 向 本 公 司 授 予 優 先 認 購 權 , 本 公 司 可 按 不 遜 於 同 仁 堂 集 團
公 司 願 意 向 其 他 人 士 出 售 的 條 款 收 購 其 所 持 北 京 同 仁 堂 香 港 藥 業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同 仁 堂 ( 英 國 ) 有 限 公 司 及 北 京 同 仁 堂 太 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權 益 。
股 息
董 事 建 議 派 付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普 通 股 19 港 仙
( 2016年 : 16 港 仙 ) 。 該 等 末 期 股 息 將 於 2018年 5月 7日 ( 星 期 一 ) 舉 行 的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 「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 ) 上 提 呈 股 東 批 准 , 倘 獲 批 准 , 將 付 予 2018年
5月 15日 ( 星 期 二 ) 名 列 本 公 司 股 東 名 冊 的 股 東 。
經 本 公 司 股 東 於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批 准 後 , 末 期 股 息 將 於 約 2018年 5月 31日 ( 星
期 四 ) 派 發 。
暫 停 辦 理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為 確 定 股 東 出 席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並 於 會 上 投 票 之 權 利 , 本 公 司 將 於 2018年 4月
30日 ( 星 期 一 ) 至 2018年 5月 7日 ( 星 期 一 ) ( 包 括 首 尾 兩 天 在 內 ) 暫 停 辦 理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手 續 。
所 有 股 份 過 戶 文 件 連 同 有 關 之 股 票 必 須 於 2018年 4月 27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4時
30分 前 送 交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登 記 及 過 戶 處 香 港 中 央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 , 地 址 為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183號 合 和 中 心 17樓 1712 – 1716號 鋪 , 辦 理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手 續 。
末 期 股 息
為 確 定 符 合 收 取 截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的 末 期 股 息 的 本 公 司 股 東 , 本 公
司 將 於 2018年 5月 11日 ( 星 期 五 ) 至 2018年 5月 15日 ( 星 期 二 ) ( 包 括 首 尾 兩
天 在 內 ) 暫 停 辦 理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手 續 。
為 確 定 符 合 以 上 末 期 股 息 ( 倘 獲 批 准 ) 的 權 利 , 所 有 股 份 過 戶 文 件 連 同 有 關
之 股 票 必 須 於 2018年 5月 10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4時 30分 前 送 交 本 公 司 香 港 證 券
登 記 處 香 港 中 央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 , 其 地 址 為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183號 合
和 中 心 17樓 1712– 1716號 鋪 , 辦 理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手 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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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 全 年 業 績
本 公 司 之 審 核 委 員 會 ( 「 審 核 委 員 會 」 ) 由 三 名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組 成 , 包 括
陳 毅 馳 先 生 ( 審 核 委 員 會 主 席 ) 、 曾 鈺 成 先 生 及 趙 中 振 先 生 , 並 已 遵 照 創 業
板 上 市 規 則 以 書 面 界 定 其 職 權 範 圍 。 審 核 委 員 會 主 要 負 責 與 外 聘 核 數 師 溝
通 , 檢 討 其 薪 酬 、 聘 用 條 款 與 外 聘 核 數 師 是 否 獨 立 客 觀 , 審 閱 本 公 司 的 會 計
政 策 、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申 報 程 序 , 以 及 評 估 本 公 司 的 財 務 申 報 系 統 、 內 部 控
制 程 序 及 風 險 管 理 狀 況 並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 審 核 委 員 會 已 審 閱 本 集 團 採 納 的 會
計 準 則 及 操 作 以 及 本 集 團 截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之 年 度 業 績 。
購 買 、 出 售 或 贖 回 本 公 司 上 市 證 券
截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 本 公 司 或 其 任 何 附 屬 公 司 概 無 購 買 、 出 售 或 贖
回 本 公 司 任 何 上 市 證 券 。
企 業 管 治
截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 本 公 司 一 直 遵 守 創 業 板 上 市 規 則 附 錄 十 五 所 載
企 業 管 治 守 則 的 規 定 。
遵 守 上 市 發 行 人 之 董 事 買 賣 證 券 交 易 必 守 標 準 的 情 況
本 公 司 已 採 納 與 創 業 板 上 市 規 則 第 條 至 第 條 所 規 定 的 交 易 必 守 標 準
相 若 的 董 事 進 行 證 券 交 易 的 行 為 守 則 。 經 特 定 查 詢 後 , 全 體 董 事 確 認 於 一 直
於 2017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遵 守 了 交 易 必 守 標 準 及 本 公 司 採 納 的 關 於 董 事 進 行
證 券 交 易 的 行 為 守 則 。
承 董 事 會 命
北 京 同 仁 堂 國 藥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梅 群
香 港 , 2018年 3月 12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董 事 會 包 括 非 執 行 董 事 梅 群 先 生 ; 執 行 董 事 丁 永 玲 女 士 、 張
煥 平 先 生 及 林 曼 女 士 ;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曾 鈺 成 先 生 、 趙 中 振 先 生 及 陳 毅 馳
先 生 。
本 公 告 將 自 其 刊 發 日 期 起 最 少 連 續 七 日 載 於 創 業 板 網 站 ()「 最 新
公 司 公 告 」 頁 面 及於 本 公 司 網 站 () 刊 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