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卷
2015正
第 5期
5月
技 术 经 济
Technology Economics
Vo1.34,No.5
M ay,2O15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法律风险评价及“浙江模式"总结
俞 锋 ,池仁勇
(1.浙江212业大学 法学院,杭州 310023;2.浙江工业大学 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杭州 310023)
摘 要 :在常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将国际律师协会(IBA)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基于律师实务而做出的
“法律风险”定义纳入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法律风险研 究。以“吉利一沃尔沃并购案”为案例对象,运用风险
矩阵和 Borda序值评价和 分析 了并购双 方的 7个法律风 险识 别 因素 ,即国别风 险、行业 风险 、并 购方 式风
险 、组织形式与上市地风险 、主 营业务风险 、采 购以及销 售行 为发 生地风险 、企 业管理行 为风 险 ,总结 了 中
国企业跨国并购法律风险防控的“浙江模式”。指出:建立以企业为中心,党委领导、政府引导、各方参与、社
会协同发展的跨国并购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对于企业开展跨 国并购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跨国并购;并购融资;法律风险;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 :C93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 编号 :1002—980X(2O15)05—0086—08
1 问题提 出
2008年 9月,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
延,发达国家的并购热潮急速冷却,而中国企业的海
外并购融资却在这一同期呈现出别样格局一 次年
公开披露的海外并购案共 38起 ,并购关涉资金高达
550亿美元。浙江民营企业(以下简称为“浙江民
企”)在其中的表现抢眼,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为“吉利”)并购沃尔沃汽车公司(以下
简称为“沃尔沃”)的优质轿车资源尤其令世人侧目。
“敢为人先”的浙商精神引领浙江 民企在跨 国并购融
资渠道开拓、财会支付方式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诸多
先行先试的有益探索。
浙江民企进行海外并购融资的主要驱动源 自国
内市场饱和、生产要素成本飙升所催生 的“天花板”
突破理念。据调查 ,在开展海外并购的浙江 民企 中,
42.5%的企业成立年限在 11年 ~20年 间。这些企
业大多面临国内市场被挤占、融资渠道狭窄等发展
困境 ,紧迫的海外并购意愿由此而生。但是 ,受限于
自身规模和经济实力,浙江民企在跨国并购时大多
只能选择境外廉价资产 ,且并 购 目标企业多来 自发
达国家的成熟产业。这种廉价性决定了并购企业本
86
身极有可能是一个“烫手山芋”。试想发达国家成熟
的融资体系和经营方式尚无法使并购 目标企业摆脱
困境,试图延长其产业链的浙江民企似乎也会深陷
艰难困苦的境地。但企业的 内生性需求 旺盛 ,加之
跨国并购与外贸出口相比具有更强的生产要素和资
源优化组合 的优势 ,使得浙江 民企 的跨 国并购步伐
无法阻挡H J。
在实际操作中,除了考量财务状况和市场定位
以外,浙江民企越来越重视并购项 目经济风险的识
别和防控,而对法律 风险的识别 和防范不够 重视。
一 些企业甚 至认 为 国内的做法 照搬到 国外 也行 得
通,在具体的跨国并购和融资业务中不按国际通行
的惯例和做法办事、不做尽职调查和风险分析、不聘
请律师、不重视收购协议条款等。而客观现实是:当
前 中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目标企业多位于发达国
家,其相对完善而严格的法治环境全面考验着中国
企业的适应力 ,而包括浙江 民企在 内的绝大多数参
与或有意向进行跨国并购的中国企业在这一领域都
处于“学习曲线”的上升起点位置 ,并且这种状态可
能持续较长时间 。当前浙江民企已有一些跨 国并购
和融资的“先行先试”,并从 中总结了法律 风险识别
和防控的经验教训。这对于构建适应中国企业“走
收稿 日期 :2015—02—17
基金项 目:国家社会科 学基金重 大项 目“民营企业跨 国并购 的战略 方向选择 和运 作推进机 制研 究”(12 8LZD098);浙 江省
软科 学研 究计划项 目“中资企业海外并购 融资法律 风险防控 体 系的现 状分析 与战略转 型”(2o13c35o12);浙 江
省哲学社科规划课题“民营中小企业法律支持体系中的地方立法框架与对策建议”(13NDJcO42YB);浙江省哲
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技术创新与企业国际化研究中心 2014年度专项课题“中小企业法律扶持政策适法性
问题研 究”
作者简介:俞锋(1981一),男,浙江绍兴人,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研 究方向:中小企业法律 支持体 系等;池仁 勇
(1959一),男,浙江瑞 安人 ,浙 江工业 大学 中国 中小企业研 究院教 授 ,博士 生导师,研 究方 向:中小企业 ,中国技
术经济学会会 员登记号 :1031500622S。
俞 锋等: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法律风险评价及“浙江模式”总结
出去”战略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于理论和实践皆具
重要意义 。
本文将实务界观点融人跨国并购法律风险的常
规性理论研究 ,并以“吉利一沃尔沃并购案”为案例
对象 ,运用风险矩 阵和 Borda序值评价并分析跨 国
并购的法律风险识别 因素 ,归纳总结浙江 民企的一
些“先行先试”,为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 、符合中国
国情的跨国并购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提出一些有益思
考。
2 案例分析——吉利并购沃尔沃的
法律风险评价
在诸多的浙江民企跨国并购案中,“吉利并购瑞
典沃尔沃”这一经典案例曾引发国内外的高度关注。
笔者利用法律风险识别 中常用的“文献资料与法律
法规梳理法”和“案例研究法”等,结合“法律风险七
要素识别法”①,对该并购案进行综合考察,发现并
购双方在“国别、行业、并购方式与上市地、主营业
务、采购和销售行为发生地、企业管理行为”7个范
畴具有较强的可 比性 ,且对该并 购项 目的实际进程
具有显著影响。同时,根据 国际律师协会 (Interna—
tional Bar Association,IBA)和《巴塞 尔 新 资本 协
议》(Basel New Capital Aecord)对 法律 风 险 的定
义圆,笔者将上述 7个范畴作为该并购案的法律风
险要素进行实证研究 ,采用风险矩阵③并基于 Borda
序值评价该并购案的法律风险,以期通过多方位、立
体化的实证分析与评估,从实务操作层面对该并购
案的法律风险进行专业判断以采取有效的针对性应
对措施,并尝试总结和探索符合世情、国情的海外并
购融资可推广模式 。
2.1 个案分析
2.1.1 并购 当事人
并购方吉利公 司是浙江汽车制造业 的领头羊,
是浙江民营企业 的优秀代表 ,其综合实力在全 国汽
车制造业亦可排入前十。根据 2012年 9月的数据,
吉利控股的资产总值已超 150亿元。雄厚的经济实
力源于吉利在制造工艺、管理方法和并购融资等方
面的不断创新,吉利多次被国家工商总局评选为“创
新型企业”。被并 购方沃尔沃 (VOLVO)轿车诞生
于瑞 典 ,原 属 北 欧最 大 的企 业集 团沃 尔沃 集 团。
1979年,沃尔沃集团将 轿车制造部分独立 ,命 名为
沃尔沃汽车公司(Volvo Car Corporation)。1999年
初 ,该 公 司 被 美 国福 特 汽 车 公 司买 下 。沃 尔 沃
(VOLVO)轿车 品牌享 誉世界 ,其安全性 尤为世人
称道。
2.1.2 并购进程与动因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 ,全球汽车制造业遭
受重创,经营状况本就欠佳的沃尔沃当年亏损额将
近 15亿美元。此时,急于摆脱经营困境的福特汽车
公司向外界透露 了出售沃尔沃 的消息。消息一出,
美国、瑞典等国的多个财 团以及 中国的奇瑞和吉利
纷纷向福特表示了收购意向。随后,奇瑞、吉利在得
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的同意批复后正
式参与收购 。2009年 1O月 ,福特 汽车公 司宣布吉
利成为优先竞买方;2010年,吉利最终以 18亿美元
收购沃尔沃轿车旗下的股权及知识产权,同年 8月
2日正式完成收购 。
作为本案并购方 的吉利虽然在 国内中低端乘用
车产品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但是囿于其品牌效应
不足 ,难以打人高端汽车销售市场 。同时,由于品牌
历史短暂、受制于研发和生产技术上的短板,吉利一
时间很难在安全、环保等重要技术领域实现 自主提
升和重大突破 ,因此收购技术成熟 、安全环保 的沃尔
沃汽车对于吉利具有极为重要 的战略意义。
2.1.3 专家组的成立
为有效开展本并购案的实证分析,笔者邀请了
法学、管理学和经济学领域的专业人士,包括政府机
关工作人员、高校教师、资深律师和个别研究生共
12人,其主要工作是评估法律风险的发生概率 。
2.1.4 风险矩阵评估栏的主要内容
本文所使用的风险矩阵栏包括识别因素、风险
影响、风险发生概率、风险等级划分、Borda序值以
及风险所占权重,其中识别因素、风险影响、风险发
生概率和风险等级划分项下又分为量化值和等级两
个子栏 目,具体见表 1。
2.1.5 法律风险的识别 因素
本文结合中瑞两国的实际情况,将法律风险的
识别因素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因素为国别风险、行
①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黄清华在《海外并购法律风险与相关风险因素的一般识别一一七要素识别法研究》一文中提出了海
外并购法律风险识别的七要素,即国别、行业、并购方式与上市地、主营业务、采购和销售行为发生地、企业管理行为。
② 国际律师协会认为,法律风险是指因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外部法律事件导致风险损失的可能性。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管措施和解决民商事争议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所导致的风险
敞口。上述两种观点均以实务操作的认知为基础 ,尝试做出了定义式总结。
③ 这种方法的运用始于 1995年美国空间电子系统分析中心的采办行为。风险矩阵方法作为一种多准则的风险评估方案较单准则的风
险评估方案更具全面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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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 第 34卷 第 5期
业风险、并购方式风险、组织形式与上市地风险、主
营业务风险、采购以及销售行为发生地风险和企业
管理行为风险嘲,将之作为一级指标;进而考虑公司
治理结构与结构、公司运营的外部法治环境等因素
划定二级指标 ,法律风 险评价指标的层次划分及指
标见表 2。
表 1 风险矩阵评估栏
甭二 三西 —}_—戛瓦暑 —卜1 警堡午塑 —卜_ 暑堕 B aa序值I风险权重 第一层因素l第二层因素l 量化值 l 等级 I 量化值 l 等级 1 量化值 l 等级 1 ⋯ {一’⋯’一
表 2 法律风险两层次识别 因素
一 级指标 二级指标
准人审查风险;劳工保护风险;利润转移风 国别风险
险;国家经济社会政策风险;社会组织风险
行业风险 汽车市场风险;环保标准风险
中国并购法律规定风险;资金利率风险;支
并购方式风险 付方式风险;融资方式风险;经营成本结构
风 险;反并购风险
组织形式与上市 董事会组成风险;汇率变动风险;证券市场
地风险 准人风险;信息披露义务风险
主营业务风险 金融危机风险;知识产权风险
采购以及销售行为 产品责任风险;应收票据贴现风险;反倾销
发生地风险 制度风险;司法途径解决合同纠纷风险
企业 管理行 为风险 经 营理念风 险;管理方式风险
2.1.6 风险矩阵评估的影响及发生概率
风险矩阵评估的影响是指跨国并购 中法律风险
的危害性 ,本文将法律风险识别 因素的影 响程度分
为 5级 ,即很大 、大 、中、小和很小。各级的影响描述
间表 3。同时 ,笔者采用基 数方法对法 律风险进行
量化解释 ,以基数划分各影响分级 ,各影响级别对应
的基数范围见表 3。
表 3 法律风险识别 因素 的影响程度及其基数范围和描述
基数范 围 影 响程度 影响描述
E0,1) 很小 对项目完成的影响很小
[1,2) 小 对项目完成的影响较小
[2,3) 中 与跨国并购重要因素的变化存在重大关系
[3,4) 大 与跨国并购关键指标的变化休戚相关
[4,5] 很大 决定了跨国并购的成功与否
为进一步分析,笔者对法律风险识别因素的发生
概率进行了划分——该划分基于 12名专家组成员的
共同判断。概率统计本应秉承以客观事实为重的原
则,之所以选择“主观概率”而未选择“客观概率”,是因
为缺乏相应的统计数据而无法进行反复实验,因此采
用主观概率。主观概率分类及其基本描述见表4。
表 4 法律风险识别 因素发 生概 率的基数范围及基本描述
概率的基数范围 基本描述
[0.1%,1 ) 发生概率微小
r1 ,3 ) 发生概率很小
[3 ,10%) 发生概率一般
[1o ,5O ) 经常发生
Eso ,100 ] 频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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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需要解决 3个 问题 :第一 ,风险等级 的确
定 ;第二 ,Boarda序值 的确定 ;第 三,特定 风险的加
权平均量化值的计算。
1)风险等级 的确定。将风险等级设为 5类 ,即
很低,低,中,高,很高。可参照风险影响的基数划分
方法,将风险等级 以基数形式表现 :“很低”的基数范
围是 Eo,1);“低”的基数范围是 [1,2);“中”的基数
范围是 [2,3);“高”的基数范围是 [3,4);很高的基
数范围是 [4,5]。假设吉利并购沃尔沃的风险影响
量化值是 1,则区间为 [ ,I ];假设风 险发 生概率
为RP,则区间为ERP ,RP ];将风险等级量化的值
表示为 RR,则风 险等级量化 值 的基 数 区间为
[RR ,RR ]。可得如下函数公式:
RR 一 + ×
(RP 一 RP )。
2)Borda序值的确定。假设吉利并购沃尔沃的
法律风险有 N个,将其中的特定风险表示为i,将所
用准则表示为 k,则 Borda序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
bl一 (N — RRfK)。
依计算得出单个法律风险的 Borda值后进行排
序 ,其序数便是 Borda的序值 。Borda序值 在很 大
程度上反映了特定风险的重要程度:该序值越小 ,则
其重要性越高 ;该序值越大,则其重要性越低 。
3)特定风险加权平均量化值的计算。各法律风
险的加权平均量化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尺W 一I Borda(i)
∑Borda(尼)
一 1
其中,RW 是特定法律风险 的权重 ,其中 竹是
法律风险的总数量 。
需要说明的是 ,虽然本文采取主观概率方法 ,其
独立科学性在一点程度上存在争议 ,但是 12名专家
集体决策可有效抵消可能存在的价值不够中立的缺
陷 。笔者向 12名专家组成员发放调查问卷 ,由专家
组成员对给出的法律风险的影响和发生概率进行量
化评估。笔者对之整理并套人风险矩阵中,得到表 5。
俞 锋等: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法律风险评价及“浙江模式”总结
表 5 风险矩阵量化 评估 结果
识别因素 风险影响 风险发生概率 风险等级
一
级指标 二级指标 量化值 等级 量化值( ) 等级 量化值 等级 Borda序值 风险权重
准人审查风险 3.5 大 86.12 频繁 4.35 很高 1 O.048
劳工保护风险 4.2 很大 84.26 频繁 4.32 很高 2 0.047
国别风险 利润转移风险 1.2 小 1.56 很小 1.32 低 25 0.046
国家经济社会政策风险 2.1 中 0.82 微小 1.56 低 24 O.O41
社会组织风险 1.8 小 73.45 频繁 2.14 中 ll 0.041
汽车市场风险 3.7 大 8.5O 一般 3.25 高 1 5 0.025 行业风险
环保标准风险 3.9 大 42.51 经常 3.45 高 9 0.O42
中国并购法律规定风险 4.7 很大 5.61 一般 1.25 低 18 O.O45
资金利率风险 2.1 中 52.45 频繁 3.15 高 19 O.O35
支付方式风险 2.5 中 3.65 一般 1.67 低 22 0.027 并购方式风险
融资方式风险 3.2 大 65.45 频繁 3.15 高 23 0.042
经营成本结 构风险 3.5 大 68.93 频繁 3.15 高 17 O.O41
反并 购风险 4.2 很大 75.86 频繁 4.12 很高 6 0.042
董事会组成风险 2.5 中 21.65 经常 2.13 由 21 0.O36
组织形式与上 汇率变动风险 2.4 中 87.65 频繁 3.61 高 10 O.038
市地风险 证券市场准人风险 2.6 中 86.57 频繁 3.1O 高 12 0.047
信息披露义务风险 3.1 大 85.86 频繁 3.15 高 l3 0.042
金融危机风险 3.7 大 l9.75 经常 3.76 高 16 0.O37 主营业务风险
知识产权风险 3.2 大 35.87 经常 4.12 很高 5 0.O45
产品责任风险 3.7 大 76.43 频繁 4.15 很高 7 O.O46
采购 以及销售 应收票据贴现风险 2.1 中 21.23 经 常 1.35 低 20 O.026
行为风险 反倾销制度风险 4.1 很大 12.32 经常 3.87 高 14 0.037
司法途径解决合同纠纷风险 3.6 大 54.32 频繁 4.15 很高 8 0.041
企业管理行为 经营理念风险 4.1 很大 85.32 频 繁 3.18 高 4 O.044
风险 管理方式风险 4.2 很大 86.62 频繁 4.16 很高 3 0.043
2.2 风险评估总结
从表 5可很清晰地获得特定法律风险的重要程
度 ,可作为该并购案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报
告的素材。在吉利并购沃尔沃的案例中,根据法律
风险等级划分 ,可清 晰地看到各法律风险识别 因素
的风险等级 (见表 6)。
表6 风险评估结果
风险等级 法律风险识别因素 基于 Borda序值的排序
准人审查风险、劳动保护风险、反并购风险、知识产权风险、 准人审查风险>劳动保护风险>管理方式风险>知识产权风险> 很高
产 品责任风 险、司法途径解决合 同纠纷风险 、管理方式风险 反并购风险>产品责任风险>司法途径解决合 同纠纷 风险
汽车市场风险 、环保标准风险、资金利率风险、融资方式风 经营理念风险>环保标准风险>汇率变动风险>证券市场准人风
高 险、经营成本结构风险、汇率变动风险、证券市场准人风险、 险>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反倾销制度风险>汽车市场风险>金融
信息披露义务风险、金融危机风险、反倾销制度风险 危机风险>经营成本结构风险>资金利率风险>融资方式风险
由 社会组织风险和董事会组成风险 社会组织风险>董事会组成风险
利润转移风险、国家经济社会政策风险、中国并购法律规定 中国并购法律规定风险>应收票据贴现风险>支付方式风险>国 低
风险、支付方式风险、应收票据贴现风险 家经济社会政策风险>利润转移风险
此外 ,在对该并购案进行追踪的过程 中发现,专
门法律顾问的介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任
何并购案,都有必要在并购前、并购中、并购后三个
阶段分别开展法律尽职调查且不可求急求快。各阶
段 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充分涵盖前文所述
的法律风险等级划分结果 ,进 而对不 同等级的法律
风险采取不同的重视态度 ,对 同等级 的法律风险则
按照Borda序值确定其重要程度。唯有如此才能真
正实现对跨国并购法律 风险的针对性控制和管理 。
首先 ,应重视“很高”级别的风险——准入审查风险、
劳动保护风险、反并购风险 、知识产权风险、产品责
任风险、司法途径解决合同纠纷风险、管理方式风
险。其中:反并购风险、准入审查风险也是并购前需
谨慎考虑的风险;劳动保护风险、司法途径解决合同
纠纷风险是贯彻并购前、中、后三 阶段 的重要风 险;
产品责任风险、知识产权风险 、管理方式是并购后整
合阶段需要考虑的重要风险。
事实上,在吉利并购沃尔沃的过程中,瑞典国内
的反并购风险和劳动保 护风险紧密联系在一起 ,沃
尔沃的工会和工人们十分怀疑吉利可以帮助沃尔沃
89
技术经济 第 34卷 第 5期
走 出困境 ,因此发起 了反并购风潮,成为并购进程中
的重要阻力。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沃尔沃是世界驰
名品牌 ,沃尔沃汽车以安全 、环保 、低碳 闻名遐迩 ,知
识产权保护也应受到吉利的高度重视口]。
2.3 必要说 明
由于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等,因此笔者无法全面
接触到该并购案的原始法律文件和其他资料,只能
基于公开的文献资料进行案例分析,采取偏理论化
和主观化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这造成相关 的分析结
论可能具有个案性而不具备普适性 。不过 ,综观 中
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 ,目前针对“法律风险识别”
(1egal risk identification)的研究还较少,理论界和
实务界对何谓法律风险识别以及识别的方式和方法
等关键性问题尚未达成共识,很多方面处于摸索实
践和尝试总结阶段 。相较而言,学者们对风 险识别
(risk identification、hazard identification、risk rec—
ognition)的研究要远 远早于对法 律风险识别 的研
究,并且学者们对风险识别概念基本形成了统一认
识——认为风险识别是对面临的及潜在的风险进行
判断和分类 ,对风险特征和风险后果做 出定性估计 ,
最终形成合理的项 目风险清单的过程 。
在研究过程中,笔者也曾考虑在上述实证体系
的基础上,综合采用事故树分析(accident tree anal—
ysis,ATA)方法进行更辩证和深入的分析。但是 ,
ATA方法是一种倒推的风险识别方法,以“预测风
险事故一分析其原 因一查找引发事故 的具体原 因即
风险因素”为分析路径。该方法要求首先推测出主
体可能遭受的利益损 害后果 ,然后调查分析可能引
致此后果 的诸 种原因r4]。笔者面临的情况是 :一方
面 ,无法获取 全面 的法律 文件和并 购资料;另一 方
面,吉利并购沃尔沃作为一个被广泛宣传的成功案
例,对外公开的负面信息十分有限。上述这些都影
响了 ATA 的应用可能性。
考虑到上述主、客观原 因,笔者在设计和选择本
案例的实证研究方法时,较多借鉴了“风险识别”领
域的方法和路径 ,以期弥补“法律风险识别”研究的
单薄。
3 创新路径的设计—— 中国企业跨国
并购法律风险防控的“浙江模式"
3.1 先行先试—— 吉利并购沃尔沃项 目的经验总结
吉利成功并 购沃尔沃的关键点有 4个 :一是收
购时间把握准确;二是商务部明确表态支持吉利的
收购行为 ;三是融资渠道较为适当;四是对与沃尔沃
工会及本地劳工的关系处理得较为得 当。反观中石
油、上汽等国有企业 的海外并购失败无外乎上述 四
90
方面有所不足。
在吉利并购沃尔沃的2010年,国际经济局势发
生重大变化 :一方面,人 民币升值 ,欧元 汇率处于低
点 ;另一方面,金融危机的到来使得福特汽车公司急
于摆脱包袱 ,此时沃尔沃品牌被严重低估 ,而吉利此
时出手十分合适 。吉利以现金形式收购沃尔沃至少
要融资 180亿人民币,吉利在融资渠道上进行了积
极的创新,采取了“I-A-I”模式,实现了内部资本市
场融资、战略联盟海外并购融资与金融创新融资三
者的有机结合 _6l_。其 中,内部资本市场融资主要包
括吉利汽车股票的溢价款收益、投资设厂所获收益 。
战略联盟海外并购融资主要包括国内和国外两部
分 :在 国外 ,通过募集股权基金 向高盛资本募集 3.3
亿美金;在国内,通过在多地设厂取得当地政府的资
金支持 ,同时国内银行 的贷款支持也是重要的组成
部分。金融创新融资渠道体现在将国内外银行的低
息贷款、国内外政府或公司的权益融资以及福特汽
车的内部融资相结合。
吉利扩展融资渠道从侧面反映出其承担的风险
可能非常大 ,于是他们选 择了欧洲著名 的洛希尔金
融集团作为咨询顾问,请其为之打造风险安全带。
事实上,洛希尔公司确实为吉利设计了一条可全身
而退的路径:吉利并未以自身作为贷款担保,而是以
并购方沃尔沃的收益作为贷款担保,同时专门为这
一 并购项目设立了吉利万源公司作为运作机构。此
外 ,国内政府和银行的支持也为吉利带来 了 5年期
的低息贷款,为吉利提供了足够的时间完成并购项
目。
3.2 顶层设计—— 浙江 民企跨国并购的理念指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 ,技术 日新月异地发展,跨
国并购已成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
vestment,FDI)的主要形式 ,跨国并购的金额和数量
均呈大幅增长趋势r7]。浙江民营企业参与海外并购
的意愿强烈 ,虽有吉利并购沃尔沃等成功个案 ,但整
体遭遇的困境显而易见。要想成功进行 海外并购 ,
企业除了自身不断进行融资模式创新 、产业技术革
新等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亦必不可少。
2013年 5月 31日,《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 面实施创
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 》(以下
简称为《决定 》)发布 ,自此浙江省 正式确立 了建设
“创新浙江”战略。《决定》确立了创新的主体是企
业 ,企业创新不仅仅体现在技术创新上 ,更体现在思
想理念创新、管理创新上。《决定》还鼓励企业“引进
来 、走出去”,加强创新技术、创新理念 、创新管理 的
转化和吸收——这是浙江 民企实现从“要素驱动”向
“创新驱动”、从“粗放”向“集约”的惊险一跳的必 由
俞 锋等: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法律风险评价及“浙江模式”总结
之路 J。
《决定》同样实现了构建区域特色的浙江民企跨
国并购法律风 险防控体 系的顶 层设计 。作为浙江
“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环节 ,浙江 民企跨国并购 的法
律风险防控既要呼应全球金融一体化趋势和国家的
发展战略 ,也要响应浙江省提 出的创新驱动发展 战
略。具体到浙江民企跨国并购的特定项 目,法律风
险防控 自然应成为企业创新的应有之 意,应纳入企
业实现理念创新、管理创新的视野中,努力实现“以
企业为中心,党委领导、政府引导、各方参与、社会协
同发展”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创新驱动格局。
一 方面,浙江民企跨国并购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的建构理念应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好市场
资源配置“无形之手”与政府宏观调控引导“有形之
手”的协调配合。政府除需做好投融资法治生态环
境的优化、信息化服务的提供以及企业经营理念和
管理方法的创新引导外 ,还应注重发挥企业 的 自主
性 、社会 中介组织 的媒介性 ,做好“行政减权力、企业
增活力”的加减均衡。另一方面,要实现跨国并购法
律风险的科学管理,就必须树立创新理念,在实现风
险识别分类系统与风险防控规避系统结合的前提
下,搭建系统的、详实的跨国并购风险数据库 ],进
而根据具体的风险类别选择应用“针对性的防控方
案”。
3.3 协同创新——跨国并购法律风险防控
“浙江模式”的深化路径
第一 ,党委 、人大、政府齐力打造 和谐优 良的法
治生态环境。
高度的民主化 、完备 的公共服务 、言出必行 的施
政风气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而
且有助于实现良好的腐败控制——这使企业经营更
加透明化 、市场化 、公平化和公开化 ,企业不必投入
过多精力忙于经营与政府 的关系 ,可专注 自己的业
务和绩效 。尤其对于一个 网络关系、人情世故被高
度重视 的国家而言,政治制度的完备性尤其重
要[Io-11]。为此,党委 、人大和政府在企业跨国并购法
律风险防控体系的建构 中,应更 多发挥优化创新环
境的作用,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出台相关法规政
策 ,贯彻“企业 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的思想 ,带
着问题立法和出台政策,使法律政策支持体系更具
针对指导性,齐力打造和谐优良的法治生态环境,破
除以往“法律悬浮于空中、政策停留于口号”的弊病。
针对当前国家层面存在的民营企业跨国并购专
门立法位阶较低 、多为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且存在
衔接不畅的情况口 _13],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应强化
其“指挥官”的作用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 式来 自上
而下地推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构的优化 和创新。
浙江要巩固并扩大“先行 先试”的现有 成绩 ,就必须
立足地方特色 、敢为人先 ,将“融资支持 、信息服务 、
引导行业组织”三者有机结合,制定出符合浙江地方
特色和现实需求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夯
实浙江民企“走出去”的法律与政策基础。地方各级
政府应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创新服务 ,尤其是营造投
融资环境和完善信息支持体系,坚持 目标导向和绩
效导向,推动跨国并购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任务
的落实_1 。政府还应积极地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减少企业的重复信息收集工作,捕捉对外战略商机,
成立专门的海外投资信息服务支持平台,为进行跨
国并购的企业营造良好的信息化环境。例如:建立
并购决策的专业分析评估部门,“对各个 目标东道 国
建立综合的量化指标分析体系进行对比分析”;同时
“应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域东道国的不同制度特征”,
有针对性地制定指标体系“作为并购 目标 的决策 的
重要参考指标”,以提升海外并购的成功率并带动后
续绩效的提升 。。。中央层面可 考虑将浙江作为 区
域试点,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国并购保险制
度,尽快建立并完善跨国并购保险体系,同时还可考
虑建立跨国并购投资保险基金 ,为实施跨国并购 的
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支持,共同打造一个和谐、健
康、各方权益均有保 障的金融法治环境。
第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提供创新智力支持。
浙江省委、省政府向来重视浙江省内高等院校
创新平台和载体 的建设。如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
学等高校牵头建设的跨国并购风险防控数据库等,
已在政府支持下取得 了积极 的成效 ,更成为浙江民
企跨国并购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下一阶
段,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充分发挥人才密集的优
势,结合浙江民企跨国并购项 目操作实例,放眼全
球 、全国,牵头建设风险识别分类系统 ,搭建系统而
详实的数据库 ,与政府 、企业 、法律事务部 门保持密
切联系,收集动态信息,保持追踪重大项目的并购风
险变 化 ,更 好 地 发 挥 其 顶 层 设 计 和 资 源 整 合 功
能l】 。同时 ,政府 、企业和高校等多方 主体应对法
律实务部门和人员在跨国并购法律风险防控 中的地
位、作用等达成共识,积极引进拥有丰富实务经验的
资深律师、专家等共同参与法律风险识别分类系统
数据库 的搭建工作 ,实现成熟 的并购理论 与娴熟 的
实务技能的有机结合,以便更好地为政府金融工作
机构和公司法务部门落实防控规避系统做好基础性
工作 。此外,政府还应 引导省 内高校和科研 院所加
强与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香港大学浙江研究院等驻
浙科研机构共建创新载体,如建设浙江民企跨国并
91
技术经济 第 34卷 第 5期
购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高端智库等 。
第三 ,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辅助支持功能。
从浙江的实践看 ,当前行业组织发展迅猛 ,对企
业发展的辅助支持功能明显。行业协会作为企业的
自律组织 ,在信息发布 、宣传政策等方面具有得天独
厚的优势 ,在浙江 民企跨国并购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建构中一直发挥着辅助政府做好创新政策宣传的功
能 。随着民间组织国际交流 的扩展和深入,行业协
会与东道国的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和交流的优势愈发
凸显。行业协会可更积极 主动地帮助企业理解、适
用并购项 目东道 国的法律和政策 ,切 实维护 中方企
业权益 。此外 ,行业协会 比企业更具理性认识 、更便
于集合企业 的呼声 ,进而可积极地与政府相关部 门
进行有效沟通、反 映企业跨 国并 购 中的利益 诉求。
引导行业协会发挥其作用可以减轻政府提供服务的
负担 。同时,行业协会 的成立 目的是维护行业企业
的利益,因此其收集信息更为迅速,更易于开展论证
和咨询工作[1 。在浙江民企跨 国并购法律风险防
控体系建设的下一阶段,可考虑采取由行业协会牵
头 ,设立“线上线下全覆盖辅导”等形式 ,专 门为解决
企业并购 中的障碍给予辅助性支持。
第四,专业服务及时介入并提供全过程服务。
从当前的试水案例来看,跨国并购关涉诸多利
益相关方,专业程度颇高,并购过程涉及方方面面的
财务和法律知识 ,在融资方式安排、信息收集服务等
方面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需要投资银行、专业的投
资咨询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在并购事务中扮演融资
风险、法律风险防控顾 问的角色 。以律师事务所为
例 ,其在并购活动中的关键作为是防范并应对法律
风险。具体而言,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审慎完
成法律尽职调查 ,理顺产权关系 ,提出法律风险识别
和法律风险规避的方案 ,确保服务企业的法律权益
不受侵害;二是就并购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并形成法
律意见书,起草和修改并购合同;三是搭建并购当事
人之间沟通 的桥梁 ,利 用专业 的并购法律知识促使
双方达成协议 ;四是实施全程监控,及时进行法律风
险防控绩效评估口 。
此外,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机构,由其指派专业
律师全程追踪观察 、撰写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完 成
法律风险识别与规避 ,是一种 高效 的跨 国并购法律
风险防控路径。即 :由专业律师完成法律风险的类
型识别 ,开展项 目化的实证研究 ,明确特定法律风险
的等级,进而采取针对性的区别对待,实现并购前、
并购中、并购整合的全程法律风险控制[1 。例如,
浙江民企万 向集 团在设计跨 国并购策 略时 ,就采纳
了法律顾问机构的专业意见,利用第一否决权、新股
92
发行权、反稀释权 、兼并否决权 、认股权和违约认股
权等资本市场融资创新工具来规避并购风险 。一旦
并购公司出现异常,万 向集团可及 时选择放弃或买
人股份两种方式来规避风险_2 。具体来说,这种专
业的法律顾问服务一般遵循 以下内容和步骤 :
①并购前主要进行两方面的审慎调查。一是调
查东道国的法律政策。调查内容包括东道国政府对
并购项 目的态度 、目标企业 的法律政策环境 、东道国
的法律专业机构等。在并购进程中对东道国法律政
策的调查要尽可能做到全面而细致 :不仅要考 虑国
家立法 的影响 ,而且要考虑地方法律政策的影响;不
仅要考虑东道国国内的并购专项 法规,而且要 收集
其对外贸易、关税政策等方面的其他关联法规 。二
是调查并购 目标企业。调查 内容包括 目标企业 的资
产状况、股权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其中,资产状况的
审查主要基于 目标企业 的资产 、资信状况来展开 ,重
点审查资产的财务状 况以及是否涉及知识产权 等 ;
股权状况方面主要审查股权转让份额以及是否设定
抵押等 ;在经营状况方面 ,目标企业与往来公司所签
署的合同风险是一个 考察重点 ,这是 因为财务杠杆
比率过高的目标企业不适合作为以改善公司资本结
构为 目的的并购对象 。
②并购中的法律风险控制主要集中于选择合适
的并购方式和安排并购协议条款 。并购方式大体可
分为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和企业合并 。这三种并 购
方式有不同的适用环境 :若并购 目标企业来 自发 达
国家 ,其证券市场环境较成熟 、证券市场法律规定较
完善和健全 ,对 目标企业 的信息披露较完整和真实 ,
则选择股权收购较为合适 ,该方式可有效降低跨 国
并购的法律风险;若并购目标企业来 自拉美地区或
非洲 ,其法制环境相对不太健全 ,此时可选择资产收
购和企业合并 。此外 ,应保证并购协议 中陈述保证
条款、赔偿责任、免责条款的完整性——这全都有赖
于并购前法律尽职调查 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③并购后法律风险防控 的重点是整合战略的选
择。这要求并购后企业的经营理念和运营模式要适
应水土 ,其中尤需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标准
实施以及劳工权益保障,不断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
4 结语
综上 ,构建有中国特色 的民营企业跨 国并购法
律风险防控体系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深化浙江“先行
先试”的成功经验,必须有效依托全社会的力量:各
级党委、政府应积极发挥科学引领作用 ,有的放矢地
运用立法权和行政权 ,廉洁而高效地履行法定职能、
发挥协调功能 ,为 民营企 业创造 良好 的法治生态环
俞 锋等: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法律风险评价及“浙江模式”总结
境;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注重联合境内外的智库资
源来协同发力,持续提供强劲的智力支持,服务于企
业创新 、产业升级 ;社会中介机构应充分发挥信息服
务、沟通交流畅通 的优势 ,通过创新合作机制,与企
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资源的系统性整合;企业自
身应注重经营理念的创新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
升,及时引入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参与跨国并购项
目的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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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uation of Chinese Enterprise S Legal Risk in Cross—border
Merger& Acquisition and Summary of Zhej iang Pattern
Yu Feng ,Chi Renyong。
(1.Law School,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Hangzhou 310023,China;
2.China Institute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Hangzhou 310023,China)
Abstract:On the basis of conventional theory—based study,this paper brings the definition of legal risk,made by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and Basel New Capital Accord in terms of the practice of lawyer,into the research on Chinese enterprise S legal risk in cross—border merger 8L ac—
quisition(M &A).Taking the”Geely—Volvo Merger Case”as the case,it uses the risk matrix and the value of Borda sequence to evaluate and an—
alyze seven identification factors of legal risk,namely nationality,industry,M8LA way,organization method,listing location,primary business.
place for purchase and sale and enterprise S management behavior.Then it concludes the ZheJiang pattern.Finally,it points out that it has posi—
tive and promoting effects on enterprise S cross—border M&A to establish the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1 system which is characterized by
company—centered,party committee-led and government—guided,all parties—participated and society-developed c0llab0rative1y.
Key words:transnational merger and acquisition;merger and acquisition financing;legal risk;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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