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与企业发展
二○○九年六月四日
主要内容
企业标准化概述
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二
三
四
企业如何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
一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企业标准化概述
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二
三
四
企业如何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
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一
一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1、管理体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工作实行统 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四个统一”管理,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
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国务院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政府
市县标准化主管部门
市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我国标准化管理体系示意图
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2、标准体系
22931项
39686项
14142项
133万多项
强制性:3111项
推荐性:19675项
技术文件:145项
%
%
%
3、标准性质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自愿采用,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目前,我国有强制性国家标准3111项,占%;有推荐性国家标准19675项,占%;有指导性技术文件145项,占%。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4、标准化技术组织
(一)技术委员会定义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不是法人
全国性标准化技术组织
主要任务是起草和审查国家标准
委员会制——主任委员领导下的委员会制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二)技术委员会的组织结构
TC的下设机构:
分会(SC):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领域,设置分技术委员会。组建和管理参照TC执行。
工作组(WG):根据工作需要,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可以组建承担某项具体国家标准起草任务的标准制定工作组,工作完成后工作组自动撤销。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TC
SC
WG
WG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标准化工作组(SWG)
在新兴技术领域或尚不 具备条件组建技术委员会的专业领域内可组建标准化工作组,从事全国性专业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建和管理参照TC可下设WG
SWG
WG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三)技术委员会的管理
管理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
注:部分标委会由SAC委托秘书处所在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协助日常管理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管理原则
层级管理
管理分类
SAC直属
SAC委托行业部门管理
技术委员会管理模式图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管理制度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内部管理制度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1979年开始组建
2001-2003清理整顿
对全国573个TC和SC进行了确认,撤销了13个TC,暂停了4个TC
(四)技术委员会的建设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2006年以来组建情况
(1)公示情况
五批共1582 个项目
(2)批复筹建情况
五批共845 个标委会
(3)成立情况
共批准成立542个标委会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标委会最新情况
截至目前,我国已成立和批复筹建标委会总数达到1512 个,其中: TC—516个,SC—694个,WG—293个,SWG—9个
已经成立和正在组建标委会统计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TC按产业分布情况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5、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情况
ISO、IEC共制定22000多项国际标准,中国制订64项,占总数的%;欧美占50%多
中国承担ISO、IEC技术委员会秘书处31个,担任主席副主席职务共21人。德国和美国分别承担ISO、IEC技术委员会秘书处150和140个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2007年,ISO、IEC共召开会议850个,中国参加的有70多个,仅占%,美国参加的会议有60%以上
2007年ISO、IEC注册专家: 中国-600人次 德国-4100人次 美国-3000人次 英国-2400人次 法国-2400人次
我国280多个国际组织对口单位中,能够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不足10%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6、国家标准化四项重点工作
1、《标准化法》的修订工作
扩大标准化法调整范围;明确标准体制和管理体制;理清四级标准各自的结合点和界限;完善闭环管理,建立反馈机制;调整地方标准制定范围;落实法律责任。全力配合法制办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台。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2、《国家技术标准战略发展纲要》发布实施工作
明确今后十年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全面加强标准化工作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3、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
统筹三个产业标准的结构和布局;突出国家标准制修订重点和三个产业标准制修订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监督和反馈机制,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4、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和系统建设
以国家级标准文献信息服务机构的标准文献信息资源为基础
整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信息资源
建设涵盖国家标准化资源、国际标准化资源、WTO TBT/SPS资源、标准全文资源以及标准文献服务资源的应用及服务系统
解决我国标准文献信息资源封闭分散、数据库和服务系统重复建设、信息共享环境差、信息揭示程度低等问题,满足社会对标准文献信息开放共享的需求。
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三
四
企业如何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一
一
企业标准化概述
二
1、标准与企业发展
(1)标准是企业管理的工具
标准 经验和知识的凝炼
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ISO9000、ISO14000
建立完整的科学质量体系,改善产品的质量, 促使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2)标准是企业营销的手段
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专利共1636项,其中发明专利1433项 —— 2006年国内企业前十位
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5项,地方标准3项
《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国家标准 ——国内50%以上市场份额,最大的紫外线水消毒技术与设备供应商
灯泡灯口国际标准
投入费用: 5500万日元
产生经济效益:52亿日元
运输用平型托盘国际标准
投入费用: 5600万日元
产生经济效益:2304亿日元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3)标准是企业竞争力的载体
中兴通讯:
制定含专利的标准
卷筒式洗衣机脱水槽安全性能国际标准
投入费用:4840万日元
产生经济效益:225亿日元
移动电话标准:
欧洲(GSM)、美国(IS54和IS95)、日本(PDC)
—— 购买技术标准、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 生产成本及生产价格提高5-10%
—— 每年损失300多亿日元
标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品更新换代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4)标准是企业文化的理念
企业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或主导制定
地方、行业、国家乃至国际标准
—— 技术实力的体现
—— 企业形象和信用的体现
企业制定并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实现高端发展的必然选择
2、企业技术标准战略定位
(1)市场准入
(2)市场竞争
(3)引领市场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获得国际标准起草权的要素
(1)自主创新技术——根本和前提;
(2)人才和资金——支撑条件;
(3)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经验——充分条件;
(4)政府支持,国外同行支持等等——外部环境。
由联想、TCL、康佳、海信、长城等企业结成的闪联产业联盟
2006年7月,闪联国际标准提案获得ISO/IEC立项,一举改变了中国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提案近二十年未被正式立项的尴尬局面。
3、企业标准化管理模式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1)国外大公司标准化管理模式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策略性标准化管理”
标准策略委员会(SSC)
标准信息管理系统
(2)海川模式
明确战略定位
搭建组织机构
创新工作机制
健全运行制度
4、企业标准化工作重点
制定并实施企业技术标准战略
搭建企业标准体系
健全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
标准化管理常设机构
标准技术组织(委员会、工作组)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健全企业标准化制度
标准制定程序、管理、实施监督、反馈等
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
技术、产品研发与标准制修订紧密结合的机制
标准信息资源共建和共享机制
参与外部标准化活动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5、几点思考
联盟标准
社会责任
竞争与合作
二、企业标准化概述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一
四
一
企业如何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
企业标准化概述
二
二
二
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三
三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1、法律法规
标准化法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第六条)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修法趋势(9 → 36)
确立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在标准体制中的主体地位
确立企业主体地位(参与、承担标准制修订或标委会秘书处)
除涉及健康、安全等领域,企业标准不需备案
设立标准化工程师制度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2、规划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支持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
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攻关,并在专利申请、标准制定、国际贸易和合作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套政策
政府主管部门支持企业、社团自主制定和参与制定国际技术标准,鼓励和推动我国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国家建立标准服务平台,支持加快国外先进标准向国内标准的转化,重点支持企业通过再创新推动以我为主形成技术标准。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项目,支持企业直接参与国家标准起草工作,鼓励企业出资制修订产品类的国家标准
强化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推动以企业为主体承担产品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的工作,鼓励来自企业的专家加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引导和组织企业成为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主体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草案)
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竞争性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并发展快速反映市场需求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标准新形式,增强标准的市场适应性
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机制
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标准化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标准化人才和国际标准化人才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3、规范性文件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以来自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 ”
“主要负责组织起草产品类国家标准的技术委员会,来自企业的委员不得少于1/3 ”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
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和发布
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一般程序包括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企业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审查由企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负责组织。
专家组负责标准的审查,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应当由研发、生产、检验、销售等方面人员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
标准审查必须经专家组全体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专家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填写审查单(会议纪要)。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通过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受理备案的部门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二)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三)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
(四)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五)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六)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七)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企业应当对所提交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其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
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3年。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科技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的实施细则
鼓励企业结合项目实施,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相关重要技术标准关键技术研究。(第十条)
鼓励企业等社会各方面投入重要技术标准相关的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多元化投入方式。(第十二条)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报批稿)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奖励范围包括:
经企业相关部门批准并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已向相关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项目。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意见
基本原则之一:企业为主。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创新的主体,也是采标工作的主体。与产品、贸易等相关的采标项目都应组织企业积极参与或承担
主要措施之一:积极争取以企业为主体承担更多的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的秘书处、主席或召集人工作
鼓励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为主体承担标委会秘书处工作,涉及产品或与市场结合紧密的分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制定工作组,原则上应由国内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承担秘书处,并与国际衔接
采取选拔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以企业专家为主体,加大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培养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4、其他政策
地方政府出台的标准化政策
北京、重庆、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福建、深圳、无锡、哈尔滨等地方政府或标准化主管部门均制定促进标准化发展政策
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企业参与制定标准奖励措施:
国际标准:立项-资助50万 已公布-资助150万
国家标准:立项-资助50万 已公布-资助50万
行业标准:已公布-资助25万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企业承担秘书处奖励措施:
15万
15万
30万
企业人员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0万
30万
50万
企业人员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组长、副组长)
20万
30万
50万
企业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40万
100万
150万
企业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行业技术委员会
工作组
分技术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出台的相关政策
电工行业
企业参与实质性国际标准化会议,资助5万元
企业组织、承办国际标准化会议,资助8万元
三、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5、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1)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2)科技创新、标准制定与产业化协同发展
四、企业如何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
企业标准化概述
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二
一
一
二
二
企业相关的标准化政策
三
三
三
四
企业如何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
四
四、企业如何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
1、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一)主导制定国家标准
方式一:SAC公开征集GB起草单位,企业申报,SAC审查筛选,批复
方式二:企业以P成员身份向TC、SC、SWG提交标准提案(草案),TC表决,TC(或通过其业务指导部门)向SAC申报,SAC审查批复
四、企业如何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
方式三:向SAC提交社会提案,SAC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特别是相关TC的意见
方式四:企业通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SAC申报
四、企业如何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
(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
是TC、SC成员:在标准制定的各个阶段都可发表意见和建议,P成员有表决权
不是TC、SC成员: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时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2、参与标委会工作
方式一:承担标委会秘书处工作
方式二:以委员身份参加标委会工作
方式三:其他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方式一:承担标委会秘书处
1、秘书处承担单位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2)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
(3)有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4)有开展工作所需的资金和办公条件,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置的会计机构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会人员;
(5)能够将秘书处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和日常工作;
(6)国家标准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2、标委会组建原则
(1)无交叉重叠原则
新组建标委会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的领域应与现有或已批复筹建标委会无交叉、重叠
在现有或已批复筹建TC下面组建SC或WG,其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的领域应在现有或已批复筹建TC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的领域之内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2)国际对口原则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及其认可的其他国际组织设有标委会的领域组建我国标委会,原则上要与国际对口
国际上没有设置技术委员会,而我国有制修订国家标准任务或标准需求的领域也可组建技术委员会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3)体系原则
技术委员会的设置应成体系,结构合理
(4)以企业为主体
标委会应以企业为主体,由来自企业、科研、检测机构和用户等方面的代表组成。涉及产品或与市场结合紧密的SC或WG,原则上应由国内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承担秘书处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3、标委会组建程序
(1)申报
(2)公示
(3)批准筹建
(4)批准成立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申报途径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直属TC
申报材料
推荐单位公函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表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申报注意事项
与已有和已批复筹建标委会不交叉、重复
名称
工作领域
国际对口
标委会类别的界定
在已有标委会下设立(SC、WG)
还没有组建标委会(TC、SWG)
取决于行业规模、市场需求、技术发展状况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筹建申请表内容
必要性—行业背景,国际、国内现状,对标准化的需求
可行性—已有标准化工作基础,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工作领域—准确,粗细均匀
标准体系—层次分明,结构较完整,指导性强
工作计划—可操作性,系统全面
初步组成—行业、单位、地域代表性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做好沟通协调
与上级标委会和相关标委会
与推荐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或地方质量监督部门)
与业务指导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
与SAC
与业内相关单位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方式二:以委员身份参与标委会工作
委员条件:
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
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委员职责:
参加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国家标准立项、起草、技术审查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的工作
监督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经费的使用
参加国家标准委及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培训
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它职责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委员调整:
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经全体委员表决,技术委员会可以提出增补、解聘委员,调整委员职务等建议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委员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由技术委员会报国家标准委批准后予以解聘:
1、未履行国家标准委规定和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职责的;
2、利用委员身份为本人或者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
3、其行为使技术委员会不能正常工作的;
4、存在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企业参与标委会工作
方式三:其他
观察员
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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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局
TC、SWG
TC、SWG
TC、SWG
SAC
行业部门
地方局
SC
WG
委托
业务指导
日常管理
一、我国标准化基本情况
已经成立和正在组建标委会统计
1512
291
1221
总计
9
4
5
SWG
293
116
177
WG
694
102
592
SC
516
69
447
TC
合计
组建中标委会
已成立标委会
标委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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