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金融体系
本章内容
第一节 金融体系概述
第二节 金融机构体系
第三节 国际金融机构
第四节 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本章重点和难点
1、金融体系的功能
2、西方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3、投资基金的运作原理
4、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区别
5、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分析
第一节 金融体系概述
一、金融体系的概念和类型
由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中央银行和
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构成的复杂系统。
(一)银行职能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
将中央银行职能与商业银行职能集中于单一的国
家银行,并另设一些专业性银行的金融体系。
(二)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体系
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和
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时并存的金融体系。
(三)中央银行职能松散的金融体系
没有真正独立的中央银行,整个金融体系由众多的
商业银行、其他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
构和行业监管组织等构成。
二、金融体系的基本构成
完整的金融体系应该包括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业务
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等四个部分 。
(一)金融机构体系
(二)金融业务体系
银行业务:商业银行
证券业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和金融公司等
保险业务:保险公司
信托业务、金融租赁业务和咨询服务业务
(三)金融市场体系
金融体系的载体 :提供场所和机制
(四)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金融监管的组织体系、
金融监管的执行体系。
三、金融体系的演进路径
(一)金融体系的发展模式
市场主导型:美、英
银行主导型 :法、德、日
(二)金融体系的形成
货币的产生
银行业
中央银行
其他金融机构
四、金融体系的功能
1. 提供金融服务,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
2. 充当信用中介,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
3. 风险分担与管理功能
4.处理与传递信息,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功能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5.公司治理功能
一、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存款性金融机构
(二)投资性金融机构
(三)契约性金融机构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
(五)金融监管机构
第二节 金融机构体系
(一)存款性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
(二)投资性金融机构
在直接金融领域内为投资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或
直接参与投资活动的金融机构。
投资银行、证券经纪和交易公司、投资基金、
金融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1.投资银行
在资本市场参与投资和提供投资服务的投资性
金融机构 。
主营业务 :证券承销、公司并购、项目融资、
风险资本投资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投资银行 商业银行
本源业务 证券承销 存贷款
功能 直接融资中介 间接融资中介
业务概貌 无法用资产负债表反映 表内与表外业务
利润来源 佣金 存贷利差
经营方针 风险前提下注重开拓 三性原则
2.投资基金
(1)概念:是一种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
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或基金受益凭证,将众多投资
者的资金募集起来,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
理人以组合方式投资于各种金融资产,投资者按
投资比例取得收益的投资性金融机构。
(2)性质:金融机构、金融工具
(3)投资基金的优势:
(4)投资基金的不同称谓
(5)投资基金的类型
(6)投资基金的运作原理
图5-1 投资基金运作原理
基金托管人
基金契约
众多投资者 购
买
基
金
发起设立基金
基金管理人
运
作
基
金
监督
基金运作
分
配
基
金
收
益
3. 金融公司
金融公司也称财务公司,是指通过发行商业票据、
债券和股票等方式获得资金,并将资金主要用于特
定消费者和工商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
销售金融公司 、消费者金融公司 、工商金融公司
(三)契约性金融机构
以契约方式吸收持约人的资金,然后按契约规定
向持约人履行赔付或资金返还义务的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退休基金等。
1.保险公司
按业务分类 ;按组织形式分类
2.养老基金和退休基金
养老基金和退休基金是以契约形式组织预缴资金,
以年金形式向参加基金计划的职工提供养老金或退
休金的金融组织形式。
私人养老基金和公共养老基金
金融机构类型 主要负债(资金来源) 主要资产(资金运用)
存款型机构(银行)
商业银行
储蓄贷款协会
互相储蓄银行
信用社
契约型储蓄机构
人寿保险公司
火灾和事故保险公司
养老基金
投资金融中介机构
金融公司
互相基金
货币市场互助基金
存款
存款
存款
存款
保费
保费
雇员和雇主缴款
商业票据、股票、债券
股份
股份
工商信贷和消费者信贷、抵押贷款
联邦政府证券和市场债券
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消费者信贷
公司债券和抵押贷款
市政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美国联
邦政府证券
公司债券和股票
消费者信贷和工商信贷
股票、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发起、
出资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
营目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
动,以贯彻和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的
金融机构。
1.经济开发政策性金融机构
根据国家政策和规划专门为经济开发提供长期投
资或贷款 。
开发银行、复兴银行、开发金融公司、开发投资
公司
2.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根据国家农业扶持和保护政策专门为农业提供长
期低息贷款 。
3.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
促进进出口贸易,维持国际收支平衡,尤其是支
持和推动出口。
4.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
专门扶持住房消费,尤其是扶持低收入者进入住
房消费市场,以贯彻和配合政府的住房发展政策
和房地产调控政策 。
专业银行 主要负债 主要资产
储蓄银行 储蓄存款(Ds) 不动产抵押贷款、
消费信贷、证券投资
不动产抵押银行 股票、债券、票据 不动产抵押贷款
开发银行 财政拨款/官方投资、
金融债券、建设债券
长期开发贷款
进出口银行 官方投资/财政拨款、
金融债券
出口信贷、贷款担保
农业银行 财政拨款、金融债券 农业信贷
(五)金融监管机构
1、联邦储备体系 :负责管理会员银行和所有银行控股公司
2、货币监理局 :隶属于财政部,负责对联邦注册银行的审
批和检查。
3、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负责对加入联邦存款保险银行的监
管。
4、联邦储贷保险公司(互济储贷机构监理署):
5、全国信用合作社管理局
6、证券交易委员会
政策性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
资产管理公司
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信用社
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
邮政储蓄银行
外资银行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国务院
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 外管局 人民银行
制定及实施
货币政策
监管金融市场
经常项目管理
资本项目管理
外汇储备管理
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上市公司
证券/期货交易所
证券登记公司
人寿保险公司
财产保险公司
养老保险公司
汽车保险公司
信用保险公司
农业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
二、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旧中国的金融机构
四行二局一库
“四行” :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
国农民银行;
“二局” :中央信托局和邮政储金汇业局;
“一库”:指中央合作金库。
(二)我国目前金融体系的基本格局
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为主体,各种金融机构并存,分业经营,分业监
管,相互协作的金融体系基本格局 。
如图5-2所示
图5-2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结构
我
国
金
融
机
构
体
系
货币管理当局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投资机构 中央汇金公司
商业银行
国有独资或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
全国性商业银行
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
政策性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
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
证券交易所……
国家开发银行(94/3/17)
直属国务院领导,注册资本500亿元人民币 。是中国
三家政策性银行中最大的一家,是除中国人民银行外
唯一正部级金融机构
主要职能: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
建设;支持国家区域发展政策;承担国际金融组织转
贷款业务。
中国进出口银行(94/7/1)
直属国务院领导,注册资本亿元人民币。执行国
家产业政策和外经贸政策,为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
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政策性
金融支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94/11/18)
直属国务院领导,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承担国家
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中
的政策性贷款,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
一、国际金融机构的产生及其作用
(一)国际金融机构的产生
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了两个国际性金融机构,
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
世界银行)。
第三节 国际金融机构
(二)国际金融机构的作用
1.维持汇率稳定
2.缓和国际收支困难
3.促进经济发展
二、主要国际金融机构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贷款种类:
1.普通贷款
2.出口波动补偿贷款
3.缓冲库存贷款
4.中期贷款
5.扩大资金贷款
6.结构调整贷款
(二)世界银行集团
由世界银行及其两个附属机构———国际开发协
会与国际金融公司所构成。
(三)区域性国际金融组织
1.国际清算银行
1930年5月瑞士巴寨尔
2.亚洲开发银行
1966年11月,马尼拉
3.欧洲投资银行 :1958年卢森堡
4.非洲开发银行 :1964年9月阿比让
5.泛美开发银行:1959年,华盛顿
一、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含义
◆混业经营:指一个金融机构获准可以经营多个金
融子行业,或者获准同时经营多个隶属于不同金
融子行业的金融产品。
分业经营:指法律规定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或
证券业务及其他带投资性的金融业务相分离的经
营体制。
第四节 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体制的演变
自然混业到严格的分业,再到混业经营的发展过
程。
(一)20世纪30年代之前的自然混业经营
1、原因:非银行业务尚不发达,银行业务在整个金
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
2、国家:美国、日本和英国
(二)20世纪30年代之后至70年代之间严格的分业
经营
1、原因:危机爆发的原因,是由于商业银行从事
证券业务。美国于1933年制定了《格拉斯一斯蒂
格尔法》 。
2、国家:美国、英国、法国、瑞典、日本
(三)20世纪70年代后至今:向混业经营的回归
1、原因:西方国家普遍发生滞胀,金融自由化
的政策主张迅速高涨 ;衍生金融工具为代表的金
融创新发展步伐加快;商业银行通过控股和兼并
向证券业、保险业和信托业渗透 。
2、国家:
1986年英国实行金融“大爆炸”改革,通过了
《1986年金融服务法》
1996年日本出台《金融体系改革法》
1999年11月12日,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
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的结束
和混业经营体制的开始 。以全能型银行模式为基
础的现代金融制度的确立。
三、混业经营体制与分业经营体制的优劣分析
(一)分业经营的弊端
(1)分业经营人为地造成了金融业在市场、机构、
资金、从业人员上的分隔,阻碍了资金的自由流
动和有效配置;
(2)分业经营限制了竞争,将金融体系内全面的竞
争细化为每一类机构、每一块业务的竞争;
(3)分业经营使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无法实现资源
共享,金融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二)混业经营的优势
可以从银行、客户和社会福利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1、银行角度 :
(1)混业经营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带来的成本
优势。
(2)混业经营使银行机构扩大和向更多的客户提供
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银行可以获得经济集中的
利益和竞争优势。
(3)混业经营通过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可以使
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最小化。
(4)混业经营有利于银行充分挖掘现有销售网络的
资源潜力。
(5)混业经营有利于银行业务的多样化,进而有利
于分散经营风险。
(6)混业经营条件下的金融机构拥有稳定客户群。
2、客户角度:
客户将因银行混业经营而得到更多的收益。
3、社会福利角度:
(1)促使现有金融机构提高经营和服务效率,改变
传统的经营服务方式。
(2)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运作效率。
(3)金融机构通过业务多元化可以降低整个金融体
系的风险。
(三)混业经营的负面问题
风险问题和垄断问题
1、风险问题:
(1)银行经营证券业务的风险
银行向证券经纪人、证券自营商或证券附属机构
发放贷款 ;
银行承销证券(主要是包销)
(2)银行兼营保险业务的风险
保险经纪业务的风险 :几乎没有
承保业务的风险 :与银行业务的风险并无区别
2、垄断问题:
金融机构可能会滥用它们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销售
其他金融产品,即所谓的搭售问题。
(四)混业经营的前提条件:
市场竞争条件、产权制度和监管能力
Citibank:失败的“金融超市”
1997兼并所罗门兄弟公司,成立了所罗门•美邦投资公司。
1998年,花旗银行与TravelersGroup合并组建CitiGroup
2002年,花旗分拆了旅行者的财险业务;
2005年,将旅行者寿险和年金公司美国大都会寿险公司,
2008年剥离所罗门•美邦,出售日本券商日兴柯迪证券公司
四大商业银行摩根大通、美国银行、花旗集团和富国银行,
拥有约一半的美国消费和商业贷款,以及大多数的有毒证券。
四大银行持有约2万亿美元投资和交易证券,如债务抵押证
券(CDO)、贷款抵押证券(CLO)、商业房地产证券
(CMBS)和住房贷款抵押证券(RM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