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系列讲座
引言
•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
假条例》及《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执行,有关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加班工资及社保保险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引起用人单位的重
视。
• 我国已成为全球工时最长国家之一,人均劳动时间超过日本和韩国;
• “加班”成为多数企业存在的普遍现象;
• “社保”成为员工普遍的追求;
• 据市人保局介绍,近三年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加,从劳动争议的特点
看,三年来,劳动报酬引发劳动争议的占万件,约占案件总量
61%;非公企业争议案件16万件,占案件总量%,因社会保险引
发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增长高达50%。(北京晨报2011年3月24日)
• 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超过70%的劳动争议案件会涉及工
资、加班费及社保。
2008年以来的新劳动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3日施行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施行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1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施行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9年1月1日施行
•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施行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条法》2011年7月1日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2010年9月14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施行 “强迫劳动
罪”和“恶意欠薪罪”
•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3月5日废止
工资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
不属于工资的项目
•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
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
金;
•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
息;
•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
费等;
•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
费;
•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
费用;
•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工资与薪酬
• 薪酬保密制度
• 年薪
• 薪酬的调整
• 工资的发放(应发工资、应税工资及实发工资)
工资支付前提与要求
前提:
提供正常劳动
要求:
1、按时
2、足额
3、货币支付
4、直接支付劳动者本人
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
1、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
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
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
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
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
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2、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拖欠、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逾期不改,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支
付50%-100%的赔偿金的处罚。
2、民事责任。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
者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38、46条)
最低工资制度
《劳动法》第48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
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
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
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
支付的前提:“提供正常劳动”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
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
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
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
奖金及提成工资
1、奖金的支付是企业的自主权
2、薪酬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支付的条件与
取消的条件
3、没有约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支付
提成工资
• 提成工资制:又称“拆帐工资制”或“分成工资
制”,是一种按照企业的销售收入或纯利润的一
定比例提取工资总额,然后根据职工的技术水平
和实际工作量计发工资的形式。
• 这种形式适用于劳动成果难以用事先制定劳动定
额的方法计量,不易确定计件单价的工作。目前,
在部分饮食业、服务业和商业中多实行这种工资
形式。
提成工资引发的刑事犯罪
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截扣公司款项
案例:一家企业的销售人员因连续几个月拿不到工资,非常生气,后
在客户支付货款时,拿着2万余元货款一走了之,最后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加价销售产品并占有差额
案例:2007年,北京一家公司的销售经理伪造其总经理的身份证在银行
开设账户,然后自己利用担任该公司山东区域经理的职务便利,以高于公
司出厂价的价格向客户销售产品,并让客户将款项汇入其伪造的总经理账
户上,然后又虚拟一个客户或者代理商签署合同,以公司的出厂价向公司
回款,从中侵吞货款共计人民币10万多元。最终,被法院认定为职务侵占。
休息休假工资
• 公休假日工资
• 法定节假日工资
• 带薪年休假工资
• 事假工资
津贴、补贴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
款时,可以扣除相当于计税工资总额14%的职工
福利费,即这部分费用支出可以免税。在这个限
度内,企业应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福利,而且
可以根据单位福利水平的高低确定职工的相应工
资、薪金收入。通过这些方法,企业可以节省职
工的部分个人所得税款。
• 如果由企业提供住房条件,相应减少职工的收入,
则可以节省职工的部分税收。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工资
• 某高科技公司赵总的专职司机辞职后,该岗位
一直处于空缺状态,赵总很是烦恼,并屡屡责
备人力资源部门。某日,王某来应聘,赵总很
是高兴,亲自面试。面试后,赵总颇为满意,
钦定月薪3000元,并指示人力资源部门立即为
王某办理入职手续。王某入职一个星期后,向
公司提交病假申请,声称患有糖尿病,须入院
治疗……
工伤医疗期工资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或
患职业病,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医疗期)。停工
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试用期工资(实习期、见习期)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
低档工资
• 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
工龄工资
• 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wage for seniority,
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
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 工龄工资,我国从1993年工资改革以后,
不再是“规定项目”,而是由用人单位制定。
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保留工龄工资制
度外,多数民营企业基本不设工龄工资。
加班与与工时制管理
1、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
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
时间的加班费。
2、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计发加班费。
3、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需要支付加班费。
加班的情形与法定程序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
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
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
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目前各省市对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有不同规定
• 1. 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 2. 以企业明确规定的岗位工资或岗位技能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
• 3. 以职工日或小时全部工资收入的70%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同时不得低于当地折算后
的日或小时最低工资;
• 4. 通过协商,以企业内部工资制度中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 5. 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来核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
• 6. 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
• 7. 以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实行这种计算方法,必须对正
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作出明确的界定。
当前部分地区计算加班工资的规定
北京:双方可以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上海:明确提出“无任何约定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
正常出勤的月工资 的70%确定”。
广东:明确提出了加班工资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发基数。
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时间和条件
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
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
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必须利用法定假日或者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
维修、保养的;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
排的其他紧急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
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四、企业工资政策与工资规章制度设计及风险防
范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一般包括招聘录用、合同管理、工资分配、工时
考勤、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业培训、绩效考核、劳动纪律、离职管理
等10个方面的内容。这里,着重讲工资分配制度的设计问题。
(一)工资政策与工资规章制度的联系
1.对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处理方式的行为,不必列入规章制度;
2.把法律原有明确规定现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的内容,列入规章制
度;
3.对法律有提示的规定,应当在规章制度中予以细化;
4.根据自身实际和公序良俗进行规定,增强可操作性。
(二)我国现行主要的工资政策法律规定
1.现行工资分配指导原则
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3.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4.工资指导线制度
5.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6.国企工资监控制度
8.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制度
(三)企业工资报酬规章制度设计要点
根据规章制度设计内容与政策法律既相联系又各有侧重的特点,规章
制度设计要抓住以下要点,并加以明确、细化。
1.试用期工资
2.工资构成
3.工资标准的确定
4.工资分配形式
5.工资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6.工资调整机制
7.工资扣发情形
8.加班工资
9.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0.其他规定
(四)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背景下制定规章制
度应注意回避以下工资分配风险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调整职工工作岗位、职务和薪酬的风险用人单位调整职工工作岗位、职务和薪酬的风险
.明确劳动报酬构成及基本工资明确劳动报酬构成及基本工资
4 4..无底薪(即基本工资)的风险无底薪(即基本工资)的风险
5 5..加班工资支付风险加班工资支付风险
6 6..扣发工资风险(明确工资扣发情形)扣发工资风险(明确工资扣发情形)
7 7..年终奖支付风险年终奖支付风险
8 8..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风险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风险
五、案例分析
某公司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设计原则
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内部公平原则,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公司规范
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2.体现激励原则。公司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
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
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
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3.体现市场竞争原则。为吸引和保留高素质员
工,公司根据每一个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经历
及教育等情况,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向员工支
付有竞争力的工资,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
制。
工资的计算期间
1.工资的计算期间以当月1 日至月末日为止为1个月计算。
2.若在不满1个月工资计算周期内有下列情形时,当月工资
以按日计算方法结算并支付。
(1)进入公司时;
(2)辞职时;
(3)因停工停产或旷工须扣减工资时;
(4)被解除劳动合同时;
(5)其他无法按照月工资计算期间支付的。
第 工资扣减
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扣减员工的工资:
1.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中应由个人承当的部分;
2.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个人应当
承担的费用;
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可以扣除的部分;
4.员工因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时;
5.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扣减工资的其他情
形。
工资(经营者的底薪、其他员工的基本工资)支付
1.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单月工资次月发放。
3.公司发薪日为每月5-7日,如遇法定结假日,发薪日提前。
4.公司将为员工提供银行卡,员工工资将通过自动转帐的方
式转入员工银行卡帐户。转入员工工资帐户的数额为扣除个
人所得税、个人社会保险费、假期扣除等相关扣除款项的月
度净收入额。
5.公司于工资支付日将工资支付明细表交给员工,员工须确认签名。
工资调整
1.薪金常规调整,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
平的较大幅度变动以及以“年终评估”为依据作相应的薪金调整,原
则上每年作一次调整薪金评估。
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
象为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利 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
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领导层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时,其岗位薪金相应进行调整,其薪金 必须在该
职务级别薪金调整范围之内。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
将可能降低职位及薪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