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统计制度培训
2005年定期报表
服务业统计处
2004年10月
服务业统计制度构成
(一)综合定期报表
F401 北京市旅游业情况 季报
(二)基层定期报表*
F202-1 住宿业活动情况 月报
F202-2 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 月报
F202-3 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情况 季报
F202-4 旅游景区管理业活动情况 月报
F202-5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活动情况 季报
F203-1(2) 财务状况表(企业、事业) 月报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几点说明:
1、新旧F、G的区别:
2、取消以下行业:
513、523、543、553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填报范围:
1、全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
上的服务业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填
报。
2、全部星级住宿业、国际旅
行社、A级及主要旅游区(点)和
全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填报。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报送要求:
报
送
内
容
基层企业数据
上报说明
应报单位数
实报单位数
未上报原因
数据趋势变化原因*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F202表的共有指标及指标解释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企业编码:
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组织机构代码证》
上的9位代码。
指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
用的单位全称。填写使
用规范化汉字。
由统计部门赋予各企
业的编码。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住宿业活动情况
(F202-1)
1、报送范围:所有星级饭店(含预备星
级饭店)及公寓。
2、报送时间:月后3日前网上报送。
3、报表统计日期:1月为1月1日至1月25
日,2—11月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12月为
11月26日至12月31日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国 别 代码
接待人数 接待人天数
本月 1-本月累计 本月 1-本月累计
甲 乙 1 2 3 4
总 计 01
国内住宿者 02
入境住宿者 03
台湾同胞 04
澳门同胞 05
香港同胞 06
外 国 人 07
入境=台湾+
澳门+香港+
外国人
总计=国内
住宿者+入
境住宿者
指报告期内宾馆、饭
店等住宿业企业接待
的住宿人数。
指在报告期内宾馆、
饭店、社会旅馆等
住宿设备接待的住
宿人天数。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注意事项:
1、人数是计算人天数的原始数据,人天
数是由人数计算而来的,所以有人数必定要
有人天数。
2、人天数和人数的平衡关系是一致的。
即总人天数等于国内人天数+入境旅游者人
天数;入境旅游者人天数等于台湾同胞人天
数+澳门人天数+香港人天数+外国人人天数
之和。
联
系
服
务
业
统
计
处1、人天数一定大于或等于人数。
2、人数不能重复统计,一个人住店
不论住多久,只能统一人次,而人天
数则要按这个人住的天数统计。
区
别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外国人中:亚洲小计 08 - -
日本 09 - -
韩国 10 - -
蒙古 11 - -
印度尼西亚 12 - -
马来西亚 13 - -
菲律宾 14 - -
新加坡 15 - -
泰国 16 - -
印度 17 - -
越南 18 - -
缅甸 19 - -
朝鲜 20 - -
巴基斯坦 21 - -
亚洲其他 22 - -
欧洲小计 23 - -
英国 24 - -
法国 25 - -
德国 26
意大利 27
瑞士 28
瑞典 29
俄罗斯 30
西班牙 31
欧洲其他 32
美洲小计 33
美国 34
加拿大 35
美洲其他 36
大洋洲小计 37
澳大利亚 38
新西兰 39
大洋洲其他 40
非洲小计 41
其他小计 42
外国人=亚洲+欧
洲+美洲+大洋洲
+非洲+其他
亚洲=日本+韩国
+…+亚洲其他
欧洲=英国+法
国+…+欧洲其
他
美洲=美国+
加拿大+美
洲其他
大洋洲=澳大
利亚+新西兰+
大洋洲其他
10
5
5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营业收入(千元) 43
客房收入(千元) 44
餐费收入(千元) 45
商品销售收入(千元) 46
其他收入(千元) 47
核定出租间天数(间天) 48
#实际出租间天数(间
天)
49
指企业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包括客房
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
收入。营业收入总额不包括本单位直属
其他独立核算企业的营业收入。
出租客房或公寓而取得的收入。
(不包括写字间收入)餐饮部收入
指商品部的收入
出租写字间收入、出租会议室收入、
车队收入、娱乐收入等。
指报告期内宾馆、饭店等住宿企业每
一天能够出租的房间数之和。
报告期内宾馆、饭店等住宿企业
每一天实际出租的房间数之和
营业收入=客房+餐
费+商品销售+其他
核定出租间天≥
实际出租间天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例如:
统计某饭店3月份住宿业活动情况:该饭
店有房间150间(装修的房间不算在内)
(由于统计日期为2月26日至3月25日)
即核定出租间天为150×30=4500间天。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
(F202-2)
1、报送范围:所有国际旅行社。
2、报送时间:月后5日前网上报送。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人 数 (人)
代
码 入境 国内
旅游
者 外国人 香港同胞 澳门同胞 台湾同胞
旅游
者
甲 乙 1 2 3 4 5 6
本
月
外联(组团)
人数
01
过夜旅游者 02
一日游游客 03
接待人数 04
过夜旅游者 05
一日游游客 06
提供单项服
务人数
07
外联入境者=外
国人+香港+澳门
+台湾=过夜旅游
+一日游旅客
15
45
接待人数=外国人+
香港+澳门+台湾=过
夜旅游+一日游游客
15
15
15 15 10 5
35
10
15
15 15 5
10
入境=外国人+香港+
澳门+台湾指由旅行社为散客提供的各项服务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人 天 数 (人天)
代
码 入境 国内
旅游
者 外国人 香港同胞 澳门同胞 台湾同胞
旅游
者
甲 乙 1 2 3 4 5 6
本
月
外联(组团)
人数
01
过夜旅游者 02
一日游游客 03
接待人数 04
过夜旅游者 05
一日游游客 06
提供单项服
务人数
07 - - - - - -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外联(组团)入境旅游者人数:指报告期内旅行
社自组外联的入境旅游者人数,反映旅行社对外
招徕的能力。仅由本社接受委托办理签证的人数
不包括在内。
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指报告期内旅行社实
际接待的团队及零散海外旅游者和海外一日游游
客人数,以反映旅行社的接待工作量。旅行社接
待海外游客的人数,既包括本社外联并接待的团
队游客,也包括接受其它旅行社委托接待的团队
游客。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10.入境一日游游客: 指入境游客中,
未在中国(大陆)住宿设施内过夜的外国人、
港澳台同胞。入境一日游游客应包括乘坐
游船、游艇、火车、汽车入境旅游,在车
(船)上过夜的游客和机、车、船上乘务人
员。
9.入境过夜旅游者: 指入境游客中在
中国(大陆)的住宿设施内至少停留一夜的
外国人、港澳台同胞。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几点注意:
1、对于接待过夜旅游者来讲:人数和人天
数是一一对应的,有人数,就一定要在相应的
位置上有人天数。并且人天数的平衡关系与人
数的平衡关系相同。人天数一定要≥人数
2、统计旅行社接待人数(人天数)时,
只计算由本社派地陪接待的人数
3、外联(组团)人天数是指旅行社外联
(组团)的旅游者实际停留的人天数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情况
(F202-3)
1、统计范围: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经
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和赴港澳地区旅游
业务的旅行社
2、报送时间:季后5日前网上报送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项目 代码
首站前往地人数 前往地人数
本季
1-本季
累计
本季
1-本季
累计
甲 乙 1 2 3 4
出境旅游总人数 01 - -
出国游 02 - -
香港游 03 - -
澳门游 04 - -
前往国家 05 - - - -
泰 国 06
新加坡 07
马来西亚 08
菲律宾 09
澳大利亚 10
新西兰 11
韩 国 12
指中国(大陆)公民出境旅游
首站到达的国家和地区
指中国(大陆)公民出境旅
游到达的全部国家和地区
出境旅游总人数=出
国游+香港游+澳门游
首站前往地出国游人数
=首站前往国家人数之
和
20
20
20 20
20
前往地人数≥首
站前往地人数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旅游区(点)活动情况
(F202-4)
1、统计范围:所有A级及主要旅游区(点
)
2、报送时间:月后5日前网上报送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本年本月 上年同期
甲 乙 丙 1 2
营业收入 千元 01
1.门票收入 千元 02
2.商品销售收入 千元 03
3.其他收入 千元 04
接待人数 人次 05
#境外人数 人次 06
普查表中接待人
数为:千人次,
定报中为:人次
营业收入=门票收入+商
品销售收入+其他收入
接待人数≥
境外人数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活动情况
(F202-5)
1、统计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企
(事)业单位。
2、报送时间:季后10日前网上报送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季 上年同期
甲 乙 丙 1 2
平均每日网站访问量 次 21
网站社区注册用户数 户 24
免费电子邮件用户数 户 25
收费电子邮件用户数 户 26
在线游戏注册用户数 户 27
网站电子邮件日均收发量 件 28
网站短信日均收发量 件 29
网上购物日均交易次数 次 30
网上证券日均交易次数 次 31
网上预定日均交易次数 次 32
网上竞拍日均竞价次数 次 33
营业收入 千元 34
1.广告收入 千元 35
2.分类搜索收入 千元 36
3.网上短信收入 千元 37
4.网上销售收入 千元 38
5.代理收入
6.其他收入
千元
千元
39
40
营业收入=广告+分类
搜索+网上短信+网上
销售+代理+其他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服务财务状况(企业法人填报)
(F203-1)
1、统计范围:限额以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
服务业法人(不论事业还是企业)及所有住宿、物
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的法
人单位。
2、报送时间:月后12日前网上报送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指 标 名 称
代 1-月 上年
指 标 名 称
代 1-月 上年
码 累计 同期 码 累计 同期
甲 乙 1 2 甲 乙 1 2
一、损益及分配 ─ 投资收益 065
主营业务收入 043 利润总额 069
主营业务成本 048 应交所得税 070
营业费用 049 劳动、失业保险费 07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050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074
主营业务利润 051 二、工资、福利费、增值税 ─
其他业务收入 052 本期应付工资总额 076
其他业务利润 053 本期应付福利费总额 078
管理费用 054 本期应交增值税 080
#税金 055 本期实缴关税 264
财务费用 062 本期折旧 023
#利息支出 063 期末从业人员(人) 363
营业利润 064 #外方及港澳台人员 370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
务成本-营业费用-主营
业务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税金
=主营业务利润+其
他业务利润-管理
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利
息支出(净额)
利润总额> 0时,利
润总额>应交所得税
从业人员≥外方及
港澳台人员。且
人员为月末时点
数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服务财务状况(事业法人填报)
(F203-2)
1、统计范围:限额以上服务业事业
单位(不包括住宿、物业管理、房地产
中介服务以及其他房地产活动的事业法
人)。
2、报送时间:月后12日前网上报送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指 标 名 称
代 1-月 上年
指 标 名 称
代 1-月 上年
码 累计 同期 码 累计 同期
甲 乙 1 2 甲 乙 1 2
一、收入和支出 — # 人员支出 251
上期结余 103
对个人和家庭补
助支出
252
本期收入合计 104 收支结余 121
本期支出合计 109 事业结余 255
#人员支出 110 经营收支结余 256
公用支出 111 二、其他资料 —
#福利费 112 经营税金 122
劳务费 113 固定资产原价 020
各种设备、交
通工具及图书
资料购置费
117 期末从业人员(人) 36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支出
118
#外方及港澳台人
员(人)
37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50
≥人员支出+公用支
出+对个人和家庭补
助支出+事业单位经
营支出
≥人员支出+对个
人和家庭补助支
出
=上期结余+本期收入合
计-本期支出合计=事业
结余+经营收支结余
从业人员≥外方港
澳台人数,且人数
人月末时点数。
服
务
业
统
计
处
北京市旅游业情况
(F401)
1、报送范围:各区县旅游局报送。
2、报送时间:季后5日前报市统计
局和市旅游局规划统计处各1份。
培训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