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姓名:诸葛鹏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农业经济管理指导教师:岳书铭2011-05-10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中 文 摘 要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针对我国当前及今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与特点,探索依靠农村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以解决农村社区的问题,改善农村社区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状况的一项重要建设事业,也是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把握农村社区变迁规律,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效途径,对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和谐,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成熟的社区建设理论为指导,基于农村社区变迁的视角,采取历史分析与现实分析相结合、总体考察与典型分析相结的方法,旨在深入了解和把握农村社区建设的客观规律,客观认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面临的难点与焦点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丰富农村社区建设理论和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践提供依据。 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说明本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以及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般理论分析”,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制度变迁与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理论,为全文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农村社区变迁的历史回顾与前瞻”,主要着眼于农村社区历史演变规律的总结并以此为依托刻画农村社区演变的趋势特征;第四部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探索”,在具体考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背景的基础上,按照从一般到个别的思路,先从总体上分析了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及其阶段性特点,然后比较深入地剖析了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几个典型案例,并重点从建设模式和建设主体两种角度分析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因素;第五部分为“加强和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主要内容一是基于制度变迁主体转换视角提出了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动态推进机制,二是分析了农村社区变迁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启示。 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几点主要结论:第一,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区”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规划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国家规划性制度变迁的产物。这要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特别强调充分考虑农村社区居民利益所决定的需求,尊重农民的意愿。第二,农村社区变迁的历史回顾和现阶段农村社区现状分析表明,农村社区变迁的趋势为高度分化、多元整合和城乡统筹发展,这决定了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第三,政府、农村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这一制度变迁I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过程中不同时期的地位、功能和行为存在差异,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动态推进机制有助于发挥不同主体在特定时期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 关键词:农村发展;社区建设;制度变迁II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ABSTRACT The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s an important construction undertaking, which is based on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rend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ural China in the current and future. It aims at solving problems and improving the economic, social, cultural and education status in rural community, by the way of relying on rural community power, using community resources and strengthening community function. The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s also the significant change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of grass-roots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mode in rural China. It is valuable for us both in theory and in practice to grasp the rule of rural community transition and find the effective way of new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n order to settle the argument in rural areas, improve rural community members living standard and life quality and promote harmony . The article is directed by the community construction theory, with the prospective of rural community transition, taking the method of combing historical analysis and realistic analysis, general inspection and typical analysis. The article aims to understand and grasp the objective laws of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find the difficulties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in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enriching th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theory and providing the basis for the guiding the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The paper consists of five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preface, mainly illustrates the purpose and meaning of the research, present research situation at home and abroad, the thought, method and technical route of the research and gives the innovation points and deficiency of the paper. The second part is General theory analysis of rural community transition and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Firstly, the paper defines some relevant concepts, then expounds basic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and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establishing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for the whole paper. The third part is Retrospect and prospect of rural community transition. This part mainly focuses on rural community transition rules and describes the future trend of rural community transition. The forth part is The practice of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On the bases of studying the III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background of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ccording to the idea of from individual to general, first analyses the overall situation and phased characteristics of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n China, then analyses three typical cases of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n Shandong province. At the end of this part, finds the problems in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struction modes and construction bodies. The fifth part is The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for strengthening and improving the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Firstly puts forward dynamic promoting mechanism in the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hange of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s body. Secondly analyzes the policy of rural community transition towards the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From the above analysis, the paper draws several conclusions as follows: First, nowadays ,as the “rural community ”in the new typ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s a kind of planned social life community led by government and is the product of national programming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during the new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determined by farmers’ interest should be fully considered and farmers’ options should be respected .Second, from the historical retrospect of rural community transition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rural community , we can get the rural community tends to be highly differentiated, pluralistically integrated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etween rural and urban areas, which determines we should adjust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in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nd never find a single solution for diverse problems. Third, as the government, rural community resident and organization play different roles and act differently in different periods, the dynamic promoting mechanism will be helpful for different subjects to function efficiently in certain period, realizing functional complementation. Keywords: Rural Development;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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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绪论 选题目的和意义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指出,“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所谓农村社区建设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农村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农村社区的问题,改善农村社区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福利等状况,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农村社区建设旨在构建新型的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农村社区及整个社会的融合,也是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作为新时期我国农村的一项重大的社会建设工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以现代农村社区模式统领规划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一方面,可以克服当前一些农村干部群众中存在的“新农村建设就是跑项目、搞开发、建楼房”等错误思想倾向,使新农村建设朝着理性方向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使城乡社会发展和治理协调统一,加快农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我国各地正在积极推广和建设的农村社区,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的新型的农村社区,它有着鲜明的特征和功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研究的意义就在于如何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和谐农村社区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农村社区在这两个重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把农村社区建设成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有力平台。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必须要对现阶段推行的新型的农村社区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对目前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做一个全面、系统的分析。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现有的社区变迁和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理论进行总结和分析,系统回顾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社区的变迁历程,分析农村社区变迁的内在机理和变迁趋势,结合山东省的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社区变迁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启示,最终提出完善和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综述 关于“社区”的概念研究 “社区”一词德文为gemeinschaft,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和社会》 1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又译《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一书中提出。滕尼斯认为:“纯粹社会学的基本形式是社区和社会,它们在社会关系、整体(集体)和社团中产生作用。社区首先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然后是邻里和朋友关系,总之要有亲密感和无可置疑的连带关系。相反,在社会当中,人们在实质上是互相分离的。”而中文“社区”一词是中国社会学者在20世纪30年代自英文意译而来,因与区域相联系,所以社区有了地域的含义,意在强调这种社会群体生活是建立在一定地理区域之内的。这一术语一直沿用至今。 芝加哥学派在其人文区位学理论中对现代社会交往、社会交往形式的改变以及社会改良的研究中发展了社区的概念。作为一个注重实践的学派,芝加哥学派赋予了社区一个可操作的定义:“占据在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权的汇集。但是,一个社区不仅仅是人的汇集,也是组织制度(institutions)的汇集。社区与其他社会集群的最终的、决定性的区别是组织制度,而不是人。” 由于社会学者研究角度的差异,社会学界对于社区这个概念尚无统一的定义。但许多学者认为,社区概念是以一定的地理区域为前提的。1955年美国学者.希莱里对已有的94个关于社区定义的表述作了比较研究。他发现,其中69个有关定义的表述都包括地域、共同的纽带以及社会交往三方面的含义,并认为这三者是构成社区必不可少的共同要素。因此,人们至少可以从地理要素(区域)、经济要素(经济生活)、社会要素(社会交往)以及社会心理要素(共同纽带中的认同意识和相同价值观念)的结合上来把握社区这一概念,即把社区视为生活在同一地理区域内、具有共同意识和共同利益的社会群体。 国外社区研究的相关理论 (1)社区政治学研究。1953年美国社会学家弗洛伊德·亨特出版了《社区权力结构》,标志着社区权力研究的正式开始。享特在亚特兰大从事社区计划和发展工作,发现社区发展工作遭受到严重的困难和障碍。通过调查,他发现社区中最有影响的人较少,其中大部分是没有政治职位的商人,他们决定了亚特兰大社区的命运,而由选举产生的社区官员对本社区的影响力很小。与亨特研究成果相反,罗伯特·戴尔1961年发表了《谁在进行统治》,对纽黑文社区的调查发现,社区政治权力呈多元化,是一种多元化的民主形式影响社区发展。这两种观点的调查结果,吸引了大批学者去研究社区权力,形成了社区治理的“精英论”和“多元论”两大学派。 (2)社区研究的人文区位学理论。人文区位学理论在社区研究中有着重要影响,2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它由芝加哥大学的帕克等人借用生物学概念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所创立。人文区位学自创立以来,先后形成三个学派:古典学派,新正统学派、社会文化与社会地区学派等。这些学派研究的重点各不相同,但却离不开对空间组织和社区区位互动的研究,尤其是对都市空间组织和城市成长中的区位的研究。这些学派都在不同方面解释了社区的形成、成长及变迁的过程。 但是人文区位学也存在不少缺陷,在其假设条件中,认为人类生物性竞争是社区存在的基础,人性互动则从属于生物竞争,所谓中心化、集中化、隔离、入侵、继替等过程实际上是竞争过程的表现或结果。其假设条件忽视了人类社区领域的竞争受到人性互动如理性、习俗、制度和法律的制约。 (3)社区研究的功能主义方法。功能主义始于19世纪初期,以孔德和斯宾塞为代表,他们从当时的生物学方法中发现了社会学方法,认为生物学中的个体有机论和社会学中的社会有机论之间存在对应性,生物学的统计分析同样可以应用到社会有机体中,将社会学区分为静态社会学和动态社会学。社会存在状况类似于生物体中的组织,社会变迁类似于生命规律。孔德以此为基础创立了社会学实证研究方法,主张在研究中引人观察、实验、比较、历史等方法,这是功能主义的方法论基础。功能主义的研究方法就是借用生物学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一方面,从研究社会群体即社区入手,主要用观察和分类的方法;另一方面,着重研究个体,运用解剖和实验方法,探索社区发展规律。 社区研究的功能主义的方法其缺点在于:功能主义的社区研究只是提供了更细致地描述社区表象及其内部结构的方法,基本上没有揭示社区变迁的本质。 国外关于农村社区及其变迁的研究 在国外,农村社区及其变迁研究一直是社会学和地理学的研究重点。 最先研究农村社区的是农村社会学家。埃佛里特·M·罗吉斯和拉伯尔·J·伯德格认为“社区是一个群体,它由彼此联系具有共同利益或纽带、具有共同地域的一群人所组成”,主要研究社区变迁、类型、边界、权力机构及发展趋势。 农村社区是乡村地理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农村社区是地理学研究社会的切入点。由于农村存在不同层次的发展实体,因而能够较好地展示社区的演化系列。.约翰斯顿主编的《人文地理学词典》从地理学的角度定义农村社区:农村社区是指生活在同一农村地区并具有社会互动的人口集合体,通常享有一种或多种共同联系。地理学者经常借鉴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工作加深对农村社区的了解,地理学中社区概念大都以社会学的界定为基础。 3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国外农村社区变迁研究的主要内容有: 农村社区变迁中面临的问题。根据国外学者的研究,农村社区变迁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社会冲突,包括社区要素或社区主体的变化导致的内部冲突问题,如农民与农场主的冲突、人地冲突等,以及社区与外界的冲突,如与城市的冲突、与外来者的冲突等;二是乡村贫困问题和乡村发展问题等。 农村社区变迁的影响因素。在农村社区变迁研究中,变迁的影响因素是国外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最受关注的影响因素有:(1)工业化改变了农村生活的基础。农业地位的下降,农业人口的减少,农村部门对城市部门的增长依赖的增强,都导致农村社区的衰退;(2)逆城市化加剧了农村社会的变迁。逆城市化导致所谓的“乡村复兴”,无论从价值观、关联度、制度,还是从经济功能看,这种人口的重新注入只是对传统农村社区和农村文化的侵蚀。大多数的重返农村的人口,仅把农村社区当作一个居住地,其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大都在社区外部;(3)乡村旅游活动等的普遍增长也是农村社区变迁的主要影响因素;(4)全球化也影响着当代农村社区变迁;(5)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对农村社区变迁产生越来越深刻的影响。 农村社区的演化模式研究。Plattaer把农村社区演化分为三个阶段:(1)未中心化阶段。其特征是许多社区(村落或亲族群)之间出现互惠的交换活动,在极低的生产率水平下,村民之间交换的范围有限,没有形成定期的集市。(2)没有农村市镇的中心化阶段。农村中聚集类型有从事农业的村落和市镇两种,市镇是满足农村居民对制造业产品需求的供给地,但由于农民的收人太低,农村需求密度低,交易费用高,市场交换没有形成固定的位置,可以在村庄,也可能在市镇。这一阶段大多发生在不够发达的乡土社会。(3)农村市镇中心化阶段。是在交易中心固定化以后形成的,基本特征是高一级的交易中心(城镇)的固定和发展,形成多层次的结构,农村社区具有相当的商品农业和城镇化特色。 国内研究现状 关于“社区”的概念研究 在我国,不同学者对社区这一概念也有着不同的见解。 中文“社区”一词,起源于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在1930年的翻译,其要义与德国学者滕尼斯的表达相近。其社区的定义为“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的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并对社区的构成要素做出了明确解释:(1)以一定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为基础组成的人群;(2)有一定的4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区域界限;(3)形成了具有一定地域特点的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4)居民在情感上和心理上具有对社区的乡土概念。 学者郑杭生(1991)对社区的定义表达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公共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生活群体活动区域。高鉴国(2006)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了社区概念的变化,认为尽管作为学术概念,社区的含义和研究内容发生了时代变化,但仍可以发现某些重要的统一性。首先,社区作为一种人际或群体关系结构,其基本内涵没有改变;第二,“社区”注重体现一种互动需要,这种互动常常具有首属(直接的、亲密的)关系的性质;第三,社区强调认同与归属意识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甘信奎(2007)认为社区是由生活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生活共同体。并认为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社区构成必须具备固定地域、规模数量居民、服务设施、特定文化、社区意识、管理机构等六大要素。徐勇(2007)指出:社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组织单位。由于视角不同,社区的定义呈多样化态势,且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他认为,从不同的社区定义来看,大体上都包括三种要素,即地域、交往和价值。因此,社区是以共同居住的地域为基础,具有共同的社会联系和价值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一种地方性社会。 因为研究的角度不同,不同学者对社区这一概念的侧重点不尽相同。综合学者的观点来看,无论作为学术概念还是社会语言词汇,目前“社区”含义的主要差别在于是否包含地域因素。尽管学者们对社区的概念做出的定义有所不同,但是对社区的内涵分析大体相同:即社区应该包括人群、空间、文化、组织和认同感。 关于“农村社区”的概念研究 长期以来,农村社区的含义和社区一样多种多样,我们可以稍微列举几个: 农村社区指的是居民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区域共同体(蔡禾,2005)。 农村社区指的是以从事农业生产为重要谋生手段的人口为主的,人口密度和规模相对较小的社区(娄成武,2003)。 农村社区指的是以农耕为主要生产功能或生活方式的社区,这种社区内的居民大多以农耕及副业为主,居民的居住方式是以村落为主,而且村落的规模通常较小(于显洋,2006)。 此外,杨雯雯等(2008)从规划学的角度出发,认为农村社区指居住于某一个特定区域、具有共同利益关系、社会互动并拥有相应的服务体系的一个社会群体,是根据血缘和地缘关系聚集起来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是农村中的一个人文和空间复合单元。其显5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著特征是,人口规模和密度小,社会关系封闭且结构简单,居民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活动。相比城市社区而言,农村社区是指以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为主的、人口密度和人口规模相对较小的社区。 综合分析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定义固然指出了农村社区的一些基本特征,但是实际上他们所指和我国的农村地区的乡、村无异,探讨的可以说是农村地区以乡、村为单位的小型农村社会。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农村社区定义已经越来越得不到学者们的认可,学者们关注的和我们当今社会所要建设的是一种新型农村社区。 刘君(2007)认为我们今天要推广和建设的农村社区应该是一种不同于传统乡村的新型社区。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表现在三个地方:具有明显特征的社区文化、具有一定类型的新型社区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比较完善的社区服务。他对农村社区的定义是:在农村地域内以中小行政村或中心村为范围,主要以农民为主体构成,以多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相结合组成,具有较完备的社区组织和社区服务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论及新型的农村社区的概念,徐勇(2007)指出:与传统国家一样,传统农村社区更多是一种文化共同体。但是,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传统农村社区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现代国家的建构,外部性因素日益向乡村社会渗透,农村社区不再是自然状态,更是一种国家规划性制度变迁的产物。当下的农村社会已经并正在发生深刻的历史变迁。是具有多样性共同联系的地域共同体。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质,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建设能够共享现代文明成果的现代农村社区。马芒(2007)认为,对新型农村社区概念的界定,要揭示城乡社区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要求。因此,他把将农村社区定义为: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小城镇为中心地,以自身为腹地,具有一定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口群体,并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的社区类型。这其实是比较符合中国农村社区实际的。此外,高强(2006)把新型农村社区定义为:“在农村地域中以行政村或中心村等一定的地域为范围,主要以农民为主体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以多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相联的,以多种社会群体结成的富有人情味的、开放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综合各家的观点,可以认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区”并非是一种自发形成的“社区”,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而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规划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更是一种国家规划性制度变迁的产物。农村社区承担着农村社会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功能。作为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它要求立足农民共同利益、需求和认同基础,确定社区的边界;作为一种农村基层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单元,它也要求根据管理和服6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务效率和效益来划定边界。在实践中,各地应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正确的认识农村社区,对新型农村社区要有一个全面的理解。 关于农村社区变迁的研究 目前国内关于农村社区变迁的研究较少,学者大多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农村社会制度的变迁历史。 王春光(1996)从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和创新、农村社区组织变迁和重构、乡镇企业和农村工业化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社会的变迁历史,认为农村新的发展点在于城乡一体化。陈美招(2003)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农村社区历史演变的纵向顺序:散村社区—集村社区—集镇社区。通过对农村社区的历史演变的分析,陈认为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发展,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急剧变革,农村社区居民将不再满足于散村甚至集镇的农村生活,农村城镇化是农村社区发展的总趋势,是农村社会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农村社区演变的总趋势是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陈百明(2000)从地理学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出农村社区更新的概念。农村社区更新被定义为根据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特点,对不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农村社区开展重新规划和营建的运作过程。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实施农村社区更新,妥善处理乡土民居的更新与保护,还要做好分洪、行洪、蓄洪区的移民安排与社区建设。 邵峰(2006)在总结传统农村社区特征和考察浙江农村社区建设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农村社区变迁的八个趋势。一是农村社区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与外界联系日益增多;二是农村社区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商品经济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三是农村社区成员流动性不断增强,农村人口数量呈减量化趋势;四是农村社区成员同质性不断下降,社会价值取向呈多元化趋势;五是农村社区血缘凝聚力不断下降,农村社区成员人际关系呈复杂化趋势;六是农村社区家庭小型化不断明显,对社会服务的依赖性日益增强;七是农村社区生活多样化不断明显,农村生活节奏快速化;八是农村社区文化多元化不断明显,城市对农村的影响日趋扩大化。 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研究 (1)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 陈百明(2000)认为农村社区建设是根据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特点,对不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农村社区开展重新规划和营建的运作过程。胡宗山(2008)指出,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是就在行政村的地理区域范围内,在各级党委政府7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和民政部门指导下,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组织通过直接民主和自我管理的方式依靠政府、社会和村民自身等多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社会保障和公共产品体系建设,强化各项公共管理与服务功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过程。杨迅(2008)则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就是参照城市社区化模式,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便于服务的原则将村庄进行整合重组,形成新的产业合作基地、社会服务平台、政治领导核心文化活动枢纽、引导农村改革发展由生产增长单项突破向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四位一体”整体推进的过程。 以上观点虽然角度不尽相同,但都应反映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质,即农村社区资源和农村社区力量整合的过程。 (2)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 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学者们一致认为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个统一的标准模式、一种固定的标准模式,他们从各地的实践中总结出多种模式,代表性的观点有: 居德里(2006)总结苏州农村社区建设,认为形成了六种模式。第一种是融入城镇型社区模式。第二种是规模经营型社区模式。第三种是拆迁安居型社区模式。第四种是休闲景观型社区模式。第五种是投资开发型社区模式。第六种是股份合作型社区模式。陈小京总结湖北农村实际,认为谷城市采取了“一村一社区”的模式,而宜城市却采取了“自然村”、“村委会”和“企业农村兼有”三种模式。甘信奎通过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考察,概括了以下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化扩张下的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包括:城郊乡镇政府直改街道办事处或“城中村”村委会直改居委会两种情况。第二种是江浙地区“就地城镇化”下的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呈现出三个层次形态:一是以村办企业为依托的“明星村”或“亿元村”村落单位社区;二是“超级村落”类型,主要指一些村落集体经大规模发展,形成跨村落联合的集团式经营,形成类似“超级村落”的形态;三是村落集镇化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小城镇大社区类型。第三种是江西、湖北地区“村民自治体”下的社区建设。并认为“就地城镇化”的模式积极是我们可以预测的未来农村社区建设的理想模式。项继权在考察各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实践基础上,总结得出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包括五种模式:一是“一村一社区”模式,在现行的村委会的基础上,一村只设立一个社区;二是“一村多社区”模式,即在一个村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区。三是“多村一社区”模式,即在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中选择中心村或较大的村为单位设立社区;四是“集中建社区”模式,在新规划的农民集8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中居住的居民小区设立“社区”;五是“社区设小区”模式,在实行“多村一社区”或“一村一社区”的地方,大都在社区之下设“小区”。 (3)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刘三(2006)分析指出,城乡社会的二元结构和僵化的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村社区的发展。农村社区建设内在的问题是居民素质不高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都很不完善。限制农村社区发展的外部因素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国家对农村社区建设投入不足。刘君(2007)对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从政府、社区、社区居民三个层面对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从政府层面讲,问题主要有:政府对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缺乏全面的了解,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在职能发挥上有越位也有缺位:在社区管理体制上,政府做的也不够理想。从社区建设自身层面来看,问题主要是:农村社区内部组织发展不够完善;社区管理者素质有待提升;社区服务不能满足农村社区居民需求。从社区居民层面分析,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社区居民文化水平低,过于注重眼前利益;居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程度较低。汪丽君(2009)指出我国农村社区建设起步较晚,加之我国“三农”问题的现状,农村社区建设在实践中面临着很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多渠道投入不足;农村社区建设的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和建设意识薄弱;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工作制度制定相对落后。文灵亚,蒋祖民(2009)从社区规划的角度提出,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着问题主要有:新阶段农村社区建设只注重物质环境形态,而轻视了社会形态与经济形态;农村社区建设过多的套用居住小区模式,无视住户的职业特征和具体生活方式,完全丧失了传统村落的特点;很多地区的农村社区建设盲目并村并乡,造成村民农业生产与生活不便,而且会产生较多的社会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存在多方面的问题,有外在的因素,也存在内部的原因。当前的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如下:第一,政府对农村社区建设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对相关理论没有较深的把握,农村社区建设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第二,社区居民的素质较低,不能很好的理解和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第三,在规划层面,社区建设缺乏科学的引导,往往导致社区的“千篇一律”,完全失去了乡村的个性。而且社区规划建设较少考虑农村实际。第四,国家缺乏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扶持,在资金上投入不足。第五,在社区治理方式上,政府没有及时进行观念上的转变,社区治理方式不够完善。 9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4)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和基本思路 关于当前农村社区建设到底应该如何进行,侧重点应该放在什么地方,不同学者也有着不一样的看法。 四川大学刘君(2007)对政府、社区、社区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具体要求做出了较为全面的描述。他认为当前我国的农村社区建设应该从改变思维,改善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行为;完善社区内部建设,从根本上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素质,扩大居民参与三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农村发展,实现农民生活水平的真正提高。肖茂盛(2007)认为,农村社区建设首先必须把“整体科学规划”作为首要前提,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搞好山水田林路村整体规划,突出区域特色,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其次,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把“强化产业支撑”作为第一要务,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关键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培养新型农民;他还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把“壮大集体经济”作为有效途径,把“农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农村社区建设进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又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把“建设长效机制”作为努力方向。张锋,辛晨(2007)从利益分析的视角研究了农村社区整合机制,他们认为,构建和谐新农村社区的整合机制必须坚持以农民利益的实现为本,以农业的发展为基础,以农村社会的利益和谐为最终目标,通过发展社区民主、社区经济、社区文化建构新农村社区的整合机制的政治基础、内在动力和精神导向,实现新农村社区制度性功能性和认同性整合机制的运行。 汪丽君(2009)在分析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当前农村社区建设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其次,要加强对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提升社区队伍的新素质;第三,要转变观念,服务为本,完善村委会的管理服务功能;最后,要扩大宣传和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参与,营造农村社区建设的新氛围。 甘信奎(2009)认为,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几个方面:合村并镇,建设中心村镇,推动自然村落向现代社区转变;实行股份制改造,解决集体经济难题,培植支撑现代农村社区的经济基础;合理划分功能区,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现代农村社区的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构建以利益共同体为基础的社区自治,更好地彰显现代民主政治的精神。 综合来看,我们进行新农村社区建设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规划先行,社区建设必须有特定的载体。进行农村社区建设首先由做好规划,科学合理的设计农村社区的空间位置和内部结构;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各地应该因地制宜,不能盲目搞乡村撤并和10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集中居住,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可以多种多样;以社区为载体,通过多种途径,发展农村经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真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现农村治理方式的转变,社区建设是治理方式上的全新变革;农村社区建设,农民是主体,政府起引导和调控作用;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 现阶段农村社区建设研究中的不足与相关建议 纵观以上研究情况 ,应该说专家学者对我国的农村社区建设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 ,这些研究成果能够较好的推动和指导我国的农村社区建设。当然,研究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对于实例的研究分析不够深入。现阶段,我国很多地区都在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很多学者对于实例的研究只停留在表面,只看到了农村社区建设取得的一些成绩和外在的问题。对于深层次的如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真正动力等并没有进行深入分析。此外,对于实例的分析也只是就事论事,没有深入研究在特定地区如何选择适合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二是研究的内容比较狭窄,视野不够广阔。研究的内容狭窄,是指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上都集中在探讨农村社区活动内容上了,比如说社区参与、社区服务等,集中讨论的是这些内容在建设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问题。但是社区建设中政府的职责、权限划分、社区居民、社区组织等缺乏应有的关注。视野不够开阔,看不到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孤立的看待目前的农村社区建设,没有和现在的农村建设、改革结合起来。内容和视野的狭窄使得农村社区研究的滞后,既不能跟上学科发展的需要,也满足不了实践应用的要求。 三是对农村社区研究的历史性不足。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离不开对农村社区的历史考察,对农村社区变迁的历史进行回顾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然而,现有研究成果大多立足于现阶段的实情,缺乏对农村社区历史的研究。 四是研究角度单一,跨学科综合性研究较少。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和公共行政学以及政治学三个学科上。主要是从社会学的角度考察农村社区建设,研究角度单一。如较少有人关注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制度变迁的重要作用。此外,对农村社区的跨学科综合性研究较少,而对于农村社区建设,经济学、生态学、规划学等也是很重要的,有助于研究者拓宽视野,在农村社区研究领域取得创新。 本文研究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 11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研究思路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说明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本文的研究目的。通过对国内外农村社区及农村社区建设和变迁的相关理论进行综述,了解现阶段的研究成果和存在的不足。接着阐述农村社区变迁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一般理论,对本文研究对象进行概念界定,并对新型农村社区的特征进行归纳,进而介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在一般性理论介绍之后,着重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考察我国农村社区的历史,总结规律,概括发展趋势。在实践探索方面,首先研究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然后具体研究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三个典型案例,从建设模式和建设主体两个角度分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山东省农村社区建设对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启示。论文最后从构建社区建设动态推进机制和农村社区变迁的政策启示两个方面,提出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研究方法 遵循社会科学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基本思路,以制度经济学为主要理论基础,按照“理论研究——实证分析——政策设计”的研究路径展开。 方法论上,把历史分析与现实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一般研究与典型案例研究相结合. (1)理论研究的主要思路。本文将运用社会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重点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分析农村社区变迁的历程和变迁趋势;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发现当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 (2)案例分析法。本文将选取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具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实地调研,研究其变迁的过程、在社区建设中取得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几个案例的考察,总结规律,发现问题,进而提出相关建议。 技术路线 本文研究的技术路线如下: 12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社会学意义的传统农村社区 农村社区 经济学意义的农村社区 农村社区变迁的内涵 理论分析农村社区变迁 农村社区变迁:制度变迁的的过程 农村社区变迁的主体 概念界定 新型农村社区 特征功能 主要任务 历史农村社区变迁历史回顾 分析农村社区变迁突破点和路径依赖 背景 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 总体情况 诸城 现实主要做法 分析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典型案例 莒南 启示 胶南 建设模式角度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主体角度 对策建议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动态推进机制 农村社区变迁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启示 图1-1 论文研究的技术路线 Figure 1-1 The technical route of the article 13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本文创新和不足之处 主要创新点 本文创新点主要有: (1)本文认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区”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规划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国家规划性制度变迁的产物。这要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特别强调充分考虑农村社区居民利益所决定的需求,尊重农民的意愿。 (2)农村社区变迁的历史回顾和现阶段农村社区现状分析表明,农村社区变迁的趋势为高度分化、多元整合和城乡统筹发展,这决定了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3)政府、农村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这一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同时期的地位、功能和行为存在差异,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动态推进机制有助于发挥不同主体在特定时期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 不足之处 受时间、资料获取和作者能力的限制,本文研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搜集资料不足,不能详细研究制度变迁的影响。对相关案例只是进行了建设现状分析,没有详细考察较长时间段的社区变迁过程。 (2)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更多的是从建设模式、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缺乏定量考核数据和指标。 14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般理论分析 农村社区的含义与特点 社会学意义的传统农村社区 社会学对社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农村社区一直是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之一。从社会学的角度,农村社区可以简单定义为,农村居民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区域共同体。我们把传统意义上的农村社区定义为:以村落为居住和社会活动的地域范围,居民以农业为主要职业、人际关系密切、基层政府和居民自治结合共同治理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传统农村社区的特点是: (1)人口同质性强。我国农村人口总量十分庞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9年末全国总人口13347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1288万人,占总人口的%。农村人口虽然数量很大,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密度就相对较低,人口流动率相对较小。传统农村社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通,文化水平低,社区居民移动范围小、频率低,交往范围狭小。在传统社区中社会生活比较定型,人口同质性高。 (2)社会关系以血缘关系和邻里关系为基础。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观点,血缘的意思就是任何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血缘群体与农村社区的联系是非常密切的。一方面,最初的村落,实际上就是具有血缘关系的群体的聚居地。另一方面,在传统农村社区,由于自然经济的特点,家庭成为基本生产单位和初级的农村组织,但是为了抵御自然风险和社会动荡,从生产和社会的需要,家庭就必然结成更高一级的组织形式,这在农村只能是血缘群体。血缘关系及其亲属群体是一个人和一个家庭最可靠的关系资源和社会后盾。血亲、姻亲,以及由于世世代代血亲姻亲关系形成的复杂网络,是农村社会关系的核心。同时,农村社区还有重要的人际关系,即邻里关系。邻里之间交往较多,相互帮助的需求和实现比较频繁,这样邻里之间就容易形成一个小型群体。邻里是传统农村社区除了家庭之外农民最基本的社会单位。邻里之间具有认同感,邻里关系是对血缘关系的补充。 (3)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传统农村社区,居民以家庭为基本的生产、生活单位,经济活动比较简单,一般在狭小地域范围内从事初级性的农业生产,主要进行土地耕作、放牧、养殖、捕鱼等活动,家庭服务的供给也以自给为主。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传统农村社区占主导地位。 15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4)较为单一的社会经济结构。传统农村社区与外界联系较少,工艺技术简单,组织结构比较单一,在经济上的职业分工简单地按性别、年龄进行自然分工。 (5)传统农村社区还具有其他一些显著特征,如较为封闭,文化传统性强、地方特色明显,家族规模较大等。此外,由于社区变迁,这些传统农村社区的特点不完全从现代农村社区中表现出来。 经济学意义的农村社区 从人与环境特性的关系来看,农村社区就是聚集在一定地理空间,以从事农业为主的群体。农业是人们开发利用自然(农业)资源,生产物质产品满足人们需要的活动。在一定地理空间,有限的农业资源与社区成员无限的欲望和需求有多种配置方式,社区成员总是选择最大限度满足其欲望和需求的资源配置方式。经济学就是研究如何进行资源有效配置的科学。 广义上讲,这里的资源和商品不仅仅指有形的物品,还指精神商品、无形的商品或劳务,比如时间、情感、名誉、权力、尊严等非物质的效用选择和分配,即对稀缺资源在满足人们需要的众多商品或效用之间的分配方案的选择。 每个人的选择行为总是以最能满足自己欲望及需求为标准。自己的欲望及需求可以称为自利,自利行为包括对物质利益、精神利益或享受的追求。几个人或一群人为了满足各自的利益就会组合起来形成集团或组织。组织的主要功能就是为增进集团的共同利益。 因此,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农村社区是社区居民为了共同增进利益而组合起来形成的组织,是按照一定协约构成的社区居民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就是在一定地域资源环境中,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的居民按一定秩序把各自的行动约束在确定的方向(共同利益)上所组成的集团或组织。 农村社区变迁相关理论 农村社区变迁的内涵 根据前文所述,经济学意义上的农村社区就是指农民为了增进共同利益特别是自利而存在的组织。农村社区组织区分为社区组织和社区内组织两大类。社区组织是指能代表社区全体成员利益的正式组织,其他只能代表部分成员利益的组织属于社区内组织,如农户家庭、家族初级组织,企业、市场等次级组织,棋协、体协、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行业协会等非正式组织,只能增进社区内小部分人的利益。 16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农村社区变迁就是农村社区组织状态的变化发展,表现为农村社区社会现象和社会状态的变迁;农村社区变迁根本在于社区资源配置方式、社区内部结构及功能、社区成员行为和人际关系的变化。 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 制度(institution)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不同时代和学派的学者对制度的定义不尽相同。本文采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在制度经济学里制度被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分析因素。制度经济学家比较接受的制度的定义是:制度是在一个特定群体内部得以确立并实施的行为规则,这套行为规则抑制着个人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行为,使人的行为变得较可预见。本文也采用这个定义,制度至少包含三方面内涵:第一,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它抑制着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第二,制度与人的动机、行为有着内在的联系。第三,制度是一种“公共物品”,它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针对每一个人。制度在发挥作用的群体中,通常是共同的知识。制度为一个共同体所共有,并总是依靠某种惩罚或激励而得以贯彻,由此将人类行为导入可合理预期的轨道。 广义而言,制度不仅指正式的、系统的、理性的成文规范,如法律、规章等;而且还指非正式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如风俗、习惯、观念、伦理、道德等。所以,制度有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区别。若制度以成文形式存在,且有权威机构付诸实施,增称之为正式制度。而如果只是以非成文的形式存在,或者虽有成文形式,但没有权威机构执行这套制度和惩罚违规者,那么此类制度称为非正式制度。 制度变迁 制度通过提供一系列规则界定人们的选择空间,约束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减少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减少交易费用,保护产权,促进生产活动。正是由于制度具有能够给人们提供便利、维护人们利益的功能和作用,人们才会对制度产生需求,这就需要制度的供给。制度供给也即制度的生产,它是对制度需求的回应。而在产生制度需求到实现制度供给的过程中,制度变迁随之发生。 所谓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包含了对制度的选择和制度的变革路径。制度变迁既可以理解为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也可以理解成对另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生产过程,还可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活动的制度结构的改善过程。但不论如何理解,制度变迁总意味着“制度创立、变更随时间变化而17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打破的方式”。 对于制度变迁的方式,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在制度经济学中,关于制度变迁方式最有代表性的是将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 最早对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型进行深入研究的是拉坦,他认为制度变迁是由于对与经济增长相联系的更为有效的制度绩效的需求所引致的。林毅夫借鉴了西方经济学在信息、产权、交易费用、诱致性创新和公共选择等方面的理论,将诱致性制度变迁定义为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说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①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林毅夫,1989)。其特点可以概括为:(1)盈利性。只有当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有关创新群体才会推进制度变迁。(2)自发性。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种自上而下、从局部到整体的制度变迁过程。因为制度的转换、替代、扩散都需要时间,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总之,只有在创新者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诱致性制度变迁才可能发生。 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国家的基本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并保护产权以换取税收。国家之所以采取强制方式变革制度,一是因为国家是垄断者,国家通过垄断权力和其他资源,可以比竞争性组织以低得多的费用提供制度性服务;二是因为国家在制度供给的“生产上”,具有规模经济优势。 制度变迁的主体。根据黄少安的观点,制度变迁是有主体的,但变迁并不取决于主体的偏好,而是取决于客观因素(黄少安,1997)。任何制度都是由人设计和或者安排的,总是以不同的规则形式存在。即使是非正式规则,也是由人加以选择并内化到意识中的。制度的变迁,无非是人否定、扬弃某些规则,制定或选择新的规则。因此制度变迁总是有主体的。但是,任何主体的制度变迁行为和变迁方式,最终又取决于客观条件。 只要有意识地推动制度变迁或者对制度变迁施加影响的单位,都是制度变迁的主体。制度变迁主体可以是政府,可以是一个阶级,一个企业或别的组织,也可以是一个自愿组成的或紧密或松散的团体,也可以是个人。制度变迁主体一旦形成,对制度变迁的作用就有许多具体内容,按照时间顺序,大体上有:认识和把握时机,确立变迁目标,选择变迁方式,制订变迁方案,实施变迁,完成和巩固变迁,最后实现新的制度均衡。 农村社区变迁:制度变迁的过程 ①林毅夫(1989):《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见《财政权利与制度变迁》,P394,上海三联书店,1994. 18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前文已提到,经济学意义的农村社区是农民为了增进共同利益而形成的组织,按一定协约构成的居民共同体。组织是有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构成的,其目的是获取收益和其他目标的最大化。制度变迁通过组织对复杂规则、标准和实施的边际调整来实现。 社区组织的起源、存在和发展就是组织成员利益关系的协约、规则的形成和演进。可见,组织和制度并存在一起,组织是制度的表现形式,制度是组织的内在规定性。社区状态就是人们利益关系的状态,由制度规定的利益关系决定。所以,农村社区变迁由农村社区制度变迁决定。农村社区变迁就是农村社区组织状态的变化发展,表现为农村社区社会现象和社会状态的变迁;外在表现是社区资源配置方式、社区内部结构及功能、社区成员行为和人际关系的变化。农村社区变迁实质上是社区组织制度的变迁。 制度变迁主体是指人们作为行为主体采取制度行为、进行制度选择和变革时的地位。根据在农村社区变迁中各自地位和功能的不同,农村社区变迁主体主要包括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和政府等,这些主体在进行制度选择和变革时,一般是选择更有效益的制度替代原有制度。在这些主体中,社区、政府等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诺斯(1994)认为,制度作为博弈规则,组织对制度变迁具有了代理人的作用,从而描绘出制度变迁的方向。 我国农村社区变迁较多的属于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农村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单个行为主体(比如小岗村的18户村民)发现创立的新制度安排(包干到户)能满足预期,产生了制度变迁的需求。而这种需求能否诱导出新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当时的宏观制度环境。制度环境是指新的制度安排产生和正常发挥功能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背景,也就是指与新制度相关的其他制度系列。制度环境决定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制度创新及其变迁;制度安排及其创新、变迁反过来是制度环境不断完善。中国制度环境随农村土地承包制及其引起的一系列制度创新而完善。 另一方面,在农村社区变迁中,政府起到了重要作用,实现了政府供给主导的强制性度变迁。两种类型的制度变迁可以相互转变。改革开放以来,由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由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共同推动农村社区正向变迁。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理论 新型农村社区概念界定 正如前文所述,较早的研究认为农村社区指居住于某一个特定区域、具有共同利益关系、社会互动并拥有相应的服务体系的一个社会群体,是根据血缘和地缘关系聚集起19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来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是农村中的一个人文和空间复合单元。以上定义固然指出了农村社区的一些基本特征,但是实际上他们所指和我国的农村地区的乡、村无异,探讨的可以说是农村地区以乡、村为单位的小型农村社会。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农村社区定义已经越来越得不到学者们的认可,学者们关注的和我们当今社会所要建设的是一种新型农村社区。 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区”并非是一种自发形成的“社区”,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而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规划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更是一种国家规划性制度变迁的产物,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社区。从我国现阶段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出发,新型农村社区可以定义为:在农村地域内以中小行政村或中心村为范围,主要以农民为主体构成,以多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相结合组成,具有较完备的社区组织和社区服务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新型农村社区承担着农村社会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功能。本文研究对象界定为新型农村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的特征 新型农村社区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经济活动发生明显变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确立,农村社会经济发生巨大地的变化,农村社区居民不再仅仅依靠农业谋生,在农村社区中出现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到二、三产业。 (2)新型农村社区成员流动性不断增强,同质性下降。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劳动力非农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越来越多地到小城镇落户,农村社区成员从职业流动到地域流动,进入了一个高度流动状态。此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社区开放度、信息化的不断提高,农村就业结构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农民阶层处于快速分化之中,而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加,又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区成员同质的明显下降;随着城乡联系的紧密化和城乡交往的频繁化,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对农民的影响越来越大,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已不占统治地位,但因农村社会中的中间阶层尚未占主导地位,农村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也尚未形成,农民的价值取向呈多元化趋势。 (3)新型农村社区能够提供比较完善的社区公共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之一就在于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农村社区是社区建设由城市向农村的延伸,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不断满足农村社区居民20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的物质文化需求。新型农村社区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能够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共进的新格局。 (4)新型农村社区多以居民集中居住为特征,社区组织形式多样。现阶段各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大多以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形式进行,便于集中农村社区各种资源,同时有助于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也节约了大量农村土地资源。农村社区居民集中居住之后,需要社区化的管理方式,社区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在新型农村社区中发挥重要作用。 新型农村社区的功能 一是居民自治功能。组织居民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农村社区内部的政治生活在法制、有序的轨道上进行。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功能。新型农村社区具有较强的聚集组合功能,可以优化整合大量的社会资源,培育形成各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现代农业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加强合作和改善服务中推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三是社会管理功能。农村社区应该逐渐承接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的功能,建立起政府公共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具有维护本社区的治安秩序,调解民间纠纷的职能。 四是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履行社区照顾、卫生保健、社区环境卫生等多项功能。农村社区还应具有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社会保障的功能。 五是社区文化功能。新型农村社区要为居民提供各种类型的文化服务,组织农民群众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总之,农村社区要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扩大基层民主,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福利事业,改善社区卫生,丰富文化生活,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主体与主要任务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和农村社区的需求,在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协商合作下进行的社区规划和建设,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21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系统工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在原社区的基础上进行的区位调整、结构调整、公共设施建设和原居住环境的改善,以及对社区组织结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等诸多方面的改变措施。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深刻的体制创新过程,其实质是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也是农村社区变迁的过程,根据前文理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也是制度变迁的过程。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就是农村社区变迁的主体,即政府、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其中农村社区组织主要由共产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合作社、自发形成的农村社会团体等充当,代表社区成员从事对外、对内的活动,并为农村社区提供公益事业、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等物品和服务。实际上社区组织不具有强制权力,其合法性除来自政府的认可之外,更需要社区居民的认同。因此,推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也就成为社区组织拓展资源的主要方式,而政府可以扮演指导者的角色。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 根据国家民政部的指导意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包括建立健全新型的农村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构建和谐的农村社区文化三个方面。本文认为,现阶段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任务包括社区经济建设、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文化教育建设等四个方面。 (1)社区经济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需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只有发展富民产业,农民增收致富有了保障,才可以支撑真正意义上的新型农村社区。现阶段社区经济建设的重点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强化产业支撑,形成产业互动。在建设现代农业中,要着力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不断强化现代农业的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强现代农业的市场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快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繁荣农村社区经济。继续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扩大居民就业途径。 (2)社区组织建设 农村社区组织把原子化的农民重新组织到社会化的共同体之中,是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载体,是整合农村社区建设的保障。现阶段重点任务是抓好四类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和改善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二是加强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逐步达到农村社区民主管理的目标。三是加强社区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经济合作社,推动社区22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经济发展。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团体组织建设,发挥志愿者组织、文化艺术团队等团体组织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紧紧围绕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整合资源,建设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主要途径之一是成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要努力满足社区居民对社区服的多层次需求,为此,社区服务中心应相应承担农业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农村社区居民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对于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一方面可以整合利用村级闲置资源,利用已有资源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可以利用村委会房舍作为农村社区建设办公和活动场所,这样既节省投入,又可将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也可以利用闲置房屋,比如,调整布局后闲置的中小学校旧房、场地,闲置的仓库、敬老院等成立社区服务中心;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在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同时引导周围居民在社区服务中心周围集中居住。 (4)社区文化教育建设 要高度重视文化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村社区文化的基础性工程建设。推进乡镇文化站和社区图书馆建设,在社区服务中心完善网络建设,使农村社区居民更便捷的享有更多文化资源。着力发展农村社区特色文化,加强对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加快新型农村社区文化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专业艺术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农村社区文化队伍的培训。积极培养社区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伊恩、文化能人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农村社区文化工作要从办宣传栏、黑板报和单纯性文艺演出逐步走向丰富多彩的繁荣局面,形成以综合性、多类型、高品位为特征的、能满足新时期农村社区居民欣赏需求的格局 针对目前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师资建设,推行素质教育,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环节的教育培训形式,依托产业发展对农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引导农民遵纪守法、提高修养、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使之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培养更多更好的后续人才。推广应用农业实用技术,建立健全农林水牧等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引用优良品种,普及应用实用技术,发展农业机械化。积极在农村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实践的良好社会氛围,优化人才环境,创新育才机制壮大人才队伍。 23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3农村社区变迁的历史回顾与前瞻 农村社区变迁的历史回顾 本文的研究重点放在新型农村社区上,所以本部分重点考察建国后60多年来农村社区变迁的历史,着重分析改革开放30多年间我国农村社区变迁,这段时间农村社区变迁非常显著。 建国初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及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都体现了对农民根本利益的尊重。在农村社区中,以土地私有为特征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逐渐占据了主体地位,最重要的是农民取得政治、社会地位的独立。这些制度带来了农民经济建设的热情和农村社区经济的繁荣景象。但是,好景不长,从1952年初到70年代末,中国农村社区发生了深刻的负向变迁。中国农村经历了合作化运动,从农业生产互助组到初级合作社,再到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化。合作化、公社化的变革过程剥离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实质上,违背了农民意愿,侵犯了农民利益。使这一时期的农业经济陷入了崩溃的边缘。1978年开始了土地制度改革,把土地产权的部分即经营权归还给农民,恢复了农民对土地产权主体的地位,维护了农民利益,带来了中国农村社区的急剧变迁,使农村社区发生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方向演变。所以,本部分研究以1978年为界把中国农村社区变迁分为两个大阶段,即改革开放以前阶段和改革开放阶段。 改革开放前的农村社区 农村社区社会经济特征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取得彻底胜利。中国开始了一系列变革,农村社区的制度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我国农村社区变迁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50年至1958年,即土地革命和早期的合作化运动,第二个阶段1958年至1978年,即人民公社②时期。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很快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改革,改变了地主土地占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使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极大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为了克服农民个体分散小规模生产无法解决的问题,党和国家又组 ②陈万灵.农村社区变迁---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实证考察[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 24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织农民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应该说,这样的选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一种正确的选择,是有历史的进步意义的。但是由于国家领导人对于公有制经济的过分迷信和不切实际的追求,使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很快就超越了客观条件所允许的程度,走上了一条违背生产力发展的道路。到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制度在全国的确立,这样的一个趋势就走到了顶点。 1958年7-10月,我国迅速实行了农村公社化体制,全国有26500个人民公社,%的农民参加了人们公社。尽管后来人民公社经历了几次整顿,但基本的制度没有变化,而且维持到80年代初期人民公社体制彻底改革。这一时期农村社区的基本特征可以归纳为: (1)所有制特点是集体所有制,即所谓“一大二公”、“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在公社化过程中,采取行政手段,强制多个村庄社区或多个合作社归并为一个大规模组织,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1959年,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一些调整,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1962年9月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规定:“生产队是人民公社中的基本核算单位,要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直接组织生产,组织收益的分配,定下来以后,至少三十年不变”。实际上,这一套制度只延续到1983年人民公社解体。 (2)组织性质上的政企合一。1962年9月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中规定: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的基层单位,又是经济组织,又是政权组织,既管理生产建设,又管理财政、粮食、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民事纠纷及其它基层行政任务,实行工农兵学商结合,成为经济、文化、政治、军事等的统一体。”在这种体制中,国家政权参与集体经济组织运作,正是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所谓便于领导和管理,实质上是便于对集体财产物资、劳动力及经济剩余的控制、调拨和收款,即“一平二调三收款”。 (3)生产管理上的行政化和军事化。这表现在:生产按行政计划,社员进行集体劳动,实行军事化管理,把数个、数十个劳动力集中起来,在生产队长或生产组长统一指挥下,在同时间同地点从事着基本相同的作业,俗称“大呼隆”。这种方式给了机会主义较大空间,使劳动者丧失了主动性和积极性。 (4)分配消费上的平均主义。人民公社的分配标准是按劳动量工时和人头进行分配,即所谓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这种平均主义分配和消费俗称“大锅饭”。当时政府意识形态旨在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这实际上割断了生活消费与劳动贡献的关系,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个人利益。 25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5)要素配置和生产经营计划化。在一个公社或生产队,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使用多少土地、劳动力资源等都是按计划进行行政配置;生产结构单一,基本上是“以粮为纲”,其它林、牧、渔及工副业受计划限制等。这种“计划”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计划者、执行者和劳动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计划实施的成本高昂。 (6)运行机制的封闭性。表现为劳动力要素的非流动性,公社制度规定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具体劳动方式和内容由生产队统一安排。劳动者没有自由迁移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生产队土地不准出租和买卖,这限制了土地等资产的可转让性。对生产收益分配必须先完成国家征(派)购任务等。除上交征统购农产品和极少国家投入外,公社和生产队几乎没有与外界发生联系。农村生产要素非流动性,使其不能有效配置和利用。这使人民公社在封闭的运行系统内缓慢进行。 人民公社这种制度安排缺乏存在的基础,从产生开始就注定要解体。第一,人民公社强调公有化,对个人私利进行彻底否定,使人民公社体制失去了激励。当社员自利遭到否定时,对公社冷淡和消极,导致人民公社生产效率低下,引起了社会饥荒。迫使政府在人民公社体制设计中妥协和让步,恢复了“自留地”等,这是对社员利益的部分承认。第二,产权模糊。尽管规定人民公社实行集体所有制,这里集体有三级:“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到底归谁所有,不明确,违背所有权排他性原则;而且其他一系列派生产权都受到限制;土地不准出租、买卖等,限制了土地、劳动力资源的使用权;收益分配首先要完成国家上缴任务,其收益权受到限制;劳动力非流动性更是对人力资本所有权的限制,等等。这些没有激励的产权安排,必然导致公社体制运行的低效率。第三,“政企合一”的体制,效率低下。行政权力参与人民公社组织运作,社区内部交易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涉,交易者没有追求自利的权力,就不能表达为交易协议,必然导致效率低下。权力参与资源配置,必然按权力者的效用函数配置资源,因为人民公社的干部和领导由上级行政任命,不可能受人民公社成员的约束影响。所以,“政企合一”的组织注定效率低下。第四,在人民公社集体中“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盛行。其原因:一是集体规模较大,社员劳动的计量和质量监督成本高昂,难以实施。二是在人民公社体制中,取消了社员退社权,在成员多次重复博弈中,形成了均衡策略:相互偷懒。每个成员都采取了偷懒来阻止其他成员偷懒。其结果是人民公社组织中相互偷懒现象普遍存在,这意味着大家“挨饿”。第五,社区内要素的计划配置和运行机制封闭性强且利用率低。 农村社区空间特征 26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社区空间变迁也是农村社区变迁的重要方面,它制约着农村社区的发展过程。改革开放以前,农村社区生产具有单一性,农业是农村的主要生产部门,粮食是主要生产的劳动产品。生产工具落后,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以自给自足为主,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在此期间,农村社区空间封闭,处于超稳定状态。社区单元以自然村为主,村民交往主要局限在内部,缺乏经济、生产的联系。村与村之间生产结构相似,生产方式相同。城镇与农村相对立,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形成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新时期的农村社区 农村社区社会经济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社会经济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追求自身权利与制度环境的松动: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生和推行 中国从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化的20多年历史中,一直把农民的自利行为当作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思想,进行了持久的批判。制度环境对社员的权利不够尊重,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等三级所有。但中国农民为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和产权进行了不懈努力。一种努力是消极的报复性偷懒,其结果是人人“挨饿”;另一种努力就是争取权力,主要是土地产权即使用权和耕种权。合作化时期表现为不愿入社和被迫入社后的退社要求。1956年浙江永嘉县的燎原社进行了包产到组(到户)的试验。1959年河南新乡和洛阳、湖南、湖北、江苏、陕西、甘肃等地兴起了“土地下放”、“包产到户”、“包工到户”、“定产到田”、“地段责任制”等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百日试验”。1960年湖北一些地方实行了“三包一奖赔”即包产、包工、包成本和超产奖励、减产惩罚等制度。60年代初安徽的“责任田”(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河北张家口市的“核算单位到队”和“三包到组”;广东清远县的“产量责任制”试点等等。1977③年11月安徽“省委六条”,最早将农民从极左路线的“紧箍咒”里解放出来,给予个人更多的自由发展空间。1978年初,安徽进一步“借地于民”(包产到户和联产计酬责任制的变通称呼),四川广汉县金鱼公社的“定产到产”(包产到户的另一种变通称呼)。可见,中国农民在意识形态约束和政治高压环境中,仍然百折不挠追求自己的权利(徐勇,1998)。 ③安徽“省委六条”的主要精神: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允许农民经营自留地,允许搞正当的家庭副业,其收获除国家任务外可以到集市上出售,生产队可以实行定任务、定质量、定工分的责任制,只需个别人完成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 27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真正拉开新时期农村社区社会经济彻底变革序幕的还是1978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全会在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和经济措施方面,提出了切实保护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河南凤阳小岗村的“大包干”创举迅速在全国蔓延,成为全国农村主要的农业经营管理制度,后经规范成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1983年全国已有95%的生产队实行这项制度(陈吉元,1993)。 (2)人民公社的解体和社区组织重建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举,农民对自我利益的追求经历了20多年的压抑终于有了合法的形式。从此中国农村社区开始了历史性的大变迁。接着安徽的“大包干”,1980年4月,四川省广汉县向阳人民公社首先摘掉了“人民公社”帽子,设立了乡党委、乡政府、农工商总公司,改变了政社一体、政经一体的体制。生产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组”。1982年6月,四川省广汉、邛崃、新都等三县撤销掉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实行党、政、企分开的改革。这种体制在1982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得到承认,宪法规定:乡、民族乡和镇是我国基层的行政区域。乡镇行政区域的行政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长、镇长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民主产生。全国人民公社体制的大规模改革始于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1985年春,全国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全面结束,总共建立乡、镇人民政府92000多个。同时还建立村民委员会82万多个。这表明农村社区制度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农民获得应有的权利,自身利益得到了保障,农民在生产方面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生产连年增加。改革后的社区形成三大职能组织:共产党组织、政府组织及村委组织、经济组织及企业等。 表3-1 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变迁 Table 3-1 The transition of rural primary-level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明清 民国 解放---1955 1956-1957 1958-1983 县 县 县 县 县 里/保 区 乡 高级合作社 公社 行政村 行政村 初级合作社 生产大队 生产小队 资料来源: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 2000年,第178页。 (3)村民自治的兴起和发展 28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村民自治是继联产承包责任制权利下放后的再一次彻底的权利下放。前者使农村社区居民获得土地生产经营权,后者使居民获得一定政治权。村民自治组织通过村民委员会体现。村民委员会最早出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县、宜山县等地。这一形式得到了1982年宪法的肯定,宪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村民自治的发展极其缓慢,发展也不平衡。1987年11月人大常委会制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下简称《村组法》)。自1988年至1995年,全国先后有24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实施《村组法》的办法,另有6个省、市、自治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北京、上海)没有制定。在制定村组织法实施办法的24个省(市、自治区)中,具体时间不同,发展程度也不同。 (4)农村社区的分化和整合 自从农村土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中国农村的制度环境开始变化,农民获得土地使用权、劳动自由与择业权等诸多权利。在“农民”身份的背后隐藏着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化。农民的角色发生了变化,相互交易的内容、方式发生了变化,其偏好及利益标准发生了变化。这不仅有居民个体发生变化,而且也在整个社区层次上发生了变化。 首先,农民个体的分化与整合。农民获得土地耕种和经营权后,也获得劳动和择业的自由,产业分工在农民之间实实在在地发生。按所有制关系(经济地位和状况)、社会分工(职业分化、产业分化)标准,农民被分为八个阶层(陆学艺,1995):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人阶层、雇佣工人阶层、智力型职业阶层、个体工商户与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集体企业管理者阶层和农村社会管理者阶层等。现代的农民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只能用农村社区居民来统称户口还在农村的居民。现阶段我国农村影响最大、数目最多的是农业劳动者与农民工人这两个阶层。按照其相对规模(占本社区劳动者比重),可以把农民分化程度分为四个类型:第一类为前分化型,其特征是农业劳动者的比重占90%以上,农民工人的比重不到5%;第二类型为低度分化型,其特征:农业劳动者比重在70-90%之间,农民工人的比重在5-20%之间;第三类为中度分化型,农业劳动者比重在20-70%之间,农民工人的比重在20-60%之间。第四种类型为高度分化型,农业劳动者比重在20%以下,农民工人在60%以上。从纵向来看,这四种类型分别代表目前农民分化从低到高的四种程度;从横向来看,这4种类型分别代表农民分化程度不同的四类地区。 29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其次,农村社区间的分化与整合。在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体制下形成了不少大型公社,有的由若干个自然村落合并而成,有的地方把大型村落分解(为了削弱封建家族势力)重组为不同的公社。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和人民公社体制的改革,农村社区发生了分解和重组。80年代人民公社解体前后,进行了一次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分解和合并,但基本趋势是变小,基本上以自然村落为界,一个村落就是一个生产队或一个生产大队。这次“分队”、“并村”现象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社区间分化与整合。分化的农民开始按经济原则进行整合,纳入市场环境,汇成社会流动,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内地偏远地流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同时,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功能被强化,村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趋于解体,一些地方因村民外出流动而成为“空壳村”。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在工业化、城市化推动下,经过多年的分散经营后,村庄社区交易协议被重新纳入组织制度框架内,多数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兴办企业或公司,形成新的经济组织。另一方面,村庄社区边界形成了多元化的趋势。一是村庄社区地域界限,主要指以土地归属为依据的村界,以及行政关系制约下的村组织行政界限,这是亲缘、地缘关系基础上的地域共同体的边界整合。从这个意义上来看,1985年前后山东胶东一带的村庄兼并就属于这种边界变化。二是村庄社区交易活动的非地域界限,主要指经济组织、市场经济网络、人际关系网络、社会活动圈子所涉及的范围。这种社区边界正在发生具有深远意义的变迁,具有现代农村社区的意义,表现为:一是社区成员的外出流动,把交易范围、关系拓展到难以估计的范围;二是社区又不断接纳外来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同样把交易范围和关系扩展到很远的地区;三是社区经营的产品销售区域广泛,其边界向外无限拓展。 农村社区空间特征 1978年后,我国农村社区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在这一阶段乡镇工业逐步壮大,有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导力量之势。工业化初期,家庭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工业生产则具备明显的社区属性。农村社区结构发生了分化,基层社区的地域范围明显扩大。农村社区分化为县城、中心镇、一般集镇、中心村、自然村等具有不同职能、不同地域范围的社区类型。小城镇不断从乡村地域中分离出来。集镇规模不断扩大,新兴集镇不断涌现,一些村庄初具集镇规模。乡村工业发展迅速,但是其社区属性显著,规模小,布局分散。工业与农业争地,导致农村社区的基本职能—农业职能的削弱。农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例急剧下降,工业、建筑用地过多地占用农田。 30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到工业化成熟期,农村社区经济结构实现了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根本性转变,第三产业也迅速发展;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农业生产率迅速提高。外向型经济成为农村发展的巨大牵引力。农村社区空间进一步变迁,农村工业由分散布局向农村工业区集中,这样有利于节约耕地,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与现代化的发展;有利于打破农村社区之间的“壁垒”。另一方面,农村小城镇普遍按照生活区、工业区、商业服务区、文化娱乐区、农田保护区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建成区和规划区面积不断扩大。 此外,乡村管理体制需要创新以满足新的形势,农村社区内部按原籍划地为牢、各自为政的弊端逐渐得到改善,逐渐实行乡与乡、村与村的地界兼并或调整。农村社区趋向新的整合状态,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农村社区变迁的突破点与路径依赖 (1)农村社区变迁的突破点——产权制度创新 纵观农村社区变迁,其突破均是产权制度的创新。农民革命的胜利是共产党“耕地农有”的主张对土地封建所有制的革命性创新所带来的,并以“耕地农有”的产权制度完成了建国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以“土地所有制”为核心,也是农村社区的重要变迁,尽管现在看来其带来了很多负面效果,但它突破了长期以来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所有制。从一定意义上讲,土地公有制消除了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的根源,满足了“公平”的需要。在公有制条件下,“自留地”制度使农民拥有一小部分土地耕种权,并在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匮乏和困难时期起到了“救命”作用。联产承包制是土地使用权下放的产权制度创新安排,这一次满足了“效率”需要,使农村社区发生正向变迁。在土地承包制中,不少地方又创新出土地产权安排,比如,两田制、三田制及规模经营,使土地承包权有所流动,也使劳动者拥有的劳动力要素流动起来,使土地与劳动力得到高效配置。 在市场经济的制度环境中,土地等要素产权安排有所突破,比如承包权转让,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股份化,土地互换,“四荒地(荒山、荒坡、荒滩、荒沟)”使用权拍卖等。这些制度安排在一些地区促进了农村社区的正向变迁。 (2)农村社区变迁的路径依赖 中国共产党选择“耕地农有”调动了农民革命的积极性,推翻了旧制度,取得土地革命和整个中国革命的胜利。所以,在建国后仍然依靠“土地”问题调动农民积极性,后来“土地改革”、合作社及人民公社等都是土地制度的改革,推动了农村社区的变迁。 31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土地集体所有制作为人民公社的最主要制度,在农村社区已形成了“土地共有”的牢固思想。土地共有产权的“分解”突破了“一大二公”的产权安排,选择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新时期的基本制度,使中国农村社区出现了几百年不曾有的繁荣。经过30多年的施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方面给农民带来了巨大收益,另一方面也为土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带来难度。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土地制度的变迁只不过是小修小补,比如两田制、三田制等;土地的股份合作制也是对土地经营权的调整。 新时期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更多的是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加强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强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开启了以土地利用为中心的用益物权制度的新阶段。2007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真正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2008年《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近来施行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下文简称“增减挂”)政策,对农村社区变迁特别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最早提出了“增减挂政策”,该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2005年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对增减挂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2006年3月,国土资源部对外发布了《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提出要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加以规范完善。2006年4月,国土部将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五省市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一批试点。国土资源部在2008年6月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对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行加强和规范。农村社区化建设能够缩减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加上增减挂政策的实行,可以为当地带来可观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地方政府参与农村社区变迁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得到提升。 土地制度的变迁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农村社区变迁。农村社区的近现代变迁都是以土地制度改革作为初始选择,被后来一系列的农村土地政策所强化,使农村社区每一次32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较大变迁都依赖于土地制度的变革。土地集体化解决了“两级分化”,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效率”。这之后的改革,人们自然会想到土地产权制度的再次突破,比如两田制,规模经济、使用权流转以及土地股份合作制,形成了农村社区体质改革的“路径依赖”。 实际上,农村社区的基本制度没有跳出土地产权制度“私有”与“公有”之间的徘徊态势,把人们的思路锁定在了土地改革方向上,农村社区变迁对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依赖有不断增强之势。 农村社区变迁趋势 农村社区制度环境的演变 在中国农村社区现有的制度环境下,社区居民层面土地制度创新比较困难。一些社区在现有产权制度的边际上,创新承包制形势:“两田制”、“三田制”、“四荒地拍卖”、土地回归集体实行所谓“股份合作制”、撮合“种粮大户”的规模经营等形式。近年来,我国出台政策,鼓励农村土地收益权流转,宅基地相关政策也正在深入研究,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将对农村社区变迁产生重要影响。 除了政府控制的土地产权制度限制土地要素的流动外,在中国制度环境中,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也限制劳动力及人才要素的流动。现行户籍制度其主要特点是把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农民)与非农业人口(城镇居民),通过户口迁移审批制度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这样的户口迁移制度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粮油供应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具体制度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套现行的户籍制度体系。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户籍制度制约着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劳动力和人才是重要的生产要素,被早已过时的僵化的户籍制度限制,流动性弱,优化配置的成本高昂,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阻碍了中国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这项制度的背后是国家(政府)权力,公民不可以讨价还价。实际上,这项制度的深入改革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以至于其将继续存在并起着作用,这将继续限制劳动力自由择业和流动,低效率配置继续存在。 所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起着制度环境的作用,限制了土地、劳动力及其他要素的自由流动,高效率配置难以实现。但是,中国的实际情况是农村人口众多,城乡人口仍有比较利益差别,人口从城市流向农村仍然会冲击着户籍制度,从而带来农村土地制度的松动和土地要素的流动。 33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农村社区变迁趋势 高度分化和多元整合 在农村现实环境和既定的制度环境中,社区的分化与整合是永恒的主题。这不仅有农村社区地域间分化和相邻空间的整合,而且还有社区内部的分化与整合;既有社区化整合,又有市场化整合;既有组织整合,又有传统制度整合等,呈现出农村社区高度分化与多元整合。 (1)农村社区居民社会角色继续分化 农村改革是基层政府权力不断收缩的过程,使农民摆脱了政府(公社)及社区(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干部的直接控制。大量农民走出村落社区,农民身份及贫富差异开始出现。进入90年代,农民分化进一步深化。其主要表现是农村居民社会角色的错综复杂,不少农民在经营农业时进行兼业活动,做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等。也有的作私人业主、乡村企业管理者;也有的进入村落社区管理层,被提拔进入乡镇政府。社区中少数人“暴富”,拉开了社区贫富差异,一批权势人物掌握了社区资源调配权,权钱交易时有发生。同时,社区中也分化出一批好吃懒做的小青年,成为社区中扰乱正常秩序的不安定分子和隐患。社区中这些职业和角色的分化状态仍将持续。 (2)政府行为与社区整合趋势 从长期来看,农村社区乡镇政府仍然是国家政权体系中权力延伸到农村社会的最后底限。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必然执行上级政府政策,同时又不得不考虑把政府政策和地方社区的集体意志结合起来。面对农村社区,乡镇政府可以借用上级指示来推行自己的主张,同时,乡镇政府可以把社区实际情况作为借口抵制上级政府的某些指令。因此,乡镇政府作为一个压力集团,在上级政府与社区之间仍有较大的自由空间。一方面,乡镇政府除了政务工作外,还要实现上级政府和社区要求的发展经济任务,另一方面,乡镇政府是由理性经济人构成,受政府公务员及官员的偏好的影响,同样具有按自己意志行事、扩大权力的欲望。所以,乡镇政府行为中除了宪法赋予的权能、职责外,还有自身的行为偏好,扩大权力向社区组织的管理侵权,截留上级政策和制度。随着农村社区居民对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要求的不断提升,加之政府服务理念的转变,政府将逐步采取社区化管理的形式,管理农村社区。 (3)市场整合与社区市场化倾向 改革开放为农村市场的发育提供了良好机遇,而且还将继续促进农村社区的市场化。这不仅仅表现为农村市场的繁荣,还表现为农村经济活动的市场机制的发育完善,34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发挥着有效配置资源和社会整合的功能。一是市场的总原则是公正和互利交换,在社区中广泛影响到人们的一切交易活动和人际关系,比如,要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以及规划、政策公开等。二是在农村社区“市场空间”中,市场按固有的机制重新配置社区各个主体的角色,这些“市场角色”互相补充,相互协作,构成了社区整体市场。三是在市场机制的影响下,农村社区将形成一种“市场舆论”、“市场氛围”、“市场习惯”等环境,通过一定社区文化压力规范各个主体的行为。这是农村社区变迁的重要趋势,特别是随着农村社区环境、通讯、交通、电视接收、邮递等方面的改善,外界信息、民主示范等将迅速影响社区成员的思想意识,将强化民主化和市场化的机制。 (4)农村社区组织分化 农村社区组织将呈现出以下三方面变迁趋势: 第一,村民自治组织逐步发挥作用。目前我国村级治理体制正在实现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的结构性转型,农村社区民主建设有了较大发展,村民自治正在改变农村政治的性质和运作路径。一方面,由于市场化取向的冲击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约,形成了农村社会不同的利益主体和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利益主体的分化,瓦解了中国社会非民主、非法制的社会根基。中国农村社会正在进行以经济上的不平等取代政治上不平等的过程。发展是分化(社会分工)和整合(在一个新的基础上将分化的结构联系起来)互相作用的过程,为了达到这一发展,国家需要向农村社会输入新的政治制度规则,这就是村民自治体制的逐渐建立。 随着我国农村市场化进程的发展和乡镇体制改革的深入,乡镇体制将在组织形式和职能上向农村社区自组织转变,国家基层政权将在县级层面提升。 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成为发展主体。首先,从农户角度看,为改变自身小规模经营的弱势地位,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维护农户自身利益,农民有建立合作经济组织的巨大需求。其次,从市场角度看,在农业商品化、产业化组织制度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农户与龙头企业的长期性契约关系取代了一系列市场临时性的交易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种形式一方面可以代表农民利益,增强话语权;另一方面也节约了企业与农户签订、执行和监督契约的成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增加了农民的违约成本,同时通过制定相关标准,可以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最后,从政府的角度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同地方政府的需求相吻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助于弥补当前农村行政管理的薄弱环节,有助于实施地方政府的农业产业政策,有助于促进当地农技推广机构的转型。 35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第三,其他新型组织不断涌现。当前我国农村社区居民在客观上最迫切的需求自然是经济上的组织化,但伴随着农村社区居民在经济上的组织化,政治上的组织化有可能也会逐步实现。在当前农村社区居民利益还不断遭受各种侵犯的背景下,单纯依靠政府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诸如社区居民维权组织、农民工组织等自发组织的涌现将成为必然趋势。此外,随着农村社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居民对公共服务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产生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组织、环保志愿组织和社区文化组织等的需求,各种新型组织不断出现。 (5)农村社区空间的整合与分化 为了整合资源和节约成本,未来的农村社区在空间上将呈现聚合趋势,“大村庄”或者中心村形式的农村社区将成为主流,农村社区在空间上也呈现出整合趋势。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工业化程度较高,非农产业比重很低的地区,农村社区集中居住将是较好的选择。集中建设农村社区,将村庄合并或者在中心村建立集中居住区,合理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不仅能节省大量资源(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等),而且为农村居民搭建了一个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台,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可以预见,未来农村社区在整合的基础上,也将出现分化。各农村社区将充分发掘自身特色,发展适合自身的社区产业,在产业上产生分化。各社区在产业上互补,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村社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农村城镇化、城乡统筹发展 根据农村社区的空间演变,可以看出,我国农村社区必将走城镇化道路,或者说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随着农村社区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发展,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急剧变革,我国农村社区发展必然要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中。也就是说,农村城镇化是农村社区变迁的总趋势,是农村社会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农民对居住环境、交通条件、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民需求更多和更便捷的公共服务。为此,只有将小城镇纳入社区建设的视野,才能完善服务功能,使其真正成为能为人们提供现代居住条件的新型的现代化的城镇。所以,农村社区将沿着城镇化、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径变迁。 36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探索 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依然较低,城乡差距不断拉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以较快速度增长。2009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元;人均纯收入元,同比增长%;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按2009年农村贫困标准1196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3597万人。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175元,为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倍(表4-1)。相对而言,我国农村经济仍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 表4-1 中国农村基本经济情况(1990-2009年) Table 4-1 The basic economic situation of rural China (1990-2009) 指标 1990 1995 2000 2007 2008 2009 乡村总人口(万人) 84138 85947 80837 72750 75135 71288 乡村就业人口(万人) 47708 49025 48934 47640 47270 46875 人均总收入(元) 人均纯收入(元)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0》,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版 近年来,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断增长,受国内国际因素影响,2007年后,增速有所放缓(图4-1)。 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同比增长(%,扣除价格12 因素)4000358710 25006 200041500 10002500 00 200420052006200720082009图4-1 2004-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Figure4-1 The net per capita income of rural residents and its speed of increase from 2004 to 2009 农村居民人居收入不断增长的同时,我国农村经济结构也发生较大变化。农业在国37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下降,2009年第一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同时,国家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支出,财政支出中支农支出比重不断上升(表4-2)。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纯收入结构中,第一产业仍占最大比重,其次是第三产业,第二产业改善比较缓慢(表4-3)。 表4-2 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1990-2009年) Table 4-2 The propor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value in national economy(1990-2009) 19901998200020072008 2009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 财政支出中支农支出比重(%) 资料来源:同表4-1。 表4-3 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纯收入结构(1990-2009年) Table 4-3 The structure of rural residents’ net income of household operation (1990-2009) 年份 经营性纯收入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1990 1995 2000 2007 2008 2009 资料来源:同表4-1。. 此外应该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9年的:1扩大到2009年的:1(图4-2)。据统计资料分析,从区域之间来看,我国东西部地区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较大,2009年浙江、贵州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4611元、12686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0007元、3000余元。国际上通常把基尼系数作为衡量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标,一般认为,当基尼系数处于时,即认为收入差距较大,超过则意味着出现两级分化。据有关方面测算,④目前我国基尼系数为。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国家,虽然基尼系数并不能全面反映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但我国目前收入差距过大已是不争的事实。 ④引自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理论热点面对面2010:七个怎么看》,2010年6月版 38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元倍数 1200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0000 城镇居民人均可8000支配收入 城乡居民收入差60001距4000 001990199319961999200220052008 图4-2 1990-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Figure 4-2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from 1990 to 2009 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二、三产业转移 根据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53100万人,农村从业人员4785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13181万人。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在乡外县内从业的劳动力占%,在县外市(地区)内从业的劳动力占%,在市(地区)外省内从业的劳动力占%,去省外从业的劳动力占%。外出从业劳动力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从事第二产业的劳动力占%;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占%。 分析1990至2008年农村劳动力行业情况可知,农业部门的劳动力虽占最大比重,但比重逐年减小,农村劳动力开始向其他行业转移。2008年农业部门劳动力仅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表4-4)。 表4-4 中国农村劳动力行业分布情况(1990-2008) 单位:% Table 4-4 The distribution of China's rural labour between different industries unit:% 行业分布 1990 1995 200020052006 2007 2008农业 工业 建筑业 交通、通讯 批零、餐饮业 其他行业 资料来源:《新中国60年农业统计资料》,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年。 39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农村公共事业和社会服务匮乏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城乡公共服务不均衡的现象更加明显。广大农村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且需求更加多样化,但国家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视和投入不足,农村公共事业和社会服务严重匮乏。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一直较低。 250,000200,000150,000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0050,0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 图4-3 城镇与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对比 Figure 4-3 The comparison of fixed asset investment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表4-5 城乡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01—2009年) Tabel 4-5 The fixed asset investment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固定资产农村固定资产投城镇投资农村投资增年份 总额(亿元) 投资额(亿元)资额(亿元) 增长率(%)长率(%) 2001 37,214 30,0017, 2002 43,500 35,4898, 2003 55,567 45,8129, 2004 70,477 59,02811, 2005 88,774 75,09513, 2006 109,998 93,36916, 2007 137,324 117,46419, 2008 172,828 148,73824, 2009 224,846 194,13930,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整理 以农村教育和文化为例,农村文化教育和居民文化素质虽有较大提高但整体水平依然较低。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占绝大多数,2009年初中以下(含初中)文化程度者比例达%,在2000年这一比例为%(表4-6)。农村成人教育近年来发展缓慢,农民技术学校和专任教师数量都呈下降趋势(表4-7)。农村文化事业近几年发展也不太迅速,乡镇文化站数量从2000年的41633个下降至2009年的33378个。2009年群众业余演出团(队)70177个,比08年减少4844个,民间职业剧团5260个,40 单位:亿元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比08年减少854个。 表4-6 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 单位:% Table 4-6 The culture level of rural labour force unit:% 19901995200020082009 文盲、半文盲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专 大专及以上 资料来源:同表4-1. 表4-7 农民技术培训学校情况(1995-2009) Table 4-7 The situation of farmer skills training school(1995-2009) 1995 2000200620072008 2009 学校数(万所) 在校学生(万人) 专任教师(万人) 资料来源:同表4-1 表4-8 农村文化机构情况(1995-2009) Table 4-8 The situation of rural cultural institutions(1995-2009) 1995 2000200620072008 2009乡镇文化站(个) 41633 39348327063279633367 33378群众业余演出队(支) 35429 36151584096799875021 70177民间职业剧团(个) 7191 2940436560946114 5260资料来源:同表4-1 农村治理出现困境,农村管理方式需要创新 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主要是为解决农民主体性不断增强与“村民委员会”自治模式不适应之间的矛盾。改革以来,农村社会的自主性不断增强,自主能力不断提高,但由于“村民委员会”基本上是政府主导下的自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运作模式依然具备行政的特征,因而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出现困境,民主选举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出现失衡与脱序现象。特别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三农问题”的凸显和农村发展建设的严重滞后,要求政府加快乡村的发展建设,以促进城乡和谐均衡发展及和谐社会构建。面对农村治理出现的困境,新的农村建设和治理方式随之出现,由此催生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安41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排。 近年来,我国一方面推动修订村委会组织法,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着力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村庄合并、社区建设等形式,减少村委会数量。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村委会万个,比2008年减少约万个;居委会万个,比2008年增长%。 表4-9 基层自治情况(2001-2009) Table 4-9 The situation of self-governing local organizations (2001-2009) 指标(个)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乡 20012 18640 180641753415951153061512015067 14848镇 20358 20600 202261989219522193691924919234 19322街道 5972 5516 575158296152635564346524 6686社区居委会 91893 86087 774317788479947807178200683413 84689村委会 699974 681277 663486644166629079623669612709604285 599078资料来源:根据民政部网站数据整理。 我国现阶段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 随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开展以及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采取城市社区模式治理和建设我国的农村社区,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农村经济和城乡统筹发展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早在2001年,江西一些地方开始尝试建设农村社区,江西省主要是在自然村的基础上建立农村社区。2003年,江西在100个自然村开展村落社区建设试点,到2008年底,全省已有3万多个自然村落开展了社区建设。湖北秭归县杨林桥镇也是较早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的地区。自2004年开始,该镇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撤组建社(区)。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大规模推进是在政府的引导下进行的。 表4-10 我国社区服务建设情况 Table 4-10 The situation of community service construction in China 指标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社区服务设施(万个) 社区服务中心(个) 6179 789875207804847985659319 9873 10003社区服务站(万个) 便民、利民网点(万个) 注:表中数据未区分城乡,数据根据民政部网站资料整理。 自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后,各地逐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积极探索。为使农村社区建设积极稳妥地42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开展起来,截止到2008年10月底,民政部最终确定了304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占全国2862个县级单位的%。共有20400个村作为农村社区试验村,占全国64万多个村的%。 在省级层面上,很多省份开始重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山东省98%的县、%的镇、59%的村开展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山东省已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万⑤个,服务功能覆盖1712万人,40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了农村社区全覆盖。江苏省确定两年内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浙江省召开了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并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将农村社区建设由试点实验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浙江省规划在5年内建成1200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150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2008年3月,吉林省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全省的农村社区建设做了切合实际的安排和部署。2008年吉林省按照“试验典型、探索功能、由点到面、逐步铺开”的总体思路,完成了试点工作。吉林计划用3-5年的时间,使全省75%以上的农村社区达到创建标准;广东省也提出要在全省全面启动农村社区建设,创建“六好”(党建好、自治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和谐农村社区,力争到2012年,每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有60%的村达到“六好”标准。 在县市区层面上,山东省诸城市、江苏省海门市等先后实现了农村社区全覆盖。2010年6月,诸城市撤销所辖全部行政村建制,以2公里为半径,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重新选举产生社区党委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诸城已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典型,其做法值得研究和借鉴。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以来,各实验县(市、区)从实际出发,在城郊结合型、集镇中心型、传统村庄型、经济发达型、经济欠发达型、文化特色型、生态特色型等不同类型村庄开展了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便于管理服务、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各地探索制定农村社区布局和建设规划,形成了 “多村一社区”、“一村一社区”、“一村多社区”等社区建设模式。 ⑤ 资料来源:新华网.山东98%的县开建新型农村社区, 2010年01月15日。 43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表4-11 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建设模式 Table 4-11 The mode of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n experimental areas 建设模式 个数 比例(%) 多村一社区 45 一村一社区 226 一村多社区 21 其他 12 4 资料来源:国家民政部网站 “多村一社区”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是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有利于集约配置公共资源的原则,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制村规划为一个社区,在社区层面成立协调议事机构,在村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只是服务机构,与建制村没有隶属关系,也不干预村里工作。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半径一般掌握在2-3公里、涵盖5-6个行政村。采取这种模式的目的是较好地整合村镇资源,人力资源,克服服务半径过大导致服务水平低下以及服务半径过小导致公共服务成本过高、最终难以长久运行的问题。在民政部确定的304个实验地区,有45个县市区实行“多村一社区”模式,占实验单位总数的%。 “一村一社区”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是以建制村为单位设置社区,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负责领导社区建设工作,在中心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有的还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建立了服务站或代办点。这种模式是我国大多数农村开展社区建设的通常做法。我国北方平原地区农村社区多采取这种模式。这种模式下,农村社区建设在一村一社区的基础上,把村委会和农村社区合二而一,将原“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村民委员会”。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不增加管理成本和管理层,不会架空村委会。目前有226个县市区实行了“一村一社区”的建置,占实验县市区总数的%,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最普遍的模式。浙江、江苏、重庆等省市的农村社区建设多采用这种形式。 “一村多社区”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是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设置社区,不改变与建制村之间的关系,主要依靠社区内的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全国共有21个实验县市区实行“一村多社区”,总实验单位总数的%。如湖北省部分乡镇实行“撤组建社”,按照“一村多社区”的模式,把原来的村民小组撤销,重新按照以前的自然村落为单位设立农村社区。采用这种模式的农村社区大多数分布在山区或村民居住分散的地方。 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阶段划分 44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根据政府、农村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这一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同时期地位、功能和行为的不同,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可以划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1)起步阶段,即试点总结阶段(2006--2008年)。其方式是在政府主导下农村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即按照全国统一规划和部署,根据全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实际情况,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组织实施,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2006年7月,国家民政部首次提出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思路。随后不久,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民函[2006]288号),对试点工作做了部署。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完整地明确地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给全国的农村社区建设提出了目标:“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农村社区建设指明了方向。2007年9月4日,民政部开始正式启动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印发《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民政部关于发放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牌匾的通知》。截止到2008年10月底,民政部最终确定了304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占全国2862个县级单位的%。共有20400个村作为农村社区试验村,占全国64万多个村的%。 (2)发展阶段,即全面推广阶段(2009--2012年)。其方式是政府引导、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积极参与,由中央、地方政府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引导基层参与组织实施,采取由点到面、由少到多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从2008年底开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以山东省为例,截至2010年1月,山东省已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万个,服务功能覆盖1712万人,40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了农村社区全覆盖。山东省98%的县、%的镇、59%的村开展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2009年11月,山东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鲁发[2009]24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到2010年,全省50%的农村实现社区建设全覆盖;到2012年,全省80%的农村实现社区建设全覆盖;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3)成熟阶段,即完善和提升阶段(2013—2020年)。此阶段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方式主要是社区居民及各种类型的社区组织作为主导、组织和实施主体,根据实际的发展形势和要求,自主推动、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真正把传统农村社区改造、建设45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真正促成城乡一体化发展。 本文认为,上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三个阶段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在时间维度上又是前后相继的。三个阶段相继进行的过程,就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断深化的过程。 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典型案例分析 山东省共有35个县(市、区)被民政部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山东省各实验县(市、区)按照在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下,因地制宜,勇于创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2009年,山东省新农村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加快。山东省很多地市以社区服务为突破口,将行政审批、社会事务管理等多种服务职能延伸到农村社区,同时吸引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到农村社区建立营业网点。山东省积极推行人口向小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新型农村社区成为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平台,有效推进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截至2010年1月,山东省98%的县、%的镇、59%的村开展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山东省已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万个,服务功能覆盖1712万人,40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了农村社区全覆盖。 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采用“多村一社区”和“一村一社区”两种模式。对于“多村一社区”又有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庄合并搞“大村庄制”两种形式。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诸城、莒南和胶南等地最具代表性,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典型。 诸城“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建设 诸城概况 诸城市位于山东半岛东南部,总面积为2183平方公里,在行政村合并之前,诸城市共10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008年全市生产总值(GDP)为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07年增长%。人均生产总值达34030元,按年均汇率折算4885美元。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2007年的::调整为::。2008年,诸城农民人均纯收入7701元,增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元,增长%,均高于山东省的平均水平。据统计,2008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41元,比上年增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77元,增长%。从三次产业结构和人均GDP来看,诸城经济发展已经进入46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⑥工业化后期,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提供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也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创造了优越的条件。 诸城市2007年底总人口万人,其中户籍非农人口万人,户籍农业人口万人,一年以上暂住人口万人。根据各县市区现状城镇人口计算,2007年诸城市域的城镇化水平为%,略低于同期山东省的城镇化水平%。。 诸城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沿海对外开放城市、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市和乡村城市化试点市。改革开放以来,诸城人民创造性提出了贸工农一体化、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闻名全国的“诸城经验”,近年来,诸城的农村社区化建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诸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做法 诸城市从2007年7月开始,在18个社区先期试点,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诸城农村社区建设的特色是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社区服务为主。诸城市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便于服务的原则,将相邻的几个村规划为一个社区,然后选择交通比较便利的村庄,成立社区服务中心,为周边村庄提供公共服务。2010年6月,诸城市撤销所辖全部行政村建制,以2公里为半径,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重新选举产生社区党委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涵盖5个左右村庄,约1500户居民,设立社区服务中心,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劳动保障、医疗卫生、治安警务、文化体育、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司法调解、人口计生等公共服务,同时开展科技信息、生产资料、市场营销等生产性服务。社区中还设立了便民超市、农资超市等,引导农民向社区中心村聚合居住,形成了“多村一社区”的诸城模式。 为适应农村社区化建设,诸城不断创新农村社区组织形式。随着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传统农村社区加速变迁,由此产生人员流动、农民身份多元、农村社区产业多元化等新情况。为了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社会基础不相适应的问题,诸城市政府沿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基层党组织两条线进行制度变革。一方面建设社区服务平台,满足农村社区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政府职能逐步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另一方面,在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统筹城乡党组织建设,整合组织资源,使新的社区基层党组织在农 ⑥根据著名经济学家H·钱纳里、西蒙·库兹涅茨等人的理论,可以通过人均GDP、三次产业结构、城市化水平等指标把工业化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工业化初期阶段(人均GDP728-1456美元,城市化率10%-30%,一产比重最高)、工业化中期阶段(人均GDP1456-2912美元,城市化率30%-60%,一产比重低于20%、二产比重高于三产)、工业化后期阶段(人均GDP2912-5640美元,城市化率60%-80%,一产比重10%左右、三产比重逐步提高)和后工业化阶段(人均GDP高于5640美元,城市化率大于80%)。 47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村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诸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诱因及动力 诸城农村社区化建设之初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村公共服务匮乏的问题。2007年初,诸城市政府在调研中发现,农业税费的取消和农村市场机制的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职能越来越弱化,政府对于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缺乏有效的服务平台。不少群众反映,乡镇政府服务部门态度较差,程序繁琐,同时由于乡镇撤并,镇域面积增加,偏远村庄居民到镇政府驻地办事极不方便。为了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诸城开始推行农村社区化服务,搭建新的服务平台,经政府的服务重心下移,将有限的公共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方便广大农村居民,同时也为政府转变职能搭建了载体。诸城市委、市政府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决定取消原有的农村管区(片区),取而代之建设以服务为主的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的同时,推行农村社区化服务,将公共服务资源进行集中,有利于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汇集,形成集聚效应,加速中心村建设,在全市逐步构筑起以中心城区、城区副中心、重点镇、中心村为构架的成像一体化发展格局。 2008年6月,诸城70万农民全部进入“2公里社区服务圈”。此后,诸城开始加强农村社区中心村建设,吸引着周边村落的农民向社区中心集聚。据统计,2008年以来,诸城已在社区中心村建设楼房7767套,可容纳6000多户社区居民,能节省宅基地3000多亩。 诸城市推行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动力。第一是政策推动力。政府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倡导者和推动者。诸城积极推行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利用的政策之一就是国家的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行农村居民社区集中居住,可以节省大量土地。据诸城土地储备中心的计算,全市1249个村,平均每年每村有3户村民满足申请新宅基地的条件,这样每年就需占地2800多亩。而如果将有住房需求的居民吸引到集中建设的社区,每年需要占地不到1000亩,每年节约的土地面积就可以多达1800亩。若干年后,如果农民全部集中到社区中心居住,全市将腾出8万亩旧宅基地复垦为耕地。这样,根据国家增减挂钩政策,诸城既可以获得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又为农村社区建设得到大量建设资金。诸城市政府计划继续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为抓手,每年重点整体改造偏远村、空心村50个左右,聚集5000户以上,复垦旧村址4300亩,年节余3000亩建设用地指标。将这些指标储备成周边土地,每年的土地收益就有两三亿元,然后再把这笔钱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又能争取到新的建设用地指标。形成良性循环。第二是社区公共服务的吸引力。诸城最初建农村社区,最主要的48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失的问题,随着诸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深入,社区中心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济水平明显增强。但周边村庄没有较大变化,村与村之间差别日渐明显,这样周边村庄居民便产生到中心村居住的愿望。2008年5月,诸城市政府出台先关政策鼓励农民居住向社区中心村聚集融合,政策规定到中心村居住的居民可以享受相关优惠。在2009年4月,诸城市委发布《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化发展的意见》,鼓励和引导在农村社区中心村规划建设集中居住区,吸引农村居民集中居住。一系列措施,加速了农村社区变迁和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形成。第三是产业的支撑力。农村社区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支撑,诸城农村社区建设能取得较大成功,很重要的一方面在于政府没有片面的去改造农村社区,逼迫农村居民集中居住,政府着力做好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提高社区居民收入。诸城农村社区建设强调特色,各地都有不同的建设方式,但诸城各地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同点之一就是不仅适合居住而且有产业支撑。以诸城枳沟镇乔庄社区为例,乔庄社区是依托工业园建设的,著名纺织企业桑莎集团在这里建厂后,吸收了周边村庄800多名妇女进厂工作。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进驻工业园区,周边更多村民开始农民向中心村就业和居住。近几年,诸城市一方面通过推进大型企业向农村延伸和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建设,逐步形成了城乡一体的产业链条,二三产业项目逐渐向园区集中。另一方面诸城把规范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作为社区服务中心的重点工作来抓。截至2010年4月,全市有参与使用权流转的土地面积达万亩,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成立717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万农户与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此外城区1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向农村延伸,使30多万农村居民就近变成产业工人。产业发展被诸城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有利支撑。 诸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启示 (1)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诸城农村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特色之一就是致力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搭建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平台。通过建社农村社区和社区服务中心,大量机关工作人员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加速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农村社区这个平台,政府有效整合所属部门的各项职能,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农民的各项社会服务,由原来群众进城到镇求服务,变为各部门在农村社区提供服务,加速了政府服务职能向农村延伸,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新型社会服务体系,实现了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49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诸城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注重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性,在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统筹城乡党组织建设,整合组织资源,使新的社区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将大量的服务职能从村庄转移的社区,这样村级组织将把更多精力放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经济发展上来。同时,推行农村社区化服务,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一方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另一方面也教育和促使干部增强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改进传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3)农村社区建设要重视经济基础,促进社区产业发展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特别是引导农村居民社区集中居住,一定要重视当地经济发展。片面追求土地收益,强迫农民集中居住,不仅会损害农民利益,而且会减缓农村社区变迁的步伐。只有通过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吸引企业到社区中心周边落户,才能逐渐引导农村集中到社区中心居住和生活。诸城各地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同点之一就是不仅适合居住而且有产业支撑。诸城的另一条成功经验是依托社区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完善了农业产业化链条,促进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通过增强社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辐射能力,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 诸城在大力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同时,不断强化产业支撑和政策扶持,引导农村居民社区集中居住,加速了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其他地区的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莒南县“大村庄制”农村社区建设 莒南县概况 莒南县隶属山东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鲁苏交界处,东与日照市相邻,紧靠岚山港,南与江苏连云港市接壤,西与临沂市河东区毗邻,北与日照市莒县相接。全县辖14处乡镇(12镇2乡),总面积1752平方公里。 莒南县属鲁东南丘陵区,为胶南隆起的一部分。地势总特点是东高西低,东部是北高南低,并向东南和西南呈脊背状倾斜。复杂的地形条件,给莒南农村居民点的合并带来困难,也极大限制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2008年,莒南全年生产总值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三次产业结构为::。人均生产总值18952元,比上年增长%,按年均汇率折算为2720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295元,增长%;农民人均消费支出3613元,50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增长%。由此可见,莒南处于工业化前中期,经济发展水平迅速提高,但是,经济基础相对较弱,工业带动力有待加强;农民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农村经济条件仍旧较弱,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消费性支出均低于山东省的平均水平,农村经济收入仍处于储备期,有待进一步提高。 莒南县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做法 莒南县农村社区建设最早从该县相沟乡最先开始,相沟乡农村社区建设是“大村庄制”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典型。相沟乡位于莒南县城西南10公里,面积120平方公里地势中间高、东西低,呈马鞍状,丘陵面积占总面积的%,平均海拔米。现有10个农村社区,共辖行政村13个,人口万人。 2006年初,相沟乡积极探讨乡村发展和有效治理的新途径。经过认真调研和仔细研究,相沟乡决定进行村庄合并。相沟乡将乡内32个适宜的村庄规划合并成10个“大村庄”,将原有村庄的人口、资源等进行重新整合。在村庄合并的基础上,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理念,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村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进行了探索,加快传统农村向新型社区转变。相沟乡“大村庄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起广泛关注。相沟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该乡三义社区为典型代表。 用农村社区模式打造“大村庄”。相沟乡农村社区建设之所以被称为“大村庄制”模式,是因为该模式是在将原有村庄进行合并的基础上,引入了社区管理模式,所以被称为“大村庄制”农村社区建设。2006年,相沟乡按照产业特点和地域差异,将全乡行政村进行整合,建成10个“大村庄”农村社区。社区分为五种类型:城镇带动型、历史渊源型、中心集聚型、强弱联手型和资源互补型。相沟乡新型农村社区半径不超过3公里,一般涵盖3到6个村庄,涵盖人口3000到6000人。 将村庄资源进行整合,加强社区化管理和服务。一是整合管理体制。新成立的社区重新选拔成立一套领导班子,包括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新成立的领导班子人数根据社区人口数量确定。撤销原有村庄党支部,在社区成立新的党总支,并将党支部建在社区各种协会上。二是整合债权债务。将各村原有债权债务重新整合,债务能化解的相互化解,不能化解的由新成立的社区统一承担所有原行政村的集体债权、债务,根据集体经济状况及相关政策,逐年偿还,逐步化解。二是整合土地资源和原有资产。将原有各村土地进行整合,土地承包政策不变,原行政村5%以内机动地、宅基地、建设预留地、“四荒”地等由新成立的社区统筹管理。将原有资产进行整合,原行政村的所有动产不动产,统一归属新成立的社区所有。 51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明确新型农村社区的服务职能,搭建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平台。相沟乡依托供销系统,在新成立的农村社区内建成社区服务中心,同时对乡镇机构进行改革,将乡镇“七站八所”的权力下放,社区居民可以办理计划生育、土地流转、户口迁移等13项服务。相沟乡还将农村信用社、供销社、邮政物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服务载体延伸到农村社区,极大丰富了农村社区服务的内涵。 创新农村社区管理方式。相沟乡农村社区建设有很多创新,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变革了传统的农村管理模式。相沟乡借鉴城市社区管理经验,原行政村的各项村规民约和规章制度被废止,重新制定了符合社区化管理要求的居民自治、民主决议、党组织建设、民主理财等10多项管理制度。相沟乡形成了在社区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的,以社区居委员会为管理主体、以居民小区为基础、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全新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主要做法有:(1)设立居民小区。相沟乡根据“大村庄”总体布局,统筹规划,按照街道网络框架,共设置了45个居民小区,每个居民小区配置3人专门管理。(2)党支部建在行业、协会或产业链上,促进社区经济产业化。相沟乡撤销原来的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党组织,按照行业和群体、产业重新设立党支部,将党员全部纳入各类协会和合作组织党支部。在新型农村社区形成了以社区党总支为主体、各协会党支部为骨干、专业党小组为基础的新型党建体系。相沟乡现有的24个专业合作社和42个专业协会,都设立了党支部,89%的协会会长由党员担任。(3)健全民主管理体制。在村务管理上,相沟乡采用重要项目公开招投标、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制和重要决策事前咨询等制度。在选举方式上,相沟乡采取农村社区内的“公推公选”方式。在村务公开上,相沟农村社区广泛遵从民意,行政透明化程度不断提高。(4)将社区居民纳入合作组织管理。相沟乡取消传统的村民小组,将居民以各类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采用产业化、行业化管理。目前,相沟乡90%的农户以加入各类合作组织。 莒南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因 莒南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是为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问题。以相沟乡为例,相沟乡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直接动因是农村发展中的“三散”现象与农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严重不适应。所谓“三散”现象是指:村庄“散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公共服务缺乏。过去全乡54个村庄呈聚集状的有41个,平均每个村庄不到1000人,村庄平均面积不到平方公里。新农村建设工作难以展开,村庄宅基地浪费现象严重,由于成本较高,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较难进入村庄;农户“散弱”,农民规模化程度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相沟乡地处丘陵地带,地块多零星分散,52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农民大多习惯单户经营,土地收益很低。由于产业化发展程度和村庄规模的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少,产业化程度低,农业效益差;村庄党组织“散乱”,部分村庄党组织能力有限,村级干部素质较低,新生力量难以进入。据统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之前,相沟乡村“两委”成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51%,40岁以上的占61%。由于多年积累形成的“家族、宗族、派系”弊端的存在,优秀人才难以进入基层组织,“看家守业型”干部较多,导致相沟乡村务管理落后,发展缓慢。2006年初,相沟乡积极调研,深入思考,创新思路,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有效途径,提出了建设“大村庄制”新型农村社区的新思路。 莒南县农村社区建设的启示 (1)有效整合各种资源,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莒南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最鲜明的特点之一就是有效整合各种资源。以相沟乡为例,农村社区建设有效整合了原有管理班子、土地、合同、债权债务等各种资源,是一中创新性的整合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通过有效整合原有资源,节省了农村社区管理和建设成本,有利于政府集中提供公共服务,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2)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要创新农村社区管理方式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要注意在促进农村社区变迁的同时,要创新农村社区管理方式。相沟乡在实践中形成的社区党总支统一领导,以社区居委员会为管理主体、以居民小区为基础、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全新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值得学习和借鉴。相沟乡将基层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是一种新型的党组织建设形式,效果显著。基层管理模式的未来取向是通过社区组织来管理群众,相沟乡的做法给我们很大启示。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还要理顺社区居委会和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逐步加强农村社区的服务功能,最终实现居民自治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机统一。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要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下居民自治机制,完善民主选举、村务公开、民主决议等各项制度,保证居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还要积极培育和扶持农村社区各种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社区志愿者组织,更好地服务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胶南“一村一社区”农村社区建设 胶南概况 胶南是青岛的一个卫星城市,位于山东半岛西南部,北接胶州市,南临黄海,东靠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与五莲县、诸城市为邻。全市辖17个镇(街道),共962个村,2009年底全市有万人,65万农村居民。2006年胶南全面启动农村社区建设时,地53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区生产总值亿元,人口万人,其中农村人口万户,万人。2008年胶南地区生产总值亿元,人口万人,人均GDP52726元,按年均汇率折算为7569美元三次产业比值为::。农民人均纯收入8382元,比上年增长%。从三次产业结构和人均GDP来看,胶南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工业化后期,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 胶南市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并首批荣获“山东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等称号。这些背景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农村社区建设有了较好的经济支撑。胶南市在2006年掀起启动了农村社区建设,胶南将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部署。2006年5月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保障体系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平安建设。胶南市政府财政拨款4000万元,在5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胶南市的农村社区建设以一个建制村为一个社区,在村委会领导下不断强化社区对居民的服务、组织和管理功能。 胶南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做法 一村一社区。胶南市农村社区建设的显著特点是胶南把农村社区的基本单位定在了建制村,一个建制村就是一个社区。胶南每一个建制村的规模通常在200到250户,人口约1000人。胶南的51个农村社区试点全部都是采取一村一社区的形式,即以一个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或者邻里中心,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所涵盖的所有建设和发展活动。 以村委会和党支部为领导。胶南农村社区建设的性质为政府主管,村委会负责。组织和管理机构是村委会,没有另设单独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村委会主任同时担任社区建设委员会主任。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同时也承担着政府下达的任务。在胶南大部分农村社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由一人兼任,这样建设的农村社区组织机构和网络便于管理,运行流畅。为调动和保护农村干部的积极性,胶南市财政每年拨款1100万元,建立村级基本支出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干部工资正常发放。同时,加强民间组织建设。胶南一方面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另一方面指导成立社区事务协调管理协会,负责农村社区的安全保卫、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卫生保洁、纠纷调解和计划生育等事宜。 整合资源体系,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首先,农村社区建设离不开上级财政的54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支持。农村社区建设由政府设计、政府倡导,政府组织和投资建设。胶南农村社区建设主要来自青岛市、胶南市和镇三级财政。胶南社区建设首先由胶南投资建设,同时离不开上一级政府即青岛市政府的投资与支持。在2006-2007年两年中,青岛市级财政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经费达亿元。其次,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比分来自各级涉农部门。统筹使用各项涉农项目的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社区建设。此外,整合村内资源,支持社区建设。胶南将原来村内各项资产盘活,如各种活动室和场地,甚至荒废的土地和废弃的房屋。把各方人力资源调动起来,融入社区计划并投入社区建设。胶南市探索建立了以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村集体积累为主,以涉农资金、单位帮扶为辅,以社会捐赠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投入机制。 健全社区保障机制。胶南在建设农村社区的同时,大力健全社区保障机制,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逐渐提高低保标准;建立健全了城乡困难家庭教育补助、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10多项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社会救助体系。2008年胶南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和专项补助金1600多万元,将1870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实行集中供养;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绝大部分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此外,胶南还完善和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8年胶南市财政安排资金3800万元,⑦为10万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胶南农村社区建设较快发展的原因 (1)良好的经济发展水平 农村社区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胶南市具备加快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即已经具备了显著的综合实力。胶南启动农村社区建设的时候,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较为发达。2006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农民人均收入647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2780元,全市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第31位。胶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大部分建制村都有较为雄厚的基础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在胶南,经济发展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基础,社区建设反过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2)稳固的基层政权建设 胶南所处的山东省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最好最稳定的地方,另一方面胶南所属的青 ⑦ 资料来源:山东胶南市着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山东农业信息网 , 55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岛市是全国城市社区工作开展最有活力的城市之一。由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稳固和城市社区向农村的蔓延,胶南的农村社区建设有其必然性。胶南市农村村委会组织健全,较好发挥自身功能,同时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让村委会增长了民主管理的能力。以上这些因素,使得胶南能采用“一村一社区”这种模式,大力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胶南社区建设发展顺畅。建设了在政府指导下的以村委会为管理主体的新型农村社区。 (3)社会形成了关注“三农”的共识 胶南农村社区建设是在社会共识已经形成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方面农村居民民主法制意识和物质文化需求在不断增加,农民开始要求获得更多的公共服务,提高各项福利待遇。另一方面社会初步形成了关心“三农”的良好氛围,进入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阶段。各级政府开始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农村,形成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城市投资向农村倾斜的良好势头。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农村社区建设有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胶南农村社区建设的启示 (1)农村社区建设要注重政府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农村社区建设包括经济活动、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多方面的工作,在总体规划、组织、设计和建设农村社区的过程中,政府和基层组织都应该发挥不可替代的最重要的作用。政府要承担相应的作用与责任。总结胶南市的经验可以看出,政府的关注让农村社区建设有了配套的组织管理体系,也让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有了资金保障。 胶南农村社区建设在社区管理方面给我们的启示是,可以在农村社区成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在社区建设委员会中党组织书记为主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副主任,社区其他各种组织有关领导为成员。 (2)农村社区建设要健全保障机制 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社区正向变迁,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要跟进各种保障性制度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保障农村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居民的生活。 (3)农村社区建设要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农村社区建设要整合资源体系,建立多元化的社区建设经费投入机制。要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经费预算要向农村社区建设倾斜。各涉农部门要统筹规划、合理使用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社区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以各种方式积极支持农56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村社区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农村社区服务项目。建立一个以财政和农村集体资金投入为主体,以各级涉农部门相关资金、各帮扶部门投入为辅助,以农民自愿捐助和社会捐献援助为基础的农村社区建设社会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模式角度 如前文所述,现阶段我国各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采取“一村一社区”、“多村一社区”、“一村多社区”三种形模式,这些模式自身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一村一社区”模式。采用“一村一社区”模式建设农村社区,不仅没有增加管理层,而且可以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容易解决农村社区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但要应该注意的是,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经济发展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如青岛胶南。一村一社区虽然可以降低社区管理成本,但是不利于公共资源的集中分配和使用。综合来看,采用这种模式的地区一般用具有如下几个条件:第一,地区经济发达,具有一定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第二,农民居住比较集中,村庄规模较大。第三,所处地区地形较为平坦,乡村道路畅通。 “多村一社区”模式。“多村一社区”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很多问题。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区建设都是采用“多村一社区”模式,但具体形式不尽相同。有些地方是在中心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如山东诸城;有些是将村庄合并,适时搞居民集中居住,如莒南县。 对于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的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问题是对社区服务中心定位模糊不清。以诸城为例,诸城在中心村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内设一个办事服务厅和若干个服务站室。诸城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是服务,不是一级行政管理机构。同时,在每个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围绕社区化服务与建设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与社区内村庄及其他单位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村庄对乡镇(街道)的隶属关系不变。但是这种制度安排我们不难看出,社区服务中心已经逐步成为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凭空增加了一道管理层。这种模式,可以说很一定程度上是为当地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分流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找到一条有效途径。但是这种模式,不仅增加了管理服务层次,而且在一个乡镇街道层面下,设置了多个“小乡镇街道机构”,行政化色彩很浓,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村委会的功能。 57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大规模村庄合并,居民向中心村聚居的方式也存在很多问题。应该说农村社区居民集中居住是一个趋势,是农村社区变迁的未来取向。现阶段,一些地方采取向中心村社区聚居,目的是为了形成小城镇模式,整合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快农村农业现代化。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很多地方政府存在着冒进或者一厢情愿的做法,没有很好的尊重农民意愿,也没有把握好当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地区经济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大多数村民还存在着顾虑和生产生活上的不适应,加之各自村内的债权债务一时不能很好地解决,要想在短时间内实现向中心村社区聚居还不现实。 “一村多社区”模式。采取“一村多社区”模式的多是村庄较为分散的山区。这种模式下,资源被分配到各个村落,得不到有效整合。同时,后劲不足,人才队伍缺乏等问题也比较突出。资源得不到整合,也就无法有效建成有一定规模的、较为完善的服务设施。同时,由于人才队伍得不到整合,过于依赖“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教师、老复员军人)的奉献精神,也不能很好地保持农村社区建设队伍健康长久地运行发展下去。 建设主体角度 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问题分析 我国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处于控制地位,因为政府掌握着国家和地区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总政策,也控制着农村社区的资源,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干预较为直接和具体。这种模式在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表现出来的特点就是社区建设主体和社区建设行为的行政化。一旦政府举措不适当或是政府作为不积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面临较大挫折。 (1)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认识不足 我国很多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还正在开展,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来说,新型农村社区的相关政策制定和制度确立还处于摸索状态,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存在不足。 一是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理解不清,认识不足。对我国很多地方政府来说,新型农村社区是一个新事物,各级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内涵理解的并不清楚。对新型农村社区的组织机构、管理机构、运作架构、管理机制等更是认识不足,不能很好的把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在国家提出将社区建设引入农村的号召后,个别政府或是政府部门更是为了追求政绩,不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和学习相关内容,不讲实效的“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他们仓卒上阵,盲目的瞎抓一通,结果是不得要领。 58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二是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缺乏系统的认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新时期农村社区变迁的过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而在当前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很多地方政府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当成一个单独的任务来看,没有从农村社区变迁的全局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一项关系到我国未来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对未来我国农村、农民、农业发展的具体规划。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还要面临一系列紧迫的课题,承担许多方面的配套改革。因此,仅仅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看成是一件独立的任务来完成,缺乏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这样会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失去意义,也难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所以,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到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全局中去把握。 (2)政府存在职能越位现象 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取的是从上到下的方式推动的,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负有重要责任。问题在于政府该如何定位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职能。在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很多地方存在政府职能越位情况。政府超越自己的权限,直接插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政府职能的越位。政府的职能越位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政府包揽社区自身应负责的事务。农村社区本身应该有权根据自己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活动,但政府却热衷于自己动手来安排这些活动,这样做往往不能取得应有这主要是因为政府的能力有限,而所要处理的事务却极其繁杂,没有精力把社区内部的事处理好。另一方面,政府不知道农村社区的实际需求,政府安排的活动有时并非农村社区所需,社区中的问题却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政府反而耗费了资源。 第二,政府对农村社区组织的干预过多。很多地方政府把农村社区组织作为其附属单位或下属单位,并且直接干预这些组织的自主权利。这违反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的原则。村民委员会作为唯一的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实践中并未能真正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违背民意现象。随着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大力推进,有些地方政府盲目建设,不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村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采取各种方式强行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特别是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出台以后,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获得土地收益,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强迫居民集中居住,多地出现农民“被上楼”现象。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在于加强农村社区管理和提高59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城乡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发展。政府强迫民意获取私利的行为,违背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初衷,属于明显的职能越位。 (3)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支持不足 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有时存在职能越位,有时又没有发挥该尽的职能,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支持不足。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制度支持不足。在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既存在制度缺失的情况,也存在规章制度不完善和滞后的现象。制度的缺失导致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随意性。以社区建设中土地征为例,政府滥用优惠条件,利用政策漏洞损害社区居民的利益。在征地过程中,征地的补偿标准城乡差别很大,标准不一。补偿标准的严重滞后,无法体现土地作为一种有限资源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也损害农村社区居民的利益。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的制度支持不足,主要原因还在于政府对整个农村社区制度的总体构建不到位,缺乏规划。此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制度的程序设计不规范,随意性很大,可操作性差。 第二,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财政支持不足。目前,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上,多数地方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财政投入的比例都相对较小,政府的财政支持不足。很多农村社区更多的是依靠乡镇和村集体投入进行建设,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状况不好。很多农村社区仅仅靠财政支付资金来维持农村社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活动、基础设施维护等方面的支出。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尤其是农业税免除之后,乡村债务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成为影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制约因素。同时随着新型农村社区的功能不断完善,农村社区运行成本大大增加,资金保障显得更为重要。资金无保障,影响农村社区居民对建设社区的信心和期望,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效果大打折扣。政府用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财政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第三,政府对农村社区公共物品和服务提供不足。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有些地方政府没有很好的发挥其服务职能,对农村社区公共物品和服务提供不足。在我国当前农村社区管理体制中,政府转变职能,实行政社分开,这是必须的。但在有些地方政府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对农村社区的一切事务都不在过问,没有尽到相应的指导责任。其次,本来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政府要么不愿提供,要么无力提供,造成农村社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严重短缺。最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责任与范围划分不清。我国很多经济不发达地区尤其是中西部落后地区农村县和乡镇两级60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财政供给能力有限,而目前实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还远远不能满足这些地方农村社区化建设的需求。 社区居民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问题分析 农村社区居民也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之一,应该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参与者。目前农村社区居民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农村社区居民素质有待提升和社区居民参与度不够。 (1)农村社区居民素质有待提升 农村社区居民素质指的是农村社区居民所具有的综合能力,包括身体、心理、文化、科技、品德、劳动技能等内容。农村社区居民的素质直接影响新型农村建设的步伐。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居民素质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 文化水平低,观念落后。我国农村社区居民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占绝大多数。低文化制约了农村社区居民学习、应用农业科学技术的潜力。农村社区中占主体地位的传统小农思想,也限制了农村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认知方式直观,缺乏长远眼光。农村社区居民认知方式较为直观,且热衷于短期行为,缺乏长远眼光。居民常常只看到事物的表面,处理问题带有盲目性。有些居民不愿意冒风险接受新事物,甘于平庸。 法律意识淡薄。虽然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在广大农村地区己经确立,但是,我们还是要看到目前一部分人法律意识单薄,经常做出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观的事情。部分人缺乏集体精神,自私自利现象严重,影响着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2)农村社区居民参与度不够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村社区居民参与程度比较低,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参与意识不高,积极性较差。大多数的农村社区居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人,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一是对社区治理状况漠不关心。这种态度,一方面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个体经营和村级集体经济的消失,另一方面是由于缺乏对农民的有效组织。二是社区居民的依赖思想。把社区建设和管理看成是村干部的事、政府的事,不需要自己参与。三是缺乏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意识,只要权利,不履行应尽义务。 参与形式以动员式参与为主。社区居民被动的执行社区已经制定好的各项活动,而在活动的决策前后并没有实际参与。这样的参与既不能对社区建设活动进行决策,也不能对社区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只是执行而己。 61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社区建设中社区居民参与的内容有限。农村社区居民参与的内容大多与社区政治活动不相关。对很多农村社区而言,最大的政治性参与就是社委会或者村委会的选举,但三年一次的选举活动规模一般都不大,参与的广泛性也较差。社区居民参与的大多是文体、卫生、合作组织等活动,涉及到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活动,居民参与的少。 社区组织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问题分析 社区组织也是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它的概念可以界定为:社区内人们为达到共同的目标,有序形成的一个动态的社会系统。农村社区组织主要由共产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合作社、自发形成的农村社会团体等充当,代表社区成员从事对外、对内的活动,并为农村社区提供公益事业、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等物品和服务。 现阶段,在各级政府和社区的努力下,农村社区组织已经得到较好发展,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社区整体发展来看,农村社区组织还不能满足社区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社区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政府对社区组织干预过多。社区组织一般具备独立管理和运行的机制,但是现在政府过多的干预了农村社区组织运行,社区机构的官办色彩浓重。社区组织和政府存在着难以言明的关系,有些农村社区组织实质上是有政府机构组建和控制。虽然它们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社区组织的非行政性和自治行、自愿性没有得到很到的体现。 管理体制不顺。农村社区组织虽然初具规模,但相比城市社区仍存在规模较小、门槛较高、覆盖面过窄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部分没有正式登记的半公开组织。管理社区组织的权限分散,造成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现象严重。这种管理体制上的落后,使得政出多门,管理不力甚至没有管理。 社区组织稳定性较差。一方面是农村社区组织结构多为松散型,持久性不长,会员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一旦出现利益上的冲突或决策上的分歧,就会导致解体或者寻找新的组合;另一方面多数农村社区组织的产生与发展过程过分依赖“能人效应”,个人权威在管理过程中起着决定作用,一旦管理者出现信誉危机、管理能力不足,政府的偏好发生变化,其组织的稳定性就会遭到严重破坏。 社区组织服务水平较低,居民参与较弱。目前农村社区组织中,自发形成的还较少,服务内容还比较单一,服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管理型社区组织发展较好,而服务型社区组织则较为缺乏。恰恰服务型社区组织能在农村社区中维护广大社区居民和弱势群体的利益,也可以对社区权力机构和逐利企业形成有效的监督和遏制。由于社区组织存在的问题不少,而且提供的服务和管理与人们的期望还有很大的距离,62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由此导致了社区居民的参与性不高,社区居民也对社区组织缺乏信心。 相关法律不完善,社区组织法律地位模糊,自制机制和监督评估机制不健全。关于农村社区组织的法律性质,多数属于非营利性实体,也有的属于群众组织。目前,这些组织在法定地位和法律援助方面,依然非常薄弱。社区对社区组织没有足够的重视,认为其可有可无,放任社区组织自生自灭。部分社区组织缺乏社区参与意识,在运作过程中不规范,在社区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对社区组织的监督形式化,几乎没有有效监督和评估机制,造成了社区组织良莠不齐,社区组织的活动得不到应有的承认,其发挥的作用也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63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5 加强和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动态推进机制—基于制度变迁主体转换视角 如前所述,我国新型农村建设可以分为起步、发展、成熟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参与社区建设的最主要的三个主体:政府、社区居民、社区组织,他们的态度、地位、作用和行为会发生变化,即各类主体的角色会随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阶段性进展而发生相应转换。因此,本文在充分认识三大主体角色及其转换的基础上,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政府—社区居民—社区组织互动型的动态推进机制。 基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阶段主体角色转换视角,在不同阶段也具有不同的社区建设推进模式。 (1)起步阶段 政府。在起步阶段,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起者和组织者,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角。政府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并不是为了获得制度创新带来的当前直接利益,而是追求其潜在收益(如启动农村市场、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等)。另一方面,相对于社区居民,政府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可以大大节约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而且也只有政府有能力引导如此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因此,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起步阶段,依靠政府的参与、组织和推动是一种必然而理性的选择。在这一阶段政府要从战略性的高度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给予原则性的指引、综合性协调和分类指导,以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的科学化、合理化。具体说来,政府应当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在思想上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用战略性的眼光审视国家发展的全局和农村的未来发展前景,以农村社区建设为平台,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格局。二是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引导各地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帮助试点地区认识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深远意义,鼓励地方探寻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社区建设模式。在这一阶段,政府要对试点地区给予政策支持,及时总结各地社区建设的经验,进而制定具体的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关的制度,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向全国。 社区居民。社区居民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和实施者。作为直接受益者,社区居民具有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内在冲动。不过,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实施者,由于制度变迁的获利机会尚未显现,社区居民在该阶段一般都还处于观望状态,没有完全主动参与。在这一阶段,社区居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体和主角。 64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社区组织。社区组织有利于克服组织内部的机会主义、降低交易费用,并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另外,社区组织是沟通农村社区居民意愿和政府政策意图的桥梁。因此,社区组织是农村社区居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渠道。但是,在该阶段,社区组织并不健全,数量和种类都较少,加上制度变迁的活力机会并不明显。一般来说,在起步阶段,社区组织只是间接、有限地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这样,通过政府、社区居民、社区组织的共同作用,建立起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生和试点阶段的推进模式。 (2)发展阶段 政府。在此阶段,政府依然起着引导作用,但政府逐步减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干预,强化自身公共服务职能。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制度创新,需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政府部门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适时建章立法。在上一阶段,政府部门已经制定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进而制定试行条例。随着实践的深化和经验的积累,在此阶段政府应适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使农村社区建设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这一阶段,政府应该不再直接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而是间接参与,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掌舵者和支持者。政府要及时发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倾向,引导农村社区朝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要大力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上的帮扶,对一些社区项目给予政策倾斜。此外,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村社区组织的发展;二是在财政方面的支持,对社区的财政拨款和社区各种公益性、福利型组织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以鼓励和激发社区事业的持续发展。 社区居民。在这一阶段,社区居民开始发现并获得制度变迁带来的收益,积极性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应该开始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和主要实施者,真正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和主角。社区居民开始在劳动和资本等多方面全面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社区居民要意识到自己才是新型农村社区的主人,积极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来,同时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社区组织。随着社区居民积极性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组织性也随之增强。社区组织开始壮大并开始发挥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组织相对于单个社区居民的经济优势明显,该阶段的社区组织要开始直接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包括经济建设、基层民主管理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同时,由于该阶段政府逐步退出,社区组织应该弥补政府留下的组织真空,逐渐成长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在这一时期,要发展多种形式的65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社区组织,提高新型农村社区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同时要积极促进农村社区经济发展。 (3)成熟阶段 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成熟阶段,政府的主导作用不断减弱直至消失。政府不再直接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重点做好服务者。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服务主要是提供制度保障,从外部环境方面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创造条件,降低制度创新的成本。同时,政府还主要扮演协调者的角色。协调的主要对象有三个:一是协调社区的经济行为,主要是指通过政府的监督和检查,纠正社区偏离政府规定之外的行为。二是协调好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通过相关力量的整合,形成合力,共同致力社区建设而不至于出现管理功能的抵消。三是要协调好各类社区组织的关系。理顺这些组织之间的关系,使不同组织既能各司其职,又能形成相互监督的约束机制。 社区居民。在此阶段,农村社区居民素质显著提高,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实施者。通过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居民不断获得制度变迁带来的潜在收益,社区居民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通过出力和出资方式全方面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社区组织。社区组织作为连接社区居民、市场与政府的桥梁已经走向成熟。在这一阶段,社区组织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社区内组织和社区组织应该努力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导力量和组织者。 在这一时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入了良性发展的阶段期,政府基本上退出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行列,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导力量。社区居民在社区自组织和社区组织的推动、引导下建设富强、民主、美好、现代的新型农村社区。 根据我国现阶段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实现上述动态推进机制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阶段的角色和职能要逐渐发生转变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不同阶段,政府的要发挥的作用和职能有所不同。这就需要政府及时转变自身角色,在不同阶段发挥不同职能。确保政府职能不缺位、不越位。要顺应政府角色转变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就要着力克服体制性障碍,进行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构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制度基础。具体而言,政府在现阶段就需要通过引导、扶持、激励来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66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从中长期看,政府主要应向农业和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二是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要提高社区居民积极性,使他们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中来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只有发现并获得制度变迁带来的潜在收益,社区居民才有可能积极主动的参与社区建设。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制度创新,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经济体制改革,消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激发农村社会民众的活力。其次要提升农村社区居民素质,使其真正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积极主动地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具体措施有:(1)提升社区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要在社区宣扬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各种活动,,改变落后、迷信等不良之风。着重组织一些居民喜闻乐见形式的文娱活动,反映农村社区的新人新事,把居民引导到讲道德,讲文化的路上来。(2)加强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农村基础教育直接关系到农村社区的素质教育状况,以及农村社区建设成果的大小。地方政府和社区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设施,强化农村社区学校的师资培训,同时,还应当特别注意唤起广大农村居民对教育投入的重视,应继续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人士联办学校或捐资办学,发展农村教育事业。(3)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素质。提高农民的生活和生存技能,必须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和农村成人教育,强化科技知识的普及。首先是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其次还应该积极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当务之急是把现有各个大学的成人教育学校延伸到急缺人才而教育市场广阔的农村地区去。(4)增强农村社区居民法律意识。通过多种途径让农村社区居民学法、知法、守法,使社区居民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设合法权益。加强法制教育应该深入进行内容主要为宪法、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劳动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联系农村实际,围绕社区建设和发展工作,依法推动社区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组织 各种类型的农村社区组织作为一种更能体现社区居民自身主体地位和创造性的一种组织化形式,有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谈判地位、便于发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潜在收益。因此,要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社区组织,提高农村社区的自组织能力,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功能。具体来说,需要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按照自愿、民主、服务、公平原则,促使社区居民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愿,建立起形式多样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社区组织。要重点发展农村社区合作组织与农民互助协会。另一方面,借鉴诸城市67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的经验,农村社区建设也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性,在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统筹城乡党组织建设,整合组织资源,使新的社区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将大量的服务职能从村庄转移的社区,这样村级组织将把更多精力放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经济发展上来。同时,推行农村社区化服务,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 四是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要解决好政府与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角色转换中的角色冲突问题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阶段,政府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都有各自不同的角色定位。缺位、越位或角色冲突都可能降低制度的运行效率。在实践中,各主体要互相监督,相互促进。首先,要明确在特定阶段上各主体自身的角色定位,防止出现角色冲突;其次,各主体要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的阶段及时转换自身的角色。 农村社区变迁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启示 农村社区千差万别,其变迁途径和过程具有多样性,没有什么固定模式。但根据本文研究,农村社区的正向变迁包含了一些共同的机理或规律,这些机理或规律可以用于指导实践。总结农村社区建设的变迁规律和变迁趋势,可以归纳出如下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启示。 (1)农村社区政策发生作用的基础在于社区居民的经济理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尊重农村社区居民的理性选择。在相对封闭的农村社区里长期生活的居民已形成的理性具有“小农”特性。他们的偏好和行为角色的多样性,已把所支配的资源进行了最有效的配置。在制定新型农村社区相关政策时,当发现居民的行为背离经济人行为的倾向和规范时,就必须研究到底是哪些外部条件使他们做出了不同于“常理”的抉择。政策的作用点在于改变农村社区外部条件和制度环境,引导社区居民逐渐改变偏好和行为角色。强制性行政措施都会侵害居民利益,激起社区居民抵触情绪,不利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所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设计原则应侧重于改变社区居民的选择空间,对于政府所鼓励的行为可以采取增大其预期收益和减少预期成本的政策,比如,奖励、风险补贴和担保贷款等;对于政府所反对的行为可以增大其预期成本减少预期收益的措施。另外,政策设计要注重配套性,防止某项政策所产生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避免政策执行者的寻租行为。这要求政策必须保持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使农村社区居民在一个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中做出选择,从而也达到政府设计政策的预期效果。 68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培育农村社区居民“合作”及“集体”意识,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化建设。“合作”是人们在交易过程中,经过长期博弈形成的“选择”;“集体”能给人们增进共同利益,社区组织是成员集体理性选择的结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要发挥农村社区组织的重要作用。一是必须坚持培育社区居民“合作”及“集体”意识;二是要及时限制机会主义,主要是通过激励一约束机制来鼓励“合作”,约束“搭便车”行为,这要求加强社区组织化建设及制度完善;三是尊重社区成员理性的集体选择,提供制度诱因,通过制度安排显示足够的潜在利益,强化社区成员的集体意识。 (3)尊重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培育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也是农村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要尊重居民的民治意识,建立有效的社区民主自治制度。按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的逻辑,社区政府官员、社区组织领导人都会追求自我利益,以实现自我偏好满足的最大化。如果没有健全的约束制度,社区成员及公共利益就会遭到损失。农村民主制度和村民自治监督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所以,政府应放权,充分发展农村社区民主意识,真正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行指导。 (4)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为农村社区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重点是营造公正的制度环境。一是在公共物品方面加大投资。维护公共秩序及安全,改善公共设施及公共环境,兴办教育和发展文化科技事业,提供社会保障体系等农村社区公共事业,必须由政府参与改善,从而改善社区居民的决策环境。二是遵循公共选择和民主决策的原则,按大多数人抉择意志,制定合理的决策方案,减少决策实施的成本。政府决策重点在于营造宽松、公正的制度环境,完善公平竞争的规则及法律体系,这要求制定保障产权及其交易契约实施的法律制度。制定公平的竞争规则,保证社区竞争的公平、公正。三是为解决市场失灵而进行的经济干预,也主要从法律和制度方面入手,切忌行政手段直接强迫干预,政府干预的目的是实现经济个体有效配置资源。对农村社区居民的经济活动要进行合理扶持或引导,比如技术支持、贷款帮助、风险补贴等。 (5)明晰和保障居民产权。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社区居民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力,首先是土地等财产的产权分解和明晰,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的明晰,使农村社区居民恢复市场交易的主体地位。但是,土地的终极产权即所有权还不够具体,土地的承包制还存在产权残缺,转让权受限,是因为土地所有权仍归社区集体所有,一些社区组织频繁调整农民的土地经营权,损害居民利益。经济学认为理性的农民要求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69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占有和支配尽可能多的稀缺资源。只有社区居民拥有独立的排他产权,才能充分参与市场竞争。此外,农村社区的近现代变迁都是以土地制度改革作为初始选择,被后来一系列的农村土地政策所强化。所以,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农村社区正向变迁必须要进行土地产权改革。 (6)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农村要素自由流动。除上述土地产权体系残缺和转让权受限问题外,农村劳动力要素流动还受到限制。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居民获得了部份自由权,劳动力要素被允许流动,促进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这实际上是人口压力对户籍制度的冲击,而劳动力进一步流动仍受户籍制度限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建设的关键一环,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迫切需要改革户藉制度,促进农村要素自由流动。 (7)重视农村社区意识形态的培育。意识形态是农村社区居民在长期的交易活动中形成的信念和价值标准,是人们理性行动的“指导思想”,是节约交易费用的约束机制。经济学认为意识形态也是农村社区的公共物品,具有较强的外部性。所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该注重农村社区意识形态的培育。由社区居民个人形成新的“意识形态”及其体系是极其缓慢的过程,必须由政府投资提供“意识形态”。这需要政府设计、制定“意识形态”及其体系,然后利用制度长期鼓励和约束社区居民按政府倡导的“意识形态”标准行事,让社区居民形成一套习惯。一方面,对社区干部、领导加强敬业、奉献、虔诚精神的培育,利用社会环境中声誉机制约束他们行为,降低权力寻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社区居民加强“合作”、“互助”、“家族声誉”、“荣辱观”、法制与民主等观念的教育和形成,从而引导社区居民积极投身社区建设,实现社区正向变迁。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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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致谢 本文是在导师岳书铭教授的精心指导下完成的。在此,谨向导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在论文写作期间,岳老师对论文的撰写提出了的清晰的思路和很多修改意见,从选题到最后定稿,本文的每一点成功都是岳老师悉心指导的结果。同时,岳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及谦逊的为人风格深深感染着我,岳老师的教诲我将受用一生。 农大三载,收获良多。山东农业大学经管学院尊敬的老师和亲爱的同学都让我深受感动,三年的研究生生活,我处处感受着老师们谆谆教诲、同学的热情关心。首先,我要向学院全体老师表达我最深的谢意。我们取得的任何成绩都是老师们精心培养的结果。其次,我要感谢我亲爱的同学。我们08级全体研究生组成了一个非常团结的大家庭,不管是生活上的关心、学习上的帮助还是找工作时的支持与勉励,大家就像亲人一样一起成长,共同进步。大家即将分别,奔向更美好的明天,在这里我要向同学们表达我最衷心的感谢,真心希望大家前程似锦。 诸葛鹏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 74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1)诸葛鹏,岳书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政府角色转换探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9). 75