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庄园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为使XX庄园的用地布局适应XX城市整体功能的完善,开发建设与XX城市风貌协调发展,合理利用土地,改善城市设施和环境,使本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利用和城市建设有序进行,努力营造一个适宜人居的XX庄园生态新城,特编制《XXXX庄园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146号)
3、《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5、《XX旅游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6、《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7、其它相关城市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规划范围本规划区位于XX市西北部的XX旅游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西南距乐高乐园约3km处,西北距棋盘山风景区约6km,旅游资源丰富;南侧毗邻沈吉高速,距高速入口约,周边交通便捷;规划控制范围面积214公顷。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0年-2020年
规划原则
1、按照《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和《XX旅游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进行规划编制。
2、发挥XX市的山水特点及历史文化资源的综合优势,合理用地、集约用地,优化配置城市土地资源。
3、完善公共设施配套,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卫设施建设。
4、注重城市建设与保护自然的协调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打造XX市旅游新城。
5、注重城市景观的塑造,大力提升城市新区形象,创造生态、宜居新区。
6、作好城市防灾部署,确保城区安全。
规划目标
满足XX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力争将本规划区建设成以居住功能主的生态环境优美、山水特色突出、宜人宜居新时代和谐居住新区。
本规划图件由《XXXX庄园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及附件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在规划区内开展与城市规划有关的设计、管理及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本规划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XX省和XX市的有关规定。
本规划的解释、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XX市规划局负责。
本文条款下划线处为强制性条款。
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
功能定位
以居住功能主的生态环境优美、山水特色突出、宜人宜居新时代和谐居住新区。
规模
1、用地规模:规划控制范围面积214公顷;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公顷。
2、人口规模:规划人口万人。
规划结构
规划区用地布局结构为“一心、一轴、一环、七组团”。
一心:中央景观核心区,是整个规划区的视觉中心。
一轴:沿山谷设置的步行轴线,同时也是规划区主要景观轴线。
一环:规划区内主要道路环,连接各个组团,是各个组团分区滚动开发的轴线。
七组团:沿着路主环按功能划分的九个组团,即四个居住组团、1个商住综合组团、1个文教组团及中心配套组团。
用地规划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商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约为公顷,是园区的核心功能,以中高档低密度住宅为主及少量高层住宅。居住用地分6个组团,布置于视线、通风、采光良好地段。
(2)商住用地
规划区的主要入口西侧布置园区级商业服务中心,占地面积约为公顷;同时结合步行道入口处景观标志点的塑造,打造园区的综合商业服务中心。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在园区的的主入口东侧规划一所小学和幼儿园,以满足园区及周边地区适龄儿童的教育需求,总用地面积约为公顷。
2、公共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约为公顷,是全园区的管理服务中心和休闲娱乐中心,位于园区几何中心处,并通过木栈道与对面广场的连通,做到可达性高。
(2)、体育用地
体育用地约为公顷,具体设计为可供人们进行体育活动、休闲健身的运动场所;与区的的健身休闲公园一并形成一个功能相对统一的整体。
3、道路广场用地
在主要道路节点位置规划广场用地,用于人流的集散、游憩、休闲、健身,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良好广阔的休闲空间,道路广场用地总面积公顷。
4、绿化用地
园区的绿化用地主要由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组成的。绿地用地总面积约为公顷。
5、水域与其他非建设用地
园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和其他非建设用地面积为公顷,占总规划用地%。
第三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所规定的标准。规划区内各地块的开发改造建设,必须符合《总图图则》和《分图图则》所规定的用地性质。
规划范围内依据功能分布特点,共划分为A,B,C,D,E五个分区。 地块编码的编制体系:分区号:A 、B、C、D、E细分号:A—01、A—02、A—03……
以地块为单位的成片开发区,各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其总体指标和各项配套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分图图则》和有关规范的规定。
规划允许在开发过程中,在某些特定的用地中兼容建设一些其他用地性质的项目,但这些兼容项目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原规划建设项目的20%,其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相容性表》和《分图图则》的规定。
土地使用相容性表
土地分类
建筑分类
R
C
U
G
S
R21
R22
R24
C1
C2
C3
C5
C6
G11
G12
住宅
▲
中小学、托幼
▲
▲
▲
公寓
▲
▲
小区服务设施
○
▲
小型农贸市场
○
▲
○
邮电所
○
▲
▲
▲
储蓄所
○
▲
▲
▲
小型体育设施
○
▲
○
▲
小型文化设施
○
▲
○
▲
○
○
小型医疗卫生设施
○
▲
○
▲
小型商业服务设施
○
▲
○
○
大型金融商贸设施
▲
行政办公设施
▲
商业写字楼
○
▲
市级文化娱乐设施
○
▲
医院
○
▲
大型综合市场
▲
小型仓库
○
○
▲
市政公用设施
○
○
○
○
○
▲
○
社会停车场
○
○
○
▲
○
○
○
○
○
▲
注:▲为允许设置 ○ 为经批准后方可设置 其余为不允许设置
在开发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时,应经规划局许可,并服从规划局规定的附加条件。
在规划区内,行政办公用地,如改为其他性质用地,不受上述条款的约束,但必须保证改建后用地性质有利于改善或适宜周围的居住环境。
第四章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规划范围内各地块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改建、扩建和新建后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不得超过《分图图则》规定的要求。
容积率为上限指标,地块内拟建项目的容积率不得超过规划标准。容积率必须与建筑密度和建筑限高控制配合实施。
建筑密度为上限指标,地块内建筑密度不得超过规划指标。
绿地率均为下限指标,不得低于规划指标。
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如果大地块划分成小地块,在不超出地块建筑总容量控制的前提下,区内各地块的建筑容量可作适当调整。
第五章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涉及的主要公共配套设施和公用设施,应符合“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一览表” 和“配套公建项目及设施控制表”的要求。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一览表
编
号
项目
个数
(个)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设置要求
1
园区管理中心
1
1000
2000
独设
2
医疗诊所
1
600
附设
3
超市
1
2500
附设
4
邮电所
1
300
附设
5
储蓄所
2
500
附设
6
垃圾收集点
7
100
50
附设
7
公共厕所
7
60-100
30-60
附设
8
变配电所
1
800
独设
9
高位水池
1
700
独设
10
生化池
10
附设
配套公建项目及设施控制表
类别
项目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设置地块
设置位置
医疗
卫生所
□
●
●
□
商业服务
超市
●
□
●
●
金融
储蓄所
□
□
●
□
市政
设施
邮电所
□
●
●
●
变配电站
●
●
●
□
高位水池
●
●
●
□
污水处理设施
●
●
●
□
公 厕
□
●
●
□
垃圾收集、转运
●
●
●
行政
园区管理中心
□
●
□
□
注:●为指令性控制;□为引导性控制。
第六章 道路交通与竖向规划
对外交通
规划区设置两个出入口。分别为南侧的临城市道路的主入口与北侧的次入口。
内部交通
规划区路网采用环状结构。
主干道沿山体与山谷交界处设置,形成环状的连接各组团的主要道路。
次干道也为组团环路,是组团内的主要道路,组织组团内的主要交通流线。
支路则起到辅助组团环路的作用,与组团环路形成组团级的完整路网,继而与区内主干道形成小区内完善的道路网。
道路等级
园区道路分为三级道路体系:
一级:园区主干道,以综合功能为主,道路红线宽度控制33米,采用路断面形式:(人行道)+ (车道)+(绿化带)+(车道)+(人行道)
二级:园区次干道(组团环路),以综合功能为主,兼有生活服务与交通的功能,道路红线宽度控制18米,采用路断面形式:(人行道)+ (车道)+(车道)+(人行道)
三级:支路起到辅助组团环路的作用,道路红线宽度控制11米,采用路断面形式:(人行道)+ (车道)+(车道)+(人行道)
规划道路总占地面积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规划范围内不同用途建筑物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必须设置配建停车场(库),并符合“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面积要求表”的规定。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面积要求表
建筑
类型
计算单位
标准车位数 (小型汽车)
备 注
商店
车位/100㎡
别墅
车位/户
高级商住
车位/户
建筑面积140m²以上(含140)户型宜取上限
一般住宅
车位/户
建筑面积90m²以上(含90),140m²以下户型
建筑面积90m²以下,80m²以上(含80)户型取上限建筑面积40m²以下取下限
幼儿园、小学
车位/100名学生
道路竖向规划
道路纵坡坡度一般不小于%,局部较短路可考虑平坡设计,住区主干道纵坡控制在3%以下,对于环山道路纵坡控制在7 %以下。
第七章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本规划区绿地系统的组成:景观绿地、休闲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广场绿地、组团间的带状绿地,组团中心绿地以及控制区内的林地等组成。
规划区绿化用地总面积为公顷,占总规划用地%。
规划区主入口设置景观主轴并延续至中央制高点,在轴线节点布置会所等公共设施形成规划区景观主要核心,供片区内居民休闲游憩健身的场所。区内沿山谷布置景观绿带,形成山谷景观。各组团内均有组团公共绿地,作为组团的景观核心
景观环境设计导则
(1)规划区的规划绿地在开发建设时不得侵占。
(2)公共绿地及林荫道内允许建设建筑小品等少量游憩设施,但总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绿地面积的20%。
(3)各地块在满足文本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还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增强绿化效果。
(4)规划区内所有道路均应按规划的道路断面配置行道树和绿化隔离设施。
(5)规划区内各类用地,均应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布置绿化。停车场采用周边式绿化方式,以方便大型车辆的停放。
(6)规划区内有关的标志、公告、广告招牌的位置和尺寸大小须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准确定后方可设置。
(7)临道路公共建筑一般不宜筑围墙,特殊需要其高度不应超过2米,且应后退道路红线1—米,并不得采用实体围墙,应保证视线通透。
(8)重点景区的控制:重点控制迎宾大道沿线的景观环境,设计有代表性的建(构)筑物,形成景观点。
第八章 建筑空间布局
建筑间距
1、居住建筑间距应该满足住宅主要房间满窗在大寒日8~16时之间有效日照时间≥3小时的要求,同时应该满足消防间距要求。
2、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距,需要在满足居住建筑间距的要求上,同时须满足各专业规范要求择宽确定。
3、任何建筑的前后间距,均应条例消防、卫生、管线埋设和建筑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消防间距内,任何建筑不得外挑走廊、阳台、楼梯和楼梯平台。
建筑高度控制
1、各地块中最高建筑的高度不应超过图则所规定的建筑限高要求。
2、规划区内最高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00米以下。
建筑后退控制
沿建设项目基地边界的建筑物,其退让边界距离按下表规定控制,但退让边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建筑退界控制指标表
居住建筑
文教卫生建筑
其他非居住建筑
最小距离(米)
最小距离(米)
最小距离(米)
主要
朝向
低层
4
5
3
多层
7
8
6
高层
15
16
10
次要
朝向
低层
3
3
消防间距
多层
5
消防间距
高层
9
9
9
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按下表控制(表中数值为下限值)。对于按表规定控制不能满足道路两侧建筑间距要求的,应增大后退距离,可以规划道路中心线作为建筑基地边界。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指标
建筑分类
城市主干道(L≥40)
城市次干道(20≤L<40)
城区支路、小区道路(L<20)
多、低层建筑(H<24m)
8
3
3
高层建筑(24m≤H<60m)
8
6
5
高层建筑(60m≤H<100m)
8
8
8
4、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超越道路规划红线。
第九章 城市设计导则
城市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突出“山”和“水”,注重显山露水。
严格控制城区周边山体绿化及山脊线,严禁在面向城区一侧山体开山采石和进行开发建设;严格控制规划区周边山体林地,保证其间的视廊不受高层建筑的遮挡。
各组团沿主干道一侧的建筑群体在建筑风格、材料及整体色彩上.应以组团为单位保持其统一性,并和相邻组团呼应,以形成沿街建筑群体的整体性和韵律感。
建筑物外墙不宜大面积地使用明亮耀眼的颜色,宜选用柔和的、与景观相协调的色彩;但可以使用一定程度的色彩对比来突出建筑物的门窗、入口、节点等;建筑泛光照明不应直接射入其他建筑窗内。
建筑物顶部的设计应与建筑的整体设计及自然空间环境相协调,全部设备应隐蔽。
在景观的设计中,要有意识地结合居民出行、生活的路线的起点、终点和重要节点进行组织引导,形成富有节奏与变化的景观序列。
第十章 工程管线规划
电力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区电力负荷为10万千瓦。
2、规划区电源由现状110KV乐陶变电站和规划110KV变电站共同提供。根据《XX省XX市城总体规划(2008—2020)》电力专项规划内容,其中,现状110KV乐陶变电站位于25-1地块内,用地面积约为12600平方米,主要供给城区和规划区近期建设,远期,在规划区北部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该变电站位于02-2地块内,规划容量为2╳5万千伏安,用地面积控制在5000平方米以内,主要供给规划区北部片区生产生活用电。同时,规划预留110KV高压电力线走廊,保留现状110KV、35KV电力线走廊,对于35KV热电ⅠⅡ回线,近期保留,远期适时拆迁部分走廊。
3、35KV、110KV电力走廊宽度规划原则控制如下:110KV电力走廊控制为30米,考虑35KV会随着城市发展有升压可能性,其走廊仍按30米宽度进行控制,其他变电站及相关设施按相关规范予以保护。
4、规划区内共建设13座10千伏公用开闭所。
5、规划区沿道路敷设10千伏配电环路。城区道路在24米及以上等级时两侧设路灯,在24米及以下等级时单侧设置路灯,北区近期采用电力架空方式敷设,规划预留远期下地敷设走廊,南区采用电力电缆沟形式敷设。
通信工程规划
1、预测本规划区市话量约为万线。
2、本规划区通信近期由浔北电信交换局提供,根据规划区发展状况和市话量增长速度,在规划区南部片区新建一电信模块局,远期适时扩建为电信交换局,使之满足本规划区发展需要,该电信交换设施用地位于22-9地块,规划控制在3000平方米左右。
3、规划区通信线路全部下地敷设,在小区内按话机规模设立交接箱。
4、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有线电视和交通监控等线路纳入统一规划,共用走廊。
燃气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区总用气量约为-万立方米/日。
2、规划区气源由近期由城区鹏祥气化站统一提供,随着用气量的增长,在规划区北侧规划布置一座气化站,用地面积规划控制为20000平方米,供气规模为24万立方米/日,主要供规划区用气。
3、结合本地区规划道路敷设,在规划区按南北片区分别形成纵横交错的骨干网络配气系统,在规划主干道上形成环网。民用气部分设楼栋箱式调压器配气入户,规划提供至这些用户的接口压力不低于,工业用气结合自身工艺,自行解决。
给水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区总用水量为万立方米/日。
2、本规划区供水由XX市城水厂供给,该水厂位于规划区外西侧,规划根据用水量的发展,适时扩建该水厂,提高供水能力。同时,结合水厂供水标高,在规划区北部布置一座给水加压站及调节池,其中,给水加压站位于05-4地块内,用地面积规划控制为3000平方米,调节池位于02-9地块内,用地面积规划控制在1000平方米左右,满足规划区生产生活用水。
3、规划区采用分区分压供水,高程510米以上为供水高区,高程510米以下为供水低区。
4、规划区给水管在南北片区分别连成环状管网,内部管网以DN200、DN300为主,管网同时考虑与建成区、南北片区供水管网的联系,分别在规划主干道设置DN400输水主管引入规划区,并形成网状供水管道系统。
5、规划区消防供水与城市供水共用一套管网系统,城区道路上设置室外市政消火栓(全部为地上型),消火栓距离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
2、按用水量的85%计,规划区污水排放总量约为-万立方米/日。
3、规划区生活、生产污水要求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至污水截流干管,进入XX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工业污水应自行处理达标后方可进入污水截流干管,再由XX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随着污水处理量的增加,规划适时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满足规划区污水处理要求。
4、雨水量采用XX市暴雨强度公式推算。
5、规划区内雨、污水管道一般沿规划道路敷设。沿浐溪河两侧规划布置有污水截流干管,其中浐溪河南侧布置有现状污水截流管道,在浐溪河北测另规划一条污水截流管道,该管道收集规划区北部片区生活、生产污水,进入XX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按国家相关规范予以保护。
6、规划布置防山洪管沟,结合地形条件,在规划区分别布置有多条排洪管沟,较小的可采用暗涵或管道,为保持地块完整性,尽量布置在道路两侧,规划排洪管沟按相关规范予以保护。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规划
绿地系统建设、使用清洁能源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本规划区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
以建设生态环境优良的社区为目标,将本规划区建设成一个生态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区。
规划区绿地主要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组成,其中公园绿地公顷,占总规划用地%。
规划区内确定的公园绿地必须严格保护,严禁置换。高压线两侧的防护绿地和市政设施周边防护绿地应严格按规划执行,严禁侵占。
环境保护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分散与相对集中治理”的原则,以保护区内水质和防止大气污染为重点。
加强规划区内生活污水的集中治理,生活污水由规划污水管道收集由污水截流干管排入污水处理厂。
本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区为二类区,执行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推广清洁能源,普及居民燃气率,防治汽车尾气污染。
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对生活垃圾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生活干道两侧主要居住区范围内采用隔离带工程措施(隔声屏障)处理。
生态建设以加强绿化为重点,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治理水土流失,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严格保护区内地表水资源,严禁就近向水体排放污水。按照区域水环境保护要求,区内水体应达到Ⅱ—Ⅲ类地表水水质保护标准。
节约用水,新建建筑应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节水设施的使用率和“循环水”的利用率。
加强节能建筑、生态建筑设计和天然、新型环保建材的使用,增强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
第十二章 防灾规划
城市防震
采取就地疏散和集中疏散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各功能区的绿地、广场、道路、停车场的疏散功能。城市一般建筑工程按6度设防,城市生命线工程(如给排水、供电、通讯)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应经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后提高设防标准。
城市防洪
本规划区内防洪以友爱河为主,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防洪工程措施可按20年一遇标准。同时也应加强防山洪的措施,沿山地段均应设截洪沟,并接入友爱河。
1、1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为河道主行洪区,不允许任意侵占、开发。该区域内严禁修建一切碍洪阻洪的建、构筑物,必需修建的码头、桥梁等构筑物应进行科学论证,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
2、10年一遇至20年一遇洪水位之间为城市建设限制使用区,该区域内应以保持天然河岸为主,经论证、批准后也可适当修建湿地生态工程。
3、20年一遇至50年一遇洪水位之间为城市建设控制使用区,在此区域内不得修建住宅、办公楼、仓库等永久性建筑物,经论证、批准后可修建具有防冲、可及时撤退的建筑物。
4、规划布置防山洪管沟,结合地形条件,在规划区分别布置有多条排洪管沟,较小的可采用暗涵或管道,为保持地块完整性,尽量布置在道路两侧,规划排洪管沟按相关规范予以保护
地质灾害防治
1、应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用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并根据该报告划定宜建区、慎建区和禁建区;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与本规划有矛盾,应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为准进行规划调整。
2、本规划区内的建设均要作防灾部署,沿溪及靠山地区严禁深挖高切,以免诱发地质灾害。
3、对形成的人工挖方边坡,应进行放坡处理,边坡为泥岩者,进行防风化处理,若须形成永久边坡地段,建议进行支挡或锚固。
4、对于填方地带,可清除呈软塑—可塑状的土层,再有序回填,分层夯实处理,防止填土地基不均匀沉降。
城市消防
本规划区内消防给水主要由城市给水管网供水,沿城市道路设置地上式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高层建筑按规定自备消防水池。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间距和消防通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XX市的有关消防规范和技术标准。
人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在搞好城市开发建设的同时,必须搞好人防建设。
1、规划区内地下空间开发、市政基础建设、地面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应充分兼顾人防建设规划内容,满足人民防空要求。
2、人防疏散干道应结合城市交通网络,充分结合公路和隧道等设施进行设置,连接城市人口密集区域,形成地区人防疏散体系网络。
3、防空警报台应按照附建与单建结合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100%。
4、加强对本规划区内重点目标的防护,重要经济目标的核心生产环节应建立地下工作场所,保证战争潜力。
5、本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完善人防手续并依法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
防气象灾害
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切实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禁止从事对气象探测有不利影响的工程建设或其它活动。气象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本规划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重要工程、爆炸危险环节等建设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
第十三章 附 则
本规划自XX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本规划进行变更时,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附表一 土地利用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公顷)
(%)
R
居住用地
R2
R21
住宅用地
RC
RC
商住用地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C1
C12
行政办公用地
C4
C41
体育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S1
S11
道路用地
S2
S21
交通广场用地
G
绿地
G1
公共绿地
G2
生产防护绿地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E1
水域
合计
规划区范围
100
附表二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编 码
用地性质
用地
面积
(万㎡)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
(米)
建筑退后用地红线
绿地率
(%)
建筑
面积
(万㎡)
停车
泊位
(个)
居住
人口
(人)
街区编码
地块
编号
东
南
西
北
A
A-01
R21
≤30
<60
≥35
360
A-02
G1
70
A-03
G1
70
A-04
G1
70
A-05
G1
70
A-06
G1
70
A-07
G1
70
A-08
E1
A-09
G1
70
B
B-01
G2
80
B-02
R21
≤30
<24
≥35
3600
B-03
G1
70
B-04
G1
70
B-05
G1
70
B-06
E1
B-07
G1
70
B-08
R21
≤30
<24
≥35
3150
B-09
G2
80
B-10
G1
70
C
C-01
E1
C-02
G1
70
C-03
G1
70
C-04
G1
70
C-05
R21
≤30
<100
≥35
200
C-06
G1
70
C-07
R21
≤30
<100
≥35
290
C-08
G1
70
C-09
G2
80
C-10
R21
≤30
<15
≥35
2330
C-11
G2
80
C-12
R21
≤30
<100
≥35
630
C-13
E1
C-14
R21
≤30
<15
≥35
1020
C-15
G2
80
C-16
G1
70
C-17
G1
70
C-18
G1
70
C-19
G1
70
C-20
G1
70
C-21
G1
70
C-22
C1
≤30
<15
≥35
40
C-23
E1
C-24
S2
C-25
G1
70
C-26
G1
70
C-27
G1
70
C-28
G1
70
C-29
G1
70
D
D-01
G1
70
D-02
S2
D-03
G1
70
D-04
R21
≤30
<24
≥35
2030
D-05
E1
D-06
G1
70
D-07
G1
70
D-08
R21
≤30
<24
≥35
2250
D-09
G1
70
D-10
S2
D-11
G2
80
E
E-01
G2
80
E-02
G1
70
E-03
R21
≤30
<100
≥35
1070
E-04
G1
70
E-05
G1
70
E-06
G1
70
E-07
G1
70
E-08
G1
70
E-09
G1
70
E-10
R22
<
≤30
<15
≥35
<
E-11
G1
70
E-12
C4
E-13
G1
70
E-14
R22
<
≤30
<15
≥35
<
E-15
G1
70
注:配套设施说明
(1)园区管理中心、(2)疗养管理中心、(3)医院、(4)文化活动站(5)超市、(6)自行车服务站、(7)邮电所、(8)储蓄所、(9)垃圾收集转运、(10)公共厕所、(11)变配电所、(12)公交始末站、(13)高位水池、(14)污水处理设施
附表三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编
号
项目
个数
(个)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设置要求
1
园区管理中心
1
1000
2000
独设
2
医疗诊所
1
600
附设
3
超市
1
2500
附设
4
邮电所
1
300
附设
5
储蓄所
2
500
附设
6
垃圾收集点
7
100
50
附设
7
公共厕所
7
60-100
30-60
附设
8
变配电所
1
800
独设
9
高位水池
1
700
独设
10
生化池
10
附设
目 录
1第一章 总 则
2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
3第三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4第四章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4第五章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6第六章 道路交通与竖向规划
7第七章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7第八章 建筑空间布局
8第九章 城市设计导则
9第十章 工程管线规划
10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规划
11第十二章 防灾规划
12第十三章 附 则
13附表一 土地利用汇总表
14附表二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16附表三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规 划 图 纸
附件:说明书
XXXX庄园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评审稿)
附件:说明书
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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