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财团法人国际
合作发展基金会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電子公文系統異地備援系統建置
案號:ICDF-2009-077
需求規範書
目錄
壹、專案概況 1
一、專案名稱 1
二、專案目標 1
貳、專案說明 2
一、本會現有架構 2
二、異地備援規劃架構 3
參、招標規範 4
肆、專案時程及付款方式 9
伍、履約標的 9
陸、交付文件項目 9
壹、 專案概況
一、 專案名稱
本專案名稱為「電子公文系統異地備援系統建置案」(以下簡
稱本案)。
二、 專案目標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確保資訊系
統正確性及即時性,同時配合政府推動行政業務資訊化,延續本會
電子公文備援系統,建置更穩定、高可用性的異地備援中心架構。
本案因應會內辦公地點發生不可預期災害時(如地震等不可抗力),
於最短時間內啟動異地備援機制提供同仁使用公文系統持續推動
業務。
貳、 專案說明
一、 本會現有架構
二、 公文系統異地備援規劃架構
參、 招標規範
一、 異地備援中心線路:
1. 提供本會與異地備援機房間光纖傳輸(FTTB)線路,傳輸速率
需達 10Mbps(含)以上。
2. 為確保電路的可靠度,網路服務供應商(ISP)所提供之電路
路由(徑)與配置(掛)方式,須使用合法之傳輸管道,不得違反政府相
關法令規定放置於下水道,且基於電路信號內容保密與傳輸品質考量,
不得與非屬本案契約之傳輸電路跨接,並不得以無線(載微波)方式傳
送;若經發現上陳狀況,本會得即終止契約,辦理重購,造成之損失
及重購所增加之費用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3. 網路服務供應商(ISP)應設立電路障礙申告與維護專線,並
於全天 24小時收理障礙申告作業。
二、 異地備援中心機房
1. 投標廠商所提供之網路服務供應商(ISP)需符合經濟部第一
類電信事業(營業項目包含商業司行業分類表 G901011項目),並附
具證明文件。
2. 為確保電路的可靠度,網路服務供應商(ISP)所提供之電路
路由(徑)與配置(掛)方式,須使用合法之傳輸管道,不得違反政府相
關法令規定放置於下水道,且基於電路信號內容保密與傳輸品質考量,
不得與非屬本案契約之傳輸電路跨接,並不得以無線(載微波)方式傳
送;若經發現上陳狀況,本會得即終止契約,辦理重購,造成之損失
及重購所增加之費用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3. 網路服務供應商(ISP)應設立電路障礙申告與維護專線,並
於全天 24小時收理障礙申告作業。
4. 網路服務供應商(ISP)所提供之主機代管服務應符合下列規
格:
A. 機房不得位於斷層帶,且應能承受 級以上地震。
B. 空調系統應採冰水主機中央空調與箱型機之雙系統,並
使用高架地板下吹式空調系統,室溫應維持 26~30℃DB、55±20%RH。
C. 機房維運採24×7×365全年無休之機房維護與管理服務。
D. 電源採雙迴路 UPS系統及發電機備援系統,異常停電
時發電機至少可獨立供電 96小時以上,發電機每月至少應測試一次。
E. 安全監控系統採警衛→門禁刷卡→監控人員→指紋辨識
系統門禁,四階層監控。
F. 提供半高(90cm(含)以上)19吋標準機櫃空間,且可
獨立上鎖。
三、 異地備援系統建置服務
1. 本會已由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本專案所需相關軟硬體
設備如附件 1。
2. 於異地備援中心建置 VM虛擬環境主機做異地備援主機。
3. 於異地備援中心建置異地備援 SAN儲存系統。
4. 得標廠商需完成異地備援中心及本會機房內的 2組連續資料複
製系統(附件 1第 3項)及 SAN儲存設備中的公文系統相關資料即時同
步傳輸作業。
5. 得標廠商須提供本會所有伺服主機備份系統建置設定並完成
公文系統首次整機備份作業(含作業系統及資料庫)。
6. 於本會機房及異地備援中心建置連續資料複製機制,將本會機
房公文系統主機等資料即時傳輸至異地備援中心。
7. 使用本會既有 CDP軟體安裝連續資料複製程式將會內機房公文
系統 2台、資料庫及郵件系統各 1台主機共計 4台主機資料以即時傳
輸至異地備援中心,並依本會需求調整本會機房 SAN儲存系統之儲存
空間區塊。
8. 依本會需求調整備份軟體()設
定會內檔案伺服器、駐團資訊系統、防毒系統、垃圾郵件過濾系統、
網路傳真系統、會計系統、前端郵件系統、網站主機、國際人力資源
管理系統等 8台主機系統影像檔備份作業,以便將系統影像檔以磁帶
方式攜至異地備援中心儲存。
9. 依本會需求調整備份軟體(BackupExec™11)設定會內憑証主機、
EIP系統、檔案伺服器、投融資系統、垃圾郵件過濾系統、會計系統、
備份系統、郵件系統、網站主機、國際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知識管理
系統等 11台主機備份排程作業,以便將系統影像檔以磁帶方式攜至
異地備援中心儲存。
10. 得標廠商須提供本會所有伺服主機備份系統建置設定並完成
首次整機備份作業(含作業系統及資料庫)。
11. 得標廠商應充分了解本會系統運行環境,確保系統運作正常,
運作時如所需額外之零件或軟體版權時,由得標廠商完全提供,得標
廠商不得異議。
12. 得標廠商應對本次採購案負全部成敗責任,若有問題應主動解
決不可推諉。安裝及建置之進行造成困難之疑惑時,得標廠商應於安
裝或招標時主動要求澄清,不可因循茍且致產生瑕疵,而影響驗收進
度及交貨品質。
13. 設備須安置於 19吋標準機架上,上機架之配件由得標廠商提
供。
14. 本專案於建置過程中,若因廠商搭配所需要的設備,皆由得標
廠商負責,不可追加任何費用。同時得標廠商應協助本會訂定相關管
理規則。
四、 異地備援災難還原演練
提供本會公文系統災難復原程序手冊及一年 2次至本會與異
地備援中心機房進行災難還原演習(需配合本會資訊人員安排含非
上班時間)。
五、 到場技術支援服務
得標廠商需提供異地備援顧問諮詢、EMC技術支援服務、
ContinuousDataProtection技 術 支 援 服 務 、
HPEnterpriseVirtualArray技術支援服務、VMware技術支援服務、
SymantecBESR技術支援服務、SymantecBackupExec技術支援服務、
Replication技術支援服務及對本會相關資訊人員之教育訓練服務,
並於必要時會同本會資訊人員進行異地備援事件緊急應變處理。
肆、 專案時程及付款方式
一、 得標廠商於簽約日起算 120個日曆天完工。
二、 完成驗收程序後一次付款。
伍、 履約標的
符合本需求書中專案說明之各項硬軟體設備、證明文件、其所應
檢附之原廠操作、使用、管理手冊、說明文件等及廠商需求規格審查
項目送審文件(含圖說)為準。
陸、 交付文件項目
各項交付文件均為以 A4尺寸紙張製作及裝訂,並以繁體中文由
左至右書寫。含前項,另繳付媒體(光碟片)一式二份。
一、 系統架構圖及災難復原程序手冊。
二、 備援端資料備份驗證文件:驗證備援端儲存資料與會內公
文系統伺服主機資料完整同步,雙方資料並無漏失並經測試確認無誤
之文件。
三、 提供本會與異地備援機房間光纖傳輸(FTTB)線路及異地
備援機房設備租賃合約(自驗收次日起算 1年期)文件。
四、 檢附提供一年 2次到場災難還原演習之相關證明文件。
附件 1本會提供相關軟硬體設備:
項目 內容 數量
1 *2/18G/146GHDD*4/P400 1
2
HPEVA4400(1.雙 控 制 器 /硬 碟 櫃 *1( FCPort*4)
/ EVALicense)
/*24supportservices)
1
3
CDPS4500Server系統持續備援主程式提供 4個 DiskSafeforServer軟體授權提供
255份時間點快照及回復含一年保固及版本(最多可支援 32個 Disksafe軟體授權,
可以外接儲存空間)
1
4
ReplicationOption遠端資料複製軟體含網路壓縮及加密的功能。有異地備援需求
才需購買此項功能(一台 CDPServer買一套)
1
5 QlogicHBA2460(CDPHBA卡) 2
6
WS-C3560G-24PS-S(有網管及可擴充功能之超高速乙太網路供電交換器 (具
PoweroverEthernet功能)24埠 10/100/1000Base-T)
2
7 力登/RaritanDKX2-216KVM 1
8 ATENCS913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